荞的价格:河南省新农合新政出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1:42:09

河南省新农合新政出台

 

●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六万元提高到十万元

  ●至六月底在全省所有市级医院看病将可直接报销

  2月20日,省卫生厅通报了我省出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政策,该政策自3月1日起实施。

  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介绍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新农合筹资水平由150元提高到230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农民个人负担的30元不变。

  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提高。将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100元至500元补偿50%左右,500元至1500元补偿75%左右,1500元以上补偿80%左右;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400元至1000元补偿50%左右,1000元至5000元补偿65%左右,5000元以上补偿70%左右;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1000元至1万元补偿55%,1万元至2万元补偿65%,2万元以上补偿70%;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1500元至2万元补偿45%,2万元至3万元补偿55%,3万元以上补偿65%。

  基金使用比例提高。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控制在15%以内,累计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控制在25%以内。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基金最大效益,让参合农民充分受益。

  全面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6个病种新农合补偿70%,医疗救助补偿20%,患儿家庭只承担10%医疗费用的政策。

  全面推行省内新农合跨区域直补。在省级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实行参合农民住院直补的基础上,今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市级医疗机构都将实现新农合跨区域直补。

  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参合农民门诊就医的费用按不低于40%的比例补偿。

  坚持中医药治疗优惠政策。参合人员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中医科住院的,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100元。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

  坚持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政策。继续将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等部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其中,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补偿。

  坚持母婴捆绑补偿政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同样享受新农合补偿。(记者苑海震实习生郭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