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迷宫磁力:16岁少女“卖淫赚钱”无耻?无知?无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3:34:27
于静:16岁少女“卖淫赚钱”无耻?无知?无奈?

2011年02月23日 14:06
来源:齐鲁网 作者:于静

字号:T|T
254人参与 打印 转发

姑母遭姘头殴打,侄女小月到派出所报案,结果曝出离奇“案中案”:在晋江打工的小月,为凑母亲住院费,决定“卖淫赚钱”,沦为一名卖淫女,而其姑母则是负责招嫖拿抽成的“皮条客”。(2月22日《海峡都市报》)

侄女卖淫,姑母拉皮条!听似奇闻,却是苦涩的事实。有人要说了:这侄女真没廉耻,为了钱自甘堕落;这姑母更没人性,硬是把亲侄女往火坑里推。抱此想法者不在少数,因为从古至今,卖淫女与皮条客都被视为社会疥疮,人中渣滓,为世人所不齿,何况是姑母侄女“同上阵”!

鄙视过了,骂过了,冷静下来后,又生出丝丝同情。我们口口声声讨伐的那个卖淫女不过是年仅16岁的孩子,没错,就是个孩子!二八芳龄,正是一个少女的花季,大多数同龄人此刻正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在父母的膝前撒娇任性,托着腮在编织自己的梦想。而小月在一年前,就不得不从老家贵州来到晋江打工,工作没多长时间,母亲又患病住院,为凑住院费,她想到了“卖淫赚钱”。

这么小的年龄都知道“卖淫赚钱”,我们在辛酸之余只剩无语。一个年仅16岁的小姑娘,家里急着用钱,没文凭,没体力,没有贵人相助,靠什么赚钱?想来想去,她想到了用自己的身体赚钱。家庭本不幸,有此想法更不幸,更更不幸的是又碰上这么一个“好姑母”,最终小小年纪走上了歧途。

当然,贫穷不是失足的借口,再缺钱都不应该拿自己的身体去交换,千千万万个从贫家走出的孩子,此刻正在流水线上,在轰鸣的机器旁,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与命运抗争,为理想奋斗,这才是主流。但是贫穷却是一个诱因,如果家里条件好,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就不用外出打工,如果母亲生病有钱治,有地报销,小月还会“思前想后”,最后想了这么一个赚钱“高招”吗?

按理说,提起卖淫女,本应深恶痛绝,不应有同情,因为路是她们自己选的,怨不得别人。但是,面对16岁小月,听了她的遭遇,谁能恨得起来?从小月的身上,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人性的堕落,而是应该找到是什么让她的想法如此偏激,最后误入了歧途。如果不是世风日下,不这么小就接触社会,不用为母亲没钱治病发愁……还会有后来的“卖淫赚钱”吗?当然时光不会倒流,我们唯有寄希望于明天,但愿小月的遭遇明天不会在别人身上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