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连胜多少王者:外贸通俗教程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26:50

外贸知识通俗教程

第七节 几种常见的外贸单证

 

 

前几节我们曾经说过,外贸业务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制作一叠单证,用来代表货物。与客户的交易、结算,看上去就是转手买卖这一叠单证的过程。

 

 

比如咱们跟香港台湾这些出了名的中间商做买卖的时候,“单证交易”特点就尤为明显。香港台湾客商在国际上接了订单,回过头在大陆找供货厂(也就是咱们啦)。咱们把货物交给船公司,然后备齐单证交给香港台湾商,他们再转手交给国外客户。

 

 

很多时候,香港台湾中间商还不是立刻付款,而是拖上半个月一个月的,实际上就是等他们的国外买家付款后,再支付给咱们。这样一来,这些香港台湾中间商仅凭三两人一间办公室,不用堆货不用占资金,一叠单证文件转转手,即可运作动辄几十上百万美金的买卖,很有一点“空手套白狼”的味道。当然了,说得轻巧,真做起来还是有难度有讲究的。那些成功的香港台湾中间商,大多有着多年国际贸易经验,熟悉国际市场,熟悉国外买家,熟悉行业知识,知道如何有效控制交易过程与产品质量。从这些香港台湾中间商身上,我们可以比较形象地了解外贸行业“单证交易”的意思。单证交易,书上正规的名称叫“象征性交货”,一个意思。

 

 

外贸中代表货物的这套单证,最基本的就是发票(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和提单(Bill of Loading)。这三种单证,是提货报关的基础。

 

 

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单,因为它是提货证明,法律上的“物权凭证”,由国际海洋运输的正规船公司出具(或货物运输代理人出具,简称货代提单),一般是三正三副,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提货,而一旦提了货,其余两份正本就失效了。

 

 

发票和装箱单主要是用于说明货物情况,比如数量、价值等,不算什么强有力的法律文件,格式也较为随意,只要包含相关内容就行。咱们可以在电脑上用WORD来自己制作发票和装箱单,签字盖章即可。份数也不限定,多少都没关系,反正是咱们自己出具的。如果合同或者信用证中明确表示了“几证几副”,咱们可以在正本上加注“ORIGINAL”,副本上加注“COPY”字样以示区别。

 

 

除了这三种单据,最常见的就是通常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商检局)出具的品质证、原产地证和普惠制证了。 因为外贸是买卖单据,用单据来代表货物,而发票装箱单又是咱们自己出的,作为买家当然不放心,不能咱们说什么货就是什么货,需要有权威机构来检验证明。且国家规定某些商品出口必须经过检验。所以品质证是很常见的单证之一。作为生产厂家,咱们要取得出口商品的品质证,首先要到当地的商检局做备案登记。每次出货前,填写商检申请表,提供样品给商检局,一般几个工作日内即可有结果,取得通关单(因为需要在出口报关的时候提供给海关,作为商品品质合格的证明,所以叫通关单)。

 

 

买家要求提供商品品质证明的,咱们就在商检申请表上的相关选项中打钩选择,商检局会应要求出具。这类品质证明有品质证、重量证、卫生证(健康证)等。

 

 

并不是每种商品出口都需要商检的,比如电器、食品、化工等需要商检,而很多工艺品等就不需要。第一次做出口前,可以到当地商检局或海关或货代报关等处咨询,看自己的产品是否需要法定出口商检。

 

 

有时候,客户还会要求其他商品检验机构对咱们的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最常见的这种机构就是著名的SGS检验公司。这是一家老牌的瑞士民间检验公正机构,在中国的业务由SGS与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CSTC)共同投资建立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操作,总部在北京,在主要口岸城市上海青岛广州等等都有分公司。他们不但提供SGS检验,还代理很多国际产品标准的认证。特别地,世界上不少非洲和南美洲国家,规定进口商品必需在出口地装船前经SGS检验,这就是所谓的“全面进口监管计划”(COMPREHESIVE IMPORT SUPERVISION SCHEME),简称CISS。如果是CISS检验,SGS就不收什么费用,但非CISS的其它客户要求的检验,SGS收费可比咱们商检局高多了,一个20尺集装箱的检验费用可能三五百美金甚至更高。具体的费用,可根据所需验货地点、产品等,与就近的SGS咨询。

 

 

另两种常见的单证就是原产地证(CERTIFICATION OF ORIGINAL)和普惠制证(GSP FORM A)。实际上他们同属于产地证。国际贸易中,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常有优惠措施。主要是进口国在进口关税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咱们中国理论上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出口商品办理产地证,就等于有了享受优惠关税的身份证。这能为进口商节省一笔钱,降低了经营成本。这两种证都可由商检局出具,有固定的格式,一式三份,其中商检局留档一份。可以先去商检局买空白证书,自己填写(用老式打字机或针式打印机,因为这种单证是自动复写的),再连同申请表、对应的发票一起交给商检局盖章即可。办理的费用不高,一份证也就几十元人民币。这两种证明虽然都是产地证,但有区别,原产地证使用比较广泛,而普惠制证是“普遍优惠制”证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非互惠的减免关税制度,是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税的优惠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对咱们中国实施普惠制的国家才用得上。所以,要看清楚客户的要求。有时候,客户也会要求同时出具两种证书,这多见于大的国际批发商采购,以备不时之需。

 

 

原产地证和普惠制证,上面有栏目显示对应的发票号码,注意与实际提供给客户的发票在号码与时间上保持一致,且不要晚于提单的日期。

 

 

除了商检局外,按照客户的要求,各地的贸促会(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商会也可以出具产地证。产地证仍是一样,只不过盖的是贸促会或商会的公章罢了,收费跟商检局也差不多。贸促会和商会,理论上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贸组织”,有点儿“民名官办”的意思。很多时候,贸促会和商会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极大方便了咱们办事。

 

 

商检证、原产地证和普惠制证,办理起来都需要几个工作日。商检最好在出货日前提前一周办理。产地证还好办,效率高的地方甚至一两个小时可取。但总的说来,开船前就着手申办,尤其是对香港日韩等地,船开数日即可抵港,如果不及时办理单证寄出,容易耽误客人收货及进口报关。

 

 

这些单证,一般由出口生产厂家(已在商检局备案)来申办,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申办。不过有时候,是工厂申办而经由外贸公司出口的。这就会出现单证抬头与实际出口人抬头(显示在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与提单上)不一致的情况。在信用证操作模式下,会有一点争议和麻烦。

 

 

首先,信用证上就不能规定“不接受第三方单据”字样。或者保险起见,干脆要求客户在信用证上明确表示“接受第三方单证”,以免银行在审核信用证单据的时候对此有异议。

 

 

第八节 国际货运

 

 

货物的国际运输,是咱们外贸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客户是否能安全稳妥地收到咱们的货。国际货运咱们不能自己干,得委托专门的国际货运公司来运。这样一来咱们就得把货物交给他们,很多事情就不是咱们自己能控制的了。因此也是外贸中容易出问题的风险较大的环节。了解国际货运知识,选择合适的货运公司,双方协作,才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顺利交货。下面几节我们将专题讨论这个问题。很快就会发现, 货运公司能帮咱们做的事情,远远不止运送货物那么简单。

 

 

提单的基本常识

 

 

“提单”就是提货单,咱们把货物交给货运公司以后,货运公司出具给咱们的文件。拿着这份文件就可以提货了。提单一般是自动复写的一式六份,三份是正本(上面有original字样),三份副本(标明copy字样)。除了“正本/副本”字样外,其它字句完全一样。正本一般是鲜艳彩色,而副本多半是黑白,一眼就可以分辨。

 

 

任何一份正本提单都可以提货,一旦提货,其余的正本就失效了。副本只作留挡、记录、证明、核对等用处,不能用来提货。 提单的样式大同小异。通常A4大小(也就是普通杂志大小),除了货运公司的名称、落款签名盖章外,分好几个栏目内容。最基本的有:

 

 

1.发货人Shipper——通常就是咱们,出口商。

 

 

2.收货人Consignee——可以填写具体的收货人,比如外商,也可以填“TO ORDER”,凭指示,意思是谁提货还没确定,到时候凭转让批示来定。

 

 

3.通知人Notify Party——就是货到码头后,货运公司该通知谁“货到啦来提货吧”。注意,这个通知方只是起个传递消息的作用,并不具备提货的效力(除非他本身就是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所以,通知方写谁都无所谓,一般就依照外商的要求填写,写一个或两三个都行。

 

 

4.船名航次Ocean Vessel & Voyage——远洋货轮有个有趣的地方就是都有自己的名字,比如“远东之星”,“昆士兰皇后”什么的。此外每次航行都会指定一个航次号,比如“V4.5E”,组合起来就类似于“FAR EAST STAR V4.5E”,即远东之星号货轮的V4.5E航次。远洋运输在公海上长途跋涉,风险大,必须组织严密,因此知道船名航次,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查到该船计划何时启程何时抵达,途经什么港口等信息。

 

 

5.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点——据实填写。

 

 

6.货物唛头、品名、重量、体积、集装箱号、铅封号等——据实填写。货物唛头,指的是包装箱外面印制的简单字符图案,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在大堆的货物中识别辨认出来。唛头没有固定格式,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做。也可以没有唛头,显示“N/M”字样,即NO MARKS。

 

 

7.其它附加内容——比如注明运费是发货方支付还是收货人支付、货物何时装载上船、目的港提货处代理人名址以及其它一些客户要求显示标注的字句内容。

 

 

提单内容的填写,由发货人(也就是咱们)把基本资料和要求告诉货运公司,货运公司填写以后经咱们确认无误,开出正本。

 

 

几点特别注意

 

 

收货人栏目的填写内容不同,提单的性质就完全不同。填写具体收货人名称地址的,提单就变成了“记名提单”,只有这个记了名的收货人才能提货。这样一来,提单就只能卖给这个收货人,而不能转卖给其他人了——其他人即使拿到提单,因名字不同也提不到货。所以,记名提单是不能自由转让的。更有甚者,因为记名提单只有这个收货人才能提货,因此在不少国家,只要有提单的复印件/传真件,并且证明自己就是提单上写的那个收货人,即便没有正本提单也能提货。这对于咱们出口商可是很危险的。也就是说,对这些国家出口的时候如果做记名提单,外商不用付钱买咱们手上的正本提单,凭传真件就能提货,那咱们搞不好就钱货两空。

 

 

所以,使用记名提单要谨慎。当然,如果客户已经把钱给咱们了,做记名提单就无所谓。或者是在信用证条件下,开证行又认可,单证也没啥问题,那么记名提单的风险也不大。

 

 

外贸实务中,除了记名提单,常见的就是“凭指示”提单了,也就是咱们上面说到的,在收货人栏目填写“TO ORDER”字样的提单。我们知道,外贸中常常多次转手倒卖,咱们在发货的时候未必知道谁是最终的提货人——外商有时也不想咱们知道,所以写“TO ORDER”就方便多了。

 

 

有了“TO ORDER”字样,这份提单就可以自由买卖转让,谁拿到提单谁提货。

 

 

一份提单,必须由货运公司注明货物何时上船,用“ON BOARD”加日期来表示。这个日期就是确定交货期的标准,所以非常重要。特别是在信用证操作中,如果这个日期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时限,将会成为重大的不符点,银行和客户很轻易就能拒付。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日期既然是货运公司自己注明的,自然就有商量,有弹性,必要的时候,与货运公司沟通一下,灵活处理也是可以的。比如说是实际上是10月10号装船,但提单上显示10月6号,以配合信用证的要求。这就是传说中的“倒签提单”。理论上是违规操作,但实际上常常会用。具体的操作我们稍后会详细谈到。

 

 

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

 

 

咱们在实际操作中,会碰上两种类型的提单: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船东,就是自己有远洋货轮的货运公司。一条远洋货轮的造价不菲,拥有自己的远洋船队的公司自然是实力雄厚。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样的公司也比较可信,因为他们做长久生意的比较注重声誉,不会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名节,相对来说操作上就比较正规。另一种货运公司就是货运代理,简称货代。货代自己没有船,某种意义上性质与普通贸易公司差不多。他们招揽货物以后,再一起拿到船东那里去订舱。咱们不妨把船东和货代的区别和关系看成批发商和零售商,商品就是远洋货轮的“舱位”。船东把舱位批发给货代,货代把舱位零售给咱们。

 

 

不难想象,船东虽然稳妥,但毕竟难免“店大压客”一些,在服务的灵活性和殷勤程度上往往比不上货代。货代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与咱们做外贸的沟通起来非常方便,也比较愿意配合咱们的操作,特别是上面提到的类似于“倒签提单”这样的特殊运作。所以,实际工作中咱们跟货代打交道更为普遍。

 

 

表面上看,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效力相似,咱们把正本提单卖给外商,外商凭提单取货。而实际上还是有差别的。首先,提单本身就是一种“运输契约”,货运人把提单开给咱们,就等于签了一份承运合同。船东提单,是咱们与船东间的合同,而货代提单就不是。咱们把货物交给货代,货代再交给船东,货代与船东间有承运协议,船东只对货代负责而不会对咱们货主负责,因为在货代提单的操作下,对于船东来说,货代才是“货主”。

 

 

因此,凭船东提单,到了目的港可以直接提货;而货代提单则不行,需要把货代提单拿到港口代理人那里“换单”,也就是根据货代提单开出提货通知,再去提货。当然,对于咱们提货人而言,这表面上就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不影响提货的,不算什么风险。恰恰相反,咱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更好地控制物权。比如,咱们把货代提单交给客户以后,突然发现客户有欺诈行为,可能会不给钱,这时咱们就可以请货代帮忙,通知目的港代理“扣住”货物,让外商即使拿着货代提单也暂时提不到货,给咱们争取宝贵的时间(无正式理由,目的港也不便强行扣货,只能拖延数日,不过对于外贸纠纷而言,这种拖延非常有利于出口商)。

 

简言之,如果货物运输本身不幸出了事,咱们追究货运公司责任的时候,显然实力雄厚的船东比普通的货代更有能力负责。平时货代则比船东能配合咱们的工作,在灵活处理提单和防范商业欺诈上,货代的帮助至关重要。此外,货代的运输价格也很有优势,常有折扣。

 

 

第九节 货代

 

 

前面我们已经知道,结交两三个货代好朋友对于咱们做外贸的很有用处。

 

 

除了正常的货运业务外,关系“铁”的货代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帮咱们的大忙:

 

 

1.给咱们比较优惠的运价;

 

2.帮助咱们“灵活处理”提单上的交货期。本来10号交货的,现在提单上显示6号装船,化解了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行话中的“倒签提单”。

 

3.控制好货物的物权,在发现客户有诈的时候及时扣住货物。这一点主要通过货代提单需要在目的港“换单”才能提货的特点实现的。

 

4.跟踪货物的动态,包括何时抵达目的港,客户是否已经办理提货等等。货代与船东有合作关系,可以网上查询船东的运输内部数据。

 

5.可以帮助办理紧急出货,紧急报关等事宜。

 

6.必要的时候可以代理出口,代办各种单证等。

 

这些事情对于避免商业纠纷和风险防范很有好处,但没有货代帮忙咱们却难以办到。说白啦,本来货代只管运输即可,这些事情大多属于“友情协助”的。因此,成功的外贸人身后,多半有个得力的货代朋友。

 

 

如何选择好的货代? 现在哪一行都竞争激烈,货代公司也数不胜数良莠不齐。如何找到合适的货代朋友呢?

 

 

一方面,只要你做外贸,在网上发布过外贸商业信息,嗅觉灵敏的货代公司很快就会找到你来毛遂自荐,相信很多外贸朋友都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和传真。

 

 

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互联网上各类专业论坛去寻访,比如阿里巴巴网的商业论坛里就有专门的物流板块,那是货代朋友聚集交流的地方。去看看他们的交流、评论,不但能增长国际货运知识,还能从中看出他们各自的水平和风格,进而与他们联系,了解情况酌情选择也是个好途径。

 

 

此外,在Google等搜索引擎上以你所在城市及主要出货港口,加上“海运”之类的词组和搜索,也能找到很多货代公司的信息。

 

 

收集一些货代公司的信息后,如何从中选择?主要看优势航线、价格和服务水平三方面。国际海运的航线很多,大致分为欧洲、地中海、美加、中东、印巴、东南亚(日韩)、中南美和非洲等。船东公司有各自的主营航线,在这些主营航线上船次多、价格优惠、代理点多,服务相对有保障。自然,所合作的船东不同,货代也就形成了各自的优势航线。根据咱们需要的航线,可以分别选择不同的货代。因此,与货代交往认识的时候,往往第一句话就会问“做哪条线比较有优势”。

 

 

在货代介绍之后,留心比较他们自报的航线运价,看看是否真的比别人便宜些。价格比对时,还要注意,运费不但包括海运费,还有各类杂费,要问清楚货代所报价格的组成,以免误解。一般,连同各种杂费的运费总开支,行话叫做“All In”价。All In价才是比较接近咱们实际支出 的价格,最有参考价值。

 

 

服务水平方面,初期主要在交谈中观察感受货代对国际运输和航线的专业知识了解程度,是否熟悉从订舱到报关出货的整个流程各个细节等等。还可以在网上以这家货代名字为关键词搜索一下,侧面了解情况:是否做过登记,是否得到船东认可等等。初步接触感觉良好的,可以尝试合作一些小单,以便进一步磨合了解。

 

 

货代杂费揭秘

 

 

海运价格除了“纯”运费外,还有各种杂费,这些杂费有些是船东收取的,有些是出货港/目的港码头收取的,还有些是货代自己立名目收取的。而且,很多费用并无明确的标准,非常灵活。除了向发货人收取外,有些费用还会向收货人(也就是咱们的国外客户)收取。这就很容易产生两个陷阱:一是某些货代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二是货代在收货人和发货人之间调节、转移部分费用。

 

 

一般地,发货人找的货代,发货人就是主顾,货代就会尽量压低费用来取悦发货人,于是少收费用,而到了目的港去多收客户(收货人)的钱,拆东墙补西墙,反之亦然。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批货物,如果做的是CNF,咱们自己找货代,费用就比较低;而做FOB由客户指定货代的话, 人民币杂费就高出很多的缘故。 知道这些内情,咱们就明白了,不能贪图一时便宜,以为价格越低就越好。而一定要事先确定好价格的构成,避免某些不良货代出运后乱收费或转嫁客户,影响咱们跟客户的感情与合作。

 

 

首先咱们自己就要对运杂费的构成有一定了解,学会分辨“行规”收费项目和乱收费。

 

常见的杂费包括:

 

1.ORC:Origin Receiving Charge起运港码头附加费;

 

2.DDC: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目的港提货费;

 

3.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码头操作(吊柜)费;

 

4.BAF:Bunker Adjusted Factor燃油附加费,或称FAF(Fuel Adjusted Factor);

 

5.CAF: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货币贬值附加费;

 

6.DOC:Document文件费;

 

7.PSS:Peak Season Surcharge :旺季附加费;

 

8.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国舱单系统)。

 

 

2003年起美国出于反恐需要,规定凡是运往美国的货物,船公司必须将货物资料通过AMS系统报美国海关。同样的货代必须把货物资料如实报给船公司。货代因此向货主收取AMS附加费,通常约25美元/单。 这些费用收取项目会根据时间和航线不同做调整,但全行业基本固定,也就是说,要收大家都会收,如果别人都不收就某个货代列名目收取,那么就有问题了。

 

 

FOB条件下,要特别注意虚高的费用项目。当然,FOB是客户指定货代,货代“讨好”的对象是国外客户,咱们承担的国内杂费肯定比CNF下要高,这是“潜规则”,没办法的事情。但不能高得太离谱。各地的行情略有不同,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多找几家货代比对,以了解当地的“行规”。

 

 

以上海为例,货代会收取100元左右的“报关费”,150元左右的“单证费”,有时候三五十元/立方的“装卸操作费”等。这样算下来,FOB条件下走一个立方的散货,人民币杂费以300元左右为适宜。这些费用,最好在运输之前就要跟货代确认好,否则等到上船了再“打死狗讲价”, 咱们就被动了。因为货代手上还扣着咱们的提单呢,还有委托货代报关时的核销单、报关单等。不按照货代要求付清杂费,咱们就不能及时拿到这些单证,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