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重庆解放碑: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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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统计春节安全隐患:抢劫盗窃高发酒驾多

2011年02月01日14:21京报网张蕾我要评论(1) 字号:T|T

抢劫盗窃 酒后侵权 交通引发 保安失范

春节犯罪呈现“四多”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一片祥和的节日气氛背后,却有来自不同方面的安全隐患。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了解到,该院对近两年来发生在春节长假期间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春节长假期间刑事案件共计35件,定罪处罚47人。春节发案呈现“四多”特征。

春节长假“敛财”

盗窃抢劫犯罪多

据朝阳法院统计,近两年发生在春节长假期间的盗窃案、抢劫案共计20起,占总发案数的近六成。

其中盗窃案件达15起,占春节期间总案件数的43%。其中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拎包、撬砸汽车等是该时段盗窃的主要方式。案件多发生在超市、购物中心、暂住地、宿舍、无人看管的停车带等场所。

此外,抢劫案件也有5起,多发生在桥头、路边等隐蔽、偏僻区域。

从原因来看,除在节日之中人们的防范意识较弱外,节日期间人们手中持有的财物相对较多。节日热闹、复杂的环境给不法分子提供了隐蔽条件也是重要的原因。

法官提醒:历年来,春节长假期间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多发,做好自我防范是避免财物损失的最有效途径。

娱乐消费起纠纷

酒后侵权犯罪多

春节长假,娱乐消费,陪家人饭店吃饭,与朋友歌厅唱歌,喝酒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娱乐消费场所容易因琐事引发矛盾,酒后又极易因矛盾处理不当,导致恶化引发刑事案件。

据朝阳法院统计,近两年春节长假期间共发生侵犯人身权利案件15起,其中故意伤害案件9起,还包括寻衅滋事、强奸等犯罪。而发生在酒吧、歌厅、娱乐城、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的案件有8起,尤其是酒后犯罪案件多达10起,占侵犯人身权利案件总数的近七成。

法官提醒:春节期间外出消费的市民,一是学会保护自己免受伤害,遇事要正确处理,妥善化解纠纷,紧急情况要及时报案,多一份宽容,勿纠缠于琐事;二是发生纠纷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尤其是酒后,避免情绪失控伤害他人,而自己也身陷囹圄。

走亲访友出行忙

交通安全隐患多

春节长假期间,走亲访友出行增多,喝酒赴宴应酬增多,与此同时,因交通纠纷、酒后驾车引发的刑事犯罪也增多,既有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的,也有因并线、争抢停车位等问题引发伤害、毁坏财物的案件,交通安全问题成为欢乐春节中的隐患。

法官提醒:每年春节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频发,严重威胁到民众的出行安全,公安机关通常都会加大查处酒后驾车的力度。同时每位出行的朋友也应做到如下两点:一是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不要向开车的朋友劝酒,开车遇劝酒要坚决拒绝;二是行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路窄、交通复杂等路段快速、安全通过。

春节长假加值班

保安犯罪相对多

春节是与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保安这一特殊的群体,他们中多数人在春节无法与家人团聚,而是要加班值守履行职责。据朝阳法院统计,在定罪处罚的47人中有6人犯罪时正是承担着保安工作,占总犯罪人数的12.8%。既有实施盗窃、抢劫的,也有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保安是春节长假期间犯罪相对较多的特殊群体。

法官提醒:在我国,保安职业化尚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保安公司及主管部门应加强保安的教育培养,规范管理保安,促进保安的职业化,提高保安待遇;另一方面保安应当强化自身素质,做一个称职的保安。本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辛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