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汐与眠王(第二部):“在哪过年”为啥竟成离婚导火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8:38:38
  • “在哪过年”为啥竟成离婚导火索?
    作者:[江南醉]
    发表时间:2011-02-01 00: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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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了,孩子跟谁过年?80后新婚,回婆家还是娘家?春节将至,一些原本就存在问题的家庭,因为谈不拢“在哪过年”又爆发了新的战争,离异夫妇争着陪孩子守岁,新婚小夫妻争着回自己家陪自己父母……由此引发的抚养权诉讼和离婚诉讼成了南京各法院节前最为频发的两类家庭纠纷。(《扬子晚报》1月31日)
    据报道,近日来,南京玄武法院立案庭几乎每天都收到离婚诉状,在离婚理由一栏,多数夫妇填写的是“感情破裂”。很多夫妇虽说平时就有矛盾,但并没有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之所以等不及过年就来法院,无非是因为有了导火索。“喏,比如这一对,两人都是独生子女,都想回自己家过年,为这事儿年年吵,今年索性闹离婚各回各家了!”
    春节本是合家团聚、其乐融融的美好时光,一家人和和美美地有说有笑,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在哪过年”为啥成了夫妻矛盾和感情破裂的着火点?是我们的婚姻关系没有感情吗?还是我们处理婚姻的态度太草率?
    目前大多数80后的独生子女夫妻的过年方式有:一是轮换型。夫妻双方协商好,一年回婆家,一年回娘家,这堪称最公平的方式。除了极端个例,一般双方父母都能接受。二是赶场型。这主要适用于双方父母家距离不是很远的夫妻,只要不怕辛苦,那么除夕夜在这家吃饭,年初一就可以到另一家拜年了,“皆大欢喜”。三是合伙型。把双方父母聚在一起,过个真正的团圆年。这是较受欢迎的模式,也可称为“两全其美”型。但这种过年方式客观上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四是单飞型。与其为回谁家过年争吵不休,不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当然,从年俗团聚的意思上说,这招不是很高明,尤其对新婚的夫妻而言,而且一旦形成惯例,也不利于两家的情感沟通,但总比每次吵闹要好得多。
    由“在哪过年”引发的抚养权诉讼和离婚诉讼成了法院节前最为频发的两类家庭纠纷,值得有关专家思考。
    抢孩子回家过年,争着回自己家陪父母,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父母。有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有独生子女1亿人左右,他们一旦离开父母,父母就成了“空巢老人”。谁也不忍心让父母在过年的时候孤灯清影地待在家里,尤其是刚结婚的那两年,无论是婆家还是娘家,子女不在身边,就没有了过年的气氛。而有了第三代以后,老人家看看孙儿孙女的心愿在过年的时候也会显得特别的强烈,就算夫妻缘分已尽,让孩子过年去看看双方的父母也是人之常情,因为个人的意气用事而硬生生割裂血缘亲情,不仅让老人们伤心,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
    古语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心里想着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时,也应想着别人也有孩子和父母,对待陌生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枕边人(或曾经的枕边人)。作为单亲妈妈,心中时刻眷念孩子,应该体谅前夫有同样的心情;作为独生子女,应想到同为独生子女的另一半也有同样的心情。
    不管是抚养权纠纷还是离婚诉讼,这里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谁对谁错,只是双方的立场和想法不同,又不肯通融体谅,最终对簿公堂,虽然法院都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但裁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家庭的矛盾。
    笔者认为,若双方都能静下心来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让这个春节过得温暖和谐岂不美哉,何必劳燕双飞、骨肉分离,不仅让自己难受,也让亲人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