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皮的营养成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1328年-1398年)在位30年(1368年-13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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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朱元璋画像
朱元璋,明王朝的开国皇帝。原名重八,后取名兴宗。汉族,濠州(今安徽凤阳县东)钟离太平乡人,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蒙元暴政,龙凤七年(1361)受封吴国公,十年自称吴王。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在基本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和扫平元的残余势力后,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封建政权。朱元璋统治时期被称为“洪武之治”。葬于明孝陵。
中文名: 朱元璋
别名: 朱重八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安徽省凤阳县
出生日期: 1328年
逝世日期: 1398年
信仰: 佛教
主要成就: 大明王朝开国皇帝
在位时间: 1368年—1398年
年号: 洪武
目录
档案简介治国宰相功臣参谋家族
出身布衣加入义军将帅之才朱升献策削陈平张明朝统一北伐残元休养生息打击贪官集权统治紧抓教育身葬孝陵历史评价纪念活动使用年号及介绍贴吧相册
档案简介治国宰相功臣参谋家族
出身布衣加入义军将帅之才朱升献策削陈平张明朝统一北伐残元
休养生息打击贪官集权统治紧抓教育身葬孝陵历史评价纪念活动使用年号及介绍贴吧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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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他的办法很特别:
首先,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其次,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洪武十五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三年后,又查出户部侍郎(相当今天的副部长)郭桓和各司郎中(司长)、员外郎(副司长)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他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受到不同处理的人就更多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双双成了刀下鬼。
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20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大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
洪武十八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
洪武十八年,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断头台。
洪武十九年,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竟然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也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被腐败了。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一一做了处理。
第三,朱元璋发明“剥皮实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一天,朱元璋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他还创造了“剥皮实草”刑法,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在斩杀他们时伤心的连连叹气。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人在政举”,借助自己的崇高威望,以极其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精确,收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他“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未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晚年只能发出“如何贪官此锁,不足以为杀,早杀晚生”哀叹。
编辑本段集权统治
由于朱元璋是开国皇帝,明初皇帝的力量较强大,到了明朝中后期则文官的力量变的强大起来。朱元璋利用特务机构,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遍布朝野,暗中监视。有一次,学士宋濂上朝,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朱元璋听后满意地说:“果未骗朕。”著名儒士钱宰被征参编《孟子节文》,一日散朝回家,随口吟诗道:“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日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结果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便问钱宰:“昨天的诗不错,不过朕没有‘嫌’迟,改作‘忧’字,如何?”钱宰一听,吓得忙磕头请罪。
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禄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
在地方上,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士人参与科举考试必须通过三场的考试,不过写法或偶或散,无定规。
某些野史记载,朱元璋出生贫寒,并且早年做过和尚,所以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但经过现代学者考证,此类记载多为不实。朱元璋从未忌讳谈及自己曾为和尚,《大明皇陵碑》及明太祖御笔诗文等都大谈朱元璋少年时做和尚的事迹。野史称朱元璋忌讳“光”“秃”“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
野史称,多人因此送命,如杭州府学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便硬说文中的“则”是骂他做“贼”,“光”是光头,“生”是僧,是骂他做过和尚。据说,有一年元旦夜里,朱元璋外出,发现一则灯谜:上画了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西瓜,坐在马背上,其中马蹄画得特别大。对此,朱元璋大怒,认为这是暗讽马皇后是个大脚,于是即命查缉,将作灯谜的人杖责至死。
野史中称文字狱从1384年一直延续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
以上关于“文字狱”的记录,不见于《明史》《明实录》等较正式的史书。经王春瑜、陈学霖等历史学家考证,大多为不实记载:
如上文提到的徐一夔,在野史中记载为朱元璋所杀。但是据《杭府志.职官表》和《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徐一夔直至建文二年仍然在世;徐一夔所写的《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其日期为建文元年。因此“朱元璋因文字而杀徐一夔”为误。
又如野史记载僧来复(见心)的《应制诗》中有诗句触怒朱元璋,被斩。然而考证《补续高僧传》《继灯录》,可得知僧来复是因为胡惟庸谋反时,与胡惟庸互通消息而被杀,告发者为僧智聪。(所谓触怒朱元璋的《应制诗》,其实收录于《皇明雅颂》,颇得赏识。)
又如上文提到的文字狱使文官人人自危,不得不设计标准措辞,实情是户部尚书茹太素等人所写的奏折过于冗长,字数一万多,朱元璋为防止再次发生,设立了文体规矩。
朱元璋所设立的文体规范,有“二名不偏讳,嫌名不讳”“除凶恶字样以外,无其他应避忌讳”的规则,意思是说如果皇帝的名字为两个字,使用此二字中的任何一个字无需避讳,也无需避讳皇帝名字的同音字。
编辑本段紧抓教育
朱元璋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认识到,元朝之所以灭亡,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一登上皇位,他就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为了选拔墨迹
能听命于皇帝的官吏,明朝政府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山东日照县知县马亮任职考满,入京觐见皇帝,州里给他下的评语是“无课农兴学之绩而长于督运”。针对这个鉴定,朱元璋的批示是:农桑乃衣食之本,学校是风化之源,这个县令放着分内的事不做却长于督运,这是他的职责吗?结果,那位马县令不但没有晋升反而被“黜降”了。(《明太祖实录》卷106)
除了政府官员要大力抓教育以外,朱元璋还要求直接担任教育工作的各级“教师”必须负起责任。洪武十五年四月,朱元璋任命吴颙为国子监祭酒。“国立大学”的生源一部分是公侯、功臣子弟,一部分是从全国范围内选拔出来的有才华的人,因此,对这些人的管理有很大的难度。朱元璋对吴颙说,要搞好教育必须师道严而后模范正,师道不立则教化不行,天下学校就无从效仿。意思就是要大胆管理、严格教育。(同上,卷144)然而吴老先生却没有按照皇帝的旨意办事,任祭酒不到一年,因为治纪不严,放纵不爱学习的武臣子弟,朱元璋就把他罢免了。(同上,卷151)
朱元璋认为,教育不仅是以文辞为务、记诵为能,从事教育的人要关心时事,关注国计民生。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全国各地到了任职年限的学正、教谕、训导(不同级别的教师)进京考绩,等待升迁。朱元璋借机向他们询问老百姓的生活情况,其中岚州(属山西)学正吴从权、山阴(今绍兴)教谕张恒都说不知道,声称这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的任务只是教书。朱元璋听罢十分生气,举了宋朝儒士胡瑗的故事,并说,圣贤之道是用来济世安民的,你们连民情都不知道,天天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呢?结果可想而知,这两个人被流放到边疆去了。(《明史纪事本末》卷14)
其实,类似的事很久以前就发生过了。洪武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退朝之后,朱元璋召儒臣谈论治国之道,大家畅所欲言,只有国子学官李思迪和马懿沉默不语。朱元璋极不高兴,把他们给贬了。之后,在下发给国子监的“通报”中说:身为人师,应该“模范其志,竭胸中所有,发世之良能,不隐而训……”李思迪和马懿,出身草野,现在能与皇帝议论国是,皇帝这么虚心请教,他们竟连一句话都不愿说,对皇帝尚且如此,还能指望他们尽心尽力教学生吗?(《国榷》卷6;《明通鉴》卷6)
显然,对待“高级教师”(国子学官),朱元璋的标准更高了,除了关注国计民生,还要具备参政议政的素质。呵呵,可以想见,那些生活在洪武朝的老师,尤其整天在朱元璋眼皮子底下晃悠的国子学官们,日子真是如履薄冰呀!
编辑本段身葬孝陵
明孝陵在南京市东郊紫金山南麓独龙阜玩珠峰下,茅山西侧,明孝陵
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和皇后马氏合葬于此。
朱元璋安排后事简朴,将自己的陵墓修在了钟山南麓,为孝陵。明孝陵方圆四十五华里,规模宏伟。1398年6月24日,71岁的朱元璋驾崩,葬于孝陵,谥号“圣神文武钦明应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庙号“太祖”。 明孝陵建于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翌年马皇后去世,葬入此陵。因马皇后谥“孝慈”,故陵名称“孝陵”。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病逝,启用地宫与马皇后合葬。
编辑本段历史评价
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生在今安徽淮河平原一个赤贫的佃农之家。他从未经历过中国那个安定的农业社会的正常环境,直到他40年以后起而统治这个帝国并指导它的恢复工作。明王朝诞生于半个世纪有增无已的扰攘纷乱中;在这个一切遭到破坏的年代,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日常生活的进行日益直接诉诸于暴力。它提供了中国社会逐渐军事化的典型范例,而且也由于这一点,它提供了元失其鹿而群雄争逐的典型范例,即他们通过军事力量把一个号称为受有天命的继承者政体强加于人。尽管中国人在传统上喜欢把这种情况归之为改朝换代循环理论提出的一乱一治的典型形式,但是,元朝瓦解和明朝兴起的方式却完全不是表现在中华帝国历史上的那种改朝换代的模式。14世纪中叶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时期。纷乱中的中国社会充分揭示了它的潜力,也充分展示了它一般很少表现出来的组织结构。因此,人们可以看到这个时期中国文明的某些特征,它们在和平的、有秩序的文官政府之下是不容易辨认出来的。同时,这个时期的暴力行为也给明王朝留下了持久的印记。这位杰出的开国之君在14世纪40年代,从天灾人祸和饥寒交迫的钟离村,一跃而在1368年在南京登上大宝,他走的这条道路由于他自己的雄心壮志和力求飞黄腾达的意识,已被有力地强行改造,而使之具有符合那些传统形式的合理的外貌,使东亚大陆的统治权重新回到汉人的手中。他精通怎样取得帝王统治之术。作为此后的皇帝,他将使这种帝王之术适应他为之着了迷的帝王大业的需要。明王朝往后270年的统治的政治特点,我们可见到它们主要源于这位奇异而强有力的人物的个人性格特征。
编辑本段纪念活动
朱元璋晚年像
1994年10月24日,在安徽凤阳成立了朱元璋研究会,会址设于凤阳。朱元璋研究会是全国性的研究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及明朝历史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朱元璋研究会隶属于中国明史学会,作为中国明史学会的团体会员。朱元璋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召开三次大规模的学术会议,出版了三部学术专著。三次学会即1995年召开的第六届中国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1997年召开的朱元璋学术研究讨论会和1998年召开的第一届朱元璋国际学术研讨会。
小说描述
在小说倚天屠龙记中,他是明教风阳分坛坛主,枭雄本色、城府极深,为成霸业不惜牺牲好友。
编辑本段使用年号及介绍
洪武1368~1398(1398年朱元璋去世,立次孙朱允炆为帝,是为明惠帝,没有庙号,与明神宗朱翊钧区别,年号建文,后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改洪武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