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库伯 最新电影:主耶穌重复的信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4:30:03
主耶穌重复的信息圣经里记载了好些信息,是主耶穌讲完再讲,重复又重复的。為甚麼?是耶穌缺乏讲道的材料,故此要把讲道的内容重复? 绝对不是。其实耶穌是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着不同的人,讲同样的信息。这样的重复证明主耶穌看这些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我们普遍知道,而且要更深入的了解。因為恐怕我们听一次不够清楚,所以要一再重复。
让我们一同来思想这些重复的信息:(一)点灯的比喻
经文:太5:15-工6,路8:16-17
太5:15-16这一段是登山宝训的内容,是主耶穌在加利利的一个山上讲的。而路8:16-17则是讲完天国比喻之后继续讲的,地点是在海边。所以,是相同的信息,在不同的地点,向不同的听眾讲述。
耶穌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甚麼意思呢?太5:15-16的「斗」,原文是量器的名称;再比较路8:16-17的记载,意思就更明显了。「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所以「放在斗底下」就是用器皿盖上之意。没有人点了灯又用器皿盖着的,因為点灯的目的是要照耀四週,若点了灯又盖着它,那又何必点灯呢?所以,耶穌在这里告诉我们,「你们是世上的光」,既然是光,就要照耀出去,要让我们的见证显明出来,像光照耀四週。但要注意的是,照出去的并非自己,而是光,是把耶穌从我们身上照出去。耶穌先说:「我是世上的光」,然后说我们信祂的人也是世上光,所以我们的责任,是要把耶穌反照出去。有些人喜欢显现自己,他们反照出来的,并不是耶穌,而是他自己。另一些人却喜欢隐藏自己,把光收起来,就好像人点了灯,又把它盖上。这两类人都是為自己活,不是為主而活。前者固然不正常,后者亦有偏差。他们把神在自己身上的作為都隐藏了,没有反照出来。為了要隐藏自己,就把神在自己身上成就的事全都盖着了。一个真正為主而活的人,是忘记了表扬或隐藏自己,只知道让耶穌从他身上得荣耀。所以,「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二)掩盖的事
经文:太10:26-27,路8:17, 12 : 1-3
太10:26-27是耶穌在加利利对十二个门徒讲论的信息。祂差遣他们出去,勉励他们要勇敢,若被人诽谤,不须觉得难受,因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而路加福音的记载的信息,是耶穌在约但河外比利亚的地方,向几万人讲的(路12:1-3) 。
耶穌说,世上没有一件掩盖的事会永远被掩盖。这不是说基督徒不可有私事,耶穌在此是针对那些想遮盖自己的罪恶、诡诈的人。祂下断言说:「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若我们不在耶穌面前得着主宝血洗净,有一天,心里的罪恶、隐藏的诡诈都要被公开,那些事不单将来要在千千万万信徒的审判臺前显露,就是如今还活着时,也要被揭露。人的诡诈方法不能隐藏罪恶,唯有主的宝血才能遮盖我们的罪。所以,我们必须在主面前赤露敞开,作个诚\实的基督徒。若有必须隐藏的罪恶,就是一虚假的基督徒。唯有一个诚\实的基督徒,他的进步才是实在的。(叁)不能事奉两个主
经文:太6:24,路16:13
太6:24也是登山宝训的内容,地点是在加利利。路工6:13是耶穌讲述「不义的管家」比喻之后说的,地点在比利亚。
耶穌说:「一个僕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就是钱财。基督徒需要钱,但不能事奉钱,因為我们不能事奉两个主。试想,若一个佣人同时服侍两家主人,结果必导致两家人不和,佣人亦会被辞退。因為当一个僕人服侍两个主人时,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基督徒是事奉神的人,与神对立的势力,在物质界而言就是金钱。金钱最能抓住我们的心,若我们不能爱神多於爱金钱,就无法做一个好基督徒。要知道有不少基督徒是怎样爱主的麼? 他们把整个人、整个心爱主,但却用全部的金钱来爱自己! 这算不算是爱主呢? 当然,奉献金钱不一定代表爱神的心,但若我们爱主多於爱金钱,金钱就不能控制我们,我们却能控制金钱。所以,事奉神的人不能事奉金钱。(四)砍掉手脚
经文: 太5:29-30, 18:8-9
这里也是耶穌向不同对象,讲相同的比喻。这段经文是否真的叫我们在犯罪时,就把犯罪的器官砍下来呢? 不,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叫我们胜过罪恶。有些赌徒说要「斩手指戒赌」,结果剩下一根手指还在赌。耶穌讲这比喻的真正意思,是叫我们对付罪恶要有最大的决心。胜过罪恶并不在於苦待己身,基督福音也不是叫我们苦待身体,然后得以成道。但我们要对付罪恶,就必须有决心─决心选择耶穌的拯救。
我们信主时,是祂把我们从罪的牢狱中拉出来。今天我们要胜过罪,仍要倚靠牠的拯救。要决心选择祂的拯救,不接受魔鬼的试探,便能见到祂的能力显在我们身上。这与个人的修养不同,因為我们不是靠自己胜过罪,而是靠着主的大能,祂是我们的救主,也是我们生命的主。太5:29-30信息中心是个人对付罪的决心,而根据上下文,太18:8-9也是论及对付罪的决心,但重点却在别人,我们有「不绊倒人」的责任。自己不要被罪缠着,也不要因自己的罪叫人跌倒。要决心对付罪,才能作个刚强、站得稳的基督徒。(五)爱父母与爱主
经文:太10:37,路14:26
耶穌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耶穌要我们爱祂胜过爱所有的亲人,甚至自己的性命,这是次序的问题。我们的人生观,应当将第一优先权给神。当然我们要爱父母、妻儿,但我们更要爱神胜於爱他们,这是首要的原则。人的爱是不稳定的,唯有在爱神、将神放在首位的条件下,我们才会切实地爱周围的人。因為耶穌说:「爱父母过於爱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门徒…。」因此在信仰生活上,要面临狠多选择,叫我们不能同时爱妻子又爱神的时候,我们就必须把神放在首位,才能明自神的爱。人是没有真爱的,唯有真正爱神时,才会用神的爱去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