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麒麟修真txt:揭秘汉奸们明知是被利用依然与蒋介石合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43:08

 

对汉奸心态的分析,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说他们脚踩两只船很清楚,你看哪个汉奸不是日本越危急,与重庆的合作就越深入?那么,他们难道不明白被利用的危险?周佛海和周幼海的谈话说明他们都是明白人,不过,没有其他选择。与日本人殉葬那肯定死路一条,不这样走只能投蒋或者投共。抗战胜利前汉奸们投共的不多,一来是意识形态格格不入,二来也不认为将来争天下共产党能够争得过国民党。这样,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获得重庆的原谅了。怎么做呢?卖过中国的汉奸们顺理成章的做法就是出卖同类和日本人了。他们也明白。

 

易先生在小说里不够“坏”,除了张爱玲本身的认知价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兰成的极深刻、极缠绵的爱情之外,我看见一个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说和电影之外,民国史里头的“易先生”,其实也不见得是个多“坏”的“坏人”。

在郑苹如因为刺杀丁默邨未遂而被秘密枪决之后一年,1941年,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的陈立夫和丁默邨秘密取得了联系,对这位当年被他提拔过、如今为汪伪政权特务头子的后辈“晓以大义”,指示他应该设法“脱离伪区”,如果不能“脱离伪区”,就当“伺机立功,协力抗战”。陈立夫“策反”成功,往后的几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部长、福利部部长,私底下,他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企图暗杀当时的特务首脑之一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

在日本战败以后,局势混乱,重庆政府为了防止共产党趁机做大以及新军阀崛起,又适时而有效地运用了丁默邨这个棋子。他被国府任命为“浙江省军委员”,这一回,“浙江”前面没有“伪”字了。

我读到戴笠给“默邨吾兄”的手书,戴氏要求丁在混乱危险中“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邨也确实一一执行了重庆的指令。在中央部队进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经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进行“剿匪”之后,中央部队才稳稳地接收了浙江。

我不禁掩卷叹息。难怪丁默邨的死刑判决书读起来那么地强词夺理,对丁默邨所提出来为自己生命作辩护的种种白纸黑字的有力证据完全漠视。原来,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样的时代里,你对所谓“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不管是易先生还是丁先生,是张爱玲还是胡兰成?

看到这里,不禁狐疑,不知道龙应台先生是否真的全部看过这些东西?如果看过,应该知道丁默邨等人出示这些证据的时候,法庭出示的另一方面说法军统对此的说明是,从1941年开始的是“以奸治奸”行动。而对于他们出示的五花八门的表功,国民政府曾清楚说明,一切都是“纯属对汉奸的利用”。

所以,这一切,没有一样被法庭采纳作为证据,为汉奸辩论的律师们也只能底气不足地争吵两句你利用,你能利用天下人于永远吗?

跟“我贪,比我贪得多的有的是你怎么不抓”一样苍白无力。

丁默邨等人和重庆的联络,真的是幡然悔悟吗?事实上,到抗战后期汪伪政权的各级官员投靠重庆几乎近于疯狂,原因也十分清楚。自从美国参战后,聪明的大小汉奸们比日本主子更感到失败的危机,而且他们是没有必要为日本殉葬的,于是,重新和重庆联络,脚踩两只船就成了他们的选择(当然最初他们还不能确定日本会战败,日本战败,我们是地下工作者;日本战胜,我们可以成为抢先拉重庆方面下水的功臣),而国民政府方面显然也是看透了他们的心理,一方面自己需要他们的情报,另一方面不拢住了这帮人投了共产党不是更可怕汉奸的确有选择投共的,比如郝鹏举。

所以,利用他们,就成了顺理成章的做法。

对汉奸心态的分析,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说他们脚踩两只船很清楚,你看哪个汉奸不是日本越危急,与重庆的合作就越深入?那么,他们难道不明白被利用的危险?周佛海和周幼海的谈话说明他们都是明白人,不过,没有其他选择。与日本人殉葬那肯定死路一条,不这样走只能投蒋或者投共。抗战胜利前汉奸们投共的不多,一来是意识形态格格不入,二来也不认为将来争天下共产党能够争得过国民党。这样,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获得重庆的原谅了。怎么做呢?卖过中国的汉奸们顺理成章的做法就是出卖同类和日本人了。他们也明白。

蒋介石那边不稳妥,所以索要BlackandWrite就成了精神支柱。

但是,他们怎么就没有想过,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审判书也是,一句“纯属对汉奸的利用”就可以把一切推得一干二净。没有了筹码,什么证据都和当年的“丹书铁券”一样毫无用处。其实他们也许是想明白的,但又有什么选择呢?

强词夺理吗?不过普通中国人要拍手称快为那些因为这些汉奸们而死的另一些普通中国人,郑苹如、郁华、茅丽英,等等。

都是从蒋介石政府里面叛变出去的,给老蒋带来的损失何等深重?于公于私,哪边都不会给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汉奸中真正幡然悔悟的不是没有,立功后也不是不能得到原谅,这和脚踩两只船不一样。比如陶希圣和高宗武,带着汪精卫和日本人的密约回归,就得到了原谅,陶后来还做了蒋介石的文胆。

倒是一面帮着日本人打中国人,一面给自己留后路的丁默邨之流,若不给他个将计就计,“利用汉奸”,个人觉得戴笠都对不起祖宗。

抗战后,汉奸中没有被惩处的,主要是带兵将领,如孙殿英、吴化文等,因为他们依然有利用价值。这也造成了这部分人员军心不稳,和蒋军嫡系关系恶化,在此后的战争中不是被轻易消灭就是部分或全部投共。

汉奸中唯一作为文官又逃脱死刑的大汉奸是周佛海,他是个明白人,在法庭上坚决大讲抗战结束后自己怎么维护京沪秩序,避免被共产党占领云云,就是不敢提抗战期间怎么和军统合作的事情。

明白人啊。

我是看龙先生的文章长大的,很钦佩她的文笔和当年的刚正不阿。看罢此文,我有点不明白龙先生了,为了反蒋,汉奸也可以爱护一下了。窃为龙先生不值。

汪精卫也曾经写过“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一叹。

日前,看到一则为胡兰成辩护的文章,主要是给胡兰成“汉奸”加上了引号,提出了什么叫汉奸的问题,认为胡兰成没有亲手杀人,“热爱中华文化”,假如认为他是汉奸,那今天到了国外生活、用了日本货、送孩子到美国上学的,都是汉奸。

于是争论纷起,有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和国内的朋友吵了起来,说自己做了十几年汉奸了,做得悠然自得。

这纯粹是被气糊涂了。你干了什么了就成了汉奸了?骂的不走脑子,听的奋起反击。挑动群众斗群众,这一招百试不爽。

一位朋友的回答,我觉得十分精彩,所以特意放在这里,给龙先生,也给同情胡兰成、丁默邨的人们简单的事儿,大约只有把它搞复杂了,水才会浑吧。

The definition of a traitor is simple and clear. When another country invade your country and you choose to work for the invader, you are a traitor. When you work as a high level offical for the false government that the invader created, you are a traitor that should be punished.

(翻译:奸贼的定义是简单和清楚的。当另一个国家侵略你的国家时,你选择为侵略者工作,(那么)你是奸贼。当你为侵略者创造的伪政府工作并作为一位高级官员时,你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奸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