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光材料:非农业收入——支撑增长的长期因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20:33:10
陈剑波  陈剑光
自1997年到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连续4年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的报告,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53元,比上年增加43元,增长1.9%,扣除物价指数实际增长2.1%,增长速度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现金收入1640元,增长4%,实物收入613元,下降9%。分析农民收入增长,其主要特点是:
(1)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非企业组织得到的收入,如乡村干部和教师工资等;二是在本地(本乡)企业务工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三是外出(本乡以外)打工或从业得到的收入;四是其他报酬收入。在22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701元,增长11.2%,增加71元,是纯收入增量的165%,占人均纯收入的31.11%。2000年人均从非企业组织得到的收入为140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从本地企业得到的收入为208元,增长15.6%,外出打工或从业得到的收入为240元,增长18.2%。外出打工或从业的收入与从本地企业得到的收入增量占到工资性收入增量的97.8%。
(2)农业尤其是种植业收入持续下降。2000年农民人均从农业得到的收入是1091元,比上年减少48元,下降4.3%。农民从农业得到的收入已经连续三年出现负增长。1998年和1999年从农业得到的收入分别比上年减少了28元和53元,下降4.5%和2.3%。2000年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为784元,比上年减少98元,下降11.2%。1998年、1999年种植业收入分别比上年减少了16元和45元。粮食减产和价格下跌成为种植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原因。全年农民出售粮食平均价格比上年下降了15%。
(3)粮食主产区收入增长低于全国水平。东北三省、河北、河南等11个粮食主产区农民纯收入是2150元,仅增长1.2%,低于全国近1个百分点。
(4)低收入农户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户收入下降。统计局农调队对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按纯收入进行五等份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2000年最低收入组农户人均纯收入为802元,比上年下降了6%。分组资料显示,越是高收入组别,增长速度越快,最高收入组别的增长达到6%。此外,全部农户中纯农户和以农业为主的兼业农户占到60%左右,这两部分的农户2000年的人均纯收入为2010元,比上年下降近1%。
(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0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8倍,差距倍数扩大了15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虽然连续下降,但是一个重要变化却是值得予以高度重视的,即农民工资性收入与家庭非农产业的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
在目前的统计调查中,农民纯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报酬收入、家庭经营农业(农、林、牧、渔)收入、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四个部分。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01元,比上年增加71元,农户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338元,两者相加则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达到1039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工资和非农经营收入的增量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208.3%。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的统计,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30%上升到2000年的34.5%。农村非农产业的主体是乡镇企业,而众多农户的非农产业经营又逐步成为乡镇企业投资增长和发展的坚实的基础。
从中长期看,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主体正在发生转移:由过去主要依靠农业经营收入为主逐步转为依靠农村非农产业(即乡镇企业和农户非农产业经营)的发展为主,近年来这一变化正成为十分明显的趋势。这一趋势对于大规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减少乡村人口将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这一转折正在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是我们应该予以密切关注的一个重大变化,也应成为未来农村政策调整应予重点考虑的内容。能否形成一个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的环境及政策框架,将直接影响未来农民收入的增长状况。
农民收入结构出现的变化,不是暂时的、短期的,依靠非农产业为主的收入结构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事实,非农产业的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只会越来越高。事实上这样的转折正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直所希望的,是我们减少乡村人口,实现农村的现代化所必须经历的历程。尽管农产品价格的长期低靡是一件非常令人沮丧的事情,但确实令人欣慰的事情是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农户从事二、三产业的收入已经占到收入增量的绝大部分,而没有这些收入的增加,农民的收入状况将会更加不可想象。
我们以为,主要依靠农产品价格的提高来增加农民收入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这是一个已经无法回避的事实。人多地少的约束,已经限定了我们无法通过农业生产来为10亿县及县以下的多数人口提供一个富裕的生活。这样的土地资源状况,维持一个13亿-16亿人口的温饱已经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了,还希望依靠土地产出来为10亿人实现富足的梦想,就有些不切实际。况且,在这样的土地资源条件下,还必须为管理10亿人口的县乡两级政府及一级自治组织提供行政管理支出,这当然是一项艰难无比的任务。
已经出现的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之所以是具有历史性意义,这为我们顺利实现乡村城镇化和减少乡村人口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时机和前提条件,奠定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没有这样收入结构的转变过程,一旦土地制度出现重大调整,土地兼并的出现会带来一系列非常麻烦的问题。如果有相当部分农民已经将非农产业的收入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而土地的可交易、可抵押、可继承的制度能够顺利实施的话,那么乡村人口的转移就会成为一个相对平稳的过程。减少依赖土地生存的乡村人口,必须依靠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乡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发展必须依靠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否则减少乡村人口只有两条道路:第一,回复到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工业化方式,显然这种可能性已经丧失,因为:一是国家不可能再集中如此的财力来为如此众多的乡村人口解决就业、生活福利保障,二是国家工业化过程遗留的制度性难题至今仍然在困扰着整个经济系统,影响着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第二,依靠大中城市的城市工业化来带动乡村人口的转移,这能解决部分问题,而不能够解决全部问题。数千万农民工在大中城市里的遭遇已经充分说明了这条道路的局限性。显然,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当是乡村人口迁移成本最为低廉、方式最简单、基础最牢固的一条道路,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已成为解决农民收入增加的重中之重。
当前,解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降低农户发展家庭非农产业经营的“门槛”,改革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满足农民在发展家庭非农产业中的金融需求。农户在发展家庭非农产业经营中将积累创办中小型企业的资本、锻炼在市场中活动的能力。二是必须尽快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问题。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