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芳茜婷都有什么产品:贪官忏悔:出了警示教育会场,酒杯一端就什么都忘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04:06
忏悔人:陈友龙原任职务:江苏省海安县政协主席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11月23日,陈友龙被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犯罪事实:1993年至2009年,陈友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公司改制、筹集资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合计124万余元。
新闻背景:这是陈友龙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的悔过书。
我在海安担任多年的县级领导以及机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党委负责人。在1993年至2009年长达17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年春节都有人到我家送钱送物。我收受他人贿赂最多的一次有10万元,最少的仅为1000元。其中,绝大多数贿赂款是在自己家中收下的。
回顾这些年来自己的所作所为,我不但经济上严重违法违纪,生活上也腐化堕落,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操守。
从量变到质变,有一个渐变过程
1991年9月,我初到海安县李堡镇担任党委书记时,曾给自己定下一个规矩:别人送的钱绝对不能收,实在不行的话,只能收点烟酒茶叶之类的东西。但面对时不时有人送来的上千元人民币,我实在难抵诱惑,因为我那时的工资只有几百元。后来我又想,小钱收点不会有多大关系,但大钱不能收。
随着工作的熟悉,找我办事的人越来越多,送钱的人也日益增多。我在李堡镇、海安镇担任党委书记时,帮一些企业解决了土地征用、技术改造、银行贷款等问题。这些企业为表示感谢,每年春节都来给我送钱,开始时是一两千元,后来是三四千元。面对诱惑,我没有把握住自己,渐渐地,他们送来的1万元我也就收下了。
收了人家的钱,我心里也有些害怕,担心早晚有一天会被人举报。于是,我存在银行的钱、存放在朋友那儿的钱,以及两次购房等,都是用的别人的名字,以为这样能够逃避惩罚。
为了掩盖自己的受贿行为,我还想了不少花样。如每年都向组织或廉政账户交一点,心想如果将来哪个人被查了,我就可以说,这个人送给我的钱,我已上交廉政账户了。
而且,我还心存侥幸。这些年,曾经有几个送给我钱的人先后被查,但我却认为他们跟我关系好,送钱的事他们不会说出去。同时,我还认为,我没大笔收受他们的钱物,即使他们说了,组织上不一定跟我过不去。这种侥幸心理,使我收钱的胆子越来越大。
现在我认识到,这种侥幸,实际上是在拿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政治生命和后半辈子的安危来做赌注,那是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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