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的故事记叙文800:论人民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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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 09:01:59  来源: 求是—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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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人民尊严”几字何以如此感动中国,何以如此深入人心?关键是契合了时代发展的要求,真正彰显了社会主义的内在精神,弘扬了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一、强调人民尊严是民主意识的深化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蕴涵着树立民主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人民尊严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从政治生活的层面讲,没有民主就谈不上人民的尊严。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尊者,主人也”,主人具有“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这是拥有尊严的前提。在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广大劳动人民处在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根本无法获得应有的尊严。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争得民主”,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因为只有争得民主,才能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才能真正获得主人翁的地位与尊严。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为人民统治地位的确立;体现为人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立;体现为人民参加管理国家权利的确立和人民享受“公仆”服务权利的确立,这是人民尊严的根本标志。
强调人民尊严从民主意识和民主发展等方面对我们党提出了更高的执政要求。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党员干部公仆意识之强弱是检验人民尊严的试金石。党员干部只有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真正在内在信念上尊重群众,政治利益上代表群众,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作风上深入群众,价值取向上为了群众,才能成为合格的人民公仆,人民群众才能赢得尊严。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副为民作主的派头,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甚至以权谋私,欺压百姓,这无疑是对人民尊严的亵渎。强化公仆意识,其实质就是要践行毛泽东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要践行邓小平提出的“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的工作标准,就是要践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目标要求,就是要践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尽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系统工程,从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是一个手段不断趋向于目的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的历史性、复杂性,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现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目前,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如参政议政、选举监督等管理国家的权利,因为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从而使人民尊严受到损害。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维护人民权利,确保人民尊严,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搞西方的“议会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决不搞西方的“多党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决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制。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强化民主的法制保障。依法治国是发展民主、维护人民尊严的根本保障。法制是民主的保护伞,是人民尊严的守护神。民主必须依靠法制赋予,而不能靠人治赐予,削弱和消除封建人治的余毒,目前仍是我国民主前行的艰巨任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启示我们:人民民主的欠缺甚至被践踏,都与法制观念淡薄、法制不够完善有直接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把民主的原则和权利用完备的国家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把民主的内容、形式、程序等纳入法制的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民民主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因此,维护人民尊严,必须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每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只有让人民的尊严内化为宪法精神,上升为宪法内容,维护人民尊严才能成为国家和政府的最高价值目标,国家和政府才能承担起尊重、保护、促进和实现人民尊严的义务。
二、强调人民尊严是民生意识的深化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蕴涵着树立民生意识,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的内在要求。人民尊严的核心是人民体面生存的权利。所谓体面生存的权利,是指公民拥有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体面劳动与体面生活的基本权利。从社会生活的层面讲,广大劳动者如果不能享有体面工作和生活的权利,就谈不上人民尊严。劳动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体面劳动是人民尊严的底线。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猿揖别的根据,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需要,消除劳动异化现象,实现劳动的解放,才能使人真正成为人,实现人的尊严。胡锦涛总书记从维护人民尊严的角度强调指出:“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体面生活是人民尊严的根本。如果人民物质生活艰难,生存压力过大,人民很难获得尊严。只有享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良好的社会保障以及良好的公共服务,人民才能有尊严。
强调人民尊严从民生意识与民生发展等方面对我们党提出了更高的执政要求。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发展经济,奠定人民尊严的物质基础。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尊严如果没有物质作为基础,就可能成为空中楼阁。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已列世界前茅,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人民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尊严,但综合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继续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努力创造更多物质财富,真正做到国富而民强,民强则民尊。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促进公平正义,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公平正义是维护人民尊严的基本条件,只有整个社会是公平正义的,才能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受歧视,并享有尊严。“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应当涵盖所有社会成员。鉴于目前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要维护人民尊严,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走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所以,维护人民尊严,必须加紧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各项权益。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目前我国一些地方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以及买不起房、看不起病、读不起书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与人民群众的体面生活及尊严休戚相关。“使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根在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物质需求,保障人民有体面的物质生活,人民才能获得尊严。这就必然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教育体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安全体系等建设,构建以人为本的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强调人民尊严是人的全面发展意识的深化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蕴涵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人民尊严的归属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不平等发展、片面发展和不自由发展是人民尊严的天敌。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民尊严的最高价值所在,或者说,强调人民尊严的最终主旨是人的全面发展。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人类的尊严只能实现于自由人之间。”马克思主义同样把人的尊严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联系起来,认为每一个个体的人都是有尊严的,每个人的尊严是一切人的尊严的条件,只有每一个人都具有维护尊严的意识、观念和行为,整个社会才能进入尊严时代。维护人民尊严,必须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强调人民尊严从人的全面发展意识方面对我们党提出了更高的执政要求。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强调“人是根本”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坚决摈弃那种见物不见人、以贬低人格尊严、扭曲人格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观念。牢固确立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和核心地位,自觉做到一切以人民为本位,一切以人民为目的。实现由注重经济总量到也注重人民生活质量、由注重经济指标到也注重人民幸福指数、由注重满足物质利益到也注重保障人民权利、由注重物质财富积累到也注重人民精神文化提升的转变。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人的素质的提高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获取尊严的必要条件。尊严既来自国家、社会与他人的赋予,也来自个体自身的素质、观念与行为的赢取。人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向自由全面发展目标迈进的每一个具体步骤,都将为人民尊严的实现提供现实基础。人的素质的提高有赖于精神文明的发展,有赖于人们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而教育“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0页)提高人的素质,就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
维护人民尊严,必须进一步发挥人民的创造精神,促进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人的尊严往往是由人民对自身价值实现的成就感来判定的。如果人们普遍感到压抑,自己的才智能力得不到充分展示和发挥,必然会滋生失落感、挫折感,这种感受本身就是对尊严的销蚀。人自身的全面发展是自身价值实现的产物,自己生活的舞台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能力,人的主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就必然增强,就能以成就感来铸造自己的人格尊严。为此,必须“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我们党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就是要真正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充分展示广大人民的聪明才智,让广大人民实现自我存在的价值,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执笔:朱有志、贺培育、伍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