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髃的准确位置图:警察被城管打断腿折射另类“公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3:33:38
警察被城管打断腿折射另类“公平”

2011-01-03

 

朱方清

“我说我是警察,也是执法人员,应该文明执法,但还是被打断腿!”昨天,躺在病床上,昆明市公安局民警张俊(化名)说起事发当天的情形时,依然有些愤怒。当天他接到母亲的电话,说辖区城管要强行拆除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让他回家收拾东西。不料,张俊刚到门口表明自己身份时,却遭到拆迁执法人员的围殴。据小区目击者称,张俊被殴打时,对方扬言“打的就是警察!”。(1月3日《春城晚报》)

平时多见寻常百姓遭打的事情,没想到警察也会挨打,而且这么惨和冤。张俊第一次被打之后,鼻子和嘴角已经被打出血了。但噩运还没有结束,之后,他被4名城管反绑着双手押到邻居家的门前。“我是市公安局的,也是执法者,执法要文明。”张俊说完时就听到对方一句狂喷:“你敢用手指头指我,兄弟们,拿下。”张俊说,他只感觉周围的20多名城管全部围了上来,用警棍和铁棍将他打倒在地,还有人上前用脚踩他。当时他感觉自己的右腿很疼,他大声恳求:“求求你们别打了,我的腿断了。”随后,他被打晕在地。现场目击者还听到在场的一位执法人员对躺在地上的张俊喊道:“装死。”张俊的好友陈小姐说,现场就有执法人员带去的救护车,但没有对他进行救治。

按照百姓通常的理解,警察和城管,实乃一家亲,怎么也不至于“窝里反”。恐怕只有遇到手无寸铁的“刁民”或自称警察的“冒牌货”,才会出手恁狠。但此事非同寻常之处是,现场分明喊出“打的就是警察!”而当时指挥拆除违章建筑的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分局负责人也明确表态,是张俊先挥舞警棍导致冲突发生。这说明此起城管殴打警察事件并非“误会”,而是带有“以暴制暴”以及“维稳”性质的“正当执法”。

反观这类“正当执法”,还真是层出不穷。只是拆迁户遭遇“正当执法”,有的欲哭无泪,有的只好去自焚;上访户遭遇“正当执法”,要么被跨省拘捕,要么被送进精神病院。即使身在牢狱,也时常会上演“躲猫猫死”、“喝凉水死”之类的奇异剧情。“正当执法”之被反复质疑拷问,便像一层阴云一样笼罩在法治的天空,郁积于人们的心头。

现在可好,强势的警察亦不能幸免,光天化日竟被打断腿。但其实,发生这样的闹剧并不新鲜。君不见,2010年10月29 日下午,约400余名城管、公安和武警官兵突然来到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的18号刑侦大院宿舍刑侦大院,实施了一系列惨不忍睹的强制拆迁行为,面对手无寸铁的大院居民,城管人员手提钢钎、榔头等物件,开来大型挖车,撞开院墙,隔着院门向大院扔灭火弹,全然不顾全院百姓生死,有几位80多岁的老人因拒绝开门,被城管人员扔在马路边上,先后有十几位老人被打住院。更曾激起舆论哗然的是,去年发生在湖北省委大院的“打错门”,武汉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错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仁明58岁的妻子陈玉莲,殴打过程持续了超过16分钟,6个身高1米8以上男子围住身高不足1米6、体重只有82斤的陈玉莲左一脚,右一脚,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数次把她打倒在地。经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诊断,陈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植物神经紊乱……回忆经历的那一幕,这位厅官夫人只呼自己遇到了“黑社会”。

权力不设边界,不受监督制约,或者滥用权力,以权乱法,必将产生野蛮与暴力,导致种种不公的后果。上述乱象的发生,正说明诸多貌似“正当执法”的行为,其实不仅仅荼害百姓,而且极易祸及执法者自身。如果脱离了法制的天平,任何施政或执法行为都将失去准星,后果则是“强者称王弱者贼”,社会脱离公平正义的保障,岂止百姓遭殃,连权力架构内的各方相互倾轧,“擦枪走火”,也决难幸免。从这个意义上说,警察被城管打断腿折射出另类的“公平”逻辑,胡乱套用坊间俗语则似可称作:报应!但愿这样的“轮回”还是早些打住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