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002721股吧:愤青不除中国必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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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不除中国必亡吗?

[11432] (2010-12-31)
  有一个很流行的形容词:愤青。号称“反愤青”网络三剑客之一的廖保平先生推出了《打捞中国愤青》一书,据说是中国愤青脱“愤”必读物。姑且不论何为愤青,但是有些人声称,愤青就是愣头青,狗屁不懂愣充大葱,被洗脑多年后愚昧极端,对中国与外部交往造成伤害,只要中国政府和人员没让他们满意,就满嘴喷粪狗急跳墙。反愤青者因此呐喊,愤青不除中国必亡,有人甚至血淋淋地提出应该阉割愤青,让他们成为太监。

  笔者王锦思认为,在这种时代和社会之下,愤青和非愤青都有存在的理由,后者不能以除掉前者,消灭其肉体和思想作为存在的基础。

  据悉,愤青自古皆有。远有商朝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活活饿死,近有闻一多不吃美国面粉而被暗杀。广义愤青是指具有较强烈的中国民族主义信念,特别是爱国主义信念,且具有较激进的思想(如极端民族主义)、言论或行动的中国内地人士,而其中均以大陆青年网民人数居多。

  和愤青专门斗争的廖保平认为:愤青是善变的,变得时常让人捉摸不透。“你说他们脑子进水了吧,他们表现出的见风转舵,搭爱国顺风车,比你精得不知多少倍。你说他们是群脑子有干货的人吧,他们又无知愚昧得近乎弱智。”廖保平认为:关于愤青的定义很多,内含很丰富,白痴、弱智、愚民、暴民、无知、无耻、无畏、小P孩、意淫癖、爱国贼、社会下层、网络流氓、投机作秀份子。

  廖保平批判的愤青,在某种程度上是“爱国贼”的同义语。王晓阳给爱国贼下的定义是,打着“爱国”旗号,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结,干着害国勾当的幕后操纵者以及被欺骗者的总称。“反日的白痴们,你们被人利用了。有多少根本性的弊病,远比反那个狗屁日本重要得多。日本算个屁。反日分子连屁都不如。”

  有人这样分析愤青或许太恶毒了:“当愤青没有根据地胡思乱想、造谣谩骂别人,呈口实之快的时候,愤青和他们的女性亲属,包括母亲、姐妹、妻子、女儿也难免被人用嘴蹂躏,用想象强奸,而不是他的女性亲属单纯与自己的丈夫、情人、三轮车夫、犀利哥、原始森林里的野兽发生性关系。”

  上述对于愤青的概括不乏污蔑或夸大之词,或他们只是描述愤青的一种,就是极端民族主义者或者兽性民族主义者,是为“粪青”或“坟青”,并不是愤青的全部。如果说愤青被某些人看成是习惯于片面化、妖魔化的人群,那么口口声声指出愤青缺点的人也有对愤青进行片面化和妖魔化的倾向。当观点不同,就搞小圈子,封杀别人,不联系,觉得自己有骨气,以为能恶心死你,以为人多势众道听途说就掌握真理就是民主。中国法律和制度不允许因言定罪,以偏盖全,不允许因为一个错误或优点全面否定或肯定一个人,乃至任何一个国家。中国只有一个声音、只听命于一个团体的时代早都结束了!

  笔者王锦思认为,中国的愤青有其存在合理性,有一种向上的奋斗激情,不畏强暴,勇往直前,敢于与社会不良的现象作斗争。在2008年春少数藏独分子企图破坏奥运的骚乱中,西方媒体的歪曲和虚假报道遭到了中国网民大规模和猛烈的回击,乃至出现了中国“新民族主义”(也称“新爱国主义”)的惊呼。他们中的一部分也不否认和外国交往的必要性,他们也渴望海纳百川,而不是偏狭自闭。按照这种愤青的标准划分,中国愤青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不是太坏,而是较好。这种愤青应该存在,并且日益壮大。

  王锦思《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