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眼球有什么用:中国妇女报:警惕强迫女下属陪酒成为普遍现象
由于这两起案件最终的司法判决并未作出,所以对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问题不便推测和评论。但是,仅从各家媒体报道出来的已知信息,我们可以发现这两起案件有诸多的共同点:一是女老师都是迫于学校领导的安排出席宴请或参与敬酒;二是性侵犯都是在醉酒后发生的,是在女老师不能清楚表达意志的情况下发生的;三是都涉及官员或者上级,也就是说都出现了权力因素。
可能街头巷尾热议的是官员性侵犯女教师,可是我们的思考却绝不应该止于此。更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并尽量作出理性的分析和批判。
尽管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享有崇高的社会荣誉,人们对教师也有着更高的道德期待。但是,教师也是生活在世俗世界里的凡人,他们也需要生存,也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们有一套对教师工作的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直接和教师的聘任、住房、工资奖金、职称、评优等利益挂钩,而最后的决定权主要集中在学校领导的手中。所以,为了给校领导留个好印象,为了自己的职业前途,部分女教师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教学任务外,还不得不参与学校或者上级领导组织、指派的各种应酬,在酒桌上充当调解气氛的“香料”或者男性养眼的“花瓶”。
因此,如果不改变对教师的这种考核制度,不建立更公平的教师工作评判标准和评价机构,不重新定位学校领导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扭转目前一方“生杀”大权在握、另一方谨小慎微迎合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那么类似的悲剧就还会重演。
某些官员平时之所以颐指气使,所凭借的不外乎是手中的权力。他们视权力为私物,在权力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既迷失了自我,也使权力异化了。尽管我们有《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有刑法的相关条款,还有各级公务机关颁布的各种禁酒令,可是某些官员对这些法规法令仍置若罔闻、恣意妄为,原因就是手中的权力使他们膨胀到认为自己是“法外之人”,可以摆平所有的麻烦,从而无视党纪国法的存在。所以对权力切实有效的制约是非常必要的。
虽然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基本国策,一些官员在公开场合作报告时也认同建设先进性别文化,反对歧视妇女。但在某些人的头脑中,女性还是一个可以任意支配的性别,其主要功能是给男性带来“愉悦”,是酒文化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我们必须警惕:勿使强迫女下属陪酒从社会新闻成为普遍社会现象!(作者系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师 刘永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