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幸全文免费阅读:大学生组织传销团伙
9名被告都有大学学历
昨日上午9点10分,大学生传销致死案在东莞中院牛山审判庭开庭。9名被告在被告席上一字排开,跟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看起来不同的是,他们看起来很斯文,9人中有6人戴着眼镜。起诉书显示,他们之中有7人是大专学历,两人大学本科学历,最大的出生于1981年,最小的是1986年出生。从户籍所在地来看,他们绝大部分来自农村。
起诉书显示,自2006年起,吴某亮、杨某、刘某星、曲某江、牟某鑫、于某山、焦某、何某芬先后来到东莞市东城区“杏花村”、“凌云”等封闭管理的传销窝点,以推销“瑞士金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800元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至案发时,刘某星、牟某鑫、于某山、何某芬均已达B级经理,吴某亮、杨某、曲某江、焦某均已达C级大主任。其中刘某星更是兼任片长,分管“杏花村”、“凌云”四五个传销窝点。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个传销组织,多为刚走出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成员之间多为同学、校友关系。9名被告中,唯一的两名女性何某芬和牟某鑫是高中同学,何某芬是牟的上线。
据交代,该组织一般是通过言语洗脑,刚开始并不使用暴力。牟某鑫交代,从2009年4月开始,根据“上级”指令,他们决定对一些比较抗拒的新人进行殴打。
逼迫交钱殴打新人致死
2009年12月初,牟某鑫介绍了一个熟人刘昌智过来。起诉书显示,刘昌智1985年出生,当时刚大学毕业,发现自己陷入传销窝点后,很抗拒,其间还与管理“杏花村”的“家长”汪某武发生矛盾。
刘某星了解情况后决定对刘昌智进行“送人”,并叫牟安排“送人”事宜。牟某鑫交代,“送人”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成员交钱入伙后,要求退出,团伙会比较轻易让他离开,第二种是新人还没交加盟费就想走,就需要采取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逼其交钱后送离传销窝点。
2009年12月9日早上6点多,牟某鑫向刘某星请示后,电话安排吴某亮、杨某、曲某江到“杏花村”负责“送人”。随后,3人来到“杏花村”新人房,口头说服无效后,对刘昌智拳打脚踢,逼刘打电话筹钱。后来,吴某亮离开,杨某、曲某江继续殴打、逼问。
当天下午,于某山等人也来到“杏花村”,用脚踢了刘昌智肚子。最终,刘昌智交出2600元钱。因为还差1200元,吴某亮等人再次实施殴打,直至刘失去反应。刘某星赶到现场确认刘昌智已经死亡,遂决定抛尸。吴某亮、杨某、曲某江打的前往广州,将包裹起来的尸体抛入珠江,9名被告人先后离开东莞。
尸体后于2009年12月29日在广州市南河道上滘船厂附近水域被群众发现。因心理压力过大,2010年3月12日,曲某江到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投案。同年3月25日,吴某亮到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投案。
对话
“在封闭环境下丧失了理智太疯狂”
在被单独提审后,昨日上午,吴某亮接受了南都记者采访。
南都:你是怎么进入传销团伙的?
吴某亮:大概是2007年,我大学还没毕业,成绩挺好,拿了一等奖学金。同学刘平跟我说,东莞有个好工作,我就过来了。
南都:过来后过得怎样?
吴某亮:来了就丧失了人身自由,日子很苦,他们不停给我洗脑。他们说,两年可赚上百万。我是农村出来的,没法想象那么多钱,于是决定加入。
南都:加入后你也要发展下线吧?
吴某亮:都是骗同学或者师兄、师姐说有好工作。现在大学生这么多,工作难找,很难抵挡住高薪工作的诱惑。
南都:你是大学生,将人残忍地打死,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呢?
吴某亮:当时是在特殊的封闭环境下,没有别人告诉你这对不对,也没人帮你。现在想起来,不敢想象自己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丧失了理智太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