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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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
2011-06-30 10:43:56   来源:   评论:0 点击:55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确保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的发展,办出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充分发挥我...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确保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的发展,办出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充分发挥我区名师在课堂教学、课改实验、教育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加快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促进我区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批“龙岩市新罗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现就建立“名师工作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优秀教育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创设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名师成长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优质教育所需要的高素质的名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1.以名师工作室为培训载体,完成区教育局提出的培养骨干教师的目标。
  2.在名师指导下,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使学员在教育、教学、教研中成为我区有影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并能带动和影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在名师指导下,进行课改实验,探索出一套成功经验;进行课题研究,完成1~2个区级以上的课题,取得成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报刊发表。
三、性质与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由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名师本人姓名命名并挂牌,吸引同一领域中青年骨干教师加入而组成的教学研训组织,集教研、师训、科研功能于一体。通过名师引领,研讨并解决该学科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并以此带动中青年教师的发展和区域同一学科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
四、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选拔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领衔人(即名师)和工作室学员组成。
 (一)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1.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严谨笃学,知识渊博,理念先进,开拓创新,学科教育教学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全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完成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岗位工作量;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指导能力,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结题;
  (3)有自我完善、自我突破的愿望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能胜任兼职带教任务;
  (4)近5年来,论文在ISBN、CN上发表教育教学2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作出版专著者,要求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万字); 
  (5)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学科专项比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指导教师参加学科专项技能比赛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2.评选范围: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一般在所任职学校高级教师中产生。根据学科需要,也可在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新罗区名师培养对象中产生。
 (二)名师工作室的学员
  1.评选条件: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刻苦钻研、合作精神强,完成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岗位工作量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区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培养对象;
  (2)区级以上优质课获一等奖的教师;
  (3)区级及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农村名师、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区委教工委确定的青年干部后备人才。
  2.评选范围: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任教5年以上。
  3.学员名额:每个工作室面向全区招收8~12名学员,其中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教师1~2名。
五、职责和任务
 (一)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职责
  1.制定计划: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规划、研究项目、学员培训方案等。任期结束完成工作室总结报告。
  2.带教学员:每个工作室领衔人在任期内带教8~12名学员,采取个别与团队相结合的互动式、开放性的教学模式,提高学员专业水平。
  3.教学指导:指导学员上好优质课;指导学员如何评好课,使其具备教学评价的水平和能力;指导学员开设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力争2年内将其培养成本学科的区级以上教学骨干或教学能手。
  4.学术交流:每学年组织面向全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活动的现场展示和经验总结交流,以此带动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和该学科教学水平的提高。经验或论文每年内至少一篇在CN级刊物或省级及以上刊物上交流、发表或获奖。
  5.课题引领:根据领衔人的特长,确定课题研究项目,引领、研讨、解决学员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两年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区级及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任期结束,独立或指导学员完成具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学管理和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或论文。
  6.建立(网站)博客:建立名师博客,充分利用网站与学员及其他教师进行网上教研、课改交流,带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7.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负责组织学员完成本学科各年级的试题库的建立。
 (二)学员的职责
  1.学科教学:上好每一节课,认真做好教学后记,写好教学随笔。
  2.教研活动:承担工作室安排的教研活动,在独立完成个人专项领域任务的同时,发扬协作精神,积极参与集体教研活动。
  3.教学研讨: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及以上的研讨课、公开课,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承办的教学竞赛获区级及以上奖励;提供典型的教学研讨课例;开设专题报告和讲座;参加各级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
  4.经验论文:不断总结提炼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经验或论文每学年内至少一篇参加区级及以上论文汇编或获奖。
  5.课题研究:在名师的帮助下,主持(或参与)完成一个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6.推广成果:积极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
  7.学习总结:每学年作书面学习小结、总结,学习结束,完成个人专业发展报告。
六、组建办法
  名师工作室中领衔人与学员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反映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成立以校长为组长,部分骨干教师参加的考核评审小组,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表上报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
  3.区级评审: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候选人,名师工作室学员候选人还必须征求名师意见,由区教育局审定,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区级认定: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予以认定。
七、组织领导
  1.区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培养工作的管理。
  2.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命名,组织专家小组对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下拨名师工作室的经费;组成名师培养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学员培养方案的审核、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八、保障措施
  1.名师工作室设在名师所在学校并挂牌。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选派一名助手,协助名师工作。
  2.名师工作室活动时间为每两周固定半天,名师可采用讲课、教材分析、问题研讨、现场指导、课题研究、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培养。名师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条件,落实工作地点,协调工作关系,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名师工作室经费由区教育局下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日常办公经费;教科研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培训、考察、奖励费。经费拨付到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九、管理和考核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要为领衔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安排工作时间、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名师工作室活动要兼顾名师与学员的工作实际,妥善安排活动时间。
  3.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学员实行学年度考核,任期结束由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总结性评估,工作卓有成效的领衔人可继续命名、挂牌,对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命名和授牌。
  4.工作期限:名师工作室每届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