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血兰开花图片:“宽窄”失当影响营业税税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20:02:01
“宽窄”失当影响营业税税基IdPh

翁进进 林燕
营业税针对应税范围内的各行业实行多环节、全额课税,既保留了传统流转税价内计征的方式,保持了计算简单、便于征管的优点,同时部分税目又借鉴了增值税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的弊端,体现出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倾向。但同时,营业税的税基受到影响,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加大。
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范围不断扩大,影响营业税税基
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颁布实施,营业税由“全额征税”向“差额征税”的政策转变。这种转变旨在消除重复征税的不合理因素,但却在一定程度上使营业税丧失了“征税简便且高效”的属性。
税制不完善,税负不公平。第一,营业税扣除范围不断扩大,但营业税的税率并未进行调整,造成部分行业税负偏低。营业税的税率(除娱乐业外)是3%或5%,而增值税的税率是17%,相比较而言某些行业的营业税税负偏低。以江苏省扬州市79家旅行社为例,2010年这些旅行社的营业收入为21566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9526万元,扣除比例高达90.54%(其中扣除比例最高的达98.7%),实际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金149.48万元,实际税收负担率仅为0.69%。第二,未全面实行差额征税,造成同一行业内营业税税负不一。以建筑业纳税人为例,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对自产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而在其他建筑安装工程中,由建设方或施工方采购的货物(非自产),要将材料费用一并计入建筑安装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从而比前者多缴营业税。在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等税目上同样存在类似问题。
营业税扣除项目管理不到位。相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金的管理,目前地税部门对营业税扣除项目仍是粗放式管理。一般都是由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扣除,基层税务部门靠事后的评估、检查来管理。减除项目、扣除时间、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扣除凭证管理等,没有统一细化的规定,基层税务部门很难管理到位。征管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第一,擅自扩大扣除项目范围。如旅游业扣除仅指列举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而旅行社将其他费用,如签证费、保险费、自有车辆运行费用、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导游费等均进行了扣除。第二,扣除凭证混乱。一些企业未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一些扣除凭证不完整,如旅游企业经常会以一张或几张门票做账,而不是按照实际支付的门票数来入账;扣除凭证五花八门,内容、名称开具不规范,难以核实。这给税务部门确定减除项目、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认定扣除凭证增加了很大难度。第三,款项支付的时间与接收发票的时间,以及款项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时,难以确定扣除时间和扣除金额。是凭票扣除,还是据实扣除?对这一问题,目前政策没有明确规定。
营业税减免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营业税减免税口子过宽,减免税项目过多、过杂。经笔者统计,目前执行的营业税减免税政策共计63条,极易造成税收管理漏洞,给偷逃骗税分子以可乘之机。
相同类型的优惠政策免税范围差异较大。如促进就业类政策,对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的优惠力度最大(没有免税范围限制),其次是退役士兵,再其次是刑满释放人员,然后是残疾人,最后是下岗失业人员。相同类型的税收减免政策,但优惠幅度不一,显然不尽合理。
减免税改审批为备案后,税务部门的控管力度减弱。各地税务部门按照便捷、高效、优质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纳税服务理念和机制,对所有涉税审批项目,全部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审批,由管理部门进行事后调查确认,简化了办税流程,方便了纳税人。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减免税跟踪管理机制,对后续监管重视不够,减免税审批成了营业税减免管理的薄弱环节,以致一些减免条件发生变化、应取消减免税资格的纳税人,依然享受了税收优惠。
营业税征税范围过窄,无法将新出现的经济现象纳入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法,针对性强,容易准确理解,但缺乏灵活性,无法将新出现的经济现象纳入征税范围。对照现行税收政策,无法准确判定一些经济行为是否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如目前无形资产征税对象有限,对各种经营权的转让、经济合同的转让、出口退税权的转让等,无法准确归类,给企业的实际操作以及税务部门的管理监督,都带来一定的困难。再如对股权转让和企业产权转让不征营业税的政策规定,造成了税收征管的漏洞。利用股权、产权转让名义,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以规避税收的行为不断出现。
加强营业税税基管理的建议
稳固营业税税基,充分发挥营业税的收入职能。受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征管水平以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阶段等诸多因素影响,流转税制改革应按照“依据国情、立足现实、循序渐进、系统推进”的原则进行。笔者认为,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具备全面实施增值税的条件,维持营业税税基稳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目前征管条件,对营业税应税劳务实行差额征税的条件并不成熟,建议对营业税计税依据恢复实行“全额征税”办法,同时适当降低营业税税率,既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又可保留营业税固有的“征税简便且高效”的属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营业税的职能优势。目前在维持税制稳定的前提下,建议全面修订营业税税目注释,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遍征税,对无形资产扩围等。
清理规范减免税政策,堵塞税收管理漏洞,维护税收“法治和公平”原则。针对现行营业税减免税口子过宽问题,建议对现行减免税政策进行全面清理,除保留法定的减免税外,取消不利于优化税制的特案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规定。细化减免税后续管理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将营业税减免税后续管理列入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制考核重点。加强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实现审批和检查的有机结合,防止骗取税收优惠的现象发生。
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的管理。对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清单申报、凭证扣除、鉴证审核、预警评估”的原则进行。事前规范清单申报和减除凭证管理,修订营业税基础申报办法,大力推广使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将管理环节前置于“申报”环节。事中进行票表比对和台账登记工作。事后开展评估预警监控和稽查。
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企业整体产权转让以及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政策漏洞很大,建议予以取消。在暂时不能取消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相关合同、账务处理等,综合判断其实质,谨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堵塞税收漏洞。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