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谷破晓奇兵2莉雅:不知足常乐 - Qzone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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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足常乐

枫雪    发表于2009年12月02日 18:22 阅读(7) 评论(0) 分类: 个人日记 举报

1. 不提倡“知足常乐”,即既不提倡对物质层面的知足,也不提倡对精神境界、个人修养的知足。
2. 提倡“知足常乐”对社会不利。
人们对社会现状不知足,就会改进社会弊端,使社会更进步。相反,知足了之后,社会就会失去进步的源泉,从而停滞不前。
3. 提倡“知足”对绝大部分个人不利。
可以保持个人的进取之心,拼搏前进之心。而且,个人对自身工作能力、学习水平、道德情操、精神修养的不“知足”,可以促进个人提高自身素质。
对方可能立论:
1. 缩小概念。提倡有选择的“知足常乐”,即只讲在某方面应提倡“知足常乐”,对另一些不应提倡的方面视而不见,不加以阐释。
2. 偷换辩题。把知足常乐说成乐观的生活态度,即知足后还不放弃对事物的追求。
3. 栽赃嫁祸。把现代社会的一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现象归为不知足之错。
4. 强加修饰。给知足常乐强加“适度”、“有选择”等修饰,用“提倡适度的、有选择的知足常乐”来代替“提倡知足常乐”。
辩驳:
1. 指出对方缩小概念。从全面的角度并阐述现代社会不应提倡“知足常乐”。
2. 清晰定义。“知足”是对现状感到满足,感到已经足够,自然就不会进一步追求什么。而“知好”是认为现状很好。但继续追求与“知好”并不矛盾。
3. 明确逻辑。不知足不代表要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而追求应用正当手段促成良性竞争,对于上述情况应用法律去规范竞争,而不应用“知足常乐”去扼杀竞争。
4. 指出对方强加出自主观意愿的修饰,而不顾提倡后的实际效果。盲目认为社会对“知足常乐”有符合他们主观意愿的理解。

 

1.满意和知足可否等同?
1949年三大战役全面胜利,革命果实遍地开花。毛泽东满意吗?满意!知足吗?不知足!所以号令三军: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2.不知足就上贪得无厌吗?
一个人想挣钱就会抢银行的话,那学校的取款机为什么到今天还是完好无损的呢?人类社会为什么没有被不知足害得自我残杀,天翻地覆,反而法制日益完善,文明日益进步呢?
我方继续提出如下论点:
1.何为知足?人生悲喜,起落无常。当我春风得意马蹄疾,飞欲快马加鞭的时候,您难住我说:兄台,知足常乐,请您悬崖勒马!我只能说:人生不止,奋斗不惜,恕我不能领你这个情啊!而当人境遇平平,甚至身处逆境时,知足在您方看来更有奇效。诚然,这种自我疏导以求心理平衡的精神胜利法为自己获得了暂时的开脱,但是,鲁迅笔下的阿Q将精神胜利法演绎的炉火纯青,为什么他成了经典的悲剧人物,而不是常乐的典范?八个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2.何为常乐?所谓常乐,既是自我价值在实现过程中获得肯定的持久的精神愉悦感。世上有千百种乐,既有追求之乐,奋斗之乐,当然也有安逸之乐,无为之乐。但是,哪种乐更持久的反映了自身超越的源源动力,哪种乐更积极的推动了人类幸福的普世价值?我们是要道家的小我之乐,还是要“先天下之忧,后天下之乐尔乐”呢?
3.何以“不知足”常乐?登东山尔小鲁,登泰山尔小天下。叔本华说:快乐最大的本质就在于乐于追求。为什么乐于追求,因为我不知足。人类从茹毛饮血到信息时代,中国从一穷二白到嫦娥探月,不知足是个人到社会的价值体现。

 

这个题目,咋一看来,似乎正方要论证一个知足就一定常乐,而反方不必论证知足不常乐,只要论证知足未必常乐即可,似乎反方占一定优势

也就是说正方举再多知足常乐例子,反方都不用反驳,只要反方举一个知足不常乐例子,能够成立,正方就输。

于是正方就得打阵地战,不让反方举出这样一个例子。
可是我们知道,总是处于一种被动挨打的地步是不好玩的,所以,我决定让正方主动要求反方举例,并且“只要对方能够举出一个这样的例子,我们就认输”,而剩下来的关键问题就是不让反方举出一个这样的例子...
那么站在反方的角度分析,考虑他们的举例,他们要举出一个知足而不常乐的人是不容易的,因为很容易被我们说这个人不知足一类的。所以他们比较能够做文章的是一个人在某一件事情上知足了而不快乐,这样就可能在整个人生的很多事情上都知足而不常乐。
也就是说他们要论证知足不是快乐的充分条件,而是有其他条件,那么正反决定针对这点打知足是快乐的充分条件也就是“知足必乐”。那么就要考虑反方的例子了,一个人知足的时候是快乐的,因为知足本身就是感到幸福和满足,是一种快乐的心态,这个上面反方不好做文章,反方要做文章只有是在外界影响下不快乐,那么正方就要想办法反驳这种情况。
正方决定抠“知足的时刻必乐”,这样有着知足的人生态度,就会有着很多知足的时刻从而导致常乐。
那么有关反方的一些外界条件的例子就用不快乐的时刻已经不是一种知足的心态了来反驳。   要弄清“知足常乐”,有必要看看它的辞源——《论语》中说的“知足者常乐”。“知足者常乐”,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它讲的意思是:一个能够恰当地制订事物理想标准的人,经常是快乐的。为什么不说恒乐,而说常乐呢?因为也有确实不应该满足的时候。
  这里的满足是指事物达到了理想的程度,足是事物的足,不是心情的足。事物的足能够带来心情的足,所以它不是循环论证。比如说,某人把自己的工资收入的理想标准恰当地定为二千元,当可望达到这个标准或已经到达这个标准时,他就会快乐。这就是一个由薪水数额的足生成情感的足的情形。
  楼主定的正方策略是:知足的时候必定快乐。这确实很巧妙。但若是反方就和你辩:为什么“知足”二字就是指知足的时候呢?它更应该是知道设定理想标准的意思。可是,知道设定理想标准未必就能事事、时时都能实现理想标准,所以知足也未必常乐。比如前面举的那个月收入的例子,尽管某人能够设立一个恰当的理想标准,即二千元,可当他某月月初感到达到这个理想标准困难重重时,或是月底一算帐,只收入一千五的时候,他就不可能盲目快乐。
  这样的例子不要太多。 我们说,“不知足”不等于欲望的极度膨胀。
“不知足”是在理性保障(包括道德、法律)的前提下,永远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欲望膨胀”则是在无理性制约的情况下,肆意的攫取。两者有本质不同。
我们提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