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闪电race中文字幕: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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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ICS
Y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XXXX—201X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Standard for Science Lab Equipment
in Primary & Secondary Schools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       ……………………………………………………………………………………………… 2
5  要求 ……………………………………………………………………………………………………… 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惠英、沈英琪、王长毅等。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规范,它包括“功能与要求”、“面积与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固定设施”、“布置”和“实验设备”等7个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本标准中没有单列。在实际执行中,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师范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相关学科实验室建设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8772—88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7226—1998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1747—2008  教学实验室设备  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  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和保管
GB ×××××—××××  学校和相关机构的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
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实验室  lab
能够在浓厚的学科氛围里进行演示、分组及探究实验,开展试验的设计与制作的场所。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可以分学科单独设立,也可综合考虑。
3.2
理科实验室  science  lab
是理学学科实验室的统称。涉及的学科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通用技术、小学科学等。
3.3
附属用房  accessorial room
是实验室的配套用房。包括准备室、实验员室、仪器室、材料室、药品室、危险药品室、培养室、生物园地等。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可以分学科单独设立,也可综合考虑。
3.4
讲台  platform
高出地面的台子,供人站在上面讲课或讲演。
4  分类
本标准把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基本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5         要求
5.1  中学部分
5.1.1  功能与要求
功能与要求见表1。
5.1.2  间数与面积
“间数与面积”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4班(4个~8个平行班)、24班~36班(8个~12个平行班)、36班~48班(12个~16个平行班),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2中12个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注:表述中出现的学科按以下简称:物理简称为物,化学简称为化,生物简称为生,通用技术简称为通。
表1  功能与要求
室    别
功    能
要    求
实验室
能够满足学科实验(践)教学要求,方便学生熟悉并操作一些实验仪器设备,学习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培养学生对于技术的理解、技术的选择与管理能力方便学生制定实验计划和设计实验方案,为进行验证性、探究性学习和技术探究、技术制作创造条件
实验员室
实验员办公场所
化学实验员室不应与药品室合并使用。
准备室
进行实验的准备和简单的仪器维修
应邻近所属实验室
仪器室
存放实验仪器
应邻近所属实验室
仪器准备室
存放通用技术试验仪器
应邻近所属实验室。宜配置仪器调试台
材料室
存放通用技术试验材料
应邻近所属实验室
药品室
存放实验药品
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危险药品室
存放危险实验药品
设计和管理应符合GB/T××中7.4的要求
培养室
进行组织培养等
朝阳方向,通风良好
生物园地
进行种植、饲养
南方地区可结合校园绿化在校园空地、楼顶布置设计,北方地区宜设计在暖房里,亦可室内外结合布置
5.1.2.1  间数要求见表2。
表2  间数                                单位为间
室    别
类别
4~8个平行班
8~12个平行班
12~16个平行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物理实验室
基本要求
1
1~2
1~3
2~3
3~5
3~5
规划建议
2~3
2~3
3~4
3~4
4~6
4~6
化学实验室
基本要求
1
1~2
1~2
2~3
2~3
3~5
规划建议
1~2
2~3
2~3
3~4
3~4
4~6
生物实验室
基本要求
1
1~2
1~3
2~3
2~3
3~5
规划建议
2~3
2~3
3~4
3~4
3~4
4~6
数学实验室
(也称数学专用教室)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1
1
1
1
1
1
表2  间数(续)                          单位为间
室    别
类别
4~8个平行班
8~12个平行班
12~16个平行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地理实验室
(也称地理专用教室)
基本要求

1

1

1
规划建议
1
1
1
1
1
1
通用技术实验室
(也称通用技术实践室)
基本要求

2

2

4
规划建议

4

4

6
实验员室
(理、化、生、通)
基本要求
各1
各1
各1
各1
各1
各1
规划建议






准备室
(理、化、生)
基本要求
各1
各1
各1
各1
各2
各2
规划建议






仪器室
(理、化、生、通)
基本要求
各1
各1
各1~2
各2~3
各2
各2~3
规划建议






仪器准备室(通)
基本要求

1

1

2
规划建议

1

1

2
材料室(通)
基本要求

1

1

2
规划建议

1

1

2
药品室(化、生)
基本要求
各1
各1
各1
各1
各1
各1
规划建议






危险药品室(化)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1
1
1
1
1
1
培养室(生)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1
1
1
1
1
1
生物园地

基本要求
1
1
1
1
1
1
规划建议






注:“—”表示不要求。
5.1.2.2  面积见表3。
表3  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室    别
类  别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实验室
使用面积
不小于90
不小于96
生均使用面积
不小于1.80
不小于1.92
实践室(通)
生均使用面积
不小于1.92

实验员室(理、化、生、通)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
不小于23

人均使用面积
不小于6

准备室(理、化、生)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18
每间不小于23
仪器室(理、化、生)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23
每间不小于43
仪器准备室(通)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43

材料室(通)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43

药品室(化、生)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23

危险药品室(化)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8
培养室(生)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43
注1:仪器室只设1间时面积不小于40。
注2:“—”表示不要求。
5.1.3  建筑要求
5.1.3.1  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连接处不宜设台阶。地面应耐磨、防滑、易清洁,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并应耐酸碱腐蚀。设计有水源的各室地面应设地漏。
5.1.3.2  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00 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实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1000mm,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5.1.3.3  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实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实验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对其它信号的磁干扰因素。
5.1.3.4  采用通排风到桌的实验室,应单独设置三相动力电源,独立控制。
5.1.3.5  用电负荷:实验室的配电线路和设备功率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5.1.4  环境要求
环境要求见表4。
表4  环境要求
项目
要        求
采光
应保证实验室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6,应防止窗眩光。生物准备室应至少有一个向阳的窗户,存放生物标本的仪器室宜为北向布置。
照明
1. 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 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 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宜用裸灯。
3. 书写板宜设局部照明,书写板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 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lx。
4. 实验台上若设计局部照明,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视线产生直接眩光。
遮光
窗户可装窗帘。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应设遮光通风帘。
温度
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T 18883的有关要求,夏季空调宜在22℃~28℃,冬季采暖宜在16℃~24℃。
通风换气
1. 实验室、准备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GB 17226的有关要求不低于4次/h,其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GB/T的有关要求不低于5次/h。保持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2. 采用自然换气方式时,应设气窗、通风道等。气窗的开口面积不应少于教室地面积的1/50~1/60,应设于窗的上1/3处,便于开启;严寒、寒冷地区应设通风道,具体要求参照GB/T 17226中4.3的要求。
3. 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置换室内污染空气的措施:采用排风扇时,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4. 若采用排风到桌(化、通)装置时,风速应连续可调,各风罩口风速应基本一致,最大风速下可实现换气次数不低于10次/h。
环保
1. 室内环境噪声应不大于50dB,若采用通风到桌的实验室,室内环境噪声应符合GB 22337中4.2.1的要求。
2. 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氡(-222)、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和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GB 50325—2001中1.0.4的Ⅰ类民用建筑工程要求。
3. 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必要的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气体应符合GB 16297及GB 14554的有关要求。
4. 实验废液应收集并进行委托处理,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应达到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安全
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每个化学实验室应配置急救设施,具体要求应符合GB ××中4.7的要求。
5.1.5  固定设施
5.1.5.1  基本要求
a)  书写板:书写板下沿与教师讲台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1000mm~1100mm;
b)  讲台:两端与书写板竖直边缘下延长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c)  电源:实验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d)  水源: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5.1.5.2  规划建议
a)  气源:可根据需要设置燃气源,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b)  通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
c)  显示终端:实验室内设置显示终端时,应符合GB 8772的有关要求。学生观看距离以座椅前缘至终端屏幕垂直面间水平距离为终端屏幕尺寸的4倍~11倍为宜。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宜超过45°,仰角不宜超过30°;
d)  屏幕:实验室内安装屏幕时,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应低于1100mm ,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1/6。
5.1.6  布置
学校可根据教学要求和自身条件,采取不同的排布方式,这里提出的是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考虑的最小间距要求。
a)  同一学科的实验室宜布置在同一楼层;化学实验室宜设置在一楼;通用技术实验室宜布置在教学区的远端;
b)  实验室最前端实验台的前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书写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o。最后端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 ;
c)  实验室两实验台间的净距离: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mm;多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
d)  实验室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
e)  实验室实验台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f)  学校在进行实验室布置时,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5.1.7  实验设备
5.1.7.1  基本要求
5.1.7.1.1  演示台、实验台和准备台
a)  台面尺寸:演示台、准备台、实验台的尺寸应符合GB/T 21747—2008中4.2.1的要求;
b)  台面材料:台面材料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21747—2008中4.6.1的要求,台面材料的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21747—2008中4.7.1的要求。通用技术实验室用于技术制作的实验台面应采用实木制;
c)  铺设有管线到台的实验室,实验台与地面间应采取固定措施;
d) 理、化、生实验台前沿可设高约50mm的围板,延伸到两侧的围板长应不大于200 mm。
5.1.7.1.2  仪器柜、药品柜、陈列柜
仪器柜、药品柜、陈列柜的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柜中搁板位置应可调节,对于存放较重仪器的搁板宜做承重加强处理,隔板的垂直静负荷强度应符合GB/T 21747 中4.6.2的要求。药品柜中搁板宜设计成阶梯式,应设计通风装置;搁板面材应耐酸、耐碱、耐热、阻燃。危险药品柜应防腐、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陈列柜宜设计成透明体,并应采取防潮、防虫蛀等措施。其中的
金属零部件,应符合GB/T 3325—1995中4.4.1、4.4.2、4.4.3、4.4.4、4.4.5、4.4.6和4.4.7的要求。
5.1.7.1.3  通风柜(化学)
通风柜用于产生有害气体实验的准备,柜内宜设给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应设在通风柜内。
5.1.7.1.4  资料柜、储物柜
资料柜、储物柜的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5.1.7.1.5  学生凳
实验室设计有学生凳的,凳子的高度宜可调节,宜无棱角。
5.1.7.1.6  电源
a)  演示台、准备台和实验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b)  教学电源和学生电源应尽量采用分立电源,以增大实验台的使用面积,提高电源使用的灵活性。电源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5.1.7.1.7  插座
各室使用的插头、插座均应符合GB 2009.1或GB 1002 的相关要求。插座的设计位置应合理。
5.1.7.1.8  水盆及水嘴
设计有水盆的演示台和实验台,水盆的要求应符合GB/T 21747 中4.2.6和4.5的要求,并设高位水嘴。
5.1.7.1.9  废液处理措施
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应配置废液收集器或废液处理装置。
5.1.7.1.10  工具
应配置制作、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及仪器小车、梯子等。
5.1.7.2  规划建议
5.1.7.2.1  信息传输设备
宜配置适当的信息传输设备、显示装置和播放设备。
5.1.7.2.2  辅助电器
根据学科需求配备电冰箱、恒温箱、空气净化设施等。
5.1.7.2.3  培养室设备
宜设置超净工作台、培养架、培养箱、高压灭菌锅、接种环等培养设备。
5.2  小学部分
5.2.1  功能与要求
功能与要求见表5。
表5  功能与要求
室    别
功    能
要    求
实验室
能够满足学科实验教学要求,为学生创设科学氛围,有利于进行科学探究,体验科学过程,方便开展科学活动
方便学生制定实验计划和设计实验方案,为学生创造性地开展学科活动提供保障
科学教师办公室
科学课教师办公场所
应邻近科学实验室
准备室(科学)
进行实验的准备和简单的仪器维修
应邻近科学实验室
仪器室
存放实验仪器和实验药品
1.应邻近所属实验室。科学仪器宜单独设立仪器室,其它学科视仪器数量可与相应学科的实验室合并使用
2.药品柜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安全等措施
培养室
进行组织培养等
朝阳方向,通风良好
生物园地
进行种植、饲养
南方地区可设计在校园空地或楼顶,北方地区宜设计在暖房里,亦可室内外结合布置
5.2.2  间数与面积
“间数与面积”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4班(2个~4个平行班)、24班~36班(4个~6个平行班)、36班~48班(6个~8个平行班),每班45人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2个平行班)时,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7中2~4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5.2.2.1  间数见表6
表6  间数
室    别
类别
2~4个
平行班
4~6个
平行班
6~8个
平行班
科学实验室
基本要求
1
1~2
2~3
规划建议
1~2
2~3
3~4
数学实验室
(数学专用教室)
规划建议
1
1
1
规划建议



科学教师办公室
基本要求
1
1
1
规划建议



准备室
基本要求
1
1
2
规划建议



仪器室
基本要求
1
1~2
2
规划建议



培养室
规划建议
1
1
1
规划建议



生物园地
基本要求
1
1
1
规划建议



注:“—”表示不要求。
5.2.2.2  面积见表7
表7  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室    别
类别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实验室
使用面积
不小于71
不小于86
生均使用面积
不小于1.58
不小于1.91
科学教师办公室
使用面积
不小于23

人均使用面积
不小于6

准备室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18
每间不小于23
仪器室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23
每间不小于43
培养室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43
注1:仪器室只设1间时面积不小于40。
注2:“—”表示为不要求。
5.2.3  建筑要求
a)  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耐磨、防滑、易清洁;设计有水源的各室地面应设地漏;
b)  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000 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科学教室的窗台适宜高度800mm~900mm,科学教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c)  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科学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科学教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
d)  用电负荷:科学教室用电负荷的设计应兼顾现代化教学设备及仪器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5.2.4  环境要求
环境要求见表8。
表8  环境要求
项目
要        求
采光
应保证实验室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6,应防止窗眩光。准备室应至少有一个向阳的窗户, 存放生物标本的仪器室宜为北向布置。
照明
1.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 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2.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宜用裸灯。
3.书写板宜设局部照明,书写板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 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4.实验台上若设计局部照明,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视线产生直接眩光。
遮光
窗户可装窗帘。科学实验室应设遮光通风帘。
温度
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T 18883的有关要求,夏季空调宜在22℃~28℃,冬季采暖宜在16℃~24℃。
通风换气
1.实验室、准备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GB 17226的有关要求不低于4次/h,保持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2.采用自然换气方式时,应设气窗、通风道等。气窗的开口面积不得少于教室地面积的1/50~1/60,应设于窗的上1/3处,便于开启;严寒、寒冷地区应设通风道,具体要求参照GB/T 17226中4.3的要求。
3.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置换室内污染空气的措施:采用排风扇时,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环保
1.室内环境噪声应不大于50dB,若采用通风到桌的实验室,室内环境噪声应符合GB 22337中4.2.1的要求。
2.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氡(-222)、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和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GB 50325—2001中1.0.4的Ⅰ类民用建筑工程要求。
安全
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
5.2.5  固定设施
5.2.5.1  基本要求
a)  书写板: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850mm~1000mm;
b)  讲台:两端与书写板竖直边缘下延长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
度宜为200mm;
c)  电源: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d)  水源: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5.2.5.2  规划建议
a)  通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
b)     显示终端:实验室内设置显示终端时,应符合GB 8772的有关要求。学生观看距离以座椅前缘
至电视屏幕垂直面间水平距离为电视机屏幕尺寸的4~11倍为宜。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宜超过45°,仰角不宜超过30°;
c)  屏幕:实验室内安装屏幕时,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应低于1000mm ,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1/6。
5.2.6  布置
学校可根据教学要求和自身条件,采取不同的排布方式,这里提出的是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考虑的最小间距要求。
a)  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宜布置在同一楼层;
b)  实验室最前端实验台的前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书写板远端形
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端实验台的后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
c)  实验台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d)  学校在进行实验室布置时,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5.2.7  实验设备
5.2.7.1  基本要求
5.2.7.1.1  演示台、实验台和准备台
a)  台面尺寸:演示台、准备台、实验台的尺寸应符合GB/T 21747—2008中4.2.1的要求;
b)  台面材料:台面材料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21747—2008中4.6.1的要求,台面材料的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21747—2008中4.7.1的要求;
c)  铺设有管线到台的实验室,实验台与地面间应采取固定措施;
d) 实验台前沿可设高约50mm的围板,延伸到两侧的围板长应不大于200 mm;
5.2.7.1.2  仪器柜、陈列柜
仪器柜、陈列柜的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柜中搁板位置应可调节,对于存放较重仪器的搁板宜做承重加强处理,隔板的垂直静负荷强度应符合GB/T 21747 中4.6.2的要求。陈列柜宜设计成透明体,并应采取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5.2.7.1.3  资料柜、储物柜
资料柜、储物柜的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5.2.7.1.4  学生凳
凳子的高度宜可调节,无棱角。
5.2.7.1.5  电源
a) 演示台、准备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b) 教学电源和学生电源应尽量采用分立电源,以增大实验台的使用面积,提高电源使用的灵活性。
电源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5.2.7.1.6  插座
交流220V,演示台宜采用电流不小于3A,通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插座,设计位置应合理。
5.2.7.1.7  水槽
水槽置于台面上的,水槽的四周应做密缝处理,无脱胶、漏水现象,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5.2.7.1.8  工具
制作、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及仪器小车、梯子等。
5.2.7.2  规划建议
5.2.7.2.1  信息传输设备
宜配置适当的显示装置和播放设备。
a)  信息的传送和显示:信息传送部分可由局域网端口等信息源,计算机等信息查询设备和音、视频电子设备组成,并由显示装置来实现。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宜适时选择;
b)  实验资料的查询:装备一套或多套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设备,方便查询相关资料,帮助自主 设计实验。
5.2.7.2.2  辅助电器
根据学科需求配备电冰箱、恒温箱等。
5.2.7.2.3  培养室设备
宜设置超净工作台、培养架、培养箱、高压灭菌锅、接种环等培养设备。
参考文献
[1]  GBJ 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2]  建标[2002]102号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