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美丽世界注册:马克思主义哲学系列之五《马克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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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系列之五《马克主义中国化》

(2009-09-20 23:24:04) 转载标签:

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

科学

对立统一

实践

分类: 文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现实与限度

 

1993年,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之际,我们几位同志合编了一本文集,并根据文集的内容为这本小册子起了个名,叫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与实践》(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从那以后,我们断断续续地思考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命题的内涵,考虑着我们能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做些什么。近几年,在和郭金彬教授合编《中国科技思想研究文库》(科学出版社2003-2007年版)从而概览科学发展历程及其各种历史形态的过程中,以科学史为参照系,我们又反复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想到,马克思主义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如果是,我们能否借鉴其他的学科,如数学、物理学、化学、逻辑学等公认的科学典范,以它们为参照系,来考虑这个问题?这个视角可能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在中国与欧洲交往很少的古代,中国的数学与欧洲的数学走过了各自独立发展的道路,形成了各自的特色。那个时候,确实有中国特色的数学。但是,自从西方近现代科学进入中国以来,一种在全世界基本统一的数学在中国生了根,传播开来。时至今日,中国的小学、中学、大学的数学教科书的内容,与世界其他国家的都一样,几乎没有“中国特色”,也没有数学家提出要把数学中国化的口号,更没有数学家在做建立中国特色的数学科学的工作,因为数学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物理学、化学、逻辑学等一些学科的情况也差不多。寄生于炼丹术中的中国古代化学,与蕴藏于炼金术里的西方古代化学相比,其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都是十分鲜明的。前者以硫汞二元论为基础,后者则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元素说为依托(二者也有相互影响)。但现今通行于中国的化学、化工领域的化学科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化学科学已没有两样,中国特色的化学已不存在,或仅作为历史而存在。中国古代的墨家逻辑、印度古代的因明逻辑、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都各有其鲜明特色。例如,虽然都是三段论,但墨辩的三物(故、理、类)、因明的三支式(宗、因、喻)、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者就有显著的区别。但是,今天的逻辑科学已经具有了统一的内容和形式,逻辑学的现代形态或者说现代逻辑,主要的就是数理逻辑,它是没有国别特色的。在当今中国也没有人在为建设中国特色的逻辑学而工作。

既然如此,我们能否由此类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或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是不可能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这么推论,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什么?容后阐述。

其次,我们又想到,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有形式与内容之分,有普遍原理与具体结论之分,因此,我们在考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候,不应该笼统地下判断,而应该具体地考虑:如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可能的和必要的,那么,是它的哪一部分是可能的、必要的?该如何去做?也许,人们会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早已是现实,现在才来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性,岂不是多此一举?话不能这么说,当年康德提出“数学何以可能”、“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时,数学和自然科学早已是现实的存在。康德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问题?目的是运用哲学的反思功能,探讨数学和自然科学有可能转变为现实的充分而且必要条件。我们今天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可能”这个问题,也具有类似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在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迟早会产生而且必须回答的重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反复思考,有鉴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程和各种形态,我们形成了如下几点看法,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1.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中国国情所获得的关于中国国情的基本认识,如《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论十大关系》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完整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体系中有中国特色或中国化的部分。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理论中,也有相应的德国特色的部分、英国特色的部分、法国特色的部分、俄国特色的部分,如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恩格斯的《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英国状况十八世纪》,列宁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这些部分具有各国的鲜明特色是毫无疑问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入研究中国国情,获得关于中国国情的客观认识,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题内应有之义,也是必要和可能的,而且已成为现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深入认识、准确把握现时代的中国国情,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前提。这样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今后仍要继续努力地做下去。

2.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所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比如“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论持久战”、“土地改革”、“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一国两制”、“构建和谐社会”等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并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的优秀成分而形成的。它们的确都是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有中国特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的中国化也已是客观事实,不必再争论,而且其效果已经被实践检验。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理论中,也有相应的具有国别特色的部分,如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它们都是具有鲜明的国别特色的战略、策略。无产阶级政党的战略策略有些也具有普遍的意义。比如,列宁所发展和实践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道路---武装夺取政权,就具有世界性的意义,但是要把这一战略运用于中国革命就必须剥去它的俄国外衣---“城市起义”,穿上中国的外衣---“农村包围城市”,从而也就形成了中国特色。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客观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解决中国问题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题内应有之义,其可能和必要无可置疑。这样的工作,中国共产党人仍须努力做下去。

与此相似,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中,也有类似的中国化或中国特色的部分。比如,中国的能源发展战略,就是相关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运用于中国的能源状况和相关产业的产物(当然这一战略的形成也有社会科学的参与)。它应该成为我国的能源科学和能源技术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部分是有中国特色的。在许多社会科学如管理学、金融学、广告学的教科书中,通常有许多经典的案例。这些案例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是对案例所包含的问题的客观描述和性质分析,二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和策略。由于这些案例来自不同的国家和领域,因而都带有各自相应的“特色”。这些有特色的案例及其所包含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构成了相应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不可笼统地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国别化是不可能的。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本原理解决各国的具体问题的过程,也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本原理国别化的过程。

不管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最终都是要用来“解题”.而解题的过程,就是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相关原理与待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条件三者结合起来,在三者的互动中,形成解决问题的方略或方案,因此必然形成由于普遍原理和特殊情况相结合而产生的新特点、新特色。打个比方,如果科学的原理是红色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条件是黄色的,二者相互渗透最后所形成的结果,一定是桔黄色的。所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所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定是有中国特“色”的,一定是中国化的。

3.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如“对立统一原理”、“剩余价值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能否具有中国特色?能否中国化?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容易产生歧义,不宜笼统地来谈,可分为形式和内容两个层面来看。

其一,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表达形式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化是可能的。毛泽东已作了尝试,例如,他用“一分为二”来表达对立统一规律,用“实事求是”来表达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用“知行统一”来表达理论和实践的关系。艾思奇、李达、杨献珍等也作过相应的尝试。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其他原理的中国化、民族化的表达方式目前尚不多见。在自然科学中,基本原理的中国特色的表达也是有的,比如,直角三角形的三边关系式“c2= a2+b2”,在西方叫做“毕达哥拉斯定理”,在中国叫做“勾股定理”。勾股定理就是“c2= a2+b2”的中国特色的表达方式,至今仍保留在中国的数学教科书中。

其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能否中国化?这个问题也可分为两个层次来考虑,一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意义上的中国化,也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研究中国国情,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可能的,而且已经实现。二是“提出新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否可能”?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人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新原理是可能的(这一点容当后叙),提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它是从丰富多彩的具体实践中抽取出来的。当它从具体实践中抽取出来的时候,具有抽象的形态,这种形态是通过去除具体实践的“丰富多彩”而形成的。因此,不可能有德国特色、俄国特色、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不能说,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存在着中国化或中国特色的对立统一原理、俄国化或俄国特色的对立统一原理、德国化或德国特色的对立统一原理;也不能说有德国化的剩余价值原理、俄国化的剩余价值原理、中国化的剩余价值原理。与此类似,在自然科学领域,我们也不能说存在着英国化的力学三大定律、美国化的力学三大定律、中国化的力学三大定律。

有的同志可能会说,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普遍、一般总是存在于特殊、个别之中的,因此,一般性的原理是不可能赤裸裸地存在的,总是披着特殊性的外衣出场的。对此,我们要这样回答:在现实的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总是如影随形地结合在一起的。例如,对立统一规律总是存在于各种具体的矛盾进程中,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总是存在于各种物体的下落过程中。但是人的抽象思维的特点就是能够在思维中,把一般和普遍从特殊和个别之中抽取、剥离出来,形成普遍的、一般的原理。例如,把对立统一规律从现实中抽取出来,形成对立统一原理,把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从自然界中抽取出来,形成自由落体运动定律(规律同原理或定律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客观的存在,后者是前者的抽象反映).如果一般和普遍在思想中不能与个别和特殊相分离,那么,逻辑思维便不可能,任何理论也都不能产生。当然,任何普遍、一般的原理最后都要回到现实世界中,完成与特殊、个别的结合,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这时它就带上了这样或那样的“特色”,就被这样或那样地“化”了去。这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完整过程,也是一个从个别和特殊到一般和普遍,再从一般和普遍到个别和特殊的完整过程。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就是本文第三点所阐述的。这个过程的第二阶段,则是本文第一、二点所阐述的。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从各国的具体实践中产生出来的,所以它的形成过程和它在实践中的运用,必然带有相应国度的具体特色,但是基本原理的内容应当如同数学的原理那样,不带有各国的特色。难以想象的是,一个由德国特色的基本原理、俄国特色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的基本原理、越南特色的基本原理、古巴特色的基本原理所构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会是什么样的。如果这样的原理能够存在,那么,将来如果有政党提出美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非洲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该如何对待?是承认还是不承认?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在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理论。这一理论已被写进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教科书。如果今后这一理论被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公认为新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那么,它的基本内容肯定也要与它的特殊性区别开来,从而区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一般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并且使前者从属于后者。所以说,提出新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可能的,提出新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不可能的。这就如同前面所说的,“武装斗争”这一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基本道路与“城市起义的道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没有国度特色的,后者则是俄国化或中国化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中国化是可能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不可能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限度。

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命题,也是一个在解读时容易出现各种误读和歧义的命题。因此,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地来谈论,必须条分缕析,澄清其涵义,消除其歧义。在努力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严格区分可能的和不可能的,准确把握其限度,从而做好我们能做到的事情。这对于实现科学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对于克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好大喜功、自以为是的错误倾向,都是很有必要的。

(原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1期,与张爱华教授合作完成)

注释:

①恩格斯晚年曾根据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度的特点设想过无产阶级革命的议会道路,其意义和作用不是这篇短文所能讲清楚的,略去。

②依靠广大干部群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结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科学的具体知识和方法,指导社会各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解决各种具体问题(例如,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解决中国传统文化的扬弃和发展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这一层含义的延伸和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