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电影:马克思主义哲学系列之三《休谟问题的实践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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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系列之三《休谟问题的实践派解》

(2009-07-03 17:54:38) 转载标签:

休谟问题

普遍必然性

实践

黑格尔

逻辑实证主义

波普尔

辩证法

分类: 文集

 

休谟问题的实践派解

 

一、问题的由来

 

 以近代实验科学尤其是牛顿力学的辉煌成就为后盾,归纳法作为科学发现与证明的“新工具”,其有效性与合理性,似乎已无可置疑,但偏偏就有休谟这个不世出的哲学奇人,给了它致命的一击。休谟对归纳的诘难,按照波普尔的阐释,可分为逻辑问题和心理学问题这两个方面。逻辑问题是:“从我们经历过的(重复)事例推出我们没有经历过的其他事例(结论),这种推理我们证明过吗?休谟的回答是没有证明过的,不管重复多少次。”[1]例如,我们不能从太阳过去每天早上都升起,推出明天早上太阳还会升起。心理学的问题是:“为什么所有能推理的人都期望并相信他们没有经历过的事例同经历过的事例相一致呢?也就是说,为什么有极为自信的期望呢?休谟的回答是,由于习惯或习性,也就是说,由于我受重复和联想的机制所限。”[2]例如,由于我们过去反反复复地看到太阳于每天清晨升起,已成为习惯,所以我们由此联想、推测明天早晨太阳也会升起。简而言之,从某些观察陈述推不出全称陈述,全称陈述是有限经验加习惯性联想的产物,只有或然性而没有必然性和普遍性,因而归纳作为发现和证明的方法是不合格的。这样一来,培根所奠定的近代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便出现了巨大的裂缝,自然科学的全部原理也一下失去了它们本来似乎无可置疑的普遍性和必然性,陷入风雨飘摇之中。

休谟对归纳法的否定,以及由此而来的普遍必然知识的形成和证明问题,使康德陷入沉思达12年之久。为了解决普遍必然知识何以可能这一问题,康德发动了一场“哥白尼式的转变”。他宣称,几千年来,在认识的模式上,都是主体围绕客体转的客体中心论占上风,现在必须来个转变,使客体围绕主体转,就像哥白尼把太阳围绕地球转,变为地球围绕太阳转一样。如何才能使客体中心论转变为主体中心论,从而解决普遍必然知识的来源和证明问题呢?康德认为,认识的对象是主体建构的产物,具体说来,它是主体运用本身所固有的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去综合联结杂乱的感性质料而形成的。认识对象既然是主体运用知性形式即因果等12范畴建立起来的,那么它们就必然符合这些范畴,于是知性12范畴对于它们便都是有效的。既然知性范畴对于它们建立的一切对象都是有效的,那么它们也就获得了普遍性和必然性。形象地说,知性12范畴就像一些模具,感性质料就像泥土,泥土塞进模具而塑造出来的一个个泥塑(对象),必然符合这些模具,反过来,模具对于所有的泥塑(对象)来说,也必定都是符合的,于是模具即知性12范畴就获得了普遍性和必然性。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产生于用这些范畴建构对象而产生的范畴与所有对象的契合。

对康德的上述方案,黑格尔是很不满意的。原因有二:首先,康德所论证的范畴的普遍必然性只限于现象界,仅对经验的对象有用,对于现象界之外的自在之物,它们是没有效用的,因而也失去其普遍必然性;其次,康德所讲的普遍必然性既然不属于自在之物,只存在经验的现象界,那么它们也就仅仅是一种主观的必然性,而不是客观的必然性。在黑格尔看来,作为世界之本原的绝对观念,是一派生、统摄、支配万事万物的客观力量,因而对于一切感性存在物都具有绝对的普遍必然性。这种绝对的普遍必然性是一种客观必然性,而不是仅存在经验现象界的主观必然性。这种客观必然性是如何被认识的呢?在这个问题上,黑格尔同意休谟关于归纳不能达到普遍必然知识的见解,他说:“只有甲、乙、丙、丁、戊等等以至无限,才构成类并提供完全的经验,归纳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是成问题的(或然的)。”[3]所以,要把握普遍必然性,就必须另辟蹊径。黑格尔认为,绝对观念本身就具有普遍必然性,它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会转变为一自觉的主体,通过反思自身达到主客的统一,从而获得对普遍必然性的认识。在黑格尔看来,认识也就是作为主体的绝对精神对作为客体的它自身的认识,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是同一的,所以主体能够认识客体及其必然性,这是不成问题的。恩格斯对此的评论是:“在黑格尔那里,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认识的,正是这个世界的思想内容(即绝对观念一引者注)……思维能够认识那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这是十分明显的。同样明显的是,在这里,要证明的东西已经默默地包含在前提里面了。”[4]黑氏的论证是以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有统一为前提的,如果这个前提是错误的,他的论证当然也站不住脚,但也包含着一些合理的因素。首先,黑格尔认为,普遍必然性就是个别中的一般,相对中的绝对、现象中的本质、有限中的无限,因此,要认识普遍必然性,并不需要穷尽一切个体,需要的是能够从个别、相对、有限和现象中,发掘出一般、绝对、无限和本质的辩证思维。其次,真理是一个过程,对普遍必然性的认识是一个过程,在认识长河的任何一个阶段,我们只能达到相对的普遍必然性,而不能穷尽绝对的普遍必然性。最后,康德认为,普遍必然性的知识是通过先验的自我对经验对象的建构来达到和证明的,黑格尔则把它颠倒过来,以客观精神通过对象建构而达到对必然性的认识,来代替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无论这两者有多大的区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它们都高扬主体能动性,都把普遍必然性的获得和证明,奠定在对象的建构之中。这三点,尤其是最后一点,对马克思、恩格斯解决休谟问题有至关重要的启发。所以恩格斯评价黑格尔:对于驳斥不可知论,“具有决定性的东西,已经由黑格尔说过”,“凡是从唯心主义的观点出发所能说的,他都说了”。[5]

归纳在逻辑上所陷入的窘境是很难解脱的,所以康德与黑格尔都另辟蹊径以解决普遍必然知识的形成和证明问题,但结果也很难令人满意。英国哲学家穆勒所提出的求取因果关系的五种归纳方法,丰富和完善了归纳理论,有助于提高归纳结论的可靠性,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治好归纳推不出普遍必然知识的致命伤。于是,便出现了法国数学家彭加勒和比利时物理学家杜恒的约定论,其基本观点是,科学的定律和理论不是归纳的产物,而是科学家们的共同约定,因而无所谓真假;如果关于同一问题的约定不只一个,选择的标准就是简单性原则。如此极端的观点显然是科学界的多数精英所难以认同的。

历史进入20世纪,休谟问题成为科学哲学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逻辑实证主义当然清楚归纳不能保证获得普遍必然知识这一休谟问题的关键,但他们仍一往情深地维护归纳法,并通过把概率引进归纳过程来解决休谟问题。他们放弃了对绝对的普遍必然性的一蹴而就的追求,而把经验事实的重复看作对归纳结论可能为真的支持。同一经验事实无例外重复的次数越多,归纳结论为真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可能性的大小可以用概率即确证度来表示。随着同一经验事实无例外重复的增加,确证度也不断提高,不断地趋向于“1”,不断地向必然性逼进,归纳结论的可信度因此也越来越高。在研究休谟问题的过程中,逻辑实证主义建立起概率归纳逻辑系统,这是对逻辑科学发展的划时代贡献,他们的研究成果已广泛地运用于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但是,逻辑实证主义也不可能解决归纳结论缺乏逻辑必然性的问题。设一个归纳结论为真的的概率为90%,另一个为30%,前者比后者高得多,但只要有一个反例也仍旧可以把它推翻,在这一点上前者并没有比后者有任何的优越性,因而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确证度高的归纳结论可信度更高。此外,当某一类事物的个体无限多时,观察到此类个体具有某种性质的次数再多,它与无限多个体的比率仍为零,即

   

所以,关于具有无限个体的类的归纳结论,其可能为真的概率总是零。

正因为逻辑实证主义关于归纳问题的解决方案有着难以救治的致命伤,因而在本世纪头30年一度辉煌之后,便渐渐衰弱下去,起而代之的是反归纳主义的历史学派。这一过渡是以波普尔的否证主义为中介环节的。波普尔认为,某些观察陈述为真(如“欧洲各地的天鹅是白的”),并不能证实某一全称理论为真(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但某些观察陈述为真(如澳洲发现黑天鹅),却可否定一个全称理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当我们面临关于同一问题的若干理论时,应该放弃已被观察陈述所否证的理论而选择尚未被否证的理论。这样,波普尔就把通过经验获取真理的问题,变成根据经验选择理论的问题,而且使选择的标准,由彭加勒的简单性标准变成了未否证原则。在波普尔看来,归纳并不能保证其结论为真,也不能提高结论的确证度,所以它在科学发现的过程中是无意义的,可以束之高阁。这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此以后,反归纳主义的历史学派便逐渐地取代逻辑实证主义在科学界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马克思主义的解决方案

 

简略的历史回顾使我们看到,休谟对归纳合理性的否定和由此而来的普遍必然知识的形成和证明问题,二百多年来,一直是认识领域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许多有大智慧者为之殚精竭虑而不能根本解决的难题。它涉及到人类能否认识世界、如何看待经验和理论的关系、发现真理的途径、检验真理的标准、科学是不是真理等一系列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对于如此重大的课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不会视而不见的。综观几代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可概括其要点如下:

(一)把对普遍必然性的把握看作一个过程,否定在人类或个体认识历程的具体阶段上有达到绝对的普遍必然性的可能性,把实践所及范围内的相对普遍必然性设定为个体或人类阶段性认识的目标。

休谟、康德对全称陈述的理解是非历史的。在他们看来,全称陈述的适用范围本该是无限的,它对同类个体的每一个都必须是有效的、适用的;这种适用性是不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而具有绝对的普遍必然性。例如,康德就认为,欧氏几何和牛顿力学,是在任何时间、条件、场合都适用的知识,因而具有绝对的普遍必然性,科学所要追求的就是这一类知识。这样一来,归纳法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因为有限的枚举、经验的重复并不能使其结论具有绝对的普遍必然性。康德由此而发动哥白尼式的转变,而休谟则走向非理性主义,宣布普遍必然性不可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不把追求绝对的普遍必然性作为自己的目标。在他们看来,“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6] ,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把握绝对的普遍必然性,而只能不断地向它逼进。因此,人类及其个体就只能把他们在每一阶段的认识范围,设定在实践所及的范围内,把认识的目标确立为此范围内的普遍必然性,而不应不自量力地追求不受任何时间、地点、条件限制的绝对普遍必然性。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至今仍局限在实践所覆盖的人化自然的疆界之内,对这个疆界之外的事物的认识,只是一种推测和假设。恩格斯就曾经指出:“在我们的视野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7]如果我们把求知的触角相对地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那么,这个范围内的普遍必然性就是可以认识的。由于这种普遍必然性是一定范围的普遍必然性,所以是一种相对的普遍必然性。

恩格斯在分析19世纪自然科学的认识范围和应用范围时说过:“我们的自然科学的极限,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的宇宙,而在我们的宇宙以外的无限多的宇宙,是我们认识自然界时所用不着的,此外,只有几百万个太阳中的一个太阳和这个太阳系,才是天文学家研究的主要基础。对地球上的力学、物理学和化学来说,我们是或多或少地局限于这个小小的地球,而对有机科学来说则完全是这样。但是对现象的实际无限的多样性和认识自然界来说,这并没有本质的损害,对历史来说,同样地、更大地局限于比较短促的时间和一部分地球,也同样没有损害。”[8]他还说:“我们只可能有以地球为中心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气象学等等,而这些科学并不因为说它们只对于地球才适用并因而只是相对的而损失了什么,如果认真地对待这一点并且要求一种无中心的科学,那就会使一切科学都停顿下来。”[9]在此,恩格斯明确地指出,他那个时代的自然科学是局限在以地球为中心的一定范围之内的,它们“只对地球才适用并因而只是相对的”,并不具有绝对的普遍必然性;如果强求自然科学在当时去追求绝对的普遍必然性,“那就会使一切科学都停顿下来”,因为这是它们力所不能及的。恩格斯在论述无限概念的客观原型时指出,与地球上的物体相比,“地球的质量显得是无限大,而它也就被地球上的力学当作无限大来看待。地球的半径等于无限,这是考察落体定律时整个力学的原则。但是,当我们考察的是那些用天文望远镜才能观察到的恒星系中的、必须以光年来计算的距离时,不只地球,而且整个太阳系以及其中的各种距离,都又成为了无限小了。”[11]这也就是说,我们所认识的无限并不是绝对的无限,而是相对的无限,尽管也叫做无限,但实际上仍局限于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只是相对于某一差别极为悬殊的参照系,才叫做无限的。若想超越时代所规定的时空界线,去追求绝对的无限包括绝对的普遍必然性,那就如同拔着自己的头发想使自己离开地球一样,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是否就是说,绝对的普遍必然性是一个处在认识彼岸的自在之物,永远也不能为人类所认识?不是的,一定范围内的普遍必然性尽管是相对的,但它之中包含着绝对的颗粒,是绝对的表现,人类通过对相对的普遍必然性的不断认识,能够不断地逼进绝对的普遍必然性,这就像一个正多边形随着其边数的无限增加而不断趋近于圆似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说:“我们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这是完全正确的,只要进入我们认识领域的仅仅是有限的对象,但是这个命题还须有如下补充:‘我们在根本上只能认识无限’[11],“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只能在在一个无限的渐近的进步过程中实现”[12]。休谟和康德及反归纳主义者不了解或否认无限与有限、绝对与相对的这一辩证关系,总想一蹴而就地达到绝对的普遍必然性,结果总免不了大失所望,故而或者走向不可知论,或者干脆宣布科学定律不过是约定或猜想。20世纪以来的自然科学和数学的新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上述观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相对论力学、量子力学和非欧几何学的创立表明,牛顿力学和欧氏几何并不是绝对真理,它们真的如恩格斯所言,是“以地球为中心的”,它们只能运用于曲率为零的地面空间和宏观低速运动,而不能运用于弯曲空间、高速运动和微观粒子的运动,因而并不具有康德所断言的无所不在的绝对普遍必然性。这说明马克思主义把人类及其个体的阶段性认识目标,设定为实践所及范围内的相对普遍必然性,是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的。

(二)揭示把握普遍必然性的辩证方法。

普遍必然性是可以认识的,归纳法是否具有达到这种认识的逻辑功能呢?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是赞同休谟及黑格尔的观点的。他说:“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Posthic[在这以后],但不是propter hoc[由于这]……这是如此正确,以致不能从太阳总是在早晨升起来推断它明天会再升起……[14]”他列举了当时生物学的许多归纳结论被新的发现所推翻的例子(如“凡哺乳动物均有乳房”这个全称陈述,被“鸭嘴兽没有乳房”这个反例所推翻),说明归纳法的严重局限性:“按照归纳派的意见,归纳法是不会出错误的方法,但事实上它是很不中用的,甚至它的似乎最可靠的结果,每天都被新发现所推翻”[15];“黑格尔曾经说过归纳推理本质上是一种尚成疑问推理;这个命题恰到好处地得到了证明”[16];归纳法“没有权利要求成为科学发现的唯一的或占统治地位的形式”[17]。既然如此,应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把握自然与社会的普遍必然性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以对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相对与绝对、偶然与必然、有限与无限的辩证关系的理解为基础的。在他们看来,一般、普遍、必然、绝对、无限就在个别之中,因此要把握它们,并不需要逐一考察所有个别事物,只需解剖若干典型即可。这也就是说,从个别、特殊、偶然、相对、有限中,开掘出一般、普遍、必然、绝对、无限,是马克思主义把握普遍必然性的基本方法,也是对黑格尔方案中的辩证因素的继承、发展。恩格斯是这样来表述这一方法的:“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定起来。然而普遍性是自我完成的形式,因而是无限性的形式;它把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无限东西。”[18]马克思提供了运用这一方法去把握普遍必然性的范例。他曾致信恩格斯,说拉萨尔“辩证法用得不对,黑格尔从来没有把归纳大量事例为一个普遍原则的做法称为辩证法”[19],那么,什么才是把握普遍原则即普遍必然知识的辩证方法呢?马克思以英国为典型,发掘资本主义的一般规律,以法国为个案,阐发了资本主义政治的一般规律。他认为,在商品这个细胞中,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一切萌芽,通过对这个细胞的解剖,他揭示了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列宁批评普列汉诺夫把辩证法当作实例的总和,反对用归纳法来证明辩证法的普遍必然性。他认为,研究和阐述辩证法应该像马克思那样,从“细胞”即典型中揭示普遍必然规律,“因为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好像在一个基层的‘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20]毛泽东同样也反对眉毛胡子一把抓,大力提倡“解剖麻雀”、“抓典型”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并把它概括为“从个别到一般,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

上述方法是以实践以基础的,有时甚至直接就是实践、实验过程。恩格斯说:“从个别开始的一切推理形式都是实验性的,而且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21]从逻辑的角度看这一方法又是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的统一。恩格斯指出:“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22]他既肯定了归纳法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又指出了它和其他逻辑方法的互补和联系。毋庸讳言,这只是一种原则性的指示,深入、具体地说明归纳的作用以及它与其他逻辑方法的关系,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有待于大家努力去完成。黑格尔曾说他的方法不是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的前后交替和并列,而是二者合一;列宁也曾说《资本论》的方法同样如此,对黑氏《逻辑学》和《资本论》逻辑方法的研究,也许是解决这一课题的一条路子。

(三)“必然性的证明是在人类活动中,在实践中,在劳动中”[23]

休谟曾对因果观念产生的逻辑基础和心理根源作过分析,他认为,我们成千上万次地看到甲现象在前,乙现象紧随其后(如太阳晒,石头热),因而我们断言甲现象是原因,乙现象是结果,但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所感知的只是甲现象在前、乙现象在后,而不是甲乙二者之间的联系,它们之间的联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尽管甲前乙后的情况重复了千万次,但例外情况的出现也是可能的,所以我们所断言的甲乙之间的因果联系并不是普遍的、必然的而是或然的。休谟由此否定了客观的因果性和必然性的存在,并用基于习惯的联想和推测来解释因果观念和必然性观念的形成:由于人们千百次地看到甲乙相随并已成为习惯,因而一看到甲出现就联想、推测、期待乙的出现,这就是因果观念形成的心理根源;必然性则是由甲乙反复相继出现而引起的对甲会引起乙的坚定信念。总之,经验直观不能证明因果必然性的存在,经验归纳不能为因果观念和必然性观念提供充足的事实根据和逻辑根据。

对于上述一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表赞同,休谟对经验直观的严重局限性的揭露,对他们是有启发的。恩格斯说:“的确,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依次更替,就能产生因果观念:随太阳而来的热和光;但是在这里并没有任何证明,而且在这个范围内休谟的怀疑论说得对,有规则地重复出现的posthoc[在这以后]决不能确立proterhoc[由于这]。”[24]那么,如何才能证实世界的因果性和必然性,证明我们对因果性和必然性的认识是正确的呢?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25]他又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只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6]休谟、康德不懂得实践在认识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因而无法科学说明因果关系和普遍必然性的客观性及其验证,从而走向了怀疑论和不可知论。这个问题只有靠实践来解决。康德、黑格尔关于普遍必然性的形成和确证是通过主体建构对象的活动和过程来实现的思想,对马恩形成科学的实践观起了重要作用,但他们所阐发的对象建构依旧是客观精神或先验自我的精神性活动,而不是改造物质对象的实践活动。只有客观的又是能动的改造物质对象的实践活动,才是确证客观的因果必然性,以及作为其反映的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标准。恩格斯比较具体阐述了这一问题。他说“单凭观察所得的绝对经验是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Posthoc[在这以后],但不是propterhoc[由于这]。……必然性的证明是在人类活动中,在实践中,在劳动中:如果我能够造成post hoc,那末它便和propterhot等同了。”[27]他又说:“我们不仅发现某一个运动后面跟随着另一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运动;我们能给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规模。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的确,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依次更替,就能产生因果观念……但是在这里没有任何证明……但是人类的活动对因果性作出了验证。”[28]经验直观的重复之所以不能证明因果性、必然性,是因为它只静观现象A、B的前后相随,所以无法感受、把握现象间的联系。纵然静观千万遍,也不能据此推断A、B会永远相继出现而不发生例外,更不能证明B是由A引起的。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强调的是创造条件A而引起B。现象B紧随A出现,不能证明A引起B,但依照现象B产生的充分条件A将B制造出来的过程,确凿无疑地证明B是由A引起的。这种“引起”关系是任何一个身心正常的人在创造A而产生B的过程中都能真切地感受到的。当着我把A和B连同它们之间的关系一起制造出来的时候,难道还能说我们不认识这种关系吗?特别是当我们反复制造出自然所没有的物品如塑料时,难道还能说我们不认识这种塑料产生的原因?能够说制造这种塑料的化学方程式没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吗?

此外,休谟关于因果观念产生于现象A、B多次相继出现的见解,也是有片面性的。人们千百次地看到“东方红、太阳升”,从时间顺序来说,是先“红”,后“升”,但人们并不因此而推断“东方红”是“太阳升”的原因。波普尔也曾以小孩被火烧过一次就足以建立起“火烧会引起肌肤疼痛”的观念,来反驳休谟的重复论。甚至归纳主义的大师穆勒也指出:“为什么在有些场合,单个实例对完全归纳法是足够的,而在别的场合,大量并发的实例(已知没有任一单一的例外)在确定一个全称命题方面却进展不大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那他就古代最聪明的人对逻辑的哲学了解得更多,并因此而解决了归纳法问题。”[29]由此可见,光是重复并不足以解释因果观念的形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因果必然性的证明在实践中,其形成也在实践中,是以实践的“引起”功能为基础的,所以有时一次引起就足以形成因果观念,从而回答了休谟和穆勒的问题。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对儿童因果观念形成过程的研究已证明:“因果关系是从活动本身产生出来的。”[30]

四)对普遍必然性的证明是一个过程

恩格斯在反驳杜林的世界统一于存在的观点时指出:“在我们的视野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能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来证明的”。[33]“世界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这样一个命题,从其内容和形式来看,应该具有最大的普遍必然性,因而不可能在人类实践的任何一个阶段上得到完全的证明,因为“在我们的视野之外,存在甚至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尽管随着人类实践和科学认识的范围不断扩大,世界的物质性也不断地获得新的证据,但在实践范围之外的存在的物质性,仍然是一种科学的假设,仍然需要“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来证明”(归根到底是由人类的实践历程来证明的,因为哲学和自然科学所提供的证据是否正确,最终仍需要实践来检验)。这个过程是无止境的,如果有谁断言他已彻底地证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他也就成了杜林式的魔术师,宣布了唯物主义发展的终结。列宁有一句名言:“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32实践标准是“不确定的”,因为任何一个时期的实践受历史条件的]限制,都只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所以,它对理论的普遍必然性的确证或否证,也只能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实践标准又是“确定”的,一定范围内的实践所证实的理论,在这个范围内总是具有普遍的必然性和适用性,因而确定无疑地是真理。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决定了人类对理论的普遍必然性的确证和否证,是一个从相对到绝对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魔术。

由此反观逻辑实证主义放弃对普遍必然性毕其功于一役的追求,代之于结论的确证度、可信度不断提高的方案,我们不得不承认其中有合理的因素,而不能全盘否定。把对普遍必然性的把握看作一个过程,用相对的观点看待普遍必然性,这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合理之处,也是概率归纳逻辑得以建立的一个重要条件。恩格斯在谈到哥白尼太阳中心说的论证过程时说过:“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有三百年之久一直是一种假说,这个假说尽管有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靠性,但毕竟是一种假说……”。[13]这里出现的几个数值不断递增的百分比,指的应该就是理论的确证度和可信度。这就昭示我们在研究理论的检验时,应引进确证度和可信度的概念,从而把数学引进认识论。而逻辑实证主义在这方面的成果是可以借鉴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对于休谟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四个要点,但又可综合为二,即辩证思维的要素和实践要素,而辩证思维的要素又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因为无论是确定对普遍必然性的认识范围,还是个别与一般相结的方法的运用;无论是普遍必然性的确证,还是对普遍必然性把握的历史过程,都取决于人类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开辟了通过实践解决休谟问题的新思路、新方向、新方法,但是否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呢?恐怕还不能这样说。因此,我们仍须同关心休谟问题的各种哲学学派别加强对话、交流和抗辩,从而使归纳的合理性及普遍必然知识的形成和确证问题,在当代有更深入的研究并产生新的成果。

(原文发表于《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3期)

注释:

[1][2]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4-5页。

[3]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73页。

[4][5][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221、222页。

[6][7][8][9][10][11][12][14][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2、83、557~558、599~560、565~566、544、555、550、83页。

[15][16][17][18][21][23][24][27][28]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6版,第206、205、207、204、205、、206、207、208、202、20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209页。

[20]《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0页。

[25][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17页。

[29]J·S·Mill,Asystem of Logic ,New York:Hafner,1950,P.186

[30]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88页。

[32]《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