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魂3安里的真面目: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及其重要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9:24:34

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及其重要意义

(一)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讨论这个问题,必须把纠风工作放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大系统中来分析。

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概括地讲就是,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之一,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总体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是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二是解决风气问题。这样提出问题,体现了解决普遍性问题与解决重点问题相结合的辩证关系,因此,这两个方面决不可偏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涉及的面最广。从工作对象上说,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从工作内容上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于人民群众来说,纠风工作与他们的关系最为直接。如果这项工作抓不好,人民群众不满意,就会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效果。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符合我国反腐败斗争实际和人民群众意愿。

从与具体工作的相互关系来分析,纠风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呢?

一是从纠正不正之风与查办案件工作的关系来看,解决风气问题既是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之一,又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源头性的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无疑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通过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以表明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坚定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但是,不正之风是腐败的源头,风气不好的地方容易出腐败分子,腐败分子也往往利用不正之风。实践证明,不正之风与腐败案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不正之风严重的地方,最容易发生腐败案件,而有些腐败案件也恰恰是不正之风发展的结果。因此,既要重视查处大案要案,也要认真纠正不正之风,通过端正风气,减少产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二是从纠风工作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关系来看,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虽然属于廉政建设的范畴,但与党的作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政府部门担负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经常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党的7000多万党员分布在各行各业,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党员的比例很大。一方面,人民群众往往从与政府部门和行业打交道的过程中,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感受和评价党风的好坏。因此,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很大,那么抓好了这项工作的意义也就更大。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不好了,不仅领导干部的选拔会出现困难,而且在这样的环境中要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也是非常困难的。

三是从纠风工作与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关系来看,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一些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推进一些方面的改革创造了条件。一般来说,治本抓源头工作和各项改革的推进都需要前期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并且这些基础性的工作做好了才能为治本抓源头和改革的推进提供时机和条件,使源头治理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二)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纠风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大量涉及到经济问题,处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结合点上。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把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

1、做好纠风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表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这一要求必须体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要全力实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不受损害。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为百姓排忧解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必须关注人民群众的呼声,顺乎人民群众的意愿,否则,这个执政党就会垮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观点,是对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诠释。纠风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体现着人民政府为人民。虽然纠风工作解决的是一些具体的问题,但却是一项“小”中见“大”,凝聚民心,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纠风战线的每位成员都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体察民情民意,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每一件看起来不大的“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办。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难以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做好纠风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做出的重大决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核心是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它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加快各方面的协调发展,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既包括给人民带来实惠,也包括帮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最现实、最具体的体现。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伤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能否坚决有效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一种考验。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党和国家在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党就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与党同心同德地进行奋斗。如果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不会与党同舟共济,改革、发展就会受阻,稳定就会落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是一句空话。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我们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如果风气不好,就谈不上、也实现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必须通过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好务,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这样才能证明我们这个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党,是最有执政能力和最有执政资格的党。

3、做好纠风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一个战略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正之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加剧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坚决纠正。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等;同时一些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存在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加剧了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面对当前的形势,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对于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利于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关系,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4、做好纠风工作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坚持依法行政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讲,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行使有规、监督有效,从而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正之风产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不依法行政,没有严格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必然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公共部门和单位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减少乃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这些年来,我们通过纠风,在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加强对公职人员道德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实践证明,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和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能够有效规范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够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能够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加强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能够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