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子的篮球图片大全:关于不同阶段政法系统难点、焦点、热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11:49:57

关于不同阶段政法系统难点、焦点、热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县委政法委

 

嫩江政法委始终坚持以“强化调研、指导工作”为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工作。科学分析了近年来政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分析总结了政法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召开三个层次的座谈会、问卷调查、交流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出在思想观念、执法方面、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基本掌握了当前政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推动政法工作向前发展,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解决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政法工作中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针对政法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工作调研和专题调研,撰写一批理论成果突出、针对性较强的调研文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按照“维护民权,关爱民生,心系民情,善解民意,化解民怨,公平正义,共建和谐”的政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了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政法工作的创新发展,涌现出一批省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本实现了建设一流队伍,创建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嫩江”,发挥了政法机关应有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嫩江社会和谐稳定。在解决和处理三星村土地问题、移民问题、林农矛盾、“两清”教师问题、万里大造林及螺旋藻等经济涉众型群体矛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一大批一般性矛盾纠纷。组织了政法系统“信访超市”活动,积极参加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中政委交办的3起案件已经全部办结。省政法委督办的3起案件也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深刻总结“平安嫩江”创建活动经验教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了基层创建工作目标。创建县级平安村123个,占全县行政村的84%,其中120个达到了市级“平安村”标准,1个达到省级“平安村”标准;商贸城和文苑商场被命名为“平安市场”,其中文苑商场被授予省级“平安市场”称号。全县12个社区全部达到“平安社区”标准。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为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嫩江”提供了优质服务。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宽了法律服务领域,提高了法律服务质量。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9件12人。审判机关加大民商事审判工作力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348件。审结2256件,结案率为96.08%。结案标的额达到1515.7万元。民事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1475件,调撤率达75.1%,有效的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建优良的法律服务环境。共办理各类公证886件;律师共担当代理案件13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创新“五五”普法法宣工作载体。创建了“嫩江县普法网”,开辟了《法律在你身旁》栏目。开展 “法律大集”活动月,“法律大集”活动已覆盖14个乡镇,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法律书籍1000余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深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好评。深化主题活动,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促进了干警的整体素质提高。共举办各种学习班6期680人次,请宣讲团进行4次巡回宣讲。开展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为重点的正规化管理活动,“五好”班子、“六型”机关建设稳步推进。

    二、当前政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调研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座谈、问卷、讨论等多种形式,召开“三个层次”座谈会。在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社会各界100余人参加的大型座谈会;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了市委政法委领导、各政法机关、有关部门3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在政法委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讨论会。在座谈会上,对政法工作开展了问卷调研,大家畅所欲言,对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进行了热烈发言。对近年来政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希望。经过认真梳理、归纳、分类。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一是维稳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有些单位和部门对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工作效果不明显。对涉法访、缠访案件处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因:一是一些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信任,或通过诉讼所得利益与自己的期望值差距悬殊,胜诉方不满意,败诉方更不满,想通过上访的方式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二是部分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方法不得当,小问题被放大,引发当事人上访,有的是个别干警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引起的;三是有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由于一些案件因为年代久远,证据灭失或其它原因造成查证、侦破、赔偿困难而引起的。四是对执法活动的多元化监督体制为上访人创造了条件,不同机关、不同部门、不同的接访人在同一问题接访过程中答复口径不一给当事人造成误解,引起不断上访。五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和综合化解措施不到位,使本该得到化解的信访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化解,导致信访案件增加。

    二在法治环境先进县创建活动中存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推进不够平衡,方法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政法工作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干警的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上,正规化管理、绩效考评、执法质量考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个别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仍有存在。特别是个别干警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有些作为还不如老百姓。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损害了政法干警形象和政法机关威信。

四是在平安嫩江建设中,存在案件或重特大案件多发等问题,致使我县被省综治委摘掉了“平安县”的牌子。在农村治安承包中,由于开展农村治安承包工作时间不是很长,还存在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承包人的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工作热情不高的问题,导致农村治安防范工作较为薄弱,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解决政法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一)全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确保嫩江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联合接访制度。针对目前城市拆迁、征地补偿、企业改制、养老保险等一些涉及民生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联合接访活动,且将工作重点由大接访转为大调处,切实抓好信访案件的办理和落实工作,推动信访工作由治标向治本为主、标本兼治方向转变。对于信访问题影响面大、仅靠一个单位一时解决不了的信访案件,进行现场办公,就地解决。县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要把联合接访作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做好息诉停访工作的一项重大的、有效的举措。重点是要抓好基层政法部门联合接访活动,把问题处理在当地、解决在基层,预防和减少重复、越级上访。实行领导干部接访首接责任制。政法各部门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为接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接访日所接待的案件要做到“四包”,即 :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确保将案件一抓到底,做到案结事了。明确案件交办方式。对接访所反映的信访事项,采取现场交办、电话交办、发函交办、会议交办等方式,及时有效进行交办,确保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全面地解决和落实。

  2、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接访情况统一登记管理,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于接访交办的信访事项,到期未能办结或重复发生越级上访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查清责任,写明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由县委政法委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对政法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对县委政法委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切实加大督办力度,“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事要解决”为根本,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化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调处工作,提高调处效率。

  4、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对复杂形势、解决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重要标准。必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贯彻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必须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推诱扯皮、上交矛盾,造成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贻误时机、处置不当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全面提升政法机关为嫩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1、排查调处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敏感期不稳定因素、困难群体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要建立健全“大调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

    2、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为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扎实有效的开展“平安嫩江”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和实际效果。加大对盗窃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各、侵犯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企业安心经营。

    3、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用制度确保执法质量,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违法违纪干警的查处力度,大力纠正和惩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尤其对因工作失职、滥用权力、以  权谋私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的政法干警,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广大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努力做到每查办一案,让当事人服气、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

    4、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更大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倾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要善处理非法传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规范作用,维护安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5、加大执法服务工作力度,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服务。全力维护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的工作秩序,大力惩防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等形式引导律师、公证员有序介入重大建设项目,做好法律风险评估、控制和危机处理等工作;努力化解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依法办理好有关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防止因办案不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6、加大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措施、新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流动人口员增多、不稳定因素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提早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信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消防、交通和危险物品的管理,查隐患、堵漏洞、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三)服务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政法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的意见》,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确保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紧密联系干警思想实际,开展理想信念、服务宗旨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政法干警定期集中培训制度,把经常性岗位练兵和规范化集中训练结合起来,确保政法干警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理论素养和执法司法技能。要着眼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教育干警学会联系和服务群众、组织和引导群众的本领,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约束干警自身行为。政法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干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自觉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着力培养和选树一批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培育和弘扬坚持正义、秉公执法的职业文化和职业道德。要继续抓好政法机关各项禁令的贯彻执行。坚决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扎实推进农村治安承包工作,全力提升“平安嫩江”建设水平。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维护好农村的治安秩序是全县治安稳定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而推行农村治安防范承包则是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治安防范承包工作,县委常委会上研究此项工作,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农村治安承包工作奠定了基础,保障了农村治安承包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定措施,全力推进。治安防范承包既是综治工作中一项新的内容,也是一项系统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嫩江县实行农村治安承包工作实施方案》及治安承包《考核细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责任状》等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召开了各乡镇一把手及主管领导参加的治安承包工作推进会议,认真部署落实,全力组织实施。

3、培训指导,确保质量。按照中央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为适应“平安乡村”建设工作的需要,在已往治保主任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治安承包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又赋予了新的内涵。治安承包人不但要承担维护本村屯治安防范的职责,同时还要承担起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的职责。具体就是要做好治安巡逻、监控犯罪、排查隐患、化解矛盾、信访稳定、上报信息、普法宣传、教育转化等工作。可以说治安承包人的工作较为繁重而艰巨,一般人难以胜任。先是由村民代表民主选举产生2-3名候选人,由村委会推荐至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确定人选。新录用的147名村治保主任及79名治安员,90%达到了初中以上学历,年龄限定在20岁-50岁之间,而且都是专职使用,杜绝了兼职。为了切实提高治安承包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强了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教育培训规划。并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新录用的治保主任和屯治安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在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又分别请专业人士讲授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处罚法》及保险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我们还责成各乡镇派出所和司法所,与各村治保主任建立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随时为各村的治安及稳控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4、加强管理,严格考核。采取了县、乡(镇)、乡(镇)派出所、村四级管理的方式加强对治安承包人的管理。一级管理就是县综治办对农村治安防范承包人负全面责任,定期组织对治安承包人进行业务培训;年终对治安承包人进行年终总评,并兑现奖惩;二级管理就是各乡(镇)党委对农村治安承包人负总责,乡(镇)综治办主任负具体责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治安承包人工作汇报会,年终对治安承包人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评,并按《责任状》要求,逐项进行量化打分;三级管理就是各乡(镇)派出所负责对治安承包人进行日常管理,随时对治安承包人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作好会议记录,作为年终治安承包人考核打分的主要依据;四级管理就是各村支部对治安承包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全力支持和督促治安承包人开展各项治安防范工作。村治安承包人(治保主任)负责对屯级治安承包人(治安员)进行管理。同时,在四级管理的基础上,还采取了领导(政法委综治办及公安局相关领导)抓试点乡(镇),乡(镇)抓试点村(屯)的方式,促进治安承包工作有效开展,逐步实现以点带面。通过加强管理和考核将治安承包人的工作置于各级领导和村民的监督之下,促使其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