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法院网: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06:34:28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

编辑本段版权信息

  [1]作 者: 许太谊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市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   字 数: 480000   版 次: 1   页 数: 355   开 本: 16开   印 次: 1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09203910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法律 >> 经济法 >> 税法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开。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变化是什么?如何解读转型后的增值税政策?转型后增值税的难点疑点是什么,如何解决?现行大量的增值税法规哪些还依然有效,哪些已被新政策取代?帮助广大财会人员、税收审计人员、财经专业师生厘清上述问题,方便、快捷、准确学习和掌握转型后的增值税政策,正是编写本书的目的。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许太谊,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在企业工作9年,担任技术员、经营计划员、销售利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总账报表会计、内部核算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1993年考入财政部科研所攻读企业财务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1996年毕业后就职财政部主办(主管)的国内发行量最大的财会专业期刊——《财务与会计》编辑部,任责任编辑、副主任、编审(正高);现在中央国家机关负责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编辑本段目录

  第一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主要变化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变化及新旧对照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变化及新旧对照   第二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及具体征税范围   四、销项税额   五、进项税额   六、税收优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申报与缴纳   第三部分 增值税疑难问题精解   一、新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涉及的相关问题   1.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2.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具体指什么?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能否允许纳入抵扣范围?   3.与增值税在东北和中部等局部地区试点办法相比,此次转型改革方案有什么不同?   4.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什么要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5.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将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是出于什么考虑?   6.此次增值税改革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何具体措施?   7.此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将现行增值税哪些政策纳入新细则?   8.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主要修改的条款有哪些?   9.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加的条款有哪些?   二、进项税抵扣   1.未支付货款,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降价销售商品,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3.办公用品、汽油等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4.企业购进工作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收取职工生活电费是作进项税转出还是作销项税处理?   6.购进的材料用于维修厂房,能否作进项税抵扣?   7.“以货易货”业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改为一般纳税人时,如何计算库存存货的进项税额?   9.企业用于生产的外购模具,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0.用于生产模具的外购材料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1.企业接受外单位对本企业设备的维修、维护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2.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进项税如何处理?   13.盘盈、盘亏货物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14.外购货物评估减值,是否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15.以物抵债的货物,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防伪税控机(取得专用发票),该企业是否可以将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17.A公司将其自产的产品投资给B公司(为商业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开出专用发票,B公司取得此张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18.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时可以申报抵扣?   1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   ……   第四部分 现行增值税相关法规精选

编辑本段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主要变化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变化及新旧对照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同时降低了增值税征收率,延长了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六个方面的修订: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为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