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拘留所电话:道德与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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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反道德
文章作者:[刨根] 2001-03-24, 12:11:04
道德与反道德

这个题目我想了很久,但却一直都难以下笔,因为没有比道德更矛盾重重,但又必须加以维护的东西了。同时,也没有什么东西像道德一样与人生如此密切,但又如此的具有主观色彩。毕竟,回答一个高尚的人舍身救人而死的价值是什么(救人?他自己就是人)?让自己的孩子饿着,却去救助别人的孩子是否道德之类的问题实在不容易(他的孩子显然也具有享受人道援助的资格,并且作为父母,他具有更加直接的义务。另外无私之类的说法中到底是否暗示了他的家人是他的私产等等,这些都是复杂的问题。)

道德现实地来说,就是人们对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的态度。从另一种角度上,道德就是人们公认的行为规范,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道德是一定的需要的产物,它反映人们的价值观。一个对名誉毫不在乎的人,即不将名誉作为自己的需要的人,当然不会在乎别人说他些什么,在他对社会关系的态度体系中,出发点是其他的东西(比方说把交往当作获利的手段)。

道德既然与利益联系在一起,各种利益的冲突便必然反映在道德上,而且道德从一开始就以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为出发点。例如各个国家都崇尚自己的民族英雄,但是对于交战的双方而言,对方崇拜的英雄在自己看来是十恶不赦的魔鬼;盗窃一般地被认为是一种罪恶的行径,但是如果一个间谍巧妙地获得了情报的话,他的盗窃行为则会被我方冠以机智勇敢之类的褒扬之词——在敌方则是阴险狡诈之类的评价。至于由于阶级利益的不同引起的价值观的巨大差异,则更是不言而喻,这种差异甚至需要通过流血和暴力来平息。

鉴于道德相对性,我是厌恶神圣的道德的,神圣的东西不应该存在于人间,并让人类这种渺小的生物为它牺牲。神圣的道德是人类试图追求绝对,从而将自己本质的相对性套入绝对性的绞索中吊死的举动。

道德作为一种文明的现象意味着道德并非人的天性的一部分,人性本善或本之类的恶的命题在我看来是毫无意义的,善恶是一种社会规定,并且这种规定是相对的。道德是针对人天性盲目而发明的一系列的需要人们内外为自我需要的外在的东西,道德的前提是否定,而后达到肯定。例如性道德的出现就在于人们的天性中是纵欲的(毕竟,人类禁止父女、母子、兄妹等有直系血缘的人发生性关系的规则是很晚才出现的),如果没有这种天性,与之相关的道德体系便多余了。但这不是说人性本恶,因为纵欲为恶乃是文明的规定。也就是说,道德规定我们不该做什么,该做什么,原因是因为我们会做什么,亦即我们不会去做什么……由此可见,道德在起源上具有与人对抗的性质。有意思的是,只有人具备了把异己的道德变成自己内在的需要之后,他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

道德既然是需要的产物,需要的特殊性反映在道德当中就会呈现出某种矛盾和虚伪。道德教条中的许多方面细想起来是很有意思的。例如性道德方面那些对异性缺乏吸引力的人很可能就会衷心拥护忠诚之类的东西,性机能比较发达的男性可能就会反感一夫一妻制,免不了要忍受夫妻生活单调的痛苦。发明道德的老人们的自卑毫无疑问地会影响到他们发明道德时的态度,而那种态度向全社会的推广本身是否道德显然是成问题的。因此,道德根本就不具备神圣性,神圣道德的起源也许是最不道德的——例如我们可以设想老年妇女的自卑足以使他们对婚姻自由和恋爱自由产生恐怖,为了维护她们的利益,年轻的第三者自然会受到敌视。反过来,年轻的小伙子们在体质、知识以及社会地位和财富等方面的不足也足以让他们对“成功人士”占有他们那个年龄段的姑娘的事感到反感(尽管在进化史当中他们要取得交配权往往需要很大的努力,并且成年男子几乎一直都占有优势)。所以,与处境有关的需要会强烈的影响到人们的道德观念,客观而公正地谈论道德是不现实的。

道德的出现是为了通过习俗和观念的力量来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在于把人们之间的冲突压制在潜意识或者观念的领域(其中自然包括佃农按时足额地上缴地租的那种道德,丫鬟们完全听命于主人的指使、甚至为他们殉葬的那种忠实……),因此它是一种防御机制。而这种防御所针对的就是人们发乎于自己真实需要的那些行为(例如纵欲、贪污、谋杀、勾引别人的老婆,幸灾乐祸、合谋、陷害、见利忘义等等),其实质是压抑——这种压抑本身就与道德初衷——“善”相矛盾,因为压抑决不是一种美好的感觉。道德作为一种普遍化的规则,这种规则在不同人的身上的推行必然意味着与个体的具体性发生某种冲突,因此道德必然以某种程度上的反道德来实现自己。例如道德主张人之间的宽容,但是假如对背德者一昧迁就的话,它便无法树立起权威,它必须惩罚背德者,于是它便为恶——它又需要自我规定它的惩罚的神圣性。道德的祭坛上如果少了可怜的祭品,如果没有强大的惩罚机制起作用,祭品们便不会成为祭品,而将掀翻祭坛。由此可见,道德的体系不可能是一个演绎的和逻辑上自洽的体系,它是一系列的自我规定的产物,属于价值的范畴,不属于科学。正是在此意义上,对某种道德命题态度并非一个客观的范畴,而在于人们的立场。批驳某种价值观是荒谬的——这种批驳本身就更加荒谬。在我看来,“科学的世界观”是有意义的说法,而“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类的东西简直就是疯话。

我是不喜欢“人民的公仆”之类的说法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应该是平等的,没有谁应该对这个社会承担他的职责之外的义务,把少数人变成多数人的服务者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不人道。用一种抽象的和不现实的道德观念来要求党员干部的结果是,导致他们一开始就与实际要求相去甚远,并且一开始就已经从潜意识中感觉到自己根本不必去履行诺言,一开始就习惯于谎言并不再感到羞耻……。“为人民服务”现实地应该是尽职尽责,履行他们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所能够做好并且能够像普通人那样生活的工作。

人类需要自我约束,并且惩罚那些越过道德的边界的人——给人们的关系制定减小冲突的一系列规则,其社会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这种社会价值最终能够让公众受益(例如如果一个社会认为偷盗有理,结果自然是相互偷盗,相互防范,当然没有多少精力去发展生产了,最终普遍受害)。因此,绝对没有必要质疑道德存在的价值,需要质疑的是道德的具体内容——剥去其伪善害人的那些历史上形成的东西,即它内在的反道德的垃圾。

总的来说,我希望道德体系向着人的解放的领域发展,为人的解放服务。只要无害于他人,就不应被谴责或制止。非恶即善。我不主张个人牺牲,因为用作道德的典范的祭品们本身就是人,他们的幸福也应该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目的。

我说了些什么?我什么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