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舞蹈教学分解动作:不缺精品却乏善可陈 中国缘何出现"文化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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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精品却乏善可陈 中国缘何出现"文化赤字"? 
2007.1.25

  中新网1月25日电 香港大公报今天刊登文章关注中国“文化赤字”问题,指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实现真正的文化发展要首先消除阻碍文化发展的诸多障碍,使中国丰富的文化财富能尽展其能、尽显其值、充满活力、意义深远,能真正服务于国家、社会、人民乃至世界。

  文章说,凭借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丰厚的文化底蕴,中国按理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文化富有国,似乎谁也不会将“文化赤字”和“文化贫穷”这些字眼与现代中国挂钩,然而,近年来这些字眼确实频繁见诸于报端,已有专家学者认为目前中国确实出现了“文化赤字”现象,表现为:文化产品没什么文化味道,倒是很有商业味道,文化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文章指出,现在中国有文化的东西确实不多,有文化深度的东西依然很少,文化精品更是凤毛麟角。这就难怪,内地稍有新意的文化产品(如电视节目《超级女声》、《百家讲坛》等)便会迅速在全国走红,赢得数以万计观众的追捧。其原因很简单,因为市场存在饥饿感,他们对好的文化产品充满渴求和期待,甚至已迫不及待。

  消除文化发展障碍的第一步,就是要追析阻碍其发展的根源。文章以为,归结起来,导致中国“文化赤字”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文化原创者问题

  一是文化原创者方面存在问题。首先,内地文化机构以国有机构为主,“国”字号有两大缺陷:一是缺乏适合创新的宽松环境,人员思想受到束缚,甚至思想僵化,或许迫于环境压力而不敢大胆创新。二是文化部门素以清水衙门著称,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或者说,有文化价值识别能力的投资者更是少得可怜。没有钱,人员的创造积极性自然不高,人才流失严重,而无论对传统文化的弘扬还是对现代文化的发展,都是需要创造力的。文化原创是慢功,若人员存在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自然出不来有文化深度的好作品。

  文化传播者问题

  二是文化传播者方面存在问题。传播力也离不开创造力。于丹和易中天,堪称成功的文化传播者,他们凭借其创造力,以为现代人接受的方式,重现了中国古文化的魅力。如果没有郭德纲的创造力,传统艺术相声恐怕至今还半死不活。可惜,这样的富有创造力的文化传播者现在实在稀缺。

  传播文化离不开文化载体,如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电影等。载体是物,其拥有者是人。而文化载体拥有者作为文化传播者,其价值观、市场眼光和文化素质,决定其是否具有出色的文化价值识别能力。倘若他有这个能力的话,那么一定知道应该传播什么样的东西,才能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节目能一炮打响,与其说应归功于电视这一极具传播力的文化载体,不如说应归功于该节目决策者之极强的文化价值鉴赏力,这样的决策者才是合格的文化传播者。

  有学者认为,中国不是没有文化精品,而是缺乏传播力。归根到底,文章认为,主要是缺乏发现力和挖掘力,令许多好东西被埋没至今,始终没有出头之日。

  最近,“美国星巴克咖啡连锁店开进中国故宫”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央视主播为此在博客上要求星巴克尽快搬出故宫,否则就是在糟蹋中国文化。许多外国游客也赞同这一观点,认为中国的,才是独特的、原创的、不同的,才是世界的,才能在全球产生共鸣。该事件问题的源头出在故宫管理者那里,他们是文化传播者,因为对文化价值的识别力不强,才会出现无力倾心保护故宫原创价值的这一幕。

  目前中国图书的输出量只有外国图书输入量的1/10,外国人至今难得看到中国图书,尤其是有关现代中国的书籍,失去了让外国人认识和了解中国的绝好机会。一本好的中国图书能否具有国际传播力,不仅依赖于图书本身是否能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以及作者运用外语的能力,更取决于是否有善于国际运作、懂得国际市场需求的国际传播者,如出版社。

  文化投资者问题

  三是文化投资者方面存在问题。首先,政府对文化单位的投入不足,单位自身创收能力又差,资金短缺状况必然导致恶性循环:人员创作积极性差,人才流失,原创精品稀缺。为满足市场需求,不得不采取仿效、复制或抄袭等下策。欣悉,政府正在选择性地进行机构改制,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提高文化机构的市场运作能力。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国策,政府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已落实到行动上。如,针对目前中国大片华而不实、远离生活的情况,政府特意为16位有才华的青年导演每人拨款50万元,鼓励他们脚踏实地地拍出贴近百姓、货真价实的好电影。此举确是治疗文化浮夸风、文化泡沫病的一剂良方。青年导演贾樟柯对中国大片的猛批,展现出新一代导演难得的冷静和理性,说明他们成熟了。相信,通过政府对新一代导演的积极扶持,人们还是能够看到中国电影的新希望。

  为消除中国图书输出时所遭遇的语言障碍,政府还出台举措,为愿意翻译出版中国图书的外国出版社提供翻译费。语言问题确是影响文化传播的不容忽视的因素。

  如果电视或电影投资商为了商业目的,要左右或限制编剧和导演的创作思维和灵感,而其本身的价值观、市场眼光和文化素质又存在问题的话,那么,生产出的文化产品很可能是文化味道不足而商业味道浓重。换言之,为投资商的个人意愿量身订做的作品,不一定能满足市场需求,甚至恰恰相反。

  最近,两部大片《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夜宴》双双“冲奥”失败,并未让人感到意外。原因正如北京电影学院某教授所说的,它们是“商业虚构的历史”,所以“没有文化的厚重感”。它们产于中国,却不中国,缺少中国元素。北师大某教授认为,能够“冲奥”的中国影片应有三个特点:一是要代表中国鲜明的文化形态;二是有相当的艺术质量;三是要有世界人类文化共同推崇的人性共有的东西。而中国大片恰恰不具备这些特点。这与投资商不无关系。(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