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丰投资:全国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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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综述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2011-10-10 15:07:00来源: 人民法院报【字体: 】  【关闭窗口】 

天地有正义 根基在人民

——全国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综述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2011年7月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人民群众”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鲜明主题。

  他郑重宣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他谆谆告诫:“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就在同一天,一场“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在全国各级法院正式全面展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2011年7月至9月,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通过组织学习文件,展开广泛讨论,规范司法行为,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

  活动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着眼解决法院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以大力改善法院形象,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从庆“七一”到迎国庆,从纪念建党到庆祝建立新中国,三个月来,作为建党立国之本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成为广大法院干警中的“热词”。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强化了群众观念,增进了群众感情,改进了司法作风,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对存在问题的发现和整改,以及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的出台、实施,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法律的天平更加熠熠生辉。

 

  (一)部署:思路明确,主题鲜明,工作主线一以贯之

 

  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事业的根基所在、血脉所系、力量之源。

  “人民法院”,人民二字,重比千钧。

  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一直念兹在兹。他说:“担任首席大法官,最深的感触是,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必须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我们要做的,是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

  他指出:“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正是基于这一深刻论断,强化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一以贯之的鲜明主线。“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正是在当前工作中应时而动、因势所需,对这条主线的贯彻与落实。

  2011年3月,王胜俊院长在部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时就强调,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为此,3月下旬,他亲自到海南法院调研指导司法作风建设。他在调研时指出,司法作风无小事,只有下大力气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司法、尊重司法,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显著提升。他要求,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必须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

  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垂范,4月至6月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机关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落实,成效明显。各方反映活动的开展触及了思想,解决了问题,使机关作风和面貌得到较大改观,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活动带来的变化。

  在总结最高人民法院活动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自7月至9月,分学习文件、开展讨论、规范司法行为三个阶段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要求干警全员参与,强化思想认同,找准存在问题,联系实际整改。

  活动进行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十分关注,不仅经常听取汇报,而且亲自开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指示和要求,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有力督促和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基层调研时强调,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是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他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要以增强群众感情为基础,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抓手,以提高司法能力、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要通过活动的开展,确保“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好审判中的群众工作,要把做好群众工作变成全体法官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观点落实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要在观念上和机制上坚持“严管厚爱”的理念,严格管理,明确责任,鼓励主动自查、弥补漏洞的管理措施,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形象和公信。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加强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要求各级法院应做到四个“到位”,即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查摆到位和整改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的实践,查摆问题要注意把握三个“标尺”,一是要小,二是要具体,三是要抓住“牛鼻子”。通过大讨论,每个单位、每名干警解决一两个具体、实际问题,就是成绩。

  领导思路明确,高度重视,部署有力,指导及时,成为大讨论活动顺利而富有成效开展的重要前提。

 

  (二)组织: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各有特色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方案以后,各地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在及时传达、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认真实施。

  各地法院普遍制订了进一步细化的实施方案,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精心组织。有的地方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有的地方制定责任制落实到人,有的地方出题目定目标,虽措施各异,但宗旨同一,那就是务求将大讨论活动的开展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各地法院完成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各有特色。

  北京,“三结合”。北京高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他们提出,要做到“三结合”,即将大讨论活动与职能作用发挥结合起来,与化解涉诉信访结合起来,与提升司法业务能力结合起来。

  山东,“四贯穿”。山东高院坚持组织推动贯穿始终,各级法院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坚持载体推动贯穿始终,以法官茶座等多种灵活形式为载体,开展学习讨论;坚持统筹结合贯穿始终,做好与各项教育活动、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为民相结合的文章;突出特色贯穿始终,如淄博中院实施“法官人格魅力提升”工程,东营中院打造“书香法院”,创新发展“东营经验”。

  广东,“计分制”。广东高院机关党委决定,对全院各党支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分理论学习、成果展示、法规测试、参会情况等十个项目进行计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和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中评分的重要依据。

  天津、江苏、福建、四川等地也都结合实际,进行各有特色的安排和富有成效的组织。从松花江畔到南国海滨,从齐鲁大地到天山南北,各地法院精心部署,“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热烈深入。

 

  (三)开展:学习扎扎实实,讨论广泛深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位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分为学习文件、开展讨论和规范司法行为三个阶段进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在各地法院的组织落实下,三个阶段井然有序,各显成效。

  ——学习文件扎扎实实。各地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王胜俊院长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力求准确掌握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论、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要求。在学习方式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部门学习与支部学习相结合,通读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收到了良好效果。

  江苏全省法院先后举办群众观念讲座、党史知识讲座及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等300余场次,近30000人次干警参加了学习讲座;福建全省法院各级领导结合自身学习体会,给广大干警上专题党课,辅导干警学习,全省法院领导共上党课800多场;在河北,《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政法群英录》等成为法院干警们的“流行读物”。

  ——开展讨论广泛深入。各地法院根据活动要求,组织干警进行讨论,既围绕“什么是党的群众观点、为什么要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怎样践行党的群众观点”等基本问题进行研讨,更深入查找宗旨意识、群众感情、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问题。

  宁夏高院列举出如何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等13个讨论题目,要求全院干警深入讨论;江西高院举办了全省各级法院院长、省高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院长论坛,学习交流“群众观点大讨论”的体会;广州中院则举办三期“青年法官政治培训班”,400名35岁以下的青年法官集中学习研讨“如何践行群众观点”。

  ——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位。各地法院普遍以大讨论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加强对执行文件规定、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干警公正廉洁规范文明的作风素养,对于查摆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巩固大讨论活动的成果。

  天津高院总结出法院庭审中普遍存在的10余个问题,下发了常见问题处置方法和用语规范,对全体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福建高院出台问责办法,将一些以前被看做“小节”的庸、懒、散问题纳入问责范围,以切实保证法院工作人员的勤政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山东高院出台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必须报告,违反规定的将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成效:群众观念增强,群众作风改进,群众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2011年8月,一位92岁高龄的老人给上海高院院长应勇写来感谢信,反映该市闸北区法院干警不辞辛苦为她主持正义的事迹:“在整个诉讼、申请执行过程中,我连递支烟、送杯水都被婉拒,使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有理没钱一样行……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法律的捍卫者。”

  这是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广大法院干警贯彻群众路线,倾心为民,从而赢得群众认同的一个缩影。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在各地法院取得了明显成效,干警的群众观念增强、群众作风改进,法院的群众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从而有力提升了法院形象,增强了群众满意度,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通过学习和讨论,广大干警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得到强化。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做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必须不断提高司法为民能力,做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官——这成为广大干警的切身体会。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位青年法官在讨论中说:“我觉得做法官最重要的是要得到群众的认可、社会的认同,得不到认可的法官是失败的。”广州中院政治部负责人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小变化。进入下半年,案件越来越多,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又进入冲刺阶段,压力空前,但抱怨的声音反而少了。”

  二是群众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广大干警深深意识到,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让群众满意,就要始终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体现在立案、接访、庭审和执行各个环节,使司法权的行使过程成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从细节入手,向深处推进,干警们的群众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地生根”。

  广西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在开展大讨论活动中认真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即“每位院领导要联系一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深入一个基层组织(村屯、社区、企业)、化解一件涉诉信访案件、开展一次预约接访当事人活动、回访一名当事人”。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带头包案,回访当事人,并下乡与茶农、果农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各中、基层法院院领导也都按照“五个一”要求,包案件、下基层,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帮助百姓解决合理诉求。在各级法院院领导的带动下,广大干警心系群众、服务群众,解纠纷,促和谐,力求做到笑容多一点、工作细一点、效率高一点、服务全一点,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更近了。

  江西法院近万名干警扑下身子,深入企业、农村进行大走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不影响市民工作,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干警实行“民情夜访”,获得了老百姓的交口称赞。上饶县法院四十八法庭为解决群众联系法官不方便的问题,设立法官去向告知牌。一位老汉感叹:“法庭亲民守信,真心真意为咱老百姓着想,咱不会跑冤枉路了!”一块小小告知牌,成为群众工作作风深入细致的生动见证。

  三是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各地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建章立制,通过完善群众工作机制,使好的群众工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也使群众与法官间的沟通更便捷、更顺畅。

  重庆高院规定,全市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每年到便民诉讼站开展巡回审判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到便民诉讼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不得少于12个工作日。北京二中院出台《下乡就审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三农”案件、民生案件、远郊案件、维稳案件、无法到庭应诉案件等五类案件必须“下乡就审”。湖南高院开通短信联络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工作人员传递工作信息,并以此广纳建言,全面提升法院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五)经验:领导带头,典型引路,突出重点,创新方法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卓有成效的进行,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开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领导带头。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活动的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外,各地法院领导也都带头在一线抓部署、抓落实,更亲力亲为参与到活动中。甘肃等地高院党组成员亲自登台讲课,陕西高院组织全省法院院长分成14个下访组进社区、农村、企业、部队,征求意见,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领导深入到各自联系点法院开展调查研究。领导的高度重视、亲自带头成为大讨论活动有效开展的有力保证。

  典型引路。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工作进步,是我党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大讨论活动中,黑龙江、河南等地高院遴选优秀法官组成宣讲团,进行巡回授课。这些群众声威高的先进人物,以其司法为民的亲身体验和做法,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教育生动、直观,说服力强,成为促进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推进剂。

  突出重点。窗口单位查摆问题实不实在,整改问题到不到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整体评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检测大讨论活动成效的晴雨表,因此各地法院抓住重点,扎实整改,突出抓好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建设,涌现出了一批服务到位、群众称赞的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大讨论活动开展过程中,本报在头版开设专栏,对这些窗口单位的事迹予以了介绍。

  创新方法。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各地法院积极把握时代特点,创新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成为大讨论活动中的一大亮点。天津高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暨12368公益服务热线,河南高院开通“豫法阳光”腾讯微博,重庆法院在全市设立终端机,开通“阳光审务”查询监督系统,这些新做法为司法为民打开了新的天地。今年9月,辽宁大连中院就社会关心的一起案件及时通过微博公开信息,博友“Hold住妈妈”随即发微博:“欣赏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方式,微博公告,喜欢。”寥寥数语,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与时俱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的赞赏之情。

  为期三个月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已结束,但对人民法院来说,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一项长期任务。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既是法院广大干警必须始终坚持的工作态度,也是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我们应当进一步巩固、消化大讨论活动的成果,再接再厉,更加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在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上争取更大的作为。(记者: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