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银行怎么扩充:什么是美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8:57:47

                        什么是美育

美育是以培养学生感受、表现、鉴赏、创造美的能力,从而促使学生追求人生的情趣与理想境界等为目标的教育。美育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明确的教育范畴,一般认为是由德国诗人、美学家席勒在其《美育书简》中提出来的。

美育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

所谓狭义美育,极端的定义是认为美育专指“艺术教育”;其一般的定义是认为美育指“美感教育”“审美教育”“审美观和美学素养教育”等。

所谓广义美育,有人认为:“真正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

美育定义由狭义而广义的过程中夹杂的另一个维度的变化就是:由形式美育走向了实质美育。所谓“形式美育”指的是以培养对象的审美素养(如审美观、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等)为目标的教育活动。而“实质美育”则以上述目标为手段,追求美育的精神实质:人生的美学趣味和教育的审美境界。梁启超先生说:“我确信‘美’是人类生活一要素,或者还是各种要素中之最重要者,倘若在生活全内容中把‘美’的成分抽出,恐怕便活得不自在,甚至活不成。”“趣味是生活的原动力。趣味丧掉,生活便成了无意义。”人生趣味与境界的追求与会听曲子、会作诗或会一套美学理论、拥有自己的审美观等显然都不是一回事。称之为实质教育的原因就在这里。

强调美育对诗意人生的促进功能已成为现代美育的核心。这样,美育概念就应在从狭义走向广义的同时,也实现由形式向实质的革命。

定义的变化意味着美育概念本质的拓展,从而也意味着美育功能认识的拓展。

美育的功能:

(一)美育的直接功能

美育的直接功能可用两个字表示即“育美”。我国学者认为:“美育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美育的直接功能(审美观以及审美、创作能力的培养等)与美育概念的狭义或形式美育相关。

(二)美育的间接功能

美育的间接功能是一种附带功能,或者说是一种潜在功能,是为其他教育功能发挥提供前提条件的作用,具体讲,就是美育的育德、促智、健体功能等。蔡元培先生在20世纪初就说过:“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

蔡元培(1868—1940),我国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曾任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他大力倡导美育,于1912年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明确提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1917年,他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进一步阐发他的美育思想。有《蔡元培全集》《蔡元培教育论著选》等传世。

当然,美育之育德功能与促智、健体等功能一样,都是一种创设德育、智育、体育的前提、情境的功能,并不等于德育、智育、体育本身。这是因为审美过程拒斥外在的功利和道德目的。故美育的育德功能等只能是一种附带或间接的功能。

(三)美育的超越性功能

“超”是相对于既定的美育功能观而言。一般的美育功能观认为美育的功能无非在于审美观的确立,审美、创美能力的发展,同时促进德智体诸育等,没有超出以上论及的两类功能的范围。与这两种功能观对应的实际上是一种形式美育概念。而与实质美育概念相联系的对于现实生活的超越所形成的人生意趣和理想境界追求等,显然已经“超”出了原有的直接和间接功能范畴。

以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为代表的中外美育理论及实践,对于人生终极意义、意趣及教育过程本身美学自由精神的追求等美育“超美育功能”或价值的认识,在某种意义上已是一种世界的潮流。

美育的任务:

美育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的能力

感受美是审美活动的起点,因而也是学校美育的基本任务。由于千百万年以来人类整体社会审美活动实践在心理结构上的积淀,人类个体身上天然就禀赋了某种美感能力。所以人天生就能够分辨乐音和噪音,天生就对一些形体、颜色等敏感。但是,这一天然的感受能力具有原初或简单的特性,不能使个体适应今天所需要面临的日益丰富的审美关系和进行审美活动的需要。所以天然的审美感受能力更多地说明的是人的审美潜能。学校美育的任务之一首先是要以此为基础,爱护、发展个体的审美感受力,使之更加敏感、细腻,更加丰富。为此,学校美育应当充分展示自然、艺术、社会和教育本身所蕴涵的美的因素,从而养成学生热爱美、欣赏美进而创造美的动机。

人对美的感受能力需要有良好的审美感觉器官,也需要其他感知能力和精神积累作基础。所以,提高审美感受能力,需要也有助于人的整体精神素养的提高。此外,感受美的活动也有益于学生感受美好生活,产生热爱生活、建设美好生活的积极的人生态度。

(二)培养和提高学生鉴赏美的能力

鉴赏美包括“鉴别”和“欣赏”两个方面。前者表示对美与丑及美的质量层次的判定;后者表示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活动的心理过程。但是后者只有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之上,才可以说个体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

鉴赏美的能力培养首先要求学校美育要培养学生有正确的审美观。这就是说,学校美育既要教会学生正确地鉴别美的内容,也要使他们具有欣赏美的形式的能力。既要让学生接受民族的、社会的、阶级的审美标准,同时又允许他们具有个性特色的审美能力的成长和发挥。健康而有个性的审美能力是学校美育的重要目标。一些学校在美育活动中过分强调对与错,过分纠缠道德、阶级属性等,其结果是审美活动必需的心理自由的丧失,反而败坏了学生的鉴赏力和审美活动本身。这与不分高下、美丑的做法一样是错误的。欣赏美还需要个体具有有关美的基本知识,具有理解美的形式的能力。所以,必要的审美知识传授和艺术修养水平的培养与提高是学校美育的基本任务之一。

鉴赏美的能力培养十分重要。一是因为只有具备鉴赏能力才能谈得上创造美。二是具有鉴赏美的能力可以为主体的生活带来情趣与活力。这也是学校美育的最大意义所在。

(三)培养和提高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个体将自己对美的感悟和把握用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就会自然形成审美创造活动。创造美的能力十分重要。首先,艺术美的创造虽然对大多数学生来说不具有职业定向的意义,但是它对所有教育对象的艺术素养的提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艺术美的创造过程充满了个性和创造性,对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性的提高也具有积极意义。其次,创造美与审美是相互支持的。只有具有一定创造美的实践能力的人,才可能对美的形式有最切近的理解。所以创造美的能力反过来可以有助于审美能力的提高。最后,创造美不仅意味着艺术美的创造,还体现在对生活之美的创造上。具有创造美的能力的个体会对自己的劳动与生活的条件、环境、对象以及主体自身产生自然的创造美的冲动和审美改造冲动。这对于学生的未来生活具有长远和根本性的影响。

表现美是创造美的初级形式,小学美育应当鼓励小学生大胆地表现美,在表现美的同时学会创造美。

(四)培养和提高学生追求人生趣味和理想境界的能力

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在学校教育中主要不是要培养艺术家。学校美育的根本任务是要使学生具有发现和创造美好生活的基本能力,从而努力追求高品位的生活、高境界的人生。这一点不仅是学生个体生活幸福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发展向教育提出的时代要求。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物质财富的空前增长、闲暇时间的空前充足,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特征将日益强化。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观点,人类个体在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真、善、美等追求将成为主导性的心理需要。忽视这一超越性需要,就会产生现代人所常见的空虚、无聊、寂寞等心理疾病。所以,美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应当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追求人生趣味和理想境界的能力。实际上,我们在完成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培养时,我们也很难无视人生趣味和境界的最终目标。忽视终极价值教育的美育无法真正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同时,终极性的美育目标也需要通过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等才能实现。

美育的类型:

美的基本形态是艺术美和现实美。现实美又包括自然美、社会美、教育美(教育美也可看做是社会美的形式之一)等。因此,学校美育的实施,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种类型。

(一)艺术美育

艺术美是一种以现实美为基础,但是又经过艺术加工,因而高于现实美的美的形态。艺术美育则是指以艺术美为内容的美育活动。艺术美来自现实美,但是由于有了艺术家的集中、概括、提炼,因而比现实美“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因此艺术美育应当成为学校美育的核心内容。

艺术美育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在艺术美育中,应当努力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理解美的本质、内容和境界,从而在实质意义上得到美的陶冶。二是艺术美育还应当努力使学生理解、掌握不同艺术形式及表现方式,不同艺术体裁和风格的特点,从而提高艺术的鉴赏能力。三是让学生通过必要的训练,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或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方面的修养。

艺术美育在学校教育中主要是靠艺术类课程去实施的。由于艺术形式品种繁多,学校艺术美育课程应当选择那些基础性强,受学生喜爱,同时又适合各学校实际的艺术形式开展艺术美育。

(二)自然美育

自然美是指自然物本身所呈现出来的美的形态。大自然是学生审美情感体验的最丰富的源泉。与艺术作品所不同的是,它是现实的,生动、丰富和多变的。比如自然景致就具有天然质朴、色彩丰富的特点,而且随季节、昼夜和天气变化而经常变换。自然美育因此具有非常大的生动性和随机性。

自然美育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通过自然美的鉴赏,使学生了解自然美的特征,增强学生的审美感知和理解能力;通过自然美的欣赏开阔视野,增加知识,陶冶性情;通过自然美的欣赏,尤其是一些人化的自然美的欣赏,增强学生热爱自然环境、热爱祖国美好河山的情感。

儿童天然具有对自然美的欣赏兴趣。儿童可以很长时间为一只蜜蜂的飞行轨迹或一只甲虫翅膀的颜色眉飞色舞。因此,自然美育往往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可以作为进一步开展其他美育形式的起点。郊游、远足、户外劳动等都可以成为进行自然美育的很好活动方式。

(三)社会美育

社会美也叫生活美,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美的形态。它包括人格美、劳动与生活过程的美、产品以及环境美等。社会美直接体现人们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和生活理想,有美与善、真相结合的特点,具有较大的美育价值。

社会美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性、历史性、民族性和阶级性。所以社会美育应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同时社会美具有较大的实践性,应当努力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和学校生活中发现生活之美,并努力创造社会美。社会美育还应当引导学生对于人格美的向往与追求,实现心灵美与形体美的统一。

(四)教育美育

所谓教育美育是说要使全部教育活动成为美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教育活动本身要努力做到审美化。我们知道,衡量人类活动的标准主要有真、善、美三个最主要的尺度。但是教育学过去在教育活动的评价尺度上主要关注的是真、善两个尺度,而严重忽视了审美尺度的建立。教育活动最讲言传身教,如果教育本身忽视审美和创造美的追求而要求学生在生活中有真正的美的追求,那么其教育的效率肯定是会大打折扣的。

教育美育要求教育者充分创造教育活动的形式美,同时努力发掘教育活动中所有美的要素作为美育的资源。这表现在:(1)教师努力塑造美的讲台形象和人格形象,努力将自身的师表之美作为教育手段。(2)教育活动努力寻找自身的审美活动形式。创造合乎美的规律的教育活动中介形式。比如有张有弛的授课节奏,课程内容呈现的审美追求,一直到教学语言、板书的美化,等等。(3)努力发现学生个体和集体的对象美,并且努力促进学生以自己和自己的活动为审美对象,让学生的成长作为他们自身成长的动力。(4)科学美也是教育过程中广泛存在的美的形式之一。不同的学科蕴藏着丰富的科学美的成分。科学美可以使学生体会到人类的智慧之美及其表现的伟大的人类主体的本质力量。发掘并展示科学美不仅是美育的需要,而且对各科教学本身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教育美育”的命题的提出,实际上是在从教育原理的角度呼吁建立新的教育活动评价标准。所以,这是一个美育的专门课题,更是一个教育原理的基本课题。这一呼吁是合乎社会发展的潮流和面向未来的。它对于我们如何努力做到真正的“乐教”和“乐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