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7.0德鲁伊攻略:利出一孔的“管仲陷阱”(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7:44:40
利出一孔的“管仲陷阱”(二) 

接:利出一孔的“管仲陷阱”(一)  


    所谓“官本位”,简单地说,就是以官为本,一切为了做官。


  君主独裁专制制度的核心是人身控制,而其实现的基础和保障就是权力,权力的内涵不仅仅是支配人,而且也包括由其转化的不可计数的直接的经济利益。专制制度全仗各级官吏来维系,掌握权力的官吏就成了特殊人物,官大者威风赫赫,权倾一方,官小者也是养尊处优好处无数,官之身价与神秘,就在于他们手中的权力以及由此而获得的各种特权与实利。官位成了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权力成了财富的代名词。权力是比贷币更具流动性,更方便的一般等价物,或者说,中国社会的特征是政权支配金权,孔方兄只配做印把子的仆从。中国特殊的社会形态导致投机政治比直接从事经济活动,能更好更快地聚敛财富。吕不韦正是参透了这一点,才将异人视作“奇货可居”。


  追求名利是人的天性,而出人头地,名利双收的捷径便是做官,官越大,获利越厚。官位权力和财富构成奇妙的“三位一体”,财富的多少取决于官位、权力的大小,正是基于这一点,人的价值实现的最佳途径就是做官,光宗耀祖,青史留名的最好方法也是做官。升官发财的意识浸透了国人的灵魂。


  几个世纪以来,在中国人中流行着一种称为“升官图”的游戏。这种游戏使用的工具包括一个骰子和标有从普通学生到政府宰相各个等级位置的图案,每个参加者通过掷骰子决定是升级还是降级,在官梯上爬得越高,就会从等级低的人手中赢得越多的钱。这种游戏的参加者不仅是识字的人,一些文盲也乐此不疲。


  反过来看,没有权力作后盾的经济利益也是靠不住的。西汉武帝时,由于长年对匈奴作战,导致国家财力枯竭,雄才大略的刘彻便向商人开刀,发布了著名的“告缗法”诏令,鼓励全国商贾之家的奴仆告发其主人的偷漏税行为,偷漏一缗(一缗即铜钱一千文),即成罪状,要抄家查产,充军发配,此举一下使汉武获得无数财政收入,同时使商贾们彻底破产——“杨可告缗遍天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汉书食货志下》)。这是赤裸裸的政治掠夺。


  历史上唐玄宗、唐肃宗、唐德宗也学着刘彻这一套,不过,他们要稍稍文雅些,名为“借商”,每次借款达数百万缗,结果自然是“刘备借荆洲——有借无还”了,谁还敢斗胆向皇帝讨债。


  林彪得其神髓,将其简练地总结为:“有了政权,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一夜之间就可以打倒。”


  简言之,作官是最赚钱,最安全的买卖。所以中国发了财的商人要捐官:既为求自保又为图发展。所以历史上胡雪岩之流的红顶商人大行其道,至今被奉为成功商人的楷模。


  人身控制的直接后果就是,任何人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依附比自己更强有力者,由此形成中国社会的另一大特色——人身依附。


  按每个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别,全国上下形成一个等级依附系统,只有一个例外,即皇帝,因为他是权力的母体。后妃、臣僚依附皇帝,地方官依附京官,小官依附大官,奴仆依附主子。被依附者对依附者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依附者的物质利益直接源于被依附者,依附者被人依附,被依附者同时又是依附者,而且大系统中有子系统,子系统中又有子系统,人身依附成为人际关系的普遍形式。


  正是由于人身依附,各级官僚无法成为独立的政府官员,而只能是帝王的代理人或家奴,同样,因为一个人的收入和升迁与自己的顶头上司有着密切的关系,得罪上司的代价是巨大的,又由于这样的官僚有为数众多的替代品,因此,下级也永远只能是上级的工具,而以人作的工具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听话(好使不好使),而不在于这工具本身有多大价值。


  中国的官僚政治有一个致命的遗产——层层任命制。官吏不是经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上级发现、任命的。官吏不是为事业服务,而是为长官或上级服务。中国官吏的最大特色是“做人”,官吏的考核与任免,主要不在于他们有多少政绩,而在于他们与上级的密切程度,搞掂了上级,就等于戴稳了乌纱帽。于是,“报喜不报忧”,上交则谄(谄媚),下交则渎(轻慢),就成了官场的常态。


  人身依附的格局,使下级只对上负责,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做法,必然导致残酷的反达尔文优胜劣汰进化规则的逆向(精英)淘汰。


  所谓“逆向淘汰”或精英淘汰,是指在政治、学术领域的精英,一些真正德才兼备的精英人才往往会遭冷遇、排挤甚至打击、压制。那些有独立思想或独特见解的人才,他们往往会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在生存竞争中首先被淘汰出局,而一些缺乏能力、没有自己观点的庸人,他们反而因为善于钻营附会而成为“适者”顽强地生存下来。苏辙先生形象地将其称为“君子斗不过小人”规律。


  “淘汰”制本是人类社会选拔人才的最有效机制,即通过某种竞争规则,选拔优胜者,淘汰劣败者。“逆向淘汰”则不然,它是将优秀的拔尖人才淘汰掉,而那些善于阿谀逢迎的庸人反而成为“适者”生存下来。究其原因,在于人的天性。人性的一个艮古不变的弱点就是喜欢听好话,精英们往往仗着自己的才气而不屑于钻营,庸人们则非拍马逢迎无以生存,这就决定了后者必然要把全部的资源用在迎合上级上,在人身依附的格局下,作长官的显然更欣赏后者的表现,他们自然会获得更多提升的机会,这样逐级淘汰的结果,必然是庸人们大获全胜。因此,在“利出一孔”的社会,淘汰精英就是最大的政治。特立独行的精英人才被扼杀,整个社会必然万马齐喑。


  “利出一孔”的制度安排,使中国的官场成为一个巨大的人才黑洞,将天下精英统统吸引到其中,唐太宗李世民就曾喜形于色地说过“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广大的士人(知识分子)要想出人头地唯一的渠道便是做官——因为:“人生世上,除了此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


  无数的精英挤在入仕这唯一的独木桥上你争我夺,兵戎相见,竞争自然残酷绝伦,在这种没有底线的生存斗争中,一般只有厚黑者胜出,结果,人格高尚的人往往要败在人格低下的人手里;受教育程度高的往往要败在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手里;说真话的人往往要败在说假话的人手里。这就是“逆向淘汰”或精英淘汰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向来有窝里斗(内耗)的老传统,窝里斗的残酷与大规模地糟蹋人才世所仅见,人们往往简单地把它归为民族的劣根性,似乎这是中国人的原罪。毛泽东就有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中国有六亿人口,不斗行吗”?为什么窝里斗在中国千百年来生生不息的强大,为什么中国人会产生“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妖魔鬼怪思维,唯一的解释是“制度”使然。世界上只有劣等的制度,没有劣等的民族。


  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人口多,产业少,发财的机会更少,大家都在准饥饿线上苦巴巴地过日子,向有限的资源和收获竞争。人们常说,“同行是冤家”,在一个别人的成功就是自己的失败的社会,这确实是一个真理。如果一百个人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不同的发财机会,那么由于劳动分工,他们会相安无事,彼此间还会互惠;而如果一百个人却只有一个发财机会,他们就必然不得不为此大打出手。民间形象的说法就是“槽里无食猪拱猪”。在社会财富存量一定的情况下,参与分配者愈多,则竞争愈激烈,这乃是从古至今中国社会政治斗争惨烈万分,宦术出神入化,社会动荡不宁,人民贫穷愚昧的根本症结之所在。


  人身控制和人身依附的后果,使个人既无独立的政治地位,又无独立的经济地位,即使获得的物质利益也是不稳定的,随时可以化为乌有,历代开国功臣的悲剧就根源于此。


  韩信、白起、伍子胥、文种等等,都是人们熟悉的历史上有名的将军谋臣,为其帝王立下过汗马功劳,然而,他们的结局都很悲惨,功盖天下却无生存的权力。这一类“功盖天下者不赏,勇略震主者身危”的悲剧充斥于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共始终。为什么他们都逃不脱“兔死狗烹”的悲惨命运?答案就是人身依附。没有受法律保障的人身自由,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权,在中国,除一人外,任何人都无法成为自由人。


  财产权是宪政的基石、人权的屏障、市场经济的核心,社会繁荣的枢纽,是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也是维系人类自由与尊严的根基,政治文明的温床。


  人们总是抱怨知识分子缺少风骨,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说的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千年之病,千年之痛。归根结底,知识分子这一悲剧角色的罪魁祸首就是“利出一孔”的制度安排。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知识分子就变成了依附在专制政权之上的“毛”。在一个政府是唯一雇主的社会,一个人一旦被政府机关列入黑名单,就只能毫无反抗地任其处置,因之,在这种社会,所谓士人的独立人格,所谓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以及人身自由等等只能是痴人说梦。


  尊严与饥饿无法友好相处。社会的铁则是:主宰一个人的薪给,即可主宰其意志。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就没有独立的政治权利。只有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才能有独立的人格和完整的意志。经济上不独立,靠巴结混饭吃,道德上就很难守节。而个人失去独立之人格,思想听命于他们的核心人物,不问是非,党同伐异,根本无法产生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一个自然演进的理念。起源于古代希腊和罗马,起初是指那些享有公民权的城邦公民的社会政治生活。到了公元十三、十四世纪,公民社会演变为西欧独立于封建领主体制之外的商业城市文明,意味着不受封建义务和神权的桎梏的世俗的自由空间。到了思想启蒙阶段,公民社会的内涵逐渐趋于丰富,加入了政治民主、权力制衡、社会契约、思想多元等内容,成为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指以市场为核心的经济领域,公共领域指社会文化生活领域),以一系列独立的民间组织、政党、社团、俱乐部、沙龙、学校、教会、工会、行会、通讯、出版、新闻、慈善机构等作为自身存在形式。公民社会介于公民与国家这两极之间,既是联系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纽带,也构成了对公民个体的保护屏障,同时对政治国家形成了有效的制约。


  英美等国成熟的(或者说是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是建立在约翰洛克的“社会在国家之上”的理念之上,因而社会力量强于国家力量。个体的公民是现代国家中最小的单元,公民社会则按照非强制、非暴力原则调节公民个体间的关系,自下而上、自小而大地组织形成若干更大的单元,从而具有个体公民所不具备的力量。成熟的公民社会不仅具备若干个组织的有形力量,而且还因为公民个体中对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不受侵犯的信念而拥有无形的力量,并化解掉大量公民个体之间的矛盾,使之难以孕育成只有使用暴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可见,一个发育成熟而完善的公民社会,不但可以有效地抵御来自政府权力对公民的侵犯,避免政府“权力无边界”的情形出现;而且也会起到社会稳定的调节器的作用,从而也就使得潜在的极权主义者的回旋余地大为缩小。


  中国从来没有形成一个独立于政治国家的公民社会,有的只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典型臣民社会。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一种缺少变化的,不允许出现内部竞争对手的铁板式的政治结构。政府从不允许独立自治的社会组织机构产生,并逐渐发展出一个稳定的领导层,以及一个能适应现实和吸取经验与历史教训的传统。另外,中国也没有可比之于西方天主教会之类的拥有长达十几世纪的宗教信仰和世俗智慧的宗教组织这样一个具有自我管理能力的组织。


  国家作为一个生产安全和秩序等公共产品的完全垄断者,对一切独立于官府的力量采取禁绝策略,拒绝给民众自由、民主和基本人 权。民众缺少民主锻炼,民主意识及民主素质低,没有协商、妥协、宽容的训练,就无从产生健康、理性和坦率沟通的政治文化,社会自治无从滋生,民众缺乏自组织能力,成为一盘散沙。社会的稳定全靠行政权力将人民强行粘和起来,采取高压政策,社会管理陷入“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恶性循环。


  面对民众的政治诉求和抗争,政府习惯于采用政治高压敉平社会反抗,由于没有正常的沟通与发泄不满的渠道,一旦出现暴力冲突,平常在高压统治下沉默驯顺的的羔羊们就变成了破坏成性的暴徒(乌合之众人人都想搭便车而不受惩罚),陷入以暴易暴的怪圈,发展到极端就只有天下大乱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