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若丸杀鲤的故事:酒厂广告自称行政事业专用酒(新京报 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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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广告自称行政事业专用酒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1-8 2:00:16 · 来源: 新京报
贵州一酒厂负责人称通过审批,工商部门表示广告违法

部分“行政事业专用酒”广告画面。
本报讯据《贵州商报》报道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广告中的酒名叫做“行政事业专用酒”。市民们认为该广告无论是在发布形式或是内容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
该广告刊登在贵州省内某报上。在该广告的左侧,记者看到的是“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外包装及酒瓶,而右侧则是大大的“行政事业专用酒”字样,在这几个大字的下面,该酒的价格是全国统一价198元。广告最下方是“美酒热线”,而落款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法人代表为汪启平。
记者按照厂方提供的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称,是黑龙江生产的试用酒,只供行政事业内部使用,目前还没有上市。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的法人代表汪启平告诉记者,酒的名称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而且只是代号。
对此,贵州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王岭杨处长认为,“行政事业专用酒”商品名称违反相关法规,工商部门不可能审批。这种用国家机关的统称“行政事业”做广告违反了相关广告法规。
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567/2006/11-08/021@220446.htm
“行政事业专用酒”广告用心良苦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吴应海 日期:2006-11-10 10:16:41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一家酒厂在贵州某报打出“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有市民认为该广告无论是在发布形式或是内容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见《贵州商报》11月8日)
联想到不久前江苏某卷烟厂打出的香烟广告“厅局级的享受”,看来,如今一些烟酒企业瞄准公务招待及官员消费市场,精心打造融产品、职位于一体的“官员品牌”,从而扩大商业影响,大发横财,似乎有渐成时尚之势,其广告创意也是用心良苦。
“厅局级享受”的香烟广告,“行政事业专用酒”的酒广告,穿着“权力马甲”招摇过市,盛气凌人,误导消费,理当受到谴责与查处。但话又说回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我们的公务接待市场不是这么大,如果官位不被很多人看得这么重,那么,会有企业费尽心机做这样的广告吗?
一年到头,有多少名烟名酒消耗在公款接待之上,难以统计,但肯定是个惊人数字。《学习时报》刊登权威专家的文章说,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在数千亿元以上。而一般情况下,每桌餐饮消费,烟酒消费所占的比重达3~4成,有的甚至更高,以此类推,每年大约就有几百亿元在公款接待的餐桌上被喝掉、抽掉———“蛋糕”如此之大,企业绞尽脑汁拼抢,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我们与其指责某些商家在广告创意上“动脑筋”,不如从如何控制公款接待这一源头上多想想办法。
公款接待奢侈之风不除,“厅局级香烟”、“行政事业专用酒”之类的怪事难断。
http://www.cnad.com/html/Article/2006/1110/20061110101641505.shtml
"行政酒" "厅局烟"与"公务员热"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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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市民们认为该广告无论是在发布形式或是内容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11月8日《新京报》)
把好酒的销售范围指向行政事业,把目标客户锁定公务员群体,这是广告的噱头,也是商家的精明。虽然这种噱头与精明违反法律,但是其轰动效应与负面影响力却不容忽视。
其实,在好酒向官员“献媚”之前,酒的好兄弟香烟已经捷足先登。据新华网9月10日报道,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竟然有一块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的香烟广告牌。
好烟好酒竟然明目张胆、大言不惭地“巴结”官员,可谓一大奇观。而与之相应成趣的则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公务员热”。《人民日报》10月26日的报道称,10月金秋,天气渐寒,但人们报考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热情却丝毫不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公务员考试奉为“中国第一考”,其竞争激烈程度和高考、司法考试相比毫不逊色。
当然,如果热衷于公务员考试,只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当然是值得称颂的。但是,只怕现实并非如此。从“行政事业专用酒”、“厅局级的享受”这些奇特的广告中多少可以看出一些不正常。
众多求职者把目光聚焦于官员职位,个别商家把触角伸向官员群体,看来“官职”越来越吃香了,官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了,只可惜在这种青睐之中,有一部分人是“睐”在物质与享受上,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去甚远,而一些腐败官员因之而“落网”则更是让人痛心疾首。
现在,“官酒”、“官烟”都有了,让人叹为观止,官员们是不是也应该反思反思了。其实,“官之享用”是一种献媚,更是一种嘲讽。如果一些官场陋习与潜规则不改,部分官员的不良作风与恶劣行径不除,就难保“聪明的商家”又会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而扯上“官”字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柏 敏  编辑: 黄乐曼http://zjc.zjol.com.cn/05zjc/system/2006/11/09/007978723.shtml
“行政事业专用酒”露了谁的底?
http://www.jxnews.com.cn   2006-11-10 07:34   编辑: 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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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卯刀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广告中的酒名叫做“行政事业专用酒”,厂方称该酒只供行政事业内部使用,售价198元每瓶。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新京报》11月8日)
把好酒的销售范围指向行政事业,把目标客户锁定公务员(俗成官员)群体,这是广告的噱头,也是商家的精明,取名为“行政事业专用酒”,酒厂的主观用意非常明确,瞄准的就是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业务用酒这块巨大的市场,想从中分得一杯羹。
这块市场到底有多大?今年8月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引用的有关数字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想来一年如此巨额的公款吃喝,处于巨大“吃喝产业链”上的酒厂,能不为之心动?能不为之花费心思吗?
其实,在好酒向行政事业单位“献媚”之前,酒的好兄弟香烟已经捷足先登。据新华网9月10日报道,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就立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该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
所以,单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酒厂打出“行政事业专用酒”的招牌、烟草打出“厅局级的享受”的广告,可以说是需求引导市场的结果。但与其说这是创意,还不如说是公务接待中的高消费现象催生的一个怪胎。
3700亿是个什么概念?有关人士曾经撰文指出:2004年全国有640万公务员,如果把3700亿的公款吃喝平均到每个公务员身上,就是5.8万元!一个普通消费者,谁会每年花5.8万元去吃喝?反过来说,公务人员是个多么诱人的消费群体。
但这个消费群体的存在决不是市场的正常现象,一年的公款吃喝费用,超过了国防费用,也超过了教育费用与卫生费用的总和,本身就不正常,加之这3700个亿是怎样“吃”进去的?又“吃”了些什么?老百姓既明白又不完全明白,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何谈正常。
由此说来,荒诞的“行政事业专用酒”也只能是一个嘲讽,真正令人痛心的是公款吃喝上的高消费体现。
来源:(大江网 )
http://www.jxnews.com.cn/jxcomment/system/2006/11/10/0023709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