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剑:一桩案件四人丢命,偷情者当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9:33:40

一桩案件四人丢命,偷情者当绝!

  毛开云

  肖勇陪伴妻子从四川回娘家,意外撞见妻子与人偷情,一怒之下将偷情男子及其父母杀死。(10月8日云南网)

  因为妻子偷情,肖勇为了报复,要了偷情男子及其父母一共3条性命,其心之狠毒、人性之丧失令人切齿痛恨。纵然要报复,报复偷情男似乎还在情理当中,但按照法律来说也不可取。连偷情男子无辜的父母也惨遭杀害,肖勇实在灭绝人性,而自己也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桩偷情案,毁了两个家,死掉四个人,活着的当事者也必定在煎熬中度日如年,此案留给我们的教训太深了。

  自古以来就有偷情这一挡子事,最著名的要数潘金莲和西门庆了。偷情能偷到他们这份上偷得古今通晓,偷得“万代流传”,也不枉他们偷情一场啊。

  情为何物?为什么要叫“偷”情?情能“偷”吗?常人一般很难懂。打个比如来说你拿了人家的一根针,最开始说是借来用用,看看是否适合自己家的纽扣,结果发现用起来比较顺手,就索性不还人家了,这便成了“偷”。“小时偷针,大了偷金”这话或许就是这么来的。

  偷针也好、偷金也好,如果被人发现或自己良心发现,还可以还回去,或说句“忘记了,不好意思”,或干脆就说“鬼迷心窍,做了傻事,惭愧惭愧”,兴许能得到对方谅解。但偷了人家的情,可就不是说还就还的,总不能让别人“偷情”来还吧。

  民间有句俗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又不如偷不着。奇怪,为什么地下工作反而能令那么多的人着迷呢?西门庆和潘金莲偷情,还有王婆给搭桥;古代不少书生偷情幽会还要打洞、翻墙呢!对于偷情者来说,或许偷的时候有某种窃窃的暗自欢心,而偷不着的时候又会牵肠挂肚、茶饭不思,大有偷不到誓不罢休的架势吧。

  古代偷情,现代人也偷情,偷情者以贪官和情妇为甚。其实说到贪官和情妇,他们之间不应该叫偷情了,因为这个“偷”很多时候是光明正大的呢,只是是否被人举报而已。法院院长可以与女下属到宾馆开房,尽管他说是谈事情,但明眼人都知道是偷情;卫生局长在微薄上调情,不管他是否承认,反正组织上按照生活作风有问题对他进行了处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从现实中很多人的偷情经历来看,失败者占绝大多数。本案中的男子偷情,偷掉了四条性命;无数贪官偷情,只要东窗事发,“情”便转眼成空。“三多市长”有两位数的情妇们,但在监狱和临行前,都没有一个情妇来看他一眼,其情状实在很惨。偷情者,大多被伤得体无完肤,但还是有很多人前仆后继,弄得家庭一团麻,弄得社会一锅粥这是什么世道!

  偷情,害人害己害亲人,坏了党风政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偷情者当戒,偷情者当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