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隔音板:配合共修《楞严经》了解一下佛教唯识学的名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20:48:38

配合共修《楞严经》了解一下佛教唯识学的名词

1楼 2009-11-24 23:14 回复 查看 (800) 回复 (9)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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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识规矩颂》 --前五识颂(5之1)

一、前言

佛言:「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此谓众生出生于三界中任一界地,皆由其心所感召而受生。世间万法均由识应缘而起,此乃指宇宙万有之本质,仅为识之变化。而识之变化过程,不外生起、存在和消逝(生、住、灭)等三大阶段。吾人知悉心是业之根本,要消除一切业障,宜由调心着手,心调伏业即转,故现介绍唯识以明心识起源之内涵,好下手修行。

「唯识学」重名相解释,且名相繁杂,本非修禅者所能接受,因禅宗喜简洁,但禅宗先悟得空后,若要回凡、回有,还是要学自心识,故行者若自信定力已足,要回凡时,当学唯识。学佛若不懂唯识,即不知如何修行,会偏于有为诸法;以禅宗为主,若也禅修打坐要悟自心空性,设若不懂唯识,无法掌控自心,当然今生无从成就,也易走偏而迷入偏空。从现在开始,增加唯识学相关的佛学,供养诸大德,更希大家能早日成就佛道。

中国佛教宗派有八大宗,其中之一是唯识宗,此宗尊弥勒菩萨为宗主,因弥勒菩萨以「识大」悟道,着有《瑜伽师地论》在诠释心识,无着菩萨秉成教法而阐扬之,并着有《庄严论》、《摄大乘论》。后来世亲菩萨又继着《唯识廿论》、《卅论颂》等,由瑜伽百卷精粹而成。唐玄奘大师至印度取经,主学瑜伽、唯识等论,归国后着有《唯识论述记》,慢慢由其弟子窥基法师发扬玄义,终成唯识学宗派。

唯识是何意义?「唯」者简别义,即简遮心外诸法,对外尘境相如色、声、香、味、触,以「唯」字统摄而不住。「识」是能了义,了知外尘五境相,为诠表内心之存在,此有别于空境。故唯识即是将万有悉归于心识一法,以「唯」遮住偏有,不偏着有相。以「识」遮住偏空,不偏着空相。故「唯」、「识」两者互动,可直指非有、非空之中道观,显示真如佛性之真实性。

先来学习《八识规矩颂》,此是唐玄奘大师所著,是唯识学精华的精华。当初玄奘大师留学回国后,见诸国内大师将世亲菩萨浓缩瑜伽百卷而成的《卅论颂》被繁杂化,使人难解难懂后,便将约百本的论著精粹成为十卷的《成唯识论》,集唯识学之大成。之后,玄奘大师又将最精粹的《成唯识论》,撰写成《八识规矩颂》一卷,仅四章十二颂,一章三颂,一颂四句共四十八句。

《八识规矩颂》前三颂论前五识(眼、耳、鼻、舌、身识)之心王、心所相应之理;次三颂论第六意识之三性、三量及相应之心所法相;再次三颂论第七意识之行相,根本妄习留存诸相,及证得平等性之真实。再次三颂论第八意识之行相本来,凡夫迷而圣人悟之境况,及最后成佛得大圆镜之境界等。

学唯识本就很繁琐,若无唯识学基础者会更难懂《八识规矩颂》,但若有人能解释得好,让初学的人能懂,却也能避免唯识学繁杂之弊。

二、认识前五识:

前五识的行相以及清净以后的行相,以《八识规矩颂》来说明,《八识规矩颂》言简意赅,颂简短却意义很深,等于是“唯识学”的总整理。前五识是眼、耳、鼻、舌、身五识而言:

(一)、原颂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二)、断句及所述内容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一、认识五识: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二、认识本颂相关名辞

(一)、五识与八识:

1. 内涵

五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等称五识,若与八识一同论述时,又称前五识。而八识者即是前面五识再加上第六识称意识、第七识称末那识、第八识称阿赖耶识。

2. 六识与八识争辩

相宗讲心识共有八识,此是针对大乘行者讲的,因大乘行者禅修后会发觉有很多个心识,而小乘行者只能认知六个意识。心识多少的认知与打坐气旺与否有关,若气旺者很轻易地可发觉八个意识之现象,若不打坐或打坐气不旺者,难体会心识有八,仅能体会到心只有六个,依世尊的小乘经典说法,亦仅谈到六个识心,故小乘行者对大乘行者论著所说的八个心识,一直很不以为然。但不用争辩,打坐体会看看即知。

3. 识生起之原理

(1) 小乘认知

一般唯识学讲根、尘和合生识,五根者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各别面对相对的五尘境如色、声、香、味、触等五尘而生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等五识。小乘行者仅依小乘经典所讲,五根对五尘和合生五识。

(2) 大乘认知

然大乘行者讲五根在不在、能不能用没关系,五识照样可产生五识认知各尘境,此系因五识是依托八识而产生见性、闻性、嗅性、味性及触觉性等,因八识才是佛性的真实现量意识,故五识依托八识而生识。这不经见根而见者属于神通的范畴,因佛法是要修证得佛性,若用根修只是一工具,最后还是以悟得佛性为主。故阿那律陀尊者七日夜不睡用功眼瞎后,世尊教以乐见照明三昧,而证得佛性现量的半头天眼,此可见自性是不依根而现而是依托八识而见,如世尊说:「识之所缘,唯识之所现。」故八识即是佛性本来,它具有直接量知一切尘境的功用,故八识证得就有隔见等之能力。

(二)、性者:

性者能起善、恶、无记等三类,而所造之业,不属于善、恶之业者谓无记。

1.性起善业:能随顺众生且利益此世或他世之法,均得谓善法。

2.性起不善业:对众生造诸恶业,违损此世或他世之法,是谓不善法。

3.性起无记业:所造诸业不属善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业,或谓不能牵引异熟果者,不能记异熟果,故曰无记,此类种子卑劣不能成果报诸缘。

(三)、界地者:

有情众生依其心性、戒性或修性所受感召之依报场所,而得依报所居住之场所有三界、九地者。而所谓依报是众生的福禄寿及器世界(居所),而相对的正报是谓众生所受报的正身,如人身、畜生身及天神个体等。

1. 三界者:

即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界,欲界者六欲天以下诸有情众生所居住所,色界者修梵行禅定众生所居处所,无色界者破色身束缚,仅心识而无色相者。

2. 九地者:

即五趣杂居地、离生喜乐地、定生喜乐地、离苦妙乐地、舍念清净地、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等九地。第一地属欲界众生住所,第二至第五地为色界四禅天众生所住之地,第六至第九地为无色界众生所修证之境界,但无有住所,因此界众生无有形相故,亦无宫殿居住处所,仅心识能到之境界。

(四)、唯识学识之四相分:

吾人心识的认识尘境作用分四等,是谓四分,此即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等四,前二称为对外尘二分,后二称为内本体二分。此四分前三分为能熏种性,故能受熏习养成习性,而成一切业的种子,故行者宜深知其行相,然后始能严加以控制。后一为无能熏之势用,因系本体故,不受染亦不受熏习,故经曰: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者,即在说明此本体分。

1. 相分者:

吾人心识主体所认识的对象,认知后在心识中变现出对象之相状,若直接认识的对象为实体,则称为影像。而影像实质所根据的或所依的自体,称之为本质,此系内心数(所)间接认识的对象。因之相分可分为影像相分及本质相分,经云:「识之所缘,唯识之所现。」故知全是心缘心相者,直接缘者为影象相分,间接所缘者为实质相分,也就是说直接所缘的是心识的相分,间接所缘的才是真实的外尘相。

另如眼识攀缘色境,除眼识所现之影像相分外,另有第八阿赖耶识根本种子所生之色法,此亦称本质相分,乃为眼识所现影像所依托,称为带质境,此与本质相分有别;又如第六意识自浮现之空花兔角之相,唯有影像而无所依托之本质者,则称为独影境。

2. 见分者:

心识自体能取其尘相者谓之见,故见分有能缘、能取、能照见之义,此精神实体能见取一切尘境或法相者。而心识取意识境或取相分后,则能生起影像相分。见又分有五种,推度取义名见---第六识遍计所执属之。念解成意名见---第七识审慎思量属之。能缘诸相名见---前五识缘诸外尘,了知其尘境。照触诸境名见---起分别认知诸外尘境。证见本来名见---见自本性,法眼明一切境属之。

3. 自证分者:

心识自体上能证知见分的作用,亦即自体能了知自己心识活动之作用。例如禅者在禅坐中,有一觉知能见到识之起灭,所见起灭之念为相分,能见相分之觉知为见分,行者能体知此能见的觉知就为自证分。此即说第八阿赖耶识能持见分、相分,而能证得自见分缘于相分之不谬。此境界若能现出,即禅者能体会自证分的事实,则禅者似已至初禅之境界。

4. 证自证分者:

谓能证体自证分之作用者,证者即能证之体,自证为能自觉知一切法之真实,亦即阿赖耶识持自证分、见分、相分成为其本体及其功用,而阿赖耶识能亲自证得自证分缘于见分之真实。行者若能悟得证自证分之体,即是见性成佛;六祖云:「本性犹如虚空,了无一物可见,是名正见;无一物可知,是名真知;无有青黄长短,但见本源清净,觉体圆明,即名见性成佛。」此本元清净体,能觉知自证分、见分、相分不谬,一切法生灭澈知但无住,此法尔现象是真心所现也。再者证自证分是一空体,当初应缘时,缘起的剎那间以自证分诱起始觉相,才生起一切法尔。故前者是为本觉相者即是空,而后者是为始觉相,即是有。始觉生法入有相时即是缘起生灭法,缘灭时法亦灭,是谓生灭法者。而本觉空体当始觉相生起生灭法时,不因始觉而变异,故还是住不生灭法的另一边,是谓真如空体。

(五)、境的认知

了知四相后,再谈境之三境。一般说来,境是感官与心识所认识的物件,亦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识,所缘虑心后起了别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境。六境又称六尘,这即是我们所认识的客观世界。但在唯识学上,不认为此客观世界是识心外之尘境,而是第八意识变现的相分,故内外境是一体的,应无内外之分。譬如说你修观音法门时,心能突破色身的束缚时,外尘境不成为外尘境,而其声尘是由内心发起,不是在外而入。证得此境,始相信外尘、内心本是一如。

唯识家以八识变现尘境性质的不同,而分为三类境,即是性境、独影境与带质境。「境」是能缘心王面对所缘尘境而现的一种识之「尘相」,依其性质可分上三种类,性境者「真实」之境,独影境者「无实」之境,带质境者为「疏所缘缘」之境,均是阿赖耶藏识所起现行者,非有实质尘境者,但却成内心可认知的心境,故言心中一切法均是虚幻不实者。何谓「疏所缘缘」之境,是间接缘所缘的境,有如旁系亲属之间接关系。其境相略说如下:

1. 性境:

在空体之中,因有实体可缘而起自性后,此自性对尘境而起相分,故称为性境。故性境者即是指具有真实之体与作用,由实种子所生起之境,即能缘之心对所缘之境时,唯以现量如实量知彼境之自相者,称为性境。此性境包括第八意识之相分(种子、五根、器世间),前五识及五俱意识之相分等,第八阿赖耶识中的根本种子及五根对外尘(色、声、香、味、触)及阿赖耶所变现的器世界等,均得为第八识之相分,依此相而生的境,称为性境。

例如意识与眼、耳、鼻、舌、身等五识同缘五尘境时,初心(阿赖耶识)取境未有分别,五识依托八识相分,同缘此相分而生五识,此仅止于了知其尘境属之。不加以分别其尘境,住此境能不动心意念者称为悟第一义谛空。此境自守其性,并不随其心,故不能有其它心念分别善恶等觉知。而不随其心者,又分为三种,即性不随、种不随、系不随等,是谓「性境不从心」,若也随从心意而转,即入第二念、第三念,是谓妄想境而非原来真实境的性境,行者当好好鉴知,始能悟得四禅一境性的境界。

(1)性不随心:

谓能缘之见分通于三性,而所缘之相分境唯通无记性,所缘之相分境并不随能缘之自性通于三性,三性者即于善、恶、无记(无善恶之记)等三性,于中决不与能缘之心由同一性源起故。例如前五根缘五尘境生五识时,五识之见分,虽遍通于三性,但五尘境都各守无记之自性,决不随顺五识之见分而变异于善恶无记三性中,故古德云:「万境本闲,庸人自扰之。」庸人对境能起善恶无记念之三性,但所缘之境却不为三性所转,亦即境无善恶,仅是此人之好恶生心而已。

(2)种不随心:

见分从见分种生,相分从相分种生,见分、相分各不随能缘之种子而生,即生此境之种子,由见分以外之东西缘生起的,故不随能缘之见分或由其同种而生。例如眼识所缘之色尘境是必有本质的(有外在实境者),可是眼识却离开能缘之见分,而另由其它异种所生,此处异种系指阿赖耶识所现相分,此相分为眼识所托,故说由异种生,故知五识见、相分不随自识而生心。

(3)系不随心:

所缘之界地系境(三界九地),不随能缘之心而现。即此境之界系(欲界、色界、无色界)善能自守岗位,决不与能缘之见分同系之意。例如色界禅修者之眼、耳识,缘欲界之境时,能缘(眼、耳识)之见分,虽然系属于色界,但其所缘之相分(欲界之睛)决不随识系属于色界。简而言之,色界行者以眼识来识知欲界之境时,亦不能转欲界之境成为色界之系属。

2. 独影境:

由于能缘之心(第六意识),不经缘五尘实境,而依空花、水月,妄想分别所变现之境界,称之为独影境。独者因无第六意识透过前五识之所缘,故说独,属非本质;影者即相分(影像)。故独影境可说依能缘之心或妄分别,而变幻起之境,实无本质,仅为虚无不实的影像。例如第六意识不与五识同缘,而独缘法尘,即缘过去、未来所变现之法相,或缘空花、水月等虚无之相,因无五识缘尘境,故无尘境可对,故称独影境。

独影境与性境之三义相反,此境有三种随心,即性随心、种随心、系随心,是谓「独影唯从见」。上面所述五种见中,因独影境不依五根、五识现量而生识知,故均属遍计所执及妄想思量之见。

(1)性随心:

指独影境的善、恶、无记三性,皆随能缘之见分转变之意。故知所现境与能缘之心,共来自同一性也。行者于定中起独影境时,其境可随心意转变成善或恶,因境不真实故,所变之境亦不真实。行者当知阿赖耶识是无覆无记性,故证入真如体者,唯能见自性而不转易于三性中,若面对独影境起时,当能入无记性心境,不为梦中或定中所现之境来转入善恶等情见中。

面对独影境当能入无记性心境,不为梦中或定中所现之境来转入善恶等情见。

(2)种随心:

指生起此境的种子与能缘心之见分属相同来源之意,故知其境与能缘之心同一种子而生。此处言能缘之心为第六意识,所起之境为第六意识之自种子,故言种随心意识变化也。例如行者在禅定中,依第六识种子起一独影境如释迦文佛佛像者,当行者心念转及观世音菩萨,此佛像境立即转成观世音菩萨像,此即种随心而转境也。

(3)系随心:

指此独影境的界系,皆随顺能缘之见分界系而转之意。故知独影境与能缘之心,属同一界系。例如入初禅界系行者,在定中其心可见自身高大;入二禅境界,行者心可见自性光明,入三禅时,行者体知身净无碍,故此界系境与随能缘此境的心相随故。行者直入四禅境时,才能住一境性中,独影境不再随意生起,因行者心已能不随意动故,入世间最殊胜禅定中,可能入定千万年。

行者心可见自性光明,此界系境与随能缘此境的心相随故。

3. 带质境:

境相兼带有本质者,即主观之心缘客观之境时,虽有所依之本质,但此本质来自于心缘另一心相,而非有所缘彼之自相,称为带质境。换言之,带质者即兼带有本质者,即能缘之心,缘所缘之境,其相分(影像)有所依之本质或实体境,而不得其境之自相。此境系由心与境两者合力而成,居于性境与独影境之间。例如第六意识于五尘境上,能分别方、圆、长、短、好、坏、美、丑,以有尘相可分别,故称带质境。

另有一似带质境者,系言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现之境相,为第六意识所缘,其所缘之境相其实无有真实尘境,但却是第六意识藉以生起法相的依缘,此称为似带质境。

带质境有三种通情本,即性通情本、种通情本、界通情本等。而情本者是何意?「情」者谓能缘之见分,缘一切法尘;「本」者即为本质。「情本」可说是依何种本质而生其情见者,其着境后生功用合称为「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略说如下:

(1)性通情本:

第七意识之见分,本缘第八意识见分所生之相分(真心所映照之相),故说一半与本质同种生,另一半与本心(第七末那识)能缘之见分同种生。前者(第八意识)为无覆无记性,后者有覆无记性,故其性可谓不定。简而言之,行者心缘无覆无记性真如自体,则是真心实境所现,此心为净念善心遍一切境;若随而偏缘第七末那种性起心法,并执迷造诸恶业;反之,则能悟我法二空理,断烦恼诸业。

(2)种通情本:

谓此带质境相分之种子,亦随本质来源不同,与能缘之见分不同而不定。简而言之,行者心缘第八识之根本种子,再缘前七转识见分之自种子,若能住法不动,则是真心所现实境;若随而偏缘前七转识自种子起而起心法,并执迷不放,此是妄想种性,无真实可言,亦是烦恼法尘而已。

(3)界通情本:

谓此带质境相分所显示之界地,通于本质与能缘心见分之界系不同而现不定相。行者入禅定中,禅心觉知历历而入无所有相(有法无住),则证无生法忍。若行者心现三界九地诸相,则心随各界系而转。因各界系为带有本质境,吾能缘之见分随而通此情本,故入灭后当生入此各界系中。菩萨悟无生法忍,住境不生心,有界系不被缚,可谓脱离三界九地。

(六)、量的认知:

以「心」与「心所」(或翻「心数」)缘对之「境」而分立成三种量。量者即是测量其所缘之境相,分为现量、比量、非量等三。

1. 现量者:

心对境时,无任何分别推计之意,各各显现分明、照了其境。如五识缘五尘境是。例如吾人对某一声音、言语,闻而只知其是声尘,而不起喜爱、厌恶情境觉知,是谓耳识的现实量知其是声尘也。前五识虽能展示现量尘境,然其境尚有虚狂不实之时,例如眼见事情发生是其真实,但不知其背后因缘真实;又如耳闻某人声音,其声有时是受模仿的,何是真实?

且此五识现量,当身体死亡时已不再起功用,故行者不应追逐此五识所起的神通异能,应确实找回吾人的真心现量。真心现量者为吾人之阿赖耶识,此才是真心实识,它能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了知一切法、应一切缘,且能转化一切境,故解脱靠它,但轮回也是它。

2. 比量者:

由已知之境,来推测未知之事,似能确实推知过去、现在、未来之境况。例如眼见远处有烟,当能推知彼处有火,因只知有火,但不知远处为何有火,火又是何起、何用,故比量亦属不真实境,不能当真执取,不然常常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为自身带来诸多误解、烦恼。

3. 非量者:

非正确无讹之现量、比量,可统谓之非量,或者非有可量知之境,但由心识妄起,故属不真实之境。如吾人无事找事想,由心深处浮起一些前尘影事,住此法尘中胡思乱想,此即是非量。喜欢出神打妄想者,善用第七末那意识,均是非量之辈,虽有时能得创见,但常会得神经衰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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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9-11-25 23:34 回复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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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识本颂相关名辞 (续)

()五位百法名相(1)色法,(2)心法,(3)心所法,(4)不相应法,(5)无为法。五位盖括法界一切法相,略成有百法。百法者(1)色法五根、六尘合十一,(2)心法者八大心王,(3)心所法者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法、六根本烦恼、廿随烦恼、四不定法,(4)不相应法者有廿四法,(5)无为法者共六种,总计合称百法。故有偈颂曰:「色法十一心法八,五十一位心所法,不相应行二十四,六种无为成百法。」 五位与百法 色法(11) 五根---眼、耳、鼻、舌、身等五。 六尘---色、声、香、味、触、法等六。 心法(8) 眼识、耳识、鼻识、身识(前五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等。 心所法(51) 五遍行---触、作意、受、想、思。 五别境---欲、胜解、念、定、慧。 十一善法---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六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尽取见) 廿随烦恼---十小(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二中(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四不定法---悔、眠、寻()、伺() 不相应法(24) 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无为法(6) 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真如。 色法含有五根及六尘,合称十一色法。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是面对外尘色、声、香、味、触、法等六色尘为对象,故说五根门头系八个心王认知所对六尘境而生五识心王。

2. 心法(8)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等八识心王,是五位百法中的精神作用的主体。眼识缘色尘,即视觉作用。耳识缘声尘,即听觉作用。鼻识缘香尘,即嗅觉作用。舌识缘味尘,即味觉作用。身识缘触尘,即触觉作用。意识缘法尘境,是我人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末那识缘八识种子执着自我,是自我意识中心。阿赖耶识含藏万法种子,内变根身、外变器世界,宇宙万法由此变现生起。

3.  心所法(51)

又名心数或心所有法,从属于心王。因心王要与心所法相应时,两者才会同时存在,若心所法任其与心王相应,则吾人种种精神、情绪、主观意念等等作用即发生,烦恼法即应缘而发矣!反之,心王不随便与心所法相应,则解脱无碍智就现了。故「心所法」可看成心王活动的场所,若行者将心王活动的场所限制(限于行善)或关闭(善、恶法灭绝),则心的活动将趋止住。又如禅宗初学者用「制心止」法门,控制其妄想念,则心起不了妄想的活动,这样才能开始修行,若心控制不了,心乱、身不安、息相不现,则禅修会是很累的。

再进而剖析心王与心所的关系,唯识家言心所法者有三义:(1)恒依于心王,因依八识心王而起,尤其是第六、七意识心王。(2)附属于心王。(3)心王能与之相应。因心所法有以上三义,故常以”我所”名称称之,就如同说---是我心王所拥有的活动场所。而心所法共安六次位,其名为(1)遍行、(2)别境、(3)善法、(4)根本烦恼、(5)随烦恼及(6)不定法等六次位。

各心王所相应的心所法如下:与前五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卅四,包括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法、三根本烦恼(贪、瞋、痴)、二中烦恼(无惭、无愧)、八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第六意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五十一,所有善、恶、不定法等均全包了,故知修行第六意识不控制好,烦恼是无量无边的。与第七意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十八,仅剩余五遍行、别境一(慧)、四根本烦恼(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及八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与第八意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五遍行、舍受心所等六个心所法,此六心所法是清净法相。

如果您对修行有概念的话,可依上述心所法的多寡,来研看应先要控制的心王活动的是那一个心,当然先要控制第六意识心王(对外缘及内缘),再来是控制第七意识心王(对内缘)。待第七意识心王仅剩能与18个心所法相应后,再回过头来修与第六识同俱起的前五意识心王,来去掉根本烦恼---三毒,及二中烦恼、八大随烦恼。修到最后只剩下第八意识心王的舍受心所(平等法相)及五遍行等法,这时就是圣人的境界了。兹将其各心所法的意义简述如下。

(1).遍行(5)

遍行意即能周遍起现行法的意思,触、作意、受、想、思等五心所法,周遍行于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时、一切俱,除此「五遍行」外,无一具有如是四种「一切」的。触者为根、尘、识三和合而生的感觉心理作用;作意者就是注意、警觉的心理,心的精神决定要不要起法者;受者对领纳外境生起感情之作用;想者是意想,辨别种种境界而起想念之心理层次作用;思者就是意志力,三业造作均由思后起行。上五「遍行」心所法能入一切性、地、时、俱等四。

A. 一切性:即能遍入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者不属善恶也谓之。

B. 一切地:即能遍入三界九地各位阶,依心之状态而出入一切地,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九地者五趣杂居地(欲界)、离生喜乐地(初禅)、定生喜乐地(二禅)、离苦妙乐地(三禅)、舍念清净地(四禅)(上四地为色界天)、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后四地属无色界)。

C. 一切时:过去、现在、未来三时遍入者谓之。又可分有三义:

众生一切有心,均有自、他相待之性质,他之一切心起,自心必与之相应而起,由此而知众生同一心性,吾人等心本相通,若参禅行者当易知此,如诸佛成所作智所现「身、语、意」三化中,意化即能以其意致给地上菩萨佛子等。

自无始以来,此作意、触、受、想与思等五心所法于一切时中,均不间断,尤其是行、识阴中。

五心所法在缘一切境时皆起一切法相相应故。

D. 一切俱:谓此五心所法(作意、触、受、想、思)可相互俱生而起法相故。

现在把五遍行各自解释一下。

触者根、尘(境)、识三和合就名为触,触是接触之意,五根对五尘境接触(触)而生识。《百法明门论》中曰:「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故触是五根被动地触及五尘而生识谓触,当与作意相呼应。若无作意缘时,则此人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嗅而不觉,食而不知其味,触而不知软硬坚实。

作意者就是注意、警觉之心意,因根、尘、识三和生触后,心王能主观引起心所法起注意力的作用。论曰:「作意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受者是感情领纳谓之受,亦即心识领纳顺违之境而生受。受有三种意义,领纳身之顺境名乐受,领纳身之违境名苦受,领纳心之顺境名为喜,领纳心之逆境名为忧,领纳诸法不觉顺违境者名舍受,又称舍念清净,此为五受。苦、乐、舍三与前五识相应,无分别,故属身受;忧、喜、舍三与第六识相应,故有分别,是属心受。

想者是认识境后心之作用,亦即辨别种种境界,安立名称或言说的心理作用,论曰:「于境取相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就是于一切相上生起分别心想,再加上名相、语言以达分别者。

思者是造作、意志之意,即造作身、口、意业之作用力,吾人一切心所的动作及行为,无不由此而推动出来。所以论曰:「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思有三种情形,一曰审虑思、二曰决定思、三为动发胜思。审虑思者对于业未作决定时的考虑行为,决定思者经考虑后已经决定的行为,动发胜思者是令身语二业发生作用的行为。

(2).五别境(5)

五别境位系指欲、胜解、念、定、慧等五心所,并不如前五心所法可具四种遍行。五别境不遍于一切心、心所,只遍于一切性、一切地,故名为别境。

欲者祈求、欲望也,对于喜欢的事物做欣求的心理为欲。

胜解者殊胜的解悟,了解及认识事情的决定心,不受他事物引诱而转变其心理,如正知见等。

念者明记不忘的记忆力,此念力由定中生,而定则依念而生。有时念亦当做定中所起的心念,能成就佛事者,故又可称念力。

定者精神能集中不旁务,对于所观的境界专注精神不移的心理,此为慧之所依,分为生得的散定及修得的禅定两种,生得者为先天之业缘所得,如有人天生就较常人有定力,对诸事能无所谓、无碍;修得者是由后天的业修后而得的禅定力。

慧者就是理性、智慧,为拣择思考的心理,有慧则能断惑。尚分有恶慧与善慧,前者如恶见,摄于烦恼位。后者为正见、正慧。又有闻、思、修三慧,听闻教法生慧谓闻慧,观察义理所得为思慧,修定力所得称为修慧。

五别境心所法,为下所缘而生:

心若缘所乐之境时,为「欲」心所。心若缘所决定之境时,为「胜解」心所,心若缘所曾受之境时,为「念」心所,心若缘所观之境时,为「定」、「慧」心所。

又如上述,以其缘各别之境而生,故称为别境心所。

(3).善法(11)

善心所由善心中发出之心所,必对于此世、他世、人、我皆有利益者,始能称为善,善是对治恶心的作用。

(4).根本烦恼法(6)

扰乱有情之身心,使其颠倒之心所,分根本烦恼有六:贪、瞋、痴、慢、疑、恶见。行者要修到圣位,此根本烦恼法才会灭。

(5).随烦恼法(20)

共廿法,十小(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二中(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以上随烦恼法虽多,但都是心的毛病,要自己调理,另在修行入道位(开悟)行者,已控制第六意识心王后,所面对的八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是修行上的逆境,是行者要努力度过者。其它心所法,仅是善恶法而已,此八大随烦恼表现在修行的路途中,故要加以说明交待一下。

掉举是指心妄动、浮躁不安,挂碍一些世间事,修行入甚深心心处,今生不如意事,小时候障碍养成的执着心,都放不下时称为掉举。

昏沉是修行打坐时姿势不对,气机不能循序进行于色身时,所诱发的昏睡状,对禅修阻碍力甚大。

不信者修行时境界现,无智慧把持而疑神疑鬼,对初发心所皈依的诸佛、菩萨信心忘记了,甚至在遇到业缘逆境时,心生起怀疑心,是信心不足。

懈怠者行者毁戒、破戒,护法神他往不护,自力无慧自持,因于懈怠不精进,当再多结善缘。

放逸者戒律不守,谓要得解放,故有意无意间毁戒,造成行为放荡、纵逸,不肯向上前进,规范自心。

失念者失去一般的记忆力,常常造成生活、行为上的无奈,此是二地菩萨的烦恼障,待身体气消退后,营养平衡时,当可恢复相当的记忆力。

散乱者开悟行者心很敏感,又无能力摄受自心让它不乱攀缘,故造成心思旺盛而不能自止,故心成散乱状。

不正知者是行者执着自以为是的感知,想当然耳的心念当做真实,并加以传播徒众,无正知见,故属恶慧之见。

(6).不定法(4)

不入于前述五种之心所,此通善、恶、无记三性,无法记别之法。悔、眠、寻(觉)、伺(观)等四不定法,依当时境况来定善法或恶法。譬如做善事而后悔是不善法,做恶事而后悔是善法。又如修到初禅时用觉、观来观心而得定,是谓善法,但得定后还再用觉观(寻、伺),即不能再前进,是为不善法。伺者如正当性的偷窥是善法,不正当性的偷窥是不善法。

4.不相应位(24)

不相应法有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此不相应法即非物质亦非心之法,此是对色、心、心所等法,所假立之名称,也是第六意识所缘之境界,所以一离了色、心、心所法,就无作用可言。

5.无为法─修行者欲成就之果位

无为是法性真如之实体,为有为法所依之实性本体,真如是常住不变,离开一切生灭法(动灭静生、静灭根生、根灭觉生、觉灭空生、空灭灭生、灭灭时即谓真如)。故凡不造作,离开因缘造作之法,都叫做无为法。

(1) 虚空无为:依空、无为之观法,所显现之真如,可离一切障碍者,证得解脱智慧之根本法,如《金刚经》说空理,易悟入无为解脱空观者,唯行者若不转时,将入偏执空理。

(2) 择灭无为:依无漏慧之简择力,断灭烦恼时,所显现之真如。如吾人心不能入无为,而假借忆念佛经之文句,得灭一切烦恼心法,而入无为自在者谓之。

(3) 非择灭无为:不依智慧之简择力,自性本来清净,而缺缘不生,有因缘则自起一切法之真如。

(4) 不动无为:离第三禅以下之烦恼,生于第四禅天中,灭除一切苦乐受,所显现之真如,行者自性不动,则能生起万法,欲办佛事,无所不能。

(5) 想受灭无为:离无色界第三禅天之烦恼,生第四禅有顶天时,灭除想、受所显现之真如。

(6) 真如无为:非虚妄颠倒之真实如常理体,离我、法二执所显现之真如,非缘不生,遇缘则生而不黏之如如体,前五无为法为假立之无为法,是因位菩萨所证之无为法。 

三、五识颂解

颂 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识都是属于现量意识,可现实量知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而所量知的尘境是属于性境,其尘境确实是带有本质的性境,而生眼识、耳识、鼻识、舌识及身识等五识心王。且此五识心王生时可通于善、恶、无记等三性,在此依行者心的善恶而轮流三性中。

但行者要注意的是此五识认知,仅是表面的认知,若行者执着您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嗅到的、所舔到的、所触觉到的为真实不二的”真”,可能就会生活在是非多多的环境中,过着凡夫常造业般的生活中。故修行者当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嗅而不知香臭,舔而不知酸甜苦辣,触而不觉软硬坚实等,才能得初步的表面解脱、自在心。

行者继续修行的结果,主要会现起两种心,一为能觉知的真心,一为妄想习气而转化的妄心,您会以有觉(寻)、有观(伺)的禅修功夫,修去您的妄习,进入初禅的无漏境界。初禅的境界是不需分段食的,故无鼻、无舌等二识心王相应了,因为此鼻、舌二识是属于五趣杂居地的欲界众生所具有。而九地的第二地是初禅的离生喜乐地,此界天神仅有眼、耳、身三识,故颂曰眼、耳、身三二地居,仅眼、耳、身三识还用于色界初禅(二地)的天神。

初禅的果报分住三天,一为梵众天,二为梵辅天,三为大梵天,总称为梵天。梵者是已离淫欲、入清凉地的天众,是能去除饮食及睡眠等毛病,而入清凉地。梵众天身长半由旬(20里),天寿半中劫,约168,000岁。梵辅天神身长一由旬(40里),天寿一中劫,约336,000岁。大梵天王身长1.5由旬(60里),天寿一中劫半,约504,000岁。(注:天寿的算法,一小劫为16,800年,20小劫为一中劫,20中劫为一大劫。)

行者再继续用功禅修后,发觉用觉、观于禅修中,因用心故久会乱定,故舍弃觉、观而能进入无觉无观二禅天的喜俱禅境界,心生喜感之象。此初禅天天神仅余眼识、耳识、身识等三识可发挥功用,此时因行者入二禅境界,眼识、耳识、身识等三识居二禅境时已无其功用。二禅境界有五盖障道,故此时行者要断贪欲、瞋恚、昏沉睡眠、掉举及疑盖等五,即能入二禅天的果报,可得阿那含果---一还果,还要天上、人间来回一次,才能证得阿罗汉果。

二禅天天神分住少光天、无量光天及光音天等三天,因身一想异(身同一身,但想念各不同)之关系,二禅下品已证无觉、无观行者感召少光天果报,寿命二大劫,约1,344万岁,身高二由旬(80里)。人中、天上习禅定得光明增胜,命终可生无量光天,此天众说话时,口能现无量光明,寿命四大劫,约2,688万岁,身高四由旬(160里)。人中、天上习禅定入甚深上品二禅境时,能得光明无量,命终时生光音天上,此天众以光明代替语言,彼此以光通心意,此天神寿命八大劫,约5,376万岁,身高八由旬(320里)。而二禅天天神因无鼻、舌二识,故以喜悦为禅食,且无眼、耳、身三识,仅余第六意识,三、四禅天神亦仅余第六意识心。

修到二地的天神,他们的习气还留有什么呢?总共还留有34心所法,即是触、作意、受、想、思等五遍行,欲、胜解、念、定、慧等五别境,善法十一如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中烦恼二(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再加上根本烦恼的三毒贪、瞋、痴等。故颂云: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在各心王中五遍行是它的特性,是永远存在的。而五别境中的欲是天神追寻的善境界而禅修所必须,故是一修行的原动力,您喜欢光、喜欢定,才会去修行。而五别境中的胜解、念、定及慧是禅修所得的另一种境界,故说别境,这是修行所得的代价。善十一法是修行的依据,把不好的烦恼法去除,留下来是好的善法,这善法在修解脱道时,还是要把它去除,变成慈悲喜舍的四无量心行菩萨法。

现在来说明修行到二地境界时,所去除的烦恼法有几?第六意识有51心所法,善恶具足;前五识有34个心所法,去掉些恶、烦恼法。故知修行时是先要用第六意识心王来修,在修行时才可来除掉10个随烦恼(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3个根本烦恼(慢、疑、恶见),及四个不定法,因行者在初禅禅修时,是用觉观(寻伺)来修禅定,入二禅后已能去除初禅的觉观(寻伺)法及悔、眠等障,故总共能去除17个心所法。此五识心王的行相,是修到二地(初禅)的境界时所特有的状况,希大家能彻底了解。学唯识不要只在名相上熟记,而不去探讨修证过程与心地清净境界的相对印证。(待续)

 

1. 色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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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9-11-26 23:00 回复 5楼

儒医 儒医

一、认识五识: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二、认识本颂相关名辞 (续)

沟通小乘与大乘桥梁之《俱舍论》举出因缘法则,有六因四缘,六因者即能作因、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等;四缘者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兹将六因四缘阐述于后。

(八)、六因

1.能作因

即除自体(自性空体)外,其余一切有为、无为诸法,皆能成自体之因者称之为能作因。此因能自显其法者,可分为有力及无力能作因,能作因有不障碍,有所办等两种意义,自性空体遇有为、无为诸法,不受如何障碍,而能成就其法,是为有所办义,如一切有为法,除其自性空体外,其余一切法皆为其能作因,此乃有力之能作因。例如业缘来时,阿赖耶识执此境相,成一切有为之果报法者。另如无为法,自法生起时,无所障碍,令其自在而生,然阿赖耶识却不执取,此乃无力之能作因,故所得果为增上果。例如自性体空映照一切业缘,即能生起一切业相,惟行者无攀缘心而不执,是为无力能作因,是无为法。行者不去除诸过、习气,均得落有为之境;解脱行者以无力能作因而成就果法。故金刚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2.俱有因

又名共有因、共生因,即同时存在之俱有法,而相互为其因者。例如吾人假合之身,系四大(地水火风)相依而生,一大为因,其它三大为其果。地大生起为因,滋生水大之果,又生起火大之相,又招引业风识入为果,终成一假合色身。此一因成三果,果中又互为其因,此称辗转同时互为因果。

另多法同时为因而得同一果者,称同一果俱有因。如多根柱子共支而成一间房子是。又如火之生起,定有火柴、磷纸及摩擦撞击诸因,而成就火苗,前三因为俱有因,能成一果。

3.相应因

谓相应而互为存立之因,属于心王与心所之间,所起相互因应之关系者,即谓相应因。而心王与心所相应因之体为俱有因,诸多共生因成相应因;然而相应因局限于心王与心所之相应因,即心所法五十一;而俱有因却通诸一切有为法,包括五位(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法、无为法等)百法,故相应因必定是俱有因,而俱有因未必是相应因也,若如圣人不动如如,有心面对诸因而不应,即成无为境,既不能成俱有因也,而相应因者如第六意识起作意因,提醒自己明日当早起,警觉心所法起作意相应,待明日时至自能早起,此六识与作意心所法相应互为存立,是为相应因也。

4.同类因

又名自分因、自种因,相类同诸法连续产生时,前法为后法之同类因,一切有漏法皆以同类相似以为其因,如善、恶各有其相类似之因,此称为同类因。例如有一坏心眼者,心中一肚子坏水,此坏水为其因,能引生种种坏念头而或造诸恶业;反之,若有一善心眼者,以其性中善念为因,引发诸多善念或造诸多善行。故善、恶诸同类因,能引发其相对诸有漏业。

5.遍行因

谓遍行诸惑为染法之通因,故称遍行因,即谓已生之遍行染法,而随后生起一切惑、不善法。遍行因仅就十一遍行(苦谛下之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疑、无明等七;集谛下之邪见、见取见、疑、无明等四者)而生一切惑、不善法。

然而前述之同类因中,因其为特强之烦恼因,能遍及一切污染法(共五十一心所法包括善、恶、不定法),故同类因乃通一切诸烦恼法也,而遍行因仅以惑法为其因。

6.异熟因

又名报因,即以善、恶业有漏诸法为因,招感乐、苦之果报,称为异熟因。异者所栽之业种不同故谓异,有因待缘具足始能成业果,故谓熟。另一无记业,因其招感力薄劣,有如朽败之种子,故不感招异熟。行者证至阿罗汉果或菩萨位第八地者,虽能悟无生理或不为业惑,但善恶业异熟识未灭,不能成果地佛,故云金刚道后异熟空,行者若不证入如来地,异熟因虽不能成果报,但犹存在也。
 

(九)、四缘

在因缘法之四缘中,色法(五根、六尘)只依因缘、增上缘而生,而心法则必须具足有四缘,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等四缘,始能因应而生起,兹将此四缘而阐述之。

1.因缘

谓引生一切诸法之直接内在原因,与诸法有密切关系者,亦即亲因缘,能为一切有为法之真正亲因之缘也。此因缘有种子与现行两种类别,种子是生起色法(五根、六尘)、心法(八心王)、三性(善、恶、无记)等自果之功能,以及作为现行法之真实因,而所谓现行法者系指七转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之现行而言,在第八识自体(自性空体)中,有能熏习自类之种子,即是现行种子之因缘。吾人受果报源自于种子之亲因缘,遇外在之缘即起现行,在现行之法,凡夫有执一切法之无明,故直取其境而以妄习相应,故能成为果报;圣人当种子遇缘起现行法时,能不为幻境所惑或能转其境缘,使因不能成就果法。同是因缘圣凡现果有异,修不修或如何修,即在种子起现行时,吾人对境时之心态,观一切法是幻,不即不离,自性如如,是为解脱。

2.所缘缘

谓心与心所(心之作用或心王活动空间)之所缘者,即对内外境之一切法皆可为心、心所之缘,且善巧为能缘之作用,故对其所缘之心、心所,称为所缘缘。

一般而言,对内外境所缘缘者,具有本质与相分(影像)两种不同之缘,而本质者为影像(相分)之所依,心及心所认识对象时,在内心中变现认识对象之相状,且直接认识之对象,此称为影像。反之,影像之实质根据及所依物之自体,即为本质,乃系间接认识之对象。如眼识攀缘色境时,除眼识所现之影像外,别有第八阿赖耶识种子所生之实质色法,此即本质,乃为影像所依托者,又称带质境,故本质者即是不直接为能缘之亲缘,而却须以间隔相分之疏缘来作为其所缘,此名疏所缘缘,而相分才是亲自为心与心所之所缘者,故相分始名为所缘缘。

举例言之,当您面对一座山形时,山首先为阿赖耶识种子起现行,在阿赖耶识自体空性中现一实质的色法,此是阿赖耶识之现量;对外在山形言,山是阿赖耶识现影像的实景,称为带质境。此带有本质的山,不得为眼识直接所缘,眼识所缘者是阿赖耶识所变现的相分(影像),故说眼识所缘者是阿赖耶相分,即是疏因缘,称为所缘缘,故眼识所现的影像是依托自阿赖耶识之影像,即间接缘其相,不直接缘外在实境的山。故经云:「识之所缘,惟识之所现。」故行者应瞭知心缘心的道理,内心的境界无一是真实的,不可执妄为真。

3.等无间缘

又称次第缘,等是法法相等,无间者即不间断;故等无间缘谓心王与心所前一念之一聚,对后一念之一聚,具有能开导之作用,前念与后念之心与心所之念数,虽有增减,而各自之体用同等一样,并无一法而二体并起者,前念后念各为一而相等者称为等;前后二念之间,念念生灭,剎那不停,无有间隔,称为无间。此现像仅限于缘虑法,盖因前念和后念相同,根本无丝毫间隔,故称等无间缘。

行者证至阿罗汉果入涅盘时,毕竟不再起心法,故其最后之心已失此等无间缘之作用,否则一般人具等无间缘之心,前念与后念之间无有间隔,纵经若干时间,前念之心法直与后念之心法为生起之缘。

举例言之,当一个人入思虑妄想时,在想:「如何解决此现象?」,当「如」字当下现时,「何」字不能同时出现,因法法相等,故不可能同时出现两字两念;同样「何」字出现时,「解」字不能同时出现,此即谓「等」。当「如」字出现后,可引发「何」字继起,此两字间无有间断,随之次第而现的是「解」、「决」、「此」、「现」、「象」,故行者当知,前一字为后一字的因缘,此称为等无间缘。

4.增上缘

谓对一切法生起或结果之间接因缘,给予某种助力,使法起势强,且此力量亦不成为一种障法者,皆称为增上缘。故增上缘可分为两种,一为与力增上缘,指能促成「法」之生起者;二为不障增上缘,指不妨碍「法」之生起者。故知不含前述三种缘之一切助缘,统称为增上缘,宇宙万法无一不具此缘之功能。增上缘亦有受限制之法缘,一为某物不能影响它自己本身,亦即一物不能为自身之增上缘;二为有为法不能作为无为法之增上缘,此因无为法本是无生之法,故不属四缘之范围内,故不受增上缘所影响。

举例言之,增上缘包括一切有相及不为人觉知的心念,均有增上缘之影响力。吾人在打坐中,若主七者有心助各行者,或得诸佛、菩萨加持,各行者可立觉色身契机旺盛,此即是无形心力的增上缘;若您在修行路中,起懈怠停止上进,时有亲朋好友同参,催促提携规劝,重新共赴道场闻法或用功,此力量之缘,亦可称为增上缘,此均是顺增上缘。另增上缘尚有逆增上缘,例如人世间凡夫或师父们,造成很多逆境来令行者面对,真正实修之士,对逆境较能产生力量度过。

 
(十)、净色根及扶尘根

净色根:一切有为法的生起均有其所依缘,而五识所依的缘为内在的净色根(又名胜义根),祇能有意会的功用,不能产生有实质的尘境。脑筋内看不到的,概言神经细胞或言神经传导(就是没有那个东西让你看清楚)。脑细胞划分很多区,各司其作用,看到的是一大堆细胞有着不同的功用,但却看不出其行相,以意义上而言是为胜义根。净色根为清净四大所造,其自体极为清净微细,故才能映现外境而为五识所依止。

扶尘根:尘是外境,根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根与识不同,识是心,根是尘相,眼珠、耳膜、鼻腔、舌头、肌肤等等为扶尘根,扶尘根是会腐败毁掉。虽然五识生五根,然而不见得透过它才能听到、才能观看……。

 
三、五识颂解

(二)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五识同依净色根」

五识乃由第八本识之种子转变而生,亦即前五识依托第八阿赖耶识所生起法相,故前五识亦叫五转识。五识之行相粗,恒与寻(觉)、伺(观)相应,初禅境界有觉有观,不离五识之故。前五识通三性,虽通于染,而无杂染,可因修而断之,在欲界有鼻、舌两识,眼、耳、身三识在色界初禅,色界二禅以上,均无五识,即五识不相应。

五识在五蕴中,亦同意识被摄于识蕴,在十二处(六根入六尘)中,亦同意识被摄于意处,但在十八界(六根、六尘、六识)中,则各立为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与身识界。

五识同依附在色法中五根的胜义根上,不是直接依附在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及身根的物质上。五识虽通三性(善、恶、无记),但应不会造业,一切业种均由于第六意识妄分别而熏成。五识在八识清净自性证到以后,五识心才同圆镜一样清净。修行层次要得到四个种类的智慧:

1.妙观察智:妙观察智见非功,不能有见惑,见并非只讲眼睛部份,是讲执着的意思,眼、耳、鼻、舌、身五根,面对色、声、香、味、触五尘境不起执着。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不执着色、声、香、味、触等法尘境,不要把看到的看进去、不要把听到的听进去、…… ,就有妙观察智。虽然见到但是发挥不了功用,舍去分别心,才能得到无分别智。

2.平等性智:平等性智心无病,心无病才有平等性智,譬如喜欢顺利的境界,不喜欢忤逆的境界,就是心理有病,必须顺、逆等视,本来一如,才能没有分别而有平等性智。

3.大圆镜智:大圆镜智性清净,自性清净只会执着净法,没有染法之执,才能有大圆镜智。大圆镜智现起就能观十方国土,能观一切有情、无情众生的因缘果报等,其智慧不受时空的限制。

4.成所作智:成所作智同圆镜,圆镜者指大圆镜智,有所作意而能够产生诸境显现的力量。运用眼、耳、鼻、舌、身五识,只要有所作用即能让诸境显现,如此的神通变化,如同运用大圆镜智去照世界一切相的作用一样。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所谓“五八果地圆,六七因地转”,五识同依净色根,第六意识、第七意识灭后,前五识才如同清净的体一样。

「九缘、七八,好相邻」

到二地(初禅天)的修行人或天神,仅余有眼、耳、身三之功用,而眼根触境生眼识,得有九缘始能生眼识。身识(包括初地欲界众生的鼻、舌二识)生起得有七缘始能生识,而耳识生起则要有八缘始能生识。

此五识因缘生起法用时,能够互相不留碍,故能成为好邻居。生起法用时,眼睛不妨碍鼻子,鼻子不妨碍耳朵,各司其功用。这是一般凡夫的作用,圣人则并非如此,入四禅后的圣人,一即六,六即一,心可当作眼睛去看,心可当作耳朵去听,故能成为好邻居。

眼识九缘生:眼识生起具九缘,空、明、根、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根本缘等九。九缘生眼识如下:(1)以眼根为生起所依的助缘,(2)以色境为眼识生起所缘的助缘,(3)以眼识种子为生起现行的亲因缘,(4)以第六识为分别依缘,(5)以第七识为染净依缘,(6)以第八识为根本依缘,(7)以心所之作意为生起的助缘,(8)以空间做为认识色境的空缘,(9)以光明了别色境的明缘。

空、明缘易懂外,其它诸缘说明如下:

(1)根缘:以五根各别之所依,眼识以眼根为所依,缘色境。耳识以耳根为所依,缘声境。鼻识以鼻根为所依,缘香境。舌识以舌根为所依,缘味境。身识以身根为所依,缘触境。

(2)同境缘:所缘之境界为同境依,谓眼等五根为五识同境之依,即能依与所依为共取其境。

(3)种子缘:主要以五识自种子为生起现行之亲因缘。

(4)分别缘:第六意识为前五识分别之依,第六识缘第八意识相分(影像)而得生,取五尘境为分别,依第七识而能执取,第六识为明了分别之识,而前五识则无明了之用,依第六识之力,明了缘境,故第六识亦称明了依。

(5)染净依缘:第七末那识为前五识染净之依,第七识缘第八识见分(即能见之识,谓诸识能照触了别诸尘境界者)而起,转第六识染净而为依,简而言之,即五识由第七识之染净依而成就有漏或无漏之业。

(6)根本依缘:前五识之根本依缘,为第八阿赖耶识,即第八识为诸识之根本,能持诸识之种子、揽明、空照诸境而为相,经第七识而能托五根识而为相,令诸识生起,此五识皆为外门转,为物质之感官(色根)为所依,以物(色法)为对境,仅对现行之对象起作用,亦仅由直觉(现量)识知对境,而非恒常起作用。

(7)作意缘:五识对五尘境时,便能察觉、引领趣境,使第六意识即起分别之念,故作意缘为五识之所缘。

身识七缘生:二地行者身识生起具七缘,而鼻、舌二识(五趣杂居地)同七缘生。三识同具有七缘生,不需要空、明二缘,是为根、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根本缘等七缘。

耳识八缘生:耳识需“空缘”而不需要“明”缘,因为声音不需要光明,少了一种缘,是为空、根、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根本缘等八。

「合三、离二,观尘世」

此五根触尘境始能生识知者有三根:鼻、舌、身三根得合香、味、触尘,鼻子要接触香(嗅性),舌头要接触酸、甜、苦、辣(味性),身体要接触坚、湿、软、硬、冷、热,要接触才能产生对尘世的观察(触性),故鼻、舌、身要合尘始能生识。另离尘也能生识知者有二根:即眼、耳二根,离色、声二尘或不直接接触到尘境,仍然可以观照、听声起功用。故颂说:「合三、离二,观尘世。」

「愚者难分识与根」

愚痴者分不清何者是心的作用,何者是根的功用,譬如眼睛去看是以胜义根去看,而非眼睛(眼珠)在看,瞎子能够成就天眼通时,就不需要透过眼睛去看。而眼睛看到黑暗是看到了黑暗,并非有看到东西或者有光线才被称为看到,一切相有动、静二相(尘相),有声音是动相,没有声音是静相,有色相是动相,无色相是静相。而物质之中,分子、质子、电子都在交错的动,表面却是平静的。

一切法相有动、静二相(尘相),以眼睛而言,有光明是动,无光明(暗)是静,因此可以同时看到动、静二相。譬如观头顶的黑暗(窠臼未突破就一片的黑暗)不透过眼睛,以内在自性的见性(眼识)可看到。释尊的弟子阿律那陀因此而开发出半头天眼,所以透过胜义根照样可以看见,不一定要透过扶尘根的眼睛。愚痴者就是分不清可以看见的是眼睛或者是眼识,可听到的是耳识在听或者是耳朵在听,耳朵在听只是声音接触到耳膜,可听可不听,当器官正常时却听到声音,因为耳识没有作用,所以要明辨是心识在作用或者是根在作用。

用来观尘世之间一切法相,本来根与尘相合,始能生识而知之,而眼识变现的相分与眼识的见分是相对的,合此见相二分皆是眼识自证分所变起的。见分、相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自证分是产生一切法应缘以后所生起的一切法,没有自证分就没有见分、相分的分别,了解过程即可知道--到底是心识在听或者是根在听、在看。但是愚痴者分不清到底是根与尘境相合而知,或者是识透过根与尘境相合而知。

五根对五尘到底是谁在知?此处修行者,证到有天眼通者,其阿赖耶识现量不透过眼根亦能看见,因为眼识依托阿赖耶识之故。五识依托阿赖耶识而现,才认知一切尘境自现于阿赖耶识中,五识依托阿赖耶识而现起,故是心识去看而非根在看。愚者难分识与根:识为何?根为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与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愚痴者无法明辨是心识在作用或者是根在作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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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9-11-27 23:04 回复 6楼

儒医 儒医

一、认识五识: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二、认识颂三相关名相

变相---所有五识的功用,并非针对外相,必须透过转换,故谓五转识。以上是为说明有漏五识。根与识的有漏识变相观空后能得到真正的识用。

观空智---观空就是要证得无漏、不黏,不被境转,才能证得清净的无漏智。观空智并非只观空,对于色、声、香、味、触五尘境用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观一切法尘为空,是为修行的第一阶段,不是学习“用”是学习“空”。证不到空体,看不到空相,即无法得到无漏智。无漏智须透过实修实证,并非光说不练,否则是懂得道理,境界来时却迷失,或是小的逆境可以有定力,大的逆境时,业障现前就心慌意乱、手足失措,如同往昔的凡夫境界,故修行过程之间必须学习空观的智慧。

根本智---是本来菩提自性所具足的,根本智开发出来应该会用,可惜由于不认识或者是业力强,第六意识、第七意识尚未调伏前,妄想习气重,根本智使不上力,素法身现,却不能用,没有具足成熟的力量(素法身如小孩子一般),所以根本智虽然获得,却起不了很大的功用,所以觉知对错、心念起落,力道却是不强,于后得智(差别智)证得后方十足显示根本智的无漏性功能。

后得智---又称差别智,是世间种种相,芸芸众生、男、女境界各不同,是世间的差别相,因缘果报不同而产生的差别,以差别的智慧去观世间的一切,譬如某人忌妒心强,话语中即带有含意,以清净无漏的空体去观如此的话语,就能明白了知其妒意,这就是所谓的差别智。而根本智必须有差别智生起,方能显其用,差别智在第六意识调伏以后方能生起,第七意识调伏以后平等性智起,本性即得清净与本来的(根本)智慧一体。差别智亦称谓后得智,因为是经过学习调伏以后才得到的智慧。

圆明---大圆镜智生起之境界称为圆明,因大圆镜智性清净,故能鉴照十方界,故成圆明。若有丝毫微尘,即不能遍照十方界,不能称为圆明。第八意识证得本来,诸垢习气灭,是为圆明之境。

三类分身---(1)为适应大乘四加行位菩萨的机宜,示现千丈卢舍那身,宣说地上的十波罗密(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方便、愿、力、智),令其依法修行。(2)为适应二乘及凡夫的机宜,示现丈六小化身,为说苦、集、灭、道四谛法门,令其依四谛法修行。(3)为适应各类不同的机宜,示现种种化身,随宜说法,令其离苦得乐。如来慈悲,怜愍众生备受众苦,运用方便,化三类分身,为不同的众生,说不同的教法,使得息诸苦轮也。 

三、五识颂解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一)前言

五识颂一是在讲五识的行相及业用的体,第二颂是在谈五识缘起的功能及业用,本来根与尘相合始能生识而知之,而眼识变现的相分与眼识见分是相对的,合此见相二分皆是眼识自证分所变起的。但愚痴的人分不清楚,到底是根与境合知,或识透过根与境合而知。此处行者当有天眼通者,其阿赖耶识现量,不透过眼根亦能见,因眼识依托阿赖耶之故,以上为说明有漏五识。

颂三四句颂文中,是在讲修行中识之转变,以及初成果位及终得佛果之行相,是为无漏清净智行相,杂染五识要转获得清净无漏智,当学空观智;空观智修成后始得五识清净即能成就成所作智,能转识成智。

但仅藉五识依空观转尚不能得其真实果,因第六、七识未调伏故,而且第八意识尚未成清净无漏体,其根本智虽获得,但五识之初果尚不能诠释其本来功能的真实,因五识不缘真如,不为其所摄,而为后得差别智所摄。因行者虽得根本智,还不能现起后得差别智,而得「成所作智」达「转识成智」之境界,故谓不诠释其真实果。且五识不能单独转依,因五识依托阿赖耶识而现起,故当阿赖耶转净后,依托它的五识始能转,故又当阿赖耶识圆明初发起后,五识始能成无漏识。此时行者已成佛道,即能以法身、化身、报身等三身,来利益三类有情众生,让他们息止烦恼出苦海。

 (二)详解

「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

颂一、二所述为有漏识的五识行相,以下述说五识无漏清净智行相,杂染五识要转,才能获得清净无漏智。五识起用依托阿赖耶识而变现,五根面对五尘境时还要依第六识分别功用才能生起五识,又是另一个变相。若要成圣智之相,还得俟第六意识分别心灭后,才能真正转变成圣智。而五识成圣智是为「成所作智」,此智待学会观空智后,悟得阿赖耶识体净后,才能真的转成圣智之相。

就是行者练将五识不受第六意识心左右时,行者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嗅而不分别香臭、尝而不知酸甜苦辣、触而不觉软硬坚实,这种修证的功夫,还是不真实的,故说「果中犹自不铨真」。有待第六意识(51心所法调伏)、第七意识(18心所法调伏),仅剩得五遍行、舍受等境地时,第八意识之「大圆镜智」现起,那时才是五识真得果地之位阶,即能获得「成所作智」。

行者在资粮位,历经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等四十位阶后,进而修四加行位,即能入十地的初地欢喜地(极喜地),至此远离遍计所执性,以观空智证空相及无所有相,证此得根本智,自体显露,无能缘之体,是为根本智相。然因未学习世间差别智,故无神通变化之智慧,故颂曰果中犹自不诠真。待六、七识清净后,八识大圆净智现起,行者再随缘习得差别智相(后得智)后,五识真果的「成所作智」才能发起,即有无量神通变化。

行者修证五识变相时,采取不相应的绝对空,是最彻底的方法,理地上虽然了解,体性是空,境起的心亦是空,没有透过实修实证,仍然无法得到真正的空相,对一切境就会有所黏、看不开,例如身体的病痛、心的烦恼等无法去转。依法而言,空观智证得可以获得无漏智现,渐而可以转一切的业相,人常常有病痛,有病痛来时观空,不跟随着业缘转,即可以减低疾病的严重性,甚至不药而愈。其实一切的病痛皆由阿赖耶识所变现而执取其境,“幻心生幻病”会变现是因为有所感召,而现出病状。如果对之以“我没有病”,以“我没有病”的意识转而灌输给阿赖耶识此一观念,久而久之,亦能转识舍因缘。刚开始时或由于念力不够,如同初念佛者,口口声声念佛,心却不搭调、不配合,然而慢慢培养总是会上路,气机来时能念进心坎里,使与心相应,此时更进一步的修空观,就能转业识、业力。

日本有人曾经做过实验,得到癌症的病患其白血球会下降,每天于心地寂静时,观想体中白血球逐渐增加。开始时或许没有增加,日积累月下来的观想,竟然白血球真的增加了,因此学习“心用”也可成就,现在却在学习空观,由空观中将业扭转,因为一切法唯心造。

同样的道理,观空智可以利用在人际关系,于幻境之间,培养阿赖耶识的接受性,最后亦能改变人际关系增加亲和力,因空、有之间,要成就两边皆是相同的道理,“消殒耶”、“成就耶”,一切法的变化是因心而无量变化。

学习空观可以证得清净无漏智慧,面对境界、面对心、身不要执着,完全把它空掉了,不被心所起的烦恼所左右,必须假以时日的修练,以证到清净无漏的智慧,变现观空以后,才能得到清净无漏的五识之用。

1.空观智证得以后始得五识清净,即能够成就成所作智,能转识成智。

阿赖耶识性清净以后,如前述仅余五遍行、舍受等心所法,故五识亦达清净无垢,即能产生成所作智的神通变化。眼、耳、鼻、舌、身五识可以化成无量的神通变化之佛境界,故能转识成智,将心转成浩瀚无量的智慧。识者包括阿赖耶识及前五识,依此六现量意识而起神变,更能转识成智。

2.但仅藉五识依空观转尚不能得其真实果,因第六、第七意识未调伏故。

佛弟子欲证得四种智慧:1.妙观察智见非功(第六意识)2.平等性智心无病(第七意识)3.大圆镜智性清净(第八意识),4.成所作智同圆镜(前五识)。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曰“五八果地圆,六七因地转”,前述五识同依净色根,第六意识、第七意识破灭不执后,第八识真心现起,清净佛性起才有净色根,此时前五识才能依止八识之清净体,此即是净色根,而非依浮尘色根而现起一切法也。

五八果地圆,即五识与八识于果地才能现出清净体、智慧及神变,六七因地转,及六、七识在因地修行位时,就是行者要去克服妄习、妄执等毛病。所以六七识不转,五八识就得不到果位之行相,因此必须先调伏六七识,故说六七因地转,五八果地圆。「成所作智」的前五识果用,要起清净无漏的智慧,首先要将第六意识、第七意识调伏。第六意识受外境、外尘的干扰而妄执、妄分别,第七意识是内心、自心的妄想、前尘影事。色法(十一)包括五根、六尘-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加上一个法处,所以五根、六尘属于色法,皆需由第六意识调伏清净,如果有所执持,譬如“执见惑”等,"见"即有所执着,就产生不了功用,见并非只言色相,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皆是一有所执着即”非”,发挥不了功用,外境一有干扰,内心、自心的妄想起,故善、恶、顺、逆的境界都要平等观,第六意识、第七意识调伏,阿赖耶识体自然清净,性本空当然自性就清净。

3.第八意识尚未清净无漏,其根本智虽获得,但五识其果尚不能诠释其本来功能的真实。

果中犹自不诠真:变现观空以后,才能得到清净无漏的智慧,第六意识、第七意识虽然调伏,眼、耳、鼻、舌、身五识不再造业或起烦恼法,但是其果仍然不真实。根本智是阿赖耶识开发出来以后,本来就具足的智慧---世间、出世间、出出世间的智慧。行者开悟后此等智慧即现起,但因习气、妄执心尚强,未能即得出世间智断烦恼,在慢慢将养后利用此观空智修去微习,得见真如体。在第八意识成清净无垢识后,再经学习世间差别智相,依五遍行及舍心所成就五识之成所作智。至此才能真的铨释五识的真正果位之功能。

4.因五识不缘真如,不为其所摄,但为后得智所摄。

第八意识尚未现出清净体,真如自性尚未开发出来,因第六意识、第七意识尚未调伏前。因而五识不能诠释其本来功能的真实,因五识不缘真如,不为其所摄,但为后得智所摄。世间一切有相皆得因学习差别智相后,才能所有作而能成就一切差别相,依托真如清净体而经差别智现出种种佛境界。

5.因还不能现起后得差别智,得成所作智达转识成智之境界,故谓不诠其真实果。

行者尚未证得妙观察智、平等性智,故不能显示出真如体,更不能现起五识差别识的真实功用,故不诠其真实果。

「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第六、七意识永伏后,圆明发起一剎那间,五识即能成无漏识。圆明是指第八识转为大圆镜时,前述心所法的多寡,可了解何识已清净,前五意识心王修证的结果去掉些烦恼,但还有根本烦恼---三毒及二中烦恼、八大随烦恼,故说还是有漏识,非无漏识。六、七识烦恼心灭后,只剩下第八意识心王的舍受心所(平等法相)及五遍行等法,这时就是圣人的境界了,故此时圆明发起了,同样的五识到此时亦成无漏识了。

行者所应断应修的皆已成办,再来要成办利益一切众生的事业,这才是真的要有「成所作智」---神通变化。第八意识真心佛性现起后,前五识也同时转为无漏的成所作智,因为前五识是依五根而现起,而五根依第八所变的相分而识知一切相。在能变现的第八识未转成无漏以前,其所变现的五根相分,当然不可能先变为无漏。所以必须在第八识圆明初发,五根五识才能转成无漏。至此,与前五识相应的根本烦恼贪、嗔、痴,中二随烦恼,八大随烦恼尽皆舍除,即五遍行心所、五别境心所、善法十一心所,也都转成无漏了。

在度化众生时,依净秽国土中众生机宜,果地佛能起神变作三类分身,为三界九地、四生六道的众生,息其生死轮迥之苦。既然五识因八识净后成无漏识,就有能力起神通变化了,故颂云:三类分身息苦轮。为什么第八识清净后,行者没有神通变化?是没神通变化,因第八识仅有鉴照的功用,可鉴知十二类众生的因缘果报,可观十方世界,因八识清净体如镜子可照一切相,此功用是静态的。而神通变化是动态的,故一定要性清净后,再获得五识清净后所产生的「成所作智」,即能依色尘的五识心而起神变。

佛度化众生时现三种分身(1)地上菩萨示现千丈卢舍那身,宣说十波罗密---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方便、愿、力、智等,令依法修行,成菩萨道。(2)为二乘人示现丈六化身,为说苦、集、灭、道四谛法门,令其依四谛法修行,度到彼岸。(3)为适应各类不同的机宜,示现种种化身,运用方便,说不同的教法,使得众生之苦能息灭。

 四、五识之业用及果位神通

业用:凡夫以眼、耳离中知(离中观尘),鼻、舌、身合中知(合中观尘),对世间之人、事、物等观照知之。然圣人以清净体现量,即能以阿赖耶识真心观尘境,证知一切尘境真实,不透过五根。

观行:识乃心法,即第八意识之见分,根为色法,依托第八意识之相分,根能照境,识能缘境,根识功用不同也。五根虽为色法,但其以第八意识之亲相分故,独具第八意识之执、受二义,以第八意识摄为自体,持令不散,领以为境,且令生觉受,故第八意识与五根同是无记性,而五识心法三性皆具,此根与识之不同也。故修行时舍识用根照境,变转相分而观,观目能缘见分,空目所缘真如,得此二空真如,五识所依色根非根本智,以其不亲缘真如,故曰为后得智所摄。

断惑转智:待第八识转智成大圆镜智时,五根始可成无漏根,盖因五根即第八意识所变相分故,因根成无漏,故识亦成无漏识,终而转为成所作智,能转识成智。

果用:三类分身息苦轮:分身者乃法、报、化三身中之化身也,此化身所被之机,依根基优劣又分三种类:一以千丈化身机被大乘四加行及地上菩萨,示现千丈卢舍那身,宣说十波罗蜜法,息其变易生死(心起则生,心息则灭,是谓变易与生死)。二以小化丈六身机被大乘三资粮位菩萨,与二乘、凡夫随其类化身,息其苦轮。三以如来体性现大化小,以成所作智成就三化(身化、语化、意化),随类应化之,教化众生永息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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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9-11-29 22:43 回复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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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学(一)《八识规矩颂》 --第六意识(3之1)

一、颂文

颂一曰:「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颂二曰:「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颂三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二、颂一相关名相说明

(一) 三性---善、恶、无记性。(参阅三性)

(二) 三量---现量、比量、非量。(参阅三量)

(三) 三境---性境、独影境、带质境。(参阅三境)

(四) 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有情居住之世界,可分为三界九地,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若界有色(形相)而无禅定力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禅定力者,是名色界。若界无色而有禅定力者,是名无色界。所谓九地者,系依修行层次来分,一般人有说九重天者:五趣杂居地(欲界),离生喜乐地(初禅),定生喜乐地(二禅),离苦妙乐地(三禅),舍念清净地(四禅),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后四地属无色界)。

1.有淫欲与食欲之有情住所,上有六欲天:四天王天、忉利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包括福报天、天魔天)。中自人界之四大洲(即须弥山四方咸海之四大洲也,一者南瞻部洲、二者东胜身洲、三者西牛货洲、四者北瞿卢洲),下至无间地狱等。

东胜身洲(Purva-Videha-dvipa)─毘提诃洲位须弥山东方咸海中,地形如半月,人面亦如半月,身长八肘,寿二百五十岁。因此洲人身形殊胜,故称胜身。

西牛货洲(Apara-Godaniya-dvipa)─瞿耶尼洲位须弥山西方咸海中,地形如满月,人面亦如满月。身长十六肘,寿五百岁。因此洲镇头迦树下有一石牛,且以牛为贸易行为而得名。

南瞻部洲(Daksina-Jambu-dvipa)─南瞻部洲位须弥山南方咸海中,地形如车箱,人面亦如车箱,寿无定限,增劫极时,八万四千岁,后每百年减一岁,减劫极时,寿命减至十岁,每百年增一岁,至八万四千岁。因此洲盛产阎浮树之国土,且又出产阎浮檀金,故又名胜金洲,此洲人类虽有种种苦痛无乐,但唯此洲有佛法可闻,能证解脱之道。

北瞿卢洲(Uttara-Kuru-dvipa)─北瞿卢洲位须弥山北方咸海中,地形如正方形,人面亦如正方形,身长一丈四尺,寿千岁,因此洲由七金山与大铁围山所围绕,黄金为地,昼夜常明,居所殊胜。人们不造十恶,命终必生忉利天或他化自在天,故瞿卢洲意译为胜处、胜生,于四洲中果报最殊胜,但以此洲人有乐无苦,故不畏无常,佛法不能化,被视为八难之一。

2.色界有情:

   色为质碍,有形相之物质,其果报在欲界之上,已离淫、食二欲之有情住所也。其色身、宫殿、物质等物,总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界有情,心一境性(意即能住境不生心)入诸禅定,由其禅定之浅、深、粗、妙分四等,称为四禅天,共有十八天。

初禅天:初禅以上有情,不须分段食,故鼻、舌二识不起作用,唯对眼、耳、身、意等四识生起相应。以喜受与心意识相应,有乐受尚与眼、耳、身等三识相应,且尚有觉、观二者,并有思惟能力。初禅天立三天,即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此天众以身高大为其特点。

二禅天:二禅以上有情众生,已无眼、耳、身等三识相应,故无眼观、耳闻、身触觉之感,此时行者可失前五识功用。另行者亦无觉、无观,已舍初禅之有觉、有观境界,仅留第六意识与受舍相应。二禅天共有三天,即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光净天,此天众以身能发光为其特点。

三禅天:三禅有情众生,亦仅具有第六意识心活动,有乐受与舍受与意识相应。三禅天共有三天,即少净天、无量净天与遍净天,此天众以身体毛细孔充满气乐为其特点。

四禅天:四禅有情众生亦仅有第六意识活动,唯有舍受与意识相应,因身与心已无悦、不悦之觉受作用,故无苦乐之受觉分别,谓舍受。此天能舍弃三禅之色身妙乐,称为舍清净,唯念修行功德,称为念清净。此地共有九天,即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以上三天为四禅天众居所)。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善现天、色究竟天(此四禅五天称四禅五净居天,为修小乘佛法得解脱之圣众所居之所)。无想天为诸外道不明心之真实,又不能突破色身束缚而修的行者所居之所,其寿命与广果天齐,故又称客天。

3.无色界有情:

   此界天众无一色相、无一物质,无色身之体,亦无宫殿国土,唯以心识,住于深妙之禅定中,此界即无物质世界,则因其方所无定,但就修行果报殊胜之义而言,可谓在色界之上,故其天寿亦长于其它天众,无色界共有四天,空无边处天、识无边处天、无所有处天、非想非非想处天。

空无边处天:又名虚空知天,指行者厌离有形色之身体,欣求虚空广大无边,由于修加行法门而入空无边定为因,所得禅定地之果报,因行者厌离色身,故无色蕴(身)之束缚,仅由受、想、行、识之四蕴而形成「异熟生」。禅宗行者谓破黑漆桶或开悟,《楞严经》谓破色蕴,行者心与虚空齐。

识无边处天:又名无边识处、识入处,指行者厌离空无边处天,由识无边之禅定所感招之果报,即以思惟清净眼等六种识之相,观察照了无边之识相,以先思惟无边之识相而修加行位,辗转引起识缘过去、未来、现在等入识无边处定。

无所有处天:指行者厌患识缘无边处,而修无所有处定者,所感召异熟果,即超越识无边处定,观所缘识皆均无所有,非真非实,思惟无所有之相,依此修行而生之处,此天为修解脱佛禅之入手处,入空后而回空有不二之中道观;世尊指此天为解脱道之有顶天,故佛弟子不以非想非非想处天为有顶天。

非想非非想处天:又名有想无想天,有顶天(三界九地之顶),此处天众非如色界四禅及前三无色处天行者,具有明了之想相,故称非想。又非如无想或灭尽定行者之无想,故称非非想。又云:非想者有想但微细难觉故,谓非有想;另因有想,故云非非想。又有云:依无识处时,即有想;依于不用处时,是无想。
 

三、第六意识颂解

颂一曰:「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第六意识烦恼最多,修行者学好,坏人学坏,都取决于第六意识的功用,善、恶事皆然,都由第六意识熏习、发号施令。而前五识为五根面对五尘产生五识,造业之力是间接的,没有第六意识那么大。

「三性、三量、通三境。」

第六意识所依的是精神性的心根,它是通善、恶、无记性等三性,心善者起善法,心恶者起恶法,当然不记善恶之无记性心法亦时而起之。第六意识在识知一切境时,有现量、比量、非量等三量。第六意识可通现实境界的现量意识,亦通前熏习后依经验法则而知的比量意识,也通心在无意识中而随妄尘起伏的非量意识,此种无可真实量知的境,全是空花水月,龟毛兔角等全无真实可言。

第六意识对境而执取的境可通三种境地,即性境、独影境、带质境。当心识能住禅定中而见境不动时,无妄习与所现境相应时,第六意识只会显示其境,而能不动心,此境称为住一性境中,行者住四禅境界时,始有此性境生。用第六意识心识知欲界、色界四地之境况,且能住境不生心,是住性境中。

而行者在禅定中与睡梦中,前五识心不相应,仅由第六意识心起作用的,是为独影境。前五识在色界天境界时,鼻识、舌识于初禅天(离生喜乐地)即不起作用,二禅天时眼识、耳识、舌识不起作用,住三禅天仅第六意识心起作用,住四禅天时第六意识心灭,仅起舍受相应。前五识要起功用必须第六意识的分别,当五识在初禅、二禅天不起功用时,第六意识慢慢的对境清净,面对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不特别加以了别,超过二禅天时第六意识能了别心转变,入四禅天时意识亦能不动,是舍念清净者。

另独影境在睡梦中亦有,五根与五识虽不起功用,仅第六意识心在依前尘影事起识用,故在梦中有诸境、动作、对话,此均只第六意识在唱独角戏而已。梦境中有动身发语,这些功能还是第六意识心的驱动。

而带质境者是第六意识在起识用时,能缘外境实有本质的境,称为带质境。而带有本质之境,非仅实境,亦可缘过去的前尘影境,此尘境须变幻有本质上相似的相状而缘,故名似带质境。

「三界轮时易可知。」

第六意识识知功能甚健,在三界轮转变易中,因其转来转去总是离不出三界九地行相,在转换中很容易察觉诸境之现象。欲界中第六意识与前五识起识知、了别功能,其功用特胜,自不待言。禅修行者入离生喜乐地初禅境界时,舌识即不起作用,不须分段食,可不食人间烟火,主要以禅悦为食。鼻识不起功用,住二禅境界呼吸似有若无,得定生喜乐地时,仅余眼、耳、身、意等四识相应,以喜受与心意识相应,以乐受与眼、耳、身等三识相应,且尚有觉、观二行相,并有思惟能力。第六意识能觉能观,有真觉心与妄想心之别,以觉知心觉妄不真,在觉知心起,妄心不能止时,则能观之。若行者无有此觉、观功夫,即不入禅流之境地。

住二禅天时眼识、耳识、身识不起作用,故无眼观、耳闻、身触觉之感,此时行者已失前五识功用。另行者已超越觉、观之境地,故曰无觉、无观之禅,仅余第六意识与受、舍二受相应,而此受为喜、乐二受是。因二禅之意识怡悦粗大,故喜受心多,而乐受身少。

住三禅天仅第六意识心起用,得定生喜乐地禅境界,有乐受、舍受与意识相应,三禅境之舍为行舍,此舍为行蕴所摄,故称为行舍。三禅行者已可远离诸多禅病,使心具有平等、正直、无功用等作用。

住四禅天时亦仅有第六意识心相应,仅有舍受与意识相应,因身与心已无悦、不悦之觉受作用,故无苦乐受觉。入四禅天时心能不动,舍念清净是。

第六意识在无色界四空处定中,亦以此识变易于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及非想非非想处等,都是第六意识心的转换。在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界中,转轮变换时易可了知不迷。禅修之间,第六意识仍然有其功用,在三界之中轮来转去可以察觉、可以了知,故第六意识功用包括在三性、三量、三境之法境中。

「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第六意识相应心所法,总共有五十一个,包括五遍行(作意、触、受、思、想),五别境(欲、胜解、念、定、慧),十一善法(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六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二十随烦恼(十小、二中、八大)及四不定法(悔、眠、寻、伺)等。

吾人面对善恶因缘时,善恶心所法始临时分别配与第六意识,使其完成善、恶及无记业。心所法中的善业或恶业,依照当时的情境而分善法或恶法,面对善恶因缘时,分配与善法或恶法。同样的法面对的因缘不同时,而产生的心态就不同,譬如对喜欢的人,忍耐的心力就很强,对于不喜欢的人,心就不是起善法,而是起恶缘相应。心究竟是善是恶,依当时的心态与情境而与之相应,而分别给是善法或恶法,故谓善恶临时别配之,使其完成善、恶及无记业。

如意识接触到善境,欲生起活动时,诸善心所法(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面对这些善法、恶法,依当下的情况、心态而定善恶。譬如面对做错事情没有惭愧的心,即起不忏悔意,就属于恶法,如果是良心发现,会起惭愧的心,而与惭愧的心所法相应,故是属善法。故第六意识是善是恶,虽然种子有善、恶、无记业,而面对51心所法,依当时的情境临时别配之。

就从自种子生起,与意识密切合作,完成其善行。反之,接触到不善因缘的,欲生起不善活动时,二中烦恼(无惭、无愧)、七随烦恼(忿、恨、恼、嫉、悭、害、覆),及根本烦恼的瞋等十心所,就从自种子生起,与意识密切合作,完成意识所要完成的不善事。生起不善的业时,51心所法的种子要发起作用,仍然需要第六意识来相应。

若意识接触到不善和有覆无记境欲生起其作用时,贪、痴、慢、疑、恶见等五根本烦恼、八大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及诳、谄、憍等三随烦恼,共计十六个烦恼心所,就从自种子生起,与意识密切合作,完成其欲造之业。

意识接触到不善和有覆无记境,就是偏向第六意识本来的行相。善、恶、无记种种的烦恼法,一定要由第六意识自种子之间的搭配,密切合作而生起。修行即在断惑转智,断第六意识与自种子之间的关系,让善念滋长,恶念、邪念、害心、烦恼等等不正当、不好的自种子,不让其与第六意识搅和在一起而发作,故修证得好的,第六意识的活动愈来愈小,而缩减51心所法的种子。

修证到第六意识得到控制时,51心所法的种子即缩减为18个心所法(五遍行、别境之慧、四根本烦恼之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及八随烦恼之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修行即在控制这些种子,不要放纵其发展与让它自由发挥,否则烦恼、造业无量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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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9-12-01 23:25 回复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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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学(一)《八识规矩颂》  --第六意识(3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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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颂文

颂一曰:「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颂二曰:「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颂三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二、颂二相关名相说明

(一)三性---善、恶、无记性。(参阅三性)

(二)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参阅三界)

(三)五受

五受为忧、喜、苦、乐、舍等,受者感情领纳作用谓之,在心受方面有忧、喜、舍等受相应。与五识相应而起的苦、乐二受是属于身受,色身体知苦痛、快乐之觉受。而舍受又可分两种,一为行舍,一为心舍,前者对物的不吝而能舍,即是布施,谓之行舍;后者对内心的念头能分离、不黏、无住,可谓内心舍念清净,证到此境界时,是圣人境界,即得诸法平等无执,也就是忧、喜、苦、乐同是一法,无执而平等,无执而解脱也。(参阅前之五受)

(四)业力

业的梵语叫做羯磨(karman),译为中文是造作,可分为三:善、恶、无记等三业。善业者就是吾人的身、口、意等所造作之种种善行,利己益他者始能称为善业。恶业者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者,均是属于恶业。无记业者因招引果之力道微弱,而不能成为真实果者,不能成就业道者,如举个手不碍人家,行走不碰到别人等,虽有动作、念头,但无危害到众生者,不能招感业报,都称为无记业。而善、恶二性中,能成就业道的均以寻、伺的推度力,几经审虑思、决定思的方便所作之思业,故能招感业道。

善、恶思业又有定、不定业两种,定业是能增长种子熏习,使其招感一定的异熟果的业。不定业则是善恶业中,受果与否尚未决定,或决定受果而未决定其时间,称为不定业。不定业与定业相较,不定业概属于轻业,而定业则是较重的业。定与不定业又分为招感的果之定与不定,时间定与不定,及时、果之定与不定。

果之定与不定:由以下三因缘而成就的业是重业、定业:

由意乐而成就的业,因为有强烈的烦恼因作为动力,深思而行的业必为重恶业。

由加行而成就的业,即是行为无间断的造业,屡次不止的造善、恶业。

由功德田而成者,造业的对象是父母、三宝等,此即是重业,也有善、恶等定业。

时之定与不定:时之定有四种,称为四时业、四时报业。

顺现业:又称顺现法受业,乃现世报之业,今生作业今生受业,在业报中最为猛烈。如入四色定、四无色定及受灭尽定等,由其功德出定时身具备无量功德。或对僧众作善恶业,或以猛利心方便作善恶业,都能成就现世报。

顺次生受业:即是此生所作之业,于次生感招果报,如五无间业(杀父、杀母、杀阿罗汉、恶心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等),于次生中受果。

顺次后受业:指此生所造之业,于次次生(第三世)后才受感招业果。

顺不定受业:今生所造之业,何生受报得看业缘成熟,故叫做异熟果。

时与果之定与不定业:上述的四业,由其感招果报的时间,又分(1)为异熟定,即是说受果已定而时未定,(2)时分定,谓受果之时间已定,但所受之果未定,(3)时、果具定,谓受果及受时皆定,(4)时、果具不定,谓受果、受时皆未定。

依业的性质又可分为福业、非福业及不动业,福业是感欲界人天善趣者总报,以及五趣中感善的别报业。非福业是感欲界三恶趣的总报,以及五趣中感恶的别业报。不动业是感色、无色界的总别二报之业。上述业的种类及分类列如下表:


(五)引业、满业及总报、别报:

要了解引、满业,先知道何为总报(果)、别报(果)两种业报。由惑、业所招感的果报,分为总报和别报等两种,总报即是由前业引起的第八阿赖耶识的果体,是为第八识所变现的三界五趣的果报。此类的因果种子因有多类,故其果亦有多类。但其性质同为无记性,不能赋与善、恶的差别,此即是所谓的:「因有善恶,果为无记。」别报是指真异熟所生的前六识的果报,即由六识所缘的三界五趣的果报。故可说是第八识之果称为总报,前六识之果称为别报,两者合称总别二果。

因第八识之引业力能牵引而生感得五趣、四生等异熟之总果报体,称为总报,又可称为正报。另前六识之满业力所感受之异熟生各不相同,例如肢体、诸根等各有别,称为别报,又可称为依报。譬如说人类之同生为人身,其果报即称为总报(正报),而人类有诸多不同的,千差万别,贫富、美丑、智愚、福禄寿等不同,即称为别报(依报)。

故引业者能令总报业感招总报之果,同时又能扶其余劣之业,使其亦能感招别业。当第六识之别业现起,圆满第八识的总报之果体,即称为满业。我们当知能引业者为果体的第八阿赖耶识,总报之果起时,其果能为增上缘,引生其余别报之果,此称为引业。次则别报之果能使总报之果圆满成就,即称为满业。再以《俱舍论》中说,业能引众同分(果报体,如人身、天身)等为引业,圆满庄严其同分者为满业。

 
三、颂文解释

颂二曰:「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性、界、受三恒转易。」

三性是为善、恶、无记,三界包括九地:(1).欲界--五趣杂居地。(2).色界--离生喜乐地、离苦妙乐地、定生喜乐地、舍念清净地。(3).无色界--四空处地为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等三界九地。五受为忧、喜、苦、乐、舍等感情领纳作用。

第六意识在人间众生恒转易于三性(善、恶、无记)中,依其心地之善恶缘,而转易于三性中,善心人起善念多,恶心人起恶念多,善恶临时依境况而分别来配与。若此人有修禅定时,其心地即能随其境界而转易于欲界、色界、无色界中,进入四禅及四空处定的心量证处。若人处在不修行凡夫境地时,心随外尘境起忧、喜、苦、乐之四受中,遍易不定。行者能因其禅修的境界不同,其心的觉受亦变化不定,若能入二禅则喜心觉受生起,若能入三禅则身乐觉受心生起,若能入四禅或四空处定时,五受(忧、喜、苦、乐、舍)中仅余有舍受心所相应。故第六意识能随各人的有修行、无修行等不同,而变易于三性、三界及五受之中。

「根、随、信等总相连。」

行者禅修时好坏心所变得快,境界也转得快;譬如在定中本来很安祥,一个妄想、幻境出现,即为其所转,因此随时都在变化,修行者必须引以为戒。希能控制第六意识对色、声、香、味、触、法的执着,不要转易在无境界的烦恼法中,时时与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及如信心所等十一个善心法,总是相连结在一起着。

六根本烦恼为:贪、瞋、痴、慢、疑、恶见(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见取见)。二十随烦恼为:十小(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二中(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十一个善心法(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在未修行者心所法中善恶具足,心所法总共有五十一,五遍行(触、作意、受、想、思)是诸识的根本功能,怎么修行此五遍行是不灭去的,还是永远具有其功用。五别境(欲、胜解、念、定、慧)会因行者有修行而渐渐现其行相,当第六意识心控制后,仅余慧心所相应,尤其是修菩萨道行者慧力具足。善法十一,在第六识灭第七识现起时,都不再受善法之左右,即是不会做恶事,亦不想做善事,故无有善法可言。

「动身、发语独为最。」

谈到诸识造业力的强弱,以第六意识造业力最强,就以动身造业或发语造业,均是以第六意识为最强的。起始造业由阿赖耶识成引业,使第六意识相应造善、恶业后,熏成善恶业种子,含藏于阿赖耶识中能招引业力,依六识而满其业相于六道中,成就一期的苦乐总果报体。

行者虽然处妄想中,但是却能不去相应、不去动身发语,第六意识即不能发挥功能,然而只要一采取行动,则第六意识心独为最强,是第七意识所不及。修行者修证到一个境界时,愈来愈没有行动,好事不想做,坏事更不会做,因为第六意识被控制住了,不会很积极地去做很多事,而体性本是如此,没有善、恶。修行到某一个阶段,甚至会懒得做善事、懒得动。

佛性的体性本是空,譬如念佛念到了一个境界,超越第六意识的心与体性分离时,会不想动嘴唇、不想念佛号,慢慢地会发现第六意识控制不住嘴,本来是第六意识控制嘴的动与念,当嘴不想动、心不想念时,用耳朵去听心在念佛、念咒,这是心念心闻的层次,是第七意识执取第八识念佛种子在念佛号,觉知的真心有观照其执取佛号的执藏功能。

故我们要知道身体的指挥是受制于第六意识,动身、发语以第六意识独为最。当要做善、做恶时,都是第六意识的主意。譬如说初基念佛者,是以第六意识在念佛,若念佛念不到心坎里,即51心所法无法去掉一些,永远受第六意识所控制,行为善恶都有之,不像有境界的行者,仅有五遍行、慧及舍心所相应。

「引、满能招业力牵。」

引者引业,满者满业,第八识之引业力能牵引众生心而感生五趣(天、人、畜生、饿鬼、地狱)、四生(卵、胎、湿、化)等中,此异熟总果报体能引牵业缘成正报之身,生人人身,生天天身,畜生是畜生身,饿鬼是鬼身,地狱则地狱身等,此总称为总报或正报身。另依六识圆满成就各不相同之别业相,如人有千差万别相,贫富、美丑、智愚、福禄寿等,均是不同,此即成就满业。

不管是引业或满业,都要由其业缘来牵引、成办的。有阿赖耶识的果报体,其中有熏习果报的种子,才能发起引业之力,当因缘成熟此引业即能招感而发,再由第六意识来圆满其果相,第六意识要圆满其果报的差别诸相,也是受业力的招感而成就的。

当第六意识烦恼、造业最多,储存于藏识(八识)中,引满能招业力牵,所造的业慢慢的会牵引成为一个果报体,而第六意识如果不透过第七意识来观种子的业,或与外在众生的因缘连结在一起,果报现不出一连贯的功能的。

障碍来时如如不动,不受业的牵引,如同被设下陷阱却不陷入,即是能控制第六意识不与其相应。有时业力很强,很难轻言控制与否,但是仍须警觉,果报现,业来时,控制情绪不让第六意识满招其业力。然而鸡毛蒜皮的果报,天天都在报,因为人们没有智慧去体认,还以为事事都是生活的一部分,行者当仔细的去观时,其实很多都是因缘果报。而今生有修行,有修福德、有修智慧的,会得到善总果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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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9-12-03 23:14 回复 9楼

儒医 儒医

唯识学(一)《八识规矩颂》 --第六意识(3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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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颂文

颂一曰:「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颂二曰:「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颂三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二、颂三相关名相说明

(一)初心:

行者为无上道发心即名为菩萨,若人发心必能成无上道乃名菩萨。若离初发心则不成无上道,故不能称为菩萨,为何但一发心而称为菩萨?如大经说:新发意者名为菩萨,犹如比丘虽未得道亦名道人,故初发心即有名字菩萨,渐渐修习转成实法,故发起初心即是菩萨,至金刚无碍解脱道,于其中间过去、未来、现在菩萨,名之为众。其坚心者,心如须弥山王不可沮坏,亦如大地不可倾动,因而成就得入道位,称为欢喜地。

(二)欢喜地:

欢喜地是入地菩萨的第一位阶,次为离垢地,三为明地(发光地),四为焰慧地,五为难胜地,六为现前地,七为远行地,八为不动地,九为善慧地,十为法云地。

行者成就布施波罗蜜,以财施、法施、无畏施,破除见惑,断异生性障(凡夫之性),证得人、法二空之理,得遍行真如,无有一法而不在。念诸佛有无量功德,并确知当来必能成就佛果,该欢喜者为初得圣性,故其心欢喜。前此行者已修满初阿僧祇劫之行,久远劫中修行,至此始有一初步的成就,当然该欢喜。

《十住毘婆沙论》经曰:「诸佛子,是菩萨住菩萨欢喜地中。成就多欢喜、多信敬、多爱念、多庆悦、多调柔、多踊跃、多堪受、多不坏他意、多不恼众生、多不瞋恨。」其论曰:「欢喜者名为心喜、体喜、根喜。是欢喜有九种,一者敬欢喜于三宝中恭敬故,如经多信敬故。二者爱欢喜,乐观真如法,如经多爱念故。三者庆欢喜,自觉所证校量胜,如经多庆悦故。四者调柔欢喜,自身心遍益成就,如经多调柔故。五者踊跃欢喜,自身心遍益增上满足,如经多踊跃故。六者堪受欢喜,自见至菩提近,如经多堪受故。七者不坏欢喜,自心调伏,论义解说时,心不扰动,如经多不坏他意故。八者不恼欢喜,教化他摄取众生时慈悲调柔,如经多不恼众生故。九者不瞋欢喜,见诸众生不如说修行威仪不正时忍不瞋故,如经多不瞋恨故。」

已说多欢喜,次说以何念故欢喜,成是第二十句第三十句说。是念有二种。一念当得,二念现得,何者念当得。《十住毘婆沙论》经曰:「诸佛子菩萨住是欢喜地中,念诸佛故生欢喜心,念诸佛法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摩诃萨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所行故生欢喜心,念诸波罗蜜清净相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地校量胜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力不退故生欢喜心,念诸如来教化法故生欢喜心,念能利益众生故生欢喜心,念入一切如来智行故生欢喜心。」其论曰:云何念,如佛所得我亦当得,如是念。此念佛有九种:一者念佛法,如经念诸佛法故生欢喜心。二者念佛菩萨,如经念诸菩萨摩诃萨故生欢喜心。三者念佛行,如经念诸菩萨所行故生欢喜心。四者念佛净,如经念诸波罗蜜清净相故生欢喜心。五者念佛胜,如经念诸菩萨地校量胜故生欢喜心。六者念佛不退,如经念诸菩萨力不退故生欢喜心,七者念佛教化,如经念诸如来教化法故生欢喜心。八者念佛利益,如经念能利益众生故生欢喜心。九者念佛入,如经念入一切如来智行故生欢喜心。

依诸多经论言,初欢喜地菩萨在此地中名多欢喜,为得诸功德故欢喜为地,法应欢喜以何而欢喜,因常念于诸佛,及诸佛大法,必定希有行,是故多欢喜。如是等欢喜因缘故,菩萨在初地中心多欢喜。

念诸佛者,念燃灯等过去诸佛阿弥陀等现在诸佛弥勒等将来诸佛,常念如是诸佛世尊如现在前,三界第一无能胜者,如须弥山王吹不可动。常修转上法者,从初发心常求索胜法,入初地中更修上法。如是辗转心无厌足,乐出世间法不乐世间者,世间法名随顺世间事增长生死。六趣、三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等诸烦恼有漏业等出世间法名,随所用法能出三界。所谓卅七道品(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及空、无相、无作解脱门,戒律仪、多闻、无贪恚痴,善根、厌离心、不放逸等,是菩萨利根故,不乐世间虚妄法,但乐出世间真实法,即治欢喜地。

难治而能治者,治名通达无碍,如人破竹初节为难余者皆易。初地难治治已,余皆自易。何以故?菩萨在初地,势力未足善根未厚。修习善法未久故,眼等诸根犹随诸尘心未调伏,是故诸烦恼犹能为患,如人势力未足逆水则难。

又此地中魔及魔民多为障碍故,以方便力勤行精进,是故此地名为难治。如是信力转增上为首,不乐世间法为后。修此二十七法,治菩萨初欢喜地。是故说菩萨应常修行此法,修行名一心不放逸,常行常观除诸过恶,故名欢喜地。是故说菩萨应常修行此法。修行名一心不放逸,常行常观除诸过恶,故名为治。如人所行道路治令清净,是诸法不但修治初地,一切诸地皆以此法。

问曰:「汝已说得初地方便及净治法,菩萨云何安住而不退失。」答曰:「常行成就,如是信力转增上等法,名为安住初地,菩提名上道,萨埵名深心,深乐菩提故名为菩提萨埵。复次众生名萨埵,为众生修集菩提故名菩提萨埵。上法者,信等法能令人成佛道故名为上法。」

(三)俱生:

俱生者指俱生我执与俱生法执,第六意识我执深重,主要在于俱生我法执及分别法执等,分别我法执主要在今生邪习、邪分别,而俱生我执与法执主要系来自于无始劫所熏习成的习气,再带到此生中,此是根深柢固的顽固无法破灭。

1. 俱生我执:

自无始劫以来,第六意识依第七意识虚妄熏习,由于内在因力,恒与生根俱起,不待邪习及邪分别,便得妄自运转而妄执,例如缘五蕴相(色、受、想、行、识)生起现行时,即幻起自我错觉,将五蕴身对非因缘、非自然性所现诸法相,妄执为实有,且误认诸法中有实我。

2.分别我执:

第六意识因获得一切业缘而将其内熏成种子,再助以外缘的诱起,方得起分别我执的作用。例如缘五蕴诸相,意识妄想,分别为自我,实非自我。又如缘一切影像,意识妄想分别以为自我,实非自我,凡夫位者常对境相产生我喜欢、我讨厌等意识心,而分别起造有漏业,成一切异熟种子。

3.俱生法执:

自无始以来,六、七二识互相影响,虚妄熏习,由于内在因力,横与生根俱起,不待邪习及邪分别,妄自运转,与生俱来的法执不灭,行者是无法证入涅盘解脱位。故不超越第六、七意识对俱生法执的执着,是无法成道业的。俱生法执又可分为二种:

(1)常续相:如第七识缘第八识之见分所现之法尘,未解知阿赖耶识是相似继续不断的缘生如幻之假法,而妄以为它是俱固定轨格之法体,而妄执为实法。亦即在无漏观智未生前,阿赖耶总是恒时相续存在。

(2)间续位:若第六识缘诸识所变之五蕴(色、受、想、行、识)十二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及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境)十八界(十二入再加六识谓之)等相,未知是心、意、识之所变现,而生起实法之观念,妄执以为实法。

4.分别法执:

不与身俱来,惟需种子内熏,亦须助以外缘,始能成法执之源。例如经待邪习及邪分别,方得生起作用,此仅第六意识所特有,因第六意识分别心甚强故。分别法执又可分为二种:

(1)缘小乘教法所说诸法、蕴、入、界等诸相,第六意识起妄想分别以为实在法,未知此是假有无实。

(2)缘外道所说神、我等相,第六意识妄想分别以为实在法,未知此是假有无实,根本了不可得。如外道言有一可来可去的东西,脱阴、阳神者。未知如来心不来不去,当下即是。

(四)我法二执障道:

我、法两执坚深者,将形成两大障碍。如谓由我执为主体者,即有烦恼障碍涅盘之烦恼障现前。若由法执为主体者,即有覆蔽前境障碍菩提之所知障生起。此二执(我、法)二障(烦恼、所知)系转凡成圣之最大障碍。故宜修习我、法二空观智,欲修此观智,惟第六意识始可承担,修习过程应断分别我、法二执,终至俱生我法二执不续现前。

(五)远行地:

菩萨十地之第七地远行地,行者成就方便波罗蜜,加行一切菩提分法,回向方便、善巧方便、拔济方便,断除细相现行障(一切法执有缘生及执无相),悟得空、住无相、无愿三昧,出世间二乘道(声闻、缘觉),证得法无别真如,了知种种教法,同一真如而无差别,此果位已修成第二阿僧祇劫之行。

菩萨十地之第七地,已能修空、无相、无愿三昧者,如《十地经》曰:「诸佛子,若菩萨善具足六地行,已欲入第七菩萨地者,是菩萨当以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入。

何等为十,(1)所谓善修空、无相、无愿而集大功德助道。(2)入诸法无我、无寿命、无众生而不舍起四无量(慈、悲、喜、舍)。(3)起功德法,作增上波罗蜜行而无法可取,得远离三界而能应化起庄严三界行,毕竟寂灭诸烦恼焰而能为一切众生起灭贪瞋痴烦恼焰行。(4)随顺幻梦影响,化水中月镜中像,自性不二,而起作业无量差别心。(5)善知一切国土道如虚空而起庄严净佛国土行。(6)知诸佛法身自性无身而起色身相好庄严行。(7)知诸佛音声无声本来寂灭不可说相而随一切众生。(8)起种种差别庄严音声行。(9)入诸佛,于一念顷通达三世事而能分别种种相劫数修行。(10)随一切众生心差别观故。

诸佛子是菩萨如是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具足六地行已,得入第七菩萨地。诸佛子,是菩萨此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现前行,名入第七菩萨地。」

(六)妙观察智:

妙观察智是第六意识清净不黏后所现的智慧,若第六意识未灭,则所有即不能发挥其功用,故经云:「妙观察智见非功。」见并非只讲眼睛部份的见,修行尚未成就初基时,见为主要的毛病,见是见惑,包括见、闻、嗅、味、触等所生之惑。除了见惑外,尚有思惑,思惑为内心的妄想而加以执着。见惑为我执、法执,前五识属于见惑方面,五根五识皆为对外境,灭见惑为眼、耳、鼻、舌、身所面对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不起执着。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不执着色、声、香、味、触,不要把看到的看进去、不要把听到的听进去、……, 虽然见到但是发挥不了功用,舍去分别心,才能得到无分别智,进而就有妙观察智。

三、颂文解释

颂三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发起初心欢喜地。」

从初发心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再进入登地菩萨的欢喜地,都离不开第六意识的功用,虽然达到菩萨地的欢喜地时,因为习气、毛病尚未断尽,俱生我执仍然在,为微细的习气所干扰,与一般不清净的状况并没有什么差异,是俱生我法执障道,犹自现于缠眠中,昏倒于诸我法执中。

行者从初发善心修行,经十信在四加行心(暖、忍、顶、世第一)证到后,能发起身与心之变化,得开悟初心入菩萨第一地欢喜地。虽地地往前修证,能调伏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但俱生法执犹未调伏,故犹陷于有漏业种子业流中。

四加行心介于十回向与十菩萨地之间,为身与心起了很大的变化。色身未成就,无法进入登地菩萨初地,所以色身的身与心都要修证,方能开悟进入菩萨初地欢喜地。

登地菩萨欢喜地(入道地)、二地是离垢地、三地是明地(发光地)、四地是焰慧地(见道地)、五地是难胜地、六地是现前地、七地是远行地、八地是不动地(成就地---无学位)、九地是善慧地、十地是法云地。

从入地欢喜地到四地焰慧地的菩萨方为见道地,欢喜地时行者虽然开悟了,但是仍然对我执、法执放不开,所以要一地一地的去修行。譬如二地离垢地,要离一切心污垢,以前沾满了污垢要开始断掉,习气、毛病、贪、瞋、痴、慢、疑等等必须要慢慢的调伏,往前修证。

「俱生犹自现缠眠。」

第六意识概括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若分别我执不灭,俱生我执无法灭去,待第六意识俱生我执灭,仅是对外尘境的法不执,对内心或第八意识的法尘不执,那是要到第七意识的俱生法执灭才能真正解脱。故第六意识的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要能够控制住,进而修内心的妄执性,因为俱生法执才是轮回的根本,第六意识的俱生我执与第七意识的俱生法执犹未调伏,故犹陷于有漏业种子业流中,犹现出缠绵不断于业流中,有如昏睡于六道洪流业缘里。

从登地菩萨开始起修,在在控制第六意识的烦恼障碍,第七意识的俱生法执可以慢慢地调伏,到七地是远行地以后,才真正的清净,无漏的智慧才现。

「远行地后纯无漏。」

行者登地入欢喜地(入道地)后,对外修无我、无法执,历经二地离垢地,三地是明地(发光地),四地焰慧地(见道地),五地是难胜地,六地是现前地,七地是远行地,至八地即是不动地(成就地---无学位),至此才是证得纯净无漏解脱的智慧。

行者在修证中,生灭相与六结使有关,六结使是动、静、根、觉、空、灭。何谓生灭法每根都有此六结使缠缚,动灭静生,静灭根生,根灭觉生,觉灭空生,空灭灭生,生灭灭已,寂灭现前。故六结使的生灭法没有了,纯无漏智才会现起。而第六意识对外境的执着,如果我们慢慢地灭除,远离生灭相,始能转烦恼障,这是为转化第六意识的根本。对于第六意识用修行的功夫,能够超越55位阶菩萨。修证过程,如果证到欢喜地,尚未把俱生法执调伏,能够调伏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而已。

分别法执注重在今生所熏习、所了解的。俱生法执为无始劫以来,所熏习的厚重的习气、毛病、以及对于法的执着,所以第六意识犹自现缠眠,无从解脱故。至远行地后的不动地菩萨,才能获得真证得的纯净无烦恼的智慧。

「观察圆明照大千。」

故地地往前修证至七地菩萨远行地后得不动地时,得清净无漏智转成妙观察智,此妙观察智见非功,见执灭除了,妙观察智即修成,可以观照人世间一切人、事、物,而产生很大的智慧。至七地菩萨远行地后,远离生灭相,始转烦恼障,得清净无漏智转成妙观察智,此妙观察智能得圆满,清净光明体,照遍十方大千世界一切事相。

佛教徒修行是要证得三身四智,三身者法身、报身及化身,四智者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及成所作智。当行者灭第六意识的分别、俱生我执及分别法执,即有妙观察智产生。行者修内心能灭第七意识的分别、俱生法执,即有平等性智,诸法平等性建立。在因位中行者只要灭第六意识的妄执,习气、毛病尽则有妙观察智,因其心光发起,能遍照十方大千世界相。


四、第六意识的体相与业用

(一)体相:

自性分别、随念分别、计度分别等三体相,体用自起分别。

自性有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心性等六个自性,自性随尘境个个有所分别,此分别是与第六意识共同发挥功用。随念分别为随意念来,了知意念之间,由于第六意识的分别,才有语言、文字不同的分别、了知,是第六意识体相的特殊功用。计度分别为计量、推量,用内心去思索一些事情。自性分别、随念分别、计度分别等三体相,个个发挥三个不同的功用。

(二)业用:

第六意识独能造引、满二业,此业能招总、别二果,以业胜能牵引,故名为引业,又能圆满总果报故,名为满业。主要以其动身发语力最强,故造诸有漏业,所造之业满引招三界果报。三性变易,五受轮互转易。

引是因缘的连结,外在的因缘果报,其因(八识种子)来时,内心的第六意识不去牵引它,内外就无法一致起业用。一般皆为面临外在的心念、幻相,甚至实境的冤亲债主,阿赖耶识与之相应而现其境、现影、现念,如果第六意识不那么强,不去牵引八识种子,不令业满,业则成不了。解脱的行者就是控制第六意识,使其不能够牵引业种,不令业满,一般人也皆由于第六意识去造引、满二业。

业力很强,修证过程之间,有时虽然能够控制,仍然会应缘,业力强,并非人人都能控制得了那么自在,除了解脱的行者才能那么自在。动身、发语二者,以发语造业最是直接,以动身造业较严重,尤其以失去理智的行为而造就的身业更是严重。有漏是为有果报者,善、恶业皆是。

虽然行善却不去记挂、不去罣碍,否则造成第六意识很强,就会牵引业而成就业,而得果报。无相布施即是虽然行施,却不记挂、淡忘它。而三轮体空的三轮究竟的体是空,为所施的对象、可施的事(物)、无施心的我,所以人、事、施主三轮皆空掉,不令其有意念与心,才能自在,虽然行善却不为其所黏,不再来受生与受果报。控制第六意识,起码就能够超越引、满二业的功用。

善、恶、无记性三性,依心态的种子、依面对的因缘,随时都在改变,如果能够超越善、恶,不被第六意识所执控,平等性即现,不在善、恶、好、坏之间变易,不令其变易,一视平等无分别而超越它。

第六意识感召忧、喜、苦、乐等四受,超越四受,行者入舍受住(非行舍,善行中的行舍为布施)。舍受在此为舍一切念头,好坏平等无别。五受中的舍为平等(以心而言),无分别是没有好、坏、美丑、合理与否等分别想,而心平且坦荡荡地对一切法,即能超越第六意识的业用。

业用为一般人的第六意识造业的行相,修行即在转此处,不令第六意识去引业、满业,控制第六意识的51个心所法,修至第七意识剩下18个心所法的妄想,及根本烦恼都必须断除之。

(三)观行:

依第六意识修习二空,以生空、人空破我执,以法空破法执之观行。

我空除了对于法的执着不生起与分别,对于自身的存在亦能转识。如何空掉自己,乃是修行者的一个修证阶段。

观空智是以观空来转心识,因第六意识为分别,故法的内外等常以我为主体,对于外境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以及对无好、坏、美、丑、喜、恶等等所生起我执之观空,亦执四大假合的色身为我,对于外境与自身不能摒弃时,即无法修证到“分别我执空”(第一阶段)所以以第六意识去修习空观,带着一点意念去修、去看、去转,进一步再以法空去破除法执,第六意识的功用只能做到分别我执、分别法执、俱生我执空。而第六意识灭除时,可以做到灭除分别我执、分别法执、俱生我执。

第七意识灭除时,才能够真正灭除俱生法执,因为俱生法执非常的深远广大,与轮回的根本息息相关。

第六意识没有灭除分别我执、俱生我执二者,就不能真正的去修解脱,去掉分别我执、俱生我执,只是去掉一个烦恼障,而一切烦恼的起灭,皆因执我。控制第六意识,修证真正的、潜在的意识,即是第七意识的执持第八意识的一切法尘为真,如此方能超越三界。

(四)断惑转智:

菩萨初地犹有俱生烦恼、所知种子现起,因以未得纯无漏故,又非恒在双空观智故,尚不得转成妙观察智。

初地菩萨易于察觉内心的烦恼与习气、毛病,因为未达到二地菩萨的离垢地,尚未清净故有烦恼。而烦恼有烦恼障与所知障,因此障碍菩提自性,烦恼所存的种子常会起现行。

无漏亦有多种的境界(无漏是清纯),修世间禅定初地、二地、三地的行者即世间的修行者,是以无漏的心修有漏法,因并非一经证悟即入理无为性清净的状态,一入登地仍然必须以第六意识去观照,以主观意念很强的心去修习空观,转识是以有漏的智慧,以证无漏的境界,有漏是以有为法(不完美的、有功用的)证入无漏智。

初地、二地、三地、四地皆是具有清净无漏。有分别的无漏,表示仍然有着层次上的不同,纯无漏是大阿罗汉、大菩萨的境界。

有时有能力观空,有时候却迷糊,境界起伏不定,譬如身体状况较差时,原来的定力与智慧都不见了,生病时烦恼就起,皆非证得纯无漏,亦非永恒住在空,从经典中亦可印证,心的意念亦有粗的、细的、微细的、超微细的,有着层次上的不同,如经典中所示“以观照的心去觉照非常微细的念”。

《楞严经》所谓“行阴区宇”心的微细相如何照破,初地以我空智、法空智观照,由于尚未成熟故不能转成妙观察智。

六祖亦云:欲生起妙观察智有见即非功,如果尚有见惑即成不了神功妙用,没有见惑即对于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的分别都没有了,不加上自身喜、怒、哀、乐等等的习气与感情作用,而眼睛看进去,耳朵听进去,不加入自身的觉受,且超越它,才能产生妙观察智,可观世间上一切形形色色,成就智慧,断见惑成就妙观察智。因此第六意识灭,就有四智中的妙观察智。

修佛法为修三身、修四智。三身为法身、报身、化身,证得法身起、报身圆满、化身能千万亿时,就有四智:(1).妙观察智:妙观察智见非功(第六意识),(2).平等性智:平等性智心无病(第七意识),(3).大圆镜智:大圆镜智性清净(第八意识),(4).成所作智:成所作智同圆镜(前五识)。

第七意识灭除前,必需先灭第六意识的见惑,因为第七意识主要为思惑。一切法的平等建立以后,即平等性智心无病,不以感情作用去取舍境界,对于善、恶、顺、逆、喜、厌等等的法相,平等对待,心即无病。

未真正证到法空时,大部分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执善境界、厌恶逆境界,有对待故心有病,心态上有点偏左、偏右、偏好、偏坏皆是不对的,必须超越善恶、对错、好坏、美丑、喜恶等的分别,才能建立法平等,这是第七意识才能做到的心无病,无私心的我。因此对于世间的一切人、事、物,能够坦然接受,而不执好、执坏,一切皆是因缘法,没有什么对错。

1.资粮位中:渐伏我、法二执不起现行。

成佛证得解脱,过程之间所存在的资粮在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是登地菩萨资粮位,未登地以前的布施为财施(钱财、劳力的布施),入地以后主要为法施,尚有无畏施,本身必须证到空,方能解决众生的害怕与困扰,众生有难、有障碍才能得到帮助,因此空掉一切执着的心得以自在,方能发出无畏施,譬如大菩萨等所施的无畏施。

资粮位中第六意识所调伏的为我执、法执二执不起现行,只是短暂的调伏,但是并非永恒不起,并非如诸佛菩萨的清净,而不起我执、法执二执。

2.见道位中:分别我、法二执种子断,初与智心相应(发起初心欢喜地)。

见道位是在四地菩萨焰慧地,智慧无量,登地菩萨是欢喜地(入道地)、二地是离垢地,习气、毛病没有,心清净离垢发光,没有法执,智慧来自于空,譬如慧眼为证到空时才现,三地是明地(发光地)。

3.修习位中:调伏断其俱生我法二执现行种子,至第七菩萨远行地后,俱生我执始断、永伏。

4.纯无漏智等觉位:俱生法执断,无漏净识恒生起,妙观察智圆明,成就纯无相观也。

对一切相空掉,可以行无相三昧,即为去掉第六意识的执着。

(五)果用:

第六意识面对其境,所起相应心所能转为妙观察智,而恒常圆满普照大千之界,随众生机宜应现说法

当众生起意念时,心有所感,即会现身说法。灭除第六意识以后,妙观察智才能现起,而恒常圆满普照大千之界。

第六意识的业力很强,能招感种种的善、恶业,因为主观意识强,行善做恶皆以它,所以招感总业、别业以第六意识为最强,我执、法执在过程之间慢慢地调伏、永伏,各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现象,纯无漏智发起就有妙观察智,心光普照大千之界,随因缘去度化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