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破坏者3 断钢 双头:也谈怎样当好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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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春晖   发表时间:2007-6-23  被阅读:1674次  

    副职是一个单位领导集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能充分发挥作用,便能成为单位正职的左臂右膀和单位事业的中坚力量。现实中,副职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一条,还是副职本身是否角色定位准确,是否行为举止得当。笔者以为,作为副职应从三个方面认识自我。     一、“副职”前置着一个“副”字,一定要注重服从。“副者贰也”,即“第二位”、“辅助”的意思,如副手、副将、副官等等。“副”在地位上低于“正”,在关系上从属于“正”,在作用上辅助于“正”,如果“副”超越了“正”、脱离了“正”,这个团队就破坏了管理秩序,就没有了最高统帅,就难聚集工作合力。作为副职首先要强化服从意识,全力维护和协助正职。一是要认真执行正职的决定。凡是正职本以公心,出于大局,就本单位的事项作出的最终决定,交办的具体工作,副职一般都应当无条件服从,积极主动完成,不应蛮横回绝讲价钱或拖拖拉拉打折扣。即使有时正职的最终决定或具体分工,有可能不符合副职的意志和利益,副职也要以大局为重,以服从为先,保留个人意志,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二是要积极当好正职的参谋。要围绕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与自己分管的工作相关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情况,积极探索对策,并在班子成员讨论时用足用好自己的建议权和否决权,对考虑成熟、符合实际的见解和建议大胆直陈,对难以理解、违背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勇于批驳,尽力为正职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三是要尽力化解正职的困境。就是在困境之时要有“救驾”意识。当正职工作有失误时,副职要尽可能在与自身职责相关的问题上主动帮助正职分担责任。当正职人格受玷污时,副职要主动伸张正义,做好解释工作,尽力维护正职的个人形象和领导威仪。当正职生活上有困难时,副职也要多加关心,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当然,副职服从正职,并是盲从正职。当正职有明显过错时,副职要主动与正职坦诚相见,交换看法,必要时大胆指正,坚决阻止,不能置若罔闻,随声附和,甚至推波助澜。     二、“副职”落脚于一个“职”字,一定要勇于负责。“职”,动词解释为“管理某种事务”,如,职业、职守、职权等;名词解释为“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如,职工、职位、职称等。无论那种解释,“职”都表达有某种责任需要担当。“副职”虽然冠有一个“副”字,但,他落脚点还是在于一个“职”字,不存在没有任何“责任”的副职。因而,副职应该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认真履责。一是要干好自己的工作。单位内部一旦分工,副职就要拿出帅将的风格,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全面调查,全盘谋划,及时提出工作构想,形成工作方案,一经正职或集体决策通过,便全力组织实施,力争做出成绩,创出特色,为单位实现整体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支持,而不要消极等待,混时度日,以至毫无业绩,甚至损伤大局。二是要带好自己的下属。即要使下属能够健康成长和顺利工作。为此,要加强对下属的思想教育,引导下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创业激情,始终保持博爱清廉的良好品格;要加强对下属的能力培养,注重给下属压担子、交任务,鼓励下属的创新进取,宽容下属的失败挫折,让下属在实践中得到全面砺练。三是要弥补正职的缺位。当正职不在岗时,特别是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而正职不在岗时,作为副职要秉承“有人负责我服从,无人负责我负责”的理念,责无旁贷,挺身而出,大胆地对单位负全责,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使突发事件从容解决,而不要畏首畏脚,瞻前顾后,甚至躲闪逃避。当然,副职勇于负责不是越权负责。副职履责要充分尊重正职和集体的决策权,充分尊重同级的工作权,充分尊重下属的建议权,不能越俎代庖,过多干涉。     三、“副职”体现着一个“多”字,一定要善于协同。一个单位,正职只能是一个,但副职大都有好几个,一般每个副职分管着一线或一块的工作。所有副职的分工之和往往便是单位的全部工作。各个副职之间配合是否默契,合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单位整体工作的绩效。作为副职,一定要有建设和谐团队的意识,切实搞好平级之间的协同。一是要相互尊重增进友谊。要尊重其他副职的人格,在日常言谈交往中,不要使用玷污其他副职的粗俗语言,特别不要针对其他副职的短处给予歧视性的点评。要尊重其他副职的才能,不要妄自尊大,贬低其他副职,也不要妒贤嫉能,对其他副职愤愤不平。要尊重其他副职的工作,原则上不插手、不干涉,办事要注意不越位、不越权,不要轻易给予是非评价。二是要经常沟通消除误解。副职之间要利用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会、个别座谈会等各种机会,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相互交换思想见解,及时就一些分歧进行有效沟通和积极协商,达到消除误会、扩大共识的目的,而不要有了情绪而闭而不谈,一味胡乱猜测,以至长期积郁,彼此不欢,暗中对垒,造成不团结。三是要积极补位和谐共进。当某些副职不在位时,其他副职能够帮其代履的职责要尽力而为,不要过于“泾渭分明”,“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当某些副职有请求时,其他副职要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协助工作,绝不能隔岸观火,甚至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对于单位上交叉性的工作,更要积极主动,认真配合。当然,我们说副职之间要协同,要和谐,并不是说允许一团和气。副职之间对对方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要严肃指出,协同整改;对对方生活中的缺点和困难要坦诚相待,帮助克服。      (作者系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