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缆接头做法视频:性奴案嫌犯动机曝光 警方承认与媒体缺沟通(图)a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5:05:32
性奴案嫌犯动机曝光 警方承认与媒体缺沟通(图)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9月25日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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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河南洛阳,住该门洞的居民打开地下室大门。
23日,洛阳市公安局通报李浩案最新进展,披露了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24日,洛阳市公安局召开会议,通报案件并向当地群众致歉,警方已有4人被停职,当地承诺将加强社区治安管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
根据警方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区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
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在昨天召开的洛阳市公安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上,洛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丛斌表示,此案已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还披露了案件侦破经过。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车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马某。马某称自己此前被一男子骗至一地下室内关押,当日凌晨脱逃并报警。
根据马某的陈述,民警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受害女子。
接到当地派出所报告后,洛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将李浩(男,34岁,河南南阳新野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纳入公安机关侦查视线。专案组于9月3日晚,在南阳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浩抓捕归案。
公安局长致歉已有4人停职
24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召开会议,通报案件并向当地群众致歉,承诺将加强社区治安管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丛斌说,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
郭丛斌表示:“向全市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如果我们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话,如果我们各级公安干警责任心很强,特别是社区干警如果能够作风深入、细致,像这些问题都会露出蛛丝马迹,都应该及早及时发现。所以我对此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因此今天借助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根据此次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
警方承认与媒体沟通不够
郭丛斌表示,公安机关是相对特殊的行业,在新闻信息发布方面,上级有着一些规定和要求。今年6月份中央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在案件侦查阶段原则上不对外发布新闻信息,侦查终结移交起诉后,侦查机关可视案情性质和社会影响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各级政法部门要严格信息资源管理,在信息发布中不得详细披露破案细节和作案手段,不发布可能诱发模仿效应和不适宜公开的宣传报道内容。尽管上级有这个规定,而且李浩案还在侦查阶段,但是,作为公安机关在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方面的确做得还不够,没有及时让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了解该了解的案件进展情况。
今后,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特别是在办理案件、对外信息发布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对新闻信息发布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提升。
措施
成立调查组倒查
通报称,案件告破后,洛阳市本着妥善处理、积极善后、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和“清网”行动,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成立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倒查追究,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开展“百日会战”整治行动。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郭丛斌承诺,一定要积极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一定要对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探访
住户称未见异常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涉案小区,看到这里的地下室十分隐蔽,为保护现场,警方已将大门紧锁,仅有的一扇窗户也已经被封闭,从外面根本无法窥探其中的详情。
小区多名住户表示,此前一直没有发现异状,这几天才通过媒体报道了解此事。
记者在案发小区看到,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私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都在深夜进行,邻居毫无察觉。李浩诱骗女子的时间,也大多发生在深夜零点以后,这更为他长时间作案提供了“隐性保护”。目前,虽然案件已彻底告破,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仍心有余悸。
据新华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济南时报》报道本文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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