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男疾风剑豪符文天赋:《需求社会论》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3 18:02:27

第六章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

传统对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的认识,使我们陷在经济决定论的天井里,因而对父系氏族以前的上百万年的人类社会说不出什么来,对未来人类社会的高度发展,形不成有科学***的逻辑推导和猜想。本章,我们从人的需求这个基点出发,全面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和制度。

 

第一节社会形态的传统认识及其局限

一、经济社会形态理论

1、经济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观点

    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然后进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这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形态的基本划分。之所以这样划分,基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本质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社会关系,其基础和实质就是物质资料生产关系,即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是受生产力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了必须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在原始 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人们在氏族公社中进行着集体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人们过着在极其低下的生产力基础上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有了剩余产品,氏族中的首领就占有了剩余产品,他们再不把战争中的俘虏杀掉,而是把他们当作奴隶进行劳动,于是,奴隶社会就产生了。在奴隶社会,开始使用金属工具,奴隶的生产劳动除了可以满足他们维持生命的最低要求外,剩余产品为奴隶主所有。其实,是奴隶主象对待牲口一样,给奴隶仅能维持生命的食物。铁制工具占主要地位后,生产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人的单个劳动所得到的产品有了增加,奴隶主鉴于奴隶的逃亡和反抗,就把自己占有的土地租给别人种,他们收取地租。这时的土地所有者就是地主,租种土地的就是农民。这时奴隶社会瓦解,封建社会确立。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直到蒸汽机的出现,人类第一次用机械动力取代畜力和人力这两个自然动力,蒸汽机带动纺织业等发达起来,工业出现,工业厂主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租种土地的农民与地主还存在着半依附关系,工厂主得不到充足的劳动力,资产阶级便领导农民革命,推翻封建社会,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工人一无所有,只能到资本家的工厂中出卖劳动力。资本家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工人得到的只是维护本人和家属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的解放在于推翻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这便是社会主义。当生产社会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就建立了,社会主义就将诞生。当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极大丰富,人们的觉悟提高到劳动不再是维护生存的手段,而是生活的第一需要时,就可以按需分配,这时就是人类最理想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上述观点按生产力的发展,把生产关系分成六个基本形式,也就是六种基本社会形态。乍看起来很完善,但是细研究起来,只是对有文字历史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进行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说明,而对原始社会前期和社会主义以后的社会就说得很模糊了,那时的生产力状况到底怎样?人与人的关系到底怎样?没有说清楚。

上述关于对社会制度的划分,深刻地依据和剖析了人的物质需求的关系,但并没有以人的需求为论证的依据和起点,因而没有去分析除物质需求以外的需求对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作用。由于***的、精神的需求与物质需求同时存在,相伴而生,不可分割,所以,从物的生产形态来认识社会,划分社会制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对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到今天的主要依据物质需求构成社会关系的时代来说,无疑是十分深刻的。按着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首先把劳动定义为物质生产劳动,这样就突出了人类的生产仅仅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这样一个基本命题,人口生产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就被忽略了。因而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的社会关系就是(有时说主要是)生产关系。并由此构建起了这样一套社会发展理论:生产关系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内容被称为上层建筑。说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因而都是由经济基础派生的。这样,就把人类社会的本质或全部定位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上面了,因而认为,全部社会的运动就是生产运动,人的全部历史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史,就是生产关系的变更史。而且由此导出发展生产关系需要革命,革命就是暴力,用暴力推翻旧的生产关系才是社会的根本发展,致使人们曾一度把在一个社会制度内的经济文化发展不视为真正的发展,使社会发展理论成了革命斗争和生产关系变革理论。

    是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物质需求在人的三个基本需求中确实起着基础的作用,但是,物质需求是代替不了***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在物质需求已经较为容易解决的时候,精神需求就成了构筑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同时,在社会发展的前期人们在社会协作中获取的物质资料还不能解决人的主要需求的时代,构筑人类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也不是物质关系,而是***爱关系。所以,这种对于社会形态的划分肯定是有局限***的。

    2、经济社会形态理论的局限 

    经济社会形态理论对原始社会认识模糊的地方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在原始社会极其低下的生产力状况下,怎么才能做到平均分配产品,实行原始共产主义呢?尽管从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中,或者从近代一些土著部落中,人们发现了把兽皮等平均分成许多块分给氏族成员的事,但这并不足以说明整个原始社会都这样各尽所能,平均分配。尽管上百万年的原始社会没有文字记载,也没有更多的考古发现可以说明是不是一直实行原始氏族公社制,平均地分配劳动产品,但是我们却可以从动物,特别是从大猩猩、黑猩猩这些接近人类的灵长类群居生活的认识中,逻辑地推理出前人类社会时期(其实也是占人类社会95%的时间内)人类生活的基本状态。珍妮·古多尔对非洲森林里黑猩猩的长时期观察形成的《黑猩猩在召唤》一书,为我们分析古人类95%历史发展期间的状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摹本。我们不能把摩尔根描写的氏族公社的状况夸大为整个原始社会的状况,我们应重视珍妮·古多尔的观察和思考。

当原始人群在原始社会晚期形成氏族公社后,集体劳动中是要平均分配一些产品。但也不可能是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都是从集体中平均分配来的。他们在采摘野果时,无论如何也要先去填充自己饥肠辘辘的肚子。那些外出猎取野兽的男人们,他们吃剩下的猎物才会运回家园,分配给大家。那些氏族首领们,在氏族中总要享有一定的氏族成员所没有的特权。有些氏族的议事会是选举出来的,但也绝不是像今天的民主选举那样选出来的,而是由氏族中的长者和有能力的人组成的,他们中的首领首先要靠智慧和强力才能获得权力,主要依靠博斗、拼杀打败对手才成为首领的。他们有惩罚氏族成员的权力,与其说氏族首领是被大家推举的,不如说是靠他们的威力赢得的。这在对所有土著部族的长期考察中都会得到证实。长老议事会主要的只是帮助首领参议大事,一般情况下,并不能决定这个氏族首领是谁,没权取消已经延用下来的首领的特权。首领并不由氏族成员和长老议事会像当今的民主选举一样选举产生,也不会受到议事会和氏族成员有明确规定的监督。其实,在原始社会晚期的氏族公社里实行的社会制度,和二战前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很相似,只是原始氏族首领的特权比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领袖们特权更大些,而且没有比较严格明确的法律可以限制氏族首领,同时,那时氏族成员的生活不像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农庄和人民公社那样,成员对集体的依赖***那么大。在原始氏族公社时期,氏族成员的食物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个人的采摘和捕猎小动物。有的氏族成员不甘于被氏族首领的虐待,较容易的逃亡(因那时的控制力量是有限的)。总之,就是在原始社会晚期的氏族公社之内,也绝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平等、和谐、安逸,强力压迫和不公要比二战前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多得多。不但那时的生产力低下决定那不是理想社会,那时的社会制度也绝不是理想的社会制度。

    第二,原始氏族公社是在原始社会晚期才出现的,最多也不会超过10万年的历史,几乎90%的原始社会时期,社会组织只是比动物的群复杂一些的带有社会***的人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是生产并不是他们合作、群居的根本原因。构筑这个群体关系的主要纽带是什么?用生产关系是不足以有效说明的。食物当然是种族接续的主要因素,但食物的取得并不主要靠协作,并不是要依据社会的力量。这个群落的延续,主要靠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是否有足够的可摘取食用的果实和单个人就能捕获的小动物;二是这个种群生育繁衍的能力,生育能力强是这个种群延续的重要原因。在传统对原始社会的分析中,并没有深入分析占人类历史90%时间的人类生存的这个状态。这个状态是用生产关系不足以说明的,因为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主要并不依赖于人们的社会生产。

    经济社会形态理论对未来社会的猜想的缺陷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人们设想,由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能力极大提高,物质资料相当丰富,于是产品就是按需分配,但是又觉得按需分配也不能回避新的产品总是有限的这一难题,因而又加上了人的觉悟极大提高这一因素,就是说人们由于觉悟高而不多吃多占。那么谁去生产呢?于是又加上了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生活的第一需要这一条。也就是说,把产品极大丰富和按需分配寄托在人的觉悟极大提高上,说那时的人一方面是自觉劳动,另一方面不多吃多占。这里违背了这样的事实,一是没有看到人到什么时候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才参与社会生活的,因此,没有认识到无论人的觉悟多高,都需要从社会中满足自己不断提高的需求愿望。也许那时人们的精神需求高度发展,有更多的人受尊严、爱的情感、荣誉感的影响,把为他人作为人生的第一追求目标,因而有了我们所预想的觉悟。但是,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能达到这样,也不可能大多数人都这样。因为,“忘我”是人需求的第七个即最后一个层次,是对人生命的否定,是人***走向最高点,走向脱离自然属***的时候,所以,这样的圣人、“神仙”一类的崇高的人是少数,如果占了多数,人都否定了自己,人类社会就灭亡了。人类到那时以精神需求为主,并不是说精神需求的内容都是高尚的,比如,当今的网络超级黑客,科学恶魔,他们都是精神生活中的反面派,他们的精神满足未必以善、正义和真理为需求内容。所以说,觉悟极大提高不可能是普遍的,全人类的。二是没有看到,物质极大丰富并不需要觉悟的提高,社会也能正常运行。比如,总共有1000样衣服可以选择,哪个人什么时候按自己的爱好挑选其中的款式都可以得到,那么,人也就不必再把其它一些衣服拿回家里保存了,因此没有必要要求人的觉悟极大提高。三是到那时已经没有必要人人参加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很容易就会生产出丰富的产品,那时人们会把主要精力用于精神生活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有一少部分精力生产物质资料就够了,就像当今的美国农业一样,有2-3%的农民生产农产品就可以满足100%的美国人对农产品的需求了。所以,没有必要把物质资料的生产当作每一个人的第一需要。如果到那时产品的价值还存在的话,生产物质资料的人和生产精神产品的人之间按一定价值进行交换就可以了。或许那时不用严格按价值交换,生产精神产品的人奏一首好曲子,生产物质资料的人就会给他大量的物质资料。或者那时政府(姑且叫政府)把生产物质资料的人的产品以税的形式收购上来,用于满足其他人的需要,其他人在精神生产上对社会做着贡献,比如,他们是警察,维持社会秩序,他们是软件开发制造专家,他们是戏剧演员,他们是宇航人员,他们是种种能够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的精神生产者。也许那时的劳动已基本没有什么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就像体育锻炼一样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使人感到有乐趣。所以,真有些人感到物质资料生产劳动是自己的重要需求,而不是一种令人烦恼的事。总之,那时不需要觉悟的极大提高,也没有必要让所有人都去劳动。

    第二,把未来社会仍然建立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上,依据人们对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构想未来整个社会的画卷,眼界就显得太狭窄了。

    不要以为除了物质资料的生产之外,人类就没有更多可从事的事业。其实,人类的全部活动起源于人的思想,精神活动和精神生产是人类生活最广大的天地。就拿今天来说,恐怖活动和反恐战争是为了金钱和资源吗?主要的不是。恐怖分子可能是为了宗教信仰,为了民族尊严,或者为了发泄那种变态的心理欲望而实施恐怖活动的。反恐战争主要也不是为了物质资源,而是为了人们的安全、生活的秩序和价值观念,甚至到美国总统个人身上是为了下届当选总统。这主要是围绕人类精神需求而展开的社会活动。再如,那些网上黑客未必是为了金钱,他们费尽心机制造网络病毒,主要是精神上的需要,人们的反黑客行动,是为了维护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网络给人的主要是精神生活。所以,未来人类的社会生活绝不仅仅是物质生产的。由于生产能力的极大提高,人们的主要精力会投入到精神生活和精神生产上去,决定社会关系的再不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而是精神生活和精神生产的关系。

二、技术社会形态理论

1、技术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观点

     资产阶级思想家并不完全依据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社会形态的划分方法来划分社会形态,有的人按着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来划分社会形态。这种以生产力和技术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叫作技术社会形态。

    技术社会形态理论对社会形态的划分也不尽相同,归结起来把社会分为如下几种形态:一是渔猎社会阶段。主要是指在石器时代,人们靠捕鱼、狩猎和采集为生,主要产业是渔业和狩猎业。据考古发现,人类最初产生在非洲大陆,大约在150万年前,非洲大陆的干旱使内陆变成沙漠,逐渐地把人赶到了海边,所以许多人依靠捕鱼维生。二是农业社会阶段。是指人类主要以铜器和铁器为简单的也是基本的生产工具的时代,这时主要是农耕生产,农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主要地位。三是工业社会阶段。这时是蒸汽机出现以后,直到电器时代,自然动力代替了人力和畜力之后的时代,工业发展起来,工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进行机器大工业生产。四是信息社会阶段。在电子时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技术体系和产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可以说这个时代目前已经开始。

    人类进入21世纪,信息社会已经开始,人们把这个时代赋予了许多不同的名称,诸如:“后工业社会”、“后文明社会”、“后资产阶级会”、“超工业社会”、“技术电子社会”、“知识经济社会”、“智力经济社会”等等。也有的人认为,信息社会以后是生物社会,也就是生物工程在产业中占主导地位。不过,从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看,知识密集型产业正在代替劳动密集型产业,人们普遍地把即将到来的时代叫作知识经济时代。

     2、技术社会形态理论的局限***

    首先,技术社会形态理论比经济社会形态理论更有局限***,着眼的范围更狭小,它根本不能说明构***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它只是对社会重要现象的描述,没有抓住人结成社会关系的本质力量和根本原因是什么。

    其次,它仍然没有脱离单纯从人的物质关系的角度划分社会形态的局限,它更忽略了人的***爱需求、精神需求对社会关系的作用,更没有从人的需求角度来认识社会关系,所以,对人类社会的前期和将来的发展,只能限制在生产的内容方面,对人类物质关系阶段***爱和精神对人的社会关系的影响与作用,更不能反映了。

    技术社会形态理论只是对社会重要现象的描述,没有从构筑人的社会关系的角度认识和划分社会形态,因而,我们更无法运用这种理论及对社会形态的划分全面地认识分析整个社会的状况和发展规律。所以,可以说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基本形态学说,只是人类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一种描述和反映,它不是人类认识整个社会发展的理论。

三、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第二种划分方法——三种社会形态——的意义

马克思主要坚持六种社会形态(用他的说法是五种社会形态,即把最后两个社会形态叫作“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但是,马克思也曾有过三种社会形态划分的说法。他在《经济学手稿》中曾说过:“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ZW(]《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ZW)]可见,在《经济学手稿》里,马克思根据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人的依赖***社会;二是物的依赖***社会;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这三种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顺次发展。

有的人认为,这三种社会形态分别由历史上存在的三种宏观经济运动形式所决定,即人的依赖***形态由自然经济决定,物的依赖***阶段由商品经济决定,人的全面发展阶段由产品经济决定,所以,把这三种社会形态理论仍归结为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我们认为,如果这样来理解马克思对三种社会形态的划分,就大大降低了它的科学意义。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怎么能与人的这三种依赖关系紧密相连呢?这种联系是马克思本人也好,是其他人附会也好,都是说不通的。什么叫产品经济?这个概念本身就不准确,而且人类的经济是永远向前发展的,人类怎么能够永远停留在所谓的产品经济阶段上呢?产品经济以后的经济就不该是人的全面发展阶段吗?另外,什么叫自然经济?人类在上百万年前刚结成社会关系时就有了自然经济?那时候人的依赖是由于自然经济吗?

    我们认为,马克思提出这三种基本社会形态的理论是很有积极意义的。首先,人的依赖***阶段和人的全面发展阶段的提出,说明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期和未来决定人的社会关系的并不是物质关系,但是,对那时决定社会关系的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并未做具体的研究。由于他毕生致力于经济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研究和探索,使得他没有把这种思想的火花燃烧起来。其次,提出人的依赖***阶段,就会使我们进一步发问,不靠物的依赖,怎么才能实现人的依赖***呢?只能是血缘、亲情、感情,特别是指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这种依赖只能是***爱关系。再次,提出人的全面发展阶段,当人在物的依赖关系基础上发展到人的全面发展的阶段,那必然是物的对立面——精神的依赖关系。也只有在物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精神关系充分发展起来,才可能做到人的全面发展。最后,马克思在这里抛弃了只从生产、经济的角度看待社会关系、划分社会形态的一惯方法,而是从人的生存和发展这一基本点本身来看问题,这样,如果再进一步就会提出人的生存和需求问题。所以说,马克思对人类社会三种社会形态的萌芽式认识,恰恰说明了我们从人的需求角度把人类社会区分为***爱关系阶段、物质关系阶段和精神关系阶段的合理***。

 

第二节什么是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

一、社会制度、社会形态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

什么是社会?社会就是在有意识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着的人的群体。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就是在社会整体上表现出来的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当人们把什么范围的人群认定为一个社会整体的时候,人们就从相应的人群范围上去认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通常的情况下是以一个国家为基本范围,因为国家是最大的人的有机整体。它以法的一致***和隶属的统一***为标准。在一个国家内,原则上执行统一的法律,至少宪法是一致的,同一个法律的有效***范围都是一个国家,因而属于一个社会整体。在一个社会整体之中,往往是从上而下的分级隶属,当下级不服从上级时,上级有权撤消下级的职权,并有权对下级实施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个隶属的总范围是一个社会整体。  社会整体总是要使全社会的人按照一定的方式结合、联系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定的社会方式、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表现为一定社会特征和社会属***,这就是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

社会制度是人们或者统治者用来组织社会的方式,具体来说,是指如何构建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如何组织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对待人们的社会行为。社会制度通过法律法规和统治者的政策、策略的方式表现出来。制度属社会管理方式。社会制度主要包括:①经济制度,具体指经济关系(如所有制、分配制度等) 、经济管理方式等;②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制度,一是政治体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的管理形式,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社会成员的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制度等。按政权的组织形式分,有君主制、共和制、议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按国家结构分,有单一制,复合制;按管辖权限分,有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等。二是社会成员的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如民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权利,信仰、言论、集会、结社、劳动休息、从事娱乐、自主生活的权力等;平等权利,获取生存条件和机会的平等权,法律上的平等权等。三是社会成员、社会集团,各阶级阶层,各民族之间,以及两***之间,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的规定,如婚姻家庭制度,民族关系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四是处理国际事务、国际关系的原则和方式。③精神文化制度,这方面的制度有的包括在政治制度里面,有的单独存在,如社会舆论、意识形态、科教文化建设等也有一定的规范和管理方式。总之,所有规范人们的行为构***的关系的范畴,都要从社会整体上提出要求并进行规范,是社会制度的范畴。必须明确,作为社会制度,不是指具体的社会结构形式,而是从社会整体角度对社会成员的要求和规范,都是社会自觉作用的范围,而不是社会成员自发的自我约束和行动。当然,对于人们的自发行为,社会是有一定允许量度的,这也使自发的习惯、习俗的社会行为具有某种程度的制度特征。总之,所有可以立法的方面(尽管暂时尚未立法),只要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国家)进行作用和规范了,这些作用和规范都属社会制度。

    社会形态具有三层涵义,首先,它是社会制度或社会管理方式作用下表现出来的社会***质,社会总的特征和基本规定***。其次,社会形态以最根本的社会制度、最基本的社会结构为标志,比如在经济形态即物质关系社会形态中,进一步区分的社会形态,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其生产关系是最根本的社会制度,如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形态最根本的制度,它标志着封建社会形态的基本***质和特征。第三,人的基本需求是决定社会形态的最根本因素,人们什么需求在当时成为构筑社会关系的最主要因素,社会就表现什么样的基本形态。

     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社会制度是社会的形式,社会形态反映的是社会的***质,社会内在规定***。但二者不可分割,在一定语言环境下,说社会根本制度也是指社会形态,说社会形态也是指社会根本制度,社会形态就是社会根本制度。

    社会形态是和社会制度相伴而生的,社会形态的变化要带来社会制度的变化,根本社会制度的变化,也标志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其实,社会的内在规定***即决定社会的基本因素变化了,社会关系也就要相应地发生变化,因而社会形态也必然变化。但在实践上,这种变化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当决定社会的基本因素变化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这时社会制度就发生根本变化,从而带来社会形态的变化,新的社会根本制度确立,新的社会形态也就确立起来了。

二、划分社会形态的依据

既然社会形态的变化最终是由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来实现的,那么,在研究社会形态变化时就离不开对社会制度发展变化的分析。上面说过了,社会形态的变化,就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

    那么,什么才算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呢?人们曾经以统治集团的变化为标准,比如在中国李氏王朝被赵氏王朝所取代,唐朝变成了宋朝。其实,这并不是社会制度变化的根据,因为,李氏王朝和赵氏王朝中,人们之间结成的基本社会关系是大体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发现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根本点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成,因而把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的更替认作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这在以物质关系为主要纽带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是科学的。

    西方有这样一种盛行的社会形态划分方法,依据科学技术发展的程度及其在整个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所引起的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作为区分社会形态的标准。比如,自然经济时代,工业化时代,后工业化时代。这种依据具体的生产形态构成的社会形态划分方法,对整个社会制度,即对于人的整体的社会关系,并未做出有效的说明。第一,它只局限于人的物质生产的形式,从物质生产中导出社会整体的关系形态。其实,尽管工业化时代和后工业化时代人类社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可能总的社会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第二,只局限于人的物质资料生产的形式,把人的精神生产的形式排除在外了,无法从全貌上描绘社会整体形态,特别是信息社会出现以后,构筑人们关系的纽带越来越突出精神生活和精神生产的重要***,后工业化不足以概括那时的社会形态。第三,没有从法的角度说明问题,其实,社会制度的根本在于法,法决定着允许人与人的关系怎么样和不可以怎么样。所以,只从具体的生产形式的角度是说明不了法的。关于这一理论我们在上一节中已经介绍过了,这里不详谈。

    要说明社会制度的总的形态,首先要看什么在根本上决定社会关系。历史唯物主义的伟大贡献就在于它发现了物质资料的生产对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它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物质资料生产会有这么重要的作用的深层次根源。当然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到了人的吃、穿、住、行、用是它的根源,但分析却到此为止了。其实,吃、穿、住、行、用都是人的需求,如果从需求的角度去分析社会形成的原因,我们就会发现,人的需求不仅仅是物质的,还有***爱和精神方面的。当然,由于机械地套用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因而把人的***爱需求和精神需求看成次要的,服从于物质需求,并把它们说成是由物质需求派生出来的,这样,就带有机械唯物论的色彩。尽管物质是第一***的,意识是第二***的,但是,反映在人的需求问题上,并不能简单地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来套用,我们所说的精神需求,并不是指人认识事物的反映过程,而是指人的生存必需,是生理心理必然出现的反应,不是反映。不是人需要什么物质才会产生相应的精神需求,不能说人需要什么,才有什么样的精神需求内容,不能认为如果不需要某种物质内容,就不会有相应的精神需求。爱的需求与***有关,与人的安全需求有关,与人的快乐需求有关,与人对某种具体的物质需求并无直接关系。自尊需求与物质需求无必然的联系。物质需求虽然能影响人的精神需求,有的物质需求也直接决定着人的某种精神需求,但它并不能决定和影响人的全部精神需求。其实,人的精神需求也决定着人对某些物质的需求。对***的需求也是这样,虽然人不吃不喝就不可能有***欲,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人没有***欲,就不能繁衍后代,因而也不会有物质需求,或者说人的***欲也促进人的物质需求。作为一个已经有了一定肉体和大脑并具有正常生理功能的人来说,***欲、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都是同时存在的,互相紧密连结和互相依赖的,它们都是人生存不可缺少的方面,缺少哪一方面,都不会有正常生存着的人。在需求问题上,不能像认识反映事物那样谈哪个第一***,哪个决定哪个的问题。对于人的生存来说,物质和精神需求之间都有影响和决定作用,哪个也不能取代对方。究竟在哪一时刻、哪一阶段其中的哪个要求更突出,那要看人的内部反应和当时的客观条件。一个为了***爱的人,在特殊时候可能不惜生命;一个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可能忍受饥寒交迫。物质需求固然重要,不吃不喝人就会饿死,就无法享受***爱和快乐。但是,物质需求决定不了***爱和精神需求的内容。当人的物质需求得到起码满足时,人就会寻找***的满足和精神满足;当起码的***和物质满足已经比较容易得到时,人就会投入更多的精力追求精神满足;在物质满足主要不依靠人的协作的原始社会,构筑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主要是***爱关系。因此,分析社会不能仅仅从人对物质的需求着眼,必须从三个基本需求着眼。人是为这三个需求而结成社会关系的,所以,社会关系就是人的***爱关系、物质生产关系和精神关系。划分社会最基本制度时,就必须从这三个基本需求着眼,哪个需求作为构筑当时社会机体的主要纽带,当时的社会就是什么形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关系阶段、物质关系阶段、精神关系阶段三个最基本的社会阶段(即三个最基本的社会形态)。我们只有在各阶段按着起主要作用的需求方式以及与其它需求的关系来研究当时社会的关系,才能全面清醒的认得那个社会形态。

三、划分社会制度的依据

社会形态是从构筑社会关系的主要因素上看待社会的。而社会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的基础上,人类如何组织社会关系的问题。社会制度具体是指如何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如何组织社会行为,如何构筑***爱家庭关系,物质生产关系,思想道德精神关系。它通过制度、法和政策来实现,也就是社会管理方式。

当然,从根本上说, 社会制度在最根本上也是由构筑社会关系的主要因素决定的。比如,在***爱关系社会形态内,***爱,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决定社会制度的根本的决定因素;在经济社会形态内,决定制度的是生产力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在精神社会形态,当然就是思想精神内容决定社会制度了。

    不过,社会制度是社会的形式,形式是可变的,一定的社会形态可以通过不同的社会制度来体现出来,如经济社会形态先后通过父系氏族公社、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来体现。当然从经济社会形态内部区分,这五种制度又是五个小的社会形态,各形态中又有相应的也是多样的社会制度来体现。关键是站在什么角度(程度)看社会。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是相对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社会制度,在其下一个层次看它又成了社会形态。

    我们在本书中所谈的社会制度,不针对具体的社会形态,因此,就只能从构筑社会关系的方法、方式上即从纯形式的角度来立意,因而,不涉及构成社会的主要因素。我们不看当时决定社会的是什么要素,我们只看在社会中生活的人们怎样来维护社会关系,从而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的方法有一个很大的好处,会使我们不在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下低头,不向当时的社会条件认帐和服输,而是向这个社会条件尽可能地要取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目的——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其实,这种看待社会制度的方法,正是把改良、改革作为追求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根本手段的思想方法。尽管那时的社会条件不可能尽如人意地达到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目的——尽可能地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应有需求,但是也只有把尽可能地满足全社会成员应有的需求作为制度追求的目标,才可能不断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如果仅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确定其制度的目标,就会满足于那个制度,不求改良和改革,只能等待社会条件发展到那个制度不适应时,只好通过暴力和革命来完成制度变革。  当然,我们这里绝不是说要建立超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度,而是追求一种社会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不断适应每一较小的社会条件的变化就会使社会制度相应的调整。因此,本书不具体地谈什么社会历史条件下应建立什么制度,而是从建立什么样的社会机制的角度来分析社会制度问题。  这个机制就是构建什么样的确定社会管理方式的体制,这就是政治体制。政治体制,说到底就是社会制度的产生方式,就是通过什么方法来决定法律政策和进行社会管理。

    社会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维护人与人的关系,使人们能够在社会中正常生活,人与人之间能够合作,即通过保持正常关系和有效合作,满足人们的需求欲望。这样,在没有民主的社会中,即只由少数人或君主一个人决定法律、政策和实行社会管理的社会中,这样的制度一般说来都是服务统治者,维护社会稳定是为了保证统治者的统治,使统治者的需求更好地得到满足。当然,我们还必须看到,为了维护统治,就需要社会安定,而要使社会安定,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从满足民众需求的角度构筑社会制度。因此说,在没有民主的时代,社会制度所维护的也绝不仅仅是统治者的需求,只是  统治者的需求是第一位的罢了。当然,这样的社会制度并不公平,没有体现人组成参与社会的初衷,不能充分体现社会的优越***。只有

通过绝大多数民众的意见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才可能体现多数人的利益。而使多数人的意志成为国家意志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是新政权的建立者一下子就实现了的。美国的独立战争,公布了《独立宣言》,但美国的民主制并没有一下子完全确立,美国今天的民主是经过许多次改良才实现的。我国1949年建国后,也是要建立民主,但事实上我国的民主并没有在那时就全面展开,直到今天我们还仍然肩负着完善民主制度的任务。从世界各国的实践上看,都是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不得不逐渐向人民让步,首先是从物质利益上的让步,比如,扩大社会救济,平衡各方面发展,调整收入比例等等。然后,才是在政治上让步,由少数人说了算逐渐地变为由越来越多的人说了算,直至实施民主。这个过程就是改革和改良过程。

    制度的产生方式是制度***质的先决条件,没有正确的产生方式,这个制度也就无从谈优越。由少数人决定的制度,一般都是主要为少数人服务,由多数人产生的制度,必然为多数人服务。所以说,区分社会制度应该从制度产生方式上来划分。制度产生的方式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一个人决定制度;二是一个集体决定制度;三是全社会成员决定制度。下面我们就来谈这个问题。

 

第三节基本社会制度——政治体制

上面说过,我们无意于按着各个时期的决定社会的主要因素来具体地叙述各种社会形态下的具体制度,而是要分析制度产生和制定的方法和形式。前面我们说过,社会制度包括许多方面,但其中最基本的,起规定和决定作用的还是这些制度产生、形成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政治体制,政治体制才是最基本的社会制度。政治体制也就是国家的管理形式,或叫政权的组织形式,简称为政体,是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政权机关。归纳起来,有三种基本的政治体制。

一、个人决定的专制制度

个人专制制度就是由一个人绝对说了算,一个人决定制度,包括制定法律、政策和管理国家,一个人的意志决定整个社会怎样管理。这样的制度叫专制制度,实施个人独裁。

    专制制度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奴隶社会的分封制,天子统管整个国家,大臣只是参政,帮助天子参谋,并实施天子的意志和决定。天子把全国划分为一些诸候国,分封给自己的亲属和有功劳的人。各诸侯国的国王在封地内像天子一样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力。各诸侯国给天子纳贡,服从天子的意志。这种分封制的个人专制,与中央集权的个人专制比有所不同,天子一般不过多的干涉诸侯国的事务,因此,各诸候国的政策不一,不会因天子的一个人失误造成整个社会的错误。第二是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制。皇帝一个人统治着整个社会,朝中大臣是参政者,帮助皇帝参谋,并执行皇帝意志。朝廷在各地设置州府,州府下设县,州府官和县官是皇帝意志的代行者,由皇帝任命,执行皇帝的命令,维护皇权,同时也把他们自己的意志加了进去,但他们的意志必须不违背皇帝的意志。这种中央集权制是典型的独裁统治。开明的皇帝能较多地听信纳言,然后决策。开明、智慧的皇帝能较多地实施有利于民众利益的策略,因而社会较为繁荣、安定。品德低下愚蠢的皇帝不管人民的生死,或者不知道怎样才能顾及好人民的生活,社会比较黑暗,人民生活就更加痛苦,人民的反抗频生,社会动荡不安。第三是资本主义的法西斯式独裁统治。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土耳其、希腊等就是这样的制度,这种独裁和封建皇帝的统治没有大的区别,还是总统一个人绝对说了算。他是制度的唯一制定者。

    个人专制制度,就是一个人说了算,他决定整个社会管理,社会实行各项制度都取决于他一个人的意志,制度的好坏、社会的文明与发展,寄希望于君主一个人的品德和聪明,如果君主开明,就能更好地体察民情,听取臣民更多的意见,制度就能较多的体现人民的心意,较好地满足整个社会成员的需求。君主品德低下,愚蠢糊涂,制度也就会变坏,很难体现民意,就会有更多的社会成员的需求难以满足。一个人说了算的专制制度是最难体现民意,最难体现社会本质的制度。社会本来是全体人的社会,在专制制度下却只体现皇帝一个人的意志。

    专制制度存在的根源在于两个因素,一是人民的自我意识、民主意识没有觉醒,人们把国家、社会当成了独裁者和他的代言人(官吏)的了。没有认识到社会在本质上是所有参与社会的人的社会。二是物质财富的国家所有。在资本主义独载时代,也是大资产阶级力量过于强大,独裁者是他们的代表人,此时大资产阶级的财产特殊地表现为国家财产,他们形成了同一的意志和利益。当然,由于资本主义国家毕竟是私有制,所以这样独栽只是在上述的特殊时期才能出现,不会坚持长久。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就会存在专制制度。特别是第一条情况的存在,是专制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集体决定的集权制度

就是由几个领袖人物或一个委员会通过大家讨论或投票,形成的集体意志来管理国家,确定国家各项制度和政策,这个集体像天子、皇帝、独裁者一样,有权改变已有的一切制度,包括制订和修改宪法,这个委员会无论在名义上是怎么产生的,在本质上却不是由全社会的公民选举产生的,它们只是领袖集团,不是真正选举产生的。有时也许走过选举形势,但在选举前的预定人选肯定和选举的结果一致。所以,这个决策集团在实质上就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领袖们自己决定的。它有三种情况:

    第一,氏族公社时期的长老议事会。当时参加议事会的人不是选举产生的,一般是按习惯由氏族中的年长者参与,在较小的氏族中,按习惯基本上所有成年人都有议事权。在较大的氏族中只是有一定威望的年老人才有参加议事的权利,议事不是规范的民主表决,选举也不是严格的票决制。事实上年长有威望的人就是领袖集团。他们中的成员并不是从代表一定范围的氏族成员的意志的角度而来参加议事的,他们主要的还是代表自己的意志。所以它只能归为集体决定的集权制范畴。

第二,古代民主共和国。奴隶社会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曾实行过,封建社会时期的威尼斯共和国、佛罗伦萨共和国、热那亚共和国也实行过。雅典民主共和国由六部分机构组成。一是公民大会。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凡是成年公民(注:是指有公民权的人)都有权参加会议;二是议事会,由公民选举产生的500人组成,实际上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三是各执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分别管理各方面事务;四是将军委员会,由公民大会选举出的10人组成,掌握军权;五是陪、审法庭,由抽签方法产生的一批陪审法官组成;六是元老院,是负责审判某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机关。按说,这种由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来最后决定大事的体制是真正的民主制。但是,问题在于有选举权的只占社会成员的少数,有选举权的公民只是贵族和平民,占人口多数的奴隶并没有这个权力,当时具有45.53万人口的雅典,具有公民权的仅为9.3万。在佛罗伦萨的9万居民中,只有6千人享有政治权利,他们主要是工场主、商人、银行家、高利贷者、律师、医生等,他们都是上层社会人士,它虽然已有了很浓重的民主形式,但它并没有从全体参与社会成员的角度进行选举,决定国家事务,制定制度和政策的,因此,它事实是扩大了的领袖集团。所以,我们把它列为集体决定的集权制政治体制。

    第三,现代集体决定的集权制政体。凡是不能真正做到由全社会成员(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等不可能行使这个权力)选举产生议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并进而组织政府的政治体制,都属这个范围。比如在总统和议会换届选举中,由原总统、内阁作弊而选出的总统、内阁和议会,就属这个类型。凡是以阶级或阶层作为统治阶级的,尽管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民主,也属这个类型。凡是由一党绝对说了算,其它党和社会组织起不到任何制约作用,而且全党内不能实行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治,也属这个类型。

    集体决定的集权制政体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民主成分。但还不能说是完全意义的民主。这种集体的规模大小往往有很大差别。有的是占人口相当比重的一个集团(当然少于半数)内通过民主的方法选出的委员会。有的只由原来的委员会或某个人决定的委员会来实行,在委员会内只有几个人,这几个人绝对说了算,有修改包括宪法在内的一切法律的权力。有时集团中的最高领袖一人独掌大权,决定一切,这就蜕化成了一个人决定的专制制度。只有在委员会中完全采用民主方法和程序决定国家事务的,才属集体决定的集权制政体。这种体制尽管还没有完全民主化,不能充分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但是它有灵活***的特点,如果委员会中的人都很智慧,而且有为人民办事的高尚品质,那么,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民主政体效率低的不足,因而,这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应付突然发生的重大事变,如战争、内乱、灾荒等。甚至在一些特殊的条件下,也有利于国家的快速发展。因为这种体制可能通过集权集中力量办大事,推进发展。

当然,必须在保证两个条件的前提下它才是更有益的,一是在委员会即这个集体内必须履行科学的民主程序;另一个是委员会的成员都能具有良好的品质并且十分睿智。如果这个委员会中的人是一群蠢才和品质低下的人,就无异于独裁和专制,就不会制订出好的制度和治国策略,他们就会靠自己无所约束的权力为他们自己的利益、意志服务,人们的需求就不可能较好地满足。

三、全社会成员决定的民主制度

真正意义的民主制就是全社会成员都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表,把自己对国家事物的决定权委托给代表来行使,或者直接投票选出总统、首相、内阁等,而且他们也有权通过重新投票或通过自己的代表投票罢免自己不信任的政府领导者及修改已实行的法律和政策。这里所说的全社会成员当然是指每一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暂时不行使这个权力。全社会成员选出的议会或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权力,决定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任命国家主要工作人员。民主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民主制度。它有着丰富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公民权利。财产权、平等权、政治权、自由权、受益权。②议会制。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中心环节,它的主要职权是:制定法律,任命或罢免政府高级官员,监督政府行政活动。③选举制。选举议员、首相或国家总统,选举原则是:普选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原则,选民投票行为不对他人公开原则。④政党制。政党通过组织和参与选举,组成国家政权机构以及通过其它方式参与或影响政府决策。有两党制、多党制和一党制之分。通过两党、多党之间竞争轮流执政。一党制是在一党内部分派从而竞争。不同政党或派别代表不同阶层的利益。竞选胜利的成为执政党,其它是在野党,在野党通过法律、舆论、议会等多种形式监督制约执政党,使执政党不能过分地按着其所代表的阶层利益因而伤及其他阶层的利益。⑤三权分立制。国家分为三个部分,互相牵制和监督,一般设立法机关议会或国会,行政机关内阁或总统,司法机关法院。另一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这里不具体介绍。

    民主制度因是全社会成员通过选举来实现对国家的管理权,因此它最能体现社会的本质,维护社会公平,最大限度地体现最多社会成员的意志,这应该成为社会制度追求的目标。但是,纯粹的民主制也有其需要注意和克服的不足。一是真正的民主不容易做到,民主多数要采取全民投票的方法,只有保证全民都能投票,并且每个人都能按着自己的意志投票,才是真正的民主。对一些相对细一些的制度,如法律和政策,不可能实行全民投票,这就必须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代表人民进行投票决定。但代表的产生必须是真正由人民按着自己的意愿投下的那一票来决定,代表候选人必须通过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让选民都知道他的主张后才能投票,否则,老百姓怎么知道谁能<><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