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过期没审怎么办:蝴蝶梦(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14:03:40

  [蝴蝶梦 / 达夫妮·杜穆里埃 著 ]

 

    书籍介绍:

    《蝴蝶梦》原名《吕蓓卡》,是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作者在本书中成功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此人与小说开始时即已经死去,除在倒叙段落中被间接提到外,从未在书中出现,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小说中另一女性,即以故事叙述者身份出现的第一人称,虽是喜怒哀乐具

全的活人,实际上却处处起着烘托吕蓓卡的作用,作者这种以“实有”陪衬“虚无”的手法颇为别致。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通过刻画吕蓓卡那种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以及她与德温特的畸形婚姻,对英国上层社会中的享受至上、尔虞我诈、穷奢极侈、势力伪善等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作者还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比较成功的渲染了两种气氛:一方面是缠绵悱恻的怀乡依旧,另一方面是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这双重气氛相互交叠渗透,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本书成为一部多年畅销不衰的浪漫主义小说。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一章

 

    昨晚,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曼陀丽庄园。恍惚中,我站在那扇通往车道的大铁门前,好一会儿被挡在门外进不去。铁门上挂着把大锁,还系了根铁链。我在梦里大声叫唤看门人,却没人答应。于是我就凑近身子,隔着门上生锈的铁条朝里张望,这才明白曼陀丽已是座阒寂无人的空宅。

    烟囱不再飘起袅袅青烟。一扇扇小花格窗凄凉地洞开着。这时,我突然像所有的梦中人一样,不知从哪儿获得了超自然的神力,幽灵般飘过面前的障碍物。车道在我眼前伸展开去,婉蜒曲折,依稀如旧。但是待我向前走去,就觉察到车道已起了变化:它显得又狭窄又荒僻,不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模样。我一时感到迷惑不解,但当我低下头去避开一根低垂摇曳的树枝时,才发现了变化的来由。原来自然界已恢复了本来的面目,渐渐把她细长的手指顽强而偷偷摸摸地伸到车道上来了。即使在过去,树林对车道来说,也始终是个威胁,如今则终于赢得胜利,黑压压势不可挡地向着车道两侧边沿逼近。榉树伸开赤裸的白色肢体,互相紧紧偎依,枝条交叉错杂,形成奇特的拥抱,在我头顶构成一个形似教堂拱道的穹隆。这里还长有许多别的树木,有些我叫不出名字,还有些低矮的橡树和翘曲的榆树,都同榉树盘根错节地纠结在一起。橡树、榆树,还有巨怪似的灌木丛以及其他一些草木,就这么纷列在这块静谧的土地上,全然不是我记忆中的景象。

    车道已变成一条细带,与过去比,简直成了一根线!路面的沙砾层已不知去向,只见密密的一片杂草和青苔。树枝倒垂下来,阻挡着我的去路,节瘤毕露的根部活像骷髅的魔爪。在这片荒凉芜秽的林莽中间,时而也还能认出一些灌木丛,那是当年我们居住时的标志,是人工栽培和雅趣的产物。如紫阳,它的花穗曾经颇负盛名,但如今因为无人修剪照拂,也成了野生植物,枝干高得出奇,却开不出一朵花来,又黑又丑,与左近那些无名的草木没有什么两样。

    忽而东,忽而西,这条可怜的细线歪歪扭扭地向前伸展。(而它一度就是我们的车道啊!)有时我以为它到头了,不料它又从一棵倒在地上的死树底下钻出,或是在一道由冬日绵雨积成的泥泞小沟的那头挣扎着露出头来。我从未觉得道儿竟这么长,那距离想必是不断成倍延伸,就像树木成倍往高处长去一样。车道似乎根本不通向宅子,而是引入一片迷津,通向一片混饨杂乱的荒野。突然间,我一眼看到了那宅子,宅前的通道被一大簇乱生乱长的异样灌木覆盖了。我仁立着,心儿在胸中怦怦剧跳;眼眶里泪花滚动,带来一阵异样的痛楚。

    这就是曼陀丽!我们的曼陀而故居!还是和过去一样的隐僻、静谧。灰色的砖石在梦境的月光里显得白惨惨的,嵌有竖框的窗子映着绿草坪和屋前平台。时光的流逝,丝毫无损于围墙的完美对称,也无损于宅基本身,整个宅子宛如手掌心里的一颗明珠。

    平台斜连草地,草地一直伸向大海。一转身,我看见那一泓银色的海水,犹如风平浪静时明镜般的湖面,静静地任月光爱抚。没有波浪会使这梦之水粼粼荡漾,也不见云块被西风吹来,遮掩这清朗惨白的夜空。

    我又转身面向屋子。尽管它屹然挺立,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态,仿佛我们昨天刚刚离开,谁也没敢来碰它一下,但我发现庭园也和林子一样,服从了丛林法则。石南竟高达一百五十码,它们与羊齿绞曲缠绕在一起,还和一大簇无名的灌木胡乱交配。这些杂种灌木,紧紧地依傍着石甫的根部,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出身的卑贱。一棵紫丁香与铜榉长到一块儿去了,而那永远与优雅为敌的常青藤,还恶毒地伸出弯曲的蔓须,把这对伙伴更紧地卷绕起来,使它们沦为俘虏。在这无人照管的弃园里,常青藤占着最突出的地位,一股股、一绞纹的长藤爬过草地,眼看就要侵入屋子。此外还有一种原来生长在林中的杂交植物,它的种子很久前散落在树底下,接着也就被人遗忘了,如今它却和常青藤齐头并进,像大黄草似的,把自己丑陋的身子挺向曾经盛开过水仙花的柔软的草地。

    到处可以看到荨麻,它们可以算是入侵大军的先头部队。它们盖满平台,乱七八槽地拥塞着走道,还把它粗俗细长的身子斜靠在屋子的窗棂上。它们是些很差劲的步哨,因为在好些地方,它们的队伍被大黄草突破,就耷拉脑袋,没精打采地伸着躯于,成了野兔出没的处所。我离开车道,走向平台。荨麻拦不住我,任何东西都拦不住我,因为梦中人走路是有法术的。

    月光能给人造成奇异的幻觉,即使对梦中人也不例外。我肃然站在宅子前,竟断定它不是一个空洞的躯壳,而像过去那样是有生命的、在呼吸着的活物。

    窗户里透出灯光,窗帷在夜风中微微拂动。藏书室里,门半开着,那是我们出去时忘了随手带上。我的手绢还留在桌子上,在一瓶秋玫瑰的旁边。

    藏书室里处处留着我们尚未离去的印记:一小堆标有“待归还”记号的图书馆藏书;随手丢在一边的《泰晤士报》;烟灰缸里的一段烟蒂;歪歪斜斜倒在椅子上的枕垫,上边还印着我俩并头倚靠的痕迹;壁炉里炭火的余烬还在晨曦中吐着缕缕青烟;而杰斯珀,爱犬杰斯珀,就躺在地板上,眼睛充满着灵性,肥大的颈部下垂着,尾巴拍搭拍搭摇个不停,那是因为它听见了主人的脚步声。

    我一直没注意到,一朵乌云已经遮没了月亮。乌云有好一阵子徘徊不去,就像一只黑手遮住了脸庞。顿时,幻觉消失了,窗户的灯光也一齐熄灭。我面前的屋子终于又成了荒凉的空壳,没有灵魂,也无人进出。在那虎视眈眈的大墙边,再也听不到往事的细声碎语。

    曼陀丽是座坟墓,我们的恐惧和苦难都深埋在它的废墟之中。这一切再也不能死而复苏。我醒着的时候想到曼陀丽庄园,从不觉得难过。要是我曾在那儿无忧无虑地生活,说不定我还会就事论事地回想起那儿美好的一切:夏日的玫瑰园,拂晓时分的鸟语,栗子树下的午茶,还有草地那边传来的阵阵涛声。

    我还会想到盛开的紫丁香,惦念起“幸福谷”。这一切都是永恒的,不可能像烟云般消散。这些回忆按理是不会惹人伤感的。月亮仍被乌云遮盖着。我虽在梦境之中,却清醒地想到了上面这一切,因为像所有梦中人一样,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事实上,我是躺在数百英里外的异国土地上,过不了几秒钟就要醒过来,发现自己睡在旅馆空荡荡的小房间里,没有任何特别的气氛,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令人感到舒坦释然。我会叹一口气,伸个懒腰,转过身子,睁开眼睛,迷惘地看看那耀眼的阳光和冷漠洁净的天空,这与梦中幽柔的月光是多么不同!白昼横在我俩前头,无疑既漫长又单调,同时却充满某种珍贵的平静感。这是我俩以前不曾体会过的。不,我们不会谈起曼陀丽,我可不愿讲述我的梦境,因为曼陀丽不再为我们所有,曼陀丽不复存在了!

 

    正文 第二章

 

    我们永远也日下去了,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过去的岁月仍近在咫尺。我们力图忘却并永远置诸脑后的种种往事,说不定又会重新唤起我们的回忆。还有那种恐惧,那种诡秘的不宁之感——感谢上帝慈悲,现在总算平息了——过去曾一度演变成不可理喻的盲目惊惶,说不定也还会以某种无法预见的形式卷土重来,就像过去那样和我们形影相随,朝夕共处。

    他的忍耐功夫着实惊人。他从不怨天尤人,即使在回忆起往事的时候也决不愤愤然……而我相信他常常想起过去,尽管他不愿让我知道。

    他怎能瞒过我的眼睛?有时,他显出茫然若有所失的样子,可爱的脸容上,所有的表情消失得一千二净,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一下子全抹掉了似的,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面具,一件雕塑品,冷冰冰,一本正经,纵然不失英俊,却毫无生气;有时,他会猛抽香烟,一支接一支,甚至连烟蒂也顾不上弄熄,结果,那闪着火星的烟头就像花瓣似地在他周围散了一地;有时,他胡乱找个什么话题,口若悬河,讲得眉飞色舞,其实什么内容也没有,无非是想借此排解心头的忧伤。我听到过一种说法:不论哪一对夫妻,只要经历苦难磨练,就会变得更高尚、更坚强,因此在今世或来世做人,理当忍受火刑的考验。这话听上去有点似是而非,不过我俩倒是充分领略了其中的滋味。我俩经历过恐惧、孤独和极大的不幸。我觉得,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迟早会面临考验,我们大家都有各自特定的恶魔灾星,备受压迫和折磨,到头来总得奋起与之博斗。我俩总算战胜了这个恶魔,或者说我们相信自己战胜了。

    现在,那灾星再也不来欺压我们。难关总算闯过了,自然我们也不免受了些创伤。他对灾难的预感打一开始就很灵验,而我呢,不妨效法一出蹩脚戏里的女戏子,装腔作势地嚷嚷,宣布我们为自由付了代价。说实在的,戏剧性的曲折离奇,这辈子我领教够了,要是能让我俩一直像现在这样安安稳稳过日子,我宁愿拿自己所有的感官作代价。幸福并不是一件值得珍藏的占有物,而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境。当然,我们有时也会消沉沮丧,但在其他时刻,时间不再由钟摆来计量,而是连绵地伸向永恒;我只要一看到他的微笑,就意识到我俩在一起携手并进,再没有思想或意见上的分歧在我俩之间设下屏障。

    如今,我俩之间再没有任何要瞒着对方的隐私,真个是同甘共苦,息息相通了。尽管这小客栈沉闷乏味,伙食也糟糕,日复一日,重复着单调的老一套,。我们却不愿生活变成另一种样子。要是住到大旅馆去,势必遇到很多他的熟人。我俩都深感简朴的可贵,倘若有时觉得无聊,那又何妨?无聊对恐惧来说,岂非一帖对症的解药!我们按照固定不变的格局安排日常生活,而我就从中逐渐培养起朗读的才能。据我知道,只有当邮差误了班头的时候,他才露出焦躁的神情,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得多挨一天才能收到英国来的邮件。我们试着听过收音机,但是杂音恼人,所以我们宁愿把怀乡的激情蓄积在心头。好几天前进行的一场板球赛的战果,在我们生活中竟有那么重要的意义。

    啊!各种球类决赛和拳击比赛,甚至还有弹子房的击弹落袋得分记录,都能把我们从百无聊赖中解救出来。小学生运动会的决赛,跑狗以及偏僻诸郡那些稀奇古怪的小型竞赛——所有这些消息,都是空磨子里的谷物,都能解我俩饥渴之苦,有时我弄到几份过期的《田野报》,读来不禁神驰,仿佛又从这异乡小岛回到了春意盎然的英国现实生活之中。我读到描写白色小溪、飞蝼姑、生长在绿色草地上的雄鹿的文字,还有那些盘旋在林子上空的白嘴鸦,过去,这景象在曼陀丽庄园是屡见不鲜的。我在这些已被翻阅得残破不全的纸页中,竟闻到了润土的芳香,嗅到了沼泽地带泥煤的酸味,甚至还触到那温漉漉的青苔地,上面缀有点点白斑,那是苍鹭的遗矢。有一口我念到一篇关于野鸽的文章,念着念着,恍若又回到曼陀丽的园林深处,野鸽在我头顶鼓翅,我听到它们柔和、自得的咕呜,这声音在夏日炎热的午后给人以舒适凉爽之感。只要杰斯珀不跑来,它们的安宁是不会受到打扰的。但是杰斯珀找我来了,它奔跳着穿过树丛,一边用湿漉漉的鼻子唤着地面,经狗一吓,野鸽顿时大可不必地一阵骚动,从藏身处乱飞出去,就像一群老太婆在洗澡时遭人撞见了一样。野鸽劈劈啪啪鼓动翅膀,迅捷地从树顶上掠过,渐渐远去,终于飞得无影无踪。这时,周围复归静穆,而我却莫名其妙地不安起来,注意到阳光不再在飒飒作声的树叶上编织出图案,树枝变得黝黑森然,阴影伸长了,而在那边宅子里已摆出新鲜的莓果,准备用茶点了。于是,我就从羊齿丛中站起身子,抖一抖陈年残叶留在裙子上的尘埃,打个唿哨招呼杰斯珀,随即动身回屋子去。我一边走,一边鄙夷地自问:脚步为何如此匆匆,而且还要飞快地向身后瞥上一眼?

    说也奇怪,一篇讲野鸽的文章,竟唤起了这么一番对往事的回忆,而且使我朗读时变得结结巴巴。是他那阴沉的脸色,使我戛然停止了朗读,并往后翻了好几页,直到找着一段关于板球赛的短讯为止。那段文字就事论事,单调乏味,讲到奥佛尔球场上,中塞克斯队以平庸的打法击球进攻,连连得手,比分沉闷地一个劲儿往上加。真得感谢那些果头呆脑的穿运动衣的角色,因为不大一会儿,他的面容恢复了原先的平静,重新有了血色,他带着正常的恼怒嘲笑起塞雷队的投球术来。

    这样总算避免了一场回忆,我也得了教训:英国新闻是可以念的,英国的体育运动、政治情况,英国人的傲慢自大等等,都可以;但是往后,凡是容易惹起伤感的东西,只能让我独个儿去悄悄咀嚼回味。色彩、香味、声音、雨水、浪涛的拍击,甚至秋天的浓雾和潮水的咸味,都是曼陀丽留下的记忆,怎么也磨灭不掉。有些人有阅读铁路指南的嗜好,他们设想出无数纵横交错的旅程,把一些无法联系的地区沟通起来,以此消遣。我的癖好与阅读铁路指南一样怪诞,但比较有意思,这便是积累英国农村的资料。英国每一片沼泽地的地主是谁,还有他们的雇农,我都—一叫得出名字。我知道一共宰了多少只松鸡,多少只鹧鸪,多少头鹿;我知道哪儿鳟鱼正在翔浮水面,哪儿鲑鱼正在活蹦乱跳。我注意着每一次的狩猎和捕鱼活动,甚至那些训练小猎犬奔跑的猎人的名字,我也熟悉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肉类的价格,猪群染上的怪病,所有这些我都感到津津有味。也许,这是一种打发时光的低级消遣,而且不需要用脑子,但这样,我就能一边读着报刊,一边呼吸着英国的空气;这样,我也才能鼓起更大的勇气,面对异国耀眼的天空。

    乱七八糟的葡萄园的破碎的石块,也就因此变得无关紧要,因为只要我愿意,我完全可以驾驭自己左右驰骋的想象,从潮湿的条纹状篱笆上,摘下几朵指顶花和灰白的剪秋罗。

    这类采花于篱下的一时之兴,虽说微不足道,倒也有其亲切可取之处,非但与辛酸、悔恨势不两立,而且还能使我们眼下这种自作自受的背井离乡的生活变得稍许甜蜜一点。

    多亏这些一时之兴,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神情气爽地满脸堆笑而归,享用简便的午茶。午茶的内容一成不变,总是每人两片涂黄油的面包,还有一杯中国茶。在外人眼里,我们这对夫妇一定刻板得很,死抱着在英国养成的积习不放。小阳台很干净,经过几个世纪阳光的洗晒,变得洁白却又毫无特色。站在这儿,我又想起曼陀丽午后四时半的情景;先把藏书室壁炉前的桌子拉出,房门准时打开,接着就是千篇一律的放置茶具的那套程序:银质的托盘、茶壶,雪白的桌布。杰斯珀耷拉着大耳朵,对端进来的糕点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架势。每天总有许多食物放在我俩面前,但我们吃得极少。

    现在我看见那种滴着奶油的煎饼,小块松脆的尖角吐司,刚出炉的薄片面包;那种不知什么东西做成的三明治,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香味,闻得叫人觉得愉快;那种非常特别的姜饼;那种放在嘴里即刻融化的蛋糕;还有与之成双配对的成分较浓的水果蛋糕,上面缀满果皮和葡萄干。这些食物,够挨饿的一家人受用一个星期。我从不知道这一桌子东酉是怎么处理的。暴珍天物有时使我于心不安。

    但我就是不敢启口问问丹弗斯太太,她怎么处置这一桌食物。要是我问了,她一定会带着不屑的神情望着我,嘴角挂着那种带优越感的、使人浑身发冷的隐笑。我想她一定还会说:“德温特夫人在世时,可从来不抱怨什么的。”这位丹弗斯太太如今在干什么呢?还有那个费弗尔。我记得,正是丹弗斯太太脸上的那种表情,使我第一次感到局促不安。直觉告诉我:“她在拿我与吕蓓卡相比呢。”接着一个魔影就像利剑似地插到我俩中间来了……

    啊,现在这一切总算过去,总算与之一刀两断了!我不再受到折磨,我俩终于自由了。就连忠心耿耿的杰斯珀也进了愉快的天国,而且曼陀丽也已不复存在!它是深埋在密林杂乱之中的一个空壳,就像我在梦中见到的那样,一片荒芜,成了野鸟栖息的处所。有时也许会走来一个流浪汉,在突如其来的一阵暴雨中想找个躲避的地方。倘若来人是个胆大的汉子,那就不妨泰然在那儿走一走;但如果是个胆小鬼,是个鬼鬼祟祟偷人地界的不速之客,那么曼陀丽的林子可不是他逗留的地方。他也许会碰上海角处的那座小屋,在那倾坛的屋顶下,听着淅沥的细雨声,他决不会觉得自在。那里也许还残留着某种阴森逼人的气氛……车道的那个转角——树木在那儿侵入沙砾路面——也不宜驻足流连,特别是在太阳落山以后。树叶飒飒作响,很像一个穿晚礼眼的女人在踯躅走动;当树叶突然一阵颤抖,纷纷飘落在地的时候,那啪哒啪哒的声响,说不定正是她匆忙的脚步声,而沙砾路上的凹陷说不定就是她缎面高跟鞋留下的痕迹。

    每逢我忆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我总要站在阳台上去看看景色,松一口气。这儿的阳光耀眼夺目,没有一丝阴影偷偷潜来将它遮掩。石砌的葡萄园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紫茉莉花染着尘埃,泛出白色。也许有一天我会深情地看待这一切,而目前倘使它还未使我产生爱慕之情,至少给了我足够的自信。自信是我十分珍视的品格,当然在这一生中,我的自信心来得未免太晚一点。我想,最终使我一扫怯懦的因素,是他毕竟依靠着我了。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摆脱了我的自卑、胆寒和怯生的羞态,与初次乘车去曼陀丽时相比,已经判若两人:那时候,我充满着急切的希望,处处为极度的笨拙所掣肘,还拼命想取悦于人。我所以会给丹弗斯太太之流留下那么恶劣的印象,自然是因为我举止失当。在吕蓓卡之后,我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是什么样的呢?记忆像座桥梁,把岁月沟通,我可以回忆起自己当时的形象:一头平直的短发,稚嫩而不敷脂粉的脸蛋,衣裙均不合身,还穿着我自己裁制的短褂,像个羞怯失措的小妞儿,跟在范·霍珀夫人的后面。她总是领着我去吃午饭,她那五短身材在摇晃的高跟鞋上很难保持住平衡;那件过分俗艳的折边短外套,衬托出她肥大的胸部和扭摆的臂部;还有那顶新帽子,上面插一支其大无比的羽毛,歪斜地覆在脑袋上,露出一大片前额,光秃秃犹如小学生裤子的膝盖部。她一手拎个大提包,就是人们放护照、约会录和桥牌得分册的那类手提包;另一只手总是玩弄着那副永不离身的长柄眼镜——他人私生活的大敌。她总是走向餐厅角落临窗处的一张桌子,那桌子通常总由她占坐。她把夹鼻眼镜举到自己猪似的小眼睛前,左右巡视一番,然后就让眼镜听其自然地落下,悬在黑缎带上,再发一通表示厌烦的感叹:“知名人物一个也没有!我要对经理说去,他们必须削减我的旅馆费。他们不想一想我到这儿来干什么的,难道是专来看那些茶房的不成?”接着她就把侍者召到身边,说话的声音尖利而继续,像把锯子撕裂着空气。

    今天我们进膳的小饭馆,同蒙特卡洛“蔚蓝海岸”旅馆富丽豪华的大餐厅相比,真是大相径庭;拿我眼下的伴侣与范·霍珀夫人相比,更有天壤之别:他这会儿正用那双稳健的、长相很美的手,沉静而有条不紊地剥着一只柑桔,时而还抬起头来朝我莞尔一笑;而那位范·霍珀夫人则是用戴着珠宝戒指的圆滚滚手指,不住地在自己堆满五香碎肉卷的盘子里东翻西扒,还不时疑神疑鬼地朝我的盘子膜上一眼,怕我的口福比她好。其实她根本用不着操这份心,因为侍者凭着干这一行的不可思议的敏感,早就觉察到我是她的下人,地位微贱,于是给我端来一盘火腿拼猪舌,这盘茶大概是哪位顾客嫌切割得不成样子,半小时前退还到冷食柜去的。侍仆们的那种嫌弃态度,还有那种明显的不耐烦,也真有点怪。我记得有一回同范·霍珀夫人住在乡下,那客店的女佣对我胆怯的铃声从不理会,我的鞋子也不给拿来,而冰冷的早茶总是像垃圾似的堆在我的卧室门外。在“蔚蓝海岸”情形也一样,只是没有这么过分罢了。但有时故意的冷淡竟变成了恼人的无礼嘻笑,以致从旅馆接待员那儿买张邮票简直是活受罪,巴不得能躲开才好。那时,我一定显得年幼无知,而自己当时也深深感觉到这一点。一个人要是太敏感,太不识世故,听着一些其实很平常的言词,就会从中辨出许多影射和挖苦的意思来。

    那盘火腿拼猪舌,至今仍历历在目,它们被切成楔形块儿,于巴巴的没有卤汁,一点也引不起食欲。但我没有勇气拒绝这个拼盘。我们一声不吭地吃着,因为范·霍珀夫人喜欢把全副心思放在饭菜上。辣酱油打她下巴上流下,从这一点,我看得出那盘五香碎肉卷很合她的口味。

    看她吃得那么欢,可一点没能使我对自己点的那盆冷菜引起兴趣,因此我就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这时,我看见挨着我们的那张桌子,三天以来一直空着,如今又有人来占坐了。餐厅侍者领班正用他那种专对特殊主顾施行的躬身礼,把新客人引到座位上来。

    范·霍珀夫人放下餐叉,去摸夹鼻眼镜。她直勾勾盯着邻座,我真为她害臊。可新来的客人并未注意到她对自己的兴趣,径自对菜单扫了一眼。接着,范·霍珀夫人啪地一声折起长柄眼镜,从桌子那头探身向我,小眼睛激动得闪闪发光,说话的嗓门稍许大了些。

    “这是迈克斯·德温特,”她说。“曼陀丽庄园的主人。这庄园你当然听说过罗。他脸带病容,对吗?听人说,他妻子死了,给他的打击太大,一时还没恢复过来……”

 

    正文 第三章

 

    如果范·霍珀夫人不是个势利鬼,我真不知道今天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想想也真有趣,我一生走什么道路竟完全有赖于这位太太的势利。她那种病态的好奇差不多成了怪癖。起初,我十分震惊,并常常为此窘得手足无措。人们在她背后窃笑,见她走进屋子就忙不迭溜走,甚至匆匆躲进楼上走廊里的侍者专用门,避之唯恐不及。每逢这种时候,我就好比一个代人受过的小厮,非得承担主人的全部痛苦不可。多年以来,她一直是“蔚蓝海岸”旅馆的常客,除了爱玩桥牌,还有一种目前在蒙特卡洛已臭名远扬的打发时光的消遣,那就是把有地位的旅客强攀为自己的朋友,尽管这些人她只在邮局里远远见过一面。她总能想出什么办法来作一番自我介绍,而在猎物还没有觉察到危险之前,她这儿已经提出正式邀请,要对方到她房间来作客了。进攻的时候,她采用的方法倒也别致:直截了当,而且乘人不备;所以,对方很少有机会逃脱。在旅馆休息室里,在接待室和通向餐厅走道的中途,她老是占着一张非她莫属的沙发。午饭和晚饭后。她总在那儿喝咖啡,这样,所有进出的客人都得经过她面前。有时她还把我用作勾引猎物的诱饵,派我捎个口信到休息室那头去,要不就打发我去借书报,或是打听某家铺子或其他什么别的地址;这样,突然间就会发现一个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我是极厌恶这类差使的。有名望的人似乎都得供她饱餐一顿,就像卧床的病人要别人一匙一匙地喂果子冻一样。她最喜欢找有头衔的名人,不过其他人,只要相片见过报,她也爱结交。还有那些名字曾在报纸闲话栏里出现过的人物,作家、艺术家、演员之类的三教九流,甚至他们之中十分不堪的角色,只要她曾在书报上读到过他们的事,她都想招讪。

    时至今日,我仍可以忆起她在那个难忘的下午——且别管是多少年之前——的样子,仿佛这只是昨天的事。她坐在休息室那张特别中意的沙发上,盘算着进攻的手法;从她仓促张皇的神态,甚至还用夹鼻眼镜轻叩牙齿,我看得出来她正在煞费苦心。她匆匆吃完餐后水果,没来得及用那道甜食,从这一点,我就知道她想在这位客人之前吃完午饭,以便安坐在他必经之路上守候。突然间,她转身向我,小眼睛闪着光,说道:

    “快上楼去把我外甥那封信找出来。记住,就是他度蜜月时写的那封,内附照片的。马上拿来给我!”

    我知道她的计划已拟订就绪,准备用外甥来作媒介了。我讨厌自己非得在她的诡计中扮演这样的角色。这也不是第一回了。我就像一个耍戏法的副手,专在一旁把小道具递上去,此后就一声不吭,全神贯注地等待主人给我暗示。这位新来的客人不喜欢别人打扰,这点我敢肯定。十个月以前,她从几份日报上搜罗了有关此人的零星的流言蜚语,一直把它贮藏在记忆中,以为将来之用。吃午饭时她曾对我说了一鳞半爪。尽管我还年轻,不识世故,但从这些片言只语中我想象得出,他一定讨厌别人突如其来地闯来打扰。他为什么选中蒙特卡洛的“蔚蓝海岸”,到这儿来,这与我们毫不相干。他有自己的心事,这些心事别人不可能理解;当然,只有范·霍珀夫人是例外。这位夫人从来不懂得怎样处世才得体,也不讲究谨慎行事,飞短流长倒是她生活里须臾不可缺的。因此,这位陌生人必须经她细加剖析。我在她书桌的鸽笼式文件分类架上找着了那封信,在下楼回到休息室前犹豫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我感到,这样仿佛就给了他更多一点幽然独处的时间。

    我多希望自己有勇气从侍者专用楼梯下去,绕个圈子,跑到餐厅去告诉他有人埋伏着等候他。但是,社会礼俗对我束缚至深;再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对他说才好。所以我只有坐到范·霍珀夫人旁边那只通常由我占坐的座位上去,任她像一只得意的大蜘蛛似地编织那令人讨厌的大网,去纠缠那陌生人。

    我走开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些。等我口到休息室,他已离开餐厅,而她则担心对象溜走,来不及等我取了信来,已经厚着脸皮另外设法作了自我介绍,此刻他竟已坐在她身边的沙发上了。我穿过大厅向他们走去,一言不发地把信递给她。他立刻站起身来。范·霍珀夫人因为自己计谋得逞兴奋得满面红光,她朝我这个方向胡乱地挥挥手,含糊不清地介绍了我的名字。

    “德温特先生与我们一起用咖啡。去对侍者说再端一杯来。”她说话的语气非常之简慢,以让他知道我的地位。她的意思是说,我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妞儿,谈话时大可不必顾及。每当她炫耀自己时,总是用这种语气说话;而她把我介绍于人的方法也是一种自我护卫,因为有一次我竟被人误认为她的女儿,两人同时感到莫大的窘迫。她这种无礼的样子告诉人们:可以把我撇在一边而毫无关系。于是太太们向我略一点头,既算是打招呼,同时又是遣我走开的意思;男客则大大松一口气,知道他们可以重新舒舒服服地就座,而不必有失礼的顾虑。

    因此,看到这位新来的客人一直站着不坐下,并自己招呼侍者取咖啡来,我是觉得很奇怪的。

    “恐怕我非得同您抵触一下不可,”他对她说。“是你们二位同我一道用咖啡。”还没等我发现是怎么回事,他已坐在通常总由我占坐的硬椅上,而我却已坐在范·霍珀夫人身边的沙发里。

    好一会儿,她看上去有点不高兴,因为这不符合她原先的设想,但过后马上又眉飞色舞了,把她肥大的身子横插在茶几与我的中间,俯身向着他的椅子,大声唠叨,手里则挥舞着那封信:

    “你知道,你一进餐厅我就认出你了,我想:‘咦,这不是德温特先生,不是比尔的朋友吗?我一定要把比尔和他新娘度蜜月时拍的照片拿给他瞧瞧。’呶,就是这些照片。这是朵拉,真是个尤物,对吗?瞧她那杨柳细腰,那一对大杏眼。这是他们在棕榈海湾晒日光浴。你可以想象得到,比尔爱她简直爱得发疯了。当然,比尔在奇拉里奇大饭店请客那当儿,还没认识她呢!就在那次宴会上我第一次见到你。不过,我敢说,你决不会记得我这样一个老太婆的。”一边说,一边挑逗地飞眼,还把闪闪发光的牙齿露出来。

    “恰恰相反,我清楚地记得您,”他说,接着,还没等她来得及布下圈套来扯着她没完没了地回忆第一次会面的情景,他已把烟盒递过去,擦火点烟使她一时无法开口。“我并不喜欢棕榈海滩,”他一边说,一边吹熄火柴。我扫了他一眼,觉得他如果出现在佛罗里达州的背景之前,一定得非常不协调。他应当属于十五世纪颓垣围着的那些城市,城里有狭窄的、鹅卵石铺成的街道和细长的尖塔,居民都穿着尖头鞋和长统的绒线袜。他的面容非常吸引人,很敏感,神奇而不可思议地带着中世纪的味道。我看着他就想起在一个什么地方画展里曾见到过的一幅画像,某位无名绅士的画像。只要有人剥去他那身英国式的花呢服装,给他穿上黑衣服,领口和袖口都镶上花边,他就会从一个遥远的古代,凝视着我们这些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人。在那遥远的古代,绅士们披着大氅在黑夜里行走,站在古老门庭的阴影里;狭窄的梯级,阴暗的地牢,漆黑之中的低语声,剑的闪光,还有那种无言的优雅礼仪。

    我真希望能够记起作这幅画像的大师。画像挂在画廊的一个角落里,画中人的双眼透过布满尘埃的镜框一直盯住你……

    可是,这会儿他们俩却正谈得起劲,两人刚才谈些什么,我都没听见,此刻只听得他说:“不,即使在二十年前也不是这样。那类事情我从不觉得有趣。”

    接着我就听见范·霍珀夫人放纵而自得的笑声。“倘若比尔这小子有一个像曼陀丽那样的家,他可就不愿去棕榈海滩乱逛啦,”她说。“人们都说曼陀丽是仙乡,没有其他词汇可以形容。”

    她打住了,期待他报以微笑,可他仍然自顾自地抽烟。尽管表情淡漠得难以觉察,我却注意到他微微皱了皱眉头。

    “当然啦,我见到过曼陀丽的照片,”她何住他不放。“太迷人了,我记得比尔跟我说过,曼陀丽的美胜过所有其他的大庄园,我真不懂你怎么竟舍得离开它。”

    这会儿,他的沉默已使人十分难堪,换了别人,都早已一眼看得出了。可她却照样喋喋不休,像一匹笨拙的公羊,撞进别人悉心保护的地界,左右奔突,任意践踏。我只觉得血往脸上涌,因为她正拖着我一道去受羞辱。

    “自然罗,你们英国男人对家的态度全是一样的,”她的嗓门越来越大。“你们贬低自己的家,以显示你们并不傲慢。在曼陀丽不是有一个中世纪吟游诗人的画廊吗?还有许多价值连城的藏画,是吗?”她转过脸来对我说话,自是解释给我听:“德温特先生可谦虚了,所以他不愿说老实话。但我敢说他那可爱的老家早从征服时代①起,就属于他那个家族了。听人们说那吟游诗人画廊的藏画珍贵得不得了。德温特先生,我想你家祖先经常在曼陀丽招待王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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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1066年威廉王征服英国。

    出生至今,我还从未忍受过这样的难堪,即使在她手里也没有过。不料对方竟猝不及防地讽刺开了;“是啊,早在埃塞尔德大王①时起就属于我家了,”他说。“就是被人称为‘尚未准备好’的那个英王。事实上,他是住在我家时得到这个绰号的,因为开饭时他总是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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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英王埃塞尔德二世(968?——1016)

    当然,这是她应得的报应!我等着她变脸。可是说来叫人难以相信,他的这一席话居然对她毫无作用,我就只好代她坐针毡,像被打了个耳刮子的小孩似的。

    “真的吗?”她一错再错。“我一点儿不知道。我的历史知识很靠不住,那么许多英王总是把我弄得稀里糊涂。但这一切又是多么有趣啊。我一定得写信告诉我女儿去,她可是位大学者。”

    谈不下去了。我只觉得自己双颊排红。我太年轻了,所以束手无策。要是我年长几岁,那我就会捕捉他的眼光,向他微笑;范·霍珀夫人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表现使我与他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但当时的事实是,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又一次忍受着青年时代屡见不鲜的痛苦的煎熬。

    他大概看出了我为难的处境,于是就从椅子上欠身向我,用温柔的声音对我说话,问我是否再加一点咖啡。当我摇头谢绝时,我觉得他那困惑而沉思的目光依然盯着我。他大概在考虑我与范·霍珀夫人究竟是什么关系,是否应把我们俩都算作一样的庸人。

    “您觉得蒙特卡洛如何?可有什么观感?”他问道。把我扯到他们的谈话中去,真弄得我狼狈至极,顿时表现出蓬头散发的昔日女学生稚嫩的样子来。我说了几句显而易见而又愚不可及的话,说这个地方人工雕琢的痕迹过多,但还没等我结结巴巴地说完,范·霍珀夫人打断我:

    “她被宠坏了,德温特先生,这就是她的毛病。多少女孩子情愿把自己的眼睛作代价,换得看一着蒙特卡洛的机会。”

    “这样一来不是达不到目的了吗?”他脸上挂着隐约的笑容说。

    她耸耸肩,喷出一大团烟雾。我看她一下子还没领会他的意思。“我可是蒙特卡洛的忠实常客,”她告诉他。“英国的冬天可真叫人吃不消,我受不了那种气候,你倒是为什么也上这儿来?你不是这儿的常客。你想玩‘雪米’①吗?有没有把高尔夫球棒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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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种类似“接龙”的纸牌戏。

    “我还没想好呢,我离家时很匆忙,”他答道。

    他自己的这几句话一定震动了某种回忆,他的脸色又阴沉下来,并微微皱起眉头。她却依然无动于衷地絮叨不休。“自然你会怀恋曼陀丽的浓雾,这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西部农村在春天一定是令人心旷神信的。”他把手伸向烟灰碟,捻熄了香烟。我注意到他的眼神有一种微妙的变化,有一种无法确切描写的东西在那儿游移了片刻;我似乎看到了他的某种隐私,可这又与我何千?”

    “是的,我离开时正是曼陀丽最美的时候,”他简短地说。

    接着大家都沉默了,继沉默之后是难堪。我偷偷看他一眼,不禁更清晰地联想到我那位无名绅士:披着大氅,行踪诡秘,黑夜中在回廊里踯躅。是范·霍珀夫人的声音,电铃似地撕裂了我的幻想。

    “我想你在这儿一定认识不少人,不过今年冬天蒙特卡洛比较乏味,碰不到几位名人。米德尔塞克斯公爵在这儿,住在自己的游艇上。我还没来得及上游艇去看望他呢!(据我所知,她从来没有上过那游艇。)你自然认识芮尔·米德尔塞克斯罗。真是个迷人的尤物!人家总说第二个孩子不是公爵生的,我可不相信。一个女人长得好,别人就爱说些闲话,对吗?而她恰恰是如此付人喜欢。卡克斯顿与希斯洛普婚后关系不好,是真的吗?”她不住地唠叨,都是些东拉西扯、乱七八糟的流言蜚语,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些名字对他是完全陌生、毫无意义的。她也没注意到,自己越是不顾对方的反应,一味信口雌黄,对方就越是冷淡,话也说得更少了。但他从不打断她,也不看手表,似乎从他当着我的面出了她的洋相,犯了个最初的错误后,他已经为自己规定了一种行为的准则,要不折不扣地按准则行事,而不愿再冒犯别人了。最后,一个传呼旅客的侍者跑来说有一名裁缝在房间里等候范·霍珀夫人,才算替他解了围。

    他立即站起身来,挪开椅子,说道:“别让我耽搁您。现在衣服的流行式样变得太快了,等不得您上楼,衣服式样可能又变啦。”

    他的嘲弄并没有刺痛她,她反而把这句话当作了恭维。“能够这样遇上你真太高兴了,德温传先生,”她一边说,一边同我向着电梯走去。“既然我已唐突地开了个头,希望能不时见到你。你一定得到我房间里来坐坐,喝上一杯。明天晚上可能一两位客人来看我,你也来吧。”我赶快转过脸去,生怕看到他设法推辞的窘态。

    “抱歉得很,”他说。“明天我可能驾车到索期派尔去,什么时候回来也还不知道呢。”

    她只好无可奈何地作罢,但我们还在电梯门旁徘徊着。

    “我想他们一定给你弄了个好房间。旅馆里一半都空着,所以要是你觉得不舒适,务必跟他们闹一场去。你的行李,仆人总给料理好了吧?”这种熟稔态度实在太过分了,即使在她身上也罕见。我瞥见了他的脸色。

    “我没有仆人,”他不动声色地回答说。“也许您愿意为我去打开行李吧!”

    这回一箭射中了靶子,她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只好尴尬地笑笑。

    “啊,我可不是说……”接着,真是叫人无法相信。她突然转过身来对我说:“假如需要,也许你能帮帮德温特先生的忙,你在许多方面都是个能干的孩子。”

    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我大惊失色,呆呆地站着,等他回话。他俯视着我们,带着挖苦的表情,略带傲慢,唇边挂着隐约的浅笑。

    “妙极了,”他说。“但是我信奉我家的老话:单身旅客行路最快。也许您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句话吧!”

    接着,没等到范·霍珀夫人回答,他转过身,走开了。

    “多滑稽啊!”我们乘电梯上楼时范·霍珀夫人说。“你觉得他唐突地离开是不是一种幽默?男人是经常做出这种怪事的。我记得曾经有一位出名的作家,每见我走来就从侍者专用楼梯飞奔而下,我看他大概对我着了迷,可又缺乏自信。不过那时我还年轻。”

    电梯摇晃一下,停了。我们到了自己住的那一层楼,开电梯的侍者拉开了门。“顺便说一下,亲爱的,”在走廊上她对我说,“别怪我又数落你。不过今天下午你有点放肆,你竟想独揽大家的谈话,这使我很难堪。而且,我敢说他也有同感,男人是不喜欢这种样子的。”

    我没吭声,看来说什么对她也都白搭。“啊,好了,别不高兴,”她笑着耸耸肩。“毕竟我要对你在这儿的行为负责。你自然不妨听我的忠告,论年纪我可以做你妈妈了。Ehbien,Blaize,BlaiZe,ieviens①……”哼着小调,她走进卧室。裁缝正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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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语:“好喔,布莱兹,我来了。”

    我跪在临窗的椅子上,观看午后的街景。阳光灿烂,一阵大风欢快地吹着。半小时之内,我们又要坐下打桥牌了。窗户紧闭,热水河开得足足的。我想到了总要我去收拾烟灰碟,乱七八糟地堆满染着唇膏的捻扁的烟蒂和丢弃的奶油巧克力糖。我的智力是在学习快照摄影,学习如何组织美满家庭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样的头脑很难适应桥牌这玩意儿;再说,她的朋友们也不耐烦同我一道打牌。

    我觉得有我这样一个年轻姑娘在场,他们就不能随心所欲地谈话,正像在饭后水果端来以前,当着客厅女仆的面不能畅所欲言一样。因为有我在场,他们很难一下子打开话匣子,说些既有诽谤中伤又有影射暗示的闲话。于是,男客就会装出一种很不自然的热忱,问我一些滑稽可笑的有关历史或绘画的问题。他们以为我离开学校不久,与我攀谈,只好说说这些。

    我叹了口气,从窗口回转身来。阳光充满着希望;大海在劲吹的风中掀起白浪。我想起一两天前曾路经的摩纳哥,那儿的某个街角有一座歪斜的房屋,弯身倾向鹅卵石铺成的广场。在高高的倾圮的屋顶处,有一个狭缝似的窗口,这窗子背后也许曾住过中世纪的古人吧。从书桌上拿起铅笔和纸,我心不在焉地画了起来,全凭想象画出一幅苍白的、带鹰钩鼻的侧面头像,阴郁的眼睛,一道高鼻梁,挂着嘲笑的上唇。接着我又给画中人加了一撮尖尖的胡须,领口处镶上花边,就像那位大师在许久以前一个逝去了年代中所画的一样。

    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开电梯的侍者,手里拿着一封便柬。“夫人在卧室里,”我告诉他。可是他却摇摇头说这封信是给我的。我拆开信封,发现里面只有一张笔记簿纸,一个阳生的笔迹在上面写了几个字:

    “原谅我,今天下午我太无礼了。”

    就是这么几个字,既无签名,也没有抬头。但信封上明明写着我的名字,而且居然拼对了,这是很难得的。

    “有回信吗?”侍者问我。

    我从那几个草字上抬起头来,答道:“不,不。没有回信。”侍者走后,我把便束塞进衣袋,又去看我那张铅笔画。但是不知为什么,我不再喜欢它了。那面容死板而没有生气,镶花边的领口和胡须竟成了煞费猜想的字谜中的点缀了。

 

    正文 第四章

 

    桥牌会的次日,范·霍珀夫人醒来时咽喉干涩发痛,体温一百零二度。我给她的大夫挂了电话,大夫立刻赶来,诊断说是普通的流行性感冒。“在我同意你起床前,你得躺着休息,”大夫叮嘱说。“听上去你的心跳有点异样。如不绝对卧床静养,是很难好转的。我的意见是——”他转身对着我说,“替范·霍珀夫人找一名特别护士来。你连扶她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护理两星期左右就可以了。”

    我觉得另请护士未免荒唐,就表示异议。可是,出乎我的意料,范·霍珀夫人同意大夫的建议。我想,她是巴不得小题大作。这样,人们就会来探望,或是写信表示慰问,还会有人送鲜花。她对蒙特卡洛已开始腻烦,身染微恙不失为一种调剂。

    护士将给她打针,并施以轻微的按摩;她还得按规定食谱进食。护士来后,我就走开了。当时她的体温已开始下降,背靠着叠起的枕头坐在床上,披着她最华贵的睡衣,缀有缎带的闺房小帽覆着脑门,显出心满意足的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可是又因此觉得内疚,怀着这种矛盾的心情,我去给她的朋友打电话,取消原已安排在当夜举行的小型聚会,接着就比平时提前整整一小时到楼下餐厅去吃午饭。我原以为餐厅定然空无一人,因为客人一般都不在一点钟前吃午饭。果然,餐厅里空荡荡的,只是我们的邻桌已有人占了。真是意外!对此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他不是去索斯派尔了吗?毫无疑问,他怕一点钟再碰到我们,这才提前吃午饭。这时我已穿过半个餐厅,没法再扭头往回走了。前一天在电梯口分手之后,我没有再见到过他。因为他很乖觉,未在餐厅吃晚饭。此刻提早吃午饭想来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这种场面该如何应付,我没有经验。我要是年长几岁,受过另一种教育,该多好!我国不斜视地朝我们那张餐桌走去。展开餐巾时,我竟碰翻了一瓶僵直的银莲花,真是报应!谁叫我笨手笨脚的!水渗过桌布,滴滴答答流到我裙子上。侍者远在餐厅另一头,再说他也没看见这儿有人闯了祸。可是邻座容却突然出现在我身边,手拿一方干的餐巾。

    “你可不能坐在湿漉漉的桌布旁吃饭,”他不客气地说。“会让你倒胃口的。快走开。”

    他动手去擦桌布。这时,侍者看见了,赶快走来帮忙。

    “我不在乎,”我说。“一点儿没关系。反正就我一个人。”

    他没吭声,侍者走来,动作利索地把花瓶和撒了一桌子的花拾掇了。

    “让它去吧,”他突然吩咐侍者。“去我桌上添一副刀叉。小姐同我共进午餐。”

    我气急败坏地抬起头来说:“喔!不,这可绝对不行!”

    “为什么?”他问。

    我搜索枯肠,想找个借口。我知道他并不愿意同我共进午餐,只不过虚礼敷衍而已。我会毁了他这顿饭的。我打定主意有话直说。

    “不,”我央求道。“请不必客气。承蒙你邀请,不过只要侍者把桌布擦一擦,我就在这儿吃也蛮好。”

    “可我不是同你客气,”他并不让步。“我很希望你能同我一起吃午饭。即使你没有冒冒失失地撞翻花瓶,我也会邀请你的。”他大概从我脸上看出狐疑的神情,所以就微笑着往下说:“你不相信我,那也没关系。过来坐下。要是不愿意,咱们不一定要说话。”

    我们坐下了。他把菜单递过来,让我点菜,自己却若无其事地只顾继续吃那道餐前的开胃小吃。

    孤高是此人独特的个性。我相信,我们两人可以就这样埋头吃完一顿饭,一句话也不说。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不会因此感到任何不自然。他才不会来考问我的历史知识呢!

    “你那位朋友怎么啦?”他问。我说她得了流行性感冒。他说:“真糟糕。”过了片刻,他又接着说:“我想那便柬你收到了。我很惭愧,我的举止太不成体统。对此我只能找到一个借口:单身生活使我变成了粗鲁的乡巴佬。所以,你今天跟我共进午餐,我很领情。”

    “谈不上粗鲁,”我说。“至少她并没感觉到。她那种好奇心——她倒不是有意冒犯;她对谁都这样,我是说,对有地位的人。”

    “这么说来,我倒应该感到不胜荣幸才是,”他说。“她为什么把我看作有地位的人?”我迟疑片刻后才回答:

    “我想是因为曼陀丽吧。”

    他没作声。我又一次觉得浑身上下不自在,像是闯了谁的禁区。我不明白,一提到他的家,那个一传十,十传百,人所共知的家,连我这样的小人物也听说过,怎么老是使他讳莫如深,顿时就在他和别人之间筑起某种可以称之为屏障的东西。

    一时,两人都不说话,只顾埋头吃饭。我记得童年时代有一次到西部乡村去度假,曾在某个村落的小铺子里买了一张彩图明信片。图上画着一幢大宅。当然,画很拙劣,色彩也俗气。可是即使有这些缺点,画中的大宅仍不失其匀称美:平台前宽阔的石级;绿茵茵的草坪朝着海滨延伸。买这张明信片,我花了两个便士——一星期零用钱的一半。后来,我问开铺子的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图片上画的是什么。对于我的孤陋寡闻,老太婆着实吃了一惊

    “那是曼陀丽啊!”她说。我还记得自己如何灰溜溜走出铺子,她的指点并没使我开窍。

    这张明信片后来不知往哪本书里一夹,早就寻不见了。但也许恰恰因为还记得那张明信片,我才对他那种守口如瓶、提防别人的态度抱有同情。他讨厌范·霍珀夫人之流问长问短,打扰个没完。兴许,曼陀丽这地方有什么神圣之处,因而才不同一般,不容别人议论吧。我可以想象范·霍珀夫人如何踏着咚咚的大步,浏览曼陀丽的房间,以她那种尖利断续的笑声撕裂周围的宁静;她可能是付六个便士买了票,才得以入内参观的。我和他一定想到一块儿去了,因为他开始谈到范·霍珀夫人:

    “你的那位朋友比你年长多了。是亲戚?认识很久了吗?”看来,我和夫人的关系对他仍是一个谜。

    “确切地说,不是朋友,”我告诉他。“是雇主。她正训练我成为人们称之为‘伴侣’的角色。她每年付我九十英镑。”

    “我倒不知道伴侣还能花钱买呢,”他说。“听来真野蛮,很像东方奴隶市场上的买卖。”

    “我曾在字典里查‘伴侣’这个词,”我对他说实话。“释义说:‘伴侣就是心腹朋友。’”

    “你跟她可没有多少共同点,”他说。

    他笑了。笑时,他显得年轻一些,不那么超然,像是变了另外一个人。“为什么干这一行呢?”他问。

    “对我,九十英镑可是一大笔钱,”我说。

    “难道没有亲人吗?”

    “没有——都死了。”

    “你的名字很可爱,很别致。”

    “我爸爸生前就是一个既可爱又不同凡响的人。”

    “跟我讲讲你爸爸,”他说。

    我手棒一杯香橼①水,眼光从杯子上方越过,打量着他。说我爸爸的事可不容易,通常我也从不跟人谈起他老人家。爸爸是我珍藏心底的宝贝,只为我一人所有,正如曼院而仅为我的邻座容一人所有一样。我可不想在蒙特卡洛一家饭店的餐桌上,随随便便把爸爸介绍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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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种大柠檬。

    围绕着那顿午餐始终有某种奇异的梦幻气氛,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充满着不可思议的魅力。那夭,我还是那副女学生模样;就在前一天,我还曾坐在范·霍珀夫人身旁,古板拘谨,哑口无言,畏葸端坐。可是二十四小时之后,我的家史已不复为我一人所有,我竟对素昧平生的一个男子把家史和盘托出。不知怎么的,我觉得非说不可,因为他,就像那位无名绅士一样,眼睛一直盯着我。

    我的羞怯消失得无影无踪,与此同时,那不愿说话的舌头也解放了。于是,往事一股脑儿奔渲而出:儿时琐碎无聊的隐私,各种甜酸苦辣。我感到,从我十分拙劣的叙述中,他似乎多少了解到我父亲往昔朝气蓬勃的性格以及我母亲对他的爱。母亲把爱情化作一种生命的活力,使爱情带上神性的光辉,以至于在那个令人心碎的冬天,父亲患肺炎死去之后,她只在人间多呆了短短五个星期,便也绝据长逝了。我记得说到这儿曾上气不接下气的停顿过一会儿,觉得一阵头晕眼花。这时,餐厅里已经高朋满座,伴随着管弦乐队的琴鼓喇叭,人声笑语不绝于耳,还有盘碟清脆的碰撞声。一看门口上方的钟,我发现已经两点了。我们在餐厅里呆了一个半小时,其间都是我一个人在说话。

    我猛地回到现实中来,手掌心滚烫,突然不自然了。我涨红脸,期期文文地表示歉意。他可不听这一套。

    “开始吃午饭时,我对你说过你的名字可爱又别致,”他说。“如果你不见怪,我还补充一句:这名字对你父亲固然合适,你也受之无愧。同你一起度过的这一个小时使我十分愉快,好长一段时间以来没领略过这种滋味了。你使我跳出自己的小圈圈,摆脱了绝望和内心反省,这两者一年来害得我好苦!”

    我看着他,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先前那种桎梏不再那样禁锢着他,这样他才更像个现代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从四下萦绕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你知道,”他说,“有某种共同的东西把我们,把你我两人,连结在一起。我们俩在世上都是孤独的。对了,我还有个姐姐,只是不常见面;还有一位老奶奶,出于当孙子的义务,我每年拜访她三次。但是两位亲人都不是伴侣。我得向范·霍珀夫人祝贺,你只要九十英镑一年,够便宜了。”

    “你忘了,”我说,“你有个家。我却无家可归。”

    一说这话,我就后悔不迭。他的眼神重又变得深邃莫测,我则又一次觉得如坐针毡般的难堪,一个人要是不慎失言,总会有这种老大不自在的感觉。他低下头去点香烟,没有马上回答。

    “就寂寞而论,一幢空房子,可能并不比一座熙攘喧闹的旅馆强,”他终于说话了。“问题在于那幢房子还不免带点儿个性。”他深吟半晌,我以为这下他终于要谈到曼陀丽了,可是有什么东酉束缚着他,某种病态的恐惧心理挣扎着浮上他的脑海,占了上风。于是,他吹熄火柴,与此同时,方才一闪而过的那点儿自信也烟消云散了。

    “这么说,‘心腹朋友’可以放一天假罗?”他又以平淡的语调对我说话,这种语调使我俩中间产生一种不必拘束的亲切感。“咱们的这位朋友打算怎么打发假日呢?”

    我立刻想到摩纳哥那鹅卵石广场,那座带狭窗的房屋。我可以带着素描画本和铅笔在三点前赶到那里。我居然把这些都对他说了,说时也许稍带羞涩,那些虽无才华却喜好某种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的人都这么说话。

    “我开车送你去,”他由不得我表示异议。

    我记起前一天晚上范·霍珀夫人关于不得放肆的警告。他会不会以为我故意谈到摩纳哥,巧立名目,以便搭车?想到这儿,我窘极了。这种丢脸的事情,范·霍珀夫人是干得出的。我可不愿他把我们两人看作一路货。跟他吃过一顿午饭,我的身价已经大增。所以,当我们起身离开餐桌时,那矮个儿餐厅侍者领班竟三步并作两步赶将过来,替我拖开椅子,他朝我深深一鞠躬,脸带微笑,跟平时那种不屑一顾的淡漠神态相比,简直判若两人。领班替我拾起掉在地上的手绢,还说他希望“小姐午餐吃得满意”。连仁立在转门旁的青年侍者也向我投来恭敬的目光。对于这一切,我那同伴自然习以为常;他又不知道昨天那盘切得不成样子的火腿。看到侍者态度大变,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也看不起自己。我又回想起父亲,他老人家对以外表度人的势利丑态是极为蔑视的。

    “你在想什么?”我们沿着走廊向休息室走去。一抬头,我发觉他正好奇地盯着我瞧。

    “什么事惹你不高兴了?”他问。

    餐厅侍者领班的殷勤引出一连串的回忆。喝咖啡时,我对他说起那个名叫布莱兹的女裁缝。那一回,范·霍珀夫人定做了三件上衣,女裁缝可乐啦。后来,在送裁缝上电梯去的路上,我曾想象她将如何在那狭小闷塞的工场背后的小客厅里,赶制这几件衣服;生肺病的儿子也许就躺在她身旁的沙发上,日益瞧悴下去。我甚至想象出女裁缝如何眯缝着干涩的眼睛,穿针引线;屋子里衣料的碎片撕了一地。

    “是吗?”他微笑着说。“你脑子里的图画与事实相符吗?”

    “不知道,”我说。“我一直没能亲眼看到。”接着,我又向他描述我如何按铃招呼电梯。而正当我按铃时,女裁缝在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塞了过来。“(口努),”她用亲呢得讨厌的语调在我耳边说。“我请你收下这笔小小的佣金,请你带你的主人多多光顾本店。”我涨红了脸,窘态毕露,说什么也不肯收钱。女裁缝只好没趣地耸耸肩。“随你的便,”她说。“不过,我向你保证,这种事平常得很。也许你宁愿要件上衣吧。那就找个时间,避开夫人,独个儿到小店来一趟。我一定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要你花一个子儿。”不知为什么,我突然领略到早年儿童时代偷看一部禁书时那种让人恶心的不健康的感觉。生肺病的儿子的形象消失了,代之而出现的是另一幅景象:如果我是另外一种类型的人,我就会报以心照不宜的一笑,把那张油污的钞票塞进口袋,要不就利用这个闲着没事的下午,偷偷到布莱兹的成衣铺去,出来时带着一件对方白送的上衣。

    我等着他笑话我,这一切都无聊透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他沉思地看着我,一边搅动咖啡。

    “依我看,你犯了个大错。”过了一会儿,他才说。

    “没收下那一百法郎?”我不胜厌恶地问。

    “不!天哪,你把我看作什么人了?我是说你到这儿来,跟范·霍珀夫人混在一起是个大错。你不是于这一行的材料。首先,你太年轻,太软弱。布莱兹和她的佣金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个开头,往后这类事还多呢。你要末屈服,要末自己也变成布莱兹式的人物;不然,就照目前的样于生活下去,会弄得走投无路。头一个出主意让你干这一行的是谁?”由他提出这个问题好像颇为自然,我一点儿不介意。我俩像是早就相识的朋友,阔别数年之后在这儿重逢。

    “你考虑过今后怎么办吗?”他问我。“还有,如果照目前这样下去,会落得个什么样的结果?有朝一日,范·霍珀夫人对‘心腹朋友’腻了,以后会怎么样?”

    我脸上挂着浅笑告诉他,我顾不了那么多。还会有其他范·霍珀夫人之类的间太太,而我还年轻,我有信心,而且身强力壮。不过就在他问我那当儿,我又不禁想起常常刊登在上流社会杂志上的那些求助广告,说是某慈善团体不能坐视青年女子每况愈下而不救,所以要求善男信女援手扶助;我又想到那些应广告呼吁、供人暂时栖身的寄宿舍;接着,我仿佛看到自己正站在脸色严厉的招工代理人跟前,结结巴巴地回答各种问题,手里捧着一个没有一点用处的素描画本,此外就再也提不出其他资历了。也许,我本应收下布莱兹那百分之十的佣金。

    “你多大了?”他问。听我报过年龄,他笑了,一边站起身来。“我了解你这种年龄的人,人在这种年龄都特别固执。一千个妖魔鬼怪也不能让你畏惧未来。可惜我俩不能换一换。上楼去戴上帽子,我去把车开过来。”

    他目送我跨进电梯。这时我又想到前一天的情景,想到范·霍珀夫人的饶舌和他那种冷冰冰的礼仪。我没看准他的为人:他既不冷酷,也不傲慢;他已是我多年的挚友,我的兄长,尽管我从来不曾有兄弟。那天下午,我完全沉浸在幸福里,当时的心境至今记忆犹新。我仿佛还能看见那天下午挂着缕缕绒毛云的天空和卷起白浪的大海;我仿佛重又感到轻风拂面,听到我自己的以及他应和的笑声。蒙特卡洛不再是我熟识的赌城,也许是因为这地方终于给我带来了一些愉快,散发出某种迄今未有的诱惑力。在这以前,我一定是以呆滞的目光去看这座城市的。在港口,船上的彩色纸条迎风荡漾飞舞,气象万千;码头上,快活的水手满脸堆笑,就像海风一样活泼调皮。我们驾车驶过那条游艇,因为游艇归公爵所有,范·霍珀夫人才青眼相看。我们朝游艇上那块闪亮的青铜名牌嘲弄地捻响手指,接着对视一眼,又大笑一阵。我还记得那套东歪西扭不合身的法兰绒衣裙,仿佛今天还披在身上让我出丑。那条裙子因为穿得更久,比上衣轻薄得多;还有那顶寒酸的女帽,帽滑过于宽阔,脚下那双低眼皮鞋,只有一条皮带作为襻扣;另外,我那双下人的手还紧抓着一副齐臂的长手套。当时的我,模样从未这般幼稚可笑,而内心却又感到前所未有的成熟。范·霍珀夫人和她的流行性感冒对我来说不复存在;什么桥牌,什么鸡尾酒会,也都给忘得一干二净;与此同时,我也忘了自己微贱的下人身分。

    我成了有地位的小姐,总算长大成人了。那个小妞儿——站在起居室门外,扭绞着手帕,听着里边你一言我一语的嗡嗡人声,畏缩着不敢进门打扰的张皇失措的小妞——竟也被那天下午的风吹得无影无踪。这小妞儿真可怜,要是思想里居然出现这个小妞的形象,我可瞧不起她。

    因为风大,素描画不成。风儿阵阵劲吹,欢快地拂过鹅卵石广场的一角。我俩走回汽车,又不知往哪儿疾驶而去。漫长的公路蜿蜒而上,我们沿着它登山,在群岭之上左盘右旋,就像鸟儿在高空翱翔。他的车同范·霍珀夫人在旅游期间租来的那辆四方形老式戴姆勒牌汽车多么不一样!多少个无风的下午,这辆戴姆勒汽车曾把我们载往曼通尼城。我总是背靠司机,坐在一个手脚动弹不得的座位上,要看车外景色,就非得伸长脖子不可。在我看来,他的车好像长着墨丘利①的双翅,不住地往上飞驶,速度之快令人惊心动魄。惊险给我带来快感。因为我从来没领略过这种滋味。再说,我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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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罗马神话中为诸神报信的使者。

    我记得自己放声大笑,笑声顿时被山风从身边带走。可是待我把眼光移过来,我发现他已收敛了笑容。他又像昨天那样缩进神秘的自我外壳,默默地出神。

    我还注意到汽车没法再往上开了,原来我们已抵达山顶。来时走过的公路横在我们脚下,十分险峻,深陷在山谷之中。我们停了车。这时,我看到公路的边沿往外就是一个险坡,陡峭的山坡倾斜着伸向大约二千英尺的深渊。我们走出汽车。往下望去,这下我才算完全看清楚。原来在我们和深渊之间只有半个车身的距离。大海犹如一张起皱的大图纸,铺向地平线,浪花拍击着凹凸分明的海岸钱。房屋像是圆形洞穴里的白色贝壳,硕大的太阳在多处投下斑驳的橙色。我们所在的山头也照着一束阳光,一片死寂之中,阳光显得冷酷而森然。下午出游的气氛变了,不再像刚才那样轻松活泼。风停了。天气突然阴冷下来。

    我说话的声音显得过于随便,那是一种人们在极度不安时故作镇静的反常声调:“你认得这地方?”我问。“以前来过吗?”他俯视着我,但认不出我是谁。我急了,觉得一阵隐隐的刺痛,看来他一定把我忘了个精光,也许这样出神已有好大一会儿。他完全陷在自己纷乱可怕的思绪迷津之中,所以我对他已不存在了。

    他的脸活像梦游人的脸。他一紧张,甚至想到也许他确实不是个正常人,神经不太健全吧。有些人时而会出神发狂,这我当然听说过;这种人按我们无法理解的反常规律行事,服从下意识的紊乱指令。也许他就是这样一种人。而我们此刻离死神只有六英尺的距离。

    “天晚了。回家好吗?”我说。那种漫不经心的语调和硬装出来的笑容连小孩也骗不过。

    当然,我到底还是把他看错了。他毕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一听到我第二次开口说话,他猛地从梦幻中挣脱出来,开始道歉。大概我的脸色煞白,他看出来了。

    “我真该死,”他说着挽起我的手臂,推我走回汽车。上车以后,他砰地关上车门。“别害怕。这里的转弯看上去挺惊险,其实一点也不费劲儿,”他说。我头昏眼花,直想恶心,双手紧抓着座椅。他却已把车掉过头来,重新面对着下山的公路,动作是那么熟练轻盈,使我一点也没觉得。

    “这么说,你从前到过这儿?”我问他。这时,紧张感渐趋消失,车正沿着碗蜒而狭窄的公路缓慢地驶下山来。

    “是的,”他说。顿一顿之后,他接着告诉我:“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想看看这地方变样没有。”

    “变没变呢?”我问

    “没变,”他说。“没有,没变样。”

    我猜不透是什么力量驱使他重游故地,回想往事,还带着我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来目睹他的喜怒哀乐。他上一次游山至今已有多少个漫长的年头逝去?在此期间,他的内心和他的作为都有哪些不同?气质秉性又有什么变化?我不想了解此中底蕴;我后悔上这儿来。

    我们沿着公路迂回下山,一路无话,也没有遇阻停车。一大堆峥嵘的乌云笼罩着落日,空气变得无比清冷。突然他提起了曼陀丽。他不说自己在庄园的生活;关于他本人,他一字不提。他只向我描绘曼陀丽春天黄昏的落日。夕阳在海岬留下火红的余辉,大海顿时变成一片墨绿,因为漫长的冬季刚过,海水仍然冰凉刺骨。置身于屋前的平台,你可以听到小海湾涨潮的涛声。这正是水仙怒放的季节,纤细的花茎托着金色的穗头,在晚风中微微摇曳。比肩密集的水仙犹如一支大军,不论你采摘多少,一点不会显出稀疏的缺口。草坪尽头的海岸上,种植着一大片藏红花,色彩有桔黄、淡红和紫红之别。不过,这时已不是藏红花的全盛季节,所以一朵朵都耷拉着脑袋,色衰花谢,犹如惨白的雪片。报春花比较粗俗低贱一些,就像野草一样,哪儿有缝隙就往哪儿生长,纵然姿色平平,倒也令人赏心悦目。风信子还没到开花时辰,花穗还掩面躲在去年的残叶丛中。但是一等到风信子怒放,不那么娇贵的紫罗兰顿时就相形见细,树林里的羊齿则被吞没得干干净净。风信子的娇艳完全可以同天空媲美。

    他说,他从来不许在室内陈设风信于。一插进花瓶,风信子就显得阴湿潦倒。要观赏妩媚绝伦的风信子,你得在正午十二点钟左右太阳当头时到林子里去信步漫游。这种花的香气刺鼻,并带点儿烟味,仿佛花荭里畅流着某种辛辣而饱满的野生液汁。那些在林子里采摘风信子的人简直就是破坏文物的野蛮人,为此,他曾在曼陀丽下过禁令。有时候,他开车穿过田野,看见一些家伙骑自行车经过,车把上捆着大束大束的风信子,因为穗头凋败,花朵已经褪色,被折的荭秆散乱地耷拉着赤裸的身子,成了一团糟。

    对于本身的待遇,羊齿可并不十分在乎。这是一种野生植物,可偏偏喜欢与人类文明的雅趣沾点边。它们从农舍窗户后面的果酱罐里探出身来,搔头弄姿,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只要罐子里有水,足足可能活一个星期。在曼陀丽,野花不得进屋。他在由围墙圈起的花园里栽培几种仅供室内摆设用的鲜花。他告诉我,难得有几种花摘下之后反而更好看,玫瑰顿就是其中之一。客厅里放一盆玫瑰,色彩鲜艳,浓香扑鼻,而自然界的玫瑰就没有这两大优点。怒放的玫瑰给人某种蓬头垢面的感觉,就像披头散发的女人,显得轻浮而粗俗。可一旦放进屋子,玫瑰时变得神秘深沉。一年之中有八个月,他让人在曼陀丽室内陈设玫瑰。我喜欢丁香吗?他问。草坪的尽头有一棵丁香树,站在他卧室的窗口就可闻到丁香的芬芳。他的姐姐是个冷漠而讲求实际的人,因此常常抱怨曼陀丽到处一片花香,使她沉醉。也许她是对的。那他也不管。唯有花香合他的胃口,使他陶醉。回忆早年,他总想起插在白色花瓶里的大束紫丁香以及弥漫在屋子四处发人遐思的扑鼻异香。

    从山谷通向海湾的那条幽径,也是花团锦族,小径的左边种着大丛大丛的各色杜鹃。五月哪一天的黄昏,你如果沿着小径散步,就会发现灌木丛仿佛在风中淌汗。你弯身拾起一片落地的花瓣,用手指把它捻碎,顿时,从你的手掌心散发出干种奇香,沁人心脾。而这一切只不过是由一片被揉捏破碎的花瓣发出的。你悠然神往地走出山谷,来到海滩,脚下是坚硬的白色圆卵石和平静的海水。多么奇妙的对照!也许过于突兀……

    他说话的当儿,我们的汽车已回到闹市的交通中心。不知不觉之间,暮色已经降临,我们正置身于蒙特卡洛一片华灯和喧闹之中。大街上的喧嚣声刺激我的神经;黄灿灿的灯光亮得耀眼。时间飞快地溜走,愉快的出游就这样乏味地收场,我真不甘心。

    我们马上就要回到旅馆。我在车厢的抽屉里摸索着找我的手套。找到手套的同时,我的手指碰上一本书,精致纤巧的封面说明这是一部诗集。车子在旅馆门前放慢速度的当儿,我正眯缝着眼睛想看清书名。“要是你愿意,拿去读吧,”他说。驾车出游已告结束,我们回到了旅馆,曼陀丽已被抛在几百英里之外,他的语调于是又变得随随便便,漫不经心。

    我暗自庆幸,抓着手套的手同时紧紧地抓住这本书。一天就要这样过完,我正想得到一件属他所有的东西。

    “下车吧,”他说。“我得把车开过去放好。今晚我上外面吃饭,不会在餐厅里再见到你了。不过我要谢谢你今天陪我。”

    我独自走上旅馆的台阶,可怜巴巴的样子活像一个玩乐收场而兴犹未尽的小孩。下午的出游对我是一种娇纵,使我不知如何打发这天余下的几个小时才好。我想到在就寝之前还有好长一段时光,而独个儿去吃晚饭又何其无聊。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无法正面回答楼上那护士狡黠的查询,更无法面对范·霍珀夫人扯着沙哑的嗓子可能对我进行的盘问。所以我干脆在休息室一隅坐下,躲在一根柱子背后,要侍者送茶点来。

    侍者显出很不耐烦的样子。看到我独个儿用茶,他自然不必使出浑身解数来。再说,这时刚过五点半,是一天中最无精打采的时刻。一般人都已用过茶点,点菜饮酒却还早着呢。

    我的感觉已不仅仅是若有所失,我只觉得凄凉孤独。我仰身靠在椅背上,拿起那部诗集。这本书已久经手指抚弄,显得相当陈旧,所以一下子就自动翻开在某一页上,这一页一定是有人经常翻阅的。

    “日日夜夜,我奔逃;

    年复一年,我奔逃;

    奔逃,奔逃,

    穿越内心迷津,透过泪眼腺肥,

    我躲开天狗奔逃。

    飞也似地奔逃,奔逃;

    背后传来连串狂笑,

    眼前是斜坡山地。

    我纵身投进张着大嘴的深渊,

    任恐惧把我心啃咬。

    奔逃,奔逃,

    别让身后雄健的脚步把我踩倒。”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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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国诗人弗朗西斯·汤普逊(1859—1907)所作《天狗》中一段。

    我当时的感觉就好似有人从上锁的门外,透过钥匙孔往里窥视,于是我把书偷偷丢在一旁。今天下午是哪条“天狗”把他赶上高山去的?我想到他的汽车,就停靠在离二千英尺深渊仅半个车身的地方;我还想到他脸上那种茫然的表情。在他内心深处回响着什么样的脚步声?什么样的轻声细语?哪些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还有,所有的诗集中,他为什么唯独把这一部带在车上?我但愿他不是那么孤高;至于我自己,最好也别是一个衣裙寒怆,戴一顶阔边女学生帽的小妞儿。

    侍者铁板着脸端来茶点。我嚼着那像锯屑般干巴巴的黄油面包,一边又想到下午他向我描述过的那条穿山谷而过的幽径,还有杜鹃的花香和海湾处白色的圆卵石,要是他深深爱着这一切,干吗到蒙特卡洛来寻求这华而不实的一时快乐?他曾对范·霍珀夫人说,他并没有事先拟订计划,离家时相当匆忙。我眼前出现了他在山谷幽径狂奔的景象,折磨他的“天狗”在后边紧追不舍。

    我又拿起诗集。这一回,书掀在扉页上,我看到上面写着留念题字:“给迈克斯——吕蓓卡赠,五月十七日”。字是用一手相当不凡的斜体写成的。有一小滴墨水沾在对面的空白页上,似乎写字的人因为性急,曾见了甩笔,想使墨水流得更顺畅一些。而当墨水冒着小泡从笔尖淌出时,稍稍有些过量,所以吕蓓卡那浓墨的名字显得很突出,笔力遭劲;那个往一边倾斜的字母R特别高大,对照之下,其他字母显得矮小。

    我啪的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手套底下,伸手从近处的一张椅子里拿起一本过期的《插图》杂志,信手翻着。杂志里有几幅挺不错的洛埃河上古城堡的照片,并附有说明文字。我专心阅读这篇文章,不时参看照片。但是待我把这篇文章读完,却意识到自己一个字也没读进去.从印刷物中赫然盯着我的不是布卢瓦地方细长的城堡角楼和锥形尖塔,而是前一天范·霍珀夫人在餐厅里的那副尊容:猪一样的小眼睛向着邻桌扫去,五香碎肉卷串满了餐叉,停在半空不往哈里送。

    “骇人的大悲剧,”她说。“当然,报纸上全是关于这出悲剧的报道。大家都说他从不谈论这件事,从不提她的名字。你知道,她是在曼陀丽附近的一个海湾里淹死的……”

 

    正文 第五章

 

    幸好初恋的狂热不会发生第二次。那确实是种狂热;另外,不管诗人怎么描写,初恋同时又是一种负担。人们在二十一岁上缺乏勇气,因为琐碎小事而怕这怕那,无端担心。在那种年纪,一个人的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动辄生气,听谁说一句略微带刺的话就受不了。今天,我行将跨入中年。中年使人处于满足自得境界的保护之中。中年人也碰到日常的微不足道的烦恼,但他们几乎不感到什么刺痛,而且很快就会把烦恼置之脑后。但那时候情形就大不一样:别人无意之中说的一句话会久久忘不了,成为灼人的耻辱;一个眼色,回眸的一瞥,都可能打上永恒的标记;讨个没趣,那就意味着三夜失眠到鸡啼;言不由衷则像犹大的一吻①。成年人说说可以做到脸不改色心不慌,而在那种年纪,即使在区区小事上说句假话,舌头也会痛上老半天,使你受着炮烙般的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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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犹大:耶稣门徒,出卖耶稣者。据此,犹大的一吻常被后人用来比喻口出利剑。

    “今儿上午你干什么来着?”我还能记起范·霍珀夫人当时的声音。她背靠枕头坐在床上,因为实在没有病,在床上又躺得太久,非常容易为点芝麻绿豆小事发脾气。我伸手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纸牌,由于心里有鬼,觉得脖子都涨红了。

    “我在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我一边说,一边因为自己信口胡诌而慌了神。要是那职业教练下午突然亲自跑来告状,说我好几天没去上课,那怎么办?

    “事情糟就糟在我这么一躺倒,你没事干了,”她说着把香烟捻熄在一只盛洗涤香膏的瓶子里,然后,就以牌迷那种叫人看着讨厌的熟练手法,把牌分成三叠抽上抽下,啪啪出声地弹着纸牌的背面。

    “谁知道你成天在干些什么!”她接着说。“你连一张素描也没有交来让我过目。要是真打发你上街,你难会忘了买我的塔克索尔牌香烟日来。我只希望你网球球艺进步,这对你今后有用。球艺糟糕的家伙最叫人受不了。你现在还发下手球吗?”她一抬手把黑桃皇后轻轻掷下,皇后奸恶地瞪眼望着我,那神气活像耶洗别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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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古以色列王亚哈之妻,揽权无餍,把持恶政。后人常以其比喻阴毒奸恶之悍妇。

    “是的,”我答道。她的问题刺痛了我。我想她用的词既公道又贴切,活龙活现地勾划出我的形象。是的,我做事确实偷偷摸摸①:我压根儿没去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从她卧床时起一次也没打过。到现在已两个多星期了。我真奇怪自己为什么一直把真相隐瞒着,干吗不告诉她每天早上我和德温特一起驾车出游,而且每天在餐厅里同桌吃午饭。

    --------

    ①范·霍珀夫人的问句是“Doyoustillserveunderhand?”,underhand一词在英语中有两个意思,第一义是“低手”,即范·霍珀夫人发问时使用的意义;第二义是“偷偷摸摸”。

    “你必须朝近同处跑动,不然就甭想打好球,”她接着说。我接受她的意见,一面提心吊胆地说假话,一面把尖下巴的红桃“J”盖在她的皇后纸牌上面。

    关于蒙特卡洛的好多事情我都忘了。我俩如何每天早上驾车去兜风,玩了哪些地方,甚至我俩谈论过什么,全都忘了。但是我没忘记自己如何以颤抖的手指胡乱把帽子往脑门上一覆,又如何在走廊里急跑,并且因为没有耐心等候慢腾腾的电梯而飞奔下楼,不待门役搀扶,擦着转门往外冲去。

    他总是坐在驾驶座上,一边等我,一边看报。见到我来,他莞尔一笑,把报纸撂到后座,替我打开车门,问道:“嗨”,‘心腹朋友’今天早上感觉怎么样?爱上哪儿玩去?”可是对我说来,即便他开着车老在一个地方来回绕圈子也没关系,因为这时我正处于出游开始时最得意的心情中。登上汽车,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抱着双膝,曲身向着前面的挡风玻璃——这一切简直都是难以消受的幸福。我就像一个对六年级的级长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小不点儿,而他呢,他比这样一个级长固然要和善一些,但却难以接近得多。

    “今早上风大天冷,你最好穿我的上衣。”

    这句话我还记得,因为那时我实在幼稚,穿着他的衣服竟觉得那么甜蜜,仿佛又成了那种替级长抱运动衣的小学生,能够把自己偶像的衣服围在脖子上,得意得要命。借他的上衣,把它技在我的肩头,那怕只有短短几分钟,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使我的早晨变得光明灿烂!

    我在书上读到过,人们在谈情说爱时如何装出懒洋洋的娇态,弄得对方无从捉摸,我可不是这种人。什么欲擒故纵,唇枪舌剑,飞眼媚笑,这一套挑逗人的本事我全不会。我就坐在车里,膝上捧着他的地图,任由风吹乱我那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我既从他的沉默中得到乐趣,又渴望听他说话。但是他说话与否对我情绪其实无关紧要;我唯一的敌人是仪表板上的时钟,它的针臂将无情地指向中午一点。时而向东,时而向西,我们在无数小村中穿行。这些村子就像附在岩石上的贝壳,遍缀地中海沿岸。今天我已记不起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

    我还能记起的仅仅是坐在汽车皮椅上的感觉,膝上地图纵横交错的图案,它的皱边和松散的装订线。我也记得,有一次我曾望着时钟思忖:“此时此刻,十一点二十分,一定要使它成为永久的记忆。”接着我就闭上眼睛,以使当时一刹那的经历更深地印进脑子。等我睁开眼,汽车正在公路上拐弯。一个披黑色围巾的农家姑娘向我们招手。现在我还记得她的模样:蒙着尘土的裙子,脸上带着开朗而友好的微笑。一秒钟之间,我们拐过弯去,再也看不见她了。农家姑娘已成过去,只留下一个记忆。

    我当时多想返回去,重新捕捉那已逝去的一刻。但我马上又想到,即便真的回去,一切都已不是原样,甚至天空的太阳经过位置的移动也会不同于前一刻;那农家姑娘或许正拖着疲乏的脚步沿公路走去,经过我们面前,这一回不再招手,也许根本没看见我们。这种想法多少使人寒心,感到悲凉。再看看时钟,又过了五分钟。不一会儿,时间就要过尽,我们又得回旅馆去了。

    “要是发明一种办法,能把记忆像香水一样装在瓶子里多好!”我脱口说道。“这样,记忆就永不褪色,常年新鲜。什么时候需要,只要随时打开瓶子,你就仿佛又回过头去重新体验那一刻。”我抬头望着他,看他会说些什么。他并不转过脸来,而是照样聚精会神看着前面的大路。

    “在你短短的生活历程里,有哪些特别的时刻,你想重新体验?”他问。从他的话音里,我听不出是否含有嘲弄的意味。

    “这个,我说不上来。”接着,我又不假思索地补充一句,犯了个愚不可及的大错:“我正想把此时此刻保存起来,永志不忘呢。”

    “你是说今天这个日子难忘,还是算对我开车的一种恭维?”他笑着说,那神情活像一个挖苦人的兄长。我撅着嘴沉默着,突然痛苦地意识到横在两人中间的沟壑,他对我的仁慈恰恰扩大了这道鸿沟。

    这时我才认识到自己无论如何不会向范·霍珀夫人提起这些日子上午的出游,因为她那种笑,同他方才的讪笑一样,会使我非常伤心。她听到这事不会大发雷霆,也不会傻了眼,倒是可能微微扬起眉毛,表示压根儿不信我的话。然后,她可能宽容地一耸肩说:“好孩子,他真是好心肠,带你坐车去玩。可是你敢说他不觉得无聊得要命吗?”接着,她会拍拍我的肩膀,打发我去买塔克索尔牌香烟。我不禁顾影自怜:一个年轻丫头毕竟低人一等。想着想着,我开始使劲咬手指甲。

    “但愿我是个三十六岁上下的贵妇人,披一身黑缎子,戴一串珍珠项链,”因为对他方才的笑仍然耿耿于怀,我没好气地说。什么审时度势,全被我抛到九宵云外。

    “如果你是这样一个人物,此刻你就不会和我一起在这辆车上!”他答道。“别咬指甲!你那指甲已经够难看了。”

    “你也许会觉得我鲁莽无礼,可我还是要问,你为什么每天开车带我出来玩?很显然,你是可怜我,但干吗一定要选中我来接受你的恩赐呢?”

    我挺直身子,坐在位子上,尽量表示出年轻姑娘那一丁点儿可怜的尊严。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邀请你是因为你不穿黑缎子衣服,没戴珍珠项琏;另外,你也不是三十六岁。”因为对方不动声色,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心里窃笑。

    “这真妙,”我说。“我情况你已经全知道了。我承认,我很年轻,生活里除了死去亲人,没有多少经历。而你呢?关于你的事,我今天知道的决不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更多。”

    “那么,当时你都知道些什么呢?”他问。

    “还不是说你住在曼陀丽。再有,嗯,再有就是,你失去了妻子。”啊,我总算把喉间骨鲠吐出来了。“你的妻子”这几个字好些天一直在我的舌尖上打转,这下子终于说出来了,而且说得那么自然,毫不费劲,仿佛提到她乃是世间最平常的事。你的妻子,一经说出口,这几个字在空中回荡,在我的眼前跳跃,而由于他默默听完我的话,始终不置一词,这几个字竟膨胀成了既丑恶又可怕的巨怪。这几个字本来绝不该说,自然更不该从我的嘴里说出。但这是既成事实,说出的话再也无法追回。诗集扉页上的题词和那个不同于众的斜体“R”这会儿又出现在我眼前,使我感到心里很不自在,浑身发毛。他决不会原谅我的,我们的友谊就此完了。

    我还记得自己如何出神凝视着前面的挡风玻璃,对飞一般掠过的路景视而不见,那几个字犹在耳边回响。沉默之中,几分钟过去了,几分钟就意味着汽车又驶过好几英里的路程,我想,这一回什么都完了,再也不会一起坐车出游了。也许明天他就离开这里,而范·霍珀夫人则将病愈起床。一切还同从前一样,她带着我在平台上散步,而那边,旅馆仆役正把他的箱笼搬下楼来,经过行李专用电梯时,正好让我瞥见,箱笼上全是新贴上去的行李标签。接着便是忙乱的起程和无可换回的永别,初时还能听到他的汽车在拐弯时换档的声音,接着,连这一点儿声音也汇入车水马龙的喧闹之中,被融化了去,永远消失了。

    我专心想象这一幕情景,甚至看到仆役收下他的小费,返身走进旅馆转门时对门房说了些什么。我只管胡思乱想,因此连车子正在逐渐减速也不曾觉得。直到车子在公路边停下,我才再次回到现实中来。他端坐不动,因为没戴帽子,脖子上又围了条白围巾,看上去特别像画框里的中世纪人物。在这明快的自然景色中,他显得格格不入。他应该出现在一座阴森可怕的大教堂的石阶上,大氅拖地;脚边,乞丐正拼命抢捡他撒下的金币。

    在他身上已看不到仁慈而随和的挚友形象;嘲笑我咬指甲的那位兄长也不见了。他成了一个陌生人。我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傍着他坐在汽车里。

    他转过脸来对我说:“刚才你谈到一种发明,一种可以擒获记忆的办法。你还说,你希望在某一特定时刻回过头去体验往事。恐怕我的想法与你恰好相反。回忆全是辛酸的,我宁愿永远不去理会过去的一切。一年前发生的事整个儿改变了我的生活,我要把一生中到那时为止的一切统统忘记干净。那段生活已经告终,从我的记忆里抹去了。我的生活得从头开始。第一天见面时,你的那位范·霍珀夫人问我,为什么到蒙特卡洛来。那是因为我想借此把你希望能重新唤起的种种回忆统统隔断。当然,这样做不见得总能奏效,有时候,香水的气味太浓,瓶子关不住,熏得我受不了。再说,附在人身上的魔鬼就像探头探脑偷看别人隐私的家伙,老是想把瓶塞打开。我们俩第一次坐车出游时,爬上高山,俯瞰深谷,那就是因为魔鬼打开了瓶塞。几年前,我曾带我妻子到过那地方。你间我景色是否依旧,那地方有什么变化。一切都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我感恩不尽地发现——那座山丝毫不带任何个性特征,决不会使人想到上一回,她和我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也许是因为那天你陪着我。你知道,你替我抹去往昔的影子,你的力量比灯红酒绿的蒙特卡洛要大得多。要不是你,我早就离开这儿,继续自己的行程,先到意大利,再去希腊,也许还得到更远的地方去。是你使我省去漫无目的东奔西走的麻烦。哼,让你刚才那种情教徒式一本正经的说教见鬼去吧!还有,你居然认为我是在做慈善好事!我邀请你是因为我需要你,需要你陪着我。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此刻就可以下车,自己寻路回去。好吧,打开车门,下去!”

    我呆呆地坐着,双手放在膝上,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要赶我下车。

    “说吧,你准备怎么样?”他问。

    要是早一两年遇上这种局面,我肯定会哭鼻子。小孩一发急,泪水总是一下子涌上眼眶。当时,我只感觉到泪水在眼睛里打滚,血直往脸上冲。在挡风玻璃上方的小镜子里,我突然看见自己那副尊容:两眼困惑慌乱,双颊绯红,长发散乱地披在宽边帽下。一副鬼样子!

    “我想回家,”我差点哭出来。他默默地把车子发动起来,松开制动闸,掉过头往回驶去。

    车在飞驰。我觉得它跑得太快,太不费力了、四下里寂寥的乡野无动于衷地注视着我们驶过。我们回到公路上的拐弯处,就是刚才我想把记忆封存起来的那个拐角。农家女已不知去向;周围的色彩也是一片惨淡。原来,它同任何一条公路上的任何一个拐角完全一样,每天有无数旅客驾车打这儿经过。它那迷人之处已随着我的好心情一起化为乌有。想到这里,我木然的脸突然因为激动而抽搐起来,成年人的自尊再也无法抵御低贱的泪水。泪水则因为最后得胜,欢快地涌上眼眶,又顺着双颊淌下。

    我无法止住泪水,这是不由自主的事情。如果我到衣袋里会掏手绢,定会遭他发现。所以我只得听任泪水横流,让那咸味儿灼我的双唇,体验着极度的羞辱。我一直用泪眼盯着前面的路,因此不知道他是不是转过脸来看我。不过,突然间,他把手伸过来,抓住我的手,吻了一下,可仍然不说话。接着,他把自己的手帕扔在我怀里。我怕丢脸,不敢拿。

    我想起小说里的那些女主角,她们在啜泣的时候,照样讨人喜欢。而我呢?浮肿的垢面,加上一对哭红的眼目,与她们相比起来,定是天上地下!整个上午就要这样郁郁地过去,而这一天剩下的时间还长着呢!护士即将离去,所以我又得同范·霍珀夫人一道在房间里吃中饭。饭后,她可能叫我一道玩贝西克①,而由于流感初愈,肯定兴致特别高,劲头特别足。我知道,关在那个房间里我迟早会闷死。乱作一团的床单,四散拖地的毯子,横七竖八的枕头,污秽的床边柜上沾着灰尘的香粉,泼翻的香水和溶化的口红——一想到这些,简直叫人恶心。她的床上一定又乱七八糟摊着各种报纸,看过随手胡乱一折就扔在那儿了;纸页卷着边、封面已残破不全的法国小说和美国杂志作了伴。在香膏瓶里,在葡萄果盘里,在床底下的地板上,到处是被捻熄的烟蒂。客人慷慨地送来许多鲜花,花瓶比肩接踵,杂乱无章。含羞草被暖房培养的奇花异卉挤得水泄不透,而在这一堆花草之上是一只缀着缎带的大花盒,排着一层又一层的蜜饯水果。再过一会儿,她的朋友们又会来串门,我就得为他们调制饮料。我痛恨这个差使。我还得躲在角落里听他们鹦鹉一样地饶舌,臊红着脸,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搁才好。客人一多,她就兴奋,所以准会在床上坐起,高声叫嚷,爆发出连串的笑声,伸手去打开手提式唱机放唱片,随着音乐的节拍晃动她肥大的肩胛。这时,我就又成了一个代主人受过的小厮,替她难为情。我宁愿她生气,宁愿看她用扣针扎起头发,责骂我忘记买回塔克索尔牌香烟时的样子。

    --------

    ①一种按规定凑花色的纸牌游戏,两人或四人玩,玩时用六十四张纸牌。

    这一切都在旅馆房间里等待着我,而他呢?在把我扔在旅馆之后就可以独自出游。也许到海边去,让微风吹拂脸颊,追赶着太阳。也许他又会陷入那些我既无所知也无法共享的回忆之中,在逝去的岁月里漫步游荡。

    我们之间的鸿沟张着大嘴,从来没像此刻这么不可逾越。他仿佛背向我站在辽远的彼岸。我深感自己幼稚而渺小,子然一身,于是再也顾不上面子,拿起他的手帕就擤鼻子。反正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的样子再难看也无所谓了。

    “见鬼去吧!”他突然说,好像是发火,又好像终于不耐烦了。他把我拉到身边,用手臂搂着我的肩头,一面仍然笔直地望着前方,用右手操纵方向盘。我还记得当时他甚至把车开得更快。“你还年轻,差不多可以做我的女儿,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对付你才好,”他说。这时,路面变狭,前面出现一个弯角。他不得不绕个圈避开一条狗。我以为他要放开我了,但他仍然把我搂在身边,转弯以后,公路又笔直地向前伸展,他还是没放开我。

    “把今天早上我说的一切全忘了吧,”他说。“这些全是过去的事,统统都已了却。今后咱们再不许想这些往事。家里人都叫我迈克西姆,我要你也这样称呼我。你对我一本正经得够了。”他摸索着我的帽沿,接着把帽子抓在手里,摞到后座,他弯身吻我的前额。“答应我,你一辈子不穿黑缎子衣服,”他说。我破涕为笑。他也笑了,龃龉顿时冰释,早晨又变得光明灿烂!范·霍珀夫人和下午一切不愉快的事情都算不了什么,下午会很快过去,接着是夜晚,夜晚之后就是明天!我洋洋自得,欣喜若狂,在那一刻简直有勇气要求别人平等待我。我仿佛看到自己误了玩贝酉克的时间,很晚才懒洋洋走进范·霍珀夫人的卧室,一面漫不经心地打着阿欠回答她的问话:“我玩过头了,刚和迈克西姆一道吃了中饭。”

    我实在还是个孩子,竟把一个教名看作非常值得炫耀的东西。事实上,从一开始,他就一直用教名称呼我。尽管出现过阴霾,这天的早晨把我推到友谊的一个新高度。原来我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糟糕。他还吻了我,自然而又安静的一吻,使人很舒服,压根儿没有书本里描写的那种戏剧性,也不使人发窘。这一吻似乎使得我俩的关系变得自然而无拘无束,一切都简单多了。两人当中横着的沟壑终于填平;今后我要叫他迈克西姆了。那天下午陪范·霍珀夫人玩贝西克似乎也不像平时那么单调无味。不过我的勇气还不足,没敢跟她谈起早上的事情。牌局终了,她收起纸牌,伸手去取牌盒,这时她无心地问起他:“迈克斯·德温特还没离开吧?”我像潜水员离岸时那样稍稍迟疑一下,终于失却了勇气和苦练多时的自制力,回答道:“嗯,我想是吧。他——我看见他到餐厅吃饭来着。”

    一定有谁看到我俩在一起,去对她说了。也许网球职业教练来告过状;也许旅馆经理写过条子给她。我等着她发起进攻。可她仍自顾自把纸牌收进盒子,打着呵欠,由我在一旁收拾皱乱的床铺。我把香粉罐、胭脂盒和口红一样一样递过去。她收好纸牌,从身边桌上拿起一面小镜子,又说起他:“挺诱人的家伙。我看就是脾气有点儿古怪,难以理解。那天在休息室里,我原以为他会作一点表示,邀请别人到曼陀丽去,没想到他的嘴咬得这么紧。”

    我没答话,看着她拿着口红,在自己硬撅撅的嘴上勾出血红的弓形线条。她把镜子拿得远些,看着化妆效果如何,一面接着说:“我从来没见过她,但我相信她一定长得非常可爱、穿着考究,举止出众。在曼陀丽过去常常举行盛大的宴会。她的死实在是意外的悲剧。看来他一定深深爱她。我得敷上颜色深一点的脂粉才能与这儿的鲜红相配。亲爱的,给我拿点深色的粉来好吗?把这盒放回抽屉里去。”

    接着,我就帮她涂脂抹粉,洒香水,搽口红,忙得不可开交,直到铃响客来。我迟钝地端上饮料,说不出几句应酬话;我在唱机上换唱片;我去拾掇烟蒂。

    “小姑娘,最近画过什么素描吗?”一个老银行家装着热情的样子问我,单片眼镜悬在线上摆荡着。我言不由衷地装出一个明快的笑容回答他:“没有,最近没有。再来支烟吧?”

    说这话的不是我,我的心根本不在那儿。我的思想在追逐一个幻影,她那影影绰绰的轮廊终于逐渐显露。不过,她的面貌依然隐晦,肤色尚不清晰;她那眼睛的长相和头发的色泽都还不甚分明,有待于显现。

    她的秀美是永恒的;她那甜密的笑使人终生不忘。她的声音还在某处余音缭绕;她说过的话还留在人们记忆中。她曾涉足的地方景色依旧;到处都还有她亲手抚摸过的东西。也许柜子里还收藏着她穿过的衣服,上边仍然遗留着香水的气味。在我的卧室里,压在枕头底下的那本书,她就曾经捧在手里。我仿佛看见她打开空白的第一页,脸上挂着微笑,一挥弯曲的笔尖,在纸上写下:“给迈克斯——吕蓓卡赠”。那天一定是他生日,她把这本诗集连同其他礼物一起放在早餐桌上。当他撕开包装纸,解开丝线的时候,他们俩一起开怀大笑;当他翻阅诗集的时候,也许她曾伏在他的肩头。迈克斯!她叫他迈克斯!这称呼多亲昵,多帅,叫起来自在极了。家里人可以叫他迈克西姆,也就是说祖母、外婆、姨妈、婶婶都这么叫他,再有就是像我这样沉默寡言、平庸无趣、毫不相干的年轻人。而迈克斯是她选定的称呼,这个名字只属于她一人。诗集的扉页上,她就是带着这种自负写上这个名字的。那种粗大的斜体字,在白纸上飞扬跋扈,这本身就象征着她:如此旁若无人!如此自信!

    多少次她就这样挥笔给他写信,报告自己的喜怒哀乐。其中有信手写在半张纸上的便条,也有当他出门时寄去的整页整页别人不能看的家信,上面写着只有他们俩才知道的事情。她的嗓音在屋子里回响,传到花园,无忧无虑,亲切流畅,就像她在书上留下的字迹一样。

    可是,我只能叫他迈克西姆!

 

    正文 第六章

 

    打点行装!起程真烦死人:忙着寻找失落的钥匙,领取空白的行李标签,包装薄纸狼藉一地,我讨厌这一切。即使在今天,我已习惯于动身出门,或者像俗话说的那样以旅馆为家,打点行装依然叫我心烦。今天,砰砰关上抽屉,打开旅馆或临时租赁别墅内那些毫无个性的衣橱和衣架,整理行装,已经成为生活里有条不紊的常规,但我仍感到悲凉,若有所失。这里毕竟是我俩住过的地方,在这里我们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不管逗留的时间何其短暂,即使只有区区两个夜晚,这地方曾经属于我们,这里留下了我们的痕迹。这并不是指留在梳妆台上的一枚发针,阿斯匹林药片的空瓶或枕头底下的手绢。不,不是指这些物质的有形痕迹;我们留下的是一生中的一个时刻,是思想和心境,是一种难以名状的东西。

    这所房子曾接纳我们,我们在这儿互诉衷情,相亲相爱。但那已是昨天的事。今天,我们继续赶路,从此再也看不见这所房子。我俩身上都发生了些微的变化,再也不与昨天的自己完全一样了。有时我们在路边小客店歇响吃饭,我走进一间黑糊糊的陌生屋子去解手。我是第一次捏到这个门把,第一次看到这剥落成条的糊壁纸和洗手盆上方那面映像滑稽的小破镜。此刻,这一切都属于我,我和这些物件彼此相识。这一切都属于此时此刻,不是以往,也不是未来。此时此刻我在这儿洗手,破镜子映出我的脸,超越了时间的流逝。镜子里出现的是我,这一刻仿佛凝滞了。

    接着,我打开门,走进饭厅。他正坐在桌旁等我。我顿时意识到倏忽之间自己又年长了一些,在人生的道路上向着未知的命运又跨出一步。

    我俩相视而笑,一起点菜用饭,一面天南地北地闲聊。可是我暗暗对自己说,同五分钟前离开他时的自我相比,我已稍有改变;那个女人犹在往昔流连,我已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更年长,更成熟的人……

    前几天,我在报上看到蒙特卡洛的“蔚蓝海岸”旅馆换了经理,改了名,房间都重新布置,里面整个儿变样了。二层楼上当年范·霍珀夫人租用的那一套房间可能已经不复存在;我的那间小卧室大概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天,我跪在地上,笨手笨脚地替她的皮箱上锁,当时就有一去不返的预感。

    皮箱啪地一声上了锁,我也就结束这一段遐想。望望窗外,我觉得自己仿佛在影集里翻开了另外一页。远近的屋顶和大海不再归我所有,而是属于昨日,属于往昔。随身衣物收拾停当之后,房间显得空荡荡,似乎巴不得我们快走,准备明天接待新客。大件行李已捆扎就绪,上了锁就放在外面的走廊里;小件衣物还得收拾。废纸篓塞满乱七八糟的东西,快撑不住了。这里有她的药瓶(里面还装着半瓶药)、丢弃的雪花膏罐、撕碎的账单和信件。抽屉洞开着,镶镜衣柜已空空如也。

    前一天晨餐时,我正替她斟咖啡,她丢过来一封信,并告诉我:“海伦星期六坐船去纽约。小南希可能生了阑尾炎,所以他们打电报催海伦快口去。这一来我的主意打定了,我们也马上动身。欧洲委实无聊得要命,不妨等到初秋再来,怎么样,带你观光纽约这个主意不错吧?”

    这主意比坐牢更可怕。我一定愁形于色,所以她始而惊讶地望着我,接着就生气了:

    “你这孩子简直荒唐,不识好歹!我真不懂你是怎么想的。你难道不知道,只有在美国,像你这种没钱没势的年轻姑娘才能过得舒心。男朋友成群,那才有劲呢!都是些和你门当户对的小伙子。你可以自己找几个朋友,也不必像现在这样成天听我使唤。我原以为你并不怎么喜欢蒙特卡洛。”

    “我只不过是在这儿住惯了,”我可怜巴巴地想出这个站不住脚的借口,心里可直嘀咕。

    “那么,你就必须使自己也习惯于纽约的生活。行啦,就这么定了。我们得赶上海伦的那班船,所以立刻就得联系车票。你马上到楼下接待室跑一趟,让那小伙子办事麻利些。这一整天可够你忙的。哼,这样也好,省得你有时间为离开蒙特卡洛发愁。”她阴险地一笑,把香烟捻熄在黄油里,接着就去打电话通知朋友们。

    我没有勇气马上到接待室去办这件事,于是,就走进浴室,锁上门,双手抱头坐在软木垫毯上、事情终于发生,得准备动身了。一切都完啦!明天晚上我将坐上火车,像个女佣人一样,抱着她的首饰盒子和她在车上用的护膝毛毯。卧车车厢里,她坐在我对面的位置上,头戴其大无比的崭新女帽,上插一支孤零零的鸟羽,身子缩在毛皮上衣里。我们将在那阿塞的小房间里漱洗。因为车行震动,房门呕嘟呕嘟作声,脸盆里溅出水来。毛巾湿漉漉的;肥皂上沾着一根头发;餐桌上的饮料瓶装着半瓶水;壁上则是千篇一律的通告:“Sonslelavabosetrouveunevase①”。列车吼叫着前进,每一次哐啷,每一下震动和摇晃都在宣告,我正离他越来越远。而他呢?他也许正坐在餐厅里我熟悉的那张桌旁看书,既不想念,也不留恋。

    --------

    ①法语:盥洗盆下有便壶。

    动身前,也许会在休息室里跟他道声再会,但因为夫人在场,仅仅只能偷偷做个仓促的表示。道别之后,也许会有短暂的沉默,接着相互一笑,说几句客套话,诸如:“当然啦,一定得来信啊!”“喔,你真客气,我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务必把照片寄来啊!”“请问你的地址?”“我一定奉告,”等等,等等。接着,他若无其事地掏出烟来,招呼从身边走过的侍者送个火,而我却在一旁黯然神伤:“再过四分半钟,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因为我即将离开,因为我俩之间的友谊就此告终,一下子倒反而不知说什么好。我们就像素昧平生的路人,在此邂逅,既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但是我的心在剧痛中嚎叫:“我多么爱你,又多么不幸!这一切对我说来是生平头一遭,今后也决不会有了。”可是脸上还要装出平常的一本正经的假笑,嘴上还得哺哺胡说些什么:“看,那老头儿多滑稽!他是谁,大概是旅馆的新客。”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嘲笑一个陌生人,浪费了这最后的时刻。我们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此时我们自己也已经成了陌生人。

    “但愿那些照片印出来还不错,”绝望之中,我只好老调重弹。他回答说:“是啊。广场上照的那张大概相当不错,那天光线恰到好处。”两人就这么漫无边际地胡扯,大家都心照不宣,按着一样的口径说话。其实,照片印出来是不是模糊,或者是否印得出,我根本不在乎,因为这已是最后话别的时刻。

    我脸上挂着凄戚的苦笑,再一次向他道谢:“嗯,真得再好好谢谢你,玩得实在很‘来劲’①……”说话时用上几个平素不用的字眼。“来劲”,这个词儿什么意思?天知道。我可不管,用了再说。那原是女学生观看曲棍球时使用的词,拿来形容过去几周悲喜交集的感受极不恰当。

    --------

    ①原文为“ripPing”。

    接着,电梯门大开,范·霍珀夫人出现在眼前,我穿过休息室向她走去,;他则信步走回自己的一隅,随手捡起一张报纸。

    坐在浴室的地上,我就这样做着一连串可笑的想象,还想到了旅途和到达纽约时的情景。我想到海伦尖利的嗓音,那女人简直是她母亲惟妙惟肖的翻版;还有南希,海伦的女儿,一个成天哭闹的小淘气。我想到范·霍珀夫人将介绍我认识的那些大学男生以及和我地位相当的银行小职员,都是些长着塌鼻子的油滑少年,轻佻地对我说:“星期三晚上出去逛逛好吗?”“喜欢爵士音乐吗?”而我还不得不装作礼数周到的样子。到那时,我一定也会像此刻一样,只想关在浴室里独自出神遐思

    她来了,砰砰地撞门:“你在干什么?”

    “啊,好了,好了。对不起,我这就来。”我故意打开水龙头,在里边忙乎一阵,把一块毛巾搭上横木。

    我打开门,她疑惑地打量着我说:“你怎么在里头呆了老半天?今儿早上可没时间让你胡思乱想,要干的事情多着呢?”

    几周之内他自然要回曼陀丽去,这点我敢肯定。大厅里,一大堆来信等着他,我在船上匆匆写出一封信也混在其中。这是一封言不由衷的信,闲话同船旅伴,仅仅想博他一笑。读完以后,他把信往吸墨纸台里随手一插,直到几个星期以后,某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午饭之前,他在付账时偶然发现了,这才匆匆目覆。以后,音讯告绝,一直到圣诞节才寄张贺年卡,让受件人再次痛感你只不过是无足轻重之辈。圣诞贺年片,上印的可能就是满地白霜的曼陀丽庄园。贺辞是烫金的印刷文字:“祝圣诞愉快,新年如意。迈克西米利安·德温特。”不过,为了表示友好,他可能破例用笔把贺年片上印着的名字划去,在底下亲笔写上:“迈克西姆赠”,而倘若贺年片上还有空余的地方,至多再加上一句:“希望你在纽约过的愉快。”接着,用舌尖舔湿信封的胶水,贴上邮票,把它往一大堆待发的信件中一扔完事。

    “明天就走?太遗憾了。”旅馆接待室的职员一手拿着电话筒一面对我说。“下星期上演芭蕾舞,范·霍珀夫人知道吗?”基地,我从曼陀丽的圣诞节回到火车卧车的现实中来。

    那天,范·霍珀夫人在餐厅吃中饭,这是她患流行性感冒以来第一次进餐厅。跟她走进大厅,我直觉得胸口阵阵灼痛。关于他的行止,我只知道他白天到戛纳去了,这是上一天他自己告诉我的。可我还是提心吊胆,生怕侍者唐突地跑来问我:“小姐今天是不是同往常一样与先生一道进餐?”所以,每当侍者走近餐桌,我就捏把汗,幸好他什么也没说。

    一整天都在收拾行李。晚上,人们跑来告别。晚饭是在起居室里吃的,饭后她立刻上床。到这时为止,我还没见到他。九点半钟的时候,我借口索取行李标签,下楼到休息室去,可他不在那里,接待室那个令人厌恶的职员冲着我笑笑说:“如果你是找德温特先生,那是白费心了,戛纳方面来电话说,他在半夜以前不会回来。”

    “我要一纸袋行李标签,”我回答说。但从他的眼色我看出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话。

    这么说来,连最后一个夜晚也被剥夺了。整个白天,我一直期待着这个宝贵的时刻,这样一来,也只得由我独自关在房间里苦挨苦度,呆呆地望着我那破旧的皮箱和塞得满满的帆布袋出神。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倘若那晚和他在一起,我一定是个很糟的伴儿,他可能从我脸上看出我的心思。

    我记得那一夜把头深埋在枕头里大哭了一场,年轻姑娘辛酸的眼泪滚滚不住。那时我才二十一岁,换了今天,就不可能哭得这么伤心。那天晚上真是哭得昏天黑地,两眼红肿,咽喉干涩。早上起来,我急得要命,用海绵浸着冷水洗脸,搽花露水,偷偷地敷粉,想把夜里大哭的痕迹掩盖过去。我平时不搽粉,这么一来其实反而招眼。同时,我还怕情不自禁地再哭,嘴角抽搐几下就可能引起灾祸,引出涌泉似的泪水。我记得自己曾推开窗户,探出身子,希望早晨清新的空气能拂散脂粉底下眼圈上的红肿,别让人一看就知道我哭过。太阳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明亮;白昼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和煦晴朗。蒙特卡洛突然变得友善而妩媚,成了世间唯一诚挚待人的地方。我爱蒙特卡洛,我的心头充满着柔情。我多么希望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可是,今天就得离开!我站在这面镜子前最后一次梳理头发;我在这脸盆里最后一次漱洗;我再也不会睡在这张床上过夜;我再也不会去扭这个开关熄灯。我穿着晨衣在这普普通通的旅馆房间里踱步,沉浸在离别的怅惘之中,不能自拔。

    “你没受凉吧?”吃早饭的时候她问我。

    “不,大概没有。”这倒是根救命稻草。如果我的眼圈过分红肿,待会儿可以用这个去搪塞一阵。

    “我不喜欢在打好行李之后还拖沓着不走,”她咕哝着说。“我们本应打定主意坐早一班车走。要是想想办法,大概能弄到票的。这样,我们在巴黎就可以多呆些时候。打个电报给海伦,叫她不要凑我们时间了,另外想法子碰头。不知道——”她看看表,接着说:“我看让他们调车票还来得及,不管怎么样,可以试一试,你下楼去问问看。”

    “好吧。”我是个十足的傀儡,由她随心所欲地差遣。我走进卧室,脱了晨衣,穿上那件从不离身的法兰绒裙子,套上自己缝的短褂。对于她,这会儿,我已不但是抱着冷淡态度,我开始恨她。这样一来,一切全完了,连早上这点时间也从我手里夺去,甚至无法在庭院里花半个小时——即使短短的十分钟也好——说一声再见!而唯一的原因就是没有料到早饭那么快就吃完,她厌烦了。好吧,既然这样,我也顾不得什么清规戒律,什么分寸和脸面。我砰地关上起居室的门,沿走廊奔去,等不及电梯来,就一步三级跑上扶梯,直登四楼。我知道他住在148号房间,我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地擂起门来。

    “进来!”他叫道。我一边推门,一边已经有点后悔,勇气渐渐消失。因为昨夜睡得晚,他此刻也许刚刚醒来,头发蓬乱地躺在床上,火气特别大。

    他正站在打开的窗户旁刮脸,睡衣外面套着一件驼毛茄克。与他一比,穿着法兰绒衣裙和大皮鞋的我显得十分臃肿,原先我还以为自己这样寻上门来颇有点戏剧性,殊不知不过是出洋相。

    “怎么啦?”他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是来告别的,”我说。“今天早上我们就要走了。”

    他直愣愣地看着我,接着把剃刀放在洗睑架上,要我把门关上。

    我带上门。局促不安地垂手站着。“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他问我。

    “真的,我们今天就走。本来决定晚一班车走,可是现在她又想赶乘早班车。我怕再也见不到你,我感到走以前必须再见你一面,说声谢谢。”

    在我的想象中,这是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但它们还是笨拙地滚了出来。我浑身僵直麻木,觉得说不出的别扭。一刹那之间,我甚至想用“来劲”这个词儿形容他的为人。

    “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她昨天才匆匆决定。她女儿星期六坐船去纽约,我们要同她一路走,所以要到巴黎去会合,然后再到瑟堡会。”

    “她要把你带到纽约去吗?”

    “是的。可我不想去。我恨纽约之行。我会很苦恼的。”

    “那干吗还要跟她去?”

    “我不得不跟她去,这你是知道的。我在挣钱,和她分手,对我说来损失太大。”

    他又捡起剃刀,把脸上的肥皂弄掉。“坐下,”他对我说。“只要一会儿,我到浴室里去穿衣服,五分钟就好。”

    他从椅子里拿起衣服,扔在浴室地上,接着走进浴室,砰地把门关上。我在床边坐下,开始咬指甲。整个儿事情像在做梦;我觉得自己像个木偶。不知道他这会儿作何感想,准备怎么办。我环顾四周,这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男子的卧室,凌乱而缺乏个性。鞋子很多,多得根本穿不了;还有成串的领带;镜台上空荡荡的,只有一大瓶洗发液和一对象牙梳子。没有照片,没有小影,这类东西一点也没有。我凭着直觉寻找这类东西,以为房间里至少会有一帧照片,也许放在床头,也许在壁炉架搁板的当中,一帧镶着皮边镜框的大照片,但是没有。我只看到一些书,还有一箱香烟。

    果然,五分钟之内他穿好了衣服。“走,下楼到平台去,陪我吃早饭。”

    我看看表说:“没时间了。我这会儿本来早该在服务台换车票了。”

    “别管这些,我一定得跟你谈一谈,”他说。

    我们沿走廊走去,他按铃招呼电梯。我暗暗想,他自然不知道再过一个半小时左右,早班车就要开车。一会儿,范·霍珀夫人一定会打电话到服务台去问,我是不是在那儿。

    我们乘电梯下楼,一路没说话,又沉默着走上平台,早餐桌子都已布置停当。

    “你吃点什么?”

    “我吃过早饭了,”我告诉他。“无论如何我在这里只能再果四分钟。”

    “咖啡、煮鸡蛋、吐司、果酱。再来一客蜜桔。”他吩咐侍者拿早饭来,接着就从衣袋里取出一块刚石片,开始修挫指甲。

    “这么说来,范·霍珀夫人对蒙特卡洛厌倦了,她想回家。我跟她一样,也想回家。她回纽约,我回曼陀丽,你爱上哪儿?自己选择吧。”

    “别开玩笑,这时候还说笑话真不该,”我说,“看来,我得去弄票了,就在这儿告别吧。”

    “如果你以为我是那种在吃早饭时故作滑稽的人,你就错了,”他说。“清早总是我脾气最坏的时候。我再说一遍:要末跟范·霍珀夫人去美国,要末跟我回曼陀丽老家,两条路由你选择。”

    “你是说,你想雇一个秘书之类的人?”

    “不,我是要你嫁给我,你这个小傻瓜!”

    侍者送来早饭,我两手放在膝上,看他把咖啡壶和牛奶壶一一摆上桌子。

    “你不懂,”侍者走开后,我说。“男人可不找我这样的人结婚。”

    他放下小匙,瞪眼望着我,问道:“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看着一只苍蝇落在果酱上,他不耐烦地一挥手把它赶走。

    “我说不上来,”我一字一顿地说。“说不清,至少有一点:我不是你那个圈子里的人。”

    “什么圈子?”

    “曼陀丽啊,你知道我的意思。”

    他拿起舀匙,吃了一点果酱。

    “你简直和范·霍珀夫人一样无知,愚蠢。关于曼陀丽你知道些什么呢?你是不是属于那个圈子,只有我才能下判断。你以为我是一时冲动才向你求婚的吗?因为你说了不愿去纽约?你以为我要你嫁给我,就像我开车带你出去一样;对了,还有第一次请你吃饭,都仅仅为了表示我的仁慈?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吗?”

    “我正是这样想的,”我想。

    他一面把果酱厚厚地涂在吐司上,一面说:“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慈善决不是我的优良品质。眼下,我看你什么也不明白。你还没给我一个答复。你打算嫁给我吗?”

    即使在神魂颠倒、忘乎所以的时刻,我也从未想过这种可能性。有一次,同他一起乘车出去,走了好几里路两人一言不发,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想象他病了,病得厉害,甚至昏迷着说胡话。他派人叫我去护理。我一直幻想着,刚想象到我把花露水敷在他头上,汽车回到旅馆了,故事也就此收场。还有一次,我想象自己住在曼陀丽地界上的一座小屋里,他有时也跑来看我,两人坐在炉火前。可突然谈到婚姻,弄得我六神无主,甚至大为震惊,就好比求婚的是英王。这事听上去不像是真实的;可他在一边自顾自吃着果酱,好像这一切都挺自然。在书上,男人跪在地上向女人求婚,还得有月光陪衬。根本不像这样,在吃早饭的时候谈婚姻大事。

    “看来我的建议并不太对你的胃口,”他说。“遗憾!我还以为你爱我呢。这对我的自负倒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我确实是爱你的,”我说。“非常非常爱。你弄得我好苦。整个晚上我都在哭,因为我想大概从此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我记得,他笑了,并从餐桌那头向我伸过手来。“为此,愿上帝保佑你,”他说。“你对我说过,做个三十五岁的神气女人是你的抱负,到了那一天,我还要跟你提起此时此地的情景。当然,你一定不会相信我的话,但我要说,要是你不会变老多好!”

    这时,我已开始感到羞怯,并因为他笑我而着恼。这么说来,女人不该向男人作这样的表白,这类事情,我还得好好学一学。

    “好,就这么定了,行不行?”他一边说,一边继续吃涂果酱的吐司。“你不再是范·霍珀夫人的伴侣,而是开始和我作伴。你的职责几乎同以前完全一样,我也爱读图书馆新到的书报,也要人在客厅里摆上鲜花;饭后我也爱玩玩贝西克,也需要有人替我斟茶。唯一的区别在于我不抽塔克索尔牌香烟,而喜欢伊诺公司的出品。另外,你得及时替我准备好我用惯的那种牙膏。”

    我用手指弹着桌面,弄不清自己和他是怎么回事。他是不是在嘲弄我?也许这一切全是开个玩笑?他抬起头来,看到我脸上焦虑的表情。“对你说来,我大概是个狠心的家伙,对吗?”他说,“这种求婚方式大概不合你的理想。在你看来,我们应该在音乐院里谈这种事;你手执玫瑰,穿一件雪白的衣裳,远远传来小提琴奏出的华尔兹舞曲。而我呢?我应该在一棵芭蕉树后狂热地向你求爱。这样一来,也许你才觉得自己有了身价。可怜的小宝贝,不害臊吗?不要紧,我带你到威尼斯去度蜜月,手挽手去乘冈陀拉①游玩。不过我们不能呆太久,因为我要带你看看曼陀丽。”

    --------

    ①意大利威尼斯运河上的一种窄长平底船。

    他要带我看看曼陀丽……突然间,我意识到这一切都是行将发生的真事!我将做他的妻子,我俩将在花园里并肩散步,信步穿过幽谷小径,向海滨沙滩走去。我想象着自已如何在早餐之后站在石级上,眺望天色,把面包残属向鸟群撤去;接着,我又如何戴上遮阳帽,手持大剪刀,走出屋子去剪专为室内陈设使用的鲜花。我现在才明白童年时候为什么买下那张彩图明信片。原来,这是一种预兆,是茫茫然之中向未来跨出的一步。

    他要带我看看曼陀丽……我的思想自由自在地驰骋开了,眼前出现各种各样的人物,一幕又一幕的情景。与此同时,他却始终只管吃着蜜桔,时而给我递上一片,看着我吃。我俩将被客人团团围在中间,他把我介绍给大家:“各位大概还没见到过我妻子吧。”德温特夫人。我将成为德温特夫人。我反复掂量着这个名字。在支票上、商人的账单和邀客赴宴的请来上,都将签上这个名字。我仿佛还听到自己在打电话:“这个周末请到曼陀丽来好吗?”客人,总是大群大群的客人。“啊,她实在迷人,你一定得结识她——”人群外圈有谁低声这么说。我马上转过身去,假装不曾听见。我又想象自己挎着装满葡萄和梨子的果篮,走到门房看望一位生病的老妇人,她向我伸出双手:“夫人,您真太好了,愿主保佑您。”我回答说:“你要什么,就叫人到宅子来说一声。”德温特夫人,我将成为德温特夫人。我仿佛看到餐厅里擦得亮堂堂的餐桌和长蜡烛。迈克西姆坐在餐桌的一端,一桌共二十四人的宴会。我头发上插着一朵鲜花。大家都看着我,举起酒杯:“一定得为新娘的健康干一杯!”接着,我又听到迈克西姆对我说:“我从来没看见你像今天这么可爱。”一间间摆满鲜花的凉爽的大房间。我的卧室,冬天生着火。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一位笑容可掬的女人。这是迈克西姆的姐姐。我听得她说:“你能使他那么幸福,这真不简单!大家都高兴极了。你真行!”德温特夫人,我将成为德温特夫人。

    “剩下的这点桔子太酸,不吃了,”他说。我睁大眼睛望着他,这才慢慢听懂他的意思。接着,我低下头去看看自己的盘子,那四分之一个桔子果然僵缩得变了颜色,的确酸得走味儿。我满嘴的苦涩,这会儿才感觉到。

    “谁去跟范·霍珀夫人谈这件事儿?你去还是我去?”他间。

    他折起餐巾,推开盘子。我不明白,他怎么能这样漫不经心地说话,好像这事一点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是对计划作些微调整而已。可是对我,这是颗碎片横飞的重磅炸弹。

    “你去跟她说,”我回答。“她一定会气个半死!”

    我们从桌边站起身来。我双颊绯红。因为想到未来而激动得浑身颤抖。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挽起我的手臂,微笑着告诉侍者:“祝贺我们吧。小姐和我决定结婚了。”然后,全体侍者都会听说这消息,微笑着向我们鞠躬。我俩相偕走进休息室,只听得背后有人兴奋地议论,另一些人则交头接耳,都想一睹我俩的丰采。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一言不发离开平台。我跟着他往电梯走去。经过接待室服务台时,人们连看都不朝我们看。那职员忙着对付一扎票据文件,正转过头去对他的助手说话。我暗想,他还不知道我就要成为德温特夫人,我将居住在曼陀丽,曼陀丽将归我所有。

    我们乘电梯来到二楼,沿着走廊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执着我的手摇晃。“你觉得四十二岁是不是太老了?”他问。

    “啊,不,”我忙不迭回答,那神态也许显得过分急切。“我不喜欢毛头小伙子。”

    “你可从没跟毛头小伙子打过交道,”他说。

    我们来到范·霍珀夫人的套房门口。他说:“我看最好还是让我独自来处理。告诉我,你是不是很在乎我俩什么时候结婚?你不会要妆奁吧?你不喜欢这一套吧?这事儿要不了几天,很容易就能办妥,找个办事机构,弄到一张证书,然后就乘车出发到威尼斯或者随便哪个你喜欢的地方去。”

    “不在教堂里行礼吗?”我问。“不穿白色礼服,不请女傧相,没有钟声,没有唱诗班的童子?你的亲戚朋友也不请吗?”

    “你忘啦,”他说。“那样的婚礼我以前曾行过。”

    我们仍旧站在房门前。我注意到报纸还在信箱里塞着,那是因为吃早饭的时候太忙,没空看报。

    “怎么样?”他说,“就这样办行吗?”

    “当然行啦!”我回答。“刚才我还以为咱们得回到家再结婚。什么教堂,客人,我可不向往这些,我不喜欢那一套。”

    我向他微笑,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这不是挺有趣吗?”我说。

    可是他已经转过身去,推开了房门。我们走进套间狭小的门廊。

    范·霍珀夫人在起居室里大叫起来:“是你吗?老天爷,你究竟捣什么鬼?我给服务台挂了三次电话,他们都说没见你人影。”

    一时间,我既想笑,又想哭,想同时又笑又哭,另外我还觉得胸口发闷。一阵心慌意乱之中,我甚至希望这一切都未发生,要是此刻独自在一个什么地方吹着口哨散步多好。

    “大概都怪我不好,”他说着走进起居室,随手带上门。我听见她惊诧地大叫一声。

    我走进自己的卧室,在打开的窗户边坐下,这滋味就像在医生手术室的前厅坐等。我应该随手找本杂志来翻阅,浏览那些毫不相干的照片和那些根本读不进去的文章,等待护士走出来报信。护士来了,脸色开朗,模样很干练,但是因为长年与消毒剂打交道,人情味已被冲洗得荡然无存。“一切都好,手术很顺利,不用担心,我要回家去睡一会了。”

    房间的墙相当厚实,隔壁的谈话声一点儿也听不见,他跟她说些什么呢?怎么措词?也许,他说:“您知道,第一次见面,我就爱上了她。这些日子,我们每天见面。”她的回答是:“嗬,德温特先生,这实在是我听说过的恋爱事件中最最罗曼蒂克的!”罗曼蒂克,这就是我乘电梯上楼时一路苦思而又始终没想起来的词儿。是啊,当然啦,够罗曼蒂克的!人们都会这么说。事情很突然,非常罗曼蒂克。两人一下子决定结婚,而且说到立刻做到。不啻是奇遇!在临窗的座位上,我抱着双膝,甜滋滋地对着自己笑,这一切多么美好,我将何等幸福!我要同自己心爱的男子结婚,我将成为德温特夫人!在这么幸福的时刻,居然还感到胸口发问,委实荒唐。当然,这是神经在作怪。正像在手术室前厅坐等结果。看来,如果两人手牵手一道走进起居室跟她说清楚,就更有意思,也更自然一些,两人相视一笑,一面由他站出来向她宣布:“我们决定结婚,我俩深深相爱着。”

    相爱。到现在为止,他还未说过这话,也许是没来得及。方才吃早饭那阵子多匆忙,一边还得往嘴里送果酱、咖啡和蜜桔。那有闲暇?那蜜桔的味道可真糟糕。是的,他还没说到相爱之类的话,他只说到结婚,口气就事论事,毋庸置疑,倒也别致。正因为方式别致,他的求婚才更合我的意,显得更真诚。他可不同于一般的芸芸众生,不像那些毛头小伙子,那种人也许满嘴胡言乱语,心里却远不是那样想;那种人连篇的山盟海誓,热烈得让人受不了,但却前言不搭后语。这一次的求婚也不像他头一次对吕蓓卡……我决不能想到这上头去,快把这念头遣开。是魔鬼在诱使我去闯这思想的禁区。滚到后边去,撒旦!这些事绝对不能想,永远想不得,永远,永远!他爱我,他要带我看看曼陀丽。那边两人的谈话还有个完没有?他们究竟是不是还打算把我叫过去?

    那部诗集就搁在床边。他已忘了借书给我这回事,可见这些诗对他是无关紧要的。“去!”魔鬼在耳边轻声怂恿。“翻开扉页。你心里难道不正想这么做吗?去翻开扉页。”胡扯!我说。我只是想把书放进行李堆去。我打个呵欠,漫不经心地往床头柜走去,信手捡起诗集。我被床灯的电线绊了一下,差一点摔倒,诗集从我手中掉到地板上,恰好散开在扉页。“给迈克斯——吕蓓卡赠。”她死了,人们不该去想起死者。死者已经长眠,青草掩埋了他们的坟墓。不过,她的字迹多么活泼,多么道劲!那一手不凡的斜体字,还有那墨水渍,仿佛是昨天刚刚写上的。我从化妆盒里取出指甲剪子,把这页纸剪下来;一边剪,一边做贼心虚地往后张望。

    这一页被我剪得一干二净,连毛边也没留下。剪掉这一页后,诗集显得洁白,变成一部没人翻阅过的新书。我把剪下的扉页撕成碎片,丢入废纸篓。接着,我又在临窗的座位坐下,可是心里还尽想着纸篓里的碎片。过了一会儿,我不得不站起身来,再去看看纸篓,即使在撕碎以后,墨水还是又浓又黑地出现在眼前,字迹并没有毁掉。我拿了一盒火柴,把碎纸片点着。火舌吐出美丽的火焰,仿佛在给纸片涂色,卷得纸边起皱,使上面的斜体字无从辨认。纸片抖散,变得褐色的灰烬。最后消失的是字母R,它向外扭曲着,显得比原先更雄伟,接着也在火焰中成了齑粉。留下的不是灰烬,而是一种轻盈的细尘……

    我走向脸盆,洗了手,顿时觉得好过一些。好过多了,就好像新年之初墙上挂的日历掀在元月一日,我有一种一切从头开始的洁净感,觉得一切都春意盎然,充满欢快的信念。门开了,他走进房间来。

    “一切顺利,”他说。“开始她惊诧得说不出话来,不过这会儿已开始恢复,我现在下楼到服务台去给她弄车票,保证让她赶上第一班车。她曾犹豫了一下。我想她是想当我们的证婚人。我可是坚决不同意。去吧,跟她谈谈去。”

    什么高兴、幸福,这类话他都没说,他也没有挽起我的手臂,陪我去起居室。他只是朝我一笑,挥挥手,就独自沿着走廊走开了。

    我惴喘不安又难以为情地去见范·霍珀夫人,那模样活像一个通过别人之手递上辞呈的女佣。

    她临窗站着抽烟。我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肥胖的矮怪物了;肥大的胸部那儿上衣绷得紧紧的,那顶可笑的女帽歪斜地覆在脑门上。

    “啊,”她的声音干巴巴,冷冰冰,一定与对他说话时的腔调完全不一样。“看来我得付你双倍工资。你这人城府实在深。这事怎么给你办成的?”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我讨厌她那种奸笑。

    “算你走运,幸亏我患了流行性感冒,”她说。“现在我才知道这些日子你是怎么打发的,还有,你为什么这样健忘。天哪,还说在练网球。你知道,你满可以对我说实话。”

    “对不起,”我说。

    她好奇地打量着我,上下左右,眼光扫过我的身子。“他对我说,过不了几天你们就要结婚。你没有亲人,不会东问西问,这对你说来又是一件幸事。好吧,从现在起这事与我无关,我一点也不管了。我倒是想,他的朋友们会作何感想。不过,得由他自己拿主意。你知道他比你大多了。”

    “他才四十二岁,”我说。“而我看上去并不止我这点年纪。”

    她笑了,把烟灰往地板上乱撒着说;“这倒不假。”她仍然用从来没有过的异样眼光端详着我。她是在判断我全身的价值,像家畜市场上的行家那样,她的眼光寻根究底,使人觉得难堪。

    “你说,”她装出亲呢的样子,像是朋友间说私房话,“你有没有做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她简直就像提议付我百分之十佣金的女裁缝布莱兹。

    “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我说。

    她又笑了,还耸耸肩。“啊,好吧……没有关系。不过,我常说英国姑娘都是黑马①,别看她们表面上只关心曲棍球,其实很难捉摸。这么说来,我得独自去巴黎,让你留下,等你那位情郎弄到结婚证书。我注意到他并没有邀请我参加婚礼。”

    --------

    ①指实力难以预见,成绩出人意料的赛马。现常引申指人。

    “他大概谁也不请。再说,到时候你反正已经动身了,”我说。

    “呣,呣!”她取出化妆盒,动手往鼻子上扑粉。“想来,你作这个决定总是经过考虑的,”她接着说。“不过,事情毕竟很仓促,对吗?只有几星期的工夫。我看他这人并不怎么随和,你得改变自己的生活去适应他的习惯。你得明白,到目前为止,你一直过着非常闭塞的日子,我也没带你跑过多少地方。你今后要担负曼陀丽女主人的职责,说句老实话,亲爱的,我看你根本对付不了。”

    这就像一小时前我对自己说的那一切的回声。

    “你没有经验,”她又接着说。“你不了解那种环境。在我的桥牌茶会上,你连两个连贯的句子都说不上来。那么,你能对他的朋友们说些什么呢?她在世的时候,曼陀丽的宴会远近闻名。当然,这一切大概他都跟你说起过?”

    我沉吟着没有接话。感谢老天,她不等我回答又接着往下说了:

    “我自然希望你幸福;另外,实话对你说吧,他的确很诱人。不过,嗯,请原谅,我个人以为,你犯了个大错,日后会追悔莫及。”

    她放下粉盒,回头看我的脸色,也许,她终于说出真心话了,可我决不爱听这样的真心话。我抿着嘴不说话,也许表情有点阴沉,所以她只好一耸肩,往镜子跟前走去,把那顶蘑菇状的的小帽拉直。她终于要走了,我可以从此不再见到她,我打心眼里庆幸。想起与她一起度过的、受雇于她的几个月时光,我不免怨气难平:替她捧着钱袋,跟在她后面东奔西跑,像个呆板、无声的影子。确实,我没有阅历,羞怯幼稚,一个十足的傻瓜。这一切我全明白,用不着她唠叨。我看她刚才说这番话完全是有意的,因为出于某种无法解释的女性立场,她恨这桩婚事,她对于人们各种价值的估计,由此遭到了当头一棒。

    我才不管这些,我要忘掉这个女人和她的讥讽。从撕下扉页,烧掉残片时起,我开始产生一种新的自信。往昔对我俩已不复存在,他与我两人正在重新开始生活。过去,就像废纸篓里的灰烬一样,已经烟消云散。我将成为德温特夫人,我将以曼陀丽为家。

    她马上就要离去,独个儿坐着卧车哐啷啷赶路。他与我将在旅馆餐厅里共进午餐。仍旧坐在那张餐桌旁,规划着未来。这是意义重大的新生活的起点。也许,她走后,他终于会告诉我他是爱我的,他觉得幸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时间;另外,这类话毕竟不很容易说出口,一定要等到时机成熟。我抬起头来,正好看到她在镜子里的映像。她盯着我瞧。嘴角挂着隐约的容忍的浅笑。这下子,我以为她终于要做一点友好的姿态了,伸出手来,祝我走运,给我打气,对我说一切将非常顺利。但她还是只管微笑,绞着一绺散开的头发,塞回帽子底下去。

    “当然啦,”她说。“你知道他为什么要娶你。你不会自欺欺人地以为他爱着你吧?实际情况是一幢空房子弄得他神经受不了,简直要把他逼疯。你进房间之前,他差不多承认了这一点。要他一个人在那儿生活下去,他硬是受不了……”

 

    正文 第七章

 

    我们于五月初回到曼陀丽,按迈克西姆的说法,是与第一批燕子和风信子花一起到达。这是盛夏之前最美妙的时节:山谷里杜鹃花浓香泌人心脾,血红的石南花也正怒放。我记得那是一个大雨倾盆的早晨,我们离开伦敦,驱车回家,下午五时左右,已快到达曼陀丽,正可以赶上喝午茶。直到此刻,我还记得当时自己那模样,尽管结婚才七个星期,穿着却同往常一样,不像个新娘:灰黄色的紧宽衫,石貂鼠皮的小圈脖,还披着一件不成样子的胶布雨衣,雨衣大得很不合身,一直拖到脚踝。我当时想,穿上这样的雨衣才能表示出伦敦天气不佳;而且因为雨衣很长,可以使自己的身材显得高大一些。我手里捏着一副齐臂长手套,另外还有一只大皮包。

    “这是伦敦的雨,”动身时迈克西姆说。“你等着瞧,待会儿等我们驶近曼陀丽,一定是阳光满地的好天气。”他说得不错,到了埃克塞特,乌云被抛到后面,越飘越远,头顶是一片蔚蓝的天空,前面是白色的大道。

    看到太阳我真高兴。因为迷信,我总把雨看作凶兆,伦敦铅灰色的天曾使我郁郁寡欢。

    “觉得好过些吗?”迈克西姆问我。我朝他笑笑,执住他的手,心想对他说来,回自己的家该是何其轻松自如:信步走进大厅,随手捡起积压的信件,按铃吩咐送上茶点。可是对于我的局促不安,他能猜出几分?他刚才问我,感到好过些吗?这是不是说他理解我此刻的心情?“没关系,很快就到了。我看你需要用些茶点。”他放开我的手,因为前面是一个弯道,得放慢车速。

    我这才知道,他是以为我觉得疲乏,所以不说话,根本没想到此刻我害怕到达曼陀丽的程度决不亚于我在理论上对她的向往。一旦这个时刻临近,我倒又希望它往后挪。最好我们在路边随便找家客店,一起呆在咖啡室里,傍着不带个性特点的炉火。我宁愿自己是个过往旅店,一个热爱丈夫的新娘,而不是初来曼陀丽的迈克西姆·德温特的妻子。我们驶过许多景色明快的村落,农舍的窗户都显出厚道好客的样子。一个农妇,怀抱婴孩,站在门口向我微笑;一个男子,手提吊桶,当啷当啷穿过小路,朝井边走去。

    我多么希望我俩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或者做他们的邻人也行。晚上,迈克西姆斜靠在农舍门上,抽着烟斗,为自己亲手种植的葵薯长得茁壮高大而自豪。我呢?我在打扫得于干净净的厨房里忙乎,铺好桌子,准备吃晚饭。梳妆柜上,一架闹钟滴答滴答走得安详。还有一排擦得亮堂堂的菜盘。饭后,迈克西姆读他的报纸,靴子搁在火炉的挡架上。我则从柜子抽屉里取出一大堆缝补活计。无可怀疑,那样的生活是安详而有规律的,还轻松自如,不必按刻板的准则行事。

    “只有两英里了,”迈克西姆告诉我。“你看见那边一长排大树吗?从那儿的山顶倾斜着伸向山谷,过去一点就是大海。那就是曼陀丽,那些树木就是曼陀丽的林子。”

    我强作笑容,没有答话。我只感到一阵惊惶,一种无由控制的眩晕。那种狂喜的激动和幸福的自豪感都一股脑儿作了烟云散。我像一个被人牵着第一天上学去的幼童,也像一个初次离家外出求职的稚嫩的年轻使女。结婚以来短短七个星期中好不容易学到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自制力,这会儿简直成了在风中发抖的一块碎布片。我连最起码的行为准则似乎也忘了个精光,待会儿可能左右手不分,应该站着还是坐下,吃饭时应该使用何种汤匙和餐叉,都会乱了套。

    “依我说,把胶布雨衣脱了吧,”他从头到脚打量着我说。“这儿根本没下雨。还有,把你这条可笑的皮围脖拉拉正。可怜的小乖乖,我就这样急急忙忙拖着你回家来了。看来,你本应该在伦敦添置些衣服才是。”

    “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不在乎,”我说。

    “大多数女人成天只考虑穿着,”他心不在焉地说。转弯以后,我们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这儿是一堵高墙的起点。

    “到了!”他的声音带着一种迄今未有的激动,我则用双手紧抓着汽车的皮椅。

    汽车转入弯道,左前方出现两扇大铁门,旁边是看门人的屋子。铁门大开着,进了门便是长长的车道。车进门时,我看到门房黑洞洞的窗子后面有几张窥探的脸。一个小孩从屋后绕出来,睁大眼睛好奇地望着。我慌忙往椅子里一缩,心怦怦直跳。我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探头探脑,小孩子为什么瞪眼张望。他们是想看看我的模样,这会儿也许已起劲地在小厨房里哄笑着议论开啦:“只看到她那帽顶,”他们会说。“她不肯把脸露出来。不打紧,赶明儿就可以知道这人的长相,宅子里准会有消息传出来。”

    也许,对我的怯生的窘态,他终于有几分觉察,所以就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一边笑着说:“这儿的人有些好奇,你可别介意。大家都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也许几个星期以来,他们非此莫谈。你只要态度真诚自然,他们肯定都会喜欢你,至于家务,你一点不用过问,一切全由丹弗斯太太料理,就让她去操持好了。我看,一开始她会对你摆出生硬的态度。这人的性格很怪。可你不必在乎,她的作风就是这样。看到那些灌木吗?紫阳花开的时候,这一带的灌木丛就像一堵深蓝色的围墙。”

    我没有吭声。我又想到多年前在那家乡村小铺里买彩图明信片的情景:手指搓着明信片,我走出铺子,来到明亮的阳光下,心里暗暗得意:把这画片收进影集倒挺合适,“曼陀丽”,多美的名字啊!可现在曼陀丽竟成了我的家!我将给朋友们写信:“整个夏天我们将呆在曼陀丽,请你们一定来玩。”这车道现在对我说来既新奇又陌生,但以后我会非常熟悉它,在这儿散步时知道什么地方有一个转弯,什么地方有一个拐角;园丁在哪儿修剪过灌木,在哪儿截去一枝,我能马上看得出来。我顺着车道走进铁门旁的门房,嘘寒问暖:“今天腿觉得怎么样?”那时,那位老太太将不再对我表示好奇,她会欢迎我去厨房作客。我真羡慕迈克西姆,无忧无虑,泰然自若,嘴角挂着微笑,这表明回家来他很高兴。

    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他那样泰然自若,嘴角也能挂上这样的微笑?看来这是太遥远了。我多么希望马上就能达到这一步。可当时我觉得自己慌得傻了眼。只要能摆脱这样的窘态,我甚至宁愿变成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久居曼陀丽的老妇人。

    铁门砰地一声在我们后面关上,再也看不见尘土飞扬的公路。我发现车道与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很不相同。我原以为曼陀丽的车道一定是条宽阔的大路,上面铺着沙砾,两边是齐整的草坪;路面经常用耙子和扫帚整理,弄得很平滑。可它不是这样,倒是像条蛇似地扭曲向前,在有些地方并不比一条小径宽阔多少。道旁两排大树,枝条摇曳,交错纠缠,形成教堂穹隆般的浓荫,我们就好比在拱道上穿行。绿叶混成一片,浓密异常,即使正午的太阳也无法透过,只能间或在车道上投下一些斑斑驳驳、时隐时现的温暖金光。四周非常静,鸦雀无声。在公路上曾吹着一阵西风,它欢快地拂着我的脸,使路边的青草一齐弯腰低舞,可是在车道上却一丝儿风也没有。甚至汽车的发动机也变了调子,它低声哼哧,不再像刚才那样放肆轰鸣。

    车道倾斜着伸向山谷,大群树木迎面压来,其中有魁梧巨大的榉树,白色的躯干光滑可爱,擎托着一根又一根数不清的枝权。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木。它们迎面压来,我只要一伸手就可触到它们。

    我们继续前行,驶过一座小桥,桥下是一条狭溪。这条根本不像汽车道的小路还在向前蜿蜒伸展,就像被使了什么魔法的一根缎带,穿过黑压压的沉寂的树丛,无疑正深入林子的中心。左右看不到豁然开朗的空地,看不到房屋。

    车道漫漫,老是不见尽头,我的神经开始受不住了。我想,转过这个弯,或者再往前一点,绕个圈,一定就能看到尽头。但是每当我从椅上挺起身子,总是又一次失望:看不见房屋和田野,看不见令人宽慰的开阔的花园,周围仍是一片死寂的密林。两扇大铁门已经成为逝去的记忆,门外的公路则更遥远,似乎已属另一个世界。

    突然,我看见在幽暗的车道前面有一小片开朗的天空,顿时,黑糊糊的林子开始变得稀疏,那种无名的灌木丛也不见了。道旁是远远高出人头的一堵血红色的墙,原来我们已来到石南花丛中。石南出现得那么突然,不但把人弄得不知置身何处,甚至叫你大吃一惊。刚才汽车行在进林子里,我一点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奇景。石南花红得像鲜血,着实吓了我一跳。成团成簇的石南,茂盛得难以置信,看不见叶子,也看不见枝干,只有一片象征着杀戮的血红色,因为过分的浓艳,显得非常怪异,完全不像我以前见过的石南花。

    我朝迈克西姆膘了一眼,他微笑着问我:“喜欢吗?”

    我喘着气答道:“喜欢。”是不是真心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一向把石南看作一种普普通通的家花,或呈紫色,或呈浅红,整齐地排列在圆形花圃中。可是这儿的石南花根本不像植物,而是一群高耸的密集巨怪,美得反常,大得出奇。

    这时我们离宅子已经不远。果然不出我所料,车道由窄变宽,向一片开阔地伸去。在两边血红的石南花的簇拥之下,我们拐了最后一个弯,终于到达曼陀丽!啊,曼陀丽,果然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多年前那彩图明信片上的雄伟大宅,优雅,精美,一无瑕疵,比我梦中见到的形象更加完美!宅子由平坦的草地和绒毯似的草坪环绕,座落其间;庭院平台倾斜着伸向花园,花园又通往大海。我们向宽大的石阶驶去,最后在敞开的正门前停车。这时透过一扇带竖框的窗子,我看见大厅里全是人。我听到迈克西姆低声骂了一句:“这鬼女人,她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接着便猛地把车刹住了。

    “怎么回事?”我问道。“那些人都是谁啊?”

    “看来,这下子你得硬硬头皮挺一挺,”他没好气地对我说。“丹弗斯太太把全家和庄园里的仆役都集合起来欢迎我们。不要紧的,你用不着开口,一切由我来对付。”

    我摸索着找车门的把手,有些发慌,另外,因为长途坐车,身上阵阵寒颤。正当我乱摸汽车门锁时,仆役总管带着一个跟班走下台阶,他替我打开了车门。

    总管是个老头,脸相很和善。我抬头向他微笑,并伸出手去。他大概没有看见,径自拿起毛毯和我的小化妆盒,扶我下车,同时把脸转向迈克西姆。

    迈克西姆一边脱手套,一边对总管说:“喂,弗里思,我们回来啦。离开伦敦时下着雨,看来这儿不像下过雨。大家都好吗?”

    “都好,老爷,谢谢您关心。是啊,这儿没下雨,一个月来多数是好天。看到您回来真高兴,但愿您身体康健。但愿太太也康健。”

    “我俩身体都好,谢谢您,弗里思。只是坐车赶长路有点累,想喝茶了。我可没料到这一套,”迈克西姆说着往大厅那边撇了撇头。

    “老爷,这是丹弗斯太太的吩咐。”总管说话时脸上毫无表情。

    “我猜到的,”迈克西姆生硬地说,接着便转过脸招呼我进屋,“来,反正不花多少时间,完了就喝茶。”

    我俩一起登上石阶,弗里思和跟班抱着毛毯和我的胶布雨衣跟在后面。我又觉得胸口隐隐作痛,同时因为紧张,喉咙于涩难过。

    直到此刻,当我闭起眼睛,回忆初到曼陀丽那天,我还能想象自己当时的样子:穿着紧身衣,汗湿的手里抓着一副齐臂长手套,瘦小孱弱,窘态毕露,站在门槛上。闭起眼睛,我又看到了石筑大厅。几扇气派不凡的门打开着通往隔壁的藏书室。大厅墙上挂着彼得·莱利②和范戴克①的作品。精致豪华的楼梯通向吟游诗人画廊。大厅里,前一排后一排站立着大群的人,一直排到那边的石筑市道和餐厅。这些人张大着嘴,露出好奇的神情,盯着我看,就像围着断头台看好戏的观众,而我则像双手反绑等待处决的犯人。

    --------

    ①彼得·莱利(1618—1680),荷兰著名人像画家。

    ②范戴克(1599—1641),出生在比利时的著名人像及风景画家。

    有一个人从队伍里走了出来。此人又瘦又高,穿着深黑色的衣服,那突出的颧骨,配上两只深陷的大眼睛,使人看上去与惨白的骷髅脸没什么两样。

    她朝我走来。我向她伸出手去,一边羡慕她那高贵而安详的态度。她握住我的手,我执着的是一只无力而沉重下垂的手,死一样冰冷,没有一点儿生气。

    迈克西姆向我介绍:“这就是丹弗斯太太。”她并不抽回自己那只死一样的手,一边开始说话,两只深陷的眼睛始终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我受不住她的逼视,终于移开了目光。直到这时,她的手才蠕动起来,重新有了生气,我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同时又自渐形秽。

    此刻我已记不起她的原话,但我记得她曾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并代表全体雇员仆役,欢迎我来到曼陀丽。那是一篇事先练习过的礼节性的欢迎辞,一种干巴巴的官样文章。她的声音和她的手一样,冷冰冰,毫无生气。说完之后,她等着,像是期待我致答辞,我记得自己如何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表示感谢,慌乱之中,竟把两只手套掉落在地上。她弯下身替我捡起手套。当她把手套交给我时,我看到她嘴角隐约绽出轻蔑的微笑。我立刻猜到,她一定在笑话我缺乏教养,她的表情很有点异样,使我怎么也没法定下神,即使当她退回仆役队伍之后,这个黑色的人物仍然显得很突出,与众不同,游离在外、尽管她不作声,我知道她还在死命盯着我。

    迈克西姆挽起我的手臂,说了几句表示领情的话。他说得非常自然,毫无窘态,似乎致答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完这番话,他拥着我走进藏书室去喝茶,随手带上门,我俩总算又单独在一起了。

    两条西班牙种的长耳狗从炉边跑来迎接我们,用前爪搔着迈克西姆,毛色柔和的长耳朵向后撇着表示亲热,还唤着他的手。过后,狗儿弃了迈克西姆,跑到我身边,唤我的脚跟,露出疑惑而戒备的神态。那条瞎了一只眼的母狗一会儿就对我厌倦了,咕噜一声,走回到炉边去。但是小狗杰斯珀却把鼻子搁在我的手掌里,下巴偎在我膝上,和我亲热起来,当我抚摸着它那柔软的耳朵时,它的眼睛露出深沉的灵性,还僻啪僻啪地甩尾巴。

    我脱掉帽子,解下那寒怆的小围脖,连同手套、提包,一起扔到临窗的座位上。这时我才觉得好过一些。房间很深,十分舒适,靠墙排着书架,藏书极多,一直堆到天花板;一个独身男子是一辈子不愿离开这样的藏书室的。大壁炉旁边,摆着厚实的靠背椅,还有一对篓子,那是专为两条狗准备的。但是看来它们从来不进篓子,因为椅子上留着好些凹陷的痕迹。说明它们常在这儿歇息。长窗对着草坪,草坪往外,还能望见大海在远处闪光。

    房间里有一种安谧的陈年气味。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陈列着紫丁香和玫瑰,花香不断,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始终没有什么改变。从花园或大海吹来的空气,一进屋子,马上就失去原先的清新,成了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来没人去读的藏书混成一体,与漩涡花饰的天花板,与浅黑色的护壁镶板,与厚重的帷幕,混成一体了。

    这是一种类似苔藓的陈年气味,在那种难得举行礼拜的教堂里,石生青苔,窗绕长藤,你常能闻到这种气味。藏书室就是这么一个静谧的处所,一个供人恍惚冥想的地方。

    一会儿,茶点端来了。弗里思和那年轻的跟班神色庄重地把一切布置好,我在一旁不用插手,一直等他们离去。迈克西姆翻阅着一大堆信件,我手里捏弄着往下滴奶油的松煎饼和碎蛋糕,喝下滚烫的热茶。

    他不时抬头看我,向我微笑,接着又埋头读信。这些信大概是过去几个月中积压下来的。想到这儿,我才感到对他在曼陀丽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常规,对于他的男女朋友,对于他的花销和他治家的那一套,我知道得实在太少。过去的几个星期飞一般逝去,我偎依着他坐车驶过法国和意大利,仅想着我是多么爱他。我用他的眼光去浏览威尼斯,应和他的每一句话,对往昔和未来不提任何问题,满足于眼下的现实,满足于这点小小的荣耀。

    他比我原先想象的要活跃得多,也亲切得多。他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示他的青春和热情,完全不像我们初次相识时的那种样子,完全不是在餐厅里独占一桌,目光呆滞,神秘莫测的陌生人。他是我的迈克西姆,他笑着,唱着,往水里扔石子,拉着我的手,舒展开眉头,卸下肩上的重负。我把他当作情人、朋友。那几个星期,我忘了他以前那种有条不紊的刻板生活,忘了这种生活还得重新开始,一如既往,而这几个星期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假日,倏忽就被抛在脑后。

    我看他读信。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微笑,有时则表情木然地把信扔在一边。我想,要不是仁慈的上帝,我从纽约写来的信此刻也一定在这一大堆来雁往鱼之中,他会用同样冷漠的态度对待,也许一开始为写信人陌生的签名所困惑,然后打着阿欠,把信扔进纸篓,伸手去取茶杯。一想到这些,我不寒而栗,好险哪,差一点儿,此刻他就会独自在这里喝茶,照样过他的日子,也许不怎么想到我,至少不觉得遗憾;而我呢?我在纽约陪着范·霍珀夫人打桥牌,日复一日,翘首期待那永不到来的回信。

    我仰靠在椅子里,环顾四周,想给自己多少灌注点儿自信。使自己意识到此刻确实在曼陀丽,在那彩图明信片上的大宅里,在这名扬远近的曼陀丽庄园。我得设法让自己相信,这里所有的一切确实属我所有,既是他的,也都是我的。此刻我坐着的宽敞舒适的椅子,这么许多顶着天花板的藏书,墙上的绘画,花园,林子以及我曾在书报上读到过的曼陀丽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是迈克西姆的妻子。

    岁月荏苒。就在这儿,我俩将白首偕老。到那时,我俩还将这样坐在藏书室里喝茶,迈克西姆和我两人。狗儿和我俩作伴,那将是眼下这两条狗的后裔。藏书室里仍将弥漫着此刻这种陈年霉味。有朝一日,屋子将弄得乱七八糟,狼藉不堪,那是在孩子们——我们的儿子——还未长大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小家伙们穿着沾泥的皮靴,伸着四肢趴在沙发里,把一大堆棍棒、板球拍子、大折刀、弓箭等带进屋子。那边的桌子,此刻擦试得何其亮堂光滑。到那时,桌上将出现一只丑陋的大盒子,里面盛放着蝴蝶和飞蛾;还有一只用来盛鸟蛋,外面包着粗棉花。那时,我将对孩子们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放在这儿。宝贝儿,拿走,放到你们自己的书房里去。”听我这么一说,孩子们呼啸着奔出屋去,剩下最小的弟弟在后面螨跚学步,比哥哥们安静得多。

    开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幻想,弗里思和跟班进屋来收拾茶具。等到收抬完毕,弗里思对我说:“太太,丹弗斯太太问您是不是想看看您的房间。”

    迈克西姆从一大堆信件里抬起头来问:“东厢那些房间装修得怎么样?”

    “老爷,在我看来,装修得真不错哩。当然,工程进行的时候,那边弄得一塌糊涂。丹弗斯太太曾担心在您回来之前不能如期完工。可是,工匠们在星期一总算把活干完了。依我看,老爷您住在那一侧定会觉得很舒适。那边光线更好些。”

    “你们在这儿大兴土木改建房屋吗?”我问。

    迈克西姆简短地回答:“没什么,只是把东厢那一套房间重新装修粉刷一下,供我俩使用。弗里思说得对,住在那边要爽快得多,从房间能看到玫瑰园,景色很美。我母亲在世时,那侧的房间专门接待宾客。好啦,等我读完这些信,就上楼去找你。去吧,这是个好机会,想法子跟丹弗斯太太交个朋友。”

    我慢慢站起身,刚才那种神经质的惶恐再次袭来。我走进大厅,心里多希望能等一等迈克西姆,待他读完信,挽着他的手臂,一起去看房间,我不愿独自跟着丹弗斯太太四处浏览。

    这会儿,大厅里人已走光,显得特别空廓。我的脚步落在石板上,回声直冲屋顶。这种声音弄得我很心虚,就像人们在教堂里走路,非常不自在,非常拘束。啪嗒啪嗒,啪嗒啪嗒。这声音多么讨厌。穿着毡靴的弗里思一定觉得我活像个傻瓜。

    “这厅堂真大,是不?”我不自然地装出快活的声调,仍是一副女学生模样。不料他却十分庄重地回答说:“是的,太太,曼陀丽是座大宅,当然不及有些公馆那么宏伟,可也够气派了。古时候,这儿是宴会厅。现在逢到大场面,譬如说举行宴会或跳舞会,仍然使用这大厅。另外,太太大概知道,曼陀丽每周开放一次,接纳公众参观。”

    “是的,我知道,”我一边回答,一边仍为自己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感到难堪。我觉得他领着我向前走去,犹如为一个公众宾客导游,而我自己的举止也确乎像个陌生人:彬彬有礼地左顾右盼,浏览墙上挂着的各种兵器和绘画,抚摸精雕细刻的楼梯扶手。

    楼梯口,一个黑衣人站着等我,那惨白的骷髅脸上,两只深陷的眼睛盯着我看。我回过身,想求助于不动感情的弗里思,可他已经穿过大厅,走进那边的甬道不见了。

    现在只剩下丹弗斯太太和我两人。我迎着她走上富丽的大楼梯,她还是一动不动地等着,双手交叉握在胸前,眼光始终不肯从我脸上移开。我强作笑容,可她并不报以微笑,这实在也不能怪她,因为这时候的一笑毫无缘由,只是愚蠢地假装心情愉快的一种掩饰。

    “让你久等了吧?”

    她回答说:“太太,您爱怎么打发时间,全由您自己作主。我只不过是按您的意旨办事。”说完话,她转身穿过画廊的拱门,走进那边的过道。我们沿着一条宽阔的铺着地毯的通道走去,接着向左转弯,走进一扇橡木制的房门。进门后是两级对称的扶梯,先向下,接着又往上,十分狭窄,最后来到一扇房门跟前。她猛地推开门,侧过身子让我进屋。这是一间小巧玲珑的前室,或是专供女人休息、化妆用的闺房,陈设着一张沙发,几把椅子,还有一张写字桌。这屋子通向隔壁宽敞的双人卧室。卧室窗户宽大,连着一间浴室。一进屋,我就向窗口走去,望望外边的景色,下面是玫瑰园和平台的东半部。花园再过去是一片平坦的草地,通往近处的林子。

    “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

    她说话的样子十分特别,像是话里有话。她特别着重在“屋子的这一侧”几个字,仿佛在向我暗示,我们此刻置身其中的这套房间比较低劣。

    “太遗憾了。我爱大海,”我说。

    她不回答,仍然盯着我看,双手还是交叉着握在胸前。

    “不过,房间还是挺美的,”我说。“住在这儿肯定会非常舒服。我听说一切都是赶在我们回来之前弄舒齐的。”

    “是的,”她说。

    “过去这套房间是个什么样子?”我问。

    “这里糊着紫红色的壁纸,还有各种各样的帷幕、帘子等等。德温特先生觉得房间不够明亮,所以除了偶尔接待宾客,这套房间不大使用。这一次,德温特先生在信里特地吩咐说,你们二位将住在这里。”

    “这么说,这不是他原来的卧室,”我说。

    “不是的,太太。过去他从来没用过东厢的房间。”

    “噢。可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起。”

    我信步走向梳妆台,动手梳理头发。我的行李已打开安放就绪,发刷和梳于都已摆在托盘里,迈克西姆送了我一套头发刷子,此刻正陈列在梳妆台上,让丹弗斯太太一饱眼福。这些都是全新的刷子,价格昂贵,值得我骄傲。

    “行李是艾丽斯替您打开的。在您的贴身使女到来之前,由艾丽斯服侍您,”丹弗斯太太说。

    我又一次朝她微笑,把刷子放口梳妆台,局促地说:“我没有贴身使女。艾丽斯是这儿的内房女佣吧?就让她来服侍我好啦。”

    她脸上又露出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笨拙地掉了手套时的那种表情。

    “我看长远这样下去不行,”她说。“您知道,像您这样地位的太太总得有贴身使女。”

    我摹地涨红脸,又伸出手去拿刷子。她的话里有刺,这我一清二楚。我避开她的目光,回答道:“如果非这样不可,那就请你费心替我办这件事吧,随便给找个想出门找事做的女孩子就行。”

    “如果您觉得这样好,”她说,“请尽管吩咐。”

    一时,两人都不说话。我希望她走开。我弄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老这样站着,双手交叉摆在黑衣服前,目不转睛盯着我看。

    “你来曼陀丽好些年了吧?”我说。“大概比谁呆的时间都长,是不?”

    “不!弗里思比我来得早,”她的声音一无生气,多么冷酷,同她那双曾在我掌心之中的手一模一样。“老太爷在世的时候,弗里思就来了,那时德温特先生还是个孩子。”

    “噢,是这样,”我说。“你是在那以后才来的。”

    “不错,”她说。“在那以后。”

    我又一次抬头看她,又一次遇到她惨白脸上一对阴沉的眼睛。就是这对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使我觉得异样的不安,预感到有什么祸事临头。我想装出一副笑脸,可又实在笑不出。那双眼睛把我整个儿给握住了,那双暗淡无光,没有一丝儿同情表示的眼睛!

    “我来时正好是头一位德温特夫人嫁过来的时候。”

    我在上面说过,她的声音一直是单调平板的,可是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突然变得尖厉激烈,既有生气,又有寓意,连那嶙峋惨白的颧骨也抹上了一点血色。

    这一变化来得突然,我蓦地一惊,甚至觉得几分恐惧。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她似乎把不得明言的几个字说出了口。这几个字长期以来深埋在她心底,这会儿再也憋不住了。她的眼睛仍然盯着我的脸,眼光里透出某种既有怜悯又有鄙夷的奇怪神色。在她这样的逼视之下,我觉得自己比原先想象的更为稚嫩,对生活里各种人情世故实在知之太少。

    我看得出,她瞧不起我,像她这种地位的人都很势利,一眼就看出我根本不是什么贵妇人,只是一个地位微贱、怯懦的弱女子。可是她那眼神里除了蔑视,总还有点别的什么,是确定无疑的仇恨,还是十足的恶意。

    我总得找几句话说说,可不能老是这么坐着玩弄发刷,让她看出我既怕她又提防着她。

    “丹弗斯太太,”我边听边说,“我希望咱们俩能相互了解,处好关系。你对我得有点耐心,因为这样的生活对我说来完全是新的,与过去大不相同。我一定要努力适应这儿的新生活;当然,首要的还是要让德温特先生过得幸福。我知道一切家务安排全可交给你管,这一点,德温特先生对我说过,你尽可按老规矩管下去,我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我打住了,说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没有所握,不知这番话是不是得体。等我再次抬起头来,她已经走开,这会儿正用手捏着门把,站在门旁。

    “好的,”她说。“但愿一切都能遂您的心意。我管家已经一年多,德温特先生从来没表示过不满意。当然,已故的德温特夫人在世时,情形大不相同。那时候,经常招待客人,开宴会,虽然我替她管事,这样的大场面她总爱亲自过问。”

    我又一次意识到她在谨慎地选择用词,好像在探索一条通往我内心的道路。她盯着我的脸,看刚才一席话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样的作用。

    “我可宁愿让你管事,我宁愿这样,”我重复着说。

    她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我先前曾注意到的表情,就是头一口在大厅里握手时的那种表情:十足的嘲弄,确定无疑的鄙视。她深知我决不敢跟她较量;她看出来,我怕她。

    “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道。我装模作样地四下瞧一瞧,然后说:“没有什么了。样样都有。我住在这儿一定会觉得很舒服。你把屋子打扮得这么漂亮。”后面一句完全是奉承;为取得她的好感,我作了最后一次尝试。可她依旧扳着脸,耸耸肩说:“我只不过是按德温特先生的吩咐办事罢了。”

    她手按门把,在门旁流连不去,像是还有什么要对我说,可又拿不。定主意如何措词,所以就等着我再说些什么,好让她见缝插针。

    我但愿她快点走开。她像个影子,站在那儿一直盯着我看,骷髅脸上深陷的双眼端详着我。

    “您要是发现什么不称心的地方,务请立刻吩咐,好吗?”她问。

    “好的,好的。丹弗斯太太,”我嘴上这么说,可心里明白这并不是她想说的话。如此一间一答之后,又是冷场。

    “如果德温特先生问起他那口大衣橱,”她突然转了话题,“请转告说衣橱太大,无法搬动。我们试了一下,因为门太窄,衣橱搬不进来。这里的房间比西厢的房间小。倘若他对这套房间的布置不满意,请他告诉我。我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布置这些房间才好。”

    “别担心,丹弗斯太太,”我说,“我想他一定会非常满意。只是让你们辛苦了。我根本不知道他要你们重新装修布置这套房间。其实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要是让我住西厢,我一样会感到很满意,很舒服。”

    她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我,开始扭动房门的把手。“德温特先生说您想住在这一侧。西厢的房间历史悠久,大套间的卧室比这间屋子大一倍,天花板上雕着漩涡花饰,非常华贵。用花毯披挂的椅子全是珍品;壁炉也是雕花的。那个房间是全宅最漂亮的,窗外是草坪,草坪再往外就是大海。”

    听了这些话,我觉得很不是滋味,甚至有些羞愧。她为什么带着忿忿然的口吻说话,一边还暗示安顿我的这个房间比较低劣,够不上曼陀丽的标准,只不过是为一个二流角色准备的二流房间而已。

    “德温特先生大概是想把最漂亮的房间留着让公众参观吧?”我说。她仍在扭动房门的把手,听到我说话,便又抬头看我,盯着我的双眼,在回话前沉吟了半晌。当她回话时,她的声音竟比先前更沉静,语调也更平板:“卧室是从来不让公众参观的;只向外开放大厅、画廊和楼下的房间。”说到这儿,她顿了一顿,暗暗察看我的反应。“德温特夫人在世时,他们夫妇俩住在西厢,我刚才对您说起的面向大海的那个大房间就是德温特夫人的卧室。”

    这时,我看到她脸上掠过一个阴影。她退到墙角,尽量不使自己显眼。原来,外面响起了脚步声,迈克西姆进屋来了。

    他问我:“怎么样?行吗?称心吗?”

    他环顾房间,高兴得像个小学生,接着说道:“我一直认为这是最美的房间,这些年来一直当客房使用,真可惜了。不过我总觉得有朝一日会用上这个房间的。丹弗斯太太,你干得着实出色,我给你打满分。”

    “谢谢,老爷,”她面无表情地答道,然后转过身,走出房间,轻轻带上了门。

    迈克西姆走到窗口,探身看外面的景色。“我爱这玫瑰园,”他说。“我对童年的回忆之一就是跟着母亲在玫瑰园里玩,那时候腿骨还不硬,摇摇晃晃地学走路,妈妈在一旁摘去凋谢的玫瑰花穗。这房间有一种和平、幸福的气氛,而且宁静。在这儿,你根本想不到只消走五分钟便可到达海边。”

    “丹弗斯太太也这么说,”我告诉她。

    他从窗边走开,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摸摸家具,看看墙上的画片,一会儿又走去把衣橱打开,摸摸已经放好的我的衣服。

    他突然问道;“跟丹弗斯太太这老婆子相处得怎么样?”

    我转过脸去,又一次对镜梳头发:“她的态度好像有点生硬。”半晌,我又接着说,“也许她以为我要干预这儿的家务。”

    “这个我看她才不在乎呢,”他说。我抬起头来,恰好看见他盯着镜子里的我瞧。接着,他又转身走向窗边,一边低声吹着口哨,把身体重量压在脚跟上,一前一后摇晃。

    “别管她,”他说。“从很多方面看,这人是有点古怪。别的女人想要跟她处好关系,看来挺不容易。对于这一点,你切不要注意。如果此人实在惹你讨厌,把她赶走得了。不过,你知道,她办事干练,可以代你管家,免得你操心。我看她对其他仆人一定相当霸道,只是还没敢霸到我头上来。她要是敢对我放肆,我早就让她滚蛋了。”

    “我看,等她了解我以后,也许能够处好关系,”我赶快接着说。“刚开始时,她有点儿讨厌我毕竟还是很自然的。”

    “讨厌你,为什么讨厌你?你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从窗口转过身来,愠怒地皱着眉头,脸色异常。对这句话他竟这样在乎,我不理解,可同时我又希望自己没说刚才那句话。

    “我是说,对一个管家,照顾单身男子毕竟比较容易,”我说。“我看她已习惯于这一套,可能怕我干预得太过分。”

    “太过分?上帝啊……要是你以为……”他的话只开了一个头就打住了。他从房间那头走过来,吻着我的前额。

    “把丹弗斯太太给忘了吧,”他说。“我对她可不感兴趣。来,让我带你看看曼陀丽去。”

    那天晚上,我再也没见到丹弗斯太太,我俩也没再谈论这个人。思想上已把她驱开,我觉得轻松多了,那种把自己看作外来侵犯者的感觉也才淡漠一些。而当迈克西姆搂着我的肩,带我在楼下的房间里四处浏览的时候,我才开始觉得自己终于有点儿像理想中的角色,开始把曼陀丽当作自己的家了。

    我的脚步落在大厅的石板上不再发出异样难堪的响声。这会儿迈克西姆打着钉子的皮鞋发出的声音比我的脚步响得多。还有那两条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听着既使人安适,又很悦耳。

    使我高兴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我俩在曼陀丽度过的第一个夜晚。我们刚回家就忙着浏览墙上的绘画,花去不少时间,所以迈克西姆看看钟说,时间来不及了,晚饭前不必更衣。这么一来,省得我受窘。要不然,那个名叫艾丽斯的使女肯定要问我换哪一套衣服,还要帮我穿着。而我就只得穿上范·霍珀夫人赐的那套衣服(这套衣服她女儿穿着不合身),裸着双肩,忍着寒冷,走下长长的一段楼梯,到大厅去吃饭。我方才就一直担心,生怕一本正经坐在这庄严肃穆的餐厅里用膳。可现在,因为不用更衣,一切又变得轻松而自然,同两人在外面上餐馆没什么两样。穿着原来的紧身衣,我觉得舒服。我笑着谈论在意大利和法国的见闻,我们还把旅途拍的照片放在桌上。弗里思和跟班就像餐馆里没有个性的侍者一样,他们不会像丹弗斯太太那样瞪眼看我。

    饭后,我俩坐在藏书室里。一会儿,窗帷放下了,壁炉里添了柴火。虽然已是五月,夜晚仍寒气逼人,幸好炉火熊熊,给我温暖。

    饭后两人这样坐在一起还是头一回。在意大利,我们或步行或驾车出去兜风,进小咖啡馆去打发时间,或者并肩斜靠在桥上。

    迈克西姆本能地朝壁炉左方他的位子上走去,伸手拿起报纸。他把一个宽大的杭垫塞在脑袋后边,点燃一支香烟。我暗暗想:“这是他的老习惯,多少年来他每天都这样。”

    他不朝我这边看,径自读报,露出心满意足、非常舒服的样子。回家来恢复了原先的生活方式,他又是一家之主了。

    我坐在一边,双手托着腮帮子沉思。我爱怜地抚摸着长耳狗柔软的耳朵。这时我突然想到,我并不是第一个懒洋洋靠在这张椅子上的人。在我之前,已有人坐过这椅子,椅垫上肯定留下过她身子的印痕;她的手曾搁在这儿的扶手上;她曾从同一具银质咖啡壶中往外斟咖啡,把杯子送到唇边;同我此刻的姿势一样,她也曾俯身去爱抚长耳狗……

    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似乎有人在我背后打开了门,引进了股冷风。我是坐在吕蓓卡的椅子上,斜靠着吕蓓卡的椅垫。长耳狗跑来把头搁在我膝上,因为这是它的老习惯,它还记得过去就在这个地方,她曾给它吃糖。

 

    正文 第八章

 

    当然,我从没想到,在曼陀丽的生活竟是如此有条不紊,这样刻板!今天回忆起来,我还记得第一天早晨的情景:迈克西姆很早起身,早饭之前就穿着停当,开始写信。九点过后好大一会儿,我才应着镗镗的小锣声,慌忙下楼。这时他已快吃完早餐,在削着水果了。

    他抬起头来朝我笑笑说:“你别介意,这一套你总得设法适应才好。每天这个时候我是没有空闲的。你知道,管理曼陀丽这么一所大宅,非得把全部时间花上去不可。咖啡和热菜都在餐具柜上。早餐的时候我们不用仆人服侍。”我告诉他,我的钟慢了,另外洗澡多花了点时间,可他根本没听,他低着头读一封信,不知为什么皱着眉头。

    我还清楚地记得,早餐的丰盛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使我有点惶然不知所措。在一只银质大壶里盛着热茶,还有咖啡;炒蛋和腊肠在炉子上咝咝冒着热气,另一道热菜是鱼;在另一只特制的炉子上搁着几枚一窝生的煮鸡蛋;在一只银碗里盛着麦片粥;在另一个餐具柜上放着火腿和一方冻腊肠;而在餐桌上刚摆开了面包、吐司,各种各样的果酱和蜂蜜罐。两端是堆得高高的水果盘。我觉得很奇怪,在意大利和法国的时候迈克西姆早饭只吃一客夹心面包卷和水果,只喝一杯咖啡,回家来却摆开这么丰盛的早餐,够一打人吃的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许他对此习以为常,根本不觉得是什么浪费。

    我注意到他吃了一小块鱼,我吃了个煮鸡蛋。这么多余下的食物怎么处理呢?这些炒蛋、脆嫩的腊肠、麦片粥、剩下的鱼。也许厨房后门口有些我不认识、一辈子也不会见面的穷人在等着施舍吧,要不,这些东西都一概扔进垃圾桶完事?当然这些我都无从得知。我根本不敢启口过问。

    “感谢上帝,幸好我的亲戚不多,不会来多麻烦你,”迈克西姆说。“我只有一个难得见面的姐姐,一个差不多瞎了眼的老奶奶。顺便说一声,我姐姐比阿特丽斯不遂自来,说要来吃顿中饭。我料到她会来的。她大概想见见你。”

    “今天就来吗?”我的情绪一下子降到冰点。

    “是的。早晨接到她的信,说是今天就来。可她不会在这儿果很久。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她的。这人很直率,想什么就说什么,决不是那种虚伪的角色。她如果对你没有什么好感,就会当着你的面说出来。”

    这些话并没有使我得到多少安慰,我倒反觉得一个伪善的人至少不会当面出我的丑,这样是不是更好些。

    迈克西姆站起身来,点了一支烟。“今天早上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你自个儿去玩,行不行?”他说。“本来想带你到花园里走走,可我必须跟总管事克劳利碰一次头,我已经好久没过问这儿的事务。哦,对了,克劳利也在这儿吃中饭,你不会反对吧?能对付吗?”

    “当然不反对,”我说。“我会挺高兴的。”

    他捡起信件,走出房去。我记得当时自己很失望,因为在我原先的想象中,第一天的早晨我们应该手挽手到海边去散步,一直玩到人乏兴尽才回来。因为回来得迟,午饭已冷了,我们就在一起单独进餐。吃过午饭。我俩坐在藏书室窗外那棵栗子树下憩息。

    这第一顿早饭我吃了好久,故意挨时间,直到弗里思进来,在侍者帷幕后边朝我张望,我才意识到这时已经十点多钟。我顿时跳了起来,觉得很内疚,并为自己在餐桌旁坐得太久说了几句表示歉意的话。弗里思一躬到地,一言不发,他总是这样有礼貌,言行的分寸恰到好处。可是,在他眼睛里我却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惊奇的神色。难道我方才这些话又说错了?也许我根本不该道歉。这样一来反而降低了我在他眼中的地位。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掌握分寸,知道当时当地应该说什么,做什么。看来弗里思也像丹弗斯太太一样,在怀疑我的身分;他也看出,态度自如、举止优雅而有自信,这些决不是我的素质。而是我要花好长时间,也许得经过痛苦的磨炼才得以学到的东西,而要学会这一套,我得屡受煎熬,付出代价。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我埋着头走出房间时,我在门边的阶梯上绊了一下,弗里思跑来搀我,替我拾起掉在地上的手绢,而那名叫罗伯特的年轻跟班,站在帷幕背后,忙不迭扭过脸去,以免让我看到他在窃笑。

    当我穿过大厅时,我还听到两人在小声说话,其中一个,大概又是罗伯特,笑了一声。两人大概正在笑话我。我回到楼上,想独个儿关在卧室里安静一会。可是一推开门,我发现使女们正在打扫房间,一个扫地,另一个抹梳妆台。两人惊愕地望着我。我赶快返了出来。原来我又错了,早晨这个时候不该到卧室去,谁都没想到我会冒冒失失间去,我刚才的举动违反了曼陀丽的日常惯例。

    我只得轻手轻脚再次下楼,幸好穿着拖鞋,走在石板上倒没有什么声响。我走进藏书室,里面窗户大开,壁炉里柴火已经堆好,但没有点着,因此寒气逼人。

    我关上窗子,四下环顾着想找一盒火柴,可是找来找去没找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愿按铃叫人。可是昨晚上炉火熊熊、舒适而温暖的藏书室,此刻简直像座冰窖。楼上卧室里肯定有火柴,但我不愿再去打扰使女们干活,她们的圆脸蛋一个劲儿盯着我瞧,使我受不了。我决定等弗里思和罗伯特两人离开餐厅后,到餐具柜上去取火柴,于是就蹑手蹑脚走进大厅,听那边的动静。他们还在收拾,我听到他们在说话;还有托盘相碰的声音。不大一会儿,一切都安静下来,两人一定是从侍者专用门走进,往厨房方向去了。我穿过大厅,再次走进餐厅。果然,餐具柜上有一盒火柴,我疾步穿过房间,一把抓起火柴。可正在这时,弗里思又回来了。我偷偷摸摸把火柴盒往袋子里塞,但为时已晚,我看到他惊诧地朝我的手掌膘了一眼。

    “太太,您要什么?”他问。

    “啊,弗里思,”我简直无地自容。“我找火柴。”

    他立刻摸出一盒火柴,送到我手里,同时递上香烟。这又着实使我受窘,因为我不吸烟。

    “啊,不,”我说。“是这么一回事,藏书室里冷极了。也许是因为刚从国外回来,我觉得这儿的天气很冷,所以我想生个火。”

    “太太,藏书室里通常是下午才生火。德温特夫人总是使用晨室的,所以此刻展室里已生了火。当然,要是您吩咐在藏书室里也生火,我马上叫人照办。”

    “喔,不必,”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好吧,弗里思,谢谢你,我此刻就到晨室去。”

    “您如果需要信纸、笔和墨水,那儿都有,太太,”他说。“过去,德温特夫人在早餐后总在那儿写信,打电话,如果您对丹弗斯太太有什么吩咐,家里的内线电话也在那里。”

    “谢谢你,弗里思,”我说。

    我转身走进大厅,嘴里哼着一支小调,以此来给自己壮胆。我自然不能对他说,我还没到过晨室,前一夜迈克西姆没领我去看过那房问。我知道他正站在餐厅的入口处,看我穿过大厅,所以我一定得装出一种熟谙门路的样子。在大楼梯的左首有一扇门,我鲁莽地朝它走去,一边暗暗祈祷,但愿自己没有走错。可是一推开门,我发现这是一间园艺贮藏室,里面堆着杂七杂八的零碎东西:一张桌子是专供修剪鲜花用的;好些柳条椅堆在墙边;钉子上挂着两三件胶布雨衣。我装出一种目中无人的样子退了回来,朝大厅那头瞥一眼,看见弗里思还站在那里。这么说,我的一举一动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太太,您应该走右手这扇门,楼梯这边的门,穿过客厅,到晨室去。您应该笔直穿过小客厅,然后朝左手转弯。”

    “谢谢你,弗里思,”我低声下气地说,不再装模作样了。

    我按着他的指点,穿过大客厅。这是间很美的屋子,比例对称,外边是草坪,草坪倾斜着通向海滩。我想这儿大概是接纳公众参观的,要是由弗里思来导游讲解,他一定熟知墙上每一幅绘画的历史,熟知房内每一件家具的制作年代。的确,房间很美,这点我也看得出来,这些桌椅可能都是无价之宝,尽管如此,我可不愿在这儿逗留,我怎么也不能设想自己会坐在这样的椅子里,或是站在这精雕细刻的炉边,把手里的书撂在旁边的桌上。房间肃穆得犹如博物馆的陈列室。在那种陈列室里,壁龛前拉着绳子,门口椅子上还坐着身穿大氅、头戴宽边帽的看守人,活像法国城堡的卫兵。

    我赶快穿过客厅,向左转弯,终于来到这间我还没有见过的晨室。

    看到两条狗已蹲在炉火前,我心里才好过些。小狗杰斯珀立刻摇着尾巴朝我奔来,把鼻子伸到我手里,那条老母狗听到我走过来,只是抬了抬鼻子,用瞎眼朝着我进门的方向。它用鼻子嗅了一阵,发觉我不是它等待的那个人,于是就咕噜了一声,把头转开,又盯着炉火出神去了。接着,杰斯珀也撇下我,跑到老狗旁边安顿下来,舔着自己的身子,它们像弗里思一样,都知道藏书室在下午以前不生火,因此,很久以来就养成了跑到晨室来度过早上这段时间的习惯。

    不知什么缘故,我还没走到窗口就猜到,房间外面一定是石南花丛。果然,在打开的窗子底下聚集着大簇大簇鲜血一般红得过分的石南,就是昨天傍晚我见到过的那些花。它们已经蔓延着侵入车道。花丛中间有一小片草地,那是平整得像地毯一样的苦鲜。草地中央立着一座小小的雕像,那是一个吹着风笛的森林之神。塑像以猩红色的石南花为背景,而小草地则如同戏台,任他在这儿起舞表演。

    这个房间不同于藏书室,没有那种霉味儿。这里没有那些年长月久被坐得陈旧了的椅子,没有摊满书报的桌子。藏书室里摊着许多书报,其实并没有人读这些东西,只是老习惯罢了,迈克西姆的父亲,或许甚至是他的老祖父,喜欢这样摆摆样子。

    晨室则显示出十足的女性,既优雅又妩媚。看得出来,房间的女主人曾精心挑选每一件家具,因此这儿的椅子、花瓶,乃至每一件小摆设,彼此都很协调,与女主人自己的性格亦相和谐。我仿佛看见她在曼陀丽收藏的宝物中凭着自己高明的直觉,一件一件挑出自己最中意的珍品,把那第二流的、平凡的东西统统撇在一边;她挑得如此有把握,我似乎听见她在发号施令:“我要这件,还有这件,这件。”房间以浑然一体的格调布置,家具都是同一代的制品。因此,房间美得出奇,无懈可击,完全不像向公众开放的客厅那样死板而冷漠。展室栩栩如生,鲜明而光彩夺目,有点像窗下大簇大簇的石南花。我还注意到,石南花并不单单充斥在窗外的草地上,而且已经侵占到房间内部,那娇艳的脸孔正从壁炉架上俯视着我;沙发边的茶几上也有一大瓶;写字桌上,金烛台的旁边,也是它们亭亭玉立的倩影。房间里到处是石南花,连墙壁也染上了血红色,在早上的阳光中浓艳得耀眼。石南是房间里唯一的鲜花,我怀疑这是不是一种有意的安排,这屋子陈设布置成这个样子,也许本来就是仅仅为了摆石南花的吧?不然的话为什么其他房间里都不摆石南花?餐厅的藏书室里也放鲜花,但都修剪得整整齐齐,搁在适当的地位作为陪衬,不像这儿的石南花那么多。

    我走过去,在写字桌边坐下。使我惊奇的是这个彩色缤纷的精美的房间同时竟也专作办事的地方使用。我本以为,用这样高雅的趣味打扮起来的房间,尽管鲜花多得过分,只不过是一个用来显示装饰美,供人在倦慵时私下休息的去处。可是这张写字桌,纵然纤巧精致,却决不是女人的小玩意儿,由你坐在旁边,咬着笔杆,信手写就短柬便条,然后把吸墨纸台歪歪斜斜地一丢,接着漫不经心地走开。写字桌上设有鸽笼式的文件架,上边贴着“待复信件”、“须保存信件””、“家务”、“田庄”、“菜单”、“杂项”、“通讯地址”等标签。标签是用一手我已熟悉的尖细的草体字写成的。一下子认出这笔迹,简直把我吓了一跳,因为自从把诗集的扉页销毁之后,我还没再见过这笔迹。另外,我也没有想到还会见到它。

    我胡乱地拉开一只抽屉,一眼又看见她的笔迹。这回是出现在一本打开的皮封面记事册上,册子的标题是《曼陀丽宾客录》,内容按星期和月份编排,上面记录着来往宾客姓名,他们住过的房间以及他们的伙食。我一页一页翻着,发现册子上记载了整整一年中曼陀丽来往宾客的情况。这样,女主人只需打开册子一看,就知道到今天,甚至到此刻为止,哪一天有哪位客人在她家过夜。来客宿在哪一个房间,女主人为他准备什么样的饭菜。抽屉里还有些雪白的硬信纸,是专供落笔很重的人草书用的,此外还有印着纹章和地址的家用信笺,以及盛在小盒子里的雪白的名片。

    我从盒子里取出一张,拆开外面包装的薄纸。名片上印着“M·德温特夫人”的字样,名片的一角还有“曼陀丽”三个字。我把名片放回小盒子,并关上抽屉。突然之间,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袭来;仿佛我是在别人家里作客,女主人对我说:“当然可以,去吧,到我书桌上去写信好了。”可我却在鬼鬼祟祟偷看她的私信,这实在是难以宽恕的行为。现在她随时可能走进房间来,发现我坐在写字桌前,放肆地打开了她的抽屉。

    突然间,面前写字桌上的电话铃声大作,把我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以为这F被人逮住了。我双手颤抖着拿起话筒,问道:“哪一位?您找谁?”线路那头传来一阵陌生的嘤嘤声,接着就响起一个低沉粗鲁的嗓音:“是德温特夫人吗?”我听不出说话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恐怕您弄错了吧,”我说。“德温特夫人过世已经一年多了。”我坐在位子上,默默地望着话筒,等候对方回话。直到对方用大惑不解的语气,稍微提高嗓门,再问一遍名字,我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犯了个不可挽回的错误,于是蓦地涨红了脸。

    对方在电话里说:“太太,我是丹弗斯太太,我是在内线电话上跟您说话。”我方才失常的表现实在无法掩饰,愚蠢得太不像话,要是不对此有所表示那只会使自己进一步出丑,尽管方才的洋相已出得相当可以了。所以我就结巴费力地表示歉意:一对不起,丹弗斯太太。电话铃把我吓了一跳,我自己也不明白胡说了些什么。我没想到你是找我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内线电话。”

    她回答说:“太太,请原谅我打扰了您。”我想,她一定猜到我在这儿乱翻写字桌上的东西。接着她又说:“我只是想问一声,您是不是要找我,今天的菜单是不是合意?”

    “啊,”我说。“啊,我想肯定可以的。我是说我对菜单完全满意。你看着办好了。丹弗斯太太,不用征求我的意见。”

    “我看您最好还是过过目,”对方接着说。“它就搁在您手边的吸墨纸台上。”

    我手忙脚乱地在左近处翻了一阵,终于找到了这张我先前未注意到的纸片,我匆匆扫了一眼:咖喱龙虾、烤牛肉、龙须菜、巧克力奶油冻,等等。这是午饭还是正餐,我不知道。大概是午饭。

    “很好,丹弗斯太太,”我说。“挺合适的,确实好极了。”

    “您要是想换菜,请吩咐,我马上就叫他们照办。请您看一下,在调味两字的边上我留出了空白,您爱哪一种,就请填在上面。我还不知道您吃烤牛肉时习惯用哪一种调味汁。过去德温特夫人非常讲究调味汁,我总得问过她本人才敢决定。”

    “呃,”我说。“呃,这个……让我想一想。丹弗斯太太,我说不上来。我看你们还是按通常的老规矩办吧。德温特夫人喜欢什么,你们就看着办好了。”

    “您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吗,太太?”

    “不,没有。我真的说不上来,丹弗斯太太。”

    “要是德温特夫人在世,我看她肯定点葡萄酒调味汁。”

    “那么就用这种调味计好了。”

    “太太,请原谅我在您写信的时候打扰了您。”

    “不、不,别这么说,你根本没有打扰我。”

    “我们这儿都是中午发信,您要付邮的信罗伯特会去拿的,贴邮票的事也归他管。您只要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就行了。倘若您有什么急件要付邮,他会叫人立刻到邮局去寄发的。”

    “谢谢你,丹弗斯太太。”说完之后,我手持听筒等着,可她没再说什么。听到对方滴铃一声挂断电话,我才放下听筒。

    我的眼光又转向写字桌,望着那些随时备用的信纸和吸墨纸台。我面前的鸽笼式文件架好像在盯着我看,那些上边写着“待复信件”、“田庄”、“杂项”等字样的标签都在责备我为什么闲坐着无所事事。以前曾坐在我这个位子上的女人可不像我这样浪费时间,她伸手抓起内线电话的听筒,干脆利落、斩钉截铁地发号施令,菜单上要是有哪一项不合她的意,她就提笔勾掉。她可不像我这样只会说:“行啊,丹弗斯太太”,“当然啦,丹弗斯太太”。等打完电话,她开始写信,五封,六封,七封,写个没完,用的就是那手我已熟悉的不同寻常的斜体字。她一张一张撕下光滑的白信纸。在每封私人信件底下,她签上自己的名字:吕蓓卡。那个倾斜的R字母特别高大,相形之下,其他字母都显得十分矮小。

    我用手指敲击着写字桌面。文件架都已空空如也,没有待复的信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待付的账单。方才丹弗斯太太说,要是有什么急件要付邮,可以打电话给罗伯特,由他叫人送邮局。过去吕蓓卡一定有许多急件要付邮,那些信不知道都写给谁的。也许是给裁缝写的吧:“那件白缎子衣服星期四一定得做好。”也许是写给理发师:“下星期五我要来做头发,下午三点叫安东尼先生等着我,我要洗发、按摩、电烫成形、修指甲。”不,不会。这类信犯不着花费时间,她只要弗里思接通伦敦,打个电话就行了。弗里思会在电话里告诉对方:“德温特夫人要我通知您……”

    我用手指敲击着写字桌面。我实在想不出需要给谁写封信。只有范·霍珀夫人。此刻,在我自己的家里,坐在自己的写字桌前,我竟闲得发慌,只能给范·霍珀夫人这样一个我极其厌恶而又永远不会再见面的女人写封信!想到这些,我觉得不免有些荒唐,真是莫大的讽刺!

    我取了一张信纸,拿起一支笔杆细巧、笔尖锃亮的钢笔开始写信:“亲爱的范·霍珀夫人”。我写写停停,非常费力,在信上祝愿她旅途愉快,但愿她女儿身体比以前更好,但愿纽约天气晴朗和暖。我一面写,一面生平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字迹竟如此歪歪扭扭,不成样子,既没有个性,也谈不上风格,甚至不像出自受过教育的人之手。这笔迹只有一个二流学校的劣等生才写得出来。

 

    正文 第九章

 

    车道上有汽车的声音响起,我猛地惊跳起来,一定是比阿特丽斯夫妇到了。我看看时钟,刚才十二点,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来。迈克西姆还没回家。我不知道能不能跳出窗子,躲到花园里去。这样,如果弗里思把他们领到晨室,看见我不在,就会说:“太太大概出去了。”这是很自然的事,客人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反常。

    我向窗子奔去,两条狗带着询问的目光望着我,杰斯珀还摇着尾巴跟着跑过来。窗子外面是平台,再过去一点是小草地。正当我准备擦过石南花跳出窗子时,我听见人声渐近,于是又赶快退回房间。肯定,弗里思告诉他们这会儿我正在展室,他们便从花园这条路进屋来了。

    我快步走进大客厅,直奔左首近处的一扇门而去。门外是一条长长的石筑甬道。我沿着甬道狂奔,完全意识到自己又在犯愚蠢的错误。这种突发性的神经质使我鄙视自己,但是我知道这会儿无论如何没法见客人。

    甬道大概通往宅子的后部。转过一个弯,我来到另一段楼梯跟前。在这儿我碰上一个从没见过的女佣,她提着拖把和木桶,大概是打杂的女工。她惊异地望着我,仿佛见了鬼,显然是没料到会在这儿遇到我。我心慌意乱地说一声“早安”,就向楼梯奔去。她回了一句:“早安,太太”,一面大张着嘴,眼睛瞪得滚圆,好奇地望着我登上楼梯。

    我想走上楼梯一定便是卧室,我能在东厢找到自己的那套房间,然后往里边一躲,直到午饭时分世俗礼仪逼得我非下楼不可时再说。

    我大概把方向弄错了。因为穿过楼梯口的一扇门,我发现自己来到一条长长的走廊上。这条走廊我没见到过,多少同东厢的走廊相似,只是更宽大,另外,因为墙上嵌镶着护壁板,比东厢的也更黝暗。

    我迟疑一下,接着往左拐弯,来到另一个宽敞的楼梯口平台。这儿一片死寂,光线暗淡,周围一个人也没有。要是早上曾有使女在这儿打扫,那么这会儿已经完工下楼,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没有那种清扫地毯之后散发出来的灰尘味儿。我独自站在那儿,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四下静得出奇,简直就像人去楼空的大宅,置身其中使人觉得相当压抑。

    我随手打开一扇门,来到一间黑屋子。百叶窗全关着,一点光线也透不进来,但我影影绰绰地看到房间中央裹在白罩单里的家具轮廊。房间里很闷,有股霉味儿,就像那种实在难得使用的房间,不住人时,把各种摆设往床铺当中一堆,罩上一条被单。也许从去年夏天以来,窗帷一直不曾拉开过,现在你要是走去拉开它,打开那吱咯作声的百叶窗,也许会有一只在里边关了好几个月的死飞蛾掉在地毯上,与一枚早已被人遗忘的扣针并排着作了伴,还有一片枯叶,那是上一次关窗之前被风吹进房间的。

    我轻轻关上门,无所适从地沿走廊向前。两边都是关着的房间。最后我来到一个从外边墙头凹陷进来的小壁角前。这儿有一扇大窗,总算给我带来了亮光。从这儿望出去,下面是平整的草地,草地往外延伸,便是大海。海上吹着一阵西风,在明亮的绿色水面上激起粼粼白浪,飞快地从岸边荡漾开去。

    大海近在咫尺,比我原先想象的要近得多。大海就在草地下边一个小树丛脚下奔腾,打这儿去只要五分钟便可以走到。如果我把耳朵贴近窗户,我还能听到浪花拍击近处什么地方一个小海湾的声响。

    这时我才知道自己兜了一个大圈,此刻正站在西厢的走廊里。丹弗斯太太说得不错,是的,在这儿确能听到大海的涛声。人们甚至可以想象,在冬天,大海会爬上陆地,淹没草坪,危及房屋本身。即使在此刻,因为风大,窗玻璃上也已经蒙上一层水汽,像是有人在上头呵了一口气,这是从海上吹来的带盐味的轻雾。

    一片乌云在天空这没了太阳。大海顿时变得黝暗,阵阵白浪也狂暴地奔腾起来,不再像我刚才看见的那种欢快闪光的样子。

    不知道什么缘故,我因为自己住在东厢而庆幸,我还是宁愿观赏玫瑰园,我可不爱听大海的咆哮!

    我走回到楼梯口的那一方平台,一手扶着栏杆准备下楼。这时我听见背后的房门打开,丹弗斯太太出现了。我们两人谁也不说话,瞪着眼睛对视了一会。她一见到我,立刻戴上一副假面具,使我无法判断她的眼睛射出的是怒火还是好奇的目光。虽然她什么也没说,我却又心虚起来,羞愧得犹如擅自闯入别人屋子而被逮了个正着。我的脸涨得通红,无异是告诉她我心中鬼。

    “我走错路了,”我说。“我本想到自己的房里去。”

    “您走到屋子的另一头来了,”她说。“这儿是西厢。”

    “是的,我知道”,我说。

    “您有没有走进哪个房间看看?”她问。

    “不,”我赶快回答。“没有。我只是打开过一扇房门看了看,没有进屋,那里暗极了,东西都蒙着罩单。我很抱歉,我并没有想弄乱东西的意思。你大概希望把这儿的一切都锁在屋子里收藏好。”

    “要是您想打开看看,我立刻照办,”她说。“您只要吩咐一声就行了。这些房间都是布置好的,随时可以使用。”

    “喔,不,”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请别这么想。”

    “也许您希望我带您看看西厢所有的房间吧?”

    我忙摇头说:“不,我可没有这个想法,喔,我得下楼去了。”我沿着楼梯走下,她跟在我身边,就像押解犯人的卫兵。

    “随便什么时候,只要您有空,跟我说一声,我就带您看看西厢的这些房间。”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要带我看房间,这使我隐约觉得不安。其中原因,我也不明白。她紧钉着不放的口吻使我回想到童年时代有一次到朋友家玩,那家有一个年龄比我大的女儿,她拉着我的手臂,在我耳畔低语:“我知道在妈妈卧室的橱里藏着一本书,怎么样?去看看吗?”我记得她在说话时脸激动得煞白,闪亮的眼睛睁得滚圆,一面还不住捏我的膀子。

    “我可以把罩单取走,这样您就能见到这些房间的本来面貌,”丹弗斯太太说。“本来今天早晨我就可以带您参观,但是我以为您在晨室里写信。您什么时候有事吩咐,请打个电话到我房间来。把这些房间打扫一下,布置停当,不花多少时间。”

    这时,我们已走下那一小段楼梯。她推开一扇门,侧身让我走过去。她那阴沉的眼睛察看着我的脸。

    “丹弗斯太太,你太好了,”我说。“以后再麻烦你吧。”

    我们一起走到门外的楼梯口,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是站在大楼梯的顶端,就在吟游诗人画廊的背后。

    “您怎么会走错路的?”她问我。“通往西厢的门与这扇门很不相像哩。”

    “我不是从这个方向走的,”我说。

    “那您一定是从后面,从石筑甬道到西侧去的罗?”她说。

    “是的。”我不敢与她的眼光相遇。“我是从石筑道的方向走的。”

    她仍然一个劲儿盯着我,仿佛要我解释一下为什么突然张皇失措地离开晨室,跑到宅子的后部去。我蓦地意识到,她一定在暗里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也许从我一闯进西厢时起,她就在门缝里窥视着我。

    “莱西夫人和莱西少校已到了好一会儿,”她告诉我。“十二点钟刚敲过,我听到他们汽车驶近的声音。”

    “哎哟,”我说。“我可不知道!”

    “弗里思一定把他们领到晨室去了,这会儿怕快十二点半了吧。现在您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了吗?”

    “知道了,丹弗斯太太,”我说着下了大楼梯,走进大厅。我知道她一定还站在上面,盯着我看。

    这一下非得回到展室去见迈克西姆的姐姐和姐夫不可了,再也不能跑到卧室去躲起来。走进客厅时,我扭头朝后望去。果然,丹弗斯太太还站在楼梯口,像个黑衣哨兵似的监视着我。

    手按在门上,我在晨室外稍稍伫立一会,谛听屋里说话的声音。房里好像有很多人。这么说来,我在楼上那工夫,迈克西姆已经回来,也许还带着他的总管事。我顿时觉得一阵紧张,心像是悬在半空,童年时代被人召去向客人行礼常有这种感觉。

    我扭动门把,冒失地闯了进去。大家都不说话了,一张张脸孔全朝我这边转过来。

    “啊,她总算来了,”迈克西姆说,“你躲到哪儿去了?我们正准备派人分头去找你。这是比阿特丽斯,这是贾尔斯,这是弗兰克·克劳利。嗨,当心,你差一点踩在狗身上。”

    比阿特丽斯个子很高,肩膀宽宽的,长得很好看,眼睛和颌部同迈克西姆很相像。不过她不像我原先想象的那么漂亮,比阿特丽斯粗犷得像个男子,完全是那种养狗成癖、擅长骑射的人物。她没有吻我,只是紧紧捏着我的手一握,一面还笔直地看着我的眼睛。她转过脸去对迈克西姆说:“跟我想象的大不相同。完全不像你描述的那样子。”

    众人都笑了。我也只好附和着咧咧嘴,心里则在狐疑,大家是不是在笑话我;还有,她想象中的我是什么样子?迈克西姆又怎样向她描绘我的长相?

    迈克西姆碰碰我的膀子,介绍我和贾尔斯见面。贾尔斯伸出一只肥大的巴掌,紧紧与我握手,把我的手指都捏得麻木了。他那温和的双眼在角质边框眼镜的背后向我微笑。

    “这是弗兰克·克劳利,”迈克西姆把总管事介绍给我。此人脸无血色,瘦骨嶙峋,喉结突出。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在他的眼光里发现了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这是为什么?可还没等我细想,弗里思进来了,给我端上雪利酒。比阿特丽斯也来找我说话:“迈克西姆说你们昨天晚上刚到。我可不知道,要不然,我们自然不会今天就跑来打扰你们。嗯,你觉得曼陀丽边地方怎么样?”

    “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我回答道。“当然,这地方挺美。”

    不出我所料,她从头到脚不住打量着我,不过态度直率而坦然,不像丹弗斯太太那样充满着恶意和敌视。她是有权对我作出鉴定的,因为她毕竟是迈克西姆的姐姐。

    迈克西姆走过来,挽着我的手臂,给我打气。

    比阿特丽斯侧着头,端详着迈克西姆,对他说:“老弟,你的气色好多了,感谢上帝,过去那种莫名其妙出神的样子总算不见了。”接着,她朝我点点头说:“我想,为此我们还得谢谢你呢。”

    迈克西姆不耐烦地回答说:“我一直很健康,从来不生病。在你看来,谁要是不像贾尔斯那么胖,谁就准是病了。”

    “胡址,”比阿特丽斯说。“你自己也很清楚,半年之前你差不多完全垮啦。上一次我来看你,真把我吓得不轻,我想你准要病倒,从此一蹶不振。贾尔斯,你来说说,上一次来的时候,迈克西姆的样子是不是够吓人的?还有,我是不是说过这一回他肯定会病倒?”

    贾尔斯说:“嗯,老弟,我得说一句,你看上去简直换了一个人。幸亏出去跑一趟。克劳利,他看上去挺健康,是吗?”

    迈克西姆的肌肉在的我的手臂下担紧,我知道他是在强压着怒气。不知什么缘故,谈论他的健康使他不快,甚至引他发火。而那个比阿特丽斯真不会察颜观色,偏偏老是这样说个没完,非证明自己对不可。

    “迈克西姆晒黑了,”我羞答答地插话说。“所以看上去样样都好。你们还没看见他在威尼斯时候的样子呢,在凉台上吃早饭,故意想把自己晒黑,他以为这样一来更漂亮些。”

    大家都笑了。克劳利先生接着说:“德温特夫人,威尼斯在这个季节一定美极了,对吗?”我答道:“是的,天气很好,好像只碰上一个下雨天,对吗,迈克西姆?”

    就这样,巧妙地转了话题,从他的健康扯到意大利和好天气,而谈论这些题目是万无一失的。这时,气氛又变得自然流畅,不用费劲。迈克西姆和比阿特丽斯夫妇在谈论我家汽车的行驶保养情况;克劳利先生则在一边问我关于运河里现在只行汽船,不再有同陀拉的传说是否属实。我心里明白,即使今天威尼斯大运河里停泊着大轮船,与他也一点不相干。他这么问只是为了助我一臂之力,使我把谈话从迈克西姆的健康状况引开。管事先生其貌不扬,却是个好帮手,我很感激他。

    比阿特丽斯用脚踢着狗说:“杰斯珀得锻炼锻炼才行。它还不满两岁,就长得这么肥。迈克西姆,你拿什么喂它?”

    迈克西姆说:“亲爱的比阿特丽斯,它还不是跟你家的狗一样?算啦,别在这儿卖弄了,就好像是对于动物你比我懂得更多似的。”

    “我的好老弟,你出门好几个月,怎么会知道他们拿什么喂杰斯珀?我压根儿不相信弗里思每天两次带它跑到大门口。从它的毛色看,这条狗好几个星期没有遛腿了。”

    “我宁愿看它长得肥壮,总比你家那条吃不饱的笨狗强,”迈克西姆说。

    “我家的‘雄师’二月份在克拉夫跑狗赛中得了两个第一名,你竟说这种糊涂话!”

    气氛又紧张起来,这点我从迈克西姆嘴角绷紧的肌肉就看得出来。我真奇怪,难道姐弟碰在一起非得这样拌嘴不可,弄得旁边的人也陪着受罪。我多希望弗里思这时跑来通报开饭。也许,这儿是用锣声召人进餐厅用膳的?曼陀丽的一套规矩我还不了解。

    我在比阿特丽斯身边坐下问她;“你们住得远吗?到这儿来是不是一早就得出发?”

    “我们离这儿五十英里,亲爱的,我们住在特鲁切斯特过去一点的邻郡。我们那儿打猎的条件比这儿好得多,什么时候迈克西姆肯放你出来,到我们那儿住几天,让贾尔斯教你骑马。”

    “我不会打猎,”我不得不说实话。“儿童时代,我学过骑马,但很不行,现在更是忘得差不多了。”

    “那就再学嘛!住在乡下不会骑马怎么行?那样就会成天无所事事。迈克西姆说你会画画儿,那自然不坏,只是对身体没什么好处。那玩意儿只能在下雨天没其他事情做的时候给你解解闷气。”

    迈克西姆说:“我的好比阿特丽斯,我们可不像你,没有新鲜空气就活不了。”

    “没跟你说话,老弟!谁都知道你就喜欢在曼陀丽的花园里散步想心事,连脚步快一点都不愿意。”

    我赶快接上去说:“我也爱散步,看来在曼陀丽散步,我一辈子不会觉得厌烦。等天气暖和些,,还可以洗海水浴。”

    比阿特丽斯说:“亲爱的,你把事情看得太轻巧罗!我记得好像从来没在这一带洗过海水浴。水太凉,而且海滩上全是圆卵石。”

    “那有什么关系?”我说。“我爱洗海水浴,只要潮水不太猛就行。这儿的海湾浴场安全吗?”

    谁都没回答我的问题。突然,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我的心怦怦剧跳,脸红得像火烧。张皇失措之中,我只好俯身去抚摸杰斯珀的长耳朵。

    比阿特丽斯打破了沉默:“杰斯珀该去游水,减少一点脂肪。不过在海湾里游水,这畜生可能吃不住。对吗?亲爱的杰斯珀,我的好家伙?”我们俩一起爱抚着长耳狗,谁也不看对方一眼。

    迈克西姆嚷了起来:“我可实在饿坏了。怎么搞的,午饭开不出来啦?”

    克劳利先生说;“你看炉架上的钟,还不到一点。”

    “那钟总是快的,”比阿特丽斯说。

    “好几个月以来这钟都走得挺准,”迈克西姆说。

    就在这时,门户开处,弗里思进来通报午饭已经准备就绪。

    贾尔斯瞧瞧自己的手说:“看来我得洗洗手。”

    大家站起身来,我如释重负地信步穿过客厅往大厅走去。比阿特丽斯挽着我的手臂,稍稍超前,走在头里。

    “亲爱的弗里思老头,”她说。“他看上去总是老样子。一看见他,我又回到了姑娘时代。你知道——不过对我的话可别介意——你比我原先想象的还要年轻。迈克西姆对我提起过你的年龄,可你实实在在还是个小孩子!告诉我,你很爱他吗?”

    我没想到她会提这样的问题。她一定看到了我脸上惊讶的表情,于是就轻声一笑,捏了捏我的膀子说:“不用口答我的怪问题。我理解你。我这个人老爱管闲事,真够讨厌的,是吗?别生我的气。你知道,尽管我俩见了面总爱顶嘴,我是深爱迈克西姆的。再说一遍,他的气色变好了,为此真该向你道喜。去年这个时候大家都替他捏把汗。那件事情的经过你当然都知道罗。”

    说到这儿,我们已来到餐厅,她就停住了,因为周围有仆人,走在后面的人也都进了屋。可是,当我坐下展开餐巾的时候,我心里还在想,要是比阿特丽斯知道,对于去年在这儿海湾里发生的悲剧我一无所知,迈克西姆根本不同我说起这些,我也从不问他,她会怎么说呢?

    那顿午饭吃得比我想象的要顺利,没有再发生什么口角,也许比阿特丽斯终于变得圆通了些。姐弟俩谈论着曼陀丽的家务,谈论着她的马群,谈论着花园和两人都认识的朋友,而坐在我左手的弗兰克·克劳利则很自然而随和地同我聊天,根本不用我费劲,这使我很感激他。贾尔斯忙着吃喝,不大说话,只是时而记起有女主人在场,这才信口对我说上一句。

    “还是原来的厨子吗,迈克西姆?”贾尔斯问道,一面让罗伯特给自己端上第二客冰蛋白牛奶酥。“我常对比①说,曼陀丽是全英国的仅存硕果,在这儿总算还能吃到像样的食物。这类蛋白牛奶酥我很久以前吃过,至今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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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比阿特丽斯的爱称。

    “厨子大概是过一段时间总要换人的,”迈克西姆说。“不过烹调水平保持不变。食谱都由丹弗斯太太保存,她指点厨子们工作。”

    “那位丹弗斯太太是个不简单的女人,”贾尔斯说着转过脸来问我,“你说呢?”

    “啊,是的,”我说。“看来丹弗斯太大确实了不起。”

    “不过那副尊容可实在上不了油画,是吗?”贾尔斯说着,呵呵大笑。弗兰克·克劳利没说话。我抬起头来,正好看到比阿特丽斯盯着我瞧。立刻,她又转过脸去和迈克西姆扯话了。

    克劳利问我:“德温特夫人,您打高尔夫球吗?”

    “不,我不玩这个,”我回答说,同时松了口气,因为话题一转,丹弗斯太太就被置诸脑后。尽管我从不打高尔夫球,对此一无所知,我还是准备听他侈谈球术,他爱讲多久,我就奉陪着听多久,高尔夫球是个实际、沉闷的题目,不会让人受窘为难。

    我们吃了干酪,喝了咖啡。我不知道这时是不是应该站起身离开餐桌了。我老是朝迈克西姆望,可他没有表示,而贾尔斯在一旁却又打开了话匣子,在讲述一个从雪堆里扒出一辆汽车的故事。我不明白他的思路怎么突然转到这上头,故事很难懂,可我还得彬彬有礼地听他唠叨,不住地点头微笑,一面却感觉到迈克西姆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点不耐烦了。

    贾尔斯终于收住了话头。我看到迈克西姆的眼色,他微微皱着眉,朝着门的方向偏了偏头。

    我立即站起身来,拖开椅子。可是因为身体撞了餐桌,把贾尔斯的一杯红葡萄酒打翻了。“哎呀,天哪!”我叫了一声,站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伸手去拿餐巾又抓了个空,迈克西姆说,“算啦,让弗里思收抬吧,你只会越帮越忙。比阿特丽斯,带她到花园里去走走,她还没来得及四处看看。”

    他看上去一脸倦容,很不耐烦。我想要是客人们不来多好。他们把这一天给糟蹋了。招待他们得费很大气力,就像我们昨天回家时一样。我也觉得疲乏、烦躁。而方才迈克西姆提议到花园去走走的时候,简直有点火冒三丈的样子。我真笨,竟会撞翻酒杯!我们步出屋子,来到平台,接着又走上平整的绿草坪。

    比阿特丽斯说:“依我看,你们这么匆忙回到曼陀丽来有点失策。要是在意大利逛上三四个月,待到仲夏节再回来,要好得多。这样,不但从你的角度看,适应起来要容易些,对迈克西姆也大有好处。我不能不认为一开始你会觉得样样事情都会有些棘手。”

    我说:“不,我倒不这么想。我觉得我会爱上曼陀丽的。”

    她不作声了。我们在草坪上来口溜达。

    过了一会,她才又开口说话:“给我讲点你的情况吧。当时你在法国南部干什么?迈克西姆说你跟一个讨厌的美国女人呆在一起。”

    我讲了范·霍珀夫人和以后发生的事。她好像显示出同情的样子,但态度暖昧,有些心不在焉。

    待我讲完,她才说:“是啊,正像你所说,一切都发生得很突然。不过,亲爱的,我们大家都为此感到高兴,真希望你俩过得幸福。”

    “谢谢你,比阿特丽斯,”我说。“非常感谢,”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纳闷,为什么她说“希望”我俩过得幸福,而不说“肯定”。这个人心肠好,很直率,我喜欢他。但是她的话音里微微带一点疑虑,这又使我不安。

    她挽起我的手臂继续说:“当迈克西姆写信来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说实话,我很奇怪。他说他在法国南部遇到你,还说你很年轻,长得不错。当然,大家都以为你一定是个交际花之类的时髦人物,脸上涂得红红绿绿。在那种地方碰上这样的人是不稀奇的。午饭前你进晨室的时候,简直弄得我目瞪口呆。”

    她笑了,我也随着笑起来。可是她没说,看到我的长相,究竟使她失望还是让她宽心。

    “可怜的迈克西姆,”她说。“他曾经度过上段可怕的日子,但愿你已让他忘掉一切。当然,他深深爱着曼陀丽。”

    我有点儿希望她就这样自然而平易地往下说,多告诉我一点过去的事情;可是,在心底,我又暗暗觉得,我不想知道这一切,我不愿再听说下去。

    “你知道,迈克西姆跟我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她说。“我们的性格截然相反。我这人喜怒哀乐全表现在脸上,对别人的好恶一点儿也藏不住,迈克西姆则完全不同,他很沉默,感情从不外露。你根本猜不透他那古怪的脑袋里装着些什么样的想法。谁稍微惹我一下,我就按捺不住,大发雷霆,但过后马上就忘个精光。迈克西姆一年里难得发一两次脾气,可是一发作起来,那真是不得了。我看对你他大概不会这样,你是个沉静的小乖乖。”

    她微笑着捏捏我的膀子。我想“沉静”这两个字听上去多么安详而舒适。膝盖上摊着针线活,脸色平和,不慌不忙,不急不躁,无忧无虑。我可根本不是这种人;时而贪求,时而恐惧,撕拉着咬得不成样子的指甲,不知何去何从!

    她接着说:“有句话要对你说,请你不要见怪好吗?我觉得你的头发得好好弄一弄。为什么不去烫一下?你不觉得你的长发太平直吗?散在帽子底下一定够难看的。为什么不拢到耳朵背后去?”

    我顺从地用手掠掠头发。等着她表示赞许,她侧着头挑剔地看了一会说:“不行,不行,这样更糟。这种发式过于老成。对你不合适。看来你是得去烫一烫,把头发扎起来就行了。我可从来不喜欢那种圣女贞德①式或是换个别的什么名字的时髦发式。迈克西姆怎么说?也许他觉得这样好?”

    --------

    ①一译为冉·达克。历史上百年战争末期抗击英军的法国女英雄,后被处火刑。

    “我不知道,”我说。“他从来没提起过。”

    “啊,这么说,他可能喜欢你留这样的头发,那就别听我的。你在伦敦和巴黎有没有添置衣服?”

    “没有,”我说。“时间来不及。迈克西姆急着要回家。再说,要做新衣等回来以后随便什么时候写信去定制也不迟。”

    “从你的穿着看,你对服饰打扮压根儿不在乎。”

    我带着歉意看看身上的法兰绒裙子说:“谁说的?我非常喜欢漂亮衣服。只不过到目前为止,还一直没钱买就是了。”

    她说:“我真不明白,迈克西姆为什么不在伦敦呆上个把星期,给你买些像样的衣服。我说他在这点上表现得很自私,不像他平时的为人。通常他对穿着总是很挑剔。”

    “是吗?”我说。“他对我可从不挑剔,我看他甚至根本不注意我的穿戴。我觉得他对这些一点也不在乎。”

    “啊,那么说来,他的性格大概变了。”

    她把眼光从我脸上移开,双手插在袋子里,朝着杰斯珀吹口哨,接着,她抬起头来望着房屋的上部。

    她问我:“这么说,西厢那些房间你们现在不用啦。”

    我回答道:“不用了。我们的房间在东厢,还都是临时装修的。”

    “是吗?”她说。“这我倒不知道。为什么?”

    我说:“是迈克西姆的主意。他大概喜欢这样。”

    她没说什么,仍然望着窗子,一面吹口哨。

    突然,她问我:“你和丹弗斯太太相处得怎么样?”

    我俯下身,拍着杰斯珀的头,抚摸它的耳朵,回答道:“我不大见到这个人。我有点儿怕她,过去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人。”

    “我看你这话不假,”比阿特丽斯说。

    杰斯珀抬头望着我,一对大眼睛充满谦卑而羞涩的表情。我吻着它毛色柔和的头顶,把手搁在它的黑鼻子上。

    比阿特丽斯说:“你没必要怕她。另外,不管怎么样,别让她看出这一点。当然,我从来不跟这人多罗唆,今后也不想。不过她对我总是彬彬有礼的。”

    我还是照样抚摸着杰斯珀的头。

    比阿特丽斯又问:“她态度还友好吗?”

    “不,”我说。“不大友好。”

    比阿特丽斯又吹起了口哨。她用脚擦着杰斯珀的脑袋说道:“要是我的话,除非不得已,就不跟她打交道。”

    “不,根本不需要我去干预,她在管家方面挺能干。”

    比阿特丽斯说:“啊,那个我看她根本不在乎。”就在前夜,迈克西姆说过同样的话。真奇怪,两人的看法怎么会不谋而合?我本以为惹得丹弗斯太太不高兴的除去旁人的干预不可能还有别的因素。

    比阿特丽斯告诉我:“我敢说,过一段时间她会变得好些,不过在一开头的时候她会让你不得安生。这个人妒忌心重得要命。这一点我是料到的。”

    我抬头看着她问道:“为什么?她有什么好妒忌的呢?迈克西姆好像并不特别宠她。”

    “我的好孩子,她的意中人并不是迈克西姆,”比阿特丽斯说。“对于他,丹弗斯太太只有尊敬或类似尊敬的感情,不会再有别的什么了。”

    她说到这儿顿了一下,微微皱着眉头,没有把握地看着我。接着,她又说道:“不。你知道,是这么回事,她讨厌你到这儿来,事情的麻烦就在于此。”

    “为什么?”我问。“她为什么讨厌我?”

    “我还以为你知道呢,”比阿特丽斯说。“我想迈克西姆肯定跟你说起过。她对吕蓓卡崇拜得五体投地。”“噢,我明白了。”

    我俩还是不住地抚摸着杰斯珀。小狗难得受到这般宠爱,一个翻身,肚子朝天,大喜过望。

    “男人们过来了,”比阿特丽斯说。“搬几张椅子出来,到栗子树下去坐一坐。贾尔斯怎么胖成这个样子?站在迈克西姆旁边一比,简直叫人作呕。我看弗兰克这就得回办事处去。这人无聊得很,从来说不出一句有意思的话。嗨,你们大家在谈些什么?又在谈论世道不良,人心险恶吧?”她边说边笑,男人们朝我们走来,最后大家都站定了。贾尔斯扔出一段细树枝让杰斯珀去衔回来,大家都看着狗的动作。

    克劳利先生看看手表说:“我得走了。德温特夫人,非常感谢您招待我午餐。”

    我与他握握手说:“今后得常来啊!”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也准备走了。他们是仅仅来吃顿中饭,还是来玩一整天的。我希望他们也快点告辞,好让我跟迈克西姆单独呆在一起,就像在意大利时一样。

    大家到栗子树下坐定,椅子和毛毯是罗伯特送来的。贾尔斯仰天躺着,帽子歪在头上遮住眼睛,不大一会儿就打起呼噜来。

    “闭上嘴,贾尔斯!”比阿特丽斯叫了一声。贾尔斯睁开眼睛,咕哝着说“我又没睡着”,完了马上又闹起眼睛。我觉得他毫无吸引人的地方。比阿特丽斯为什么要嫁给他?总不至于爱上这样的人吧。兴许,此刻比阿特丽斯也正对我作同样的感想。我不时看到她那困惑而沉思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似乎正在问自己:“迈克西姆究竟看中她哪一点呢?”可同时她的目光又带着同情,没有一点不友善的意味。这会儿,姐弟俩正谈论老祖母。

    “我们得去看看她老人家。”这是迈克西姆在说话。比阿特丽斯接着说:“可怜的老奶奶,她老糊涂了,吃东西的时候漏了一下巴。”

    我偎着迈克西姆的手臂,。把下颌搁在他袖子上,听他们说话。他心不在焉地抚摸着我的手,一边照样跟比阿特丽斯谈天。

    我暗暗想:“我对杰斯珀不也是这样?这会儿我傍着他简直就是他的杰斯珀。当他记起我在一边时,他就拍拍我,我也就高兴了,往他身边更挨紧些。他喜欢我与我喜欢杰斯珀真是一模一样。”

    风停了,午后的宁静使人昏昏欲睡。草地刚经修剪,发出浓郁的新草香味,仿佛夏天已经来临。一只蜜蜂在贾尔斯头上嗡嗡打转,他挥着帽子驱赶它。杰斯珀跑下草坡,来到我们脚边,因为太热,伸着舌头。它扑通一声在我身边躺下,舔着自己的肚子,那对大眼睛露出抱愧的神情。太阳照耀着带竖框的窗子,把绿色的草坪和庭院都映进我的眼里。近处的烟囱,有淡淡的青烟袅袅飘起,我想他们大概已按惯例把藏书室的炉火点着了。

    一只画眉在草地上飞过,落在餐厅窗外的木兰树上。我坐在草坪上能闻到淡淡的木兰花清香。一切都是那么安详,那么静谧。远远地,从下面的海湾外传来阵阵涛声。这会儿大概是退潮。

    蜜蜂又飞来了,在我们头上嗡嗡打转,还不时停下品尝栗子花蜜。我想:“这就是我想象中并一直向往的曼陀丽的生活。”

    我希望一直坐在这儿,不说话,也不必听人说话,把这一刻变成永恒的宝贵的记忆。此刻,大家都悠闲自得,像头顶嗡嗡作声的蜜蜂一样倦慵怠情。可是片刻之后,一切都不再是原样。接着就是明天的到来,后来的到来,如此日复一日,积累成整整一个年头。我们这些人也会随着光阴的流逝发生变化,不可能再同此刻完全一样,坐在这儿休息。我们中可能有人离此他去,有人可能命途多舛,有人可能与世长逝。未来,那未知的、不能预见的未来,就在我们面前,也许与我们所希望所规划的完全不同。不过,这一刻的幸福是稳当无虞的,不会受到损害。迈克西姆和我二人此刻手执着手坐在这儿,无论过去或未来与我们毫不相干。这一刻是可靠的。可就是这么微不足道的一小段时间,日后他再也不会回忆起,甚至连想也不去想。他丝毫不会觉得这一刻有什么神圣之处。你看他不是正在大谈要把车道上的树丛砍掉一些吗。比阿特丽斯表示赞同,还提出自己的想法。她打断他的话头,并把草块向贾尔斯扔去。对他们说来,这一刻与其他日子的任何时刻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午后,三点一刻。他们同我不一样,并不想把这一刻的记忆牢牢保存在心间,这是因为他们不受恐惧的折磨。

    “看来我们得走啦,”比阿特丽斯掸去裙上的草说。“我们请了卡特赖特夫妇来吃饭,迟回去可不好。”

    “老维拉好吗?”迈克西姆问。

    “还是老样子,总是说身体不好。她丈夫也老多了。两人肯定都会问起你们二位。”

    “那就代我问个好,”迈克西姆说。

    大家站起身来,贾尔斯抖掉帽子上的尘土。迈克西姆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太阳钻进了云层。我抬头望望天空,这才发现天色已经变得十分灰暗,空中鱼鳞状的云块,一层一层飞也似地集拢来。

    迈克西姆说:“又起风了。”

    贾尔斯接着说:“但愿别碰上雨才好。”

    比阿特丽斯也说:“看来天要变坏。”

    我们漫步朝着车道和停在那里的汽车走去。

    迈克西姆说:“你们还没看看经过装修的东厢房间。”我接着提议:“上楼看看吧,反正不花多少时间。”

    我们一道走进厅堂,登上大楼梯,男人跟在我们后面。

    比阿特丽斯曾在这儿住过多年,姑娘时代曾沿着这些楼梯跑上跑下,想到这些,很有意思。她出生在这里,又在这儿长大成人,她了解这儿的一切,比起我来,不论什么时候,她总是更有资格做这儿的主人。在她的心底一定珍藏着许多对往事的回忆。我不知道她是否曾想起逝去的岁月,想起自己幼时的形象:一个扎着长辫子的女孩,与今天的她——一位四十五岁、精力充沛、性格定型的太太——完全不一样。

    我们来到东厢的那些房间,贾尔斯在低矮的进门处不得不弯下腰来。他说:“啊,真有趣!这样一改装好多了。是吗,比?”比阿特丽斯对迈克西姆说:“依我说,老弟,你倒真会花钱。新窗帷、新床,样样都是新的!贾尔斯,记得吗?上一回你腿坏了,起不来,我们就住在这个房间里。那时候这房间简直一塌糊涂。不错,妈根本不懂怎样享福。另外,迈克西姆,过去从不在这儿安顿客人的,对吗?除非客人太多,房间不够用,才把一些单身汉安顿到这儿来。啊,房间布置得挺美。窗外是玫瑰园,这始终是这个房间的一大优点。让我搽点粉好吗?”

    男人们下楼去了。比阿特丽斯望着镜子对我说:“这一切都是丹弗斯那老婆子替你们料理的?”

    “是的,”我说。“我觉得她干得很出色。”

    “受过她那种训练的人,这点事情肯定能办好,”比阿特丽斯说。“就不知道得花多少钱。我看总得花上一大笔。你问过吗?”

    “没有。我不问的,”我说。

    “钱花得再多,丹弗斯太太也决不心痛,让我用用你的梳子好吗?多漂亮的发刷!结婚礼物吗?”

    “迈克西姆给我买的。”

    “嗯,我挺喜欢。对啦,我们总得送你点什么。你喜欢什么东西?”

    “啊,我说不上来,请不必费心,”我说。

    “亲爱的,别说傻话。尽管你们没邀请我们参加婚礼,我也决不会吝啬到不肯送礼的程度!”

    “你可千万别见怪,在国外结婚是迈克西姆的主意。”

    “我当然不见怪。你俩这样做很有见识。毕竟这不像……”她说到一半,突然打住,把手提包掉在地上。“见鬼,没把搭扣跌碎吧?啊,还好,没碎。我刚才说什么来着?我记不起来了。噢,对了,在说结婚礼物。得想出个好主意。你不太喜欢珠宝首饰吧?”我没有回答。

    她接着说:“这同一般的年轻夫妻多不一样!前几天一个朋友的女儿结婚,还不是那老一套,送衬衣、咖啡用具、餐厅座椅之类的东西。我送了盏很漂亮的烛台式电灯,是在哈罗德百货公司买的,花了五英镑。你要是到伦敦去添置衣服,务必去找我的女裁缝卡罗克斯太太。此人很有审美力,而且不会乱敲竹杠。”

    她从梳妆台旁站起身,拉拉裙子问我:“你看会有很多客人来吗?”

    “不知道。迈克西姆还没有谈起过。”

    “真是个怪人,谁也猜不透他。一度,曼陀丽老是挤得水泄不通,甭想找张空床位。我怎么也不能想象你……”她突兀地打住,拍拍我的手臂,接着又说:“啊,以后再看吧。真遗憾,你既不骑马,又不打猎,这样就会损失好多玩乐的机会。你总不会爱驾艇出海吧?”

    “不,”我说。

    “感谢上帝。”

    她朝门口走去,我跟着她穿过走廊。

    她说:“什么时候愿意,就来看看我们。我总是希望别人不邀自来,生命是短促的,哪有那么多时间成天向人发请帖。”

    “谢谢你的好意,”我说。

    我们来到俯瞰着大厅的楼梯口。迈克西姆他们正站在门外的台阶上。贾尔斯喊道:“快来,比,我身上已滴着一点雨水,我们把车子的遮雨蓬打开了。迈克西姆说,晴雨表标志着有雨。”

    比阿特丽斯执着我的手,弯下身,匆匆在我脸上吻一下。她说:“再见,要是我向你提了一些无礼的问题,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那末请原谅吧。我这个人实在不懂什么叫圆滑,这一点迈克西姆会告诉你的。再说一遍,你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她直视着我,嘟起嘴吹了一声口哨,接着从手提包里取出一支香烟,点着了打火机。

    “你知道。”她啪地一声关上打火机,边走下楼梯边说,“你跟吕蓓卡多么不一样!”

    我们一起走到台阶上,这时太阳已经钻进云层,开始下起蒙蒙细雨。罗伯特正匆匆走过草坪,去把椅子搬回来。

 

    正文 第十章

 

    我们目送着比阿特丽斯他们的汽车驶去,直到它在车道弯角处消失。迈克西姆抓起我的手臂说;“感谢上帝,总算结束了。快去穿件衣服,再出来,这场该死的雨,我倒正想散步呢!老半天这么坐着实在受不了。”他脸色苍白,显得十分疲乏。我真不明白,接待自己的姐姐和姐夫竟要他花费这么许多气力。

    “你等着,我上楼去穿件衣眼,”我回答道。

    他不耐烦地说:“花房里有一大堆胶布雨衣,随便穿上一件得了。女人一进卧室,不拖上半个钟头就不肯出来。罗伯特,到花房去给德温特夫人拿件雨衣来。好吗?人们前前后后丢在那里的雨衣起码总有六七件。”说着,他已站在车道上,一边招呼杰斯珀:“过来,你这小懒鬼,走,去遛遛腿,跑掉点脂肪。”杰斯珀绕着他的脚跟打转,因为就要出发去溜达而激动得汪汪直叫。迈克西姆说:“住嘴,傻瓜!这个罗伯特,怎么磨蹭个没完?”

    罗伯特抱着一件雨衣从屋子里奔出来。我匆匆把它套上,胡乱拉了拉领子。雨衣显然太大又太长,可是没时间再去换一件了。就这样,我们穿过草坪向林子走去,杰斯珀在前开路。

    迈克西姆说:“我发现我们家虽然人不多,但在性格方面却是五花八门。比阿特丽斯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可她总是把事情弄糟。”

    我不知道比阿特丽斯做错了什么事,再一想,最好还是别问。也许午饭前那场关于他健康状况的谈话直到此刻还使他耿耿于怀。

    迈克西姆问我:“你对她印象如何?”

    “我喜欢她,”我说。“她待我很好。”

    “吃过中饭,她在外边跟你谈什么来着?”

    “喔,这我可说不上来。好像主要都是我一个人在说话。我跟她谈起范·霍珀夫人,你我见面的经过,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她说我同她原先想象的大不一样。”

    “她想象中的你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想,她以为我一定既漂亮又老练,用她的话来说,是个交际花。”

    迈克西姆好一会儿没作声。他弯身扔出一段树枝,让杰斯珀去衔回。“比阿特丽斯有时候真是笨到极点,”他说。

    我们登上草坪边上的草坡,钻进林子。树木长得很密,林子里十分幽暗。我们踏过断技残叶,不时还踩上刚刚露头的羊齿嫩绿的梗茎和行将开花的野风信子的新枝。此刻,杰斯珀已变得很老实,不住地用鼻子嗅着地面。我挽起迈克西姆的手臂。

    “你喜欢我头发的样子吗?”我问。

    他惊讶地低头凝视着我说:“你的头发?怎么会想到这上头去的?我当然喜欢。头发怎么啦?”

    “没什么,”我说,“我只不过随口问一问。”

    “你这人真怪!”他说。

    我们来到林中的一片空地。这儿有两条方向恰好相反的小径。杰斯珀毫不犹豫地走上右手那条。

    迈克西姆叫道:“别走那儿,回来,你这家伙。”

    狗回过头来看看我们,不住地摇尾巴,可是照样站在原地,不肯跑回来。我问迈克西姆:“它干吗要走这条路?”

    迈克西姆简短地说:“我想它大概是走惯了吧。打这儿过去是一个小海湾,以前我们一直有条船泊在那里。嗨,回来,杰斯珀!”

    我俩不再说话,折入左手的小径。回过头去,我看见杰斯珀也跟着跑来了。

    迈克西姆说:“这条路通向我曾跟你说起过的那个山谷,你马上就会闻到杜鹃花香。雨没什么关系,反而会使香味更浓一些。”

    看来,这会儿他又恢复发了常态,神情轻松愉快。这才是我所了解并深爱着的迈克西姆。

    他开始谈到总管事弗兰克·克劳利,说这个人怎么怎么好,多么周到,何其可靠,对曼陀丽确是赤胆忠心。

    我想:“两人这样在一起多好,这才像在意大利度蜜月的那些日子。”我抬头朝他微笑,把他的手臂挽得更紧些。看到他脸上刚才那种反常的疲惫神态渐渐散去,我松了一口气。我一边应着“是的”,“真的吗”,“真想不到,亲爱的”等等,一边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比阿特丽斯。姐姐来访为什么使他不高兴呢?她做错了什么事?我还想到她关于迈克西姆的脾气的那些话,说什么他在一年里头总要发作一两次,等等。

    当然,她是了解他的,毕竟是姐姐嘛!可她说的这些与我理想中的迈克西姆不是一回事。我能够想象他郁郁寡欢,跟人闹别扭的样子,也许有时脾气也很急躁;可我无法想象她话里所暗示的迈克西姆:金刚怒目,大发雷霆。也许她在夸张,人们对于自己亲人的看法往往是不正确的。

    迈克西姆突然叫起来:“喂,看那边!”

    我们正站在一座草木青葱的小山坡上,脚下小径蜿蜒,通向一个山谷,山谷边是一条潺潺的溪流。这儿没有黑压压的大树,也没有纷乱交错的矮树丛。小径两边是杜鹃和石南。这儿的石南花与车道上血红色的巨怪也不同,有的呈检红,有的呈白色和金黄,在蒙蒙夏雨之中低垂着婀娜娇柔的花穗,既秀美又优雅。

    空气里洋溢着花香,其甜美熏人欲醉。我觉得鲜花的芬芳仿佛和潺潺的溪水融合在一起,同落地的雨滴以及我们脚下湿漉漉的茂盛的苦薛融成了一体。这儿除了小溪流水声和恬静的雨声,再没有别的声响。迈克西姆说话的时候,把声音压得很低,很轻,仿佛不想去打扰四下的宁静。

    他告诉我:“我们把它叫做‘幸福谷’。”

    我们默不作声地站着,观赏距我们最近的那些洁白的花朵。迈克西姆弯身捡起一片落地花瓣,塞在我手里。花瓣已经压碎,皱卷的边沿处开始变色,可是当我搓着手里的花瓣时,仍然闻到浓香,简直同长在树上那活生生的鲜花没什么两样。

    接着,鸟儿开始啾鸣。起初是一只画眉,它的歌声清越而爽朗,在泪泪流水之上飘过。过了一会儿,藏在我们背后林子里的鸟儿应和着唱起来,四下的沉寂顿时化作一片嘈杂的鸟语。鸟儿的歌声尾随我们步入山谷;白色花瓣的清香一路伴着我们。这儿简直像个魔境,我不禁一怔。我没想到一切竟是如此之美。。

    天空乌云密布,十分阴沉,与午饭后的晴朗相经,大不一样。雨不住地下着,却丝毫不去惊扰山谷的静谧。雨声和溪水声交融在一起,而画眉那婉转的曲调在湿润的空气里回荡,与前面两者非常协调。我一路走去,身子擦过杜鹃往下渐沥滴水的花朵。杜鹃花沿着小径的边沿生长,成簇成团。小水滴从浸湿透了的花瓣里落在我手上。我的脚边也有不少花瓣,因浸泡多时已开始变色,可芳泽犹存,甚至变得更浓郁,同时却又不免带点陈腐。此外,还有多年苔藓的清香,泥土的苦涩味,羊齿梗和扭曲入地的树根的气息。我紧紧抓着迈克西姆的手,不敢出声。幸福谷的魔力把我整个儿摄住了。这儿才是曼陀丽的精随,我将熟识这个地方,并逐渐爱上它。站在这儿,我忘记了给我留下第一个印象的车道,忘记了黑糊糊的密林,和那色彩过于俗艳、姿态过于矜持、冲着你瞪眼的石南花。此外,我也忘了曼陀丽大宅,忘了那回响着脚步声的肃穆的大厅和蒙着罩单的哑寂的西侧厢房。在屋子里,我是个冒昧闯入的外人,在那些陌生的房间里来回浏览;我坐在那写字桌旁的椅子上,但桌椅都不归我所有。在这儿,情形完全两样,就幸福谷而论,无所谓冒昧闯入不闯入的问题。

    我们走到小径的尽头,鲜花在我们头顶构成拱形,我们不得不弓着腰从下边钻过去。当我再次站直身子,抹去头发上的雨珠时,我发现幸福谷已同杜鹃花和树林一起被抛在后头。好几个星期前的一个下午,迈克西姆在蒙特卡洛曾对我描绘过这儿的景色。一点不错,我们此刻正站在一个狭小的海湾上,脚下是坚硬的白色圆卵石。再过去一点,流潮冲刷着海岸。

    迈克西姆低头看着我脸上痴狂的表情,微微一笑。他说:“太美了,对吗?谁都没想到在这儿会突然见到大海。景色的骤变出人意料,甚至有点惊心动魄哩。”她拾起一块石子,丢到海滩那一头,让杰斯珀去追逐。小狗飞奔而去,它那黑色的长耳朵在风中啪啪扇动着。

    于是,我俩不再痴狂出神,就好像魔法突然被解除了,我俩又变成在海滨嬉戏的普通凡人。我俩走到水边又扔出不少石片,看它们在水面上漂削而过;我们伸手到水里去捞取随波逐流的木片。涨潮了!波浪冲进海湾。小礁岩顿时被海水淹没,流潮带着水草,冲上岩石。我们捞起一块漂浮的木板,把它拖上岸,搁在满潮水标上方。迈克西姆大笑着向我转过身来,把技在眼睛处的头发掠上去。我卷起被海水打湿的胶布雨衣袖子。接着,我们回头四望,这才发现杰斯珀不见了。我们吆喝着,打着唿哨,可小狗还是没有出现。我焦急地朝海湾口子望去,只见潮水冲刷着礁岩。

    迈克西姆说:“不会的,要是被海水卷走,我们肯定会看见的;它不会掉进大海。杰斯珀,你这个笨蛋,你在哪里?杰斯珀!杰斯珀!”

    我说:“会不会它跑回幸福谷去了?”

    刚才它还在那块礁岩旁边,嗅着一只死海鸥。”迈克西姆一路呼唤:“杰斯珀!杰斯珀!”

    远远地,从海滩右边的礁石堆背后传来一声短促而凶恶的狗吠声。我对迈克西姆说:“听见吗?它从它儿翻越到那边去了。”说着,我便爬上那些滑溜溜的礁岩,朝狗吠方向赶去。

    迈克西姆厉声喝住我:“回来!别朝那边走,这条笨狗,让它去吧!”

    我站在礁岩上,往下张望,迟疑着说:“也许它摔下去了。可怜的小家伙,让我去把它带过来。”这时候,杰斯珀的吠声再次传来,不过,这回像是离得更远。我接着说:“啊,你听。我得把它叫回来,该不会有危险吧?潮水不会把它隔绝在那一边吧?”

    迈克西姆暴躁地说:“它才不会出事呢!要你操什么心?它认得路,自己会跑回家去。”

    我装作没听见,径自爬过礁岩,朝杰斯珀那边跑去。嶙峋的巨石遮住了视线。我在潮湿的礁岩上时而滑一下,时而绊一下,可还是尽快赶过去。我想,迈克西姆真忍心,竟扔下杰斯珀不管。这究竟是什么缘故?况且,这会儿正在涨潮。

    我爬到那块遮住视线的巨石边,举目四望。我惊奇地发现脚下又是一个小海湾,与方才那个海湾很相似,只是略宽阔一些,环形的海岸线也比较整齐。海湾里横贯着一道防波石堤,防波堤里边,海湾便形成一个天然的小埠头。那里有一只浮筒,但没有船泊。这儿的海滩,同我背后的海滩一样,也全是白色的圆卵石,但这儿的滩头更陡峭些,突兀地探头伸入大海。树林一直蔓延过来,与满潮水标处的水草交错缠绕,几乎要长到礁岩上去了。树林边有一座狭长低矮的屋子,既像海滨小别墅,又像是一座船库。屋子是用造防波堤的那类石块砌成的。

    海滩上有一个人,可能是渔夫,穿着长统靴和油布雨衣。杰斯珀正冲着此人吠叫,绕着他打转,还不时扑向他的靴子。可这人根本不予理会,自管自弯腰在砂石中摸索。我向长耳狗大声吆喝:杰斯珀!杰斯珀!过来。”

    长耳狗摇着尾巴,抬头看看,但并不服从命令,仍然一个劲儿朝着海滩上这孤独的陌生人吠叫。

    我回头望望,仍不见迈克西姆的影子。我只好翻过礁岩,朝下面的海滩走去,圆卵石上响着我嘎吱嘎吱的脚步声。听到这声音一,那陌生人抬起头来。这时,我才发现此人长着一双白痴那样眯缝着的眼睛和一张流口水的发红的嘴巴。他朝我笑笑,张开的嘴巴里没有牙齿,只有光秃秃的牙床。

    “白天好,”他说,“真是邋遢天气,对吗?”

    “下午好,”我回答道,“是的,天气是不太好。”

    他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我,一边憨笑不止。他向我说明:“我是在挖贝壳。吃中饭前就在挖了。可是这儿没有贝壳。”

    “啊,”我说。“那可太遗憾了。”

    “真的,这儿没有贝壳。”

    我呼唤着长耳狗:“来,杰斯珀,天不早了。快来,亲爱的。”

    可是,也许因为海上起了风浪,惹得它过分激动,杰斯珀这会儿火气正旺。它缩着身子从我身边循开,莫名其妙地吠个不停,一边又开始在海滩上漫无目标地乱窜乱跑。看来手边没有牵狗绳,它是不会乖乖跟我走的。

    我转身对那陌生汉子说道(这时他弯着身子开始了一无收获的挖掘):“你有绳子吗?”

    “啊?”

    我只好重复一遍:“你有绳子吗?”

    “这儿没有贝壳,”他摇摇头说。“吃中饭前就在挖了。”接着,他朝我点点头,还擦了擦他那水汪汪的淡蓝色眼睛。

    “我想找根绳子拴着狗,”我说。“它不肯跟我走。”

    “啊?”他又露出了那种白痴般的憨笑。

    “没有的话就算了,没有关系的。”

    他茫然看着我,接着弯身向前,用手戳戳我的胸口说:“我认识这条狗,它是宅子里养的。”

    “不错,”我说。“现在我要它跟我回去。”

    “它又不是你的狗。”

    我轻声说:“它是德温特先生的狗,我要把它带回宅子去。”

    “啊?”

    我又一次呼唤杰斯珀,可它正在追逐一支随风飘荡的羽毛。我想在船库里大概总找得着一根绳子,于是就沿着海滩朝那小屋走去。这儿原先肯定是一座花园,可现在杂草丛生,同乱蓬蓬的芝麻连成了一片。窗子已经用木板钉死,由此看来门也一定上着锁。我把弹簧锁往上一拨,心里可没存多大希望。可是出乎意料,虽然开始时有点不灵活,门还是打开了。

    门楣很低,我弓着腰走进去。我本以为这儿一定是个寻常的船库,因为经久不用,肯定脏得到处都是灰尘,绳子、木块和船桨会难得一地。不错,屋子里确实蒙着灰尘,也有不少污渍,但根本没有绳子、木块之类的杂物。整座小屋是一个家具齐全的房间。屋角放着一张书桌,另外还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靠墙放着一张坐卧两用的长沙发。镜台上放着杯碟;书架上堆满了书,架子顶上还有几具游艇模型。我第一个念头是这房间一定住人——也许海滩上那个可怜虫就以此为家。但是再四下一看,这才发现这屋子已好久没人来过。炉格生锈,证明炉子里已多时没生过火;蒙着厚厚灰尘的地板上没有脚印;镜台上的瓷器因为潮湿的缘故,也带上了不少蓝色的零斑。屋子里有一股怪异的霉味儿。蜘蛛在游艇模型上结网,给它们披挂狰狞可怕的帆桅索具。

    房间里肯定不住人!这是一所人迹不至的弃屋。刚才推门时,铰链曾吱咯作响;而雨点啪嗒啪嗒地敲打着屋顶和钉着木板的窗户,声音又显得那么空洞!两用长沙发的套子已被耗子咬破,露着锯齿状的裂口和皱叠的破边。屋子里很潮湿,阴冷不堪,显得幽暗而压抑。我害怕,不想再呆在这儿。我讨厌雨点拍打屋顶发出的那种空洞的声音,这声音似乎在屋子里处处引起回响,我还听到生锈炉格里边漏水的滴答声。

    我环顾四周想找根绳子,可是房间里根本没有可以用来拴狗的东西。房间的另一头还有一扇门。我走过去把门推开,这时我已经有点战战兢兢,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生怕不知不觉中会碰上某种我不愿看见的怪物,某种会加害于我的极其可怕的怪物。

    这一切当然都绝顶荒谬。一打开那扇门,我发现我只不过是进了一座十足的船库,这儿有我想象中的绳子和木块,还有两三张船帆、一些护舷用的材料、一艘小小的平底船、几口漆锅和那些驾船出海时省不了的缆索杂物。架子上放着一团双股麻线,边上还有一把生了锈的折叠式小刀。有这些东西,足够对付杰斯珀了。于是,我就把刀打开,割下一段麻线,然后又回到刚才那房间里。雨还是滴滴答答地敲打着屋顶,漏进炉架。

    我不敢朝那张破沙发、那些发霉的瓷器和游艇模型上的蜘蛛网再看一眼,头也不回地穿过吱咯作响的门,快步冲出小屋,来到白色的海滩上。

    陌生人这会儿已停止了挖掘,他瞠目望着我,杰斯珀在一旁守着他。

    “来,杰斯珀,”我向长耳狗吆喝。“过来,宝贝儿。”我弯下身,这一口它倒由我抓着颈子上的项圈听任摆弄了。

    “在小屋里我找到了一段绳子,”我对陌生人说。可他仍然一言不发。

    我把绳子松松地挂在项圈上,拉着杰斯珀,一面对陌生人说了声“再见”。他点点头,同时仍用那白痴似的小眼睛盯着我,说道:“我看见你跑进那儿去了。”

    “是的,”我说。“没关系,德温特先生不会责怪的。”

    “她现在不再上那儿去了,”陌生人说。

    “是啊,现在不去了。”

    “她出海了,对吗?她不会再回来了,是吗?”

    “是的,不会再回来了。”

    “我可什么也没说,对吗?”

    “当然,当然,别担心。”

    他又弯下身子去挖掘,一边含糊不清地自言自语。我穿过布满回卵石的海滩,这才看到迈克西姆双手插在衣袋里,站在礁岩旁等我。

    我说:“对不起,杰斯珀不肯回来,我只好去找绳子。”

    他蓦地转过身,朝林子走去。

    我问他;“不从礁石堆翻过去吗?”

    “干吗要翻礁石?这不到了吗?”他简短地说。

    我们经过海滨小屋,走上一条林间小径。“对不起,我走开了这么久。都是杰斯珀不好,”我说。“它冲着那陌生人吠叫,那人是谁?”

    “噢,那人叫贝恩,”迈克西姆说。“一个与世无争的可怜虫。他老父亲过去是曼陀丽的看守人,家子就住在庄园附近。这根绳子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从那海滨小屋,”我说。

    “小屋的门开着吗?”他问。

    “是的,我一推,门就开了,绳子是在里屋贮藏室找到的,那儿有一艘小船,还堆着些帆篷。”

    “噢,明白啦,”他应了一句,不再说什么。过了好一会,他才又接着说:“那小屋应该是上锁的,怎么会开着门呢?”

    我没有回答,这不关我的事。

    “是贝恩告诉你小屋的门开着吗?”

    “不,看上去,这个人对我的问话一点也不明白。”

    “他是装傻,让别人以为他什么也不懂,”迈克西姆说。“其实,他可以把话说得既清楚又明白。也许他一直在那小屋里进进出出,只是不想让人知道罢了。”

    “不会吧,”我回答说。“那屋子看上去不像有人进出,到处积着灰尘,上面没有脚印。屋子里非常潮湿,恐怕会把那些书都给毁了,还有那些椅子和沙发。老鼠很多,已经咬破不少椅面。”

    迈克西姆没有回答我的话。尽管从海滩上坡的路很陡,他还是迈着大步走。这儿的景色与幸福谷大相径庭。黑糊糊的树木长得很密,道旁也没有杜鹃花。雨水从粗大的树枝上成串滴下,打在我的衣领上,一点一点顺着我的脖子淌下。我打着寒颤,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就像有一只冰冷的手指按着你的颈脖。方才在礁岩上攀爬了一阵,过去又不习惯于这样的运动,我的双腿酸痛得厉害。杰斯珀因为刚才发疯似的蹦跳,这会儿也累了,吐着舌头,落在我俩后面。

    迈克西姆喝道:“杰斯珀,看上帝面上,跑快点!”接着他又对我说:“设法让它跟上,你不能把绳子收紧些吗?或者想个别的办法?比阿特丽斯的话不错,这条狗确实太肥了。”

    我口答说:“这是你不好,你走得那么快,我和杰斯珀都跟不上。”

    “要是刚才你听了我的话,而不是那样疯疯癫癫地翻越礁岩赶去,这会儿我们早到家了。杰斯珀熟悉这儿的路,自己能跑回去。我简直不懂你为什么非去找它不可。”

    “我怕它摔着了,而且正好又是涨潮的时候,”我说。

    “要是有一点儿淹水的危险,我会丢下狗不管吗?我叫你别去爬那些岩石,你不听,这会儿却又累得叫苦连天。”

    “我没有叫苦,即使长了一双铁腿,按这样的步子走路,也会累坏的。我去找杰斯珀的时候,总以为你会陪着我,谁知你就是不肯过来。”

    “我才不跟着这条该死的畜生去乱跑呢!不累死人吗?”

    “跟着杰斯珀爬岩石,并不见得比在海滩上奔跑着追逐水里漂流的浮水梗累一些,”我回答说。“你这么说是因为你找不到其他借口。”

    “我的好乖乖,我要找借口干什么?”

    我厌倦地答道:“这个,我不知道。算了,不谈这些了。”

    “干吗不谈?是你先挑起来的。你说我是想找借口,这话到底什么意思?我要找借口干什么?”

    “我觉得你要找个借口,说明你不跟我一起翻越礁岩是有理的。”

    “那么,你认为我不愿到这边的海滩上来是为什么?”

    “喔,这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别人思想活动的人。我只知道你不愿到这边来,这点我从你脸上看出来了。”

    “你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

    “我不是告诉你了?我看得出你不愿过来。喔,算了,到此为止吧。对于这个话题,我实在腻啦。”

    “女人在说不过别人而理亏时,都用这个法宝。好吧,就算我不愿跑到这边的海滩上来,这下你称心了吧?我决不走近这鬼地方,还有那该死的海滩小屋!要是你头脑里同样保存着我对往事的种种记忆,你也会不愿走近,不愿谈论这鬼地方,甚至想也不愿想。行啦,这些话你自己去理解消化吧。但愿这一下你满意了。”

    他脸色发白,眼睛里又露出我头一回见到他时的那种深这莫测的表情,惶恐而凄苦。我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他的手,说道:“喔,迈克西姆,迈克西姆!”

    “什么事?”他粗暴地说。

    “我不要你这样,看着叫人心都碎了。求求你,迈克西姆,把刚才这一切全忘了吧,一场无谓的、愚蠢的争论。亲爱的,我难过,我真难过。算了,讲和吧。”

    “我们应该留在意大利,”他说。“我们原不该再回曼陀丽来。啊,上帝,我多蠢,干吗要回来?”

    他性急火燎地穿过树林走去,步子更快了。我噙着眼泪,不得不气喘吁吁地急奔着赶上他,一边还狠命拉着身后可怜的杰斯珀。

    我们终于走到这条上坡小径的顶端,这时我才看到一条同样的小路向左拐去,通向幸福谷。原来,我们这会儿攀上来的这小径,就是下午散步开始时杰斯珀想走的那条路。现在我懂得长耳狗为什么一下子就往这条路上跑,因为这条路通向它最熟悉的海滩和小屋,这是它走惯了的老路。

    我们走出林子来到草坪上,然后又默不作声地穿过草坪回到屋里。迈克西姆绷着脸,不带任何表情。他径直穿过大厅,走进藏书室,压根儿不看我一眼。弗里思正在大厅里迎候。

    “马上把茶送来,”迈克西姆吩咐完,随即关上藏书室的门。

    我使劲忍着眼泪。可不能让弗里思瞧见啊!不然的话,他会以为我俩吵架了,那样他就会跑到仆役中间去闹个满城风雨:“太太这会儿正在大厅里哭鼻子,看来事情不妙啊!”我转过身去,不让弗里思看到我的脸。可是他竟朝我走来,帮我脱下胶布雨衣。

    “太太,我来把雨衣放到花房去,”他说。

    “谢谢你,弗里思,”我回答说,仍把脸偏在一边。

    “太太,这样的天气散步恐怕不太理想吧。”

    “是的,是的,不太理想。”

    “太太,这是您的手绢?”他从地上拾起了什么东西,我顺手把它塞进衣袋,说了一声谢谢。

    我一时拿不定主意,究竟是上楼呢,还是跟着迈克西姆进藏书室。弗里思拿着雨衣到花房去了。我站在那儿咬指甲,进退维谷。弗里思又回来了,他看到我还在原地,露出很诧异的神色。

    “太太,藏书室里这会儿已生了火。”

    “谢谢你,弗里思。”我慢慢穿过大厅向藏书室走去。我推开门,进了房间,只见迈克西姆坐在老位子上,杰斯珀躺在他的脚边,那条老狗则趴在自己的篓子里。他不在读报,虽然报纸就搁在他身边椅子的扶手上。我走过去,挨着他跪下,把自己的脸凑近他。

    我轻轻说:“别再生我气啦!”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用疲乏而惶恐的目光望着我,说道:“我没有生你的气。”

    “不。是我惹你不高兴的,这就等于惹你生气。你的内心受了伤,看着你这种样子我实在不忍心。我多么爱你!”

    “真的?真的爱我吗?”他紧紧搂着我,以深邃阴郁而游移不定的目光询问似地望着我,那是一个孩子在担惊受怕时的痛苦的眼神。

    “怎么啦?亲爱的,”我问他。“你的脸色为什么这样难看”?

    没等他回答,我听见门开了,于是就赶快把身子缩回来,仿佛刚才是在伸手取木柴,准备投进壁炉。弗里思和罗伯特一前一后走进来,午后用茶的那一套仪式又开始了。

    还是跟上一天一样,拉开桌子,铺上雪白的台布,端上蛋糕、松饼和放在小火炉上的银质水壶。杰斯珀摇尾贴耳,望着我的脸,期望能一饱口福。两个仆人大概过了足足五分钟才离开,这时我再看看迈克西姆,才发现他脸上重新有了血色,那疲乏而茫然的表情消失了,他正伸手去取一块三明治。

    他说:“事情就坏在请了那么些人来吃午饭。可怜的比阿特丽斯,她老是惹我,小时候,我俩就像两条狗似地斗嘴吵架,闹个没完。尽管如此,我还是深深爱她,祈求上帝保佑她。不过,幸好这对夫妇住得离我们不算太近。说到这儿,我倒想起来了,我们还得找个时间去看看老奶奶。宝贝儿,给我倒茶,刚才我对你太粗暴,原谅我吧。”

    事情总算过去了,这一段插曲就此收场,决不能再提起。他把茶杯举在嘴边,向我微笑,接着就伸手去拿搁在椅子扶手上的报纸。这一笑就算是对我的酬报,正像在杰斯珀头上轻轻拍一下,意思是说:可爱的小狗,快躺下,别再来打扰我。这样,我又变成了杰斯珀似的角色,恢复了原来的地位。我取了一块松饼,分给两条狗吃。我自己则是一点也不饿,什么也吃不下。我只觉得十分厌倦,没精打采,心力交瘁。

    我又朝迈克西姆望望,他正在读报,而且已经翻到另一页上。我的手指沾满松饼上的黄油,于是就伸手到衣袋去摸手绢。我从袋里抽出一方绣花边的小手帕,我皱着眉头,盯着它看,因为手帕不是我的。这时,我才记起刚才弗里思从大厅的石板地上拾起的就是这块手帕,那大概是从胶布雨衣的袋子里掉出来的。我把它拿在拿里翻来复去地端详。手帕很脏,上面沾着一小团一小团雨衣口袋里的绒毛,看来,它在雨衣袋里一定已放了好久。手帕角上绣着字;一个高大的斜体字母“R”横穿着与“德温”等字母构成交织图案。与“R”相比,其他的字母显得非常矮小;“R”的那一捺拖得特别长,从绣花边一直伸到细麻纱手帕的中央。手帕只是小小的一方,被捏作一团,就被遗忘在雨衣袋里了。

    自从有人用那方手帕以来,我一定是第一个穿上这件胶布雨衣的人。这么说来,上一回穿这件雨衣的女人身材颀长,亭亭玉立,肩膀比我丰满。我穿着雨衣不是觉得既大又长吗?袖子把手腕都这没了。雨衣上缺几颗纽扣。那女人压根儿没想到把它们缝上去,她大概把雨衣当作一件斗篷,随手往肩上一披,或是把手插在口袋里,听其自然地让雨衣敞开着……

    手帕上有一块粉红色的标记,这是口红的痕迹。她曾用手帕擦过嘴唇,接着就把它捏作一团,塞进衣袋。用手帕擦着手指的当儿,我注意到手帕上还留着一点隐约的香味。

    我辨出这是一种我熟悉的香味。我闭上眼睛,费力地回忆着。这是一种飘忽不定、难以名状的清淡的幽香。我曾在什么地方闻到过这种香味,肯定就在这天下午的哪个时候。

    我明白了,手帕上那遗留的气息正是幸福谷中被碾碎的白色杜鹃花瓣的香味!

 

    正文 第十一章

 

    足足一个星期,天气阴冷,霪雨连绵。初夏季节,这种天气在西部农村是常有的。我们没有再到海滩去过。但是从平台和草坪往外眺望,我仍能看见大海。翻腾的巨浪扫过海岬处的灯塔,汹涌冲进海湾;大海一片昏黑,使人望而生畏。我想象着浪潮如何撞上海湾里的礁石,发出轰然巨响,接着又急骤浩荡地涌往倾斜的海滩。站在平台上,我能听到下边大海的吼声,低沉又忧郁,单调地持续着,一刻不停。因为天气的缘故,海鸥也都飞进陆地来了,它们衷唳着在屋子上空盘旋,拍打着展开的翅膀。直到这时我才开始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受不了大海的喧哗,这声音听上去有时候确实悲枪,时而隆隆,进而嘶嘶,不住地住你耳鼓里送,使你的神经受不住。我庆幸我俩住在东厢,从窗子一探头就可以看到玫瑰园。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我就从床上起来,蹑手蹑脚走过去倚着窗框,享受夜的安宁与寂静。在这儿听不到骚动不已的大海的吵闹,因此我的心境才得以安静,才能不去想那条穿林而过通往褐色小海湾的陡峭幽径,还有那座海滩弃屋。我实在不愿想起那座小屋,可是在白天这办不到。站在平台上一望见大海,我就老是想起它:瓷器上蓝色的霉斑;船艇模型桅杆上的蜘蛛网;坐卧两用沙发上鼠咬的破洞;雨点拍打屋顶的声音。我还想起那个名叫贝恩的陌生人,想起他那水汪汪的蓝色小眼睛和那种白痴般的诡秘怪笑。所有这些扰得我无法平静,不得安生。我想设法忘却这一切;与此同时,我又想弄个明白,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如此惴惴不安,烦恼重重。尽管我拒不承认,但是在我的心底某处确实已有一种暗自好奇的心理,一种疑惧的种子,在缓慢而又是一刻不停地滋长。一个小孩在被告知“这些事谈论不得,不能让你知道”之后所产生的疑问,以及想打听个究竟的急切心情,我全体验到了。

    我忘不了那天走在林中小径上迈克西姆惶恐和茫然若有所失的眼神,还有他那句话:“啊,上帝,我多蠢,干吗要回来?”都是我不好,偏要朝海湾跑,这就又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虽然迈克西姆后来又恢复了常态,虽然我们共桌进餐,同床安寝,携手散步,比肩伏案写信,一起驾车到村子去,每时每刻形影不离,可我总感觉到因为那天的事,我俩之间已有了隔阂。

    他像是独自走在大路的另一侧,我可不得越雷池一步地向他靠拢。我老是神经紧张,生怕自己一时大意说漏了嘴,或是在随便的交谈中不当心话锋一转,又会使他露出那种眼神。我怕提到大海,因为说到大海就会使人联想到船只,联想到海难事故,联想到淹死人……有一天,弗兰克·克劳利来吃中饭。他谈起离此三英里地的克里斯港举行划船比赛,甚至这样的谈话也把我吓得像是害了热病,心里如刀扎似地难受,赶快低下头盯着面前的菜盘。可是迈克西姆好像并不在乎,照样谈笑风生。只有我在一旁提心吊胆,浑身直冒汗,不知道这番谈话又会引起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我记得当时大家正在吃干酪。弗里思刚走开,所以我就站起身,到墙边的餐具柜再去取来一些干酪。这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干酪吃光了,而是因为我不想坐在桌旁听他们说话。我一边走,一边哼着小调,这样就可以听不见他们谈话的内容。当然,我的担心毫无道理,甚至有点愚蠢。这种反常的过敏是精神病患者行为的特征,同我平时开朗的性格毫无共同之处。可这完全是情不自禁的,不这样又叫我怎么办?

    另外,每当有客来访,我就更加受罪,表现得益发手足无措,呆头呆脑。在返回曼陀丽的头几周里,我记得,本郡左近的邻人络绎来访。接待这些宾客,握手寒暄,无话找话打发这礼尚往来的半点钟——这一切竟比我原先想象的更折磨人,因为现在又增添了一层新的疑虑,生怕这些人会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一听见车道上有车轮滑行的声音,接着是撕裂耳鼓的门铃,我就心慌意乱地忙着往自己房间里躲。这一切真叫人受罪!躲进房间以后,我手忙脚乱地往鼻子上搽些脂粉,匆匆梳几下头发,接着总是一阵叩门声,仆人送上放在银托盘里的来客名片。

    “好,我这就下来。”于是,楼梯上和大厅里响起我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拉开藏书室的门(有时候情况更糟糕,客人被领到那阴冷而无生气的大客厅),里面是一位陌生女宾,也许是两位,或是一对夫妇。

    “您好!真对不住,迈克西姆在花园里,弗里思已找他去了。”

    “我们觉得应该来拜访二位,向新娘表示敬意。”

    应景的一笑,慌乱的几句应酬话,然后宾主就再也找不到话说,只好自我解困地环顾一下屋子。

    “曼陀丽还是这般迷人,您爱这地方吗?”

    “喔,当然,我挺……”由于腼腆怯生,同时又想讨好这些客人,我不禁又用上平素不用的女学生的语言,什么“啊,挺帅的”,“喔,妙极”,“没说的”,“真来劲儿”等等,都会脱口而出。我记得有一次,竟对着一位手持长柄眼镜的王公未亡人喊出了“呱呱叫”!迈克西姆进屋以后,虽说可以让我松一口气,但同时又使我胆颤心惊,生伯客人无忌讳地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因此,我马上就变成个哑巴,手揣在怀里,唇边挂着尴尬僵化的微笑。客人们一见这阵势,总是转身去跟迈克西姆聊天,谈论那些我一无所知的人物和地方,还不时向我投来大惑不解的疑问的目光。

    我想象得出客人坐车离开曼陀丽时的对话:“亲爱的,多么平庸乏味的一个女人!她差不多没有开口说话。”接着便是我头一回从比阿特丽斯嘴里听到的那句话:“她跟自蓓卡多么不一样!”打那次以后,这句话老是缠着我,在每位来客的眼光和言谈中,我仿佛都看到这几个字:“她跟吕蓓卡多么不一样!”

    有时候,在这类谈话中我能够搜集到一些零星的材料,以充实内心的秘密仓库。所谓零星的材料,无非是交谈过程中随口漏出的一个词,一个问题,一个短语。要是迈克西姆不在场,听到这类片言只语,我会因为在暗地里窃得一些情况而偷偷觉着一种带痛楚的乐趣。

    有时,也许还得对客人进行回拜。在这类事情上,迈克西姆刻板拘泥,不肯放过我。要是他不跟我同行,我就得豁出去,独自去应付这种正式场面。我得搜索枯肠,无话找话,因此宾主之间常出现冷场。每逢这种时候,主人就问:“德温特夫人,你们有没有在曼陀丽经常接待宾客的打算?”我则回答:“我不知道。到目前为止,迈克西姆还没说起过。”“那当然,季节还没到。我记得早先曼陀丽经常是宾客盈门的。”稍稍一顿之后,此人又接着说:“您知道,都是从伦敦下来的客人。那时候经常举行规模很大的宴会。”我只好回答:“是的,我听说过。”又是稍稍一顿,接着说话人压低了嗓门(人们在谈到死者或是在教堂里说话时都这样):“您知道,她非常之得人心,多出众的人物!”“是的,一点不错。”过了一会,我看看被手套遮没的表,说道:“四点多了吧?恐怕我得告辞了。”

    “不喝了茶去吗?我家总在四点一刻进午茶”

    “不啦,不啦。非常感谢。我出来时跟迈克西姆说好的……”这句话拖长着声音不说完,意思则大家心照不宣。就这样,宾主同时站起身,双方都很清楚对方的告别托辞或挽留表示全是客套虚礼。有时候我也想,要是我把礼仪俗套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在坐进汽车并向站在门口台阶上的女主人挥过手之后,突然打开车门说:“我实在并不急着回去。走,再到您家客厅里去坐坐,要是您觉得可以,我吃了晚饭再走,或者干脆就在这儿过夜。”

    我常想礼俗以及外乡人讲究的举止风度,能否使主人忍受我上述举动给他们带来的震惊,他们冷冰冰的脸上会不会堆起表示欢迎的假笑:“干吗不呢?你主动提出留下,我真不胜荣幸。”我常想,要是自己有勇气这么试验一次,那才有趣哩。但是实际上,进了汽车,总是砰地一声关上门,接着,汽车慢慢驶过平滑的砂砾面车道,我方才拜会的女主人则懒洋洋走回房去,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又恢复了她原来的样子。

    邻县设有教堂,那里的主教夫人曾对我说:“您丈夫是否有意重新举办曼陀丽的化装舞会?每次舞会都搞得有声有色,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只得装出深知此类舞会中奥妙的样子,微微一笑,回答说:“我们还没拿定主意,要做的事情,要商量的问题实在太多。”

    “是啊,您一定够忙的。不过我希望你们别取消化装舞会的惯例。您跟他说说嘛。去年当然没举行,可我记得两年前的那一次,我同主教一起去参加,那场面委实动人。在曼陀丽这地方开这样的舞会,真是再合适没有。大厅装饰得五彩缤纷,舞会就在那儿举行。乐队在往廊里演奏。一切都安排得十分得体。举办这么一次舞会肯定得花很大力气去筹备,可是客人都皆大欢喜而归。”

    “是的,”我说。“好吧,我一定问问迈克西姆。”

    这时,我想起展室那张写字桌上贴着标签的鸽笼式文件架;我想象着她坐在写字桌旁,面前是大叠大叠的请柬,一长串的客人名单和住址。她打算邀请什么人,就在这人的名字旁打一个钩形符号。然后,她伸手取过请柬,把笔伸进墨水瓶一蘸,用那修长的斜体字飞快地、毫不犹豫地在请束上书写着……

    主教夫人又说:“有一年夏天,我们还去参加过一次游园会,跟往常一样,场面壮观,美不胜收。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花儿盛开,客人就在玫瑰园里围坐在一张一张小桌旁进茶点。这主意真绝,换了别人才想不出呢。当然,她聪明过人……”

    主教夫人突然打住,微微涨红了脸,担心自己说话不够审慎。为避免双方受窘,我马上接着她的话头表示同意,鼓起勇气,厚着脸皮说:“吕蓓卡—准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终于如吐骨鲠般说出了她的名字。我等着,不知道会出现何种后果。我把这个名字,把“吕蓓卡”三个字终于说出口了,这使我大大松了口气。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洗礼,解除了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吕蓓卡”,我把她的名字说出口了!

    不知道主教夫人有没有看到我脸上的红晕,不管怎么说,反正她还是照样谈笑自如。我在一旁贪婪地洗耳恭听,就像藏在一扇关闭的窗户底下偷听一样。

    主教夫人问我:“这么说来,您从未见过她?”我摇摇头。

    她沉吟片刻,显得有点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我们同她并不熟悉。您知道。我丈夫四年前才在这儿就职。不过尽管这样,当我们去参加舞会和游园会时,她当然还是以礼相待。有一年冬天,我们还去吃过一顿饭。是啊,她真是个尤物,充满奕奕活力。”

    我一边翻弄着手套上的流苏,一边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若无其事地说:“看来她样样事情都在行,这样聪明漂亮同时又爱娱乐的人可不多见。”

    “是啊,是不多见,”主教夫人说。“她的确有才华。此刻我还能回想起舞会那天晚上她的模样:一头乌黑的长发衬着雪白的肌肤,站在楼梯跟前同每一位来客握手。她的化装舞服非常合身。是的,她确实是个出众的美人。”

    “她还亲自管家呢,”我微笑着说,仿佛向对方表示:“我一点没有什么不自在,我常跟人谈起她。”接着我又说:“为此,她肯定要花去不少时间和心血,我可是把这些统统交给管家去料理。”

    “喔,当然啦,一个人不可能样样都行。您还很年轻,是吗?毫无疑问,过一段时间,等您在这儿住惯了,您也能管起来的。另外,您不是有自己的爱好吗?听人说,您爱写生素描。”

    “啊,那个吗?”我说,“简直算不了什么。”

    “这可是挺不错的一点本事哩。不是每个人都会画画的。您可别把它丢了,曼陀丽定有不少供您写生的美景。”

    “是的,您说得不错,”我说。听了主教夫人的话,我顿时变得灰溜溜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幅图景:我带着一张帆布折凳,慢腾腾走过草坪,一边的腋下挟一盒铅笔,另一边挟着主教夫人所说的表示“一点本事”的画本儿。“一点本事”,这听上去多不值钱!简直是种不健康的癖好。

    “您爱玩哪种游戏?爱骑马,还是射击?”主教夫人又问。

    “不,这些我都不行。”接着,我竟又可怜巴巴地补上一句:“不过,我很喜欢散步。”与骑马、射击等相比,这是何其微不足道!

    可是主教夫人立即很自然地接上去说:“这是世上最好的运动。主教和我也常散步。”听她这么一说,我就想象主教是不是戴着教会高增的那种铲子形怪帽,系着绑腿套,臂上吊着这位太太,沿着他的大教堂来回转圈子。接着,她又说起他们夫妇俩好些年以前曾在彭奈恩山区徒步旅行,度过假期,还说当时他们俩一天平均要走二十英里。我不住点头,脸上挂着彬彬有礼的微笑,一边则在猜想这彭奈恩到底是什么地方,大概跟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差不多吧。后来我才想起学生时代的地图册上有这个名词,好像是在涂着浅红色的英格兰的中部,画着一条毛茸茸的地带,表示这是一支山脉,这就是彭东思。而这位主教大人一定还是戴着他的铲形帽,系着绑腿套。

    谈话至此,便又是无可避免的冷场。客厅的钟当当敲了四下,我便完全多余地看看手表,站起来告辞:“我真高兴您在家;希望二位有空来玩。”

    “太好啦,不过,主教他老是那么忙。请向您丈夫问好,别忘了一定请他再把曼陀丽的舞会办起来呵。”

    “好,我一定跟他说。”我假装自己对这种舞会全盘了解的样子,再次说了假话。

    回家的路上,我蜷缩在汽车的角落里,一边啃啮大拇指的指甲,一边恩象舞会的景象:曼陀丽的大厅里挤满穿化装舞眼的来宾,到处是熙攘的客人,一屋子人声笑语;乐队在柱廊里演奏;晚上也许在客厅里排宴,沿墙排着供宾客自取饭菜的长条餐桌;迈克西姆站在楼梯跟前,笑着同众人握手,不时转身向着并肩的伴侣,此人修长苗条,一头黑发——主教夫人说过,一头黑发衬着白的脸蛋——此人眼观四方,所有客人的需求她都能照顾到;她回过头去,对仆役发号施令;此人的举止优雅大方,从不尴尬失措;而当她翩然起舞时,空气中就滞留着一股白杜鹃似的浓香……

    “德温特夫人,你们有没有在曼陀丽经常招待宾客的打算?”我的耳畔又响起那位我曾拜访过的住在克里斯那头的夫人的声音,话音充满挑动性,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味道。我还想起这位夫人暖昧的眼神,从头到脚打量着我的服饰,同时又用那种人们看新娘时惯用的目光,飞快朝我腹部一瞥,看我是不是怀孕了。

    我不愿再见到这个女人,我真不想再见到所有这些宝货。他们到曼陀丽来仅仅是出干好奇,并因为他们喜欢窥探别人的隐私;他们想对我的相貌、举止、身材作一番评论,还想看看迈克西姆与我关系如何,两人是否相爱。这样,待他们回到家,就有闲话的谈资了:“唉,真叫今非昔比。”他们所以来访,是因为想把我与吕蓓卡作一番比较……

    我打定主意,从今以后不再对任何人作回拜。我要向迈克西姆讲明这一点。这些人是否会因此说我粗鲁失礼,我一概不在乎。当然,这么一来,供他们评头品足,飞短流长的资料就更多了,他们会说我没有教养:“哼,我早料到,她毕竟是个无名之辈!”接着便是一声冷笑,还轻蔑地一耸肩膀接着又说:“亲爱的,你不知道吗?他是在蒙特卡洛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偶然把她弄上手的。当时她身无分文,给一个老太婆当女跟班。”又是冷笑,人们竖眉瞪眼表示惊讶。“胡说八道,真的吗?唉,男人都这么怪,特别像迈克西姆这样的人,平时多么挑剔哪,继吕蓓卡之后,他怎么会娶这样一个女人?”

    我可一点儿不在乎,他们爱怎么说就由他们怎么说去。

    汽车驶进大门时,我在座椅上坐直身子,向住在门房的那个女人微笑示意。她正门前园子里弯身摘花,听到车子的声音,忙直起身来。可是她没看见我在向她微笑。我朝她挥挥手,她却一无表情地瞪眼望着我,大概并不认识我。我只得又缩回到车厢的角落里。

    汽车驶上车道,在一个狭转弯处,我看见有一个男子在我们前面不远步行,这是总管事弗兰克·克劳利。听到汽车的声音,他马上站定,司机也把车速放慢了。弗兰克·克劳利见到坐在车里的是我,就除下帽子,微微一笑,看来见到我他是很高兴的。我同样报以微笑。他真好,见到我居然露出愉快的神情。我喜欢这个人,我可不像比阿特丽斯那样,觉得他平庸无趣,这是因为我自己也是一个平庸的角色,我们两人无独有偶,都不善词令,这就叫做;物以类聚。

    我敲敲车窗,叫司机停车;“让我下去,我跟克劳利先生一起步行回去。”

    克劳利替我打开车门,问道:“作客去了吗,德温特夫人?”

    “是的,弗兰克。”我学着迈克西姆的样,叫他弗兰克,可他总是称呼我德温特夫人。他就是那种类型的人,即使我们两人被扔在一座孤岛上,在那儿朝夕相处度过自己的余生,我总还是德温特夫人。

    “我去拜访主教,他出去了,只有夫人在家。这一对夫妇喜欢散步,有时候,夫妇俩每天步行二十英里,那是在彭奈思山区。”

    弗兰克·克劳利说:“我不熟悉那一带地方,听说山区周围的农村很美,我有个叔叔曾住在那里。”真是标准的弗兰克·克劳利式的谈话:平淡无奇,刻板规矩,万无一失!

    “主教夫人想知道,我们什么再在曼陀丽举行化装舞会,”我一边说一边从眼角膘着他。“她说,她参加了上一次的舞会,愉快极了。弗兰克,我可不知道这么一回事哩。”

    他显得有些为难,迟疑半晌才回答:“嗯,不错。”又过了片刻他才说:“曼陀丽的舞会通常是一年一度,郡里的名人都来参加,还有好些从伦敦来的客人,是个大场面。。

    “那一定得花好大力气筹备吧,”我说。

    “是的。”

    我故意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大部分筹备工作大概都是吕蓓卡做的吧?”

    我笔直望着前面的车道,可我感到他转过脸来看着我,像是想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一些什么端倪。

    他平静地回答道:“我们大家都花不少力气的。”

    他说话的时候带着一种古怪的保留态度,他那种怯生生的样子使我想到自己的窘态,同时我又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曾受上过吕蓓卡。要是的确发生过这种事,那么换了我,也一定会用他此刻这种语调说话。这个念头引出许多新的猜测。羞怯而又平庸的弗兰克,他要是爱上吕蓓卡,那是决不会向任何人,特别是吕蓓卡本人吐露衷情的。

    “要是开跳舞会,我这个人恐怕一点都帮不上忙,”我说。“我根本没有安排社交场面的能力。”

    “不用您费心,您只消保持平时的本色,就相当漂亮了。”

    “弗兰克,承蒙你好心这么说。可是我恐怕连这一点也做不到。”

    “我看,您一定能做得很好。”

    亲爱的弗兰克·克劳利,多么机智,多么体贴!我差不多要相信他的话了,可马上又想到他是在恭维我。

    我问他:“你问问迈克西姆好吗?是否有意开一次舞会?”

    “为什么您不亲自问他呢?”他答道。

    “不,我不愿问。”

    一时,两人都不说话,沿着车道默默朝前走去。我已经打破不愿说出吕蓓卡名字的顾虑,起初是当着主教夫人的面,现在又当着弗兰克·克劳利的面。这么一来,心底竟有一种不停地老想说这三个字的冲动,念叨着吕蓓卡的名字,给我一种异样的满足,这三个字对我犹如一帖兴奋剂。我觉得过不了几分钟,我就得一说她的名字。

    “前几天我到海滩去,”我说。“就是靠近防波堤那儿的海滩。杰斯珀真叫人讨厌,它冲着一个可怜虫不停地吠叫,那个人长着一对白痴般的眼睛。”

    “您说的一定是贝恩,”这时弗兰克的声音已变得很自然。“他老是在海边游荡。不过这是个好人,您不必怕他,他连一只苍蝇都不会伤害的。”

    “啊,我可一点不害怕。”我顿了一顿,哼哼小调来增添一点自信心。“我怕海边那座小屋要烂坏了。”我装得轻描淡写。“那天我进屋去是想找根绳子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去缚住杰斯珀。屋里的瓷器都发了霉,那些书也已残破不堪,为什么不去处理一下呢?我看怪可惜的。”

    我猜想他不会立刻口答,果然,他俯身去结鞋带。

    我也佯装着端详灌木丛上的一片叶子。弗兰克一边拾掇自己的鞋子,一边说:“要是迈克西姆有意处理那屋子,我想他会对我说的。”

    我问道:“那些都是吕蓓卡的东西吗?”

    “是的,”他说。

    我扔掉那片叶子,又随手捡起一片,放在手掌中翻来复去玩弄。

    “她用那小屋做什么?”我问,“屋子里家具齐全。开始时,从外形看,我还以为是船库呢!”

    “起初那小屋确是座船库,”他说,声音又变得很不自然,说话费劲儿的那种样子说明这个话题弄得他很不自在。“后来,呃,后来嘛,她把屋子改装成现在这个样子,摆了家具,还有瓷器。”

    我觉得他老是把吕蓓卡称作“她”很有点反常,我原以为他会直呼“吕蓓卡”其名,或是把她称作“德温特夫人”。

    “她常用那小屋吗?”我又问。

    “是的,她经常用那小屋。什么月下野餐啦,还有,呃,总是那一类的活动呗。”

    这时,我们又并肩走着,我还是哼着小调。“多有趣啊,”我装出愉快的样子说。“月下野餐,你也去参加吗?”

    “我参加过一两回,”他回答道。他的神态变得十分沉静;他显然极不愿意谈论这些事情。对这一切,我存心视而不见。

    “在那小海湾里干吗设着一只浮筒呢?”

    “过去拴船用的。”

    “什么船?”

    “她的船。”

    我突然觉得一阵莫名其妙的冲动。我非得这样继续盘问不可。我知道,他不想谈这些。尽管我为他感到难受。同时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不像话,可就是不能自制,我实在无法住嘴。

    “她的船后来怎么啦?”我说。“是不是就是后来出事的船?”

    “是的,”他不动声色地说。“船翻了,接着就沉没,她被海水冲出船舱。”

    “这艘船多大?”

    “载重量约莫三吨,船上有一个小舱房。”

    “那怎么会翻呢?”

    “海湾里有时也会起风浪。”

    我想象着黛绿色的大海,吐着泡沫,形成一道道水流,冲过海岬。是突然起的风吗?也许风从山顶的灯塔处像穿过漏斗般地猛吹下来?那小艇是顶着风颤抖着倾侧的吗?白色的船帆也许正对着起风暴的海洋

    “难道没有人能去抢救吗?”我说。

    “谁也没看见船出事,没人知道她出海去了。”

    我小心翼翼,故意不朝他看,而他倒可能看到我脸上惊奇的神色,因为我一直以为事故发生在一次驾艇比赛中,周围有许多船只,都是从克里斯来参加比赛的,还有不少站在山崖上观看比赛的人。我根本不知道她当时独自在海湾里。

    “那么宅子里的人肯定知道罗?”我问。

    “不,她常常这样独个儿出海,爱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夜里宿在海滩小屋。”

    “她倒一点不害怕?”

    “害怕?”他说。“不,她什么都不怕。”

    “那么,呃,迈克西姆也不管吗?让她这样独自出去?”

    他顿了片刻,然后就简短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我有一种感觉,他似乎忠心地守着什么人的秘密,是为迈克西姆?还是为吕蓓卡?要不,甚至可能是他本人的秘密?这个人很古怪,我实在弄不大懂是怎么一回事情。

    “这么说来,她一定是在船沉之后,想往岸边游近时淹死的?”我说。

    “是的。”

    我能想象那小艇如何颤抖着沉入大海,海水如何涌进驾驶室。海上突然起了可怕的大风,帆把船压得沉了下去。海湾里肯定是一片漆黑,对于一个在水里拼命划游的人来说,海岸一定是非常遥远的。

    “那么,过了多久才发现她的尸体呢?”

    “大概有两个月之久。”

    两个月!我原以为淹死的人过两天就会被人发现,一俟涨潮,他们的尸体就会被冲到近岸处。

    “她的尸体是在哪里发现的?”我问。

    “埃奇库姆比附近,离此地约四十英里的海峡里,”他说。

    我七岁那年,曾在埃奇库姆比度假。那是座大城市,有一个码头,到处是驴子,我还记得自己在沙滩上骑驴的情景。

    “人们怎么知道死者就是她?过了两个月还能辨认?”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每次回答我的问题,总要字斟句酌地沉吟一会儿。难道他对这个女人有特殊的感情,难道这事情对他创痛至深?

    “是迈克西姆到埃奇库姆比去认尸的,”他说。

    突然,我什么也不想问了,只觉得自己无聊可鄙。我活像个看热闹的闲人,站在人群外围,听说有人被击倒在地,就好奇心大发。我觉得自己又像住在廉价公寓里的穷房客,公寓里死了人就跑去问能不能让我看看尸体。我恨自己。我提的这些问题真是有失身分,寡廉鲜耻。弗兰克·克劳利一定觉得我这人低贱极了。

    于是,我赶快说:“对你们大家说来,那段日子确实不好过。我知道你不愿重提往事;我只不过问问能不能处理一下那海滩小屋,就是这么回事。看着家具潮湿霉烂,挺可惜。”

    他什么也没说。我只觉得浑身闷热得难受。他肯定已经意识到我之所以提这么一大堆问题决不是因为关心那座弃屋,而他此刻的沉默则说明他对我的举止感到震惊。两人之间本来已建立了某种令人舒心的牢固的友谊,我曾感到此人是个好帮手,也许,这一切都已被我亲手摧毁,他对我的印象不会再同以前一样了。

    “这车道真长,”我说。“老是使我联想起格林童话里王子迷路的密林小径。你总以为就要走到头,其实不然。两旁又长着这样密集的黑压压的树木。”

    “不错,车道确实不大平常,”他说。

    从他的神态可以看出他仍在留心提防,准备对付我进一步的盘问。谁都能一眼看透,两人的关系变得非常僵。得想个办法挽回一下才好,为此丢尽面子,我也在所不惜。

    “弗兰克,”我豁出去了。“我知道这会儿你在想什么。你自然不可能理解我刚才为什么提那么一大堆问题。你以为我秉性反常,刨根问底,一点不顾及别人的感情。实话对你说,不是那么一回事。其中的道理,嗯,说到其中道理,那只不过是因为我有时总不免觉得自己处境不利。曼陀丽的生活对我既新奇又陌生,我过去所受的教养对此不能适应。每当我像今天下午这样去回拜陌生人时,我总意识到别人上下打量不止的目光,同时他们又满腹狐疑,不知道我对于自己的新生活能适应到何种程度。我可以想象这些人在背地里说,‘迈克西姆到底看中她哪一点?’而接下去,弗兰克,我自己也糊涂了,开始怀疑。有一种可怕的念头老缠着我,使我觉得我压根儿不该嫁给迈克西姆,我和他两人是不会幸福的。你知道,每次见生人,我无时无刻不意识到他们全在心里转着同样的念头——她跟吕蓓卡多么不一样!”

    我突兀地收住话头,说得上气不接下气,同时却为自己这一阵子发作而感到羞愧。我觉得,把事情和盘托出之后,现在再也没有退路了。

    他转过脸来,神情十分关切,同时又好像心事重重。

    “德温特夫人,请不要这么想,”他说。“就我而论,您同迈克西姆结婚,我说不上来心里有多高兴。他的生活因此而整个变了样。我敢肯定,您完全能适应新的生活。从我的角度说,这——这既新鲜又可喜,遇上像您这样的人,您这样并不完全——嗯,”他红了脸,想找个适当的字眼,“我们不妨说,对于曼陀丽的这一套并不完全anfait①的人。倘若这儿附近的人给您印象不佳,似乎都在对您评头品足,那是——嗯——那是他们这些人放肆地冒犯了您,仅此而已。我可没听到过一句微词,如果我听见有谁说坏话,我一定亲自于预,决不让这人再信口雌黄。”

    --------

    ①法语,意指“了如指掌”。

    “你真好,弗兰克,”我说。“你这一席话真给我鼓了劲。我明白自己是个没用的笨人,待人接物都不懂,因为以前从来不必在这方面下工夫。我老是猜想曼陀丽在过去大概是什么样子的。那时的女主人无论出身和教养都同这座庄园相配,做什么事情都是驾轻就熟;我每时每刻总意识到自己的缺陷正是她的长处——自信、仪态、美貌、才识、机智——啊,反正对女人说来最重要的素质全有了!想到这些,叫人丧气,弗兰克,真叫人灰心丧气。”

    他没作声,仍然愁眉苦脸,心事重重。他掏出手帕擤鼻子,过后才说:“你不能这么讲。”

    “为什么不能?都是事实,”我说。

    “您所拥有的素质同样重要,甚至比那些重要得多。我这么说也许有点冒失无礼,我毕竟不太了解您。我是个单身汉,对于女人知之不多。您也知道,我在这儿过着多少有点闭塞的生活,可我还是要说:心地善良,待人诚挚,还有,如果你不见怪,谦逊端庄,这些对于男子,对于一个做丈夫的来说,比之世上所有的机智和美貌,价值大得多。”

    他看上去内心甚不平静,又擤了一次鼻子。我发现,我挑起了这场谈话纵然使自己难过,但在很大程度上他比我更加不安。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倒反而安静下来,享受到了某种优越感。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小题大做,毕竟,我又没多罗唆什么,只不过说了像我这样继吕蓓卡之后来到曼陀丽的人有种不安全感。另外,他刚才说到我身上的一些所谓长处,这些素质她一定也有;她肯定是个善良而诚挚的人,不然哪来那么多的朋友?哪会有口皆碑?至于谦逊端庄,我拿不准他指的是什么。这个词儿的确义我始终没能弄明白,我总以为,这个词或多或少就是指走在通往浴室的过道里生怕碰到人……可怜的弗兰克,而比阿特丽斯还曾把他称为无聊人物,说他一辈子说不出一句带个性的话。

    “呃,”我尴尬地说,“呃,你说的这些我都不大懂。我并不觉得自己心地善良,待人也不怎么特别真诚;至于谦逊端庄,从小到大我一直处在这样的地位,不得不如此。不过,在蒙特卡洛先是单身借住旅馆,接着匆匆结婚,自然不能算太端庄吧。也许你不计较这些?”

    “亲爱的德温特夫人,难道您不明白,我从来不以为你们俩在南方邂逅有任何不能端上桌面的地方?”他低声说。

    “哦,我当然不会这么想,”我严肃地说。可爱的弗兰克,看来我真把他吓坏了。“端上桌面,”之么典型的弗兰克式语言。一听到这个词,你马上就会想到桌子底下暗中发生的事。

    “我敢肯定,”他开了个头又踌躇起来,仍是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我敢肯定,倘若迈克西姆了解您的心情,他会犯愁的,还会非常痛苦。大概什么都没觉察到。”

    “你不会告诉他吧?”我忙不迭地说。

    “不会,当然不会。您把我当什么人了?不过,您得明白,德温特夫人,我很了解迈克西姆这个人,亲眼看他经历了许多……不同的心境。如果他觉得您在为——嗯——为往事伤神,那将是他活在世上最大的痛苦。我说这话有十分的把握。眼下,他气色正好,看上去十分健康。不过莱西夫人那天的话不假,去年,他差一点就要神经失常,当然莱西夫人当着他的面这么说有些失策。所以,对他说来您是何其重要。您年轻,生气勃勃,呃,又明白事理,您与往昔的生活没有一丝瓜葛。忘了吧,德温特夫人,把过去忘掉。感谢老天,他可已经把一切忘了,这儿的其他人也是这样。对我们中的任何人说来,往事都是不堪回首的,对迈克西姆尤其如此。而您知道,能不能引着大家从往昔的羁缚中挣脱出来,全靠您啦。别再把大家推到昔日去吧。”

    他是对的,当然,他完全对。可爱的弗兰克好人,我的朋友,我的帮手。我太自私,神经过敏,一味沉溺在自卑感里不能自拔。“我真应该早就跟你这样谈一次,”我说。

    “我也这么想,”他说。“那样,我可能会帮您摆脱些烦恼。”

    “这会儿我才觉得好受些,”我说。“好受多了。今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你总是我的朋友,对吗,弗兰克克?”

    “当然对的,”他说。

    我们走出黑林子,车道豁然开朗,迎面出现了石南花。石南的季节行将过去,所以花朵已多少过了全盛期,开始褪色凋败。到了下个月,花瓣将从浓艳的花盘上纷纷坠地,园丁就会跑来打扫。石南的美是短暂的,决不能永远驻颜。

    “弗兰克,”我说,“但愿我们永远不再谈这个话题,可在谈话结束之前,你能不能如实回答我一个问题?”

    他狐疑地看着我,好一会儿才说:“这个要求不太合理。也许您提的问题我无从回答,或者完全答不上来。”

    “不,”我说,“不是什么怪问题。决不涉及个人的私生活或类似的方面。”

    “那好,我尽力而为,”他说。

    我们已拐弯走上车道的开阔地段,曼陀丽座落在草坪环绕的低地上,静谧而安详。每次见到这大宅,我总是为其完美的对称和气派,为其朴实无华而惊诧。

    阳光在竖框窗上闪耀。围绕着爬满地衣的石墙,有一种色彩柔和的古色古香的光华。一缕青烟从藏书室烟囱袅袅飘起。我咬着拇指指甲,用眼相打量着弗兰克。“告诉我,”我用若无其事的声调说着,什么顾虑也没有了。“告诉我,吕蓓卡非常美吗?”

    弗兰克沉吟半晌,我没法看见他的睑,因为这时他已转过身去面对着宅子。“不错,”他慢条斯理地说。“不错,依我说,她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然后,我们走上台阶,来到大厅;我按铃让仆人送上茶点。

 

    正文 第十二章

 

    我难得见着丹弗斯太太,她闭门独处,轻易不露面。虽然她每天打内线电话到展室来,让我审定菜单,不过这纯粹是例行公事,而我们平日间的接触也仅止于此。她替我找了个贴身使女,名叫克拉丽斯,是庄园内某个下人的闺女。这姑娘文静,举止得体,很讨人喜欢。幸亏她过去从未当过女佣,因此没有那一套吓人的量人度物的准则。在整个宅子里,我看,只有她还算对我怀有几分敬畏,也只有在她的心目中,我才是这儿的女主人,是德温特夫人。仆役中间传播的那些流言蜚语可能对她没起任何作用。她曾有好一阵子不在庄园。她是在十五英里外的婶母家长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和我一样是初来曼陀丽的陌生人。我在她面前感到轻松自如。我可以满不在乎地说:“哦,克拉丽斯,替我补一补袜子行吗?”

    先前的女佣艾丽斯,好不神气。我总是偷偷把衬衣和睡衣从抽屉里拿出来自己缝补,不敢偏劳她。有一口,我曾看到她把我的一件内衣搭在手臂上,仔细打量那不怎么值钱的衣料,打量缝在衣服上面寒酸的窄花边。她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她流露出近乎震惊的神色,仿佛她本人的尊严遭到了什么打击似的。以前我从来不怎么留心内衣,只要干净、整洁就行,至于衣料的质地如何,有无花边,在我是无所谓的。在书上曾读到新娘出嫁时,得一下子张罗几十套衣服作为嫁妆,而我压根儿没操过这份心。艾丽斯脸上的那副神情,不啻是给我上了一课,我赶紧向伦敦的一家店铺西索内衣目录。等我选定我要的内衣时,艾丽斯已不再服侍我,克拉丽斯接替了她的位置。为了克拉丽斯的缘故去购置新内衣,似乎太不值得,所以我把内衣目录往抽屉里一塞,再没写信向那店铺定货。

    我常在怀疑,艾丽斯是不是曾把这件事在仆役中间捅出去,我的内衣会不会已成了下房里议论的内容。当然,这种事儿不成体统,只能起男仆不在时窃窃私语一番。艾丽斯颇为自矜,所以不会让这事作为笑料闹个满城风雨,例如,在她与弗里思之间就从未有过“把这件女用内衣拿去”之类不登大雅之堂的对话。

    不,关于内衣的轶事可不能视同笑料,这事要严重得多,更像是私下打听到一桩离婚案……不管怎么说,艾丽斯把我扔给克拉丽斯,我是很高兴的。克拉丽斯根本分辨不出花边的真假。丹弗斯太太雇她来眼侍我,真可谓体贴周到呢。她一定觉得我和克拉丽斯作伴,乃是天造地设,各得其所。现在我既然已弄清丹弗斯太太厌恶和恼怒的原因所在,反倒觉得好受些了。我明白她为之咬牙切齿的并非我本人,而是我所代表的一切。不管谁来占去吕蓓卡的位置,她都会一视同仁。至少在比阿特丽斯来吃饭那天,我从她的话里听出了这层弦外之音。

    “你难道不知道吗?”她这么说。“她对吕蓓卡崇拜得五体投地!”

    我当时听了,着实为之一震。不知怎么地,我没料到她会说出这几句话。然而反复思量之后,我原对丹弗斯太太的那种恐惧感却开始淡薄了。我反而可怜起她来。我体会得出她内心的感受。每当别人称呼我“德温特夫人”时,她听了一定很伤心。她每天早晨拿起内线电话跟我说话,而我照例答以“好的,丹弗斯太太”,这时她势必在怀念着另一个人的嗓音。她穿堂越室,到处看到我留下的踪迹——撂在临窗座位上的软帽,搁在椅子上的编结袋——一定会触景生情,联想起以前也曾在屋里四处留下踪迹的另一个人。就连我也难免产生这种念头,说起来我同吕蓓卡还是素不相识的呢?丹弗斯太太可不同了,她熟悉吕蓓卡走路的姿势,听惯了她说话的声调。丹弗斯太太知道她眸子的色泽,她脸上的笑容,还有她发丝的纹路。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也从来不向别人打听,可有时候我觉得吕蓓卡对于我,也像对于丹弗斯太太一样,是个音容宛在的亡灵。

    弗兰克要我忘掉过去,我自己也想把往事置诸脑后。可是弗兰克不必像我那样,每天坐在晨室里,触摸那支曾夹在她手指间的钢笔。他不必把手按在吸墨纸台上,两眼盯着面前的文件架,望着她留在那上面的字迹。他不必每天看着壁炉上的烛台、时钟、插着鲜花的花瓶,还有墙上的绘画,心里想着这一切原都归她所有,是她生前选中的,没有一样是我的。在餐厅里,弗兰克也无须坐在她的位子上,握着她生前握过的刀叉,还得从她用过的杯子里喝着什么。他未曾把她的雨衣披在肩上,也没有在口袋里摸到过她的手绢。每天我还注意到那条瞎眼老狗的茫然眼神,它蜷缩在藏书室的篓子里,一听到我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脚步声,总是抬起头来,用鼻子嗅嗅空气,随即又耷拉下脑袋,因为我不是它所期待寻找的人——而这些弗兰克是不会留神顾及的。

    这些琐事本身虽则无聊之极,毫无意义,却明摆在那儿,没法熟视无睹,充耳不闻,也不能无动于衰。我的老天,我干吗要去想吕蓓卡!我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使迈克西姆幸福,我希望我俩能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我心中只存此愿,别无他求。然而她偏要闯入我的脑际,侵入我的梦境,我有什么法子呢?当我在她生前溜达过的小径上漫步,在她生前躺过的地方休息时,我身不由已地感到在这曼陀丽庄园,在我自己的家里,我只是个盘恒小住的外客。我确实像个外人,在静候女主人的归来,哪怕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一些无关痛痒的微词,都在每时每刻提醒我别忘了自己的地位。

    “弗里思,”一个夏日的早晨,我抱着一大束紫丁香走进藏书室,一面吩咐说,“弗里思,能找个长颈花瓶把这些花插上吗?花房里的花瓶都嫌小。”

    “太太,客厅里那只石膏白花瓶,一向是用来插丁香花的。”

    “喔,不会把花瓶弄坏吗?怕会碰碎吧。”

    “太太,那只石膏花瓶德温特夫人一向用的。”

    “喔,喔,那好吧。”

    于是,那只石膏花瓶拿来了,里面已装满水。我把浓香扑鼻的丁香花插进去,一枝一枝摆弄舒齐。屋子里洋溢着紫红色花朵散发的芬芳;从敞开的窗户处,还不时飘来刚整修过的草坪的阵阵清香。我暗自寻思;“吕蓓卡也是这么做的。她也像我这样,拿起紫丁香,一枝一枝插入这只白花瓶。我并不是第一个想到要这么做的人。花瓶是吕蓓卡的,丁香花也是昌蓓卡的。”她必然像我一样,信步走进花园,头上戴一顶边沿下垂的园艺帽,就是我曾在花房里看到过压在几个旧靠垫下面的那一顶。她步履轻盈地穿过草地,朝丁香花丛走去,也许一边哼小调,一边打唿哨招呼身后的两条狗,要它们跟上来,手里还拿着我此刻握着的这把剪刀。

    “弗里思,把窗口桌子旁的书架挪开一点行吗?我要把丁香花放在那儿。”

    “可是,太太,德温特夫人一向把石膏花瓶放在沙发后面的桌子上。”

    “哦,是这样……”我手捧花瓶迟疑了一会。弗里思脸上一无表情。当然,要是我说我喜欢把花瓶放在靠窗口的小桌上他是会服从我的,而且会立刻把书架移开。

    可是我却说:“好吧,也许放在这张大一点的桌子上看去更美一些。”于是,石膏花瓶又像以往那样,放在沙发后面的桌子上了……

    比阿特丽斯没忘记送一件结婚礼物的诺言。一天早晨,邮局送来一只包裹,包裹之大,几乎连罗伯特也搬不了。我正坐在晨室里,刚刚看完当天的菜单。每收到邮包我总像个孩子似地兴奋雀跃。我忙不迭地割断绳子,撕去深褐色的包封。里面包的好像是书。果然不错,是书,是四大部的《绘画史》。第一部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但愿此礼投你所好。”下面署名是“爱你的比阿特丽斯。”我能想象出她走进威格莫乐大街那家书店购书的情景。她带着几分男子气,不无唐突地四下一打量。“我想买套书送给一个热中于艺术的朋友。”她可能带几分疑惑的神情,用手抚摸着书。“不错,价钱倒是差不多。这是送人的结婚礼品,我希望能拿得出去。这几部全是关于艺术的?”“对的,是论述艺术的规范作品,”伙计这么回答她。于是比阿特丽斯便写了那张夹在书里的纸条,付了钱,留下地址:“曼陀丽,德温特夫人。”

    比阿特丽斯心肠真好。她知道我爱好绘画,特地上伦敦的书店给我买了这些书,其中情意甚笃,想起来简直催人泪下。看来,她可能想象这样一种情景:某个阴雨天,我闲坐着,神情严肃地看着那些插图,然后也许信手取来图画纸和颜料盒,临摹其中一幅。好心的比阿特丽斯。我突然无端地想放声痛哭。我把这几卷大部头的书收拢来,环顾晨室,想找个放书的地方。这几部书与这个小巧玲珑的房间很不相称。没关系,反正现在是我的房间了。我把那几部书放在书桌上,竖成一行,一本斜靠着一本。书摇摇欲倒,好不危险。我往后退一两步,看看效果如何。不知是因为我退得太猛,引起了震动,还是怎么的,总之,那最前面的一部往下一歪,其余的也相继滑倒。书桌上原放着两件摆设:一对烛台和一具小巧的爱神瓷塑。这几部书倒下时,把那尊爱神瓷塑给掀翻了。爱神一头栽过字纸篓里,跌得粉身碎骨。我像个问了祸的顽童,匆忙朝门口瞥了一眼,接着就跪在地板上,把瓷塑碎片扫进手掌,再找了个信封装进去。我把信封藏在书桌的抽屉深处。随后就把这些书拿到藏书室,在书架上找了个空处插了进去。

    当我洋洋得意地此书拿给迈克西姆看的时候,他呵呵乐了。

    “亲爱的老姐姐比阿特丽斯,”他说,“看来你一定博得她的好感啦。要知道,她非万不得已是不开卷的。”

    “她有没有说起——呃——对我有什么看法?”我问他。

    “她来吃饭的那天吗?没有,我想她没有谈起过。”

    “我还以为她会给你写封信或什么的。”

    “比阿特丽斯和我从来不通信,除非家里出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写信实在是浪费时间,”迈克西姆说。

    看来我是排除在重大事情之外了。我设身处地想想。假如我是比阿特丽斯,有个弟弟,现在这弟弟结婚了,那我当然会说点什么,表示一下自己的意见,或者在信里涂上几笔。除非对那位弟媳全无好感,或者觉得她配不上我弟弟,那自然又当别论。然而比阿特丽斯特地亲自为我上伦敦去买书。要是她果真不喜欢我,那她才不屑这么做呢。

    我记得就在第二天午饭后,弗里思将咖啡送进藏书室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迈克西姆身后转来转去,过了一会才说:

    “老爷,我可以跟您谈件事吗?”迈克西姆将目光从报纸上移开了,抬头朝他看了一眼。

    “行啊,费里思,什么事?”他说,感到有点意外。弗里思绷着脸,噘着嘴。我马上想到,会不会是他老婆死了。

    “老爷,是关于罗伯特的事儿。他和丹弗斯太太之间闹了点别扭。罗伯特心里很不好受。”

    “哦,老天爷,”迈克西姆朝我做了个鬼睑。我弯下身去抚摸杰斯珀,这是我发窘时必有的习惯动作。

    “是的,老爷。大概是这么一回事情:丹弗斯太太指责罗伯特私藏了展室里一件值钱的摆设,因为给晨室送花、插花是罗伯特分内的差使。今天早晨丹弗斯太太走进晨室时,鲜花已插在花瓶里,她注意到少了件摆设。她说昨天明明还在的。她指着罗伯特的鼻子说,不是他擅自拿了摆设,就是打碎后把碎片藏了起来。罗伯特矢口否认于过这样的事。他来找我,急得简直要哭了。老爷,也许您注意到午餐时他有点不对头吧。”

    “怪不得他给我端上肉片时没给我盘子,”迈克西姆咕哝着。“没想到罗伯特神经这么脆弱。唔,我看这事可能是别人干的。怕是哪个女仆干的吧。”

    “不,老爷。丹弗斯太太进晨室时,女仆还没进去收拾房间。打昨儿太太离开以后没有人进去过,而罗伯特又是今天第一个往屋里送花的。老爷,出了这事儿,罗伯特和我都很难堪!”

    “那当然罗。这样吧,去把丹弗斯太太叫来,咱们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噢,究竟是哪件小摆设?”

    “那尊爱神瓷塑,老爷,就是放在写字桌上的那尊。”

    “啊哟,老天。那可是我家一件宝贝,是不?一定得把它找出来,立刻把丹弗斯太太找来。”

    “再好没有了,老爷。”

    弗里思走了,房间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实在讨厌,”迈克西姆说。“那爱神瓷塑还真值钱呢。再说,看到仆人们吵架我最头痛。我不明白,他们干吗来找我解决。这种事该由你管,我亲爱的。”

    我抬起头来,目光从杰斯珀身上移开,脸红得像火烧。“亲爱的,”我说,“我早想告诉你,可是——可是我却忘了。事实上,那尊瓷塑是我昨天在晨室里打碎的。”

    “你打碎的?那你刚才在弗里思面前干吗不这么说呢?”

    “我也不知道。我不想这么做,我怕他会拿我当傻瓜看。”

    “这下子他才真会拿你当大傻瓜看呢。现在你可得把事情向他和丹弗斯太太讲清楚。”

    “哦,不要,别这样,迈克西姆,还是你对他们说吧。让我上楼去吧。”

    “别干这种傻事。谁都会以为你怕他们哪。”

    “我还真有点怕他们。不害怕,那至少也……”

    门开了,弗里思领着丹弗斯太太进来。我神色紧张地望着迈克西姆,他耸耸肩,既感到事情有趣,又露出几分温色。

    “丹弗斯太太,完全是一场误会。看来是德温特夫人自己把瓷塑打碎了,后来压根儿把这事给忘啦,”迈克西姆说

    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我身上,使我再次感到自己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我感到脸上依然火辣辣的。“真抱歉,”我望着丹弗斯太太说。“没想到结果给罗伯特惹了麻烦。”

    “太太,那摆设还能修补一下吗?”丹弗斯太太说。阁下大祸的竟是我,对此她似乎并不感到意外,那张惨白的骷髅脸冲着我,那对黑眼珠紧盯在我身上。我觉得她可能早知道祸是我闯的,而她所以责怪罗伯特,不过是为了看看我是否有胆量站出来承认。

    “怕不行了,”我说。“已经摔得粉碎。”

    “那些碎片呢?你怎么处理的?”迈克西姆问我。

    这光景像是逼着罪犯供出作案的罪证来。我的所作所为连自己听起来也觉得太渺小,太有失体面。“我把碎片装进了一只信封,”我说。

    “那你又怎么处理那只信封的呢?”迈克西姆一面点烟一面说,那口吻既像在开玩笑,又含几分怒气。

    “我把它放在写字桌的抽屉里边,”我说。

    “瞧德温特夫人那副模样,好像你会把她送进监牢似的,丹弗斯太太,对不?”迈克西姆说。“你是不是把信封找出来,把碎片送到伦敦去。如果碎得太厉害没法修补,那也就没法想了。好吧,弗里思,告诉罗伯特,叫他把眼泪擦干,别哭啦。”

    弗里思走了,丹弗斯太太还不想离开。“我当然要向罗伯特赔个不是,”她说。“可是从迹象来看真像是他干的。我没想到那瓷塑会是德温特夫人自己打碎的。要是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德温特夫人是不是可以亲口对我讲明,这样我可以把事情处理得当些?这样可使大家免去许多不必要的误会。”

    “自然罗,”迈克西姆不耐烦地说。“我不懂她昨天为什么不这么做。你进来的时候,我正想这么对她说呢。”

    “也许德温特夫人还不知道这摆设的价值吧?”丹弗斯太太说着,眼光又落在我的身上。

    “不,我知道的,”我可怜巴巴地说。“我担心那是非常值钱的玩意儿,所以我才这么当心,把碎片全扫拢来。”

    “而且还把它们藏在抽屉的里边,藏在没人能找到的地方,嗯?”迈克西姆呵呵一笑,还耸了耸肩。“这种事只有小丫头才干得出来,丹弗斯太太,你说呢?”

    “老爷,晨室里那些贵重的陈设,曼陀丽的小丫头是从来不许碰的,”丹弗斯太太回答说。

    “是啊,你当然不会让她们碰这些东西,”迈克西姆说。

    “这件事太不幸了,”丹弗斯太太接着说。“我想以前晨室里还没有发生过打碎东西的事儿。那里的东西我们总是格外当心。那里的灰尘一直由我亲自掸拂——我是说从去年开始。我对谁也不放心。德温特夫人在世时,那儿的贵重摆设总是由我俩一起收拾的。”

    “可不是?唔——这事也没法挽回了,”迈克西姆说。“就这样吧,丹弗斯太太。”

    她走了出去。我坐临窗座位上,眼望窗外,迈克西姆重新捡起报纸。我们谁也没说话。

    “亲爱的,真对不起,”过了一会儿,我说。“我太不当心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只是把那些书排在书桌上,看看它们竖稳了没有,谁知爱神瓷塑就这么倒了下来。”

    “别再想它啦,宝贝儿。这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我应该当心些才是。丹弗斯太太对我一定很恼火。”

    “关她什么事,要她恼火?又不是她的瓷器。”

    “虽说不是她的,可她为这些东酉感到自豪。想到那儿以前还没打碎过什么东西,格外叫我难受。竟是我开了这个先例。”

    “与其让罗伯特倒霉,还不如是你打碎的好。”

    “我真希望是罗伯特打碎的。这一来,丹弗斯太太永远不会原谅我了。”

    “去***丹弗斯太太,”迈克西姆说。“她难道是万能的主?你简直叫人没法理解。你说怕她,这是什么意思?”

    “我并不是说真的怕她,我不常见到她,不是那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迈克西姆说:“你的做法有多离奇,打碎了东西干吗不把她找来,冲着她说:‘喂,丹弗斯太太,把这拿去修补一下。’你这么一说,她例会谅解的。可你呢,反而把碎片一块一块弄进信封,还把它们藏在抽屉里边。我刚才就说过,你的举动哪像个女主人,倒像家里的丫头呢。”

    “我确实像个丫头,”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自己在好多方面都像个丫头。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克拉丽斯有那么许多共同点的缘故。我俩地位相当,而这也是她喜欢我的原因。前几天我去看她母亲,你猜她母亲说什么来着?我问她克拉丽斯跟我们一起是否觉得快活;她说,‘哦,那还用说,德温特夫人。看来克拉丽斯挺快活哪。她对我说:‘妈,不像跟一位阔太太在一起,倒像是跟咱们自家人在一起呢。’你觉得她这话算是恭维,还是含有别的意思?”

    “谁知道,”迈克西姆回答说。“不过想到这话出自克拉丽斯母亲之口,我认为那是当面凌辱。她的小屋经常乱成一团糟,还发出一阵阵煮白菜的怪味。从前那阵子,她的九个孩子都还不满十一岁,她自己呢,老用袜子裹着头,光着脚丫子,在院子那头的一块地里啪嗒啪嗒奔忙。我们差点儿没把她辞退。想不到克拉丽斯倒出落得这般眉清目秀,干干净净。”

    “她一直住在婶母家,”我说,心头直觉得抑郁。“我知道我那条法兰绒裙子前片的下摆上有个污演,不过我还从来没有头裹袜子、光着脚板走路呢。”我这时才明白,为什么克拉丽斯不像艾丽斯那样对我的内衣嗤之以鼻。“也许正是这个缘故,我才宁愿去看望克拉丽斯的母亲,而不想上主教夫人那类上流人家作客吧?”我接着说。“主教夫人可从未说过我像他们自己人。”

    “要是你穿上那条邋遏裙子到她家作客,我料想她怎么也不会把你当自己人的,”迈克西姆说。

    “我上回去拜访她,当然没穿着那条旧裙子,而是穿了件外套,”我说。“不管怎么说,我觉得那种以衣取人的人,自己也没什么可取之处。”

    “我可不认为主教夫人怎么看重衣着,”迈克西姆说。“不过,要是她看到你只敢挨着椅子外圈的边沿坐,像个找工作的小妞似地只知回答‘是’和‘不是’,她倒可能不胜诧异。我们两人在一起只作过一次绝无仅有的回拜,当时你就是那副神态。”

    “我在生人面前没法不感到忸怩。”

    “这我可以理解,亲爱的。可你就是不想努力加以克眼。”

    “你这么说未免太冤枉人了,”我反驳道。“现在每天,每逢外出或是接待来客,我一直试着克服怯生的羞态,总是尽量显得大方些。你不理解,这对你来说丝毫不成问题,你对这种事儿已习以为常,而我呢,可没有受过专为日后应付这种场面的教养。”

    “乱弹琴,”迈克西姆说。“这根本不像你所说的是什么教养问题,而是在于自己的努力如何。你总不至于以为我喜欢出门作客吧?这种事真叫人腻烦透了。但是,在眼前这个生活圈子里,即使不愿意也得硬着头皮去应付。”

    “我们谈论的事情和腻烦无关,”我说。“感到厌烦的时候,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如果我只是感到腻烦,事情就不一样了。我讨厌别人拿我当一头得奖的良种母牛看待,上上下下打量个没完。”

    “谁拿你上下打量来着?”

    “这儿所有的人,没一个例外。”

    “就算这样,那又何妨?这会给他们增添点生活的乐趣。”

    “我干吗非得充当给别人增添乐趣的角色,任人评头论足呢?”

    “因为这儿一带,唯有曼陀丽发生的事儿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

    “那我一定使他们大失所望了。”

    迈克西姆不再回答我,回过头去继续读报。

    “我一定使他们大失所望了,”我重复了一遍,又往下说。“你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跟我结婚的吧。你知道我这个人呆板无趣,不爱讲话,又没见过世面,所以这儿的人就不属对我飞短流长了。”

    迈克西姆把报纸往地上一摔,猛地从椅子上站起。“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责问道。

    他的脸色阴沉得异样,语气粗暴,绝非他平时说话的口气。

    “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说着,我身子往后一靠,倚在窗子上。“我这话没别的意思。你干吗要这副模样?”

    “你在这儿听到了些什么流言蜚语?”他说。

    “什么也没听到,”我说。他望着我的那副神情真叫人害怕。“我这么说是因为——因为要找点话说说。别这么看着我,迈克西姆,我究竟说了些什么啦?究竟怎么回事?”

    “这阵子谁尽在你面前饶舌了?”他慢腾腾地说。

    “没有,谁也没有。”

    “那你刚才干吗要这么说?”

    “我对你说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正好想到这些,就脱口说了。我刚才恼火,发脾气了。我实在讨厌到那些人家里作客,这种情绪是无法控制的。你还要责怪我怯生怕羞。我又不是存心那样的,真的,迈克西姆,我不是故意的。请相信我吧。”

    “说那些话,可不怎么特别悦耳动听,是吗?”他说。

    “是的,”我说。“是的,既唐突,又叫人讨厌。”

    他郁郁不乐地凝视着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把身子重量压在脚跟上前后摆动。“我怀疑自己娶你,是不是干了件极其自私的事,”他慢条斯理地说,若有所思。

    我感到一股寒气直透心窝,心里很不是滋味。“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对你可不是个好伴侣,是吗?”他说。“我俩年龄悬殊。你应该再等等,设法嫁个同你年龄相仿的小伙子,而不是嫁给一个像我这样已虚度半世人生的家伙。”

    “真是无稽之谈,”我赶紧接着说。“你知道,在婚姻上,年龄无关紧要。我俩当然是风雨同舟的终生伴侣罗。”

    “是吗?我可不敢说,”他说。

    我跪在窗座上,伸手搂住他的肩膀。“干吗跟我讲这些呢?”我说。“你知道我爱你甚于世上的一切。除了你,我什么亲人也没有。你是我的父亲,我的兄长,我的儿子。你是我的一切。”

    可我的话他并没听进去,径自说:“该怪我,是我催得你太紧,没让你有机会好好考虑一下。”

    “我用不着考虑,”我说。“没有什么好选择的。迈克西姆,你不理解,要是一个人爱上了谁……”

    “你在这里可感到快活?”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凝望窗外,“有时候我不免怀疑。近来你人消瘦了,脸色也不好。”

    “我很快活,那还用说?”我说。“我爱曼陀丽,我爱这花园,我爱这儿的一切。要我去拜访别人我也不在乎,我不过是跟你怄气才说了那些话。只要你吩咐,我可以天天出门去作客。随便做什么我都不在乎。跟你结婚,我可从未后悔过,一分钟也没有。这点我不说想必你也知道。”

    他带着那种骇人的迷惘神情,轻轻拍了拍我的腮帮子,弯下身,在我头顶上吻了一下。“可怜的羔羊,你没享受到多大的乐趣吧?我这个人恐怕很难相处。”

    “一点也不难相处,”我急切地说。“你为人挺随和,同你很容易相处,比我原来想象的要容易得多。我一向以为结了婚,生活就糟糕透啦,丈夫要纵酒,满嘴粗话,见早餐桌上的吐司没烤到家,就要连声抱怨,总而言之,很难说得上有任何动人之处,说不定身上还有一股难闻的怪味。而你全然不是这种模样。”

    “我的老天,但愿我不是这样,”迈克西姆说,脸上露出了笑容。

    趁他微笑的当儿,我也微微一笑,拿起他的手吻了一下。“说我俩不是情投意合的生活伴侣,有多荒唐,”我说。“不信你瞧,咱俩每天晚上都坐在这儿,你看书读报,而我呢,就在你身边编结毛线,多么相配。我们简直像一对已经白首偕老的恩爱夫妻。我们当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当然是快活的。可是听你说起来,好像我们做了什么错误决定似的。迈克西姆,你没有这个意思,是吗?你知道我们的婚姻是美满的,真可谓是天赐良缘,是吗?”

    “要是你这么说,那就好啦,”他说。

    “不单是我,你也是这么想的,是吧?亲爱的。这不单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吧?我们很快活,是吧?非常非常快活。”

    他没有回答我。他的眼睛还是凝望窗外。我握着他的双手,感到嗓门干涩,简直透不过气来,眼睛也感到火辣辣的。我心想,天哪,我们俩好像是在台上演戏,过一会儿就要幕落,我俩将朝观众鞠躬,然后走下舞台卸装。这决不可能是迈克西姆和我真实生活中的一个瞬间!我又在临窗座位上坐下,放开他的双手。我听到自己用一种冷若冰霜的声调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们生活得不愉快,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岂不更好。我并不希望你言不由衷。我宁可走开,不再跟你在一起生活。”这席话,自然并非出于真心,这是舞台上那个姑娘的台词,而不是我对迈克西姆说的真心话。我在暗自勾勒那个角色该由什么样的姑娘来扮演,她该是:高高的个儿,苗条的身材,敢作敢为。

    “嗳,你干吗不回答我呢?”我说。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望着我,记得我们去海滩的那天,弗里思送茶进来时,他也曾像现在这样。

    “叫我怎么回答你呢?”他说。“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如果你说我们是快活的,那就别再往下说啦。这事我实在说不上来。我相信你的话。我们真的很快活。这不就好了?我们意见一致了。”他又吻了我一下,走到房间的那头。我还是直挺挺地坐在窗旁,双手揣在怀里。

    “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对我失望了,”我又说。“我这个人不善交际,手足无措,不懂衣着打扮,见了生人又欠落落大方。我在蒙特卡洛就曾提醒过你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现在你倒嫌我同曼陀丽的气派格格不入了。”

    “别胡扯,”他说。“我可从来没说过你不懂衣着打扮,或是不善交际。这都是你自己的想象。至于怯生嘛,我已对你说过了,你会摆脱的。”

    “我们争论来争论去,”我说。“还是兜了个圈子回到原处。所以会引起这场风波,无非是因为我打碎了晨室里那尊爱神瓷塑。要不然,就根本没这回事,说不定这时我们已喝完咖啡,到花园里散步去了。”

    “噢,那尊该死的瓷塑,见它的鬼去,”迈克西姆不耐烦地说。“那玩意儿是不是碎成齑粉,你难道真以为我在乎吗?”

    “那不是价值连城的古玩吗?”

    “谁知道呢。我想是吧。我确实记不起了。”

    “晨室里的摆设是不是都很贵重?”

    “大概是吧。”

    “干吗家里的贵重物品全摆在晨室里?”

    “我不知道,也许因为那些玩意儿摆在那儿是适得其所。”

    “那些摆设一直就放在那儿的吗?你母亲在世时就在那儿了?”

    “不,不,我想不是的。原先它们分散在宅子各处。我记得那几把椅子原是放在杂物房里的。”

    “晨室是什么时候布置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在我结婚的时候。”

    “那么爱神瓷塑是在那时候放在那屋里的罗?”

    “是这样吧。”

    “也是从杂物房里找出来的吗?”

    “不,我想不是的。这个嘛,实际上是件结婚礼品。吕蓓卡对瓷器很在行。”

    我没有朝他看,开始修挫起指甲来。他提到那个名字时竟那么自然,那么镇静,口气是那么轻松,过了一会,我飞快瞥了他一眼,看见他站在壁炉旁,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直瞪瞪地盯着前方。我暗自说,他是在想吕蓓卡;他在想,多奇怪的机缘,我的结婚礼品竟把吕蓓卡的结婚礼品毁了。他在想那尊瓷塑,回想是谁送给吕蓓卡的。他在脑海中重温收到邮包时的情景。吕蓓卡如何兴高采烈。她对瓷器很精通。也许她跪在地上,撬开那只装瓷塑的小匣子,这时他走了进来。她一定是抬起头来,朝他看一眼,接着莞尔一笑。“你瞧,迈克斯,”她一定会这么说。“给我们寄什么来了,”说着就把手伸进刨花填料中,拿出一具以一条腿站立的、手持弓箭的爱神塑像。“我们把它放在晨室里吧,”她一定是这么说的,而他呢,也在她身旁跪下来,于是两人一起赏玩那尊爱神。

    我还是一个劲儿修锉自己的指甲。指甲难看得不成样子,活像小学男生的指甲。指甲根处的表皮长过了头,不再呈半月形。拇指甲几乎被咬得陷进肉里。我朝迈克西姆瞥了一眼,他仍站在壁炉前。

    “你在想什么?”我问。

    我的声音沉着而冷静,然而,心儿在胸口怦怦乱跳,脑海中苦恨交加的思潮起伏不已。他点了一支烟,虽然我们刚用过午饭,可他已在抽那天的第二十五支烟了;他把火柴往空荡荡的炉堂里一扔,然后捡起报纸。

    “没想什么。怎么啦?”他说。

    “哦,我也不知道,”我说。“你神情那么严肃,那么恍惚。”

    他漫不经心地吹起口哨,夹在他手指缝里的那支烟卷被扭弯了。“事实上我不过在想,他们是不是选中塞雷板球队,让他们在奥佛尔球场上和中塞克思队交锋,”他说。

    他重新在椅子上坐定,把报纸折起。我转脸朝窗外望去。不多一会,杰斯珀来到我跟前,爬上我的膝头。

 

    正文 第十三章

 

    六月底迈克西姆要去伦敦赴社交宴会。那是涉及本郡公务的一次宴会,只有男宾出席。他离家两天,让我独个儿留在庄园里。我很担心他这次出门会遇到什么不测事件。在我望着他的坐车在车道拐弯处消失的时候,我似乎真的感到此别将成永诀,以后再也见不着他啦。我指的自然是一场车祸,仿佛下午当我散步回来时,就会见到吓得面如土色的弗里思正在那儿等着向我禀报噩耗,说某个乡村医院的医生已经来过电话。“你一定要鼓起极大的勇气来,”他会这么说。“恐怕你得准备好承受巨大的打击。”

    接着又仿佛是弗兰克来了,我们就一起到医院去,迈克西姆已认不出我来。我就这么坐在午餐桌前,胡思乱想这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我想象有一大群本地人士来参加葬礼,围聚在教堂墓地的四周,我自己则倚傍着弗兰克的手臂。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如此真切,以至我连餐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碰.而且一直竖起耳朵,生怕错漏了电话铃声。

    下午,我坐在花园的栗子树下,膝上搁着本书,可是一个字也没读进去。我一看到罗伯特穿过草坪走来,心想一定有电话来啦,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太太,俱乐部来电话,说是德温特先生十分钟前已到了那儿。”

    我合上书本。“谢谢你,罗伯特。他这么快就到啦。”

    “是啊,太太。一路挺顺利。”

    “他没有要我接电话。或者留下什么特别口信?”

    “没有,太太。只是说他已平安到达。电话是那儿的门房打来的。”

    “知道了,罗伯特。多谢你了。”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再没有晕眩欲吐的感觉。心里的疑惧豁然开释,好似横渡过海峡安然抵达彼岸一般。我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所以一等到罗伯特回进屋子,就立刻爬过长自,溜进餐厅,从食品柜里偷了些饼干。一共六块,是巴斯一奥利弗牌的。接着我又随手拿了个苹果。真没想到会饿得这么慌。我走到林子里才开始大嚼起来,生怕在草坪上吃会被窗口的仆人瞧见,那样一来,他们会到厨师面前搬口舌,说什么刚才看见德温特夫人用饼干和水果填肚子来着,想必是不喜欢厨房里做的饭菜。厨师当然就不高兴啦,说不定还会到丹弗斯太太面前抱怨几句呢。

    想到迈克西姆已平安抵达伦敦,再加上把那几块饼于吞进了肚子,我心情极为舒畅,甚至莫名其妙地感到快活。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大有无牵无挂一身轻的味道,好比是孩提时代度周末,既不用上课,也不要预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套条旧裙子,穿双帆布鞋,跟邻屋小朋友在附近公共草地上一起玩“猎犬追野兔”的游戏。

    我当时的感觉正是这样。来曼陀丽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想必是迈克西姆到伦敦而不在身边的缘故吧。

    我竟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为此我颇为吃惊。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希望他离开身边。而现在却如此轻松愉快,步履轻盈,情不自禁地要像孩子那样,连蹦带跳地穿过草地,连滚带爬翻身下坡。我抹去嘴上的饼干屑,大声呼唤杰斯珀。哦,我所以有这种感觉,也许因为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吧……

    我们穿过幸福谷,朝小海湾走去。杜鹃花已经凋谢,皱曲的褐色的残花零落散在青苔地上。风信子花尚未凋零,在山谷尽头处的林子里铺下一层厚实的绒毯,花丛间还不时冒出一些卷曲嫩绿的羊齿草。答藓溢出阵阵深沉的浓香;风信子花飘散着带点苦涩的泥土味。我躺在风信子花旁的茂密草丛中,头搁在手掌上,杰斯珀守在我身边。它气喘吁吁地望着我,样子傻乎乎的,唾液沿着舌头和肥厚的下颚往下滴。林中某处枝头息着几只鸽于。四周一片恬静宁谧。我感到奇怪,为什么当你孓身独处时,同样的环境竟会显得那么可爱。这时候要是有个朋友,旧日的同窗,坐在我身旁絮叨:“喂,顺便告诉你,前几天我遇到老同学希尔达啦。你还记得她吗?就是那个打得一手好网球的同学。她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孩子。”这该多杀风景,多无聊乏味。你就顾不上欣赏身旁的风信子花,也没法侧耳谛听头上鸽子的咕鸣。此刻我不希望有谁呆在身边,甚至迈克西姆也不例外。要是迈克西姆在这儿,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躺着,闭目养神,嘴里还嚼着一根青草。我一定是在一旁察颜观色,留神他的眼神和表情,心中暗自揣摩,这合他的心意呢还是让他感到烦腻,还得不时忖度他在想些什么。而此刻我可以舒舒坦坦地躺着,全然不必为此操心。迈克西姆这会儿在伦敦。以后要是还有机会子身独处,那该有多美!喔,不,我是说着玩的。这种邪念岂非是对爱情的背弃?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迈克西姆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从风信子花丛中站起身来,朝杰斯珀厉声吆喝。我们一块儿出了林子,沿山谷走向海滩。这时正值退潮,大海宁静而遥远。那边的海湾宛若平静如镜的浩瀚湖面。望着此刻的大海,怎能想象出它汹涌咆哮的情景,正如置身于炎夏之中岂能想象寒冬的萧瑟?周围没有一丝儿风,灿烂的阳光泻在轻轻拍岸的海水上;海水漫人礁石之中,形成一泓泓漩水洼。杰斯珀一溜烟爬上礁岩,扭头瞥了我一眼,一只耳朵往后耷拉在脑袋上。一副调皮的怪模样。

    “杰斯珀,别往那边去,”我说。

    它当然不听我的话,放开步子便往那边跑。“这个捣蛋鬼,”我说出声来,接着也纵身翻上礁岩,去追赶杰斯珀,似乎并不是我自己有意要闯到另一侧海滩去的。“唔,可不是?”我暗自嘀咕。“实在没法子。管他呢,反正迈克西姆不在身边。这总不能怪我啊!”我踩着礁石间的水洼,哼着小调向前走,退了潮的小海湾,看起来与涨潮时不一样,不再那么令人望而生畏,狭小的港湾里海水大约只有三英尺深。我想。在这平静的浅水中驾起轻舟,随波荡漾,确是够逍遥的。浮简还在老地方。上面漆着的是绿白两种颜色,这我上回可没有注意到。也许是由于那几天霪雨不止,色彩不甚清晰。海滩上阒无人影。我脚踩圆卵石,来到海湾的另一侧,爬上防波堤的石砌堤壁。杰斯珀俨然像是识途老马。跑在头里。堤壁上安着一只环,一架铁梯自上而下伸入水中。也许那皮筏就曾拴在这儿,而游人也是借这架铁梯上筏子的。浮简就在对面三十英尺的地方,上面还写着什么。我侧过身伸长脖子看上面的字:“JeReviens”。怪有趣的名字。这不像是一般的船名。不过那艘船原先也许是艘法国造的捕鱼船吧,渔船有时倒是起那种名字的,什么“平安归来”啦,“我还安在”啦,等等。“JeReviens”——“我归来”。不错,这是个挺吉祥的船名,可惜用在那条船上并不恰当,因为它一去不复返啦。

    如果越过海岬处的灯塔,在那边的海湾航行,一定是够冷的。这儿海水平静如镜,可是那边海岬处,即使在今天这样风和日丽的日子,潮水也在奔腾不息,水面卷起一层白色的碎浪。小船一旦绕过海角,驶出陆地环抱的海湾,就得听凭风浪摆布,东倒西歪。海水也许会哗哗扑上船来,在甲板上漫溢横流。手扶舵桐的驾船者也许会拭去溅在她眼睛和头发上的水花,抬头向那绷得紧紧的风帆扫一眼。不知道那艘小船漆的是什么颜色,说不定也是绿白双色,和那个浮筒一样。船身不很大,有个小船舱,弗兰克曾这么对我说过。

    杰斯珀用鼻子唤着那架铁梯子。“走吧,”我说,“我可不想跟着你转了。”我沿着港湾的堤壁走回海滩。林子边上的那座小屋显得不像上一次那么遥远,那么森然可怕。这种变化是由太阳引起的。今天,没有淅沥的雨点打在屋顶上,我顺着海滩朝小屋缓缓走去。说到底,那不过是座普通的小屋,里边又没住人,一点没什么好害怕的。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一段时间不住人,总会显得潮湿、阴森,连新盖的平房和别墅也不例外。况且,他们还在这儿举行过月夜聚餐之类的娱乐活动。周末来客也许常上这儿来游泳遣兴,随后乘船在海面上兜风巡游。我站定身子。朝屋前那座无人照看的爬满尊麻的庭园打量了一番。得派人来清理一下。差个园丁来,不该把它丢在一边,荒芜成这般模样。我推开庭园的小门,走到屋子门前。屋门虚掩着。我清楚地记得,上回我是把门关严的。杰斯珀吠叫起来,把鼻子凑在门沿下一个劲儿嗅着。

    “别这样,杰斯珀,”我说。它还是死劲在唤个不停,把鼻子探进门框里。我推开门,朝里边张望。屋里还是像上次那样黑洞洞的。一切依然如旧。蜘蛛网依然挂在船模的索具上。不过,屋子尽头那扇通向船库贮藏室的门却开着。杰斯珀又汪汪大叫起来,贮藏室里扑通一声,是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杰斯珀狂吠着从我跨下窜入屋内,随即朝洞开着的贮藏室门猛扑过去。我跟在它后面朝里走了几步,然后犹豫不决地站在屋子中央,心儿怦怦直跳。“杰斯珀,回来,别像个傻瓜,”我说。它站在门口,仍狂怒地吠叫不停,声音近乎歇斯底里,贮藏室里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像是耗子。如果是耗子,狗一定早扑上去了。“杰斯珀,杰斯珀,过来,”我说。可是它不肯过来,我提起脚步慢慢朝贮藏室门口走去。

    “里面有人吗?”我问。

    没有回答。我弯下身,把手按在杰斯珀的颈圈上,从门边探头向里张望。有个人坐屋角里,身子靠着墙。瞧他那缩成一团的模样,似乎比我更胆颤心惊。原来是贝恩。他想把身子藏到一张船帆的后面去。“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对他说。他傻乎乎地朝我眨巴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

    “我没干什么,”他说。

    “安静下来,杰斯珀,”我一面呵责,一面用手捂住它的口勒;我解开自己的皮带,穿进颈圈将狗牵住。

    “贝恩,你想要什么?”我又问了一声,这回胆子壮了些。

    他没作声,只是用他那双白痴般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看你还是出去的好,”我说。“德温特先生不喜欢有人到这屋子里走动。”

    他摇摇晃晃站起身子,鬼头鬼脑地咧嘴傻笑,还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他的另一只手始终藏在背后。“贝恩,你手里拿着什么?”我说。他像孩子似地乖乖把另一只手伸给我看。他手里拿着根钓丝。“我没干什么,”他又咕哝了一遍。

    “这根钓丝是这儿的吗?”我说。

    “嗯?”他说。

    “听着,贝恩,”我说,“你想要这根钓丝,拿去得了。不过以后可别再拿了。拿人家的东西,不是诚实人干的。”

    他没吭声,光是朝我眨巴着眼睛,不安地扭动身子。

    “过来,”我口气坚决地说。他跟着我走回大房间。杰斯珀已不再吠叫,只顾嗅着贝恩的脚后跟。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呆下去,快步走出屋子,来到阳光下,贝恩拖着脚步,跟在我后面。我随手把门带上。

    “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对贝恩说。

    他把钓丝当宝贝似地攥在胸口。“你不会把我送到疯人院去吧?”他问。

    这时我才看到他害怕得浑身直打哆嗦。他双手颤抖,像哑巴似地用哀求的眼光死死盯着我。

    “当然不会,”我温和地说。

    “我没干什么呀,”他又说了一遍。“对谁也没有说过。我不想被人送进疯人院。”一滴眼泪顺着肮脏的腮帮子滚下。

    “好的,贝恩,”我说。“谁也不会撵你走的。不过,你以后可别再上那屋子去了。”

    我转身走开,他又追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

    “来,来,”他说。“我有样东西给你。”

    他傻笑着。他伸出手指朝我一招,随后转身向海滩走去。我跟着他走过去,看他弯下身子把礁石边的一块扁石头搬开。石块下有一小堆贝壳。他挑了一颗递给我。“这是给你的,”他说。

    “谢谢,真漂亮,”我说。

    他又咧嘴笑了,还不住地抓耳挠腮,刚才的恐惧全没了。“你长着天使一般的眼睛,”他说。

    我心里一惊,又低下头望着那颗贝壳,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你可不像另外一位,”他说。

    “你说的是谁?”我问。“什么另外一位?”

    他摇了摇头,目光又显得躲躲闪闪。他伸出手指,搁在鼻子上。“她个儿挺高,皮肤黑黑的,”他说。“她真让人觉得是条蛇哪。我在这儿亲眼看到过她。到了晚上她就来了。我看到她的。”停了停,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沉默不语。“有一回,我朝屋里张望,瞧见了她,”他继续说。“她冲着我发火了。她说:‘你不认识我,对吗?你从没在这儿看到过我,以后也不会再看到我。要是我以后再发现你在窗口偷看,我就差人把你送到病人院去。’她又说:‘你是不想去的,是吗?疯人院那儿待人可凶呢。’我说:‘我什么也不说,太太。’我还这样碰了碰我的帽子呢。”他拉了拉头上那顶防雨布做的水手帽。“现在她去了,是吗?”他焦急地问。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谁,”我慢腾腾地说。“没人会送你进疯人院的。再见吧,贝恩。”

    我转过身子,牵着杰斯珀沿海滩走上小路。可怜的家伙,谁都看得出他有些痴呆,语无伦次。谁会拿疯人院来吓唬他这样的人呢,似乎不大可能。迈克西姆说过他是个文痴,不会惹事的。弗兰克也这么说过。也许是他曾听到家里人议论过他的情况。从此这些话就一直留在他脑子里了,就像一幅丑陋的图画会始终京绕在孩子的记忆里那样。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智力也同孩子一样,他会无缘无故的喜欢某个人,今天和你好得什么似的,可明天又会拉长脸生你的气。他对我友好,无非是因为我说他可以把那根钓丝留着。到了明天再碰见他,说不定他就忘掉我是谁了。拿白痴的话当真,岂不荒唐可笑。我扭头又朝海湾瞥了一眼。那儿已开始涨潮,海水慢慢地在港口防坡堤周围激起漩涡。贝恩已翻过礁石走了。海滩上又空无人影。我从黑黝黝的树丛缺口处刚好看到小屋顶上的石砌烟囱。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拔腿逃跑。我牵着扣在杰斯珀颈圈上的皮带,气喘吁吁地沿着陡峭的小径,穿过林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跑。哪怕是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或海滩去。好像有谁守候在那荨麻丛生的小庭园内,那人一直在注视着我,听着我讲话。

    我和杰斯珀一起狂奔。它汪汪叫个不停,以为是在玩一种新鲜的游戏,所以老是试着去咬那根牵扯它的皮带,想把它一口咬断。我以前还没有注意到这儿的树竟长得这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暴突的树根,像卷须似地伸过路面,存心想把人绊倒在地。我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一面想,他们怎么也不把这个地方清理一下,迈克西姆该叫人来搞一下呀。这种低矮蓬乱的灌木林丛,毫无存在的必要,根本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该把那些盘根错节的灌木丛统统砍掉,让阳光照射到小径上来。这儿黑糊糊的,实在太昏暗。那株光秃秃的按树,已被荆棘缠得气息奄奄,看上去活像一具漂白过的骷髅肢体,树身底下有一条混浊发黑的小溪流过,溪流差不多快被成年累月雨水冲积的泥浆堵死,这会儿正无声无息地往下面的海滩缓缓淌去。鸟儿在这儿也不像在山谷里那样婉转啼鸣。四周是一片异样的沉寂。我这么喘着气在小道上奔跑,耳边听得湖水涌入海湾时的阵阵涛声。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这条小径,不喜欢这个海湾。我也不喜欢。我真是个傻瓜,竟会上这儿来。我应该呆在那边的海滩上,在那片白色的圆卵石上散步,随后从幸福回家。

    我总算走出树林到了草坪,望见屹立在开阔地上的那幢坚实牢固的大宅,心头一阵喜悦。树林子已撇在身后。我要叫罗伯特把茶点送到栗子树下来。我看了看表,四点还不到,比我想象的要早呢。我还得稍等一会。按曼陀丽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幸亏弗里思今天休息出去了,让罗伯特把茶点摆到外面花园里来,他倒不至于考究什么仪式。正当我信步穿过草坪走近平台时,车道拐弯处的石南绿叶丛中忽然射出一道强光,在我眼前一晃,那是太阳照在金属物体上的反光,我用手遮着眼睛看看究竟是什么。好像是汽车上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来客了。不过,就算有客人来,他们也总是把车子直接开到屋子跟前,不会像现在这样,让车子停在远离屋子的车道转弯角上,还要藏在灌木丛里。我走近几步。一点也不错,是辆汽车。现在我可以看到汽车上的挡泥板,还有车篷。多怪的事啊。一般的客人从来不这么干。商人们也总是绕过旧马厩和车库打后面进来的。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轿车,他那辆车我已很熟悉。而现在这辆,车身又长又低,是辆轻型汽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是果真有谁来访,罗伯特一定已将客人领进藏书室或客厅。而如果是领进了客厅,那我穿过草地时就会被他们看到。我可不想让客人瞧见我这身打扮。我还得留客人用茶点。我在草坪边上蜘蹰徘徊,拿不定主意。不知是什么缘故,可能是由于阳光在玻璃窗上忽地一闪吧,我偶尔抬头朝屋子看了一下。奇怪,就在我抬头张望的那一刹那,我注意到西厢房间有一扇百叶窗打开了。有人站在窗前,那是个男子。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他慌忙将身子缩了回去,而他背后的人立即伸出条胳膊,把窗关上。

    是丹弗斯太太的胳膊。我认得那黑衣袖。我暗自寻思,也许今天是接纳公众参观的日子吧,而丹弗斯太太这时正领客人参观房间呢。不过这不可能。因为陪客人参观一向是弗里思分内的差使,而弗里思此刻又不在家。再说,西厢那些房间是不向外人开放的。连我自己到现在也没进去看过。不,今天不是参观日,星期二从不接待公众。也许是某个房间里有什么东西要修理吧。可是刚才那人朝外张望的那副模样也真有点蹊跷。他一看见我就急忙地抽身回避,而且百叶窗随即关上。还有那辆汽车,停放在石南花丛后面,这样就不会被屋子里的人看到了。话得说回来,反正这是丹弗斯太太的事,同我毫不相于。如果有朋友来看她,领他们到西厢去看看,我确实也管不着。不过据我所知,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奇怪的是,这事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

    我穿过草坪朝屋子走去,浑身不自在,觉得他们也许仍躲在百叶窗后面,从隙缝里窥视我的一举一动。

    我提步跨上台阶,从正门走进大厅,不见有什么陌生的帽子或手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然这人并不是正式来访的宾客。算了,这不关我的事。我走进花房,在盆里洗了手,这样就省得上楼去。在楼梯上或别的地方和他们劈头想遇,撞个正着,岂不尴尬。我记得午饭前编结活儿丢在晨室里了,于是就穿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晨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结袋已被人移动过。原先我是把它搁在长沙发上的,可现在不知被谁拿起,塞到了坐垫后面。沙发上原来放编结活计的地方,留有被人坐过的痕迹。刚才有谁在那上面坐过,而我的编结活儿放着碍事,就随手把它拿开了。书桌旁的那把椅子也已挪动过。看来是丹弗斯太太趁迈克西姆和我都不在的当儿,在晨室里接待了她的客人。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杰斯珀在长沙发周围唤来唤去,不住摆动尾巴。不管怎么说,它没对陌生来客起什么疑心。我拿起编结袋,往门外走去。这时,通后屋而道的大客厅边门开了,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即退回展室,躲闪得还算及时,没让人看见。我躲在门背后,朝杰斯珀竖眉瞪眼,因为长耳狗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摇着尾巴,拖着舌头,这小坏蛋会坏事的。我屏息仁立,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这时,我听到丹弗斯太太的说话声。“我想她上藏书室去了。”她说。“今天她不知怎么提早回来了。要是她真的去藏书室,那你从门厅出去就不会被她瞧见。等在这儿,我先去看看。”

    我知道他们是在讲我,益发感到犹如芒刺在背。整个儿事情是那么鬼鬼祟祟,见不得人。我并不想抓丹弗斯太太的把柄。可是杰斯珀突然掉头朝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喂,你这小杂种,”我听见那人说。杰斯珀兴奋地汪汪大叫。我急得走投无路,拼命想找个藏身的地方,当然没地方好躲。而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人走进晨室来了。我躲在门后,一开始他并没看见我,可是杰斯珀一纵身,向我窜来,一边仍快活地汪汪叫个不停。

    那人猛地转过身子,终于瞧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有谁露出那样的满脸惊讶之色,仿佛我是破门而入的毛贼。而他倒是这宅子的主人。

    “请您原谅,”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

    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膛黑里透红,漂亮之中颇带几分俗气。他生着一对布满血红的蓝眼睛,那种眼睛往往使人联想到酗酒暴饮,耽于淫乐。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肤色一样,黑里透红。要不了几年工夫,此人就会发胖,脖子后的衣领上会堆起厚厚的赘肉。那张嘴巴暴露了这个酒色之徒的本色,粉红的嘴唇显得软沓沓的。从我站着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那股威士忌酒味。他脸上挂起微笑,那种会丢给任何女子的微笑。

    “但愿我没吓着您,”他说。

    我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自己的模样不像个大傻瓜才怪呢。“哪儿的话,当然没有,”我说。“刚才我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拿不准是谁。我没有料到今天下午会有客人光临。”

    “太不像话了,”他老练地说,“我这么擅自问来惊动您,太冒失了,希望您能原谅。其实,我是顺便进来看看老丹尼的,她可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哪。”

    “喔,当然罗,这没什么关系,”我说。

    “亲爱的老丹尼,”他说。“老天爷保佑她。她顾虑重重,生怕惊动了谁。她不想打扰您。”

    “喔,其实这一点也没关系,”我这么说,眼睛望着杰斯珀,它在那人身边快活地蹦呀跳呀,不时还用瓜子去搔他。

    “这个小要饭的,还没有把我忘掉,是不?”他说。“长得像个样子啦。我上次看见它时还是个小崽子呢。不过身上的膘嫌多了些,得多让它活动活动。”

    “我刚才还带着它着实跑了一阵,”我说。

    “是吗?你还真喜欢运动呢,”他说。他不住地拍着杰斯珀,毫不拘束地朝我笑笑,接着掏出烟盒。“来一支?”他问。

    “我不抽烟,”我告诉他。

    “真的不会?”他自己拿了一支点上。

    这类事情我向来不在乎,不过。在别人家里这么随便,我总觉得有点别扭。这当然是举止失当,至少是对我礼数不周。

    “迈克斯老兄好吗?”他说。

    他讲话的腔调不禁使我暗暗吃惊,听上去好像他和迈克西姆很熟悉。听见有人把迈克西姆叫做迈克斯,我好生奇怪。还没有人这么叫过他。

    “他很好,谢谢你,”我说。“他上伦敦了。”

    “什么?把新娘子一个人撇在这儿?啊哟,这太糟糕了,他难道不怕会有人来把你抢走?”

    他张嘴大笑起来。那种笑声真叫我讨厌。很有点唐突无礼的味道。他这个人也叫我厌恶。就在这时,丹弗斯太太走了进来。她的目光一落在我身上,我就感到有股寒气逼来。哦,天哪,我心想,她一定巴不得把我一口吞了才解恨。

    “喂,丹尼,你来啦,”那男人说。“你百般提防,结果还是枉费心机。屋子的女主人就躲在门背后哪。”他又大笑起来。丹弗斯太太一言不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看。“暖,你怎么不替我介绍一下?”他说。“向新娘子请安问候。总不算出格的举动吧?”

    “太太,这位是费弗尔先生,”丹弗斯太太不动声色地说,语气相当勉强。我觉得她并不想把他介绍给我。

    “您好,”我说,接着,为了不显得无礼,便说,“请留在这儿用茶点吧。”

    我的邀请似乎使他觉得满有趣。他转向丹弗斯太太。

    “你看,这样盛情相邀,岂不让人动心?”他说。“请我留下用茶点,我的天。丹尼,我还真想留下来哪。”

    我看见她朝他丢了个警告的眼色。我感到浑身别扭。这整个场面太反常了,压根儿不该出现这种事情。

    “嗯,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不过留下来一定是乐趣无穷。我看还是离开为妙,是吗?来吧,跟我去看看我那辆车。”他还是用那种亲呢而又唐突无礼的腔调说话。我不想去看他的车。我感到进退两难,尴尬之极。“来吧,”他说。“那可是辆玲珑剔透的小车,跟可怜的迈克斯老兄这辈子用的各种车相比,跑得快多啦!”

    我编造不出什么借口,整个事情那么不自然,近于荒唐,真不知道是搞什么鬼。丹弗斯太太干吗要站在一旁那么望着我,眼睛里快冒出火来?

    “车在哪儿?”我有气无力地问。

    “在车道拐弯处。我没把车一直开到大门口,生怕惊动你哪。我想你下午可能要休息一会的吧。”

    我没答话。这谎扯得太不高明。我们一起穿过客厅,走进门廊。只见他扭头朝丹弗斯太太使了个眼色。她可没有和他挤眉弄眼。我料想她也还不至于此。她正颜厉色,令人生畏。杰斯珀连蹦带跳地出了屋子,上了车道,似乎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光临,使它喜出望外。看来客人和它交情不浅哩。

    “我大概把帽子忘在车里了吧,”那人说,还装模作样地朝门厅内扫视了一圈。“其实,我是绕了道悄悄进屋的,直捣丹尼的老窝。你也来看看车子吗?”

    他用询问的目光望了丹弗斯太太一眼。她犹豫不决,从眼梢瞟了我一眼。

    “不,”她回答说。“不啦,这会儿我想出去。再见,杰克先生。”

    他抓住她的手,亲亲热热地握着。“再见,丹尼,多加保重啊。你总知道上哪儿跟我联系罗。今天又见着你,真使我高兴。”他走出屋子,踏上车道,杰斯珀在他身后又蹦又跳,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后面,心里仍觉得很不是滋味。

    “亲爱的曼陀丽老屋啊,”他抬头望望那一排窗子说。“这地方差不多还是原来的模样。我看这多亏丹尼悉心照看吧。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你说呢?”

    “是的,她办事很得力,”我回答说。

    “你觉得这儿的生活怎么样?是不是大有埋没隔世之感?”

    “我非常喜欢曼陀丽,”我语气生硬地说。

    “迈克斯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呆在法国南部的某个地方?在蒙特,是吗?蒙特那地方,我一向很熟悉。”

    “不错,当时是在蒙特卡洛,”我说。

    我们已到了汽车跟前。那是辆绿色的轻型车,跟它的主人倒是一路货。

    “你觉得这车怎么样?”他说。

    “很漂亮,”我彬彬有礼地回答。

    “坐上去兜兜风,乘到庄园门口怎么样?”

    “不,我不想去,”我说。“我有点累了。”

    “你觉得曼陀丽的女主人跟我这号人乘车兜风,让人见了有失体统,是吗?”他说着,笑了起来,还朝我摇摇头。

    “哦,不,”我说着,脸红得发烫。“真的不是。”

    他用那双放肆而讨厌的蓝眼睛,带点顽皮的神情,不住地上下打量我。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酒吧间的女招待。

    “噢,好吧,”他说。“我们可不能把新娘子引上歧途,杰斯珀,你说是吗?那可万万使不得呀。”他伸手去拿他的帽子和一副大得出奇的驾驶手套,随手把烟头往车道上一扔。

    “再见啦,”他一面说一面伸出手来。“见到你我很幸运。”

    “再见,”我说。

    “哦,顺便说一下,”他漫不经心地说。“要是你不在迈克斯面前提起我来过的事儿,那就太够朋友啦!他对我恐怕有点看法,我也说不上是什么缘故;再说,还可能给可怜的老丹尼招来麻烦。”

    “不”,我尴尬地说。“好吧,我不说。”

    “你可真够朋友。怎么,你真的打定主意不去兜风啦?”

    “不啦,要是你不见怪,我想还是免了吧。”

    “那么,再见啦。也许日后我还会来看你的。下去,杰斯珀,你这个鬼东西,你要把车上的漆抓掉啦。依我说,迈克斯就这么把你孤零零一个人撇在这儿,自己上了伦敦,实在不像话。”

    “我可不在乎。我喜欢一个人在家。”我说。

    “啊哈,真的?多离奇的事儿。要知道,这完全不合情理,违背人性。你们结婚多久了?三个月,是吗?”

    “差不多,”我说。

    “我啊,还真希望有个结婚三个月的新娘在家里等着我呢!我是个孤苦伶仃的光棍。”他又放声大笑,随后把帽子往下一拉,盖到眼睛上边。“告辞啦,”说着,他把车发动起来,排气管劈劈啪啪喷出团团废气,汽车顺着车道飞驶而去,杰斯珀站在那儿望着汽车远去,双耳耷拉下来,尾巴夹在两腿中间。

    “哦,来吧,杰斯珀,”我说。“别这么半痴不呆的。”我转身朝屋子慢慢走去,丹弗斯太太已不见踪影。我站在厅廊里,拉了拉铃。大约五分钟光景一直没人答应。我又拉铃。一会儿,艾丽斯走了进来,一脸的不高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似的。“什么事,太太?”她说。

    “哦,艾丽斯,”我说,“罗伯特不在吗?今天我想在屋子外面的栗子树下用茶点。”

    “罗伯特下午到邮局去还没回来呢,太太,”艾丽斯说。“丹弗斯太太告诉他说您不会准时回来用茶的。弗里思当然也不在。如果您现在就想用茶点,我可以去给您拿来。我看现在还没到四点半哪。”

    “哦,没关系,艾丽斯,等罗伯特回来再说吧,”我说。原来,迈克西姆不在家,家里的事儿全都没了板眼。弗里思和罗伯特同时跑开,这种情况据我知道还未曾有过。当然,今天该弗里思休息,而丹弗斯太太又偏偏打发罗伯特上邮局去。他们料定我到很远的地方散步去了,于是那个叫费弗尔的家伙就看准这个时机来探望丹弗斯太太。时间选得再巧妙不过了。我敢说,其中肯定有鬼,而且他还要我瞒过迈克西姆。这事儿可真棘手。我不想给丹弗斯太太招麻烦,也不想平地惹起一场风波。更主要的是,我不想让迈克西姆为此烦恼。

    这个费弗尔究竟是何许人物。他把迈克西姆叫作“迈克斯”。还没有人叫过他“迈克斯”。有一回,我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倒是见过这个名字来着,是手写的纤细的斜体字,上端奇特地高耸着,而那个字母M的尾巴轮廓分明,拖得很长。我想,就只有此人叫过他迈克斯……

    我就这么站在门厅里,拿不定主意什么时候用茶,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突然,我脑子里闪出这样一个念头:也许丹弗斯太太为人不老实,一直背着迈克西姆干什么勾当,今天她和那个家伙正合伙算计着什么,不巧被我早回来一步撞上了,于是那家伙就花言巧语,装出一副同这所屋子和迈克西姆本人很熟悉的样子,拔脚溜走了。不知道他们在西厢那边于什么来着。为什么他们一瞧见我来到草地上,慌忙把百叶窗关上呢?我满腹狐疑,隐隐感到不安。弗里思和罗伯特都不在家。下午,女佣们一般总是在自己的寝室里更衣换装。于是这地方就成了丹弗斯太太一个人的天下。难道那个男人是个小偷,而丹弗斯太太又是他雇用的内线?西厢那边颇有一些值钱的东西。我顿时产生一阵说来也颇有点吓人的冲动,想此刻就悄悄摸上楼去,亲自到西厢那几个房间去看个明白。

    罗伯特还没有回来。上茶之前正好有时间去走一趟。我犹豫地朝画廊瞥了一眼。整个屋子肃穆无声。仆人都在厨房后面的下房里。杰斯珀在楼梯脚下舔吃盘里的狗食,那稀里哗啦的声音在石筑大厅里回响着。我挪动脚步,向楼上走去,一阵异样的兴奋遍布全身,心房怦怦剧跳不已。

 

    正文 第十四章

 

    我发觉自己又来到那条走廊,就是初到曼陀丽那天早晨逗留过的那条过道。打那以后,我就再没上这儿来过,而且也不想来。阳光从墙壁凹凸处的窗户射进来,在过道深色的护壁镶板上交织成金色的图案。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同上回一样,我又闻到那种不寻常的霉味儿。我拿不准该往哪边走;这儿房间的布局我不熟悉。这时,我忽然记起上回丹弗斯太太是打我身后的一扇门里走出来的,从方位来看,那似乎也正是我想要去的房间,那里的窗户俯瞰着通往大海的草坪。我扭动房门的把手,走了进去。百叶窗全下着,屋里当然很昏暗。我伸手去摸墙上的电灯开关,拧亮了灯,这是一间不大的前室,我估计是间更衣室,沿墙四周尽是些高大的衣柜。屋子尽头有扇门洞开着,里边的房间较大。我穿过房门走进里间,拧亮了灯,四下一望,不由得一惊,原来房间里的家具陈设,一应俱全,竟像一直有人住着似的。

    我原以为桌子、椅子,还有靠墙的那张大双人床,全都会被罩单蒙着,不料什么也没过没。梳妆台上放着发刷、梳子、香水和脂粉。床也铺得平整,还可以看到雪白的枕套和夹层床罩下面露出的一角毛毯。梳妆台和床头柜上都放有鲜花。雕花的壁炉架上也摆着鲜花。靠椅上放着一件缎子晨衣,下面搁一双卧室里穿的拖鞋。有那么一刹那的工夫,我脑子突然一阵迷离,仿佛时光又倒退了回去。而自己是在她犹未去世时打量这房间的……过了一会儿,吕蓓卡本人就会回屋来,哼着小调,在梳妆台的镜子面前坐定,伸手去拿梳子,然后梳理头发。要是也坐在那儿,我就可以看到她在镜子里的映像,而她也会从镜子里看到我这么站在门口。这一切当然都没出现。我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期待着发生什么事。倒是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把我重新唤回现实生活。钟上的针臂指着四点二十五分,跟我手表指示的时间相符。时钟的滴答声,听了使人恢复正常的神智,感到宽心。它提醒我别忘了现在,别忘了茶点马上就会在草坪那儿摆开,等我去享用。我慢慢走到房间中央。不,这房间现在没人使用,没有人再住在这儿。就是那些鲜花,也驱散不了屋里的霉味。窗帘拉得严实,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吕蓓卡不会再回这儿来了。即使丹弗斯太太在壁炉架上摆了鲜花,在床上铺好被单,也没法再把她招回来。她死了,离开人世已一年。她躺在教堂的墓地里,跟德温特家的其他死者葬在一起。

    涛声清晰可闻。我走到窗前拉起百叶窗。不错,我现在站着的这个窗口,正是半小时前费弗尔和丹弗斯太太呆过的地方。白昼的一道道光线射进房来。使电灯光顿时显得昏黄而悠忽。我把百叶窗再拉开些。一束明亮的日光投射在床上,于是,搁在枕头上的睡衣套袋、梳妆台顶上的玻璃镜面、发刷和香水瓶,全都豁然明亮起来。

    日光给了屋子以更强烈的现实感。百叶窗关着的时候,屋子在灯光下倒更似舞台上的布景,像是两场戏之间布置就绪的场景。夜戏已幕落,今晚的演出就此收场,舞台上换上第二天日戏第一幕的布景。而日光却使整个房间栩栩如生,气象盎然。我忘了屋子的霉味,忘了另外几扇窗户的帷帘仍未拉起。我又成了个客人,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闲逛之中误闯了女主人的卧室。梳妆台上是她的发刷,搁在靠椅那边的是她的晨衣和拖鞋。

    进入这屋子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不住打颤。我只得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坐下。我的心不再因感到异样的兴奋而剧烈跳动,倒是沉重得像压上了铅块。我发着呆,出神地在屋子里东张西望。不错,这是个漂亮的房间。在我刚到的那天晚上,丹弗斯太太的介绍并非言过其实,这个房间确是整幢宅子最漂亮的一间。瞧那精致的壁炉架,那天花板,那雕花的床架,那窗帷的流苏,还有那墙上的挂钟和身旁梳妆台上的烛台,所有这一切如果是属于我的,我一定会奉若至宝,爱不释手。可这些东西不是我的,而是属于另一个人。我伸手摸摸那一对发刷。一把比较旧些。这道理我是明白的,人们往往尽顾着用一把发刷,忘了另一把,所以把发刷拿去洗的时候,其中一把还是干干净净,简直没怎么用过。瞧瞧镜子里自己的脸,多苍白,多消瘦,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就这么拖着。难道我一直就是这副鬼样子?往日里,脸色总比现在红润些吧?镜子里的那个人,满面菜色,姿色平平,直愣愣地朝我干瞪着眼。

    我站直身,走到靠椅边,摸了摸椅子上的晨衣,又捡起拖鞋拿在手中,一阵恐惧之感猛地袭上心头,越来越强烈,接着又渐渐演化为绝望。我摸摸床上的被褥,手指顺着睡衣套袋上字母图案的笔划移动着,图案是由“R·德温特”这几个字样相互迭合交织而成的。凸花字母绣在金色的缎面上,挺硬挣的。套袋里的那件睡衣呈杏黄色,薄如蝉翼。我摸着摸着,就把它从套袋里抽出来,贴在自己面颊上。衣服凉冰冰,原先一定芬芳沁人,散发着白杜鹃的幽香,可是现在却隐隐约约透出一股霉味。我把睡衣折叠好,重新放回套袋,我一边这么做,一边感到心头隐隐作痛;我注意到睡衣上有几条折痕,光滑的织纹陡然起了皱,可见从上回穿过以后一直没人碰过,也没有送去洗熨。

    我猛然一阵冲动,情不自禁地从床边走开,返身回进那间小小的前室,刚才我看到那儿放着好几口衣柜。我打开其中的一口。不出所料,里面挂满了衣服。这里放的是礼服。衣服用白布袋包着,我看到布袋的袋口上方闪着银光,原来是件金黄色的织锦缎礼服。旁边是件颜色淡黄、质地柔软的丝绒外衣,另外还有条白缎子长裙,裙据一直拖到衣柜的底板,上层的架子上有把鸵毛扇,从一张包装薄纸底下探出头来。

    衣柜由于密不通风而积有一股怪味。杜鹃花在户外清香宜人,可是这种香气闷在衣柜里,不但走了味,而且使绫罗、锦缎都失去了光泽。这时,一阵阵变了味的杜鹃花陈香就从敞开着的衣柜门里向我袭来。我关上衣柜门,重又走进卧室。窗口射进清澈明亮的日光,仍然在金色的床罩上,那字母图案中高大的斜体R字母,在日光下显得格外耀眼,轮廓分明。

    就在这时,我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丹弗斯太太。她脸上的那副表情,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得意洋洋、幸灾乐祸的神气之中,夹杂着一种奇怪的病态激动。我吓得魂不附体。

    “太太,出了什么事?”她说。

    我想朝她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我张了张了嘴,可是说不出话来。

    “您觉得不舒服吧?”她说。口气极其温和。她朝我走过来。我往后退,想避开她。我相信她要是再朝我逼近一步,我一定会昏厥过去。我感到她的鼻息已经喷到我的脸上。

    “没什么,丹弗斯太太,”我过了一会才说。“我没有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你。事情是这样的:我刚才在草坪上偶尔抬头朝窗子看了一眼,注意到有一扇百叶窗没关严。我上来看看是不是能把它关严实。”

    “我来关吧。”说着,她不声不响穿过房间,把百叶窗闩牢。日光消失了,在昏黄、悠忽的灯光下,屋子顿时失却了真实感,重又显得虚幻而阴森。

    丹弗斯太太又走过来。在我身边站定,脸上堆着微笑。平日里她总是不苟言笑,冷若冰霜,此刻却一反常态,不仅热乎得叫人惊恐,而且满脸阿谀之色。

    “您何必对我说百叶窗是开着的呢?”她说。“我离开屋子前就把窗关上了,是您自己开的窗,对吗,嗯?您想来看看这个房间。您干吗以前一直不叫我领您来看呢?我每天都准备陪您上这儿来。您只需吩咐一声就得了。”

    我真想抽身逃走,可是却动弹不得,我还是注视着她的眼睛。

    “既然您现在来了,就让我陪您好好看看吧。”她那巴结逢迎的口气,假惺惺的,却又甜如蜜糖,听了叫人毛骨惊然。“我知道您想看看这儿的一切,您早就想一饱眼福了,只是怕难为情,不好意思提出来罢了。这是个可爱的房间,是不?您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房间吧。”

    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朝床边走去。我无法抗拒,好似个任人摆布的木雕。她的手触着我的手臂,使我不住打寒颤。她这时说起话来,声音压得很低,口吻亲呢,我最讨厌,也最怕听到这种说话腔调。

    “那是她的床。一张挺华丽的床,是不?我一直让这条金黄色的床罩铺在上面,这是她生前最喜欢的床罩。这儿套袋里放的是她的睡衣。你已经摸过这睡衣了,是不是?是她生前最后一次穿的睡衣,你想不想再摸一摸?”她从套袋里取出睡衣,塞在我面前。“拿着摸摸看,”她说。“质地多轻多软,是吗?上回她穿过以后我一直没洗。我把睡衣,还有晨衣、拖鞋就这样摆着,全都照那天晚上等她回来时候的原样摆着。那天晚上她再没回来,淹死了。”她折起睡衣,放回套袋。“您知道,服侍她的事儿全由我一个人包了。”她说着,又拉住我的胳膊,把我领到晨衣和拖鞋跟前。“我们试过好多女仆,可是没有一个合她的心意。‘你服侍得比谁都好,丹尼,’她常常这样说。‘除了你,我谁也不要,’你看,这是她的晨衣。她个子要比您高得多,您可以从衣服的长短上看出来。放在身上比试比试吧,一直拖到您的脚踝啦。她身段可美哩。这是她的拖鞋。‘把拖鞋丢给我,丹尼’她总是这么说。对她那颀长的身材来说,那双脚算是小巧玲珑的了。您不防把手伸进拖鞋里试试。鞋身既小又窄,是不是?”

    她硬把拖鞋往我手上一套,脸上一直堆着微笑。同时盯着我的眼睛;“您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么高吧?”她说。“这双拖鞋只配一双娇小的脚穿。她的身材可苗条呢。除非她站在你身旁,否则你不会意识到她那修长的身材。她简直有我一般高呢。可是她躺在那儿床上,看上去却像个小娇娇,那头浓密的黑发像圈光环似地烘托着她的脸蛋。”

    她把拖鞋重新放在地板上,又把晨衣摆回靠椅。“您看过她的发刷了,是吗?”说着,又把我拉到梳妆台前;“发刷在这儿,就像她生前用的时候一样,没有拿去洗过,也没有人碰过。每天晚上总是我替她梳头。‘来吧,丹尼,现在该给我梳头了,’她这么说,而我就站在这儿的凳子旁边一口气替她梳上二十分钟。要知道,她是在最后几年才留短发的。她刚结婚的时候,头发一直垂在腰肢下面呢。德温特先生那时经常替她梳头,不知有多少次,我走进这房间就看到他穿着衬衫,手里拿着这两把发刷。‘重一点,迈克斯,重一点嘛,’她抬头朝他笑着说,而他呢,对她总是百依百顺。您知道,他们总是在一起梳妆打扮,准备主持宴会,而屋子里已宾客满座。‘喂,我要赶不及啦,’他就这么一面说着,一面把发刷扔给我,回报她一笑。那个时候啊,他总是春风满面,喜气洋洋的。”

    丹弗斯太太顿了顿,她的手还是放在我的手臂上。

    “她把头发剪掉的时候,大家都生她气啦,”她接着说。“可她才不在乎呢!‘这是我自己的事,跟别人有什么相干,’她说。当然罗,蓄短头发,骑马航海要方便多了。您知道,有人画过一幅画,那是她策马扬、鞭的英姿,是位著名画家的作品,后来就挂在伦敦皇家艺术学会里,您可曾见过那幅画?”

    我摇摇头说:“不,没见过。”

    “听说那幅画是那一年的最佳作品,”她继续往下说。“可是德温特先生不喜欢那画,不准在曼陀丽挂出来。我想,大概他认为那画不传神,没有充分显示出她的风韵吧。您想看看她的衣服,是吗?”她不等我回答就把我领到那间小前室,把衣柜一口一口打开。

    “我把她的毛皮衣饰都放在这里,”她说。“这些皮毛还没蛀掉,我想以后也不会蛀掉。我总是很当心的。您摸摸那条黑貂皮围脖。那是德温特先生送给她的圣诞节礼物。也曾告诉过我这玩意儿值多少钱,可我现在已忘了。这栗鼠皮披肩是她晚上最常用的。寒风凛冽的夜晚,她常用它裹住肩头。这口柜子里放的都是她的夜礼服。您打开过了,是吗?您把没插销完全闩牢呢。我相信德温特先生最喜欢她穿银白色的礼服,当然,她不管穿什么都行,不管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她穿着这件丝绒礼服真是仪态万方。把它贴在脸上试试,很柔软,是吗?您不会不感觉到吧!温馨犹在,对吗?您简直会觉得这是她刚从身上脱下来的呢。凡是她到过的房间,我总可以一下子辨出来。屋里会留下她的几缕余香。这个抽屉里放的是她的内衣。这套粉红色的内衣她从来没穿过。她死的时候,当然穿着便裤和衬衫,不过后来被海水冲掉了。几星期以后找到她尸体的时候,身上什么也没留下。”

    她的手指把我的胳臂攥得更紧了。她弯下身子,那张骷髅似的脸贴近我。黑眼珠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您知道吗,她已在礁石上拉得支离破碎,”她低声细语。“她那张秀美的脸蛋已经无法辨认,两条胳膊也不见了。德温特先生认出是她,亲自上埃奇库姆比去认领尸体,独自一个人去的。当时他病得很厉害,可他坚持要去。谁也不能阻止他,甚至连克劳利先生也劝不住。”

    她停了片刻,可是目光始终盯着我的脸不移开去。“出了这件意外,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她说。“全怪我那天晚上不在家。下午我到克里斯去了,而且在那儿耽搁很久;德温特夫人上伦敦去了,不到深夜是不会回来的。所以我也就不急着回来。等我九点半光景回到庄园,听人说她七点不到就已经回来,吃过晚饭,又出去了。当然是到海滩去了,我很担心,那时已起了西南风。要是我当时在家,她就不会出去。她总是听我的话。‘换了我,今儿个晚上才不高兴出去呢,这种天气不宜出门哪!’我会这么对她说;而她呢,也会回答我说,‘好吧,丹尼,你这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太婆。’于是,不用说,我们就会坐在这儿,促膝谈心,她呢,会像以往那样把她在伦敦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说给我听。”

    我的手臂被她的手指指得红一块,紫一块,完全麻木了。我看到她脸上的那层皮绷得多紧,颧骨明显地鼓突出来,耳朵底下有几块小黄斑。

    “德温特先生当时在克劳利先生那儿吃晚饭,”她继续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敢说是在敲了十一点以后。将近午夜时分,屋外起了大风,越刮越猛,可她还是没回来。我下了楼,藏书室门框底下不见有灯光透出。我返身上楼。敲敲更衣室的门。德温特先生立即应道:‘谁啊?什么事?’我对他说,我担心德温特夫人怎么这时还没回来。等了一会,他开了房门,身上穿着晨衣。‘我想她大概是留在那边的小屋里过夜了吧,’他说。‘要是我换了你啊,就自管自去睡觉。照现在这种天气,她是不会回这儿来睡觉的。’他显得倦容满面,我也不忍再打扰他。她以前毕竟也多次在小屋里过夜,而且不论什么样的天气也都驾船出过海。说不定她当晚并没有驾船去兜风,只是因为从伦敦回来,想到小屋过夜,调剂一下精神。我对德温特先生道了声晚安就回自己的屋子去了。可是我没有睡着。我一直暗自嘀咕,她究竟干什么去了。”

    她又顿了一下。我不想再听下去。我想抽身从她身边走开,逃离这个房间。

    “我和衣坐在床上,一直坐到清晨五点半,”她说。“我再也等不下去了。我起身套上外衣,穿过林子,直奔海滩。天正破晓,风住了,可是仍下着蒙蒙细雨。我来到海滩,一眼看到水面上的浮筒和那只皮筏,可是不见小船的踪影……”我仿佛看见了那沉浸在灰蒙蒙晨曦之中的小海湾,甚至感觉到丝丝细雨正飘落在我的面颊上;透过那片雾霭,我似乎依稀认出那紧贴水面的浮筒模糊不清的轮廓。

    丹弗斯太太松开我的膀子,把手收了回去,垂落在身旁。此刻她说话时,丧失了刚才那种绘声绘色的表现力,又恢复了往日里生硬而刻板的腔调。“当天下午有只救生圈被海水冲到了克里斯,”她说。“第二天,几个捕蟹人在海岬边的礁石中又发现另一只,索具的零星碎片也随着潮水漂了进来。”她转过身去,关上抽屉,把墙上的一幅画扶正,又从地毯上捡起一团绒毛。我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瞧着她。

    “为什么德温特先生不再使用这几间屋子,”她说,“这原因您现在明白了吧,您听这大海的涛声。”

    甚至隔着关得严严实实的玻璃窗和百叶窗,我仍然听见大海的吼声,那是海湾里波浪冲击岸边圆卵石所发出的一阵阵低沉而悲枪的琤琮声。此刻,汹涌的潮水也许正奔腾而来,扑上沙滩,几乎一直淹到小石屋附近。

    “自从那晚她淹死以来,他再没有用过这几间屋子,”她说。“他叫人把自己的东西从更衣室搬了出去。我们在走廊尽头为他收拾了一间屋子。其实,我看他连那儿也不常去睡。他常常坐在那把扶手椅子里过夜,早晨总看到椅子周围撒满了烟灰。白天,弗里思听到他老在藏书室里踱步。踱来踱去,踱去踱来。”

    我恍惚也见到了椅子边地板的烟灰,听见了他的脚步声,笃、笃、笃、笃,在藏书室里踱来踱去……丹弗斯太太轻轻带上卧室与前室之间的那扇门,这就把我们同卧室隔了开来,随后又关掉电灯。我再也看不见那张床,看不见搁在枕头上那只睡衣套袋,也看不见那张梳妆台以及靠椅下的那双拖鞋。她走到前室门口,把手按在房门把手上,站在那儿等我。

    “每天我亲自到这儿来掸灰尘,”她说。“如果您日后还想到这儿来看看,只要告诉我一声就行了。挂个内线电话,我就明白啦。我不许那些使女上这儿来。除了我以外谁也不上这儿来。”

    她又摆出一副阿谀奉承的神态,热乎劲儿叫人受不了。她满脸堆笑,显然是虚情假意的做作。“有时候德温特先生不在家,您觉得冷清了,可能会想到这个房间来看看,上这儿来坐坐。到时候只需吩咐一声得啦。这些真是出色的房间啊。这些房间收拾得这么舒齐,您看了一定不会觉得她离开我们已经很久了吧?您会以为她刚刚走开一会儿,到晚上就会回来的。”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不出话来,感到喉头干涩,仿佛被人卡住似的。

    “不只是这个房间,”她说。“在这所屋子的许许多多房间里,在晨室里,在大厅里,甚至在那间小花房里,到处我都能感觉得到她的存在。您大概也有同感吧?”

    她用古怪的目光瞅着我,嗓门一下子压得低低的,像是跟我耳语。“有时候我沿这条过道走着走着,简直觉得她就跟在我身后,听得见她那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这种声音我决不会搞铝的。昔日黄昏时分,我常见到她在门厅上面的画廊里,斜倚栏杆,望着下雨,呼唤着那两条狗。我现在还不时觉得她呆在那儿呢。我仿佛依稀听到她下楼用餐时衣裙拖在楼梯上的悉碎声。”她收住话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着我的眼睛。“您倒说说,她这会儿是不是看到我俩在这儿面对面交谈?”她一字一顿地说。“您倒说说,死者的幽灵会不会回来,注视着我们这些生者呢?”

    我费力地咽下一口气,紧攥双手,指甲都嵌入了肉里。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我的声音听上去尖利刺耳,很不自然,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声音。

    “有时候我真怀疑,”她轻声低语着。“有时候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悄悄回到了曼陀丽,注视着您和德温特先生的一举一动哪!”

    我们站在门边,相互瞪着眼珠对视。我没法把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开。那对眼珠嵌在惨白的骷髅脸上,显得分外阴险、狠毒,充满着仇恨。随后,她把通往过道的门打开。“罗伯特此刻已回来了,”她说。“一刻钟之前就回来了。已吩咐他把茶点送到花园的栗子树下去。”

    她往旁边一闪,让我走过去。我跌跌撞撞走出房间,来到过道上,顾不上自己是在往哪儿走。我没有再对她说什么,茫然走下楼梯,拐了个弯,推开那扇通东厢的门,口到我自己的房间。我关紧房门,上了锁,把钥匙放进衣袋。

    然后我就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觉得自己像得了什么重病似的。

 

    正文 第十五章

 

    第二天早上迈克西姆来电话,说他大概在傍晚七点左右回庄园。是弗里思传的口信。迈克西姆没要我去听电话。我在用早餐时曾听得电话铃响,心想弗里思说不定会进餐厅来说:“太太,德温特先生等您听电话。”于是我解下餐巾,站了起来,可就在这时弗里思口到餐厅给我捎来那个口信。

    他看见我推开椅子,朝门口走去,便赶忙说:“太太,德温特先生已把电话挂了。没讲别的,只是说七点钟左右回来。”

    我重新在椅子上坐定,捡起餐巾。弗里思见着我这副迫不及待要冲出餐厅去的模样,一定觉得我这人傻得可以。

    “知道了,弗里思。谢谢你,”我说。

    我继续吃我的火腿蛋。杰斯珀守在我脚边,那条瞎眼老狗呆在墙角处的篓子里。这一天的时间真不知该如何打发。昨夜我没睡好,也许是因为独居无伴的缘故。睡得很不安稳,老是醒来看时钟,那指针像是一直没怎么移动位置。就算睡着了,也是乱梦颠倒。我梦见我俩,迈克酉姆和我,在树林里穿行;他始终走在我前面,只有那么几步路,可我就是没法赶上。我也看不清他的脸,只见他一直在我前面昂首阔步。我睡着的时候一定哭过了,因为早晨醒来发现枕头湿漉漉的。我一照镜子,瞧见自己眼皮浮肿,目光呆滞,样子实在不讨人喜欢,毫无风韵可言。我在腮帮子上搭了点脂粉,想增加点红润,不料弄巧成拙,反倒像个不伦不类的马戏丑角。也许我没摸着涂脂抹粉的窍门。我穿过大厅进屋吃早饭时,注意到罗伯特瞪大了眼睛冲着我发愣。

    十点钟光景,我正将几片面包捏成碎屑,准备去喂平台上的鸟儿,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这一回是打给我的。弗里思走来通报说。莱西夫人要我听电话。

    “早上好,比阿特丽斯,”我说。

    “哦,亲爱的,身体好吗?”即使在电话里,她说起话来也还是自有一功:干脆利落,颇有男子气概,容不得半点罗唆废话。这时她不等我回答就自顾自往下说:“下午我想开车去看看奶奶。现在我要上朋友家去吃午饭。离你那儿大约二十英里。到时候是不是让我来接你,咱们一起去?依我说,你也该去见见那位老太太了。”

    “我巴不得能去呢,比阿特丽斯,”我说。

    “太好啦。就这样说定了,三点半左右我来接你。贾尔斯在宴会上见着迈克西姆了。他说菜肴没味,酒倒挺出色。好,就这样吧,亲爱的,一会儿见。”

    滴答一声,她把电话挂了。我又信步走进了花园。我很高兴她打电话来约我去见老祖母。这一来总算可指望有点事,给百无聊赖的这一天添点儿生趣。要挨到晚上七点,这几个钟头还真没法熬呢。今天我一点没有假日的轻松感,无意和杰斯珀一起去幸福谷,去小海湾散步,往水里扔石子取乐。那种无拘无束的轻松心情,那种想要穿上帆布鞋在草坪上疾步飞奔的天真愿望,都已经为乌有。我走进玫瑰园,身边带着书、《泰晤士报》。还有编结活儿,在那儿坐定,尸然是个守着家庭过安分日子的主妇。我坐在暖洋洋的阳光里,呵欠连连,蜂群在周周围的花丛中嗡嗡飞舞。

    我没法集中思想,细读报上那些干巴巴的专栏文章,接着又捧起小说,想让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把自己吸引住。我不愿去想昨天下午的事,不愿想到丹弗斯大太。我尽量设法排遣这样的念头:她此刻正在屋子里,说不定就躲在楼上某扇窗子背后,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不时抬起头来,朝花园那边看一眼,总觉得这儿并非只有我一人。

    曼陀丽的窗户鳞次栉比。空房间也比比皆是,这些房间我和迈克西姆从不去使用,里面都蒙着防灰尘的罩单,悄寂无声;昔日他父亲的祖父在世时,宅子里宾客盈门,仆役成群,那些房间倒是都住人的。现在丹弗斯太太不用费什么周折,就可以悄悄推开一扇扇房门,随手再把门—一带上,然后蹑手蹑脚走进尘封已久的房间,来到窗口,在放下的窗帷后面窥视我的行动。

    我没法去探知真情,即使在椅子里侧转身于,抬头向那排窗子望去,我也没法跟她打照面,我记起孩提时玩过一种游戏,邻屋的小朋友称之为“奶奶走路”,而我则管它叫“老巫婆”。玩时,你得站在花园的尽头,背对着其他人。他们一个接一个朝你悄悄走近,偷偷摸摸地走一阵停一会。每隔几分钟,你回过头来望望,要是有谁正好被你看到在走动,这人就被罚回原处从头走起。可是总有个把胆子比较大一点的小伙伴,已经挨近你身边,此人的行动简直不可能察觉;于是,就在你背对大家站着,嘴里从一数到十的时候,你一面提心吊胆,一面也明白自己已必输无疑,要不了一会儿,甚至连十也没数完,那个大胆的家伙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背后扑上来,同时还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此刻我全体会与那时一样的心情,紧张不安地等待着有人扑上身来。我正同丹弗斯太太玩“老巫婆”游戏呢。

    好不容易挨到午餐时分,冗长的上午总算告一段落。看着弗里思有条不紊、手脚麻利地张罗,望着罗伯特傻乎乎的神态,比看书读报更能排遣时间。到了三点半,分秒不差,车道拐角处传来比阿特丽斯汽车的马达声,一转眼车子已停在屋前台阶边。我已穿着停当,拿好手套,这时就三步并作两步出门相迎。“喂,亲爱的,我来啦,少有的好天气,是吗?”她砰地一声关上车门,跨上台阶迎着我走来。她飞快地吻了我,嘴唇在我耳朵边的脸颊上使劲擦了一下。

    “你看上去气色不大好,”她朝我上下一打量,脱口便说。“脸上精瘦精瘦的,一点血色也没有。怎么搞的?”

    “没什么,”我明知自己的脸色很不对头,只得低声下气地支吾一句。“我这人一向没什么血色。”

    “喔,胡说,”她反驳道。“上回我看见你的时候完全不是这样。”

    “我想,在意大利给太阳晒的那一脸棕色大概已退啦。”说着,我赶忙往汽车里钻。

    “哼,”她不留情地冲着我说,“你同迈克西姆一样的毛病,就是不肯承认自己身体不行。嗳,使点儿劲,不然车门关不上的。”我们沿车道驶去,车子开得很猛,到拐角上突然一个转弯。“我说,你不会是有喜了吧?”她说着侧过脸来,那双锐利的褐色眼睛盯在我身上。

    “没有的事,”我窘极了,“我想不会的。”

    “早晨起来是不是恶心想吐?有没有其他类似的症状?”

    “没有。”

    “哦,唔——当然也不都是那样。就拿我生罗杰那阵子说吧。什么反应也没有。整整九个月,身子结实得像条牛。生他的前一天我还在打高尔夫球。你知道,生儿育女,天经地义,没什么好难为情的。要是你疑心有什么,尽管直说。”

    “不,真的,比阿特丽斯,”我说。“没有什么要瞒你的。”

    “说实在话,我还真希望你不久能生个儿子,给迈克西姆传宗接代。这对他来说可是件大好事。我希望你别在这事情上层层设防哪。”

    “当然不会,”我说。真是场别开生面的谈话。

    “哦,可别见怪,”她说。“我说的话你可千万别在意。如今的新娘子毕竟样样都得会一点。要是你想去打猎,偏偏在第一个狩猎期内就怀了孕,岂不大杀风景?要是夫妇两个都是打猎迷。这一来非同小可,说不定会断送这场婚姻。像你这样就没关系了,娃娃不会妨碍绘图作画的。哦,对了,近来写生画可有长进?”

    “最近似乎难得动笔,”我说。

    “哦,真的?天气这么好,正宜于户外写生画画,只要一张折凳、一盘画笔就行了,是吗?告诉我,上回寄的那些书你可感兴趣?”

    “那还用间,”我说。“真是件叫人喜爱的礼物,比阿特丽斯。”

    她脸露喜色说:“你喜欢就好啦。”

    汽车向前疾驶。她的脚始终踩在油门上,拐弯时总是绕一个急陡的小角度。我们从别的车辆旁边一掠而过,有两个驾车人从车窗探出身来望着我们,满脸愤慨之色。小巷里有个行人还朝她挥舞手仗。我为她羞红了脸。可她好像对一切都视而不见。我只好在车座里缩紧了身子。

    “下学期罗杰要去牛津念书,”她说。“天知道他要在那儿鬼混些什么。我看纯粹是蹉跎光阴,贾尔斯又何尝不这样想?不过我们也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随他去。当然罗,小家伙毕竟还是像爹妈,心思全放在马匹上了。前面那辆车搞什么鬼?喂,我说你老兄于吗不伸出手来打个招呼?说实在的,如今公路上有些开车的家伙,真该把他们枪毙了才是。”

    车子猛一拐弯,转上大路,差点儿没撞着前面的那辆车。“有谁上你们那儿作客来着?”她问我。

    “没有,近来很清静,”我说。

    “还是这样好,”她说。“我总觉得,那些盛大宴会实在叫人腻烦。如果你来我们这儿小住,肯定不会让你感到惶恐不安。左右邻居都是些好人,大家混得很熟,不是在这家吃饭,就是去那家聚餐,还经常在一块儿打桥牌,不多跟外人罗唆。你会打桥牌吧?”

    “打得不怎么精,比阿特丽斯。”

    “哦,精不精无所谓,只要会打就行。我不能容受那些啥也不想学的家伙。冬日黄昏茶余饭后,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们!一个人总不能老是坐着谈天说地。”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这样。不过,还是不吭声为妙。

    “现在罗杰大了,生活可有趣哩,”她接着说。“他把朋友带到家来,我们一起玩呀笑呀,好不热闹!要是去年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那该有多好。我们玩哑谜猜字游戏。啊哟,真是好玩极了。贾尔斯如鱼得水,大显身手。你知道,他最喜欢化装表演。一两杯香摈下肚,他那副滑稽相真够你乐的。我们常惋惜他没能人尽其材,他应该去当演员才对。”我想着贾尔斯,脑子里出现了他的那张大圆脸,还有那副角质框眼镜。要是真的看到他酒后的丑态,我一定会觉得怪不好意思。“我们有个好朋友,叫迪基·马什,他和贾尔斯男扮女装,来了个二重唱,谁也搞不清楚这同哑谜猜字中的谜底有什么关系,不过这也无关紧要,反正两人逗得我们哄堂大笑。”

    我彬彬有礼地报以一笑。“可以想象,一定有趣极了,”我说。

    我仿佛真的看到他们在比阿特丽斯家的客厅里笑得前仰后合。这些朋友熟稔融洽,亲密无间。罗杰想来长得和贾尔斯一般模样。比阿特丽斯还在乐呵呵地回忆当时的情景。“可怜的贾尔斯,”她说。“有一回,迪基提起苏打水瓶就往他脖子上喷,当时他脸上的神情我怎么也不会忘记。我们个个乐得像疯子。”

    我有点担心,生怕比阿特丽斯会邀请我们今年上她家去过圣诞节。也许到时候我可以借故推托,就说我得了流行性感冒。

    “当然罗,我们唱歌表演,从不想弄出点什么名堂,来个艺惊四座,”她说。“不过是逢场作戏,在自己人中间凑个趣罢了。曼陀丽在这种季节才是上演精彩好戏的场所。我记得几年前那儿演过一场古装露天戏。是请伦敦的艺人来演的。当然,筹备这类玩意儿忙得你够呛。”

    “哦,”我说。

    她沉默了半晌,只顾埋头开车。

    “迈克西姆好吗?”过了一会,她问。

    “很好,谢谢你,”我说。

    “心情很舒畅?”

    “哦,是的。挺舒畅。”

    车子来到乡村小街上,她不得不集中思想开车。我不知道是否该把丹弗斯太太的事告诉她,还有费弗尔那家伙。不过,我怕她无意中声张出去,说不定还会告诉迈克西姆。

    “比阿特丽斯,”我还是决定说了,“你可听说过一个名叫费弗尔的人?杰克·费弗尔?”

    “杰克·费弗尔,”她重复了一遍。“不错,这个名字很熟。让我想一想,杰克·费弗尔。对了,是他,一个浪荡公子。几年以前我见过他一面。”

    “昨天他到曼陀雨来看丹弗斯太太。”我说。

    “真的?哦,是嘛,也许他常常……”

    “为什么呢?”我问。

    “我想他是吕蓓卡的表哥吧,”她告诉我。

    我大感意外.那家伙竟是她的亲戚?在我想来,吕蓓卡的表兄决不是那种模样。杰克·费弗尔,她的表兄!“哦,”我说。“哦,这我可没有想到。”

    “很可能他过去是曼陀丽的常客,”比阿特丽斯说。“我也搞不清楚。实在说不上来。我难得去那儿。”她的神态变得相当冷淡,我觉得她似乎无意继续谈论这个话题。

    “我不怎么喜欢这个人,”我说。

    “是嘛,”比阿特丽斯说。“也难怪你不喜欢。”

    我洗耳恭听,可是却没有下文,我想,最好还是别提费弗尔要我替他保密的事儿。一提起就可能把事情闹大,何况这时我们已接近目的地了,眼前出现两扇涂白漆的大门,一条平坦的沙砾车道。

    “别忘了,老太太眼睛差不多瞎了,”比阿特丽斯说。“近来人也有些懵懂。我给护士打过电话说我们要来,所以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是幢高大的人字形红砖楼房,大概是维多利亚王朝后期的建筑物,外表不怎么吸引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这幢房子里仆役成群,家务事由精明强干的人操持着。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个双目几乎失明的老太太。

    开门的是一个长得端端正正的客厅侍女。

    “你好,诺拉,身体好吗?”比阿特丽斯说。

    “好很,谢谢您,太太,希望您全家安康。”

    “哦,是的,我们一家子都好。老太太近来怎么样,诺拉?”

    “好坏很难说,太太。一阵子清楚,一阵子湖涂。她的身子嘛,您也知道不算太精。我敢说她见了您一定很高兴,”她好奇地瞟了我一眼。

    “这位是迈克西姆夫人,”比阿特丽斯说。

    “哦,太太,您好,”诺拉说。

    我们穿过狭窄的门廊走过摆满家具的客厅,来到阳台上。阳台前面是块修剪过的四方草坪。阳台台阶上的几只玉石花瓶里,养着好几株鲜天竺葵。阳台角落里有一张装轮子的安乐椅,比阿特丽斯的祖母正坐在椅子里,身子用披巾裹着,背后垫着几只枕头。走近一看,我发现她的相貌跟迈克西姆像得出奇。要是迈克西姆年逾古稀,而且也双目失明,一定就是这个模样。坐在她旁边椅子里的护士一面站起身来,一面在她刚才高声朗读的那本书里插上一个书签。她朝比阿特丽斯莞尔一笑。

    “莱西夫人,您好!”她说。

    比阿特丽斯跟她握手并把我介绍给她。“看来老太太挺硬朗的,”她说。“八十六岁高龄,身子还这么健,真是难得。奶奶,我们来啦,”她提高嗓门。“安然到达啦。”

    祖母朝我们这边望着。“亲爱的比,”她说,“你真是个好姑娘,特地来看望我这个老婆子。我们这儿沉闷得很,没有什么好让你消遣的。”

    比阿特丽斯凑过身子去吻她。“我把迈克西姆的妻子带来见你啦,”她说。“她早就想来看你,可是她和迈克西姆一直挺忙的。”

    比阿特丽斯在我背上戳了一下。“去亲亲她,”她轻声说。于是我也俯身在老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

    老祖母用手指摸着我的脸说:“好姑娘,谢谢你到这儿来看我。见到你我很高兴,亲爱的。你应该把迈克西姆也带来嘛。”

    “迈克西姆上伦敦去了,”我说。“要到晚上才回来。”

    “下回一定得带他一起来,”她说。“坐吧,亲爱的,就坐在这把椅子里,让我好好看看你。比,你也过来,坐这一边。宝贝儿罗杰好吗?那个小淘气也不想来看看我这老太婆。”

    “八月里他会来的,”比阿特丽斯大声说。“你知道,他要离开伊顿书院去上牛津大学了,”

    “哦,天哪,他快要长成个大人啦,我要认不得他了。”

    “他个儿已经比贾尔斯高了,”比阿特丽斯说。

    她滔滔不绝地谈着贾尔斯和罗杰,还拉扯她养的马啊,狗啊。那护士拿出绒线来编结,手中的编结针咔嗒咔嗒碰撞作声。她转过身子,满面春风,兴致勃勃跟我搭话。

    “您喜欢曼陀丽吗,德温特夫人?”

    “很喜欢。谢谢你,”我说。

    “那可是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是吗?”她说着,编针一上一下交替穿插。“现在我们当然不能去了,她去不了啦。多遗憾!真留恋我们过去在曼陀丽度过的时光。”

    “你一定得抽个时间来玩玩,”我说。

    “谢谢您,我是很想去的。德温特先生身体好吧?”

    “是的,很好。”

    “你们是在意大利度蜜月的吧?收到德温特先生寄来的美术明信片,我们可高兴哪。”

    我不明白她用“我们”两字,是以一家之主自居呢,还是表示她和迈克西姆的祖母已融为一体了。

    “他寄来过一张吗?我怎么不记得?”

    “哦,寄过的。当时大家都高兴极了。这类玩意儿我们很喜欢。不瞒您说,我们备有一本剪贴薄,凡是跟这个家族有点头关系的东西全都贴在里边。当然都是些看着叫人高兴的东西。”

    “多有意思,”我说。

    那边比阿特丽斯说话的一言半语,不时传到我耳朵里来。“我们只得把马克斯曼老爹给丢开了,”她说。“你还记得马克斯曼者爹吗?他是我手下最好的猎手。”

    “哦,天哪,不会是马克斯曼老爹吧?”祖母说。

    “是他,可怜的老头。两只眼睛全瞎了。”

    “可怜的马克斯曼,”老太太应了一句。

    我暗自嘀咕,在老太太面前提什么眼瞎的事总不太得体吧,我不由得朝护士望了一眼。她只顾咔嗒咔嗒忙着编结。

    “您打猎吧,德温特夫人?”她问。

    “不瞒你说,我不打猎,”我说。

    “说不定有一天您会爱上这一行。我们这儿一带的人没有不热中于打猎的。”

    “哦。”

    “德温特夫人酷爱艺术,”比阿特丽斯对护士说,“我对她说,曼陀丽庄园风光宜人,堪入画面的胜景秀色多的是。”

    “哦,不错,”护士表示同意,她急如穿梭的手指暂时停了一下。“真是情趣高尚的爱好。我有个朋友,是个妙笔生花的女画家。有一年复活节我们一起到普罗旺斯去,她画的素描真美极了。”

    “多有意思,”我说。

    “我们在谈素描呢,”比阿特丽斯大声对她祖母说。“你不知道吧,咱们家里有了个艺术家!”

    “谁是艺术家?”老太太问。“我可不知道有什么艺术家。”

    “你这位新过门的孙媳妇,”比阿特丽斯说。“你问问她,我给她送了件什么样的结婚礼物。”

    我微笑着,等老太太发间。她朝我这边转过头来。“比姑娘在说些什么呀?”她说。“我可不知道你是个艺术家。我们家里从来没有人搞艺术。”

    “比阿特丽斯在说笑话,”我说。“我怎么能算艺术家,只不过闲着没事喜欢涂几笔消遣消遣罢了。我没有受过什么专门训练。比阿特丽斯送了我几本书,精美极了。”

    “哦,”她给搞糊涂了。“比阿特丽斯送你几本书?这倒有点像往纽卡斯尔送煤①呢,你说是吗?曼陀丽藏书室里的书还少吗?”她放声大笑。我们也被她的笑话逗乐了。我希望这个话题就谈到这儿为止,可比阿特丽斯还是一个劲儿唠叨下去。“你不明白,奶奶,”她说。“那可不是些普通的书。是有关艺术的。六大本呢。”

    --------

    ①英国谚语,意思多此一举。

    护士也凑过来献殷勤。“莱西夫人是说德温特夫人有个爱好,就是非常喜欢画画。所以她就送了六大部好书,全是关于绘画的,作为结婚礼物。”

    “这事做得多可笑,”祖母说。“怎么能拿书当结婚礼物?我结婚的时候就没人送书。就算有谁送了,我也决不会有心思去读它。”

    她又哈哈一笑。比阿特丽斯面有愠色。我朝她笑笑以示同情。她大概并没有注意到。护士又打起毛线来。

    “我想用茶点了,”老太太没好气地说。“难道还没到四点半?诺拉干吗还不把茶点端来?”

    “怎么?中午吃了那么多,现在又饿了?”护士说着站起身来,朝那位由她照料的病人乐呵呵地一笑。

    我感到困顿不堪,真不明白上了年纪的人有时竟这么难以应付。他们比不懂事的小孩或自以为是的青年人更难对付,因为你得顾全礼貌,虚与委蛇。自己竟产生这种冷漠无情的念头,我不禁大吃一惊。我双手揣在怀里端坐着,随时准备应和别人的言谈。护士拍打几下枕头,又把披肩给她裹了个严实。

    对于这么一番折腾,迈克西姆的祖母倒也忍受得住。她闭上眼睛,似乎也感到累了。现在这副样子更像迈克西姆了。我可以想象出她年轻时在曼陀丽的模样:身材颀长,眉清目秀,兜里装着糖,手里提着裙摆,生怕裙子沾上泥巴,绕过屋子朝马厩走去。我脑子里勾划出她束着腰、穿着高领上衣的形象;耳朵里仿佛听到她吩咐下午两点钟给她备好马车的声音。现在。这一切对她来说都已化作过眼烟云,一去不复返了。她丈夫离开人世已有四十个春秋,儿子逝世至今也已十五年。老人现在只得住在这所人字形红砖楼房里,在护士的看护下,尽其天年。在我看来,我们对老人喜怒哀乐的感情变化差不多一无所知。对孩童我们则很了解,了解他们的恐惧和希望。了解他们弄虚作假的把戏,不久前我自己就是个孩子,对这一切记忆犹新。而现在迈克西姆的祖母坐在那儿,身子裹在披巾里,那双可怜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她内心究竟有何感受?脑子里究竟在转什么念头?她是否知道比阿特丽斯此刻哈欠连连,不住地在看手表?她有没有想到我们所以来看望她,无非是因为我们觉得理应这么做,聊尽小辈的一份孝心?——这样,待会儿比阿特丽斯回到家里就可以说一声了“好了,我可以有三个月问心无愧”。

    她还想曼陀丽吗?还记得坐在餐桌旁用餐的情景吗?现在,她当年的座位已归了我。她是否也曾在栗子树下用过茶点?说不定这些事儿早已置诸脑后。被忘了个精光?莫非在她那张安祥、苍白的面庞后面,除了轻微的疼痛和莫名其妙的不适之感外,没有留下任何感情的涟漪,只是在煦日送暖时才隐隐生出一股欣慰感恩之情,而在寒意侵入时才打一阵寒颤?

    但愿我有妙手回春的神力,能抹去她脸上岁月的烙印。但愿我能看到她恢复妙龄少女时的丰姿,脸色红润,披一头栗色卷发,跟她身边的比阿特丽斯一样机敏,矫健,也像比阿特丽斯那样津津有味地谈着打猎,谈着猎犬和马匹,而不是像现在这么果坐着,只顾闭目养神,任凭护士拍打垫在她脑后的枕头。

    “你们知道,今天我们弄了不少好吃的,”护士说。“水芹三明治茶点。我们最喜欢吃水芹,是不?”

    “今天轮到吃水芹?”迈克西姆的祖母一边说,一边从枕头上仰起头往门那边张望。“这你可没告诉我。诺拉怎么还不把茶点送来?”

    “大姐,即使给我一千镑一天,我也不愿干你这份差使,”比阿特丽斯压低嗓门对护士嘟哝了一句。

    “哦,我已经习惯了,莱西夫人,”护士笑着说。“您知道,这儿很舒服。当然,干我们这一行的,日子确实不大好过,不过有些病人要难侍候多了。比起他们来,她还算相当随和的呢。佣人也都乐于配合,说真的,这才是最要紧的。瞧,诺拉来了。”

    客厅侍女拿来一张折迭式桌子和一块雪白的台布。

    “诺拉,你怎么磨蹭了这么老半天?”老太太埋怨道。

    “刚刚才四点半,太太。”诺拉用一种很特别的声调对她说,神态跟那护士一样,也是乐滋滋地满脸堆笑。我不知道迈克西姆的祖母是否觉察大家都用这种调门跟她说话。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打什么时候开始的,最初她是否曾注意到。也许那时候她曾对自己说:“多可笑,他们以为我老了呢。”到了后来,她也就逐渐习以为常,而时至今日,她会觉得这些人似乎向来就这么说话,此乃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陪衬。可是那位用糖喂马的栗发窈窕少女,如今却在何方?

    我们把椅子拖到折迭式桌子旁边,开始吃起水芹三明治来。护士专为老太太准备了几片。“瞧,可不是一饱口福吗?”她说。

    我瞧见那张平静、安祥的脸上慢慢绽开一丝笑影。“逢到吃水芹点心的日子,我是很高兴的,”她说。

    茶烫得没法喝。护士端着茶,让她一点一点细抿慢呷。

    “今天的茶水又是烧得滚开,”说着,护士对比阿特丽斯一点头。“这事儿真让人烦心。他们老是把茶炖在火上。我不知给他们讲过多少遍了,可他们就是不听。”

    “哦,还不都是一个样!”比阿特丽斯说。“我已经不把这当作一回事了。”老太太用小匙搅拌她的那杯茶,目光茫然而恍惚。我真想知道她这会儿在想什么。

    “你们在意大利的时候天气好吗?”护士问。

    “好的,很暖和,”我说。

    比阿特丽斯侧过脸来对着祖母说:“她说,他们在意大利度蜜月的时候天气可好哪,迈克西姆晒得黑黝黝的。”

    “迈克西姆今天干吗不来?”老太太问。

    “好奶奶,我们对你说过啦,迈克西姆有事上伦敦去了,”比阿特丽斯不耐烦地说。“你知道,是去赴个什么宴会。贾尔斯也去了。”

    “哦,是这样,那你们刚才干吗说迈克西姆在意大利呢!”

    “他在意大利呆过一阵子,奶奶。那是四月份。现在他们回到曼陀丽来了。”她朝护士瞥了一眼,耸耸肩膀。

    “德温特先生和德温特夫人现在在曼陀丽住下了,”护士又说了一遍。

    “这个月,庄园里真美,”我一边说一边将身子挨近迈克西姆的祖母。“现在玫瑰花全开了,我真该给带点儿来呢。”

    “是啊,我喜欢玫瑰花,”她含含糊糊地说,然后凑过来,用那双黯淡无神的蓝眼睛盯着我瞧。“你也呆在曼陀丽?”

    我噎了一下。大家一时语塞,后来还是比阿特丽斯打破冷场。扯着嗓门不耐烦地说;“我的好奶奶,你明明知道,她现在就住在那儿嘛!她和迈克西姆结婚啦。”

    我注意到护士放下手里的那杯茶,朝老太太飞快地扫了一眼。老太太无力地价靠着枕垫,手指抓着披巾,嘴唇微微抖动起来。“你们,你们大家好罗唆呵,我听不懂你们讲什么。”然后她又朝我这边看着,眉头一轻,不住摇头。“你是哪家的姑娘,亲爱的?我从来没见过你吧?我不知道你长的啥模样。我不记得在曼陀丽有你这么个人。比,告诉我,这孩子是谁?为什么迈克西姆不把吕蓓卡带来?我多喜欢吕蓓卡。我的宝贝吕蓓卡哪儿去了?”

    好一阵子大家没吭声,真是个叫人受罪的时刻。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护士赶紧站起身子朝安乐椅走去。

    “给我把吕蓓卡找来,”老太太又重复了一句。“你们把吕蓓卡怎么啦?”比阿特丽斯笨手笨脚地从桌旁站起,差点把桌上的杯碟撞翻。她也窘得满脸通红,嘴巴抽搐着。

    “我看你们最好还是走吧,莱西夫人,”护士红着脸,神色慌张地说。“看来她有点累了,她这么一发作,有时一连要糊涂好几个钟头。她不时会像现在这样兴奋一阵,想不到今天也出现这种情况,真遗憾。德温特夫人,我相信您会谅解的吧?”她向我赔不是。

    “当然,”我赶紧说。“我们最好还是告辞吧。”

    比阿特丽斯和我到处乱摸,寻找提包和手套。护士又转身去应付她的病人。“我说,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想吃美味可口的水芹三明治?那是我专给你切的呢。”

    “吕蓓卡在哪儿?为什么迈克西姆不来,不把吕蓓卡一起带来?”那厌倦而又带怨忿的微弱声音作了这样的回答。

    我们穿过客厅,来到门廊,然后又从正门走了出去。比阿特丽斯一言不发,只顾发动汽车引擎。汽车顺着平坦的沙砾车道驶出白漆大门。

    我目不斜视地凝望着前方的路面。我自己并不怎么在乎。如果在场的只有我一个,那我根本不会把这事放在心上。现在我倒担心比阿特丽斯会觉得不痛快。

    整个儿事情把比阿特丽斯搞得狼狈不堪。

    车子驶出村子时,她才对我说:“亲爱的,实在抱歉得很,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瞧你胡说些什么,比阿特丽斯,”我赶忙说。“没什么要紧,一点也没关系。”

    “我没想到她会来那么一下子,”比阿特丽斯说。“要不然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领你去见她的。我真感到抱歉。”

    “没什么好抱歉的,请别再说了。”

    “真不明白是怎么搞的。你的情况她明明全知道。我写信告诉过她,迈克西姆也给她写过信。当时她对国外结婚的事儿还颇感兴趣呢。”

    “你忘了她年纪有多大啦,”我说。“她怎么会记住这些个事呢?她没法把我跟迈克西姆联系起来,脑子里只有他跟吕蓓卡连结在一起的印象。”我们默不作声地驱车向前。能这么重新坐在汽车里,真是如释重负。汽车一路颠簸,急转弯时车身还猛地一歪,对这些,我现在全不在乎。

    “我忘了她是很疼爱吕蓓卡的,”比阿特丽斯慢腾腾地说。“我好傻,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场面。我想,去年那场灾祸,她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哦,老天爷,今天下午真是活见鬼。天晓得你会对我有什么看法。”

    “行行好,别说了,比阿特丽斯,跟你说我不介意的。”

    “吕蓓卡对老太太总是百般殷勤。她常常把老太太接到曼陀丽去住。我那可怜的好奶奶那时手脚还很灵便,吕蓓卡随便说什么总能逗得她笑得直不起腰。不用说,吕蓓卡向来很风趣,老太太就喜欢那样。她那个人,我是指吕蓓卡,自有一套讨人喜欢的本事;男人、女人、小孩,还有狗,都会被她迷住。我看老太太一直没把她忘掉。亲爱的,过了这么一个下午,你总不会感激我吧。”

    “我不在乎,不在乎,”我只是机械在念叨着,巴不得比阿特丽斯能撇开这个话题。我不感兴趣。这事究竟有什么大不了?什么事值得如此耿耿于怀?

    “贾尔斯一定会感到很难过,”比阿特丽斯说。“他会怪我带你上那儿去。‘你干了件多蠢的事,比。’我能想象到他训人的样子。接着,我就跟他好好吵上一架。”

    “别提这件事,”我说。“最好把它忘了。否则会一传十,十传百,还要加油添酱呢。”

    “贾尔斯只要一瞧见我的脸色,就知道出了什么糟糕的事。我从来没有什么事能瞒过他的。”

    我沉吟不语。不讲我也知道,这件事将在他们那个好朋友圈子里捅出来。可以想象那是某个星期天的中午,餐桌旁围坐着那一群人,眼睛瞪得溜回,耳朵竖起,先是大气也不敢出,随后是一阵感叹——

    “我的老天爷,多尴尬,当时你是怎么打圆场的?”然后又问:“她是怎么挺过来的?真窘死人啦!”

    对我来说,唯一要紧的是千万别让迈克西姆知道这事。日后我也许会告诉弗兰克·克劳利,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得过一阵子。

    不大一会儿工夫,我们已驶上山巅的公路。极目远眺,已能见到克里斯城的第一排灰白屋顶;从那边往右,则是隐藏在山坳低地中的曼陀丽的葱郁密林,树林再过就是大海。

    “你是不是一心急着要回家?”比阿特丽斯说。

    “不,”我说。“不急。怎么?”

    “要是我把车开到庄园门口,让你在那儿下车,你不会见怪,骂我是头大懒猪吧?我这会儿带紧点;正好可以赶上伦敦来的那班火车,省得贾尔斯雇车站的出租汽车。”

    “当然不会见怪,”我说。“我可以沿着车道步行回去。”

    “那就偏劳了,”她口气里带几分感激。

    我看今天下午也真够她受的。她也想独自清静一下,不愿再在曼陀丽应付一顿晚了钟点的茶点。

    我在庄园门口走下汽车。我们互相吻别。

    “下回咱们见面时你得长胖点喔,”她说。“这么瘦骨伶仃,可不大好看。向迈克西姆问好。今天的事儿还得请你多多包涵。”她的车子一溜烟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之中,我转身沿着车道往庄园走回去。

    当年迈克西姆的祖母正是在这条车道上策马驱车的。从那以来,不知车道是不是已经大改其样。那时她还是个少妇,策马打这儿经过时,也像我现在这样曾朝看门人的妻子微笑打招呼。那时候,看门人的妻子还得向她行屈膝礼,那条像伞一样撑开的裙子拖拂着路面。而现在这个女人,只是朝我微微一点头,然后忙着转身去叫唤屋后正跟几只小猫咪一起扒弄泥土的小男孩。迈克西姆的祖母曾低头避开几根下垂摇曳的树枝,让坐骑放开四蹄,在我此刻走着的车道上快步奔跑。那时的车道保养得很好,路面比现在宽阔,也比现在平坦。两旁的树木还没侵入车道。

    浮现在我脑海里的并不是那个倚靠枕垫身裹披巾的老妪形象,而是当年她以曼陀丽为家时的少妇情影。我仿佛看到她带了几个小男孩在花园里漫步,那孩子是迈克西姆的父亲,他骑着玩具竹马咋达咋达跟在她身后,身上穿件浆得笔挺的诺福克上衣,头颈里围着白色的领饰。那时候,到海湾去野餐一顿就好比一次远征,难得有机会享受这种乐趣。不知在什么地方,大概是在哪本保存了多年的影集里吧,可能还收藏着一张照片——阖家围着一块摊在沙滩上的台布正襟危坐,后面是一排仆役,站在大食品篮的旁边,我仿佛又看到前几年时候的迈克西姆的祖母,已显出龙钟老态,拄根拐杖,在曼陀丽的平台上一步一步走着。有个人走在她身边,悉心搀扶着她,一边还发出朗朗笑声。此人苗条颀长。面目姣好,用比阿特丽斯的话来说,生来具有一套讨人喜欢的本领。想来不论谁见着都会喜欢,都会钟情的。

    我终于来到车道的尽头,瞧见迈克西姆的汽车停在屋子前,不禁心头一喜,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大厅,只见桌上放着他的帽子和手套。我朝藏书室走去,快到门口时,听到里面有人讲话,其中一个的嗓门压过另一个,那是迈克西姆的声音。门关着,我在门口踌躇了一下,设立刻走进去。

    “你可以写信告诉他,就说是我讲的,叫他以后别再到曼陀丽来,听见没有?别管是谁告诉我的,这无关紧要。事有凑巧,我听人说昨天下午在这里看到过他的汽车。假如你想见他,尽可以到曼陀而外面去和他碰头。我不许他跨进这儿的门槛,明白吗?记住,这是我最后一次向你提出警告。”

    我蹑手蹑脚地从藏书室门口溜开,走到楼梯口。我听见藏书室的门开了,便飞奔上楼,躲进画廊。丹弗斯太太走出藏书室,随手把门关上。我急忙贴着画廊的墙壁,身子缩作一团,生怕被她看见。我从墙根瞥见了她的脸。她气得面色煞白,五官歪扭着,显得狰狞可怕。

    她悄悄声儿地疾步走上楼梯,拐进那扇通西厢的过道门,不见了。

    过了一会我才慢慢走下楼梯,来到藏书室。我打开门,走进屋子,迈克西姆站在窗边,手里拿着几封信。他背对着我。有那么一刹那,我真想偷偷溜出去,上楼回自己房间,宁可一个人坐在那儿。想必是听到我的声音,只见他不耐烦地转过身来。

    “这回又是谁来了,”他说。

    我微笑着向他伸出双手。“你好哇!”我说

    “哦,是你……”

    我一眼就看出有什么事惹得他火冒三丈。他噘着嘴,屏紧的鼻孔气得煞白。“这两天你一个人干些什么来着?”说着,他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伸出胳臂搂住我的肩膀。他不过是昨天离开我的,可我仿佛觉得其间已不知相隔了多少年月。

    “我去探望过你的祖母,”我说。“是今天下午比阿特丽斯开车子接我去的。”

    “老太太身体怎么样?”

    “还不错。”

    “比阿特丽斯人呢?”

    “她得赶回去接贾尔斯。”

    我俩并肩临窗坐下。我把他的手攥在自己手里。“我真不愿你离开我,好惦记你啊!”我说。

    “是吗?”他说。

    过后,有一会我俩谁也不开口。我只是握着他的手。

    “伦敦天热吗?”我说。

    “是呀,热得难受。我一向讨厌那地方。”

    我不知道他是否会把刚才在这儿对丹弗斯太太发火的一事儿告诉我。想想也奇怪,是谁对他说起费弗尔曾到这儿来过呢?

    “你有什么心事吗?”我说。

    “旅途很辛苦,累了,”他说。“二十四小时之内往返驾车两次,谁都受不了。”

    他站起身走开去,点了支烟。我这时已明白,他是不会把丹弗期太太的事说给我听的。

    “我也累了,”我慢悠悠地说。“今天可以算是一个挺有趣的日子哩。”

 

    正文 第十六章

 

    关于举行化装舞会的主意,我记得最初是在某个星期天提出来的。那天下午,一大群客人纷至沓来。这天,弗兰克·克劳利在我们这儿吃了中饭,我们三人正指望在栗子树下享一个下午的清福,不料,车道拐角处却响起汽车马达声。这一下已来不及给弗里思打招呼。汽车一转眼开到我们跟前。当时,我们腋下夹着坐垫和报纸,猝不及防地站在平台上。

    我们只得硬着头皮上前迎接那几位不速之客。事情往往这样,客人要么不来,一来就是三五成群,络绎不绝。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又驶来一辆车,接着又有三位乡邻从克里斯徒步来访。这天的清闲就此完了。一个下午,我们忙着接待一批又一批叫人头痛的泛泛之交,照例又得陪他们在屋前屋后兜上一圈,到玫瑰园走走,在草坪上散步,还要礼数周到地领他们到幸福谷去观光。

    不用说,客人都留下用了茶点。这一来,再不能在栗子树下懒洋洋地啃黄瓜三明治,而是不得不在客厅里摆出全套茶具,正襟危坐地用茶,而这种场面我一向不胜厌恶。弗里思当然是得其所哉,在一旁竖眉瞪眼地支使罗伯特干这于那,而我呢,却是心慌意乱,狼狈不堪,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对付那一对偌大的银质茶炊和水壶。该在什么时候用滚水冲茶,怎么才算恰到火候,我简直无所适从;而再要强打起精神,敷衍身旁的客人,我就更是一筹莫展了。

    在这种场合,弗兰克·克劳利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他从我手中接过一盏盏茶盅,递到客人手里。由于尽顾着手里的银茶壶,我的对答言词似乎比平时更加含糊,不知所云。每逢这时,他就会在一旁很得体地悄悄插进一言半语,接过话头,巧妙地给我解了围。迈克西姆一直呆在客厅的另一头,应付着某个讨厌的家伙,给他看本书或是看幅画什么的。他施展出那套炉火纯青的应酬功夫,充当着完美无缺的男主人的角色。至于像沏茶这种玩意儿,在他看来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他自己的那杯茶已被忘在鲜花后面的一张茶几上冷了。而我和弗兰克就得在这一边照料一大帮子客人,满足他们的口腹之欲。我提着水壶冲茶,头上直冒热气;周到殷勤的弗兰克则像玩杂耍似地分送着薄煎饼和蛋糕。举行化装舞会的主意是克罗温夫人提出来的。这位夫人住在克里斯,是个讨厌的长舌妇。当时,客厅里出现了冷场——这在任何茶会上也都难免——我看见弗兰克刚想张嘴,吐出那句照例必讲的什么“天使打头顶飞过”①之类的傻话。就在这时,克罗温夫人一面将手里的蛋糕小心地搁在碟子边上,一面抬起头来望着恰巧站在她身边的迈克西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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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西洋迷信说法,认为众人之所以凑巧同时住嘴,乃鬼神使然。

    “哦,德温特先生,”她说,“有件事我早就想问问您啦。请告诉我,您是不是有意恢复曼陀丽的化装舞会?”说着,她把头一歪,咧开嘴,露出她那排暴突的牙齿,这在她大概就算是嫣然一笑了。我赶紧低下头,借茶壶的保暖罩作掩护,一个劲儿喝着自己面前的那杯茶。

    迈克西姆沉吟了半晌才开口,说话时全然不动声色,语气干巴巴的。“我没有想过,”他说。“我看别人也没有想到过吧。”

    “喔,可是我敢说,我们大家都经常在念叨呢,”克罗温夫人接着说。“以往,这种舞会对我们这一带的人说来可是盛夏佳节。您不知道当年它给了我们多少生活乐趣。难道我还不能说服您重新考虑一下吗?”

    “噢,我可说不上来,”迈克西姆干巴巴地说。“筹备起来太费事。你最好还是问问弗兰克·克劳利,这事要由他去张罗。”

    “哦,克劳利先生,你一定得站在我这一边,”她真有一股锲而不舍的劲儿。另外也有一两个人在旁边帮腔。“这可是最得人心的一招哪,您知道,我们都很留恋曼陀丽的狂欢场面。”

    我听见身旁的弗兰克用平静的语调说:“要是迈克西姆不反对,筹办工作我是不在乎的。这事得由他和德温特夫人决定,跟我可没关系。”

    我当然立即成了进攻的目标。克罗温夫人把座椅一挪,这样,那只保暖罩就再也不能给我打掩护。“听我说,德温特夫人,您得说服您丈夫。只有您的话他才肯听。他应该开个舞会,对您这位新娘聊表庆贺。”

    “可不是嘛,”有位男客附和说。“要知道,我们已经错过了婚礼,没能热闹一场,你们怎么好意思把我们的乐趣全给剥夺了呢。赞成在曼陀丽开化装舞会的人举手了。你瞧见了,德温特?一致赞成!”在场的人又是笑又是鼓掌。

    迈克西姆点上一支烟,我俩的目光越过茶壶相遇。

    “你看怎么样?”他说。

    “我不知道,”我犹豫不决地说;“我无所谓。”

    “她当然巴望能为她开个庆祝舞会,”克罗温夫人又饶舌了。“哪个姑娘不巴望这么热闹一场?我说,德温特夫人,您要是扮个德累斯顿牧羊女,把头发塞在大三角帽底下,那模样儿一定迷人。”

    我想,就凭我这双笨拙的手脚,这副瘦骨伶仃的肩胛,还能扮得了典雅的德累斯顿牧羊女!这女人真是个白痴。难怪没人附和她。这一回我又得感激弗兰克,是他把话题从我身上引开的。

    “其实,迈克西姆,”他说,“前几天就有人同我谈起过这事。‘克劳利先生,我想我们总该举行个什么仪式,为新娘祝贺一下吧?’此人这么说。‘我希望德温特先生会再举办一次舞会。过去,我们大家玩得可带劲呢。’说这话的是塔克,咱们自己农庄上的,”他面朝克罗温夫人补充了这么一句。“当然罗,不论什么样的娱乐他们都很喜欢。‘我可说不上来,’我告诉他。‘德温特先生没在我面前说起过。’”

    “诸位听到了吧,”克罗温夫人得意洋洋地朝客厅里所有的人说。“我刚才怎么说来着?你们自己的人也要求开舞会。要是您顾不上我们,那也得为他们着想呀!”

    迈克西姆疑惑不决的目光还是越过茶壶朝我扫来。我忽然想到,或许他是担心我承担不了吧;再说,他对我了如指掌,知道我这人怯生怕羞,到时候可能无法应付裕如。我不愿让他把我看得这么没用,也不想让他觉得我不给他争气。

    “我想一定很有趣吧,”我说。

    迈克西姆转过脸去,耸了耸肩。“既然这样,事情当然就算定了,”他说。“好吧,弗兰克,劳你着手去安排。最好还是让丹弗斯太大帮你一下。她一定还记得舞会的格局。”

    “这么说来,那位了不起的丹弗斯太太还在你们这儿?”克罗温夫人说。

    “是的,”迈克西姆简慢地说。“您是不是再吃点糕点?吃完了吗?那就让我们大家到花园里去走走吧。”

    我们信步走出屋子,来到平台,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舞会应该开成什么样子,放在哪一天最合适;最后,总算让我大大松了口气,乘汽车来的那帮子人觉得该告辞了,而步行来的人,因为可以搭便车,也一起走了。我回到客厅,又倒了一杯茶,这会儿卸去了应酬的重负,我才好好品尝起茶味来;弗兰克也走了进来,我们把剩下的薄煎饼弄碎了统统吞下肚子,觉得像是在合伙做什么偷偷摸摸的事。

    迈克西姆在草坪上扔木棒,逗耍杰斯珀取乐。我不知道,所有的家庭是不是全这样,客人一走就会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来了劲头。有一阵子,我俩谁也不提舞会的事。后来,我喝完了茶,用手帕擦了擦粘乎乎的手指,对弗兰克说:“你说实话,对化装舞会这件事,你怎么看?”

    弗兰克犹豫了一下,打眼角里朝窗外草坪上的迈克西姆膘了一眼。“我说不清楚,”他说。“看来迈克西姆并不反对,是吗?我想,他很同意这个建议呢。”

    “他很难不同意,”我说。“克罗温夫人真是个讨厌的家伙。你当真相信她说的,曼陀丽的化装舞会是这儿一带的人朝夕谈论并时刻憧憬的唯一事儿吗?”

    “我想他们都很喜欢有点娱乐活动,”弗兰克说。“要知道,我们这儿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很有点默守成规。说实在的,克罗温夫人说该为您贺喜,我觉得并没有言过其实。德温特夫人,您毕竟是位新娘。”

    这几句话听上去既浮夸又无聊。但愿弗兰克别老是这样刻板地讲究分寸。

    “我可不是什么新娘,”我说。“我连像样的婚礼也没举行过,没穿白纱礼服,没戴香橙花,也没有姑娘跟随在身后当傧相。我可不要你们为我举行毫无意义的舞会。”

    “张灯结彩的曼陀丽,景致分外优美动人,”弗兰克说。“我说,您一定会喜欢的。您不必费什么手脚,只要到时候出来迎接客人就行了,不会费什么劲儿。也许您愿意赏脸跟我跳一场舞吧?”

    亲爱的弗兰克。我还真喜欢他那种略带几分严肃的骑士风度呐。

    “你爱跳多少场,我就陪你跳多少场,”我说。“我只跟你和迈克西姆跳。”

    “哦,那可太不得体了,”弗兰克郑重其事地说。“那样您会得罪客人的。谁邀请您,您就该跟谁跳。”

    我忍俊不禁,赶紧掉过脸去。瞧这个老实人,上了人家当还蒙在鼓里,怪有趣的。

    “克罗温夫人建议我扮德累斯顿牧羊女,你觉得这个主意可取吗?”我调皮地问。

    他神情严肃地把我打量了一番,脸上没有一丝儿笑影。“是的,我觉得可取,”他说。“我想,您换上那身装束,确实很不错。”

    我乐得哈哈大笑。“哦,弗兰克,亲爱的,我真喜欢你,”我说。他微微红了脸。我想,他对我脱口而出的唐突言词一定感到有点吃惊,甚至多少有点伤心吧,因为我在笑话他呢!

    “我看不出我说的话有什么好笑,”他板着脸说。

    迈克西姆从落地长官那儿走了进来,杰斯珀蹦跳着跟在他身后。“什么事这样高兴?”他说。

    “弗兰克真有点骑士风度,”我说。“他认为克罗温夫人的建议并不可笑,似乎我真的可以扮个德累斯顿牧羊女。”

    “克罗温夫人是个该死的讨厌鬼,”迈克西姆说。“如说要她写这么许多请贴,亲自去张罗这件事,她就不会这么起劲了。不过,情况向来就是这样。在本地人眼里,曼陀丽仿佛是防波堤尽头一顶供旅客歇脚的帐篷;这些人还希望我们上演个节目,给他们解解闷呢。恐怕我们得把全郡的人都请来呐!”

    “我办事处里有记录,”弗兰克说。“其实也不须费什么劲。就是贴邮票花点时间。”

    “这件事就偏劳你了,”迈克西姆说着,朝我笑笑。

    “哦,这事由办事处负责,”弗兰克说。“德温特夫人完全不必劳神。”

    假如我突然宣布有意承办舞会的全部事务,真不知他们会怎么说。也许先是哈哈大笑,接着话题一转,谈起别的事来。能卸去肩上的责任,我当然高兴,可是,想到自己甚至连贴邮票的本事也没有,又不免增加了我的自卑感。我不由得想起晨室里那张写字桌,还有那个鸽笼式文件架,每格的标签都是用那种尖头的斜体钢笔字写的。

    “到时候你穿什么?”我问迈克西姆。

    “我从来不化装,”迈克西姆说。“这是男主人可以享受的唯一特权。你说是吗?弗兰克?”

    “德累斯顿牧羊女我实在没法扮,”我说。“我究竟该扮什么呢?化装这玩意儿我不怎么在行。”

    “头上扎根缎带,扮个漫游仙境的爱丽丝不就得了,”迈克西姆调侃地说。“瞧你现在手指放在嘴里的模样,不是很像吗!”

    “你说话别这么粗鲁,”我说。“我知道我的头发平直难看,可也不至于难看到那种程度。告诉你吧,我会让你和弗兰克大吃一惊的,到时候你们一定认不出我来。”

    “只要你不把脸涂得墨黑,装成个猴子,任你扮什么都行,”迈克西姆说。

    “好吧,就这么说定了,”我说。“我穿什么化装舞服,不到最后一分钟谁也不让知道,你们也别想打听。跟我来,杰斯珀,让他们胡说去,咱们不在乎。”我走到外面花园里的时候,听见迈克西姆在屋里笑,他还对弗兰克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

    但愿他别老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别把我看作一个娇生惯养、百事不管的孩子,待他兴致来了,就疼我一番,平时则多半把我丢在脑后,或者在我肩上一拍,说声“自个儿去玩吧”。但愿能想个法子使我显得比较聪明老成一些。难道就老是这样下去吗?由他一个人走在我前面,我则捉摸不透他的情绪,不明白藏在他心底的苦恼?难道我们永远不能呆在一起。他作为一个男人,我作为一个女人,肩并肩,手拉手地站在一块儿,中间没有鸿沟相隔?我不想当孩子。我要做他的妻子,他的母亲。我想变得老成一点。我站在平台上,咬着指甲,向大海那边眺望,而就在我孓身伫立的当儿,心里又嘀咕开了:西厢那些房间里的家具,是不是因为迈克西姆有吩咐,才那么原封不动地摆着?这个问题那天在我脑海里已翻腾了不知多少回。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像丹弗斯太太那样,不时走进西厢,摸摸梳妆台上的发刷,打开衣柜门,还把手伸进衣堆。

    “嗨,杰斯珀,”我大声呼唤。“快跑,跟我一起跑,跑呀,听见没有?”我撒开腿,发狂似地奔过草坪,心中燃烧着怒火,眼眶里噙着辛酸的热泪。杰斯珀蹦跳着跟在我身后,歇斯底里地汪汪乱叫。

    有关化装舞会的消息不胫自走,一下子传开了。我的贴身使女克拉丽斯兴奋得眼睛闪光,非此莫谈。从她的态度可以看出,整个屋子的仆人都喜出望外。“弗里思先生说,这下又跟过去那时候一样啦,”克拉丽斯热切地说。“我今天早上听到他在过道里对艾丽斯这么说的。您穿什么呢,太太?”

    “我也不知道,克拉丽斯,我想不出来,”我说。

    “母亲要我打听清楚后告诉她,”克拉丽斯说。“上次在曼陀丽举行的舞会,她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一点儿也没忘记。从伦敦租一套服装来,您看怎么样?”

    “我还没拿定主意,克拉丽斯,”我说。“不过实话对你说,我决定了就告诉你,而且只告诉你一个人。这个秘密只有你我两人知道,可不能走漏半点风声。”

    “哦,太太,真够刺激,”克拉丽斯压低嗓门说。“真巴不得马上就到那一天。”

    我很想知道丹弗斯太太对这消息有何反应。打那天下午以来,我甚至连她在内线电话上的声音也怕听到,幸好有罗伯特在我们之间跑腿传话,我才逃脱了这一层难堪的折磨。我忘不了她在跟迈克西姆谈话后离开藏书室时的那副神情。谢天谢地,她总算没有看见我躲在画廊里。我还怀疑,她会不会以为是我把费弗尔来访的事告诉迈克西姆的。要真是这样,她一定益发恨我了。现在,我只要一想到她曾使劲掐住我的胳臂,还用那亲呢得叫人毛骨悚然的口吻在我耳边柔声细语,就不由得浑身直打哆嗦。我想把那天下午的事全抛在脑后,这就是我避免跟她交谈,甚至怕在内线电话里跟她交谈的缘故。

    舞会在筹办之中。所有的准备工作似乎都是在庄园办事处里进行的,迈克西姆和弗兰克每天早上都去那儿议事。弗兰克说得不错,我一点也不必为之劳神,而且连一张邮票也没贴过。我开始为自己的化装舞服伤脑筋。在这问题上我竟一筹莫展,似乎也太无能了;我脑子里一直在盘算会有哪些人来参加舞会:有克里斯的来宾,也有这儿附近的;有从上次舞会享受莫大乐趣的主教夫人,有比阿特丽斯和贾尔斯,有那位令人讨厌的克罗温夫人,还有许许多多从未见到过我的陌生人。所有这些人都会对我评头品足,带着几分好奇心想看看我会怎么应付这种场面。最后,绝望之余,我想到了比阿特丽斯作为结婚礼送我的那本书。于是一天早晨,我在藏书室里坐定,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翻动书页,发狂似地将插图一幅又一幅浏览一遍,可似乎又没有合适的。鲁宾斯、仑布兰特以及其他名画家复制作品里的那些豪华的天鹅绒服和丝绸服,全都是花团锦簇,工丽非凡。我抓起纸笔,随手临摹了其中一两幅,但都不中我的意。一气之下,我干脆把那几幅素描往废纸篓里一扔,再也不去想它们了。

    黄昏,我正在换衣服准备去吃晚饭的当儿,忽然有人敲我卧室的房门。我说了声“进来”,心想一定是克拉丽斯。门开了,来人不是克拉丽斯,而是手里拿着张纸的丹弗斯太太。“希望您能原谅我这时来打扰您,”她说。“我拿不准您是不是真的不要这些画了,一天下来,屋子里所有的废纸篓总要拿来让我检查过目,免得无意间扔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罗伯特对我说,这张纸是您扔在藏书室废纸篓里的。”

    一看见她我就全身发冷,一上来,连话也说不出来。她把纸塞到我跟前。我一看,原来是我早晨信手临摹的草图。

    “不,丹弗斯太太,”过了一会儿,我才说。“扔了没关系。不过是张草图。我不要了。”

    “那好,”她说。“我想最好还是问过您本人,免得发生误会。”

    “是的,”我说,“当然是这样好。”我以为她会转身走开,不料她还是在门口踯躅着不肯离去。

    “看来,您还没决定穿什么化装服?”她说,语气里多少带点嘲弄和幸灾乐祸的意味。我想,她大概从克拉丽斯那儿打听到我正为化装舞服伤脑筋。

    “是的,”我说。“还没最后拿定主意。”

    她继续盯着我瞧,手搁在门把上。

    “我不明白,您干吗不从画廊的画像里选一幅,照样子临摹下来,”她说。

    我装着磨指甲的样子,其实指甲已经很短,很脆,不宜再磨,可这样手里好歹算有事干了,而且不必抬头看她。

    “是的,也许是个不坏的主意。”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自嘀咕;嗨,我怎么不曾想到这上头去。看来,我的这个难题可以迎刃而解啦。不过我不想让她知道,我还是不动声色地继续磨我的指甲。

    “画廊里的画像,张张都提供了上乘的服装式样,”丹弗斯太太说。“尤其是那幅手拿帽子的白衣少女画像。我真不明白,德温特先生为什么不让这次舞会开成个古装舞会,大家都穿上差不多属于同一个时代的化装服,看上去也顺眼。一个小丑跟一位敷了脂粉、贴着美容斑①的太太翩翩起舞,看着总觉得别扭。”“有人喜欢花样多一些,”我说。“他们觉得这样才更有意思。”

    --------

    ①指十七、十八世纪欧洲贵妇脸上的黑色美容贴片。

    “我可不喜欢,”丹弗斯太太说。叫我呼惊的是,她此刻说话的口吻不但同常人一样,而且显得相当友好。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嫌其烦,把我扔掉的草图亲自给我送来。她终于想跟我握手言和了?要不她已经打听清楚,我根本没有在迈克西姆面前告费弗尔的状,所以就用这种方式对我的缄默表示感谢?

    “德温特先生没有建议您穿什么样的化装服吗?”她说。

    “没有,”我迟疑了一会说。“不,我要让他和克劳利先生大吃一惊。在这件事情上,我什么也不想让他们知道。”

    “我知道,我不配给您提什么建议,”她说。“不过要是您最后决定了,我劝您还是让伦敦的铺子给您赶制服装。这类事情这儿没人能做得像样的。据我所知,邦德大街的沃斯成衣铺,缝工很出色。”

    “我一定记在心里,”我说。

    “那好,”她一边开门,一边接着说,“太太,要是换了我,一定仔仔细细琢磨画廊里的那些画,尤其是我刚才提到的那幅。您不必担心我会把您的秘密泄漏出去。我一定守口如瓶。”

    “谢谢你,丹弗斯太太,”我说。她走出屋去,轻手轻脚地把门带上。我继续更衣。她今天的态度跟我们上次见面时比,判若两人,真叫人捉摸不透,说不定这还得归功于那个讨厌的费弗尔呢。

    吕蓓卡的表兄。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吕蓓卡的表兄?为什么不许他上曼陀丽来?比阿特丽斯称他为浪荡公子,别的就没多说什么。我越想越觉得比阿特丽斯说的有道理。那双火辣辣的蓝眼睛,那张肌肉松弛的嘴,还有那种肆无忌惮的笑声。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他迷人,例如,糖果店柜台后面那些格格嘻笑的小妞儿,还有电影院里发售说明书的姑娘。我能想象此人会怎么笑咪咪地包眼瞅着她们,嘴里嘘嘘轻声吹着小调。那种目光,那种口哨,会让人感到浑身不舒服。我不清楚他对曼陀丽有多熟悉,看来似乎像在家一样随便,杰斯珀也肯定认得他。可是这两宗事实,同迈克西姆对丹弗斯太太说的话却对不起口径。而且,我也没法把此人跟我想象中的吕蓓卡联系在一起。吕蓓卡姿色出众,妖冶诱人,教养不凡,怎么会有个像费弗尔那样的表兄?这岂非咄咄怪事。我料定他是家庭里见不得人的丑类。吕蓓卡为人豁达,对他不时示以同情,同时也知道迈克西姆不喜欢他,所以就趁迈克西姆外出的当儿,邀他来曼陀丽作客。这一来也许就发生了某些龃龉,而吕蓓卡又总是袒护表兄,所以此后只要一提起费弗尔这个人,总会出现多少有点尴尬的局面。

    晚餐时,我在餐厅的老位置上坐定。迈克西姆居首席。这时,我不禁浮想联翩,想象着吕蓓卡正坐在我现在的位置上,拿起刀叉准备吃鱼。电话铃响了,弗里思进来通报:“太太,费弗尔先生等您听电话。”吕蓓卡从椅子上站起,朝迈克西姆飞快扫了一眼,而迈克西姆呢,一声不吱,只顾埋头吃鱼。她听完电话回来,重新入座,用一种满不在乎的轻快口吻谈起一些不相干的事儿,借此掩饰笼罩在他们之间的那层朦胧阴影。起初,迈克西姆沉着脸,嗯嗯啊啊地勉强应答;后来她告诉他今天遇上了什么事,在克里斯见到了谁,终于渐渐驱散了他心头的阴霾,使他心情重新开朗起来。这就样,等到他们吃完下一道菜的时候,他又开怀大笑了。他微笑着看她,还从桌子这头向她伸过手去。

    “瞧你这么出神,究竟在想些什么啊?”迈克西姆说。

    我吓了一跳,脸蓦地红了。这一瞬间,大概有六十秒的工夫吧,我竟然和吕蓓卡融成一体,而我自己这具呆板无味的形体已不复存在,根本就没上曼陀丽这儿来过。我的思想,我的肉体,整个儿都遇到昔日的飘渺幻境之中。

    “你可知道,你没在吃鱼,而是在挤眉噘嘴,做着一连串莫名其妙的滑稽动作?”迈克西姆说。“起先,你竖起耳朵,似乎听到了电话铃声,接着你嘴里念念有词,偷偷瞟我一眼。后来,你又摇头,又抿嘴微笑,又耸肩膀,大概只用一秒钟就做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你在练习怎么在化装舞会上漏脸亮相吧?”他从桌子那头望着我,呵呵大笑。我暗自思忖,要是他真的看透了我的思想、我的心情、我的悬念,知道刚才那一瞬间我把他当作往年的迈克西姆,而我自己俨然成了吕蓓卡,他会怎么说?“你看上去活像个调皮的小捣蛋,”他说。“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赶忙说。“我什么也没干。”

    “告诉我你刚才想什么来着?”

    “干吗要告诉你?你从来就不告诉我你自己在想些什么。”

    “你好像从来没问起过,对吗?”

    “不,有一次我问过你。”

    “我不记得了。”

    “那是在藏书室里。”

    “很可能的。当时我怎么说?”

    “你对我说,你在想塞雷队选中了谁来与中塞克斯队对垒。”

    迈克西姆又是哈哈一笑。“你大失所望了。你希望我在想什么呢?”

    “另外一些很不同的事。”

    “什么样的事?”

    “哦,那我就说不上来啦。”

    “是嘛,我想你没法说的。要是我告诉你,我在想塞雷队和中塞克斯队,那我就是在想塞雷队和中塞克斯队。我们男人要比你想象的来得直率,我亲爱的小宝贝。可是谁也没法捉摸女人弯来绕去的脑子里在转些什么念头。你可知道,你刚才的模样一点也不像你本人?你脸上的神态跟往常大不一样。”

    “是吗?什么样的神态?”

    “我觉得自己也说不清楚。你一下突然变得老多了,一副狡诈的样子。看上去很不顺眼。”

    “我不是有意要那样的。”

    “是呀,我想那也不是你的本意。”

    我端起杯子喝水,一边从杯口上方瞅着他。

    “你不想要我显得年长几岁吗?”我说。

    “不。”

    “为什么?”

    “因为那对你不合适。”

    “总有一天我会变个老太婆,这是免不了的。我头上会长出白发,脸上会布满皱纹,显出老态。”

    “这些我不在乎。”

    “那你在乎什么呢?”

    “我不希望看到你刚才的那副模样。你嘴巴一歪,眼睛里闪着领悟到某种事理的灵光,不过那可是种不该明白的事理。”

    这话好生奇怪,我不由得一阵冲动:“迈克西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哪会有什么不该明白的事理呢?”

    他并没有立即回答我的问题。弗里思走进餐厅,撒换桌上的菜盘。迈克西姆等弗里思转到屏风后面,打那道专供上菜进出的边门出去之后,才接着说。

    “我初次遇见你的时候,你脸上带有某种表情,”他慢条斯理地说。“你现在仍然带着这种神情。我不打算具体加以描述,老实说我也描述不好。不管怎么说,这可是我娶你的一个原因。可是刚才,就在你挤眉噘嘴,作出一些怪动作的时候,那种表情却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表情。”

    “什么样的表情?你讲呀,迈克西姆,”我急切地说。

    他打量我一眼,眉毛一扬,轻轻吹了一声口哨。“听着,我的宝贝。在你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大人是不是不许你看某些禁书?你父亲是不是还把这些书锁得严严实实的?”

    “是这样,”我说。

    “那就是了。丈夫毕竟跟父亲差不了多少。对于某种事理,我宁可不让你茅塞顿开,最好也把它严严实实地锁起来。就是这么回事。好了,现在吃你的桃子吧,别再冲着我间这问那了,否则我可要罚你立壁角。”

    “我希望你别把我当个六岁的小孩子,”我说。

    “那要我怎么对待你呢?”

    “要像别的男人对待他们妻子那样。”

    “你的意思是要我揍你?”

    “别这么没真没假的,行吗?干吗对什么事都要开一下玩笑呢?”

    “我可没在说笑话。我是很严肃的。”

    “你才不呢。我可以从你的眼神里看出来。你一直在逗弄我,好像我是个傻丫头。”

    “漫游仙境的爱丽丝。这可是我给你出的一个好主意。腰带和束发缎带买了没有?”

    “我警告你,看到我穿上化装舞服的时候,可别傻了眼。”

    “那还用说,一定会惊得目瞪目呆、快把桃子咽下去吧,别把东西含在嘴里说话。饭后我还要写不少信。”他不等我吃完就站起身,在屋里踱来踱去。随后吩咐弗里思把咖啡送到藏书室去。我一声不吭地坐着,满肚子怨气;我故意慢腾腾地吃,尽量拖时间,想惹他发火。可是弗里思一点也不顾及我和我的那盘桃子,立即把咖啡送了去,于是迈克西姆也就独自上藏书室去了。

    我吃完后上楼到吟游诗人画廊去看那些画像。不用说,对这些画我已经相当熟悉,可我一直没有像现在这样反复揣摩那些画像,一心想以某幅为范本,复制出我的化装舞眼。丹弗斯太太说得一点不错。我真是个傻瓜,没早点想到可从这儿汲取灵感。我一直很喜欢那个手拿宽边帽的白衣少女。那画出自画家雷伯恩之手,画中人是卡罗琳·德温特。她是迈克西姆高祖的妹妹,嫁了一个显要的辉格党人,好多年一直是风靡伦敦的美人。这幅肖像是在那以前画的,当时她还没有出阁。那件白色衣服不难仿制:灯笼袖管,荷叶滚边,还有紧身小胸衣。难做的可能是那顶帽子,而且我还得戴上假发。我那平直的头发怎么也没法卷曲成那副样子。也许丹弗斯太太介绍的那家伦敦沃斯老店会给我赶制全套行头的。我要把这幅画临摹下来,给他们寄去,关照他们不折不扣地照样去做,另外还要把我的尺寸一并寄去。

    主意既定,我真松了口气,心头像是搬掉了块大石头。我差不多也开始巴望舞会早日来临。到头来,说不定我也会像小丫头克拉丽斯一样,尽情享受舞会的乐趣呢。

    第二天早上,我写信给那家成衣铺,附上那幅画像的临摹图。我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答复;对方说我定的货是他们小店的莫大荣幸,服装马上动手缝制,还说那副假发他们也能设法赶出来。

    克拉丽斯激动得几乎控制不住自己,而随着这个盛大喜庆日子的临近,我也开始染上了舞会热。那天贾尔斯和比阿特丽斯要在这儿过夜,幸好再没其他人了;不过据估计,好多人要在这儿用晚饭。我原以为在这种场合,我们得广开华筵,挽留大批宾客在庄园小住,可是迈克西姆决定不这么办。“单开次舞会就很够我们受的了,”他这么说。我不知道他这么决定是仅仅为我着想呢,还是像他说的那样真个讨厌高朋满座。我常听人说起,昔日曼陀丽办起宴会来,总是宾客盈门,人满为患,所以有些来客只得住浴室,睡沙发。如今,这所空荡荡的巨宅内就我们几个,能在这儿过夜留宿的客人,算算至多也只有比阿特丽斯和贾尔斯一对。

    整幢屋子一改旧观,开始呈现出一种喜庆节日前的热闹气氛。打杂工人在大厅里装修地板,作为舞池;客厅里有些家具被搬开了,这样可以沿墙放置几张便餐长桌;庭院和玫瑰园里张灯结彩;不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筹备舞会的忙碌景象;到处是从田庄召来打杂的帮工;弗兰克差不多天天上这儿来吃中饭;仆人们也是非舞会不谈;弗里思更是挺胸凸肚,煞有介事地四下巡视,仿佛整个晚会全靠他这根擎天柱撑着;罗伯特老是丢三拉四,像掉了魂似的,午餐时忘了送上餐巾,有时还忘了端盘子上菜。他那副愁眉锁眼的苦相,活像是急着要去赶火车。苦恼的是屋里的几条狗。杰斯珀夹着尾巴在大厅里转悠,见了打杂的人张口就咬。它老是站在平台上,莫名其妙地狂吠一阵,随后发疯似地一头钻进草坪的某个角落狠命大嚼青草。丹弗斯太太不多出面干预,老是竭力抽身回避,但我一直意识到她的存在。帮工们在客厅里布置便餐桌的时候,我听到她的声音;大厅里铺设地板时,也是她在那儿发号施令。可是每次等我到场,她总是先我一步悄然离去;我可以瞥见她的裙角在门边一擦而过,或者听见她走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我这个女主人是摆摆样子的木偶,人兽全不把我当一回事。我走到东,站到西,什么也干不了,反而得手碍脚帮倒忙。“请让一让,太太,”我总是听到背后有人对我这么说,那人肩上扛着两把椅子,大汗淋淋,打我身边走过去,抱歉地朝我笑笑。

    “实在对不起,”我急忙往边上一闪,接着,为了掩盖自己的游手好闲,就说,“我能帮你点忙吗?把这些椅子放到藏书室去怎么样?”那人反倒搞糊涂了。“太太,丹弗斯太太吩咐我们把椅子搬到后屋去,别放在这儿得事。”

    “哦,”我说,“当然,当然。我好糊涂。照她说的,把椅子搬到后屋去吧。”接着我就赶紧转身走开,嘴里还支吾其词地嘟哝找张纸找支笔什么的,一心想让那人以为我也在忙得不亦乐乎。其实这是枉费心机。看到他带着几分惊讶的神色穿过大厅,我知道自己的花招根本瞒不过他。

    盛大的喜庆日终于来临了。拂晓时,天色灰蒙蒙的,一片迷雾,不过气压计上的水银柱升得很高,所以我们一点也不担心。迷雾往往是晴天的预兆。果然不出迈克西姆所料,十一点钟光景雾散了:蔚蓝晴空,万里无云,好一个阳光灿烂的宁静夏日。整个上午,园丁们忙着把鲜花搬进屋子来,其中有今年最后一批白紫丁香;有亭亭玉立的羽扇豆和飞燕草,长得足有五英尺之高;有数以百计的玫瑰花;还有各色品种的百合花。

    丹弗斯太太终于露面了。她从容不迫地吩咐园丁们该把花放在哪儿,接着便亲自动手,用她那敏捷、灵巧的手指选花装瓶。我在一旁望着她插枝弄花,完全看呆了:她娴熟地装满一瓶又一瓶,亲自把花从花房搬进客厅,摆在屋内各个角落。她布置的花瓶,不但有气派,数量也恰到好处,在需要色彩渲染的地方,就配上姹紫嫣红,而那些原该显示其朴质本色的墙壁,就任其空着。

    为了不碍别人的手脚,迈克西姆和我在庄园办事处隔壁弗兰克的单身寓所里吃中饭。我们三人谈笑风生,兴致勃勃,犹如乘着葬礼还没开始说笑几句的宾客。我们开着莫名其妙的无谓玩笑,心里却老是惦挂着接下来几小时内要发生的事。我心里的感受就跟结婚那天早上一样,同是那种“木已成舟,追悔莫及”的无可奈何的感觉。

    不管怎么说,这次晚会好歹得挺过去。谢天谢地,沃斯老店的衮衮诸公总算及早把我的服装送来了。衣眼包在薄棉纸里,看上去精美工致。假发也没说的,足以乱真。早饭后我试着穿戴了一回,我照着镜子一看可傻了眼,自己的顿然改观,显得神采奕奕,仿佛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更有韵致、更有生气、更活泼可爱的角色。迈西克姆和弗兰克老是追问我穿什么化装舞服。

    “到时候包管你们认不出我来,”我对他们说。“你们俩不大吃一惊才怪呢!”

    “你总不至于装扮个小丑吧,嗯?”迈克西姆闷闷不乐地说。“不会挖空心思拚命想逗人发笑吧?”

    “放心吧,不会的,”我神气十足地说。

    “我还是希望你装扮成漫游仙境的爱丽丝,”他说。

    “从您的发型来看,倒可以扮个圣女贞德,”弗兰克腼腆地说。

    “我可从来没想过,”我不以为然地说。弗兰克涨红了脸。“任您怎么装束打扮,我相信我们都会喜欢的,”他用那种典型的弗兰克式的夸张口气说。

    “别再助长她的气焰,弗兰克,”迈克西姆说。“她已被自己那套宝贝化装服迷了心窍,再也别想管得住她啦。现在只能指望比阿特丽斯了,她会使你安分些的。要是她不喜欢你的舞服,她会马上给你指出来。说到我那位亲爱的大姐,上帝保佑她,逢到这种场合,她就总是要出洋相,我记得有一回她扮成蓬派杜①夫人,进来吃晚饭时绊了一跤,那头假发松了。‘这鬼东西真叫我受不了,’她说起话来一向就是这么没遮拦。说着,她随手把假发往椅子上一扔,后来整个晚上,她就一直这么露着自己的一头短发。可以想象,配着那身浅蓝缎子撑裙,或是任何其他化装舞服,她会是怎么个怪模样。那一年,可怜的贾尔斯老兄也大为不妙。他扮个厨师,整个晚上坐在长条酒桌旁,样子比谁都可怜。我想他大概觉得比阿特丽斯丢了他的脸。”

    --------

    ①十八世纪法国贵妇,以其发型著称于世。

    “不,不是这么回事,”弗兰克说。“难道你忘了,他在试骑一匹新到手的牝马时,摔掉了门牙,他觉得怪难为情,怎么也不肯张开嘴。”

    “哦,是那缘故吗?可怜的贾尔斯。他总是那么化装打扮。”

    “比阿特丽斯说他喜欢玩哑谜猜字游戏,“我说。“她曾告诉我,每年圣诞节他们总要玩这种猜谜游戏。”

    “我知道,”迈克西姆说。“所以我从来不在她那儿过圣诞节。”

    “再吃点芦笋吧,德温特夫人,要不要再来个马铃薯?”

    “不,真的不要了,弗兰克,我不饿,谢谢你。”

    “紧张了,”迈克西姆摇摇头说。“没关系,明天这时候就事过境迁啦。”

    “但愿如此,”弗兰克神情严肃地说。“我刚才也正打算吩咐所有的汽车在明晨五时准备送客。”

    我有气无力地笑了,泪水涌上眼眶。“哦,天哪,”我说。“我们给客人发份电报,叫他们别来吧。”

    “别这样,鼓起勇气,勉为其难吧,”迈克西姆说。“今后几年里我们不必再举行什么舞会啦。弗兰克,我有点放心不下,觉得我们该上宅子去了,你说呢?”

    弗兰克表示同意。我勉勉强强跟在他们后面,心里真舍不得离开这间既拥挤又不舒适的小餐室。这间餐室是弗兰克单身汉家庭的一个缩影,可今天在我看来,却象征着平静和安宁。我们到家时,发现乐队已经光临。他们在大厅里四下站着,涨红了脸,神态很不自然。弗里思则摆出一副煞有介事的架势,请他们用点心。乐师们将留在这儿过夜,所以在我们对他们表示过欢迎并说了几句应景得体的笑话之后,他们就被领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然后再由人陪着游览庄园。

    下午过得真慢,就像出远门之前的那一个小时一样,行装早已打点停当,就眼巴巴地等着上路。我漫无目的地从一个房间转到另一个房间,失魂落魄之状好似悻悻然跟在我身后的小狗杰斯珀。

    我什么事也插不上手,最好还是走开,带着杰斯珀去散布,走远点。等我决计要这么做的时候,却又来不及了,迈克西姆和弗兰克已在吩咐上茶,而茶点刚用完,比阿特丽斯和贾尔斯联袂而至。黄昏就这么在不知不觉中间突然降临了。

    “这儿又和往昔一样啦,”比阿特丽斯说着吻一下迈克西姆泪下打量一番。“所有细节全没忘记,可庆可贺。这些鲜花雅致极了,”她转过脸对我说了一句。“是你布置的吧?”

    “不,”我怪不好意思地说。“一切都让丹弗斯太太包啦。”

    “噢。我是说,毕竟……”比阿特丽斯没把话说完,弗兰克就过来给她点烟,而烟一点着,她似乎把刚才要说的话给忘了。

    “是不是还跟以前一样,由米切尔酒家承办筵席?”贾尔斯问。

    “是的,”迈克西姆说。“我想一切全都照旧,是吗,弗兰克?办事处里保存着所有的记录。我们什么也没忘掉。我想,要请的客人一个也没有漏掉吧。”

    “就我们几个自己人呆在一块,多轻松自在,”比阿特丽斯说。“我记得有一回我们也是这个时候到的,可这儿已经来了二十五位客人。全是要留在这儿过夜的。”

    “你们打算穿什么化装服呀?我想迈克西姆还是老规矩,不肯屈尊化装吧?”

    “还是老规矩,”迈克西姆说。

    “我觉得这样很不对头。如果你也化装一下,整个舞会的气氛就会活跃多了。”

    “你倒不妨说说,曼陀丽的舞会有哪一口开得不活跃?”

    “当然没有,我的老弟,筹备得太出色啦。不过我总觉得男主人应该带个头。”

    “我看有女主人出场助兴尽够啦!”迈克西姆说。“我可犯不着逼自己淌一身臭汗,搞得浑身不自在,而且还得像个傻瓜似地晃来晃去!”

    “哦,这话多荒唐。根本用不着叫你当傻瓜。凭你这样一表人才,亲爱的迈克西姆,穿什么服装都行。不必像可怜的贾尔斯那样,为自己的身腰体形担心。”

    “贾尔斯今晚上穿什么?”我问。“哦,说不定天机不可泄漏吧?”

    “不,没有的事,”贾尔斯满面春风。“说实在的,我还真花了不少心血呢,专门请了我们当地的裁缝赶制了化装服。我要扮个阿拉伯酋长。”

    “我的老天,”迈克西姆说。

    “那身装束可不赖,”比阿特丽斯兴冲冲地说。“他脸上当然还得涂油彩,眼镜也得拿掉。那副头饰可是地道的真货,是我们从一个过去在东方侨居的朋友那儿借来的,其余的行头则都由裁缝照报纸仿制。贾尔斯那身打扮,看起来还挺帅呢。”

    “你打算扮什么,莱西夫人?”弗兰克间。

    “哦,我嘛,恐怕就没有那么神气啦,”比阿特丽斯说。“为了跟贾尔斯配个对,我也弄了一套东方服装。不瞒你们说,我的行头全是冒牌货。头颈里挂几患念珠,脸上蒙一层面纱。”

    “听上去挺不错,”我彬彬有礼地说。

    “哦,不太糟就是了。穿在身上挺舒服,这可是个优点。嫌热了,就干脆把面纱卸下。你准备穿什么?”

    “别问她,”迈克西姆说。“她对谁也不说,还从未见过有瞒得这么紧的秘密。我知道她甚至还写信到伦敦去定制衣服呢。”

    “亲爱的,”比阿特丽斯对此印象颇深,“你总不见得倾家荡产搞了套行头,存心要让咱们全下不了台?你知道,我的行头可是自己胡乱凑合的。”

    “别担心,”我笑着说。“其实我的衣服也挺简朴。迈克西姆老是取笑我,所以我决定要让他大吃一惊。”

    “是该这样,”贾尔斯说。“迈克西姆过分自命清高。其实他是心怀嫉妒,巴不得也像我们一样乔装打扮,就是嘴上不愿这么说罢了。”

    “决没有这种事,”迈克西姆说。

    “克劳利,你呢?”贾尔斯问。

    弗兰克露出负疚的神情。“我很忙,一直到最后一刻才考虑这事。昨晚上我翻箱倒柜找出条旧裤子,还有件蓝条子运动服,我想把一只眼睛蒙上,装扮个海盗。”

    “见鬼,你干吗不给我们来封信借套服装呢?”比阿特丽斯说。“我们有套荷兰佬的服装,那是罗杰去年冬天在瑞士做的。你穿上一定很合身。”

    “我不愿让我的总管事打扮成荷兰佬到处逛荡,”迈克西姆说。“那么一出丑之后,他别再想从谁那儿收到租啦。还是让他扮他的海盗吧。这样,说不定还能唬住几个人。”

    “什么不好扮,偏偏扮个海盗!”比阿特丽斯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句。

    我假装没听见。可怜的弗兰克,比阿特丽斯总是跟他过不去。

    “我脸部化个装要多长时间?”贾尔斯问。

    “至少得两个小时,”比阿特丽斯说。“要是我呀,现在就得考虑动手了。会有多少客人吃饭?”

    “十六个,”迈克西姆说。“连我们自己在内。没有生客,都是你认识的人。”

    “我性急火燎,巴不得现在就开始更衣化装呢,”比阿特丽斯说。

    “这玩意儿真带劲啊。我很高兴,迈克西姆,你总算决定重开舞会。”

    “这你还得感谢她呢,”迈克西姆说着朝我一点头。

    “哦,没有的事,”我说。“全怪那个克罗温夫人。”

    “扯淡,”迈克西姆朝我微笑着说。“瞧你那股高兴劲儿,不就像个小孩第一次参加宴会?”

    “才不是呢。”

    “我真想瞧瞧你的化装舞服,”比阿特丽斯说。

    “平常得很。说真的,毫无特别之处,”我一个劲儿地推诿。

    “德温特夫人说我们会认不出她来,”弗兰克说。

    大家都望着我笑。我很得意,脸也红了,心里甜滋滋的。人们待我真好啊,全都那么和蔼可亲。想到舞会,想到我还是舞会上的女主人,我突然感到乐不可支。

    我是新娘,这次舞会是为我举行的,为了对我表示庆贺。我坐在藏书室里的书桌上,不住晃动两腿,其余的人就这么围住我站着。我真想撒腿跑上楼去,穿上我那套舞服,对着镜子试试那头假发,然后再走到墙上的大穿衣镜前,例过去照照,转过来看看。想到贾尔斯、比阿特丽斯、弗兰克和迈克西姆全这么目不转睛地望着我,谈论着我的化装舞服,真是新鲜事,一种自豪感在心头油然而生。他们都被门在葫芦里,不知道我准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穿戴。我不由想到裹在棉纸里的那一件柔软轻薄的雪白舞裙,想着它会如何帮我掩盖住线条平直、毫无韵致的身段和瘦削难看的肩胛。我还想到,戴上那一络络滑溜、闪亮的发卷,原来平直的头发就全被盖没了。

    “什么时候啦?”我漫不经心地问,还打了个呵欠,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我看我们是不是得考虑上楼了?……”

    在一路穿过大厅,往我们各自的房间走去的时候,我才第一次认识到这座巨宅真不愧是举行盛典的理想场所,那些房间看上去多么气派。甚至连那座客厅,往常就我们这几个人时,我总觉得它刻板而又肃穆,现在却是五彩缤纷,绚丽夺目,四周角落里摆满了鲜花。鲜红的玫瑰花插在银盆里,端放在铺着洁白台布的餐桌上。落地长窗洞开着,通向平台,待到暮色苍茫之际,那儿的彩灯就会竟放异彩。在大厅上方的吟游诗人画廊里,乐队已经支起乐谱架子,乐器也已—一摆开。大厅里呈现出一片静等嘉宾光临的不平常的气氛,给我一种以前从未感觉到的温暖。这种暖意来自夜晚本身的宁静和清朗,来自画像下面的那些鲜花,以及我们漫步登上宽阔的石筑楼梯时发出的阵阵爽朗笑声。

    原先严峻、沉寂的气氛已荡然无存。曼陀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神秘方式苏醒过来,不再是我熟悉的那座静综萧瑟的古宅。此刻它显示出某种前所未有的深刻涵义,一种无拘无束、洋洋自得、赏心悦目的气氛,整幢屋子令人回忆起消逝已久的往昔年华,那时候这座大厅就是宴会厅,墙上挂满兵器和缀锦花毯,武士们坐在大厅中央的狭长餐桌旁,发出比我们今日更为豪爽的欢笑,大声呼唤上酒,要人献歌助兴,随手抓起堆在菖蒲上的大块大块兽肉,朝呼呼熟睡的猎犬扔去。后来,不知过了多少年,大厅里固有的欢乐气氛之中又掺杂了几分典雅和庄重,而卡罗琳·德温特——就是我今晚要装扮的那位少女——穿着那身洁白的衣裙,顺着宽阔的石梯款步拾级而下,翩然跳起小步舞。但愿我们能拨开岁月的层层云翳,一睹她的真容。但愿我们别用现代风行的快步舞曲,贬辱了古宅的尊严,这种曲调既不合时,又无浪漫气息,同曼陀而格格不入。我不知不觉中突然和丹弗斯太太见解一致了:我们确实应该开一个体现某一时代风貌的古装舞会,而不该搞成现在这种不伦不类的人种大杂烩似的格局,而那位贾尔斯老兄,用心良苦,情真意诚的贾尔斯,竟扮起阿拉伯酋长来了。我发现克拉丽斯在卧室里等着我,她那张小圆脸激动得透出红光。我们像一对女学生,相互轻轻地对笑。我吩咐她把门锁上。接着,屋里顿时响起一阵带神秘意味的薄绵纸的瑟瑟声。我们像密谋起事的阴谋家,说起话来压着嗓子,走起路来赔着脚尖。我觉得自己又像个圣诞节前夜的小姑娘了,光着脚板在自己房里走来走去,偷偷摸摸地连声傻笑,压低着嗓门喷嘴惊叹。这一切都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想到当年临睡前挂起袜子①的情景。不用担心迈克西姆,他在自己的更衣室里,通那儿的门已被关上。房里只有克拉丽斯,她是我的心腹,我的帮手。那套衣服穿着合身。我站着一动不动,克拉丽斯笨手笨脚地替我扣上褡扣,我简直有点不耐烦了。

    --------

    ①西洋风俗,圣诞节前夜挂上袜子,第二天就能在里面找到圣诞老人赠送的礼物。

    “真好看,太太,”她一边嘴里念叨,一边仰着身子打量我。“依我说,这身衣眼就是给英国女王穿也配啊!”

    “左肩下面怎么样?”我着急地问。“那条扣带会不会露出来?”

    “没有,太太,没露出来。”

    “怎么样?看上去怎么样?”没等她回答,我就在镜子前担来转去,照个不已,一会儿皱额蹙眉,一会儿咧嘴嘻笑。我已有一种飘然升华之感,不再受自己形体的约束。我那呆板乏味的个性终于被淹没了。“把假发拿来,”我兴奋地说。“当心,别压坏了,千万不能把发卷压平了。戴上以后要让它显得蓬松一些。”克拉丽斯站在我肩膀后面,我朝镜子里看去。正好看见她那张圆脸,嘴巴微微张开,眼睛炯炯发亮。我把自己的头发梳平,拢到耳后。我用颤抖的手指轻轻捏住柔软、光亮的发卷,一面低声笑着,一面抬头望望克拉丽斯。

    “哦,克拉丽斯,”我说,“德温特先生会怎么说呢?”

    我用卷曲的假发,盖住自己耗子毛似的短发,尽量收敛起脸上的微笑,不让那股得意劲儿流露出来。就在这时,有人来了,砰砰嘭嘭地敲门。

    “谁呀?”我不胜惊慌地说。“你可不能进来。”

    “是我,亲爱的,别吓着了,”比阿特丽斯说。“打扮得怎么样啦?我想来看看。”

    “不,不,”我说。“你不能进来,我还没准备好呢。”

    张皇失措的克拉丽斯站在我身边,手里满是发夹。那一绺绺发卷放在盒子里已经有些松散。这时,我正从克拉丽斯手里接过一只只发夹,将一绺绺发卷夹紧。“我打扮好了会下楼来的,”我大声说。“去吧,你们全下楼去,别等我。告诉迈克西姆,他不能进来。”

    “迈克西姆已下楼了,”她说。“跟我们在一起。他说他拚命敲过你那扇浴室的门,你没答理。别一个劲儿蘑菇下去,亲爱的,我们都急等着打破门葫芦呢。你真的不要人帮忙吗?”

    “不要,”我一阵慌乱,不耐烦地大声嚷着。“走开,下楼去吧。”

    干吗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来打扰我呢?搞得我手忙脚乱,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我拿着一只发夹,刺来戳去,好不容易才将一络发卷叉住。我没再听见比阿特丽斯的声音,想必她已沿过道走开了。她穿着东方长袍不知是否合意,贾尔斯的脸不知化装得像不像。这一切多么荒唐可笑。这么折腾自己又何苦呢?我们这些人干吗这么孩子气?”

    镜子里那张瞪眼冲着我望着的脸蛋,我简直认不出来: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一张红润的樱桃小口,光洁、白皙的皮肤,这是谁呢?头上一绺绺发卷,像朵朵云彩向外飘散。镜子里的倩影同我判若两人。我望着望着,禁不住笑了,这是一种陌生的、嫣然绽开的微笑。

    “哦,克拉丽斯!”我说。“哦,克拉丽斯!”我双手提着裙子,朝她行了个屈膝礼,裙子的荷叶边拖在地板上。她兴奋得不住格格傻笑,虽然红着脸,有点忸怩,心里却乐开了花。我在镜子前轻移莲步,孤芳自赏。

    “把门打开,”我说。“我要下楼去了。先到前面看看动静,他们是不是在那儿。”她衔命而去,一边仍傻笑不止。我提起拖在地上的裙裾,跟在她后面沿着走廊走去。

    她回过身来,朝我招招手。“他们已下楼了,”她小声说。“德温特先生、少校和莱西夫人。克劳利先生刚到。他们全站在大厅里。”我从主楼梯口的拱门偷偷朝下面的大厅张望。

    不错,他们是在那儿。贾尔斯穿着白色的阿拉伯长袍,一边大声笑着,一边让大家看挂在身边的腰刀;比阿特丽斯身子裹在一件式样古怪的绿色长袍里,袖口处挂一串念珠;可怜的弗兰克穿着蓝条子运动衫和水手鞋,拘束不安的神态之中带着几分傻气;迈克西姆穿着晚礼服,是这一群中唯一保持日常装束的人。

    “我不知道这会儿她还在磨蹭什么,”他说。“她在楼上卧室里已经耽了老半天了。几点钟了,弗兰克?待会儿一大群出席晚宴的客人就要来到,搞得我们晕头转向。”

    乐师们已经换好装,衣冠楚楚地候在画廊里。有个乐师正在调试手里的提琴。提弓练指,轻轻拉了个七度音阶,然后又拨一下琴弦。灯光照在那张卡罗琳·德温特的画像上。

    是的,我身上这套舞服完全是照我临摹的样子裁制的:灯笼袖管、腰带和级子蝴蝶结,还有这顶捏在我手里的松软的宽边帽。我戴的正是她头上的那种发卷,同画像上一样,蓬松地覆在脸上。我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兴奋,这么快活,这么骄傲。我朝手持提琴的乐师一招手,然后把手指按在嘴唇上,示意他别作声。他微笑着鞠了个躬,随后穿过画廊,朝我站着的拱门这边走来。

    “叫鼓手替我击鼓通报,”我低声嘱咐说。“叫他把鼓敲响,你知道该有怎么个格式,然后大声通报:卡罗琳·德温特小姐到。我要叫下面那些人大吃一惊。”他一点头,领会了我的意思。我的心莫名其妙地扑通扑通猛跳起来,双颊像火烧一般地热辣辣。多有趣!真是个疯狂、荒唐、幼稚的玩笑!我朝在走廊上缩成一团的克拉丽斯笑了笑,双手提起裙子。接着鼓声大作,在大厅里回响。一时间,甚至把我也吓愣了,虽说我明知鼓声就要响起,而且眼巴巴地盼着呢。我看见下面大厅里的那几位,带着迷惘的神情不胜惊愕地仰起头来。

    “卡罗琳·德温特小姐到,”鼓手大声宣布。

    我挪动步子走到楼梯口站定,脸上堆着微笑,手持宽边帽,俨然是画中那位少女。我在期待,心想只要我缓步走下楼梯,掌声和欢呼声将随之而起,可是,大厅里鸦雀无声,没有鼓掌,也没人动弹。

    他们全呆若木鸡,朝我瞪眼望着。比阿特丽斯失声呼叫,接着又忙不迭用手捂住嘴巴。我脸上还是挂着微笑,手搁在楼梯的扶手上。

    “您好,德温特先生,”我说。

    迈克西姆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抬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手里拿着酒杯,脸上没有一丝儿血色,死灰一般惨白。我看见弗兰克走到他身边,像是要说什么,可是迈克西姆一把将他推开。我的一只脚已经跨到楼梯上,一见这阵势不禁犹豫起来:情况有点不妙,他们不明白我的用意吧。为什么迈克西姆这般模样?这什么他们全都哑了,像梦中人那样神情恍惚?

    接着,迈克西姆移动身子,朝楼梯走来,目光死死地盯在我脸上。

    “你知道自己干的什么好事?”他说,眼睛里冒着怒火,脸色还是死灰一般惨白。

    我仿佛生了根似地动弹不得,手扔搁在楼梯扶手上。

    “是那幅画像,”我说。他的眼神,还有他的声音,把我吓坏了。“是那幅画像,画廊里的那幅。”

    长时间的静默。我们依然睁大眼睛对视着。大厅里,谁也没有移动一下身子。我阅了口气,手慢慢地伸到脖子上。“这是怎么回事?”我说。“我做了什么错事?”

    但愿他们别这样木然不带表情地瞪着我!但愿有人开口说些什么!等迈克西姆再一次开口说话,我竟辨不出那是他的声音:不带感情,冷若冰霜,完全不是我所熟悉的那种声音。

    “去,把衣服换掉,”他说。“随便换什么都行。找一件普通的晚礼服,哪一件都行。趁客人还没来,快去!”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懵懵地望着他。在他那张面具似的煞白的脸上,只有那对眸子是活的。

    “你还站在这儿干吗?”他的嗓音粗暴而古怪。“难道你没听见我的话吗?”

    我转过身去,茫然穿过拱门,朝那边的走廊奔走。我瞥见那个替我通报的鼓手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我脚步踉跄,打他鼻边一擦而过,也不看一看自己是在往哪儿走。泪水糊住了我的眼睛。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克拉丽斯已走开了。走廊里阒无一人。我像中了邪一般,痴呆地东张西望,只见通西厢的那扇门豁然开着,有个人站在那儿。

    是丹弗斯太太。我永远也忘不了她脸上那副洋洋自得的神情,看着那神情,真是令人不胜憎恶,那是一张欣喜若狂的魔鬼的脸。她站在那里,冲着我狞笑。

    我赶紧打她身边逃开,沿着狭长的过道,一路跌跌撞撞朝自己的房间奔去,顾不得裙子的荷叶边可能会将我绊倒。

 

    正文 第十七章

 

    克拉丽斯在卧房里等着我。她睑色苍白,看来是吓坏了。她一看到我,就哇地一声哭起来。我一言不发,只顾动手去拉衣裙上的褡扣,用力撕扯衣料。我没法对付那些扣子,克拉丽斯走过来帮我解,一面仍号啕不止。

    “没什么,克拉丽斯,这不是你的过错,”我说。她摇摇头,眼泪补簌扑簌沿着两颊往下掉。

    “您的漂亮裙子,太太,”她说。“您的漂亮的白裙子。”

    “这没关系,”我说。“你怎么找不到褡扣?就在那儿,在背后。还有一个褡扣,就在第一个扣子下面什么地方。”

    她胡乱地摸索着替我解衣,两手不住哆嗦,比我自己一个人搞还费事。她一直在嘤嘤抽泣。

    “太太,您换件什么衣眼呢?”她说。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她总算把褡扣全解开了,我从衣裙中挣脱出来。“我想,最好让我独个儿清静一下,克拉丽斯,”我说。“听我的话,离开这儿,好吗?别担心,我会设法对付过去的。别把刚才的事儿放在心里。我要你在今天的舞会上照样玩个痛快。”

    “要不要我给您烫条裙子,太太?”她说着抬起浮肿的泪眼望着我。“不消一会儿就可以烫好。”

    “不,”我说。“别操这份心了,我看你还是走吧,喔,克拉丽斯……”

    “什么事,太太?”

    “别——对谁也别说起刚才发生的事。”

    “好的,太太。”她忍不住又是一阵呜咽。

    “别让人瞧见你这副模样,”我说。“回你自己的卧房去,把脸上的眼泪擦干,有什么好哭的?一点也不值得。”有人在敲门。克拉丽斯惊慌地瞥了我一眼。

    “谁?”我问。门开了,比阿特丽斯走进来,径直走到我跟前,穿戴着东方人的服饰,她显出一副滑稽可笑的怪样子,手腕上的镯环不住地丁当作响。

    “亲爱的,亲爱的。”说着,她向我伸出双手。

    克拉丽斯悄悄溜出房间去。我突然感到周身疲软,再也支撑不住。我走到床边坐下,举手掀掉头上的假发卷。比阿特丽斯站在那儿望着我。

    “你感觉还好吗?”她说。“你脸色苍白得很。”

    “那是因为灯光的缘故,”我说。“灯光下总显得没有血色。”

    “坐下来歇一会儿就会好的,”她说。“对了,我给你倒杯水来。”

    她走进浴室。一抬腿,一举手,她腕上的镯子就丁当作响。她回身进屋时,手里捧着一杯水。

    我一点儿也不想喝,可是为了不让她扫兴,勉强喝了几口。从龙头放出来的水,喝上去热乎乎的,她没先让龙头开着淌一阵。

    “当然,我一眼就看出这只是一场可怕的误会,”她说。“你是不可能知道的。你怎么可能知道呢?”

    “知道什么?”我说。

    “天哪,那套化装舞眼呀。可怜的孩子,你临摹的画廊里的那幅少女画像。上回曼陀丽的化装舞会上,吕蓓卡正是这么干的。一模一样。同样的画像,同样的装束。你站在那儿楼梯口,有那么一刹那工夫,我还真以为……”

    她收住话头,没往下讲,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

    “你这可怜的孩子,真是太不幸了。你怎么能知道呢?”

    “我应该知道的。”我惊得目瞪口呆,连脑子也麻木了,我只是冲着她发愣,嘴里昏昏沉沉地嘟哝着:“我是应该知道的。”

    “别胡说,你怎么可能知道呢?这种事情不会随便钻进我们哪个人的脑袋瓜子来。只是你得明白,乍一看见,真好似晴天霹雳。我们谁也没料到,而迈克西姆……”

    “说啊,迈克西姆怎么啦?”我说。

    “他嘛,认为你是故意这么干的。你不是打赌说,要让他大吃一惊吗?一场没头脑的玩笑。当然,他不这么看。对他来说,这不啻是当头一棒。我当即告诉他,你不会存心于这种事的,完全是造化弄人,偏偏让你选中了那幅画像。”

    “我是应该知道的,”我又重复了一遍。“全怪我不好,我应该明白。我应该想到的。”

    “别那么说。不用担心,你可以平心静气地把经过向他解释清楚。一切都会冰释的。就在我上楼来的时候,第一批客人已经到达。他们此刻正在喝饮料。没问题。我已叫弗兰克和贾尔斯编了一套词,说你因为化装服不合身,生气了。”

    我坐在床沿上一声不吭,两手搁在膝上。

    “你可以另外找件什么衣服穿穿?”比阿特丽斯走到我的衣柜前,唰地一下把柜门拉开。“嗨,这件蓝的怎么样?看上去挺美。把这件穿上。没有人会在乎的。快,我帮你穿。”

    “不,”我说。“不,我不打算下楼去。”

    比阿特丽斯郁悒地望着我,那件蓝色袍子搭在手臂上。

    “可是,亲爱的,你一定得下去,”她愁眉苦脸地说。“你不露面可不行!”

    “不,比阿特丽斯,我不想下楼去。我没法去见这些人,出了这种事儿我再也没法应付了。”

    “没人会知道化装眼的事儿,”她说。“弗兰克和贾尔斯决不会声张的。那一套话我们已全编好啦,就说那家店铺送错了衣服,穿着不合身,所以你只好将就穿了件普通的晚礼眼。谁都会觉得这事儿完全合乎情理。这对晚会不会有任何影响。”

    “你不明白,”我说。“穿什么衣服我并不计较,根本无所谓。使我难受的是刚才发生的事,是我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现在不能下去,比阿特丽斯,不能下去。”

    “可是,亲爱的,贾尔斯和弗兰克完全理解,而且非常同情。迈克西姆也不例外,只是猛一上来有点震惊……我会设法把他单独拉到一边,跟他谈一谈,把一切向他解释清楚。”

    “不!”我说。“不!”

    她把那件蓝袍子往我身边的床沿上一放。“客人马上就到齐,”她忧心仲忡,心烦意乱地说。“要是你不下去,人家会觉得很奇怪。我总不能说你突然得了头痛病。”

    “为什么不能?”我精疲力竭地说。“有什么关系呢?怎么说都行。没有人会在乎的,他们里面又没人认识我。”

    “好的,我的亲爱的,”她拍拍我的手说。“设法打起精神来。把这件漂亮的蓝衣服穿上。想想迈克西姆吧。为了他,你也该下楼去。”

    “我一直在想着迈克西姆,”我说。

    “对吧,那当然就……?”

    “不,”我抚着指甲,在床沿上前后晃动着身子。“我不能,我不能。”

    又有人敲门了。“哦,天哪,会是谁呢?”比阿特丽斯一面说,一面朝房门走去。“什么事?”

    她把门打开。贾尔斯站在门外。

    “客人到齐了,迈克西姆让我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唔?”他说。

    “她说她不想下楼,”比阿特丽斯说。“天晓得我们该怎么说才好。”

    我发现贾尔斯正从敞开的门那儿朝我张望。

    “喔,天哪,这可乱了套啦,”他低声说。他注意到我已看见他,这才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去。

    “我怎么对迈克西姆说呢?”他问比阿特丽斯。“已经八点五分了。”

    ”就说她头晕不舒服,待会儿看能不能下楼。叫他们别等,请客人入席就是了。我这就下来。这儿由我照料。”

    “行,就按你的意思说。”他说着又偷偷朝我这边膘了一眼,目光里带着同情,可又夹杂着几分好奇,不明白我干吗要这么坐在床沿上;他说话时还压着嗓门,似乎家里有人出了什么事,正等医生上门急救呢。

    “还有什么要我效劳的?”他说。

    “没了,”比阿特丽斯说。“你下楼去吧,我随后就来。”

    他拖着阿拉伯长袍乖乖地走了。我暗自寻思,多年以后再回想起此刻的情景,一定会乐得哈哈大笑,到那时我会说,“还记得当年的情景吗?贾尔斯一身阿拉伯人的打扮,比阿特丽斯脸上蒙着面纱,镯环在她手腕上丁当作响。”流逝的光阴会润以甘露,使这一刻成为逗人发笑的一幕。可是眼前有什么趣味可言?我怎么笑得出来?眼前终究是眼前,而不是将来。眼前的这一切太逼真了,都是活生生的事实。我坐在床沿上,扯拉着鸭绒垫被,从被角的隙缝里抽出一小片羽毛来。

    “想喝点白兰地吗?”比阿特丽斯作最后一次努力。“我知道,喝两口能给你壮壮胆,添几分虚勇,不过有时候还真有奇效。”

    “不,”我说。“不,我什么都不要。”

    “我得下楼了。贾尔斯说他们正等着开饭呢。此刻我让你一人留在这儿,你看行吗?”

    “走吧。谢谢你,比阿特丽斯。”

    “哦,亲爱的,别谢我。我真希望能帮你点什么忙。”她敏捷地弯下腰,对着我那面化妆镜一照。随手往脸上敷了些粉。“天哪,瞧我这副鬼样子,”她说。“我知道都是该死的面纱捣的鬼。这也真叫没办法。”她披着悉碎作声的袍子走了出去,顺手把门关上。我觉得由于自己拒绝下楼,已辜负了她对我的同情。我已暴露了我性格中怯懦的一面。可是她不理解我。她属于另外一个生活圈子,和我是不同类型的人。那个圈子里的女人,个个富有胆识,并不像我这么怯懦。要是这种事儿不是出在我身上,而是落在她比阿特丽斯头上,她就会另外换一套衣眼,重新走下楼去迎接客人。她会站在贾尔斯身边,跟大家—一握手寒喧,脸上还挂着微笑。在我,这可办不到。我缺少这股傲气和胆量,我缺乏良好的教养。

    我眼前老是浮现迈克西姆那张惨白的脸,那对喷射着怒火的眸子,而在他身后,还站着贾尔斯、比阿特丽斯和弗兰克,他们都像哑巴似地望着我发愣。

    我从床沿站起,走到窗前向外凝望。园艺工人在玫瑰园里来回走动,忙着检查彩色灯泡,看看有没有毛病。天色渐暗,西边的天幕上,映出几片条纹状的橙红色晚霞。一到薄暮时分,华灯就会大放光明。玫瑰园里设了桌椅,成双配对的宾客要是愿意到户外小坐,可以上这儿来休憩。我从窗口可以闻到玫瑰的馨香。园艺工人正在谈笑。“这儿缺了一只,”我听到其中一个大声嚷嚷。“能替我另外拿只小灯泡来吗?比尔,蓝色的小灯泡。”他把灯泡装了上去,嘴里悠然自得地吹着口哨,吹的是一首时下流行的曲子。我想,说不定今晚乐队也会在俯瞰大厅的吟游诗人画廊里演奏这支曲子吧。“行啦,”那人说着,把灯开亮又关掉。“这儿的灯没问题了,一只也不缺。现在去看看平台那儿的彩灯吧。”他们拐过墙角走远了,嘴里还在吹着那支曲子。要是我能变个工匠该多好。到了晚上,双手往兜里一抄,帽子撩在后脑勺上,和朋友们一起站在车道上,看着汽车一辆辆开到宅子前。他会同庄园里的其他人,围作一堆,然后在平台一角专为他们设置的长桌上喝苹果酒。“又跟往日里一样啦,是不是?”工匠会这么说。可是他的朋友却会把脑袋一晃,吸口烟斗。“这位新太太可不像我们的德温特夫人,完全不一样。”接着旁边人群里有个妇女,还有别的一些人,也都随声附和:“说的是!”一面还一个劲儿点头。

    “今晚上她人在哪儿?一次也没在平台露面。”

    “我可说不上来。我没有见着她。”

    “往日里,德温特夫人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到处都可以见到她的人影。”

    “嗨,一点不错。”

    那女人转过脸去,朝邻座神秘地一点头。

    “听说她今儿晚上压根儿不准备露面了。”

    “往下说。”

    “这是真的。不信你问这儿的玛丽。”

    “是真的。宅子里有个仆人亲口对我说,德温特夫人一晚上没跨出房门一步。”

    “她怎么啦,生病了吗?”

    “不,我想是耍脾气了。听人说她那件化装服不称心。”

    那一堆人群里先是爆发出一阵尖厉刺耳的笑声,接着又喊喊喳喳议论开了。

    “谁听说过竟有这样的事!这可是给德温特先生出丑哪!”

    “我可不信这种说法,像她那样的黄毛丫头会发这么大的脾气?”

    “也许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千真万确,满屋子上下全这么说。”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这个微微一笑,那个眨眨眼睛,另一个耸耸肩膀。先是这儿的一群,随后又是另外一群,接着又传到那些在平台、草坪散布的客人耳朵里,最后还惊动了一连三小时坐在底下玫瑰园里的那一对男女。

    “你看我刚才听到的是真的吗?”

    “你听到了什么?”

    “嗨,听说她根本没什么不舒服。他们俩大吵了一场,所以不肯露面啦!”

    “哦,是这样!”说着,眉毛一扬,长长的一声口哨。

    “我说嘛,事情也实在有点蹊跷,你说不是吗?我的意思是说,怎么会突然无缘无故地闹起头疼来呢?我看这里面大有文章。”

    “我觉得他好像有点闷闷不乐。”

    “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当然罗,我早就听说他们的婚姻不很美满。”

    “噢,真的吗?”

    “嗯。好几个人都这么说过。他们说,他也逐渐意识到自己铸成了大错。本来嘛,此人姿色平平,并无动人之处。”

    “是呀,我也听人说她长得并不怎么样。她是哪家的闺女?”

    “哦,根本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是他在法国南方偶然找着的,是个看护兼家庭教师之类的角色。”

    “我的老天!”

    “我说是嘛。一想到吕蓓卡……”

    我仍然出神地望着那几张空椅子。晚霞映染的天空逐渐暗淡下来。星星已在我头顶上闪现。玫瑰园后面的林子里,归巢的鸦雀悉碎鼓翅,准备过夜。一只孤独的海鸥横空而过。我离开窗口,又回到床边。我捡起那件丢在地板上的白裙,连同薄棉纸一起塞进衣盒。我把假发放回发盒内,然后打开一具杂品橱,寻找过去在蒙特卡洛替范·霍珀夫人烫衣服时用的那只袖珍熨斗。它丢在里层的搁板上,跟几件好久没穿的羊毛衫放在一起。这是一只通上各种电压的电流均可使用的熨斗,我把它往墙上的插座里一插,开始烫起那件比阿特丽斯从衣柜里拿出来的蓝袍子。我有条不紊地慢慢烫着,就跟以前在蒙特卡洛给范·霍珀夫人服务一样。

    烫完后,我把衣服摊在床上,然后擦去脸上的脂粉,那是为配原先那件化装舞服面涂抹的。我梳了头,洗了手,穿上那件蓝袍,换了双与衣服相配的鞋子。我仿佛又同过去那时候一样了,正准备陪范·霍珀夫人下楼到旅馆的休息室去。我打开房门,沿走廊走去。四周静悄悄的,似乎根本没在举行什么宴会。我踮着脚,来到过道尽头,拐过弯去。通往西厢的那扇门紧闭着。走廊里没有一点声响。我走到画廊和楼梯处的拱门那儿,才听到餐厅里隐隐约约传来的嗡嗡谈话声。筵席还未散呢。大厅里空荡荡的,画廊里也不见人影。乐师们想必也在吃晚饭。我不清楚他们的起居饭食是怎么安排的。是弗兰克一手安排的——不是弗兰克,就是丹弗斯太太。

    从我站着的地方,可以看到正对着我的画廊里那张卡罗琳·德温特的画像。我可以看到那一络络发卷衬托着她的面庞,可以看到她嘴边挂着微笑。我记起那天拜访主教夫人时她对我说的话:“我怎么也忘不了她的模样儿,一身雪白的衣裳,满头乌黑的云鬓。”我怎么会把这些话忘了呢,我是应该知道的呀。搁在画廊里的那些乐器,那些小乐谱架,还有那张大鼓,看上去样子有多怪。不知哪位乐师把手帕丢在椅子上了。我凭靠栏杆,俯身望着下面的大厅。不多一会儿,大厅里就会像主教夫人说的那样宾客满堂,而迈克西姆就站在楼梯下,跟来客—一握手。嘈杂的人声将响彻大厅,随后,乐队在我现在凭栏伫立的画廊里管弦和鸣,那位提琴师将笑咪咪地合着音乐的节拍不住晃动身子。

    到时候不会再像现在这么悄无声息。突然,画廊里的一块地板嘎吱响了一声。我赶快转身朝后面的画廊扫了一眼,但不见有人。画廊里跟刚才一样阒无一人。可是有阵冷风吹到我脸上,一定是谁把某条过道里的窗户打开后忘记关了。餐厅里嗡嗡的谈话声仍不断传来。真奇怪,我身子一动也没动,地板怎么会嘎吱作响呢。也许是因为夜晚太热,或者是地板木头年代太久,在哪一处有了翘棱。可是阵阵冷风仍往我脸上吹来。谱架上有张乐谱纸,抖动一下,翻落在地板上。我抬头朝楼梯上方的拱门望去。风是打那儿吹来的。我又来到拱门底下,当我走出拱门来到长廊时,我看到通西厢的那扇门被风吹开,门扉贴着墙壁。西厢走廊里黑洞洞的,一盏灯也没开。我可以感觉到风是从那儿某扇开着的窗子吹到我脸上来的。我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可是摸来摸去摸不着。我影影绰绰看见过道拐角处有扇窗开着,窗帷随风来回微微摆动。朦胧的暮色在地板上投下奇形怪状的影子。从洞开的窗户那儿传来大海的涛声,那是海潮从圆卵石海滩退出去时发出的轻柔的噬噬声。

    我并没有走去把窗户关上,而是站在那儿谛听海水离岸时的阵阵哀叹,一面因为衣衫单薄而打着寒颤。片刻之后,我一下子转身往回走,把西厢的那扇门带上,重新走出拱门,来到楼梯口。

    喊喊喳喳的人声笑语比刚才响了。餐厅的门已经打开。客人正陆续退席。我看见罗伯特在门口站着,叽叽嘎嘎的谈笑声里夹杂着一阵拖开椅子的声音。

    我一步一步跨下楼梯,准备前去迎客。

    今天,当我回顾我在曼陀雨初次参加的舞会——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只能追忆起一些互不关联的琐碎细节,因为如果把那次晚会比作一块色彩单调的巨幅画布,那么唯独这些细节还具有比较清晰的轮廓。至于背景,那是一片朦胧,隐隐约约地浮现着无数张面孔,其中没有一张是我认识的,乐队缓慢而沉闷地演奏着华尔兹舞曲,一曲又一曲,没完没了。成双结对的舞伴旋转着经过我们面前,脸上凝固着一成不变的笑容;我和迈克西姆站在楼梯下,迎接迟到的宾客。在我看来,那对对舞伴就像一些被无形的手牵住了的木偶,在那儿不停地转动扭摆。

    舞会上有个妇人,我根本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后来也再未见到过。她穿一条村有鲸骨圈的肉色撑裙,那大概算是过去某个世纪一度流行的装束吧,至于是十七世纪,十八世纪,还是十九世纪,那我就说不上来了。每当她打我身旁经过的时候,正好逢上华尔兹乐曲的拖音节拍,而她也就随着乐曲在原地或一曲身或一摇摆,同时还朝我这边嫣然一笑。这景象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最后竟成了习惯性的机械动作,如同我们在轮船甲板上悠然散步时一样,这会儿遇到了一些有着同样健身雅兴的乘客,深信待会儿转到船桥那边还会同他们擦肩而过。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这女人的尊容:暴突的牙齿,高耸的颧骨上抹着一圈鲜红的胭脂,嘴边挂着无所用心、快活的微笑,像是深得晚会之乐。后来在夜餐桌旁我又见到了她,那双犀利的眼睛正在桌面上搜索食物。她装了满满一盆鲑向龙虾蛋黄酱,端着朝一个角落走去。还有那位克罗温夫人,穿了一身妖形怪状的紫红色衣服,至于扮的是哪一位古代风流人物,我也搞不清楚,也许是玛丽·安托瓦内特①,或者是奈尔·格温尼②吧。谁知道呢,再不然就是这两位妖艳妇人的古怪杂凑吧。她用激动的尖声不住地大声嚷嚷:“诸位今天有幸享受这番乐趣,要感谢的是我,而根本不是德温特夫妇。”她因为灌了香摈,说起话来声调似乎比往常更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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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十八世纪法国君主路易十六之妻,因穷奢极侈,为世人所恶。

    ②十七世纪英国女演员,查理二世的情妇。

    我记得,罗伯特一个失手,将一盘冰块倒翻在地;弗里思看见闻下这祸的不是临时雇来帮忙的仆役,而竟是罗伯特,不禁露出极度愤懑之色。我真想朝罗伯特走过去,站在他身旁说:“我知道你心里的滋味。我理解,今天晚上我的表现比你还要糟糕。”至今我仍能感觉到我那凝结在脸上的不自然的微笑,这笑容跟我眼睛里的痛苦神情多么格格不入。我仿佛又看到比阿特丽斯,亲切有余、机智不足的比阿特丽斯,一边跳舞、一边倚在舞伴的手臂上朝我频频点头,给我打气;她手腕上的镯子在丁当作响,面纱老是从她热得快冒汗的前额上滑下来。我也可以栩栩如生地回忆起自己如何不顾死活,再次随贾尔斯在大厅内旋转起舞。好心肠的贾尔斯真心实意地同情我,所以我怎么也不忍心加以拒绝,不过他得像在赛马会上牵着他的马匹那样,领着我穿过四周不住蹬脚踢腿的人群。“你穿的这件袍子真帅,”我至今仍可以听见他这么说。“相形之下,这儿所有的人都显得傻透了。”但愿上帝赐福于贾尔斯,他用这种率直而又委婉动人的方式,向我表示真诚的同情,他以为我是因为没有像样的舞服而灰心丧气,担心会在客人面前显出寒酸相,他以为我在乎的就是这些。

    是弗兰克给我端来了一盆鸡肉和火腿,但我无法下咽;是弗兰克站在我肘边,手里端着一杯香摈酒,可我一点不想喝。

    “您还是喝一点吧,”他轻声说。“我看您需要喝几口。”为了不辜负他的一片好意,我勉强呷了三口。他眼睛上蒙着那块黑布,脸色显得苍白,模样也变了,看上去又老又怪,睑上似乎添了几道我以前没看到过的皱纹。

    他像是舞会的另一位主人,忙着在客人中间周旋应酬,向客人敬烟敬酒,请他们用点心;他偶尔也走下舞池,带着严肃的神情,拖着艰难的舞步,拉长了脸,拥着舞伴在大厅里转。他的那身海盗打扮还算有节制;他头上裹了块红头巾,头巾下露出蓬松的络腮胡子,显然他在胡子上面还真煞费了一番苦心,但效果不佳。不难想象他曾怎么站在他那间没有什么家具的单身汉卧室里,对着镜子,把胡子绕在手指上,想让它卷曲起来。可怜的弗兰克。亲爱的弗兰克。我从来没问过,也一直不知道他对曼陀丽这最后一次舞会深恶痛绝到何种程度。

    琴鼓声不绝于耳,舞池里双双对对的舞伴,像牵线木偶似地摆动扭曲着身子,转过来转过去,转过来转过去,从大厅的这头转到那头,又从那头转回到这头;那个站在一旁冷眼静观的似乎不是我本人,并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活人,而是一具借托我这形体的泥塑木雕,一具钉上了笑脸的木头架子。站在它旁边的也是一个木头人。他的脸俨然是一副面具,脸上的笑容分明也不是他自己的。那对眼睛并不属于我所热爱并熟悉的那个人。冷漠、黯然无神的目光,透过我的形体,越过我的形体,投向某个我无法跨入的人间地狱,投入某个我无法分担且与外界截然分隔的精神绝境。

    他没对我说过一句话,也没在我身上碰一下,我们这一对男女主人虽并排站着,中间却远隔重山。我看着他落落大方地同客人周旋。他对这个随口吐出一言半语,同另一个说句把笑话,朝第三个莞尔一笑,回过头去又同第四个打声招呼,除了我以外,谁也不知道他的一言一语和一举一动都不过是由机器操纵的一系列刻板反应。我们像一台戏中的两个角色,不过是各念各的台词,谈不上默契配合。我俩得各自硬着头皮忍受,得为眼前所有这些我素不相识以后也不想再见到的人,痛苦地、装模作样地演着这台戏。

    “听说你妻子的礼服没及时送来,”一位满脸斑纹、头戴水手帽的客人用胳膊肘碰了碰迈克西姆的胸口,笑着说。“真***不像话,是吗?要是我,就去告那家铺子一状,告它诈骗钱财。有一次我的表姨也碰到过这种事。”

    “是的,是件不幸的事,”迈克西姆说。

    “听我说,”水手又转过脸来对我说。“你该说自己是朵‘毋忘花’。这种花是蓝颜色的,对吗?‘毋忘花’,迷人的小花儿。没说错吧,德温特?对你太太说,她该称自己‘毋忘花’才对。”他搂着舞伴,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拖着舞步飘开了。“这想法不赖吧,啊?一朵‘毋忘花’,”这时,弗兰克再次在我背后转悠,手里换了只杯子,这回倒的是柠檬水。

    “不,弗兰克,我不渴。”

    “为什么您不跳场舞呢?要不就找个地方坐一坐,平台上有个角落还清静。”

    “不,我还是站着的好,我不想坐下。”

    “要不要我给你拿点吃的。来客三明治,来只桃子?”

    “不,我什么也不要。”

    那位穿肉色舞服的太太又转到我跟前,这一回可忘了朝我微笑。由于刚吃了晚餐,脸上红喷喷的。她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舞伴的脸。她的舞伴是个瘦高个儿,长着一个提琴似的下巴。

    《命运》圆舞曲,《蓝色的多瑙河》、《风流寡妇》。嘭、嚓,嚓,嘭、嚓、嚓,转了又转;嘭、嚓、嚓,嘭、嚓、嚓,转了又转。一个个人物打我眼前晃过:那位穿肉色舞服的太太;一位全身披绿的女士;又是比阿特丽斯,她的面纱已从额上撩开,甩到头发后面;满头大汗的贾尔斯;接着又是那个水手,这次他换了个舞伴。这两人在我身旁停下。我不认识那个女的,她扮的是都择王朝时代的命妇,一个毫无特色的都铎王朝的命妇,穿了件黑天鹅绒衣服,脖子上围一圈皱边。

    “你们什么时候到我家来玩?”她这么说着,好像我们是多年深交似的。我只好随口应了一句:“过两天准去,前几天我们还谈起过呢。”我心里暗暗奇怪,随机应变地撒谎竟变得这么容易,一点也不费什么劲。“多有趣的舞会,真该祝贺您问,”她说。我回了一句“承蒙夸奖”,接着又说:“挺有趣的,是吗?”

    “听说铺子送错了裙子,是吗?”

    “可不是!岂有此理,你说呢?”

    “所有的店铺都是一路货。千万别相信他们。不过你穿着这身漂亮的蓝衣裙,看上去非常年轻,比我这件裹得身子出汗的天鹅绒衣服要舒眼多了。贤伉俪别忘了过几天到我宫里来吃饭啊!”

    “会来的。”

    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上哪儿?宫里?难道我们招待的是什么王公贵族?她合着《蓝色的多瑙河》的节拍,被那个水手搂着,一起回旋向前,那条天鹅绒裙子像地毯吸尘器似地从地板上拖过去。隔了好久以后,有一天半夜里,我睡不着觉,突然记起来了,那位都择王朝的命妇就是喜欢在彭奈恩山区散步的主教夫人。

    几点钟了?我不知道。夜晚一小时一小时地拖沓着过去,同样的面孔,同样的曲子。在藏书室里打桥牌的那些牌客,不时像隐士似地溜出来,看看舞池里的盛况,、然后又回身进去。比阿特丽斯拖着那件袍子,在我耳边轻轻嘀咕了一句:

    “你干吗不坐下?你的脸色多难看。”

    “我没什么。”

    贾尔斯脸上的油彩随着汗水往下淌。可怜的人,快被裹在身上的阿拉伯毯子闷死了。他走到我跟前说:“走,到平台去看焰火。”

    我记得自己站在平台上,抬头仰望,那些四下乱窜的焰火在空中开花,接着又散落下来。小丫头克拉丽斯跟一个庄园外的小伙子一起,呆在庭院的一个角落里。她笑得很欢,每当一个爆竹在她脚边劈啪开花时,她就高兴得尖叫起来。她已经忘了刚才的眼泪。

    “看啊,这个花炮特别大。”贾尔斯仰着那张大圆脸,张着嘴巴。“炸开啦,好哇!美极了。”

    焰火筒拖着咝咝的长音,飞快窜入夜空,接着,嘭地一声炸开,化作一串翡翠似的礼花。人群中发出啧啧赞叹声,有人欢乐地大叫,也有人鼓掌。那个穿肉包衣裳的太太挤到最前面,脸上显出急不可待的神情,每落下一朵礼花都要评论一番:“哦,美极了……快看那一颗,哦,真是婀娜多姿……哦,那一颗没爆开……当心,冲我们这边来啦……那些人在那儿干吗?”……连那些玩桥牌的隐士也都从蛰居的斗室钻了出来,和跳舞的人一起站在平台上观看焰火。草坪上人头攒动,炸开的礼花照亮了一张张仰望的脸。

    焰火筒像离弦的箭,接二连三窜入空中;夜空金紫交辉,一片光华。曼陀丽像所魔屋似地巍然屹立着,每扇窗子都在闪闪发光,四周的灰墙也被五颜六色的礼花抹上一层华彩。这是一所着魔的大宅,鹤立鸡群般挺立在黑黝黝的树林环抱之中。当最后一束焰火放完,人们的欢笑声渐次消失时,刚才还那么美妙的夏夜似乎一下子显得死气沉沉,天空成了一张凄清惨淡的灰幕。草坪上和车道上的人群渐渐散去。挤在长窗前平台上的客人重又退进客厅。高潮已过,渐近尾声。大家都茫然若失地四下站着。有人给我递上一杯香摈。我听见车道上有汽车发动的声音。

    “他们开始走啦,”我想。“谢天谢地,总算开始走啦。”那位穿白色衣服的太太又在一边大吃起来。大厅里的客人还得有好一段时间才能走空。我看见弗兰克朝乐队打了个手势。我站在客厅和大厅之间的通道上,身旁是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子。

    “宴会妙极了,”他说。

    “哦,”我说。

    “我玩得尽兴,”他说。

    “我很高兴,”我说。

    “莫利因为不能来还大发了一通脾气,”他说。

    “是吗?”我说。

    乐队奏起了《友谊地久天长》。那人一把抓住我的手,一上一下地晃动着。“嗳,”他说。“来吧,你们几个一齐来啊。”又有一个人拉住我的另一只手摇晃着。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我们围成一个大圆圈,扯着嗓子高声唱。那个在晚会上玩得尽兴并说莫利因为来不了而大发脾气的男子,穿着一身中国满清遗老的官服;就在我们上下甩动手臂的当儿,他的假指甲给袖管勾住了。他笑得前仰后合。我们也都笑了。“旧日好友怎能忘怀,”大家齐声唱道。

    唱到结尾的几小节,兴高采烈的狂欢气氛急转直下,接着,鼓手照例用鼓棒嗒嗒敲了几下作为引子,乐队随即奏起《上帝保佑英王》①。大家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就好比是被一块海绵抹了个干净。那位满清遗老猛地双脚一并,来了个立正姿势,双手僵直地垂在身子两侧。我记得当时自己曾暗暗揣摩,不知此公是不是现役陆军军人。那张毫无表情的马脸,配着一簇满族人式的垂髯,样子好不古怪。我看见那个身穿肉色衣服的太太正朝我望。乐队冷不防在这时奏起《上帝保佑英王》,弄得她手足无措,所以只好直挺挺地把一满盆冻鸡捧在胸前,那模样就好比捧着做礼拜时募到的捐款一般,脸上生气全无。一俟《上帝保佑英王》奏完,她忙不迭地松散一下身子,接着又吃起她那盆鸡肉来。她一面狼吞虎咽,一面转过头去同她的伴侣没完没了地闲扯。有人走过来紧紧握了握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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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国国歌。

    “别忘了,下月十四号请来合下便饭。”

    “哦,有这么回事吗?”我茫然望着他。

    “是啊,刚才你大姑子也答应的。”

    “哦,哦,那可热闹啦。”

    “八点半。带黑领结的正式宴会。说定啦,届时恭候大驾光临。”

    “好,到时一定来。”

    人们开始站成一行又一行,准备道别。迈克西姆在屋于的另一头。我脸上重新堆起在唱完《友谊地久天长》之后渐渐隐去的笑容。

    “好久没度过这么愉快的夜晚了。”

    “我真高兴。”

    “多谢。这么盛大的宴会。”

    “我真高兴。”

    “告辞啦,你瞧,我们一直呆到晚会终了。”

    “是的,我真高兴。”

    难道英语中再没有别的话了?我像木偶那样鞠躬微笑,目光越过人们的头顶,搜寻着迈克西姆的身影。他在藏书室门旁被一伙人缠住了;比阿特丽斯也被人围住;贾尔斯把一群零零落落的客人领到客厅的冷餐桌前;弗兰克则在外面车道上送客上车。我被一群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团团围在中间。

    “再见,承蒙款待,不胜感激。”

    “我真高兴。”

    大厅里的客人快走空了。在此黑夜将尽,疲惫的另一天即将破晓之际,大厅里已呈现出一派昏沉、凄凉的气氛。晨曦透射在平台上,我依稀辨出草坪上暗褐色焰火架的轮廓。

    “再见,晚会妙极了。”

    “我真高兴。”

    迈克西姆已经走出屋子,跟弗兰克一起站在车道上送客。比阿特丽斯一边朝我走来,一边卸下丁丁当当的手镯。“我再也受不了这些个劳什子。天哪,真把我累死了。我好像一场舞也没有错过。不管怎么说,这次舞会开得极为成功。”

    “是吗?”我说。

    “亲爱的,你还不快去睡觉?看你这副疲惫不堪的样子。你差不多一个晚上都站着。男人都上哪儿去了?”

    “在外面车道上。”

    “我想喝点咖啡,吃点鸡蛋和熏肉,你也来点怎么样?”

    “不要,比阿特丽斯,我不想吃。”

    “你穿着这套蓝衣裙很迷人。大家都这么说。关于——关于那件事儿,没有人听到一点风声,所以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我没放在心上。”

    “换了我,明儿早上就好好睡个懒觉。躺着别起来。早饭在床上吃。”

    “好的,也许就这么办。”

    “要不要我跟迈克西姆说你上楼去了?”

    “谢谢你,比阿特丽斯。”

    “好了,亲爱的,好好睡一觉。”她飞快地吻了我一下,又在我肩上轻轻一拍,随后就上冷餐室找贾尔斯去了。我蹒跚地一步一级跨上楼梯。乐师们已把画廊里的电灯关掉,下楼去吃鸡蛋和熏肉宵夜。乐谱散了一地。有把椅子翻倒在地。一只烟缸里盛满乐师们抽剩的烟蒂。这是舞会的余殃。我沿过道朝自己房间走去。天色一点点亮起来,鸟儿已经开始啁啾,脱衣时我已不必开灯。冷飕飕的晨风从窗口轻轻吹来,颇有几分寒意。夜间,一定有好多人到玫瑰园来过,因为所有的椅子都从原来的位置上挪开了。有张桌子上放着一盘空玻璃杯。不知谁把只手提包遗忘在一张椅子上。我把窗帷拉上,好让房间里暗一些,可是灰蒙蒙的晨曦还是从旁边的缝隙里透了进来。

    我钻进被窝,感到两腿发沉,没一点力气,腰背隐隐作痛。我仰面躺下,阖上眼,洁白的床单给人一种凉爽舒适的感觉。我多么希望脑子也能像身躯一样得到休息,松驰下来,然后进入梦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住地嗡嗡作响,随着音乐的节拍乱蹦乱跳,在脸庞的海洋中旋转。我用双手紧紧压住自己的眼睛,但是这些脸庞却仍在我脑海中徘徊不去。

    不知道迈克西姆还要等多少时间才回房来,我旁边的那张床看上去如此僵冷无情。要不了多久,屋子里的阴影全会消遁不见,墙壁、天花板和地板都会被朝阳照得白灿灿的。鸟儿不再压低嗓子,而是将唱得更响,更欢。阳光会在窗帷上织成黄澄澄的图案。床头小钟滴答作响,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侧转身子,望着时钟的针臂在钟面上缓缓移动。分外移到正点上,接着又转了过去,开始另一轮新的旅程。迈克西姆却始终没回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