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天气48小时预报:【感悟人生】自私是不是缺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5: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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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私未必就不好

文/易中天

〇毫不利己,太难;损人利己,太坏;损人不利己,太蠢。聪明的选择,是“人己两利”。最起码,也得“利己不损人”。

在一般人看来,自私是不好的。其实未必。比方说,我就曾经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我的孩子,或孩子的孩子,也吃了三鹿奶粉,会怎么样?这种想法,当然很自私。但,如果三鹿集团的人,当初也这样想,也这样“自私”呢?惨案和悲剧,大约就不会发生。

看来,自私未必就不好。事实上,有“聪明的自私”,有“愚蠢的自私”。结果是好是坏,要看聪明还是愚蠢。

那么,聪明如何,愚蠢又如何?

一. 聪明的自私与愚蠢的自私

真正“聪明的自私”,不会只准自己自私,不准别人自私;也不会只准自己获利,不准别人获利。他甚至不会去损害别人。因为你不准别人自私,别人也会不准你自 私;你不准别人获利,别人也会不准你获利,结果是大家都不能自私,大家都不能获利。于是,即便出于“自私的动机”,也得让别人自私,让别人获利,这就大家 都好。同样,你损害别人,别人也会损害你。大家都损害别人,大家都会受到损害,这就大家都不好。因此,为了自己不受损害,就必须约束自己,不做损害他人的 事情。比方说,为了自己的孩子不至于喝到三聚氰胺,也不往自己生产的其他食品中乱放添加剂。结果又如何呢?至少,就“遵纪守法”,就“有所克制”。这当然 不是什么“高风亮节”,只不过为了“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放弃“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因此,说到底,还是“自私”,只不过很聪明。

可惜,“愚蠢的自私”不这么想。他们总认为,损害别人是不会遭到报应的。因此,只要能“利己”,他们就不惮于“损人”。这很危险,也很可怕,因为那会造就一 个“人人损人利己”的社会。一个“人人损人利己”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每个人都成为受害者,每个人都没有好果子吃,无一幸免,无一幸存。

这就断然不可,也就要想办法。办法之一,是“讲道德”。这当然很正确,我也完全赞成。问题在于,道德是诉诸良心的,靠的是每个人的“自觉自律”和“良心发 现”。如果他良心并不发现,既不自觉,也不自律,我们就无可奈何。再说了,趋利避害,原本是人的天性。如果说这就是“自私”,那么,人都是自私的。江山易 改,本性难移。道德的教育,能改变人的本性吗?我看很难。

所以,靠得住的做法,还是把话说透,把账算清。其实,自私未必害人,也可能只是吝啬;损人也未必利己,也可能得不偿失。有“损人利己”,也有“利人利己”。把“利人”和“利己”对立起 来,或者把“损人”和“利己”等同起来,恐怕都不科学。科学的方法,是把所有的选项都列出来,看看究竟有多少可能。

二. 多种可能

人、己、利、损,排列组合,至少有以下这些选项──

  1.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2. 毫不利人,专门利己;
  3. 为了利己,不惜损人;
  4. 只是利己,并不损人;
  5. 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6. 既不损己,也不损人;
  7. 利人利己,人己两利;
  8. 害人害己,人己两害;
  9. 损了别人,没利自己;
  10. 毫不利己,专门害人。

哈,可能性竟有如此之多,而且还没说全。比方说,就漏掉了“先人后己”和“舍己为人”。“先人后己”不等于“毫不利己”,只不过先利人,后利己;“舍己为人” 也不等于“专门利人”,它往往只发生在特殊时刻(比如生死关头)。这就不能归到第一类,更不能归到其他。也许应该再列两类:先利别人,后利自己;牺牲自 己,帮助别人。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取舍呢?

三. 关键不在是否“利己”,而在是否“损人”

按照道德的标准,最高尚的,应该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样的人,世界上有没有?有,比如墨子就是。可惜,这是极少数。大多数人,怕是做不到的。《庄子·天下》就说:“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也就是说,你可以自己这样做,但不能要求天下人。因为这不符合人的天性,也不符合多数人的想法。用《庄子》的话说,就是“反天下之心”。其结果是什么呢?是“天下不堪”──很少有人做得到,也很少有人受得了。

显然,只有极少数人做得到的,决不能作为普遍的道德标准提出来。何况“毫不利己”,未必就“专门利人”,也可能“专门害人”,比如某些具有“献身精神”的恐怖分子。这样的“毫不利己”,难道就要得么?也要不得吧?

可见问题的关键,不在是否“利己”,而在是否“损人”。不损人,就没关系。比方说,既不利人,也不利己,不过“消极无为”;既不损己,也不损人,要算“安分 守己”;只是利己,并不损人,至少“于人无害”,那又何必不宽容?即便“毫不利人,专门利己”,虽然“自私自利”,也不必大加批判。因为“利人”不可强 求,“利己”则是天性。也就是说,你不能要求人们“毫不利己”,只能他要求“决不损人”。这就是底线。

底线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实际上,一个人,只要守住了道德的底线,那他就还是好人。好人不等于“君子”,更不等于“圣人”,好人也是分层次的。毫不利 己,专门利人,是“圣人”;面对利益,先人后己,是“君子”;危难当头,舍己为人,是“英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良民”;只是利己,并不损人,是 “常人”;毫不利人,专门利己,是“小人”。小人不是坏人,只不过境界和格调不高。境界和格调不高,你当然可以“看不起”,批判就免了吧!

真正应该批判的,是“损人利己”,即“为了利己,不惜损人”。真正应该提倡的,则是“互利双赢”,即“利人利己,人己两利”。比方说,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 服务来获取利润,消费者满意,自己也赚钱。或者,我取我之长补你之短,你也以你之余补我不足。这就是“聪明的自私”。聪明的自私,于人于己、于国于民,都 有利,那又何乐不为呢?

由此可见,利己未必要损人,也可以利人。同样,损人未必能利己,也可能亏了。比如,害了别人,自己却没捞着好处。这叫“损了别人,没利自己”。又比如,害了别人,自己也牢底坐穿。这叫“害人害己,人己两害”。再比如,没害着别人,只害了自己。这叫“偷鸡不着蚀把米”。这三种,不但“缺德”,而且“不智”,属于“愚蠢的自私”。谁要坚持这么做,如果不是精神病或偏执狂,那就只能叫做“愚不可及”。

看来,损人利己,也有“狡猾”和“愚蠢”两种。狡猾的“有利可获”,因此最为某些人所向往。但是这种做法,会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堕落了,肇事 者也会间接受损。更何况,此种行为,能够得逞一时,岂能得逞一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总会有身败名裂的一天。那个时候,可是哭都来不及了。

四. 我们如何选择,我们怎样做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一个“排行榜”──

  • 最崇高: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是只有“圣人”才能做到的。我们可以推崇,可以向往,可以赞美,甚至可以提倡,但不能强求。因此这一选项,不妨作为少数人的追求。我等平庸之辈,还是“高山仰止”吧!
  • 最君子:一事当前,先利别人,后利自己。不是圣人也能做到,但需要境界。这种境界无关乎学问,也无关乎修养,说白了是一种人生态度,因此往往只有“一念之差”。
  • 最感人:关键时刻,牺牲自己,帮助别人。不是圣人也能做到,但需要爱心。比如做母亲的,在危难时刻,往往会“本能”地挺身而出,牺牲自己,保护孩子。
  • 最聪明:利人利己,人己两利,互利双赢。不是圣人也能做到,但需要智慧,也需要信念,即相信人与人是可以和谐相处、互助互爱的。实际上,不损人则仁,能利己则智。互利双赢,可谓“仁智双全”,值得提倡。
  • 最保险:只是利己,并不损人。
  • 最本分:既不损己,也不损人。
  • 最消极: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 最自私: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以上四种,不需要智慧,也不需要境界,还不需要信念和爱心,任何人都能做到。格调虽然不高,但于社会无害,应该宽容。
  • 最卑劣:为了利己,不惜损人。这是社会公害,必须坚决反对。
  • 最愚蠢:损了别人,没利自己。傻瓜才这么做。
  • 最混蛋:害人害己,人己两害。可谓丧心病狂。
  • 最恐怖:毫不利己,专门害人。为什么这个最恐怖?因为有“道德光环”,并不容易识破,却很容易获得同情,我们不能不提高警惕,备加小心。

所有的账,现在都算清楚了。何去何从,诸位三思。

二、自私是不是缺点?

文/俗士

自私,在人们眼里是不良品行,这是不言而喻的,至少在中国文化中一直以来都是这么认为的。然而,这个简单明晰的概念近些年也变得模糊起来了。现在有一种新的 说法渐成气候,诸如:“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性”“自私不是缺点”……甚至,“自私合理”“自私可以推进社会进步”,云云。

今天来说这个话题是因为最近它又被提起,不仅在网上又看到有人在讨论这个话题,而且易中天先生也在《新京报》(2010年12月11日《新京报》B03版)发表了一篇《聪明的自私与愚蠢的自私》(其新浪博客中的题目是《自私未必就不好》)的文章。

对易先生的文章,我不想做什么评价,因为他把自私分了很多种类并一一述说,可谓面面俱到。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这类挑战固有价值观的说法,作为一个知名 学者、公众人物还是应当慎言。记得,凯迪有一位叫胆小鼠(好像现居美国)的网友说过这样的一段话:“至少我知道在西方有一个原则,属于学术上的概念,不会 拿到社会上去说,也就是公众媒体不采用普通人不理解的概念。如果在公众媒体或网络上讨论的概念,都是大家能懂的。”我想这点对于我们来说也是有借鉴意义 的,这里我再加一条:公众媒体、公众人物,在面对普通读者和听众的时候,使用的概念和词汇,应当是最基本的,被普遍接受和理解的,其含义应是确定无疑的 ——除非你要介绍新的概念。因为,即使你对你使用的概念和词汇做了解释,同样也会引起歧义和混乱。——人们一般只会记住你的结论,而忽略那些复杂的定义和 论述过程。而且你对自己使用的概念和词汇的定义,往往并不能扭转人们对它固有的理解,更何况很多人并不能看到和听到你的论述,他们听到的仅仅只是你结论。 比如,人们通常只会说,某某某都说“自私未必不好”;或者是,现在报纸上都说“自私未必不好”……

我觉得,自私这个词,对于中国人来讲,其意思是很明确的,即:只为自己打算,只图个人的利益。这个解释是在我所查到的汉语字典中,包括纸质的和网络的,第一 位的解释,在有些字典上甚至是唯一的解释。其中网络词典《汉典词典》还用了这样一个例句:“他有时也可能是自私的和卑鄙的”。也就是说,在中国,在汉语的 语境下,人们对自私这个词并没有什么异议,它是贬义的。在人们眼里自私确实是一种缺点,而且是一种非常令人厌恶的缺点。

我想,人们在说“自私其实不是缺点”“自私是人的本性”“自私能促使社会进步”……这类话的时候。这个词的意思更接近“人是有私心的,做事情、考虑问题的时 候会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的意思,与普通中国人对自私这个词的理解不同。人有私心,甚至私心很重,但这并不等于“人都是自私的”,至少按汉语中的词意不是。 就像人都有性欲,性欲是本能,但纵欲、乱交,以及淫荡就是人的缺点,这些词也是贬义的。我们说某人淫荡,就是在对其的批评和指责。

试想,如果我们说:淫荡是性欲旺盛的表现,而性欲是人的本性,没有性欲人类怎么能繁衍?如此这般,然后说:“连淫荡是人的本性都不敢承认的人肯定都是道德 家、伪君子”,等等。再如此这般的论证一番,然后说:“淫荡未必就不好”“淫荡是人的本性”“淫荡有利于人类发展”……这不是很可笑的吗?把两个不同的概 念混为一谈,然后再这么移花接木一下,就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了?

推而广之,孔乙己说“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不也是合理的吗?的确,如非特别需要,我们有必要在日常交谈中,把偷说成是“未经他人许可拿走其物品”这样的话吗?要 是有人这样说,然后接着说“拿别人东西本身不错,关键在于拿之前有没有经过人家的同意。”如果你听了这样的话会不觉得奇怪吗?恐怕在教育小孩子的时候才会 这样说话。再论说下去说,“未经许可拿人家东西,也不一定都是不对的,当在危急时刻,顺手拿别人的工具去救人,这就不能算错”,等等。我们可以因此得出 “偷东西未必就不好”的结论并在公众之中广为传播吗?

事实上,现在人们说“自私合理”这类话,就是用了这种可笑的逻辑。当然他们也利用了自私这个词的歧义。比如,有人说(实际上易先生的文章里也有类似的意思),“自私只要 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就行了”。可是这样的话还叫自私吗?显然这已经不是自私了,这样充其量是私心较重。因为如果是这样,你已经考虑到别人的利益了,甚至你已 经评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对别人的利益产生的损害了,并且你并没有打算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了。当你顾忌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及他人,你的行为就 不是自私的,至少按照中国话的语境下,它不是自私的。换句话说,在中国话的语境下,现在人们论证“自私合理”之类的论题,或者会产生混乱,或者陷入自相矛 盾之中。

另外提一下,在看关于“自私合理”的讨论中,有些支持者的言 论极为霸道,甚至恶毒,比如有人就对认为自私不对的人说:“(你)肯把媳妇捐出来公用,俺就信你”。在这些人眼里,人似乎只有两个极端,要么自私自利,要 么大公无私。事实上,自私自利是缺点,大公无私不可能做得到。承认人有私心和私利不等于说“人都是自私的”。说到这,我觉得独裁者都是自私的。因为他们恰 恰是“只为自己打算,只图自己的利益”的,路易十五及他那句“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名言就是典型的例证。反过来也可以这么说,如果认定“自私合理” “自私不错”就等于说“独裁合理”“独裁不错”——独裁者显然不是因为“大公无私”才独裁的,他们只会要求别人“大公无私”。这本质是自私。

最后再强调一下,自私是一种缺点,自私这个词是贬义的——“坏”就是坏,没必要说成“坏”是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