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季的徒弟都有谁:对“假贷实贿”公务员不能仁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15:41:29

涉嫌非法经营罪、携款13亿元潜逃的温州商人施晓洁、刘晓颂,近日被永嘉市警方捉拿归案。债主圈内的人估计,这起案子中大约有八成的债主是公务员,有的是局级以上干部。这意味着在温州,随着连串高利贷事件密集爆发,“官银”介入高利贷的身影若隐若现,其进出路径渐显清晰。放高利贷的官员自然属于恶官,恶官一般钱多、房多、女人多,现在看来,这“钱多”大抵都跟高利贷有关的。

全民放贷风起云涌,高利贷蔓延全国,参与主体越来越多。除了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普通百姓外,商业银行、上市公司也不甘落后,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公务员也开始蹚高利贷这滩浑水。从目前已知的信息碎片来看,不仅仅是温州,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许多公务员,也都在“进军”高利贷。前不久,武汉副市长袁善腊被东星集团前董事局主席实名举报放高利贷,相关方面已介入调查。

高利贷融资犹如十个瓶子九个盖,总有一个盖不住的,拿辛辛苦苦挣来的薪水去放债取利,对其风险成本想必公职人员是心知肚明的,也不屑于去干。嫌贫爱富是某些银行的一贯姿态,公职人员担保资质较优,银行往往给具有一定职级的公务员信用卡以透支几十万元的授信额度,利用这个特殊待遇,公务员从银行透支后投入到高利贷市场套取暴利。这好比《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把丫头们的月例银子拿出去放印子钱,一年下来,获利“有上千的银子”。这显然是小打小闹。

如今官员参与高利贷,已经远不是上述量级了。“一般的级别或者额度,人家高利贷还不要你”,温州龙湾区的一位公职人员一语道破天机,“通常的规则是,我帮你办事,你帮我放高利贷,互相利用,其实形同一种变相的行贿行为。”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一些官员“以钱生钱”“以钱生利”的“智商”,人家已不满足吃不义之财的银行利息,更热衷于拿不义之财放贷取利。在懂得放贷之前,贪官让财富增加的方式是更努力地贪占,而一旦大大地有钱,并懂得了使它们迅速增值的法则,财富势必以几何级数膨胀。

贪官收了不该收的钱如果都藏着掖着,这当然有风险,正如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把收得的赃款捆好埋在鱼塘底下也不保险。把贪得的赃款变成本钱,让不义之财也“保值”“增值”——热播电视剧《蜗居》男主角宋思明就是这么干的。什么生意能赶上放贷?据说卖“白粉”也没这么高的利润。如果说产业升级微观上表现在产业素质和效率提高,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提高,一些官员涉足的高息借贷产业,俨然已经升级了。

利息本是由一定数量的本金通过借贷行为后生就的,是由借入方支付给贷出方的报酬。无利不起早,锱铢必较的商人往往将算盘打得精,正常的民间拆借利率只为百分之十左右,他为何不惜血本选择利率高达百分之三四十的贷款?某些官员的本金不比其他人的钱神奇,之所以能贷出高息,是权力在起作用。一些官员之所以有底气放贷给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地下钱庄,是因为他操控着某个方面或领域的大权,借方不会白白付出高利息,而贷方也不会白白收获高利息,一幅权钱交易图跃然而出。

一些官员参与高息借款,成了一种买卖,行贿者变相用利息购买官员手中的权,官员用手中的权变换为个人的利,放贷是旗号,高息是旨归,实质就是权力变现,貌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放贷只是道具而已。收取远高于银行正常借款利息,曲线收取贿赂,还美其名曰“正常的民间拆借资金利息”,成了一些贪官掩护犯罪的新招。这饱含“人情味”的一借一还,就委婉地把钱塞到了官员手里,还维护了人家的面子。这种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的“生财之道”创新,即使“东窗事发”也不是那么好侦破坐实的。

高利贷有导致“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和对社会阶层分化的加速作用,给政权统治带来不稳定因素,几乎所有的政府都会站在政治和道德高度上,把反对高利贷当作保护穷人的手段。新出土的西汉初年《二月律令》规定:“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贷钱财者,免之”。这是规定凡秩级六百石以上的官吏及朝廷中的官员,胆敢以高利贷谋取钱财者,给予免官。由此可知,到了秦汉时期,借贷牟利已使国家律令不得不给以限制了。当今一些官员动辄有高达数百上千万元的“利息”进项,显然是非法聚敛财富的“孳息”,根本不是什么“合法”收入。

有关春秋战国时期放债取利的记载比比皆是。《国语·晋语八》记载晋国大夫栾桓子“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贷居贿”。栾桓子是放高利贷的高手,有人为了向他行贿,就故意跟他借高利贷,“上贡”的钱就以利息的名义,名正言顺送他了。“假贷居贿”就是放高利贷聚敛财富,这招数不可谓不高明,可是瞒得过老天,瞒不过众人。他的名声因此很不好,官场和民间都认为其“失德”。栾桓子本来应该遭到惩罚,但依仗着他爹栾武子的余德而未遭祸患,居然得以善终。到了栾怀子,一改桓子的恶行,而重修武子的美德,本来应该可以免于灾难,却因桓子作孽太多遭到连累,流亡到了楚国。

眼下一些地方官员对“融资贡献于经济”念兹在兹,甚至将高息借贷视作刺激经济的一剂虎狼之药,为数不少的经济学家在发展民间金融的名义下也鼓动着为高利贷松绑。这种混沌的语境似乎隐含着对高利贷的肯定和支持。不少官员不惮于破坏公序良俗,对高利贷趋之如骛,暴敛不义之财,做起了“大耳窿”且脸不红心不跳。从公开报道看,目前似乎只有浙江江山市明文禁止公务员涉足高利贷。公务员“假贷居贿”,虽然在坊间逃避不了道德的谴责,一些官员也明知高利贷是沾不得的毒药,却甘之如饴,至多像晋国大夫栾桓子那样落个不好的官声。不是媒体的口诛笔伐或道德谴责就能让官员放贷有所顾忌,现在迫切需要从法律规范层面对此加以反思和规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