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演员陈佳君:易宪容:民间信贷为何如此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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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民间信贷为何如此疯狂
www.eastmoney.com2011年09月22日 08:27易宪容上海证券报

经济学家易宪容(资料图)

  在负利率以及紧缩货币政策下,民间信贷活跃十分自然,但这种活跃的基础条件是不正常的。因此,不仅需要完善监管,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更大程度地改革不合理的金融法律制度,尽最大可能避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的金融安全及社会稳定。

  众多数据和现象表明,当前国内民间信贷之活跃,可以说已到了难以形容的疯狂地步。个人与个人之间在贷款、企业与企业之间在贷款、企业与个人之间在贷款,甚至大量的上市公司从市场融到的资金也纷纷涌进了企业放贷的民间金融市场。当前利率在本金的50%以上已属非常普遍的现象。在高额利息重压之下,一旦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将导致大量的民间借贷资金血本无归,进而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及社会稳定。

  无疑,国内民间的信贷如此亢奋与活跃,当然与当前国内的经济环境、金融市场制度及市场价格机制、房地产暴利等多方面因素有关。笔者以为,此情此景之下,对国内民间信贷,如果不从根源上入手细加治理,不仅无法让国内民间信贷纳入到有效监管与治理之路,反之可能引发国内金融体系的风险。

  应该承认,民间信贷如此活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内金融体系的缺陷所致。当前国内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尽管看上去市场化的程度不低,但实际上整个信贷运作很大程度上是在政府的高度管制下,而政府的管制可分为信贷规模的管制及价格管制。央行每年都把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在一定的规模内,比如今年就要求把银行信贷增长控制在7.5万亿左右规模以内,然后对此指标层层分解。比如各银行之间的指标分解,各银行内部的指标分解。如果央行的货币政策转向,或市场认为出现信贷紧缩,那么在规定的信贷规模下,银行就会改变其偏好,让这些有限的信贷规模指标流向他们认为收益高风险低的行业。比如说,今年的信贷规模收紧的程度并不是太高,与2006年、2007年相比仍要高好几倍,但是银行通过信贷规模管制让有限的信贷流向其偏好的企业或行业,从而造成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的信贷十分困难。

  国内银行利率采取“存款利率下限管理、贷款利率下限管理”的政策。在十年前,这种政策应该说还是十分适合中国的实情,但到了今天,这种利率控制的制度缺陷就显得十分突出了。要知道,中国的基准利率是银行的一年期存贷款利率,而欧美国家的基准利率是货币市场拆借利率。看上去,这都是央行通过基准利率调整来影响市场信贷关系,但由于两者基准利率完全不同,其基准利率的调整对市场影响也就完全不一样。

  国内央行通过利率管制,直接给银行信贷及存款定价。在“存款利率下限管理、贷款利率下限管理”的政策下,央行直接调整的是银行信贷利率,而这个利率又决定了整个金融市场价格机制。由于央行直接管制银行信贷利率,国内金融市场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而且整个金融市场的价格也由于央行对银行信贷存款利率管制而变得扭曲。可以说,在今天的内外部环境下,现行的银行利率管制不仅成了向商业银行不断注入政策资源的工具(通过管制下的利率把利差扩大,从而让国内银行轻易获利),国内银行竞争也不是价格竞争而是信贷规模扩张的竞争,而且也成了社会财富再分配重要的机制,因为持续的负利率就是通过利率管制把财富由债权人转移给债务人,而债权人是分散的存款人,债务人则是银行锁定的关系企业及个人。当国内银行信贷政策转向时,不仅让银行贷款利率大幅升高,也进一步抬高了贷款门槛,许多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根本就无法从正常金融途径获得贷款。这不仅在客观上创造了民间借贷市场迅速膨胀的条件,也让广大民众的财富隐蔽地转向少数人。算一算,如果负利率是3%,存款人一年的财富就可转移近7000亿元。再加上银行贷款指标掌握在银行少数管理者手上,这又为他们寻租创造了条件。

  还有,民间信贷利率水平能够达到50%以上,还在于有相应的载体企业来承担。如果企业的投资项目的收益只有10%,那么这些企业是根本不可能进入民间信贷市场的。今年以来沪深股市行情一路低迷,进入证券市场不仅收益低,甚至于多数投资者都是负收益。在这样的困难局面下,民间市场资金也不可能进入证券市场。那么推断下来,能承担这样高的利率的,恐怕也只能是房地产业了。大家都知道,国内房地产业积累了近十年暴利后,也积累了更高的泡沫,风险越来越大。因此,近年来政府已对银行信贷大规模流入房地产市场有所限制。作为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业,当信贷流入房地产开始收紧,其资金链就可能吃紧。于是,暴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进入民间信贷市场。这不仅迅速推高民间信贷市场的利率,而且也造就了民间信贷的繁荣,同时也使得金融市场风险越来越大。

  总而言之,在负利率以及紧缩货币政策下,民间信贷活跃十分自然,但是这种活跃的基础条件却是不正常的。因此,笔者以为,对于当前空前活跃的民间借贷,不仅需要完善监管,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更大程度地改革不合理的金融法律制度,筹谋放开对金融市场严格管制之道,以期挤出房地产泡沫,减弱整个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性,尽最大可能避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的金融安全及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