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秀场图片:妓女合法化的可行性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7:16:37
妓女合法化的可行性分析
作者:灯影横斜    妓女自古存在,是历朝历代社会的一个顽疾。无论其是处于合法或非法的地位,都一直是人们道德争论的焦点。即使当朝政府强制打压,都无法完全根治这一社会丑恶现象。那么妓女是如何产生的?又如何在政治和道德的边缘顽强的生存延续的呢?下面我们就先分析一下妓女产生的本质原因。
    关于中国妓女是怎样产生的,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在外国历史上盛行一种妓女起源于宗教的说法,例如建立于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出现了妓女,在汉摩拉比王(公元前1750年)当政时,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外,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她们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另外,还有居于“神”与“祈祷者”之间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似乎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妓女说:“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仆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女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所以,那时做妓女并不感到是种耻辱。在我国,过去长期流行一种说法,即中国的妓女起源于殷商的女巫,并把那个时代称为“巫娼时代”。可是近年来有人认为中国虽然在历史上存在过近似巴比伦、古希腊女祭司的女巫,但在史书与宗教典籍中找不出一条关于殷商女巫卖淫的确凿材料,从而认为中国的妓女起源于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家庭所蓄养的家妓(女乐、倡优),并在许多历史事实和不少典籍中把“妓”解释为“女乐”,把“倡”也解释为“女乐”来论证。
    对于这些问题,当然还可以深入研究。但应该指出的是,后世的妓女在古代可能有多种来源,或者可以说,有几种因素对妓女的产生有影响;同时,对妓女的性质也应加以界定。妓女,一般说来,是以卖淫为业的妇女,而卖淫,则是以肉体换取金钱。如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今日的妓女,当然是完全符合的。但如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古代的所谓妓女,就不完全符合了。例如“宗教妓女”,女子和多个男子性交,其目的是为了宗教信仰,是为了履行对神的义务,而主要不是为了金钱;再如“家妓”,女子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被迫为某个统治者或某几个统治者(如官宦子弟、官僚的下属等)提供娱乐服务或性服务,其目的也主要不是为了金钱。以上这些性质都和后世对妓女的理解不同,可以称之为“妓女的雏型”,她们对后世妓女有很大影响。当然,从她们为许多男子提供性服务来看,称她们为妓女也未尝不可。
    其实,妓女产生的最主要的根源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私有制社会建立初期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这些需要和可能:
    第一,私有制建立以后,女子沦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既然女子是玩物,对有些男子来说,就要换换新鲜,玩女人越多越好,光是一妻数妾是远远不够的,而且“野花”比“家花”更富有刺激。
    第二,在私有制社会,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巩固,随着商人的出现,权力和财富日益集中,这使某些人迷恋声色犬马、耽于享乐成为可能。
    第三,当时的大小奴隶主在家庭中占有和蓄养大批女奴,这样就使社会上的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了不少娶不到老婆的鳏夫。同时,城市的出现,商业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有不少军人、商人、游士、手工业者远离家庭,外出谋生,他们和鳏夫一样,要解决性欲问题,或暂时解决性欲问题,这就增加了对妓女的需要。
    第四,城市和商业的发达使有些农村经济破产,有些妇女无以为生,商品交换原则使她们不得不以肉体来换取金钱,并成为可能。前不久一位卖淫的17岁女孩,在被民警问及卖淫的原因时,颇为气愤的说:“摆个小摊被你们到处赶来赶去的,实在没有什么干的就只有干这个了。”
  
   那么,既然妓女现象我们无法杜绝,而且当前情形还如此普遍。按照经济学“既然我们无法打败敌人,那么我们就同他联姻”的策略,还不如把这个职业合法化。下面我们就从经济可行性和政策可行性的角度对此命题进行分析。
  
  一、妓女合法化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一)妓女的市场需求:
   前面提到了妓女潜在的客户一是因男女比例失调而娶不到老婆的鳏夫。那么根据统计数字,中国目前仅此一项就有高达5000万的客户。客户二是因为城市之间人员流动所引起的外出务工人员,显然目前这一数字更为庞大,仅农民工一个群体就高达1亿。客户三是女性偏好者,即对女性的身体有特殊偏好的男人,这个数字不好统计,而且跟前几项会有重,所以我们就简单的计算为1000万。
   这样整个妓女市场的需求竟高达一亿六千万。相当于欧洲一半人口那么多。巨大的市场需求,必然产生巨大的经济契机,并迅速推动整个行业飞速发展。
  (二)行业可操作性
   澳门是个色情及博彩相当发达的地区,可以成为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正所谓“吸取其精华,摒弃其糟粕”。在行成立初期,我们可以简单的设立管理部门,对从事色情服务行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注册登记,并进行适当的教育,尤其是生理卫生和精神卫生方面的教育。并且组织从业者每月进行一次体检(因为此行业对身体要求比较高,而且对身体损害比较大,所以本着强民为国的思想,需要卫生部门严格把关)。此外为了方便各种顾客的爱好,我们可以分别进行按次收费、按时收费和按姿势收费等多种收费方式,既灵活又可操作可控制。
   当然,有市场行为就必然会有宣传,我们可以在海关、机场、宾馆、饭店、旅游场所、公共厕所、商场等地方进行广告宣传,此外还要利用当今网络的普遍和方便进行宣传,利用QQ、MSN以及共享软件等进行大肆的广告攻势。为了避免宣传手段单一所造成的受众受限的问题,我们还可以进行事件宣传,比如利用“超级女生”以及“艾滋病防治日”等事件进行宣传,既向老百姓宣扬了健康知识,又推广了我们的服务。
  (三)行业前景
   行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往往会有相当的竞争,此时就会出现一些品牌,为了减轻不必要的风险以及进行国际化的合作和竞争,我们可以采用连锁加盟店的形式,这样既保证了一些偏、小、远店的服务质量,又降低了成本,又为上市融资做好了准备。
  
  二、妓女合法化的政策可行性分析
   齐国的丞相管仲是个大政治家,他为了某些政治和经济目的而开设“女闾”:
  第一,为国家增加收入,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即后世所谓“花粉税”、“花粉捐”。所以清朝的褚学稼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第二,缓和社会矛盾,即一方面不要使许多男子有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另一方面使大量女奴隶得以适当安置。如《韩非子·外储》说:“桓公见民行年七十而无妻,以告管仲。对曰:‘臣闻上有积财,则民必匮乏;宫中有怨艾,则民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这一来,使社会上有些男子无妻的矛盾缓和了。同时,当时桓公称霸,在征战中俘获他国女子很多,国内还有些罪犯女奴隶,把她们安置在妓女中,可进一步解决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需要。
    第三,吸引游士。当时各国诸侯争雄,齐国要称霸,必须网罗人才,用游谈之士,管子相齐,已开布衣卿相之局,可是这些游士大都是生活放荡不羁的人,喜爱妇人与醇酒,于是开设妓院就成了吸引他们的一种手段。燕太子丹也有类似的做法,他为了招揽人才,吸引游士,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旅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
  些美女招待、侍宿。
    第四,供齐桓公娱乐。齐桓公好色,宫中的妻妾玩腻了,还要出来寻求刺激。《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就说明了齐桓公好冶游。管仲创设妓院也有投齐桓公所好的成分。
    管仲创设妓院以后,各国纷纷仿效。对有些国家来说,还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亡其宗社,妓女的力量真比十万雄兵还大。后世的所谓“美人计”、“色情间谍”,可能源出于此。
  
  那么当今妓女合法化对哪些方面会带来好处和利益呢:
  1、合法化会形成一个巨大产业并带动几个相关的产业,从而增加国家财政税收
   色情行业作为产业的第一个链条,其后面紧跟的是医疗卫生部门的繁荣以及旅游市场的繁荣,此外,附加产品譬如伟哥以及避孕套等行业的兴起能为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多的职位。财政税收部门将对这些行业征收高额消费税。
  2、减少性病和爱滋
   由于合法化加强了市场管理和监督,又由于医疗卫生部门的严格检查,所以能够极大的减少社会上因卖淫嫖娼而引起的性病爱滋问题,这无论对于公民个人还是家庭乃至国家社会都是利好。
  3、稳定社会
   对于当前男女比例失调造成的鳏夫阶层、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庞大的单身人群来说,由于能及时的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解决因生理需求所带来的压力,避免社会的动荡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从而为营造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持。
   总之,妓女合法化会对当今的社会和经济改革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经济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能够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由于能合理配置市场资源,这就在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的同时增加了社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