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干厂家:教授论文抄袭被除公职,川大带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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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论文抄袭被除公职,川大带了个好头

刘效仁

2011年09月23日14:1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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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2009年出版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一书严重抄袭台湾师范大学郑倩琳的硕士论文,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日前受到解除副研究员聘用、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等处分。作为多年来因学术腐败受到如此严重处罚的全国第一例,当成为中国学界“零容忍”的一个范本。(2011年09月22日华西都市报)

  这一个案有多个亮点值得称道:川大接到举报后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而不是推诿迟延,责成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结果,得到了李小光本人的认可,并写出书面检讨;学监委认定是一起严重违反川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抄袭行为,遂给予了十分严厉的处罚,以至于连饭碗都给砸了。看似有些不近人情,确也是从严治学的必然选择。

  虽然,在我国抄袭剽窃等学术腐败一直被称之为学术不端无关紧要,可在国际社会,学术造假则被看作学者的自杀行为。因为没有“科研诚信”的人,就没有资格再做教授和科学研究。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前不久就因论文中图片造假事件不仅将当事人王志国予以解雇,且关闭其实验室,冻结科研经费,并被永久取消资助资格。(9月7日中青报)蒙大心脏病研究所主任塔蒂夫就表示,这件事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相关研究属于全球性的课题,公布或发表的成果都将由所有的科学家共同分享,因此必须绝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并达到最高的科研水准。

  科学家在科研中作假,无疑是监守自盗,而公然抄袭更是盗亦无道,在制度健全的国家很容易引起公愤。可在中国的学界看来,未免大失厚道大失恕道。对于科研造假学术造假,我们十分宽宥。作为校方近年来始终把学术上的剽窃和不端行为作为“内部的小事情”。官方同样是“大度能容”,认为剽窃造假仅仅是“学术不端行为”,“小事情”,无伤大雅,无害学术公信力,无损个人学术荣誉以及高校尊严,其结果常常是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杂交水稻“汕优63”培育者、福建省农科院院长的谢华安,被知情人公开举报其论文和专著抄袭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有关方面将举报调查结果在院士增选大会上公布过,讨论过。2007年底仍以超过2/3的票数当选中科院院士。(2008年1月18日人民日报,13日南方都市报)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长城被指控剽窃之后长达7个月,所在的学校和他本人若无其事,居然荣任为社会学系副主任。(2006-04-14 新京报)如此黑白混淆的学术生态,令中国一些高校斯文扫地颜面尽失。近日,由中科院资深院士李季伦等六名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亲笔签名的9000余字举报信,以“论文”的形式逐一摆出农大前校长石元春“学术腐败”的论点和论据。农大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此事涉及的人均已退休,所涉内容属于他们个人的事情,( 9月15日新京报、北京晨报)如此种种,是非真相让人难辨。

  教育部下属的学术建设委员会和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建立至今 “从没听说他们做过什么调查,处理过什么学术问题”。如此宽容,乃至纵容恰恰是学术造假抄袭剽窃愈演逾烈的根本原因。诚如加拿大魁北克华人教授协会主席嵇少丞所说,在中国,有些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人依然做着院士、校长和教授,这是不可理解的。中国论文的被引用率较一些国家是很低的,对学术造假的行政不作为可能是根本原因之一。

  邹承鲁先生去世前曾直言:“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就当学习川大的“零容忍”。唯有如此,才能净化学界风气,唤回科研工作者的学术良心,重建中国学术的公信力,激活学研创新机制。 (责任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