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毓秀怎么读:[第四章第三节、消极与积极(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16:11:12

三、佛教徒的责任误区

 

依人间佛教的精神,佛教、佛教徒应尽三个层次的责任:

第一、佛教徒应尽好普通人应尽的家庭责任,这是每个佛教徒最起码责任;第二、佛教徒应尽到社会责任,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第三、佛教,还应负起指引人类文明航向,以佛的觉智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佛教徒应避免出现以下误区:

 

1、家庭责任误区

佛教徒应尽好普通人应尽的家庭责任,这是最起码责任。

在家佛教徒在家庭中应敦伦尽分,孝养父母,教育子女,和睦家庭,关心帮助亲朋邻居、同学同事,待人热情礼貌,为人坦诚谦和。总之,要在家庭中做到人道无亏。如有的居士结婚后不愿生育,认为生育小孩会影响修行,结果酿成家庭矛盾。

举一个我亲见的事例:一对学佛夫妻,向道心切,结婚后双方约定:为学佛故,终生不生育。开头近十年,倒相安无事,逐渐地双方父母便有非议,并且日益矛盾加剧,最后见之便骂:“你们学的什么佛,弄得我们抱不了孙子,太自私了!学佛是不是就要学得断子绝孙?……”

夫妻俩不堪其扰,最后决定向父母妥协“投降”,但因妻子年龄偏大,过了最佳生育期,无奈,抱养了别人的一个女儿,才平息了家庭大战。

婚姻不仅涉及两性、义务、道德、责任等,在中国,婚姻不还涉及两个家族等世俗关系;不可只顾自己和小家庭,还应该关心父母的感受和期望!婚姻、小孩可以成为各种烦恼的源头,但未必障碍人成为好的修行者。

有的中青年学佛后,对家中小孩关心甚少,个别人甚至到寺庙去闭关、静修,小孩则托付给亲友照顾,时间往往长达数月或更久。最糟糕的是,还好一些有孩子的中青年女居士也这样做。不知她们在修什么?放弃家庭责任“去修行”,这种行为不仅不是修行,可说是极其不负家庭责任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还常发现一些佛教居士,对应尽的家庭责任未尽到,而对宗教的又投入太多,以至影响家庭生计。如有的居士入佛门后,热心各种布施及公益慈善,乐于捐款,热心助人。但对家庭则照顾太少;并且,在布施中执著事相、功德,有好大喜功之倾向,其布施不量力而行,而过多的捐款,往往招来家庭责难与非议。这些都是过分执著的结果。

作为一个学佛居士,经常布施是很好的,有助于克服我们无始以来悭贪的习气,从而改变我们的心性;但是,布施的功德大小与发心有关,与金钱、财物的多寡则非正比关系。切不可在布施多少上相互攀比,量力而行就好,不要因布施影响家庭生计,甚至酿成家庭矛盾。

 

2、社会责任误区

就我所知,有些居士,当他们信佛学佛之后,竟与他们的社会关系疏远了、冷淡了、隔阂了,甚至被人视为孤独、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当然,这是由于他们的慕道心切,他们一心向往解脱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们的社会关系,渐渐地脱节了,接不上了。但这不是一个居士应有的态度,修道的居士,对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对于社会公益,仍当要热。切不可演变成“心中无热力,脸上无喜色”之人。

 

事实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证大果位的人,对于社会的大众,无一不是热烘烘的。这种热,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学佛,是为发菩提心,信佛学佛之后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岂不成了背道而驰?

最低限度,一个居士,不该是惹人讨厌的对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乃至是亏辱了职守!既然不尽职守,仍然享受职守上的待遇或权利,便是一种债务,便是一种罪过,便是一种因果!那绝不是一个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义务,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个佛教徒的本色,应该是多尽义务,少享权利,才能获得他人的爱戴。

 

佛教徒应尽到的社会责任,主要是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社会,造福大众。

学佛青年中,一部人学得不错,学佛、工作和家庭,皆能融洽处理好;另有一部人则学出了毛病。上学的不好好学习,工作的不好好工作。还有个别人,为学佛而辞了工作,丢了饭碗,弄得像个乞丐。由于言行处处与众不同,使人觉得特别,因而被社会大众瞧不起,与群众远离。

他们的过失在于“定位”失误——在家好修出家法!结果却变成“欲速而不达”。

其实,在家青年学佛的重心,在“了生”的根本上,通过学修,真实发菩提心,获得正确生活的知识,掌握好工作的技能。青年学佛应特别注意处理好工作、感情、婚姻家庭等问题,不宜将过多的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学佛上,言行亦宜社会化、大众化。

首先,要树立远大理想,发菩提心。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树立远大理想,立定明确的志向,是青年做好人的第一步。

其次,努力学习,掌握过好生活的本领才干。青年应努力学习,掌握为社会服务的知识技术、本领才干,以从事正当的职业。自己尚无法生存,岂能谈得上学佛修道?

第三,在家佛徒应努力学习、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社会创造献物质、精神财富。现在有些学佛的人,只知为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打算,不顾家庭社会,工作的也不认真上班。

 

有一位学佛女居士,其所在单位福利好,工作轻松,报酬高,是普通人期望进入的行业;她未学佛前,倒是与群众打成一片,吃火锅,打麻将赌钱等,样样参加,处处不缺。学佛后,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过去的娱乐活动一概不参加了,转而非常执着而认真地念佛、诵经。甚至定下每天诵念六部《无量寿经》的任务,而每诵一部需要一个多小时,如要完成任务,需每天诵经八个小时以上。于是,她上班就把经书放在办公桌抽屉里,埋头诵读,经常一诵就是一两小时。曾有居士劝她别在上班时间诵经,以免影响工作,但她完全听不进去,回答说:反正没事干,别人都在聊天,我这样做不是很有意义吗?

结果,单位同事都觉得她行为怪异,但由于她个性强,无人愿给她指出;过了一段时间,领导终于出面干预,并找她丈夫谈话,丈夫大为气恼,回家斥责:“你搞什么名堂?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从此,她再也不敢上班诵经了。

 

一个佛弟子,如果连社会上一般好人能尽的社会责任都尽不到,其结果不仅是自己生活过不好,受到家人、社会的指责,更会连累佛教,使社会人士误解佛教,认为是佛教把人教坏了,这岂不是以身谤法,罪过不浅?!

这种人待人处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会上较好的人,并且大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虑别人的观点及利益。

他们虽然在学佛修行方面,下功费时不少,但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这样那样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没有先做好人,生活过不好,社会责任尽不到。学佛的出发点,本来是为破除我执、我爱,而以强烈“我执”来学佛,岂能平心静气放下一切而入定发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尽责,更是违犯偷盗戒,这样过一天便增一份饿鬼业因,戒基未立,何来定慧?须知佛是福慧极大之人,要从做好人修起,连人都成不了,谈何成佛!

 

3、佛教徒还应负起以身作则,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

促进精神文明,平衡社会人心,培养英雄贤圣,乃佛教对国家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一责任要由每个佛教徒来承担,首先从教化自己做起,依佛法修持,尽职尽责,生活得好,奉献得多,表现出高尚的精神、完美的人格、超群的、利人助人的赤肠热心,自然会成为周围人众的榜样,佛法的光辉,便会从自己身上向外辐射,如日普照,吸引带动人们向善学佛。

按佛经中的要求,一个在家佛弟子除自己精勤修行外,还应时常主动地以“四摄法”摄引、教化周围的众生,“随所住处为众说法”,随众生的过失和接受能力导以正道,若不如此,是为失职,“而是菩萨则为诸佛之所呵责”。

当今社会,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泛滥成灾,价值失范,道德沦丧,贪污腐化、物欲横流成为公害,不少人在纸醉金迷中荒芜了精神田园,迷失了人生航向,需要佛法的指点迷津,给人们提供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予社会建设以深刻启迪。

佛教徒应自觉肩负这一光荣的文化使命,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开阔视野,以开放的心态、清醒的时代意识,紧扣人类文化重建的根本问题、切要问题,以种种方便努力弘扬佛法,使世人广泛了知佛法的智慧。这是佛教对人类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