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汽车总站电话:【第五卷】第三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23:56:24
  睡一觉起来之后,兴奋感也应该会平静下来吧。
    尽管抱着这种期待钻进了毛毯,可是埃布和亚洛尔德的话语却成了让人睡不着觉的酒。
    “至于接不接受,就等明天晚上再答复。”
    这句话,就像醉酒时那样在头脑中一次又一次响起。
    以自称勃兰家独生女的赫萝为抵押,换取崔尼银币两千枚。最好是能够套出两千五百枚银币,用耶些钱来采购皮草,乘船沿罗姆河南下,抢在所有人的前头甩卖出去。
    集中在雷诺斯的皮草,据说就算减掉关税也能以原价的三倍卖出。
    虽然总觉得这如意算盘也打得太响了,但心中还是不由自主地算了起来。
    假设能换到两干枚银币,如果变成三倍的话,就会得到四千枚银币的利润。埃布和亚洛尔德合起来要求得到其中的八成利益。还说拉关系和情报费用,还有亚洛尔德作为担保抵押出来的旅馆建筑物也可以归由罗伦斯所有。
    即使如此,建筑物本身最多也只相当于一千五百枚银币,八成利益是不是太离谱了呢?罗伦斯刚提出这个抗议,却马上就闭嘴了。
    因为对方说,如果一切顺利,就会把亚洛尔德旅馆的经营权连同建筑物一起交给罗伦斯。
    任何商人都会知道这里面所包含的价值。
    旅馆这种东西,只要有建筑物就能开业,而且也能预期获得安定的收入。因此,现有的旅馆为了维护自身的既得权益,都强烈拒绝新竞争者的加入。如果外来考要用钱来买经营权的话,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买得到。
    而且。如果在雷诺斯城里开旅馆的话,从这里到温泉之城纽希拉也没有多远,这就同时可以作为去寻找离那里很近的约伊兹的据点。
    要是面对这种条件也能什么都不想而保持平静的话,那才是不正常。
    但是,在埃布的说明中,却有一种事情安排得过于巧妙的感觉。虽然表面上看来是符合道理,可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许这是面对眼前的巨大利益而感到胆怯的体现吧。
    或者说。是由于这个计划的重点在于罗伦斯的资金筹备,而这种筹备方法是暂时性地把赫萝抵押出去。
    在港镇帕兹欧的时候,赫萝作为罗伦斯的替身被追兵抓住了。
    那时候实在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采取由赫萝立案的这个当时最妥善的策略。
    这次,罗伦斯又为了自己的买卖利益而把赫萝卖掉。
    商人是遭受教会蔑视和责备的职业。其中的理由,罗伦斯感觉自己终于能理解了。
    罗伦斯在深深的黑暗中,正在想着就算让赫萝以贵族的身份来行动也应该没有问题。
    这难以入睡的夜晚将永远持续下去。
    就在他想着这种事的时候——
    “汝啊。”
    罗伦斯在赫萝的一声呼唤下醒来。
    “……呜……到早上……了吗?”
    那种好像永远不会迎来天亮的感觉,原来是在做梦吗?罗伦斯睁开眼睛,发现光亮正从木窗射进屋来,也听到了仿佛宣示着镇上的人们已经开始活动般的喧嚣声。
    在兴奋得浑身发热想这想那的期间,罗伦斯似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向站在床边的赫萝看了一眼,正要坐起身子,才发现自己在睡觉的期间出了一身汗。
    罗伦斯想起自己出道之后第一次有人向他提出一桩利润丰厚的大买卖时的事情。那时候冒出的大汗就好像尿床一样厉害。当然,最后那只是一场骗局。
    “汝昨晚到底去干了些什么?”
    她的语气虽然有点不高兴,但也不是在捉弄自己,这大概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吧。伸手向脖子一摸,发现已经沾满了粘乎乎的汗水。要是赫萝睡觉时冒出这么多汗的话,罗伦斯也应该会很担心吧。
    “是一桩非常刺激的……大买卖啦。”
    掀开毛毯之后,汗水接触到早晨的冷空气,变得象冰一样寒冷。
    赫萝在自己的床上坐下,然后把手帕扔了过来。罗伦斯满怀感激地接住,正要用来擦汗,却发现——
    “这个……我可以看成是对我的关心吗?”
    “当然要先弄上咱的气味了。”
    不知道是不是尝试了什么新的整毛方法,赫萝交给他的手帕上竟然沾满了毛。
    要是用这东西来擦汗的话就糟糕了。
    “咱是在担心汝。”
    “抱歉啦。”
    在罗伦斯担心的时候她明明会开一些难以置信的恶劣玩笑,可是自己做同样事情的时候就好像忍不住了。
    “这也是很容易想像到的事情,对方提出了一桩大买卖。”
    “那只狐狸?”
    虽然罗伦斯认为是狼,但是从真正的狼——赫萝看来,似乎只能算是狐狸。
    “啊啊,正确来说,应该是埃布。就是那个女商人和这个旅馆的经营主亚洛尔德提出的。”
    “唔……”
    赫萝的这种仿佛在敷衍地说“哦,是吗”的态度,并不是因为对此事毫无关心。
    她的尾巴稍微鼓了起来。
    “现在只是听说了内容,还没有取证,当然也还没有答复。只是……”
    抚摸了一下鼓起来的尾巴,赫萝眯起了眼睛反问道:
    “只是?”
    “利益——”
    “比起我的欢心……?”
    被打断了话头的罗伦斯闭上了刚张开的嘴巴,再想要张开,接着又闭上了。
    赫萝一定是想说在巨大的利益前面肯定会有更大的危险吧。
    曾经被暖炉烧伤过的狗绝对不会再次接近暖炉。
    一次又一次被烧伤的,就只有想拿到暖炉中的栗子的人类。
    烤栗子非常香甜。
    因此,罗伦斯就向着熊熊烈火伸出手来。
    “非常巨大。”
    赫萝那偏红的琥珀色眼眸逐渐眯成了细线。她没有在拨弄尾巴,而是沙沙地搔起了耳根。即使如此,罗伦斯还是无法眼睁睁地放弃跟埃布之间的买卖。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向师傅反驳时的情景。
    “利益是这座旅馆本身,或者更多。”
    那到底意味着什么,赫萝也应该不会不知道。
    罗伦斯带着这种期待,简洁地如此说道。
    持续了一段时间的沉默。
    对于罗伦斯来说,这并不是很难熬的时闾。因为她那双偏红的琥珀色眼眸,正呈现出近似于满月的形状。
    “那个……不是很接近汝的梦想吗?”
    “……没错。”
    罗伦斯以坚决的口吻答道。刚才为止赫萝的那种锋利如刀的气氛立即一扫而空,她一瞬间垂下了右耳。
    “那么,汝为什么要烦恼?”
    结果,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咱当然记得汝的梦想是拥有自己的店子,既然这样,那就没有咱插嘴的余地了。”
    说完,她把尾巴拉到手边,开始整理起毛来了。
    她的脸上,反而露出了无奈的神色。
    面对赫萝这种意料之外的反应,罗伦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仿佛发呆似的愣站在那里。
    本来想着就算被赫萝不由分说地加以否定自己也会甘于接受,或者如果她说这种交易很危险的话,就会演变为一场讨论有关埃布所言是真是假的有意义谈话。
    当然,这的确是丁载难逢的好机会,但如果危险占的比例更大的话,他也想过要放弃。
    钱的话以后再赚也可以。
    但是,自己却不可能再遇上第二个赫萝。
    “怎么了,汝耶张好像很想得到别人关心似的狗脸。”
    反射性地摸了摸下巴的胡子,也许是因为被她说中了心思吧。
    “难道汝就这么喜欢被咱反对吗?”
    赫萝的尾巴虽然是焦茶色,但那只是表面的毛色,里面的毛就像雪一样白。
    她正在用那些毛来捏着毛团。
    “我本来打算被你反驳,如果分析出情况不妙的话就老老实实打退堂鼓的。”
    罗伦斯老实地回答道。赫萝一睑无奈地苦笑起来。
    “那是因为汝对咱的聪明头脑和先见之明抱有期待吗?”
    “也有这个原因。”
    “其他呐?”
    就算隐瞒起来也没有用,最后只会被她挖出来取笑而已。
    只是,作为一个男人,他不太愿意直说出来。
    “你不是会露出厌恶的表情吗?”
    赫萝发出了干涩的笑声,简短地骂了句“大笨驴”。
    “那么,我反过来问你,为什么突然改变态度?明明那么讨厌我插手其中啊?”
    “哼。”
    那是因为尾巴的毛吸进了鼻孔,还是因为觉得罗伦斯的话不值一提呢?
    虽然多半是后者,不过她也并没有露出很不高兴的表情。
    “汝真的是……不,算了。反正咱很清楚汝是个大笨驴。别看咱这样,咱其实对汝说这说那也觉得有点不好受。”
    小知是不是由于罗伦斯脸上露出了“怎么会”的表情,赫萝以仿佛真的要咬过来似的凶狠神态瞪了他一眼。
    “真是的……咱说到底也只会为咱自己动口和动脑。比如说,咱觉得只要能跟汝悠闲度口就足够了。咱之所以像讲述世间真理一样给汝忠告,电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说真的,这样真的很难受。”
    把手指捏成的纯白毛团一口气吹飞,赫萝才把那很不高兴的脸转向尾巴。
    “汝只要将能获得的利益,和也许会遇到的风险进行衡量,如果觉得合适,那就出手好了。开店是汝的梦想吧?咱也不想妨碍汝。”
    “别说什么妨碍——”
    “而且,如果没有咱在的话,汝一开始就不会考虑拒绝,而是先接受下来,如果发现对方想要骗自己的话,就反过来算计对方捞取巨大利润。这种程度的气概和冲劲,汝也应该有呗?到底扔到什么地方了?”
    听了赫萝的指摘,罗伦斯只感觉好像被突然唤醒了什么古老记忆似的。
    的确,在港镇帕兹欧插手银币交易的时候,自己也有着这种程度的气概。由于非常渴望获得赚钱的契机,对于某种程度的风险,他则打算依靠“不相信任何人”的慎重思考来加以弥补。
    只是,那实在很难想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明明连半年也不到,可是现在却觉得那样的自己只存在于远古的记忆中了。
    赫萝的身体在毛毯上蜷成一团,脸朝着罗伦斯,把尾巴拉到下巴附近。
    “没有什么比人类的雄性更喜欢守着自己的巢了。”
    罗伦斯听了这句话,不禁“呜”地呻吟了一声。
    听别人这么一说才察觉到——不知什么时候在自己心中萌生也的保守型城寨,正是曾经以为与己无缘的、为了守护而存在的城寨。
    “当然,咱不会说那样有什么不好,汝对咱……嗯,汝战战兢兢地对咱观颜察色的样子,也的确很可爱。”
    最后开的玩笑,更如实地反映出赫萝的心情。
    当然,这也许正是赫萝的策略。
    “咱一直都对汝提出一些任性的要求,那么汝偶尔也对咱提一下呗。然后,如果汝会忘记咱的话……”
    罗伦斯正想马上回答“没那回事”,却察觉到赫萝的意图,于是把话吞了同去。
    “那咱就从后面对汝紧咬不放好了,汝就放心转身去呗。”
    赫萝笑着露出了利牙。
    像赫萝这么守礼节的人,即使在非常注重人情的商人之中也恐怕没多少个。
    而且,罗伦斯还认识许多这样的商人,他们虽然拥有家庭而变得更有耐性,但是却完全丧失了冲劲。
    如果自己认为一辈子当个勤俭的旅行商人也没问题的话,那当然无所谓。
    不过在自问“这样真的无所谓吗?”的时候,罗伦斯却还没有干脆到能毫不犹豫地点头认可的程度。
    把赫萝送回故乡,然后继续旅行经商的话,在不久的将来,自己也许会得到足够开店的资金。
    只是,说到包含旅馆经营权的建筑物的话,那种梦想甚至渺茫得令人感到悲哀。旅馆和经营权,如果拥有这种可自由支配的财产的话,那么光是思考能做些什么事,就已经足够令人激动了。
    能挑战的话就要试试看——这样的心情当然会有。
    “但是,他们提出的计划,却有一个令我有所踌躇的问题。”
    “噢?”
    赫萝饶有兴趣地抬起了睑。
    罗伦斯随手搔了搔头,把心一横说了出口:
    “为了筹备交易所需的资金,必须要利用你。”
    赫萝的表情没有丝毫动摇,这恐怕是催促他继续说下去的暗示吧。
    “把你说成是贵族家的女儿,然后作为抵押交给商会。”
    听了这句话,赫萝马上哼了哼鼻子。
    “难道,那就是汝睡觉出汗的原因吗?”
    “……你不生气吗?”
    “对于汝觉得咱会生气这件事,咱当然会生气。”
    曾几何时也听过这句话。
    只是,罗伦斯却不知道其中的理由。
    “难道汝不明白……?”
    感觉自己就像变成了连简单的问题也回答不上的商会小伙计一样。
    “汝这个人真是……咱难道不是汝的搭档吗?如果对汝的买卖有帮助的话,咱当然很乐意献出自己了。”
    这显然是骗人的,不过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就算是稍做有点强人所难的请求,赫萝也会点头苔应。她对罗伦斯已经信任到这种程度了。
    明明如此,如果罗伦斯并没有察觉到这种信任的话,赫萝生气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吧。
    而那一定的条件,就是作为搭档对赫萝抱有的“应该会答应自己这种稍微强人所难的请求”的信赖,以及对贤狼赫萝来说“不是遇到太大问题就不会陷入困境”的信赖。
    最后,就是作为站在同等立场上的人而怀抱的尊敬之情。
    只要不忘记这些东西,那么被拜托的赫萝一方,也绝对不会觉得罗伦斯在利用自己吧。
    “无论如何也需要你的协助。”
    “哼。咱虽然曾经当了一次汝的替身,不过那是对汝待咱亲切的谢礼。但是,这次却不是。”
    并不是谢礼,也不是做人情。
    那是什么呢?
    既不是金钱,也不是施恩。
    罗伦斯至今为止建立起来的与他人之间的关系,都全部是可以通过加减法变回零的关系。给人家做了人情就让对方还回来,欠了人家的就还回去,甚至连朋友关系也变成了信用关系,这样子跟别人打交道。
    而跟赫萝之间的关系,却是跟这一切完全不同的全新关系。
    只是,在罗伦斯想到最合适的形容词之时,赫萝却露出“别把话说白了”似的表情。
    “那么,汝还对什么事情感到在意?”
    “那当然是对‘这是不是个陷阱’的担心了。”
    赫萝“呵呵”地笑了出来。
    “如果对方有什么企图的话,汝就让对方出乎意料好了。对方的图谋越是远大——”
    这是罗伦斯在刚认识赫萝的时候,看见向自己提出可疑买卖的新手商人,而向赫萝得意洋洋地说出来的话。
    “对方的图谋越是远大,反过来的利益就越巨大。”
    赫萝抚摸着尾巴,点了点头。
    “咱是贤狼赫萝,要是咱的搭档是个平庸商人的话可不行。
    说起来的确是有过这样的对话。罗伦斯笑了起来。
    时间确实在流逝,人也同样确实在改变。
    至于这到底是好是坏,自己并不知道。
    但是,如果存在能分享这种变化的对象,那的确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
    “那么汝啊。”
    “啊啊。”
    而且,罗伦斯的灵魂上似乎已经深深刻上了赫萝的名字。
    赫萝所想的事情实在再明显不过。
    罗伦斯笑着说道:
    “是早饭对吧?”
    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周边的问题。
    名为埃布的商人是不是真的在做石像生意,其纳入地是否在教会,是不是真的跟那里闹翻了——光是调查这些事,也应该能看清楚大体上的情况吧。
    赫萝说要读从黎格罗那里借来的书,打算留在旅馆里。
    听到她建议自己随便在城里逛一圈,罗伦斯差点就要向她道谢了。
    不过,这时候道谢也有点怪,于是他只说了一句“可别读书读到哭起来”。
    伏在床上翻着书页的赫萝,仿佛在说“行啦行啦”似的以甩尾巴作为回答。而且耳朵也动了一下,也许这句话正好刺到她痛处了吧。
    虽然昨天才谈完生意感觉有点别扭,但罗伦斯还是跟亚洛尔德打了个招呼,走出了屋外。
    早晨的冰冷空气,在城里的活跃气氛和温暖阳光衬托下也并不觉得怎么难受。
    罗伦斯快步走了起来。
    对在这个城里没有知己的罗伦斯来说,有用的情报源就只有“兽与鱼之尾巴亭”的女招待,正好现住应该是忙于从酒商和肉店采购材料的忙碌时期,于是他就决定先到城里的教会去看看。
    毕竟这个城镇相当广阔,道路也非常复杂,罗伦斯还没有见过教会。但是对于这个城镇的教会,他却有一种站在强势立场上的印象。
    毕竟来到雷诺斯附近这一带的话,异敦徒也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存在,已经可以算是理所当然的邻居了。
    这样一来教会的权威必然会有所下降,但是正教徒们的士气却会上升。
    由于他们一遇到什么困苦就会认为那是神的考验,这也许是顺理成章的事了。亚洛尔德对南下巡礼所怀抱的渴望之情,在这个城镇里也许是很稀松平常的现象。
    过激和过热的疯狂信徒,总是会存在于教会的力量相对较弱的地方。
    如果不是怀着这种程度的觉悟去参加信仰的话,在异教之风的猛烈吹刮下,那样的火种就会轻易被吹灭。或者说,那就等于是向熊熊燃烧的烈火送风吧。
    在这种情况下,埃布向这个城镇输入石像这一点,并没有可疑之处。甚至应该有这种需要吧。
    但是,也并非没有令人在意的问题。
    途中在面包铺买黑麦面包时顺便问了问路、然后亲眼目睹了教会的瞬间,罗伦斯产生了某种直觉——他尝试着将其转换为率直的话语。
    “就像金库一样。”
    与其说是教会,倒不如说是一座全石造的神殿。
    就算结构很平常,邪种气氛也是截然不同的。
    有好几人穿过对外开放的大门,到里面进行早晨的礼拜。
    有钱的教会,光看人口就可以知道了。
    人们认为没有历史感的教会就是最没有价值的教会,因此建筑物本身并不会轻易被改建,但是入口的楼梯却不一样。
    如果是有钱的教会,就会对被来访者踏得凹陷下去的楼梯进行适当的修理。
    所谓有钱人注重门面就是这个意思了。
    而那个教会的入口,虽然出入的人络绎不绝,但石阶却被修整得非常华丽气派。
    一眼就能看出,雷诺斯的教会集中了大量的金钱。
    那么,支出又如何呢?
    罗伦斯稍微观察了一下周围,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
    那是跟教会隔开了二座建筑物的、一条通往区域深处的小路。虽然仅仅是稍微偏离了外侧大路,但是那里已经是一个跟喧嚣和阳光无缘的空间了。而居住在这个空间里的人们——
    尽管罗伦斯走了进来,他们却还是连视线都没有抬起。
    要让他们从沉眠中醒过来,就需要一句简短的咒语。
    “愿神保佑你们。”
    一说完这句话,那看样子不知道是死是活的满脸胡子的男人突然清醒了过来。
    “噢……哦?怎么,原来不是布施吗?”
    那男人从头到脚打量了罗伦斯一遍,似乎觉得他怎么看都不像是教会的人,于是半带期待半带失望地如此说道。
    罗伦斯把还有点温热的黑麦面包递了出来,露出了营业用的笑容。
    “这不是布施,我是想问你一些事情。”
    男人一见到面包,就马上变了脸色。罗伦斯具体是什么人,他似乎都觉得无关重要。
    “行,你就尽管问吧。”
    那男人笑着说道。他把面包吞进肚里的速度,就连看惯了赫萝的高速食相的罗伦斯也大吃一惊。
    “是关于教会的事情啦。”
    “你想问什么?是司教大人的情妇人数?还是最近出生的修女孩子的父亲?”
    “虽然的确是令人倍感兴趣的内容,但并不是我要问的。只是想知道这边的教会平时会烤多少面包而已。”
    当然,教会是不会烤面包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到底会给贫苦民众施舍多少东西。虽然由于施舍过度而拖垮了财政、最后被迫解散的教会和修道院也不是没有,但是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财政收支来慎重决定施舍的分量。
    而依靠这种布施来过活的乞丐们,自然就会很清楚教会的财政情况。
    “嘿嘿。好久没有被问过这种问题了啊。”
    “是这样的吗?”
    “以前像你这样的商人都经常会来问。想知道这里的经济状况吧?最近想跟教会拉拢关系的人似乎很少。看来神也好像有点宣传不足嘛?”
    在商谈中,有一种“看对方脚下”的说法。这与其说是找出对方弱点乘虚而入,倒不如说最关键的是要看清楚对方所处的状况。
    在这一点上,每天都躺在地面上看着人们脚下的乞丐们,恐怕是对人们立足之处的变迁看得最清楚的一群人了。
    有时候乞丐会被一扫而空,那其实也意味着城里掌管大权的人们对他们太了解自己的经济情况感到畏惧。
    “我也兜兜转转去过好几个城镇,但这里的教会似乎是附近最厉害的。虽然给的面包和豆子在数量上并不太多,但却会豪爽地施舍给我们一些不错的东西。只是……”
    “只是?”
    罗伦斯这么一问,男人就闭上嘴巴搔了搔脑袋。
    在乞丐之中也有顺序,为了更容易得到布施而屯据于教会入口附近的家伙,自然是非常熟悉门道的人了。
    罗伦斯从怀里取出了两枚最便宜的铜币交给了他。
    “嘿嘿嘿,只是,这里的司教除了给我们分配面包之外,还到处挥洒着更多的金钱呢。”
    “为什么会知道这种事?”
    “那当然了。因为他们经常带领着把我们像狗一样驱赶的护卫,坐着花大量金钱做成的马车经过这里嘛。而且只要关注流言的话就可以知道那是谁,至于教会里的晚餐有什么菜式,只要一看扔出来的垃圾就能知道。通过观察有多少个在城里作威作福的家伙参加晚宴,就能知道客人的层次级别。嘿嘿嘿,怎么样?”
    就算光是为了显摆威风,他们也不会毫无目的地把城里的权势者招待到晚餐会上。而且听说他们在做买卖,也就是从埃布那里采购石像,然后经过甄选以高价卖出。所以这完全是一种有着政治性目的的投资行为。
    那么他们到底打算得到什么呢?虽然这一点还不清楚,不过在五十人会议中掌握主导权的也许就是教会了。
    说起来——罗伦斯看着乞丐们心想。
    城镇陷入战争状态的时候,最先被杀死的就是乞丐……这种情况也终于能理解了。
    毕竟这样子的话,无论是谁都会认为他们是密探吧。
    “如果活用这种技能的话,不就可以自力更生了吗?”
    罗伦斯不禁说了出口。可是男人却一边说“你真是不明白啊”一边摇了摇头。
    “神也说过一无所有之人是最幸福的。你啊,如果捡到黑面包和两枚破铜币,会高兴得肚皮也鼓起来吗?”
    男人用眼睛盯着罗伦斯。
    “我就可以啊。”
    聪明人并不总是会披着皮草外套。
    比起在教会里每天祈诲的家伙,这些男人们恐怕更能体现出神的教诲吧。
    “嗯,所以嘛,虽然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企图,不过就算费尽心思拉拢这里的教会,最后也只会落得被榨取的下场而已。据我们所知,长期跟这个教会交好的就只有一个人。而且到了最近还彼此声嘶力竭地对骂起来呢。”
    罗伦斯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一个商人的形象。
    “是做石像买卖的吗?”
    “石像?啊啊,的确也有做那方面的生意。怎么啦,你认识吗?”
    “不,没有……那么,其他还做什么生意呢?”
    虽然完全没听说过这种事,但是在货物之中顺便掺进别的东西也是经常有的事。
    罗伦斯虽然是这么想,但是一听那男人说的话,却不禁瞪大了眼睛。
    “我是觉得那个商人是个盐商啦。难道不是吗?”
    在贸易中,如果说要举出三种货物特别重的商品的话,罗伦斯可以马上罗列出来。建材用的石板,染色用的明矾,保存用的盐。
    可以说,这任何一种都是不适台兼营的代表性商品。
    罗伦斯以追问的口吻质问道:
    “为什么,你会认为是盐商人?”
    “喂喂,可别这么凶嘛。难道是商业对手?要是照你的问题回答却招来怨恨的话,我可不干啊。”
    看到男人退后一步露出了厌烦的神色,罗伦斯马上回过神来。
    “失礼了。只是,那并不是商业对手。而是接下来打算一起做买卖的对象。”
    “……也就是要查探对手的出身吗?算了,看你的样子也是个烂好人,也不会说这种显而易见的谎吧。好,我就告诉你。”
    听别人说自己是烂好人的时候,恐怕没有人会比商人更对该不该觉得高兴感到烦恼了。
    如果对方就这样对自己放松警惕的话还好,否则的话就只能认为是瞧不起自己。
    “嘿嘿嘿嘿。利用我们这种家伙的商人虽然有很多,但是很少会有不蔑视我们的。更不会有人对我说的话表示佩服,仅此而已啦。”
    听他这么说,罗伦斯不禁为是不是该说“就算称赞我也不会再多给你什么”这句话而感到烦恼。
    “不过,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在那个商人运往教会的货物中时不时会掉下一些盐粒。如果是腌肉或者腌鱼的话,光凭味道就能分辨出来了。虽然可以用来下酒,不过那些盐也不怎么好吃。所以我才觉得是盐商啦。”
    越是靠近内陆,盐的价值就越接近于宝石。
    埃布说石像是从面向西海的港镇运过来的。
    如果是经过精制的盐,那么只要塞进石像的箱子里,也应该可以毫无困难地运过来吧 。
    或者说是悄悄藏起来偷运过来。
    如果长期跟教会进行交易的话,货物的检查也应该会很宽松吧。这的确非常有利。
    “就是这么回事,还有其他想知道的吗?”
    虽然也不是因为告诉了自己许多事才有这样的感想,不过他这种横躺在地上的样子,也似乎存在着某种气势。
    不过,想知道的已经基本上了解到了。
    “你教会了我享受人生的秘诀,这已经足够了。”
    金块这种东西,看来真的会滚落在地上。
    埃布所说的跟教会的交易,似乎是事实。
    而且,也了解到主掌教会的司教怀着某种政治性目的到处撒钱 。
    既然做这种事的话,冒着遭受非难的风险而臻力于赚钱,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以廉价购入石像,在奉献祈祷之后以高价出售什么的,也许只能算是小菜一碟吧。
    只是,如果这样的话,就会出现一个奇怪之处。
    作为其稳定的资金供给源的石像交易,他们难道会只因为一次受挫而彻底放弃吗?到底是他们对埃布心存轻视,还是开拓了能独自采购石像的渠道呢?
    虽然埃布也很干脆地决定了离开这个城镇,但是明年说不定还会重新展开交易,她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彻底放弃,这种毫不拖泥带水的做法,实在有点不对劲。
    而且,根据乞丐所言,埃布甚至以连外面都听得到的怒骂声跟教会的人发生争执。可是罗伦斯却觉得,她完全没有这样子跟对方撕破脸大吵大闹的必要。做生意的话,出现不良在库也是常有的事,对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翻脸不认人,也没什么稀奇。
    虽然那肯定会让人觉得气愤,如果一直信任对方的话,被背叛的心情也会更为强烈。但是埃布作为一名商人,应该不会不成熟到会认为大吵大闹能解决问题吧。
    而且虽说是没落了,但是难道教会不知道埃布作为贵族的身份吗?
    埃布说过,在这个城镇里,有一个商会知道自己是贵族。
    在情报收集能力上连商会都甘拜下风的阴险教会,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
    邀请各地有权势的贵族参加晚餐会的司教,却如此轻易地跟身为贵族的埃布决裂,这一点也无法理解。
    应该还有许多利用价值才对。
    还是说,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呢?
    是不是就因为这样,埃布才会找上罗伦斯这种完全是偶然遇上的旅行商人,还向他提出了数千枚银币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巨额交易?
    变得自暴自弃?或者是为了东山再起?不管怎么说,也总不可能是为了积蓄出行的路费吧。相比较起来,那金额也太大了。
    怀疑她有什么金钱以外的目的,这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了?
    只是,就算埃布想要把罗伦斯套进陷阱里,能考虑的选择也不会很多。
    要不就让罗伦斯出钱、然后自己带着商品逃跑;要不就在运送皮革的途中杀死罗伦斯;或者干脆把赫萝卖掉厉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可是,这其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怎么可能。
    埃布提出的计划,除了证明赫萝是继承自家血脉的人之外,任何一项都具备着作为交易的正当性。只要在公证人面前宣言交易内容,然后由罗伦斯从雷诺斯把抄稿送到另一个城镇的商馆,那么对方就不能采取鲁莽的行动。一旦把逐一证明罗伦斯行动的文书交给第三者的话,这一类的计划都会难以付诸实行。
    而且,埃布应该不会对自己心存轻视,以至于用这么单纯的手段来把自己套进陷阱——罗伦斯怀着期待如此想道。
    果然是没有什么特别企图吗?
    交易总是被夹在怀疑和信任的缝隙间。
    虽然慎重是好,但要是一直调查下去的话,交易就无法进行了。
    总是必须有作出决断的时候。
    罗伦斯一边想着这种事,一边向着“兽与鱼之尾巴亭”走去。
    如果五十人会议已经得出结论的话,那么新的情报也许就会作为公开的秘密流传出来。
    “哎呀,还来得真早呀。”
    罗伦斯来到酒馆一看,只见里面空荡荡的没有半点人气,于是沿着旁边的道路绕到后面,发现那位姑娘正在清洗着用来装葡萄酒的桶子。
    “你好像不太高兴啊,是不是因为洗桶子的水太冷呢?”
    “也对呢,也许因为这样,我的态度有点冷淡哦。”
    邪位姑娘笑了笑,然后把擦桶子的麻布揉起来放在清扫道具中。
    “兴冲冲地来到我身边的商人,你知道这已经是第几个了吗?”
    大家都为了自己的利益拼命奔走。
    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人正打算横夺这个城镇的皮草产业,但是埃布似乎坚信着自己能从中获得利益。真的能做到吗?
    在这一点上,罗伦斯也感到有点担心。
    “只要把这看成是为了自己的美貌而来,不就好了吗?”
    “呵呵。笑容是金,话语是银。你知道有多少不识情趣的人突然给我递出铜币吗?”
    虽然觉得不会有很多,但应该也不会少吧。
    “不过,我其实也是来问一些不识情趣的事情啦。”
    “我很明白。先给商人们卖个人情的话,之后就会有好处吧。那么,你想问什么呢?”
    她之所以把揉成团的麻布放下来,看来并非为了罗伦斯而中断清洗工作,而是为了倒掉桶里的水。她把那横放起来能轻易装下赫萝的桶子往外倾斜,倒掉了里面的水。
    “是关于五十人会议的。”
    如果这是邀约词句的话,实在是一句就算被踢上一脚也不过分的无聊话。
    即使如此,姑娘还是耸了耸肩膀,作出了回答:
    “听说已经得出结论了。听说最后还是决定要卖掉皮草,不过听说不能赊账。”
    跟从埃布那里听来的完全一致。
    正当罗伦斯思考着该如何评价这件事的时候,用脚把葡萄榨汁后的残渣清理到角落里的姑娘补充了一句:
    “从昨晚也开始就有很多人来问呢。真是的,至少也该有一两个人给我带情信来才对嘛。”
    噢~罗伦斯一边想一边高明地应答道:
    “因为商人的情书就是证书啊。”
    “的确,光是爱和被爱可不能填饱肚子呢。”
    接着,姑娘又“嗯?”了一声,一边说“女人的话也不一定呢”一边豪爽地笑了起来。
    罗伦斯也不禁面露苦笑,但是如果正面陪她说这种话题的话,就跟普通的醉酒汉没什么分别了。
    “不过,如果在旁边看的话也会觉得肚子饱饱的呢,甚至想道谢说旬谢谢款待啊。”
    姑娘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用洗水后变得通红的手拍打着罗伦斯说道:
    “客人你真狡猾!也对呢,下次我也这样说好了。”
    罗伦斯笑了笑,脑海里却同时认真地思索了起来。
    从昨天晚上开始到姑娘这里确认情报的商人这么多,实在是有点奇怪。如果情报是顺着朋友关系泄露出来的话,他们也没必要故意找酒馆的姑娘来确认。
    而且。酒馆姑娘有可能直接从谁的口中听说到最新的情报吗?
    那些知识,基本上是把商人们向姑娘提问时无意中泄露的情报进行重新组织而成的吧。
    “那么,来问的人们都是常见的老脸孔吗?”
    “咦?脸孔?”
    扭着麻布的手大概是因寒冷而感到疼痛吧。她皱着眉头吐了一口气,一缕白烟马上轻轻飘起。
    “常来的人和不是常来的人,大概各占一半吧。只是……”
    “只是?”
    姑娘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然后压低声音说道:
    “最近外来的人很多都很粗心,能好好提问的人基本上就只有你了。”
    “你又来了。”
    罗伦斯以营业用笑容做出回应,姑娘也“呵”地松弛了表情。
    “你就是这样子不会把内心的东西吐露出来嘛。外面的人们虽然耳朵灵光,但是嘴巴却不严密。有的人还会问我‘我听说采购皮草只能用现金,那是真的吗?’之类的问题呀?真是蠢到极点了。”
    “那还真是没有资格当商人呢。”
    罗伦斯虽然笑着应了一句,但心中却并不安稳。
    如果全是那么愚蠢的商人,那么做买卖应该会更轻松才对。
    而且,犯这种错误的全是外来商人的话,这也是不可能的事。住在城里的人虽然经常认为出入本城的人最聪明,但是那只不过是幻想,实际上谁都差不了多少。
    既然如此,那就一定是有什么目的才对。
    难道是为了通过到处宣扬会议的内容,让别人知道外地商人也对会议内容了如指掌,以此令雷诺斯城的商人们发生动摇吗?或者说,由于只有用现金才能买到,货币价值就会出现暂时性上涨,这都是那些汇兑商和借贷业者提前做的手脚吗?
    不过,就算外地商人流传虚假情报也根本得不到利益,所以不管目的如何,埃布所说的会议结论也应该是真的吧。
    如果城外的家伙都是追求各自利益的人们,那么也可以想像到他们会采用让他人陷入混乱的手段,但是这样的话,就应该会出现各种会议内容的说法才合道理。
    而且,城里的中心人物及其周边都知道会议的真正结论,也应该不是为了对城镇进行搅乱活动吧。
    埃布说情报是从教会内部的协助者听说到的。
    先不说其中的真伪如何,作为思考的线索,应该就是这部分了吧。
    “对了。”
    “什么?”
    “我想打听一下有关这个城镇的教会——”
    就在罗伦斯说出这句话的瞬间。
    “那个,请不要说得那么大声。”
    姑娘突然绷紧了表情,拉着罗伦斯的手臂,打开那微微敞开的后门,把他推了进去。
    然后,她从门缝间窥视了一下外面,确认了外面没有任何人。
    到底怎么了呢?还没等罗伦斯产生这个疑问,姑娘就立刻转过身来。
    “既然你问到教会的事情,那就是知道了什么皮毛了吧?”
    “啊,嗯,算是吧。”
    “别的我就不说了,但你最好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在宁静得不见人影的酒馆后门,看到招牌女招待一脸认真地对自己说这种话,如果是以前的自己,恐怕不管内容如何,都会被摘掉商人的面具吧。但是,现在的罗伦斯却马上反问道:
    “果然是有权力斗争吗?”
    如果这位姑娘不具备赫萝那种程度的演技的话,这恐怕是意味着“完全说中”了。
    “因为这里是专门做一些罕见食物的地方啊,大概是教会晚餐的定购处之一吧。”
    罗伦斯应用了从乞丐那儿听来的话。而且,这里是教会能堂而皇之地定购肉类料理的少数店家之一。
    姑娘搔了搔头,一脸不悦地叹了口气。
    “我也不知道那些复杂的事情。不过听说他们到处招待一些大人物。以前还邀请过远方国家的教会大人物,我们连续两天都被迫在这里做料理呢。”
    远方国家的教会大人物。
    如果这样发展成权力斗争的话,他们想要干的事实在是再明白不过了。
    话题开始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
    “也就是说,教会正在逐步巩固自己的根基吗?”
    “对。而且,就跟在粘土固定成形之前不想被人触碰一个道理,他们非常在乎世间的评价。而且也对贫苦人们施舍了很多东西。明明这样,也不知道他们的钱从什么地方来,这就令人觉得越来越诡异了。所以,要是不小心说错了什么的话,也不知道会遭到什么对待。要是被教会盯上的话,迟早都会被弄得无法留在这个城镇里,这已经是坊间的共同见解了。”
    “如果那是真的话,你把这种事告诉我也没问题吗?”
    从姑娘的口中说出的话沉重得有点出乎意料,罗伦斯半带怯意地询问道。
    “所以啦,我这样跟你说话,也是很特别的优待哦。”
    正如罗伦斯戴着商人面具那样,姑娘也应该戴着酒馆女招待的面具。
    虽然人们常说反面的反面就是正面,但是这到底是哪一面呢?
    “能够把理由告诉我作为参考吗?”
    “唔~如果斗胆说句的话……”
    她忽然以淘气的表情笑了笑,把脸凑过来说道。
    “那就是因为有其他女人的味道啦。”

    由于罗伦斯背后就是墙壁,他已经无法退后,只有竭力保持原有表情,笔直地注视着姑娘。
    “赌上酒馆姑娘的尊严?”
    “呵呵,也有这个原因啦。只要是对自己稍微有点自信的女人,都会有想出手的冲动哦。没有人这么跟你说吗?”
    很可惜,自己只有被旅馆的女佣人无视的经验。
    对于这一点,他可以很老实地摇头作答。
    “既然这样,答案就只有一个。你身边的女人是最近遇到的。”
    实在不可大意。这难道就是女人的敏锐直觉吗?
    “因为你看起来是个很温柔的人呢。虽然一个人游来荡去的期间可能没人理会你,但是如果知道身边有女人在的话,女人就会突然变得很在意了。只有单独一头羊的话,别人大概只会觉得连狩猎它也觉得麻烦,但是如果身旁有一头狼的话,那人家就会心想‘难道是那么美味的猎物?’,自然就想抢过来了。”
    虽然对把自己比喻成羊的说法感到高兴的男人不会很多,不过身边那的确是一只狼。这还真是糟糕。
    这个姑娘,真的是人吗?
    “所以,我很想把你的同伴邀请到这个酒馆里来哦。”
    如果对金钱和名誉都没有兴趣的话,那么要给日常生活调味的话,这种香辛料恐怕是最适合不过了。
    说不定,她就是以这种事作为代价而告诉了自己真话。
    “想知道的事我已经了解到了。”
    听到罗伦斯这么说,姑娘就好像很不甘心似的,笑着戳了戳罗伦斯的胸口。
    “你那轻松从容的样子,真让人来气呀。”
    “因为我是羊,比较缺乏感情。”
    罗伦斯说完,就把手搭在后门的门扉上。
    然后转身向姑娘说道:
    “当然,在这里听到的话我不会对别人说的。”
    “那是对你身边的人也是这样吗?”
    不管怎样还是很想笑。
    说不定比起乖巧的女孩,自己反而更喜欢这种类型呢——罗伦斯在心底想道。
    “那么,汝现在就把这些话全部告诉咱了?”
    “一字不漏。”
    以罗伦斯离开房间时的同样姿势读着书的赫萝,先是甩了甩尾巴,又一下子垂了下来。
    “虽然也有必要好好教会那小丫头关于地盘的知识……”
    赫萝把视线投向罗伦斯,表情似乎很高兴。
    “汝也开始变得相当明白事理了嘛。”
    “拉货的马匹被握着缰绳,如果想自由行动的话,最好就是顺从手握缰绳的驾车者的意志,”
    赫萝满意地笑了笑,坐起身子说道:
    “那么,汝觉得如何?”
    埃布以教会为对象卖石像这件事似乎是事实,因吵架而散伙的事恐怕也是真的。
    而且埃布向罗伦斯说的会议结论,也基本上可以视为正确的情报。
    最令人在意的,是教会正策划在这个城镇构筑权力,其目的毫无疑问就是在这里设立司教座吧。作为教会组织重心而发挥机能的司教座,据说只要得到作为地盘的土地权力者和教会权力者的推荐就能获得设立,但是普通的土地领主有时会拒绝教会的进驻,或者不希望新势力抬头的既存教会权力者们也会从中加以妨碍。
    不过。这通常也是可以通过金钱和人脉来加以解决的问题。
    只要设立司教座,这个镇的教会司教就会从被任命的立场转变为任命别人的立场。对集中到司教区的教会捐款也拥有一定额度的,征收权,还拥有举办世俗权力者为扬威而进行的戴冠仪式的资格。
    而且还能一手掌握宗教裁判权,举个极端的例子,他甚至可以滥用教会权力,把不顺眼的人全部作为异端分子处以火刑。当然,其权益的大半部分都在于通过审判征收罚金,更重要的是没有比审判权更能提升权威的权力了。
    正是因为预见到这种可能性,酒馆的姑娘才会那么害怕提起教会的事情吧。
    这么一来,跟那种地方闹翻的埃布想要离开城镇的想法也可以理解,不能再悠哉游哉地说什么明年可以继续交易之类的话,也同样可以理解。
    无法理解的,就只有跟教会闹翻而散伙的原因。
    罗伦斯的话,就算是要把泥巴吞下去他也会强忍卜来。因为他觉得这种程度的忍耐是值得的。
    如果能理解到这一点的话,也许放手赌一场也不错。
    从教会权力的巨大影响来推断,在五十人会议中做出结论的应该是司教的判断,教会当然是为了优先保护这个城镇的经济而作出这个结论。因此埃布的企图应该是违背教会意志的行为。
    就算觉得也许会在这里被视为抹杀目标,那也可以说是有这个可能性而已。
    如果外地商人明明进行着正当交易,后来却死于非命或者失踪的话,首先被怀疑的旨定是在利益关系上存在冲突的城里的权力者。罗伦斯说到底也是罗恩商业公会的一员,如果展示出这个身份的话,以司教座为目标的司教应该也不会采取这种粗暴的行动。
    而且,埃布所期望的交易金额,尽管从罗伦斯这些个体商人看来是一笔庞大金额,但是从整个城镇的皮草交易量来看,虽然也不算是微不足道,但也算不上是什么庞大金额吧。他们也没必要对这么小的金额特别加以注意,也应该不会发展到杀还是不杀之类的事情吧。当然,如果对某个人来说的话,牵涉到几千枚银币的买卖也恐怕会演变成以命相博的问题吧。
    罗伦斯把这些事都向赫萝进行了说明。
    赫萝先是很认真地听着他说明,但是她的姿势慢慢瘫软下来,最后甚至整个人躺倒在床上。
    不过,罗伦斯并没有生气。
    因为,那正是意味着赫萝没有找到任何反驳的理由。
    “你觉得如何?”
    最后罗伦斯这么问道。赫萝大大伸了个懒腰,用尾巴擦掉了眼角冒出的泪水。
    “汝的说明本身,并没有任何奇怪之处。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
    罗伦斯正打算问她是不是插手这桩买卖也没有问题,但还是忍住了。
    要对此做出判断的,应该是身为商人的罗伦斯。
    “呵呵,咱虽然是贤狼,但并不是神。如果汝期待着神的指示,那么咱就从汝面前消失好了。”
    “面对这种大交易的话,一般来说总是会很想听听别人意见的啊。”
    “嘿嘿,反正汝自己早就得出结论了呗?那么,难道咱哭着求你的话就会改变想法吗?”
    赫萝笑了起来。
    不过,罗伦斯很清楚这时候该怎样回答。
    “就算我没有理会你的请求,你也一定会留在旅馆里。我将会成功完成买卖,回来这里。仅此而已。”
    嘴里发出清脆笑声的赫萝,仿佛觉得搔痒难耐似的搔了几下喉咙。
    “等到汝能够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出这句话,就算是可以独挡一面了。”
    赫萝的捉弄话语也基本上习惯了。
    仿佛在说“这就相当于问候语一样的东西”似的,罗伦斯向她耸了耸肩膀。
    “唔,刚才说明的时候,汝的表情非常有活力。当然——”
    罗伦斯正要开口,赫萝却制止了他,继续说道:
    “咱不会认为那是坏事,对雄性来说,最自然的还是追赶猎物的姿态嘛。”
    这次就轮到罗伦斯搔痒起鼻子来了。但要是这时候回不上话,赫萝就肯定会生气。
    罗伦斯故意叹了口气,一边向自己解释这是为了迎合赫萝的玩笑一边说道:
    “只是,偶尔也希望能回头看看自己。”
    “合格。”
    赫萝说完,马上笑了起来。
    “但是,汝如果在交易中失败的话,咱会怎么样啊?”
    “说到底也是抵押嘛。如果还不起钱的话,就会被卖到哪个地方去。”
    “哦……”
    伏在床上的赫萝把脸搭在手臂上,双脚随着尾巴一起甩动起来。
    “所以汝才会烦恼得做梦也在低喃吗?”
    “……也有这个原因。”
    如果交易失败而无法还钱的话,赫萝当然就会作为抵押品成为商会所有的东西。
    只是。赫萝肯定不会老实被卖掉的。
    虽然这一点可以放心,但是罗伦斯并没有乐观到会认为赫萝会咬断绑绳回到自己身边来。
    “如果那样的话……希望下个伴侣会更聪明一点啦。”
    在那眯起的眼缝中,坏心眼的琥珀色眼眸正盯视着罗伦斯。
    “嗯,对于那连借来的钱也还不起的家伙,你就用后脚给他蹭沙子好了。”
    面对赫萝的轻度挑拨,罗伦斯清晰地作出了回应。
    贤狼似乎对他这种态度感到很不爽。
    “哼,亏汝这小鬼头还敢说,明明咱一说要走就哭着鼻子扯着咱不放。”
    自己这时候的表情,恐怕就像把一棵核桃连壳吞下一样吧。
    赫萝心满意足地露出尖牙,啪嗒啪嗒地甩动着尾巴。
    垂下尾巴后,她突然改变了表情。
    “但是,咱信任着汝,所以会给汝提供协助。”
    世界上果然是存在着“认真的微笑”这种东西的。
    罗伦斯搔了搔脸颊,摸着下巴的胡子说道:
    “那当然了。”
    傍晚时分。
    橙红色的落日逐渐西沉,万家灯火就如落日的碎片一般亮起。太阳下山后,寒气顿时变得咄咄逼人,行人们都纷纷把脸埋在衣领中,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罗伦斯眺望着城里的这一幕景象,等到太阳完全下山、路上没有了行人之后,他才关上了木窗。房间里,赫萝正借着以动物油为燃料的灯光翻着书页。
    那本书似乎是按照年代顺序来编写的,她正在按照从新到旧的年代顺序来读着。
    考虑到赫萝在帕斯罗村的时间,如果按从旧到新的顺序来读的话,也许就能更快找到。赫萝之所以没有这样做,大概是因为内心有了几分余力吧。
    虽然如此,现在剩下的也只有两册,差不多找到相应记载的可能性非常高。这样一想,她似乎就很在意后面的内容,即使在天黑之后也说要继续读书。因此,以绝对不把书凑近煤油和火为条件,罗伦斯允许她使用动物油灯来看书。
    但是,赫萝在床上躺着看书的打扮,并不是平常的宽松打扮,而是穿着可以直接外出的服装。
    不仅仅是因为寒冷,这同时也是为了等待接下来跟埃布进行的交涉。
    “那么,差不多该去了。”
    虽然没有决定明确的交涉时刻,但既然是商人之间说好了“晚上”这个约定,那就可以锁定在某个范围内。但是,如果天刚黑就兴冲冲地跟赫萝到下面等的话,就有可能被对方判断为因利益而兴奋莫名的小人物。
    可是如果太晚的话,那也会有失礼数。
    总的来说,这大概是埃布的一次小考验吧。
    之所以没有说在“傍晚”,是因为商人们的交易,一般来说都会在不需蜡烛就能写字的傍晚之前结束,而他们在那之后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到旅馆的缘故。
    既然如此,“晚上”的意思就应该是指等回旅馆的人潮平静下来之后再过来。
    在旅馆里,只要注意细听的话,即使是罗伦斯也能察觉到是谁回到了房间。
    然后再对照一下房间数量,罗伦斯就作出了差不多到时间的判断。
    “所谓的商人,还真是一种麻烦的生物。”
    赫萝啪地一声合上书本,从床上坐起身子,伸了个懒腰后笑着说道。
    恐怕就算是普通的女孩子也能看出,自己正在焦急地估计着什么时候才是最适当的时刻吧。
    “如果在旅馆房间里也要装体面的话,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放松下来啊?”
    罗伦斯半开玩笑地说道。
    赫萝走下床,一边调整着长袍里面的耳朵和尾巴,一边思考着什么。
    “在相识后的一段时间……不,直到最近为止,汝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好像在咱面前显得很紧张嘛。”
    “毕竟我是第一次跟女人一起旅行啊。不过也差不多习惯了。”
    而且,就算稍微表现出不修边幅的一面,也觉得没什么大碍了。
    可以说,这种可以完全放松心情的对象,几乎是第一次遇到。
    “刚认识的时候,光是带着咱在街上走,汝就已经鼓起鼻孔了嘛。”
    “现在如果我有别的女人,你会不会为此而鼓起尾巴呢?”
    罗伦斯用稍微强硬的语气回答道。赫萝就像在说“好大的胆子”似的抬起下巴笑道:
    “但是,雄性就是这样逐步剥开伪装的外皮,最后发展成哀叹‘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姿态。”
    “无论是谁也好,只要变得亲密起来,都是会有这种倾向的吧?”
    “大笨驴。听说人们都是这样说的,‘上了钩的鱼就不给鱼饵’。”
    “你的这种情况,与其说是上了钩的鱼,倒不如说是自己钻上马车的,应该不适用吧?别说给鱼饵,我反而想叫你付车费呢。”
    可是,罗伦斯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却有点胆怯了。
    那是因为,赫萝那双看起来不像是开玩笑的锐利眼眸,正在动物油灯光的映照下闪烁着钝金色的光芒。
    到底是弄错了哪方面的对应?还是自己焦躁的样子真的很丢人?或者是对自己的反驳感到不爽?
    看到罗伦斯的困惑表情,赫萝仿佛忽然回过神来似的,把脸别过一遍。
    “啊……唔,说白了,就是叫汝不要忘记当初。”
    虽然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罗伦斯还是老实地点了点头。
    毕竟赫萝在奇怪的方面孩子气十足,说不定看到罗伦斯非但没慌张、反而时不时作出反驳的样子,令她感到很不爽吧。
    真没办法——罗伦斯微微一笑,随后叹了口气。
    “总觉得有点不爽呐。”
    “是错觉啦……不,也对。”
    罗伦斯咳嗽了一声,重新直视着赫萝——
    “你能看穿我的心中所想吗?”
    问出了这个刚认识的时候就想问的问题。
    赫萝微微一笑,侧着脑袋向他接近。
    “大笨驴。”
    “好痛!”
    她毫不留情地踢中了罗伦斯的腿胫骨前部。
    尽管如此,赫萝还是保持着笑容,以优雅的姿态走过罗伦面前,把手搭在门上。
    “好了,要去是呗?”
    赫萝也是,刚认识的时候就算会拿罗伦斯来开玩笑,也不会做这种粗暴的事——罗伦斯当然也只有把这句话吞回肚子里,紧随着先走出房间的赫萝身后。
    就算说不要忘记当初,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事。
    这句话之所以包含着沉重的意味,都是由于大家很清楚时间绝对无法回溯,同时也不存在完全不变的人类这个事实。
    既然罗伦斯这么想的话,赫萝也当然会明白吧。
    “当然,正因为经历了旅途,咱才能这样轻松地握起汝的手。但是——”
    赫萝说完,就突然露出了寂寞的表情。
    “希望永远都像刚相识时那样——就连诗人也会这么唱呗?”
    是往常的开玩笑吗?这个念头只闪过了一瞬间。
    听了赫萝这种仿佛明确意识到旅途终点般的、盼望着时光倒流似的话语,罗伦斯不禁大吃一惊。
    赫萝看起来仿佛对一切都看得很透彻,没有任何留恋,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即使如此,她也并没有说“想回到当初居住了几百年的村子里快乐度日的那个时候”,或者“想回到在旅行之前留在故乡的那个时候”之类的话,这一点也令罗伦斯感到高兴。
    于是,罗伦斯稍微挪动了一下赫萝握着自己的左手,虽然有点羞涩,但还是跟她互相扣住了手指。当然,嘴里是这么说的:
    “你也许会觉得很好,但要是一直像当初那样的话,我恐怕会因心神劳损而倒下吧。”
    赫萝一边走下楼梯,一边稍微把身体靠了过来。
    “没问题,咱会给汝送终的,放心好了。”
    听了这句伴随着恶作剧的话语,罗伦斯当然就只能回以苦笑了。
    但是,在走下一楼的途中,罗伦斯突然察觉到这句话完全不是在开玩笑。
    就算赫萝说可以推迟回去故乡的时间,罗伦斯也一定会先于赫萝死去。就算赫萝的旅途没有结束,两人的旅途也必定会迎来终点。
    在到达雷诺斯之前路过的特列欧村里,赫萝并没有对到达故乡后要做的事作出明确决定。其中的理由,罗伦斯此时终于明白了。
    就在思考着这些事的时候,还没走完通往一楼的楼梯,赫萝就主动放开了手。跟女人牵着手走到别人而前,即使对方是赫萝也好,罗伦斯也会觉得困扰。但是,如果自己甩开她的手也有点不妥。因此,罗伦斯非常感激她的这种体谅。
    赫萝就是会这样为自己着想。
    在到达故乡的时候要怎么办这种问题,恐怕早就得出结论了。
    “让你久等了。”
    所以,面对已经在楼下等着自己的亚洛尔德和埃布,罗伦斯依然保持着沉着,以比往常更有份量的声音打了个招呼。
    “那么,我们开始吧。”
    埃布以沙哑的声音如此说道。
    “那么,到处调查过后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对方甚至没有要求罗伦斯为赫萝作介绍。
    仿佛光是看到风帽下的面容,以及坐在椅子上的动作就已经足够似的。
    的确,这次交易并不是以卖掉赫萝为主要目的,这种反应其实也很正常。不过埃布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甚至令人感觉到某种守财奴的气息。
    “埃布小姐以教会为对象经营石像买卖,后来跟教会闹翻,以及采购皮草只能使用现金这些情报,我已经确认到了。”
    把话说出来观察对方反应,这可以说是谈生意的初步中的初步了。
    在这一点上,由于埃布善于隐藏表情的关系,光凭罗伦斯的眼光无法完全把握,也没有认为这样子能把握到什么信息。基本上就相当于运动前的热身了。
    “我凭着自己作为商人的经验和直觉,认为埃布小姐的话是真的。”
    “哦。”
    她的沙哑声音仿佛毫无兴趣似的。看来已经对交涉相当熟悉了。
    “只是,我对一个问题感到非常在意。”
    “是什么事呢?”
    “那就是埃市小姐跟教会闹翻的理由了。”
    虽然向本人问这个问题也是白费力气,但是罗伦斯在心底已经决定,如果她的回答跟自己搜集到的情报不相符的话,就马上判断为埃布在说谎。
    虽然身旁的赫萝也会为自己判断对方话语的真假,但如果依赖她的话,说白了就跟向赫萝祈愿没什么区别,最好的办法还是一旦跟自己也法不相符就否决。
    毕竟这次是凭着罗伦斯的判断把赫萝卖给其他人,因此他必须通过全部由自己下判断,来负起这个行为的责任。
    “闹翻的理由吗?嗯,你大概也会很在意吧。”
    仿佛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似的,埃布这么说完,然后轻轻咳嗽了一声。
    埃布应该是再拼命开动脑筋吧。
    如果不把罗伦斯拉进这桩买卖的话,不管她有什么不轨企图,最终也是要失败的。
    她一定是在思考罗伦斯今天一天在镇上的所见所闻。
    如果埃布在说谎的话,要把接下来说的话跟罗伦斯所获得的情报完全凑合,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因为这里教会的司教,是个无法忘怀过去教会美好时代的老古董。”
    然后,她这样说了起来。
    “年轻时听说每天都在这附近过着地狱般的布教生活,他之所以能坚持下来,都全因为他渴望着有一天能坐上大人物的宝座作威作福,是个权力欲望极强的男人。这家伙很想在这个镇上设立司教座。说白了就是想当大司敦。”
    “大司教。”
    这简直是相当于权力代名词一样的字眼。
    埃布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正如以前说过那样,虽然已经没落,但我毕竟是出身贵族。当我在这附近寻找着有没有什么利润丰厚的生意时,就听说了通过非正规途径赚钱的司教这个存在。那家伙就是这个教会的司教。当时他一直利用旗下商会和教会捐款来插手皮草买卖,但是说到底,他完全是个躲在教会里只会读死书的家伙,在利润上一直都持续赤字。于是,那时候我就提出了一个一石二鸟的方案。”
    “那就是,石像的买卖。”
    “没错。而且,我并不仅仅是卖石像那么简单。我毕竟是温菲尔王国的贵族啊。最低限度也叫以跟权力者们互通信息。我就是帮他跟在那边建立了稳固权力基盘的大司教搭上了桥。”
    原来如此——罗伦斯小禁感叹道。
    那么对石像的加工,就应该是在大司教的统括下、为对大圣堂进行整备修复而雇用来的熟练石工们的工作了。只有在修复圣堂的复杂装饰时才会获得临时雇用的他们,一旦完成修复任务的话,一般就只有转移到别的城镇,或者就在当地做一些苦力活了。
    即使如此,由于平时城里的工作量非常有限,如果有人留在当地的话,就很有可能成为跟当地石工公会发生摩擦的原因。而且更讽刺的是,流离各地磨练技艺的熟练石工们拥有压倒性的技术优势,能对复杂的圣堂装饰进行修复的也只有熟练石工们而已。
    就因为这样,在设立了大圣堂的城镇里,每当圣堂需要修复的时候,当地的石工们就会战战兢兢地担心自己会被抢走工作,带来不必要的紧张气氛。
    这时候,埃布委托他们进行加工石像的工作,就等于是提供了缓解这种紧张气氛的渠道。无论是对只在必要时候雇用熟练石工的大圣堂来说,还是对城镇来说,或是对熟练石工自身来说,都可以称之为一场及时雨。作为这件事的回礼,埃布就向大圣堂的大司教传话,告诉他雷诺斯城的司教渴望着跟他见面。然后,埃布就把加工石像卖给这个城镇的教会来获得利益。
    这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做买卖的理想形态。
    “太好了,这就可以省下说明的工夫。嗯,正如你估计的那样。当然,我甘愿接受石像买卖那种微薄的利润,都是因为把赌注押在这里的司教成为大司教这件事上。但是——”
    瞬间转化成带有坚硬感的声音,到底是出于演技,还是为了抑制愤怒使然呢?这实在难以下定论。
    只是,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得通,到这里为止,都是非常合乎道理的发展——罗伦斯作出了这个判断。
    “看见我在交易中得到资金巩固自己的基盘,周围的家伙当然也会逐渐察觉到司教的未来一片光明,而司教也怀着自己的打算,准备排除一些碍事的人。那家伙把这次的事看成是好机会,就这样想把我一脚踹开啊。尤其是我对他有恩,要是一直把我留在身边的话,他大概就觉得到时候会被提出各种麻烦的要求吧。当然我也是打算这么做的,也认为自己至少有这样的权利。可是,对司教来说,与其坐等我这种个体商人逐步壮大起来,倒不如把对象换成势力已经很壮大的商会更方便。理由我当然也明白。但是,这当然是无法接受的。”
    人的愤怒,也许就像火一样可以清晰地呈现在视野中呢——罗伦斯心想。
    “然后,就这样闹翻了。”
    赫萝在旁边的座位上静静地听着,那样子甚至令人怀疑她到底是不是睡着了。
    罗伦斯再次在脑海中理顺了一遍埃布的话语。
    果然,埃布的话听起来似乎完全没有缺陷。
    而且,跟自己掌握的情报之间还有着惊人的吻合程度。
    如果这是骗人的话,罗伦斯甚至觉得自己在埃布手下做事也心甘情愿了。
    “原来如此,这样的话把在库的石像换成金钱也很困难。也不能悠哉游哉地考虑着等待明年大远征之类的事,我总算明白了。”
    埃布一改刚才的饶舌姿态,没有作出任何回应,只是在头巾下保持着沉默。
    罗伦斯慢慢地、平静地深呼吸了一下。
    然后,在吸气之后屏住气息,闭上了眼睛。
    如果面对如此合情合理的状况也还是要怀疑对方的话,那大概也无法进行任何其他的交易了。
    或者说,这样的话就算是圈套也只有认命了。
    这是以摆弄策略为生的商人特有的感觉。
    “我明白了。”
    在把刚才吸入的气息吐出来的同时,罗伦斯如此说道。
    这一瞬间,埃布的肩膀稍微颤动了一下。
    这绝对不是演技——罗伦斯可以满怀自信地作出断定。
    在这个瞬间,是绝对不会有商人能保持毫无表情的。
    “我们就重新确认一下策略的安排。”
    “……就这么办吧。”
    埃布的嘴角似乎在头巾的阴影中露出了笑意。
    先递出手来的是埃布。
    罗伦斯握住了她的手,却发现那只手正轻微地颤抖着。
    之后,罗伦斯、埃布和赫萝一起来到了镇上。
    这并不是为了庆祝契约成立。商人直到确实获得利益的瞬间为止,都不会举杯庆祝。
    由于不知道五十人会议的结论什么时候公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外来商人们独占皮草,所以他们有必要尽快套取现金。
    为了把赫萝作为抵押换取现金,他们来到了商会。
    商会的名字,叫做德林克商会。
    座落于能够远望港口的位置,却没有自己的卸货场,建筑物也很小。
    代表商会的旗帜也很小,只是很不起眼地挂在门扉上而已。
    只是,建筑物的墙壁却由严严实实的石块所砌成,尽管是五层建筑,看起来却完全没有依靠邻接建筑物的迹象。
    依靠着朦胧的油灯光亮仔细一看,那面小旗帜也是被施加了刺绣装饰的一级品,仿佛在宣告商会有着悠久历史似的,跟石块颜色相配合,有着犹如小巨人一般的气势。
    在宣传行为上,他们大概是有着不同于其他商会的态度吧。
    “我是德林克商会的代表,卢兹·艾林金。”
    经营不同商品的商人,其习惯也是大相径庭的。
    迎接罗伦斯的德林克商会成员总共有四人,而那四人也各自有着代表商会的俨然气派,同时也很难断定谁的穿着最得体。
    以前也听说过,以人为对象的经商者们经常会由多个人同时对商品进行判断。商会的经营者一定就是这四人吧。
    “我是克拉福·罗伦斯。”
    罗伦斯跟艾林金握了握手。
    那是一只十分柔软的手,脸上则呈现出一副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的微笑。要以羊为经营对象的话,应该是狗叫声比较有用。而要以人为经营对象的话,也许就是这种笑容比较有用吧。虽然赫萝接着也握了握手,但是当时他看着赫萝的视线,就跟蛇或者蜥蜴没什么两样。
    埃布只是摘下了头巾,并没有跟他们打什么招呼。大概在埃布以前被暴发户商人买走的时候,这个商会也从中插了一腿吧。
    “请坐吧。”
    听了艾林金的话,罗伦斯他们就坐住以绫罗纱布包裹的椅了上,这是里面填满了棉花的高级品。
    “详细的内容我已经从勃兰家的当主口中听说了。”
    所以就不要进行那些无谓的对话——就是这个意思吧。
    罗伦斯也没有打算进行价格的交涉。毕竟出卖贵族女孩的交易,他完全不懂得行情。
    “只是,我想问一个问题。听说罗伦斯先生是罗恩商业公会的一员,对吧?”
    艾林金身后的三个男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径直注视着这边。
    明明每个人都没有露出特别显着的表情,可是整体上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气氛。
    就连对交涉非常熟悉的人,也会受到其气势的压迫。
    孤身一人被卖到这里来的人,要在他们面前说谎恐怕是难于登天吧。
    “没错。”
    罗伦斯简短地回答了一句,后面那三人的诡异气氛就顿时消失无踪了。
    果然,这是为了从罗伦斯口中套出实情的策略吧。
    “如果是罗恩的话,我们也跟格尔登斯卿进行过好几次交易,所谓拥有慧眼的人,我想就是指那样的人吧。”
    听到公会的其中一个中心人物的名字,罗伦斯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
    即使明知道这是为了让罗伦斯明白无法逃脱的策略,也是这样。
    “归属于那个地方,打扮也相当得体。而且,您所带来的也的确是有着贵族风貌的小姐。因此,我打算在这里宣布我们四人事前协议好的结果。”
    埃布说想要二千五百枚银币。
    艾林金仿佛在卖关子似的,露出了更浓的笑意。
    不管在哪个时代,出钱的人总是会占优势。
    “以崔尼银币来计算,是两千枚。”
    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但是能套出两千枚资金的话,已经是万万岁了。
    罗伦斯好不容易才没有让对方察觉到自己放松了紧绷着的身体,不过看来埃布也同样如此。
    她的侧脸呈现出很不自然的平淡表情。
    “虽然埃布小姐曾经提出过两千五百枚的条件,但是我想对个人的旅行商人提供这种交易似乎有点勉强。我想,这就是那个……跟皮草交易相关的一环吧?因此,作为交换条件,我们不会收手续费,而是把全额出借给你们。只是,由于我们并没有存放这么多银币,就向你们支付六十枚卢米欧尼金币好了。”
    卢米欧尼金币一枚大约相当于三十四枚左右的崔尼银币。虽然不知道雷诺斯城的具体行情如何,但是比起货币之间的交换,货币将会在换取其他东西的时候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在某种情况下,这也许能收购到远远高于二千枚崔尼银币所能买到的皮草。
    比这更令人吃惊的,是对方提供了满额的融资。
    高价的货币,其存在本身就很贵重。可以根据情况熔铸成万能财产的金和银这类货币,当然不能跟纸做的金钱相提并论了。
    在纸上写名字借走货币的时候,被从中抽取某种程度的手续费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是,他们却说不会这样做。
    “还真够豪爽的嘛。”
    埃布低声说道。
    “这是投资啊。”
    艾林金露出更深的笑意说道。
    “你是个聪明人,很擅长根据这个镇的状况和人际关系来牟取利益。昕以我想你一定会取得成功,得到更大的发展吧。我们也希望能从中沾点光。而且——”
    他把视线转向罗伦斯说道:
    “你是个幸运的人,你们两位在这个城镇相遇,就只能说是一种幸运了。而且,面对这么大规模的交易,你也并没有兴奋得手舞足蹈。所以我们认为你已经习惯了这种幸运。我们的买卖有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运气的。如果不是习惯了幸运的人,那么就反而会被绊倒。我们在这一点上,信任着你。”
    竟然还有这种称赞别人的方式——罗伦斯不禁对此深感佩服,同时也觉得自己能被称赞的要素,确实也只有运气了。
    正当他怀着这种不知该算是自虐还是感叹的感情时,却感觉身旁的赫萝似乎轻笑了一下。
    “毕竟我们的买卖就相当于寻找金矿,为了获得协助者。我们是不会吝惜进行一点投资的。”
    “那么,能让多数人闭上嘴巴的现金,到底该怎么领取才好?”
    听了埃布的话,艾林金才第一次露出了真正的笑容。
    “采购皮草的地方是亚其埃商会吧,你的眼光的确不错。真是希望能赐教一下——”
    “我的声音有点沙哑,说话很辛苦啊。”
    埃布那听来不像开玩笑的硬质声音,以及艾林金那种从另一个角度听来就像在恐吓的、像蛇一样阴森的话语。
    跟罗伦斯至今为止经历过的对话完全不一样的,异样的交流。
    当然,进行商谈的双方并没有培养友好关系的必要,但是在两人的交流中,却似乎完全没有任何人情味。
    只要能赚钱的话,就不必理会对方采取什么态度。
    这种气氛就好像理所当然似的。
    “是领取方式吗?那就悉随尊便吧。”
    “怎么办?”
    埃布第一次把视线转向身旁的罗伦斯。
    由于并没有事先谈好,罗伦斯就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要是把耀眼的金币放在身边的话,晚上也会因为太刺眼而睡不着的。”
    罗伦斯稍微挺起腰身,露出了笑容。能够这样做,也许都是多亏了身边有赫萝在吧。
    艾林金“哦”地露出了感叹的表情,然后晃动着肩膀笑道:
    “这简直是令人如梦初醒的回答。运用的金额越大的话,品位也自然会高贵起来呢。说白了,商谈时的内心从容程度,就经常取决于能说出什么样的讽刺之言。在让别人感到谦逊的同时,也不丧失其锐气的话语,才是真正的从容自若。我也要学习一下才行。”
    大概是日常都理所当然地进行着巨大金额的交易吧。要说借出两千枚银币要支付的手续费,应该也会是相当程度的数字,而现在他却干脆地说不收手续费。
    在商人不断往上爬的未来,等待着他们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吧。
    “那么,在采购皮草的时候再交给你,这样没问题吗?”
    估计到埃布或许会有什么想法,罗伦斯故意停顿了一下让她插嘴。可是她最后也没说什么,罗伦斯最后这么回答道:
    “就请你这么办吧。”
    “明白了。”
    然后,艾林金就向罗伦斯伸出手来。
    罗伦斯接受了他的请求,比刚才更为用力地握住了他的手。
    接着他又把手伸向埃布,埃布也欣然接受了。明明进行过那么针锋相对的交流,现在却似乎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愿你们的买卖顺利成功。”
    看样子完全不相信神的艾林金,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那副模样,简直充满了即使践踏神灵也要赚钱的气概,甚至令人感到某种神圣的氛围。
    “真是个让人不爽的男人。”
    把文书叠起来后,埃布刚走出商会就这么说道。
    对于这充满感情的话语,罗伦斯不禁感到有点意外。
    “拥有这种气氛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自己到底是一个何等渺小的旅行商人,我算是确实体会到了。”
    听罗伦斯发表了率直的感想,埃布就把头巾下的视线投向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然后,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嗯,至少对我这种做惯了一两百枚银币的小买卖的商人来说,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但是也回答得不错嘛。”
    “这是指金币的比喻吗?”
    埃布点了点头,慢慢迈出了步子。
    罗伦斯握起赫萝的手,也慢慢地跟随在后。赫萝仿佛已经完全领悟了自己的角色关键似的,一直老实地保持着沉默。可是这样握起她的手,却觉得稍微有点热。
    大概是对艾林金的视线觉得很不爽吧。
    “对我们来说,那种回答反而更新鲜。艾林金还慌了起来呢,市井的旅行商人也的确不能小看。”
    “那真是承蒙夸奖了。”
    听罗伦斯这么回答,埃布就发出了咳嗽般的笑声。
    “你啊,实际上该不会是哪个大商会的大少爷吧?”
    “在某个晚上,也的确有过这样的想法。
    真是败给你了——埃布低声说着,罕见地从头巾下向他投来并不锐利的目光,说道:
    “你不觉得说话说得口渴了吗?”
    虽然交易还没有完全结束,但总算是跨过了一道门槛。
    罗伦斯还没有寒酸到反对这个提议的地步。
    在港口附近,就算到了夜晚,也还是会有出售酒水的露天摊档。
    罗伦斯要了三杯葡萄酒,在附近找了个被遗弃的空木箱坐下。
    “预祝我们的交易成功。”
    带头说出干杯祝语的是埃布。
    三人拿着边缘处有好几个缺口的陶瓷酒杯做出了碰杯的动作,然后喝下了葡萄酒。

    “对了,你可别怪我到现在才说这个。”
    “是什么事呢?”
    “你的伙伴,到底是从哪里捡回来的?”
    “咦?”
    他掩饰不住惊讶神色,并不是因为在交涉之后松懈了下来。
    而是由于他没想到埃布会对这种事感到在意。
    “难道就那么出乎意料吗?”
    埃布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幸好赫萝正用双手拿着盛有葡萄酒的陶器,保持沉默。
    “虽然我说过不会追问,但也会觉得在意吧。”
    “嗯……不,也经常被人问到啦。”
    “那么,在哪里捡来的?就算你说是遭到农民起义而没落的领主独生女,我也不会吃惊。”
    虽然这是身为没落贵族的埃布才能开的玩笑,不过要是说出真相的话,就算是埃布也会大吃一惊吧。听到赫萝背后传出了细小的沙沙声,罗伦斯马上以极其不经意的动作轻踩了一下赫萝的脚。
    “听说是出生于北方的,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一直在南方的小麦产地生活。”
    “哦哦。”
    “我跟那条村有过好几次交易,也有认识的人,所以在途中也顺便绕路到了那里。就在那时候,她就擅自钻进了我的货物里面。”
    说起来——罗伦斯回想起赫萝当时正是钻进了皮草之中。
    毕竟赫萝自己也有尾巴,大概也是跟皮草有缘份吧。
    “她说想回去故乡,所以虽然经历了迂回曲折的过程,结果我还是成了领路人。”
    毕竟完全没必要说谎,因此他说起来也很轻松。赫萝点了点头,埃布也喝了一口酒。
    “简直就像那些庸俗诗人的歌词一样的相遇方式啊。”
    罗伦斯笑了起来。
    因为事实的确如此。
    只是,在那之后的交流却不是用金钱能换来的东西。
    那是既荒唐,又开心,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永远持续下去的生活。
    “虽然我更在意那迂回曲折的过程,不过那恐怕是就算面对神父也不能说的话吧。”
    “正确来说的话,是正因为面对神父才不能说。”
    虽然这也是事实,但是罗伦斯所说的意思,跟埃布所理解的意思,应该是完全不一样的吧。
    埃布不禁放声大笑。然而港口也并非宁静到会有人回头看她的程度。
    “嗯,毕竟是穿这么华美的衣服,我也能理解那是很不错的相遇啦。”
    “一不小心就被她自己拿钱买了啊。”
    “我想也是。感觉也很聪明嘛。”
    风帽下的赫萝,现在肯定是一脸得意吧。
    “毕竟关系也好像不错嘛。只是,在旅馆里的话我还是建议你们小声一点为好。”
    刚打算喝下葡萄酒的动作突然停住了。刚想着旅馆的对话会不会全都被对方听到,却同时领悟到这只是套话的陷阱。
    赫萝仿佛在说“别中这种圈套”似的,反过来踩住罗伦斯的脚。
    “要珍惜啊。虽然相遇可以用钱来买,但也还是无法决定其是好是坏。”
    可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埃布的视线却在头巾下游移。
    埃布露出了那双蓝色的眼瞳。
    那双眼眸的蓝色,是凝聚着高贵品格的苍蓝色。
    “因为买下我的那个暴发户,实在糟糕透顶了。”
    说完,埃布就把视线从罗伦斯身上移开,瞥了一眼赫萝,然后又转向港口的方向。看到埃布的脸上露出自嘲般的笑容,罗伦斯才从她的侧脸上移开了视线。
    “虽然说不希望得到别人同情的话也是骗人的,不过毕竟是过去的事。而且,那家伙很快就死掉了。”
    “是……这样的吗。”
    “嗯,虽然我想你也知道,我的国家里非常盛行羊毛交易。由于跟外地商人争购期货,在花了超出自身承受力的资金时,国王却转换了政策,于是很快就破产了。在每天都苦于没钱买面包的没落贵族看来,那可是一笔令人难以置信的巨额交易啊。然后,他还是个自尊比贵族还要强的男人,因此在破产已成事实的那一天,他就用匕首刺破喉咙死掉了。不过,光是这一点也算是符合勃兰家身份的终结吧。”
    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悲伤,更不是嘲笑那个暴发户商人。埃布反而是以怀念的口吻讲述道。
    如果这是演技的话,罗伦斯大概也不能再相信任何人了。
    “婚礼也很豪华啊。老头子还哭着说,就算在勃兰家的历史中,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排场。虽然,对我来说就跟葬礼没什么分别。不过即使那样,也并非全是坏事。其中一点就是不需要为吃饭而发愁,另一个就是没有生小孩。”
    没有谁会比贵族更重视血缘了。
    孩子并不是由神授予的存在,只会成为政治的道具。
    “同时,我时不时从那家伙的钱包里抽掉的钱,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虽然破产之后连整座房子和财产都被剥夺了,但我还是剩下了足以作为商人创业的资金。”
    虽说是暴发户,但既然是能买起贵族大屋的商人,那就应该经营着具备相当实力的商会。
    身为贵族的埃布选择了商人的道路,而且能起步得如此顺利,大概都是多亏了留在那个商会的人们的协助吧。
    “我的梦想,就是要建立一个超越那家伙的商会。”
    埃布自言自语地说道。
    “能把我买下来只是一种幸运,实际上我并不是那种家伙能买下来的便宜商品——我很想证明这一点。是不是很孩子气呢?”
    埃布以沙哑的声音说道。那张面露笑容的侧脸也显得格外年幼。
    在决定跟埃布合作展开皮草交易的时候,在最后握手的瞬间,埃布的手正在颤抖。
    在世界上,是绝对不存在不输给任何东西的完美之人的。
    “哈哈。算了,你就忘掉我的话吧。偶尔我也会想说出来给别人听听。也就是说我还没成熟。”
    埃布说完就一口喝光了葡萄酒,小声打了个嗝。
    “不,不对。”
    埃布稍微抬起了头巾的边缘,到底是有什么意图呢?
    “我是在羡慕着你们啊。”
    那蓝色的双眸,仿佛感到很耀眼似的眯细了起来。
    罗伦斯苦恼着该怎么回答,最后还是以喝酒作为逃避。
    这样肯定会被赫萝取笑吧,罗伦斯心想。
    “嘿嘿,真是荒唐的事。我们要在意的就只有赚钱这件事,没错吧?”
    罗伦斯注视着自己那映照在葡萄酒中的面容。
    跟埃布一样,那是一副不像商人的表情。
    “的确是这样。”
    罗伦斯一口气把酒喝光,如此说道。虽然之后也不知道会被赫萝说些什么,但是埃布最后却发出了简短的干笑声,在站起身来的时候,两人都同时恢复了商人的表情。
    “会议的结论一旦被公布,我们就马上前往交易。你就随时把自己的所在地告知亚洛尔德老头吧。”
    “明白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身经百战的商人,伸出了粗糙的右手。
    “交易应该会很顺利吧。”
    “当然了。”
    罗伦斯握住了那只手,如此说道。
    罗伦斯想起在刚进入雷诺斯时,自己对赫萝说“就算见到狼的皮草也不要生气哦”的那个时候,赫萝作出的回答。
    虽然自己也没必要特别在意,但要是哪个认识的人成为对象的话,那自然是无法心安了。
    这看来在买卖上也是适用的。
    为了养子而进行的孩子买卖,为获得劳动人手而进行的奴隶买卖,都是不可或缺的生意。那也不是什么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肮脏交易。
    但是,只要稍微想像一下“如果真的要把赫萝卖掉该怎么办”,罗伦斯的内心就会感到忐忑不安。
    对于教会指责人身买卖的洁癖教条,罗伦斯也似乎第一次产生了共鸣。
    经过一系列的交涉后回到旅馆,埃布说要跟亚洛尔德再大喝一顿,于是留在了一楼。
    一脸无奈地躺倒在床上的,在跟这件事有关的人员之中,恐怕就只有赫萝一个了。
    “真是的,简直是浪费时间,实在让人气恼。”
    罗伦斯一边点亮动物油的蜡烛,一边苦笑着说道:
    “所谓‘就像从邻家借来的猫一样’,就是指这副模样吧。”
    “毕竟说耍靠这猫来接钱啊,除了老老实实装乖巧之外,还有什么办法。”
    罗伦斯认为埃布说的话值得信赖,埃布也作出回应,交易进行得非常顺利。只要不遇上意料之外的事态,皮草的交易将会取得成功,到时候就能获得为数庞大的利益——即使抱着这种想法,罗伦斯也不认为这是什么乐观的估计。
    就算提前感受到乞丐所说的那种肚皮鼓起来的喜悦预兆,也应该不会有人会笑出来。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
    因为,自己终于得到了作为城镇商人起步的根基。
    “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罗伦斯说着,轻轻摸了摸下巴的胡子。
    “谢谢你。”
    赫萝瞥过来的视线并不怎么友好。她以甩掉灰尘的动作摆了摆耳朵,仿佛在说“怎么都无所谓”似的叹了口气,然后把上仰的身体转换为平伏的姿势,打开书读了起来。
    只是,她这种姿态在罗伦斯看来,就好像在掩饰羞涩的内心一样。
    “书上有什么值得在意的故事吗?”
    看到赫萝一边看书一边脱起了长袍,罗伦斯就心情愉快地顺便帮了她一把。既然她也没有怎么反抗,那么关于“掩饰羞涩”的推测也应该不会相差太远吧。
    “很多都是诡异莫名的故事。还说在两条道路相交的地方被埋着一个会唱不祥之歌的恶魔。”
    “啊啊,那是经常听说的事了。”
    “唔?”
    脱下长袍后,她的头发就像撒在水面上的油一样扩散开来。罗伦靳先帮她整理好头发,然后回答道:
    “那些拿着乐器辗转于各个城镇的、被唤作乐士的家伙啊,有时会被人说成是会给城镇带来不幸或疾病的恶魔。就因为这样,把那些家伙处以绞首刑的地点,都一定是在镇外道路的交叉点上。”
    “哦……”
    看到松缓的腰带搭在她尾巴上仿佛很碍事的样子,罗伦斯就顺手帮她拿开。作为回礼,赫萝把尾巴蹭了过来。
    正当罗伦斯怀着恶作剧心理想要摸她尾巴的时候,却被她躲开了。
    “这是由于他们盼望被视为恶魔的乐士死后,其灵魂会去往别的地方。所以,在城外两条道路交叉的地方,石块之类的东西都会被慎重地挪开,洞穴也会被细心地填平。因为传说要是谁在那里被绊倒的话,就会让埋在那里的恶魔苏醒过来。”
    “唔,人果然是有各种各样的想法。”
    赫萝很佩服似的嘀咕了一句,又重新把视线转向书本。
    “狼是没有迷信的吗?”
    “…………”
    看到地突然露出认真的表情,罗伦斯还以为自己踩中她尾巴了,不过看来只是陷入了沉思而已,过了一会儿,她把视线转了过来。
    “听你这么说我才发现,的确是没有。”
    “唔,小孩子也不会害怕得不敢晚上去小便,这也不错嘛。”
    赫萝好像感到很意外似的愣了一下,然后又笑了起来。
    “我可不是说我啊?”
    “呵呵。”
    她笑着甩了几下尾巴。罗伦斯轻轻戳了戳赫萝的脑袋,她就好像很痒痒似的耸了耸脖子。
    然后,罗伦斯不经意地把手放在赫萝的头顶上。
    本来以为她会拨开,可是赫萝没有动,只是抖了抖耳朵。手掌上传来了赫萝那小孩子般的比常人稍高的体温。
    一片寂静的四周,无法替代的时间。
    接着,赫萝仿佛终于做好准备似的,突然开口说道:
    “汝没有向咱询问那一连串话语的真伪呐。”
    她所指的大概是埃布的话吧。
    罗伦斯移开了放在她头上的手,仅以点头作为回答。
    赫萝甚至没有投来确认的视线。似乎觉得光是这种感觉就足够了。
    “如果你问咱是真是假的话,咱可以痛快地捉弄汝一番再告诉汝,好好让汝对咱感恩戴德了。”
    “真的好险啊。”
    听罗伦斯这么说,赫萝马上开心地笑了起来。
    然后,她把脸抵在床上,抬起视线看着罗伦斯。
    “咱也明白汝想要凭自己来判断一切的理由。汝就是对把咱卖掉抱有某种奇怪的责任感呗?但是,咋也知道人并不是那么坚强的。如果有确认话语真假的方法,就应该会有依靠的的欲望。可是汝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虽然很想知道赫萝这样问的真正用意何在,但是想太多的话反而会引火烧身,所以罗伦斯还是老实回答道:
    “要是我忘记了那些原则的话,我想生气的那个应该是你吧。”
    “……还真是个守规矩的家伙。偶尔也对咱撒撒娇怎么样?”
    一旦开始有所依赖的话,第二次依赖的门槛就绝对会比上次降低一点。
    也就是说什么事都会有习惯性。能够一直不忘记这一点的,就只有圣人而已。这点自觉罗伦斯还是有的。
    “我毕竟不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啊。”
    “什么事都一样,只要多加练习就会习惯的。”
    罗伦斯帮她束起的头发,正随着沙沙的声音滑落下来。
    “想要练习一下吗?”
    “练习撒娇?”
    罗伦斯半开玩笑地反问道。只见赫萝那悠然晃动着的尾巴慢慢垂了下来。
    赫萝闭了一下眼,接着又慢慢睁开。她的脸上浮现出柔和的笑容,流露出仿佛会原谅自己一切失败似的温柔眼神。
    可以接受任何撒娇的表情,也许就是这样了。
    如果这是故意捉弄罗伦斯的话,恐怕世上就没有比这性质更恶劣的玩笑了。
    要是被这种圈套算计到的话,又有谁能加以责备呢?
    因此,罗伦斯的头脑就变得更冷静了。
    不仅如此,他甚至会这样想:赫萝竟然为了取笑自己而布下这种圈套,说不定她的心情真的很不好。
    看来,赫萝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观察罗伦斯的这种内心活动,借此获得乐趣。
    不知什么时候,她的笑容已经变成了奸笑。
    “汝怎么不生气地跟咱说‘别布下这种性质恶劣的圈套’呢?”
    “要是我生气的话……”
    “那么,这次不是圈套了。你就好好练习一下撒娇呗?”
    “……你就会这么说吧?”
    罗伦斯耸了耸肩膀,赫萝马上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笑够之后,她就把脸枕在自己的臂膀上。
    “竟然被汝读懂了心思,真是有损贤狼的名誉。”
    “不管怎么说,这么久也自然会习惯了。”
    赫萝并没有笑,也没有觉得不甘心。她只是把笑容的余韵留在脸上,用手指了指床边。
    也就是说叫罗伦斯坐在那里吧。
    “但是,汝那烂好人的特点还是一直没变……”
    看到罗伦斯坐到床上,赫萝就坐起身子继续说道。
    “就算咱把汝套进圈套里大笑一场,汝最多也只会生气,而不会对咱不加理睬。”
    罗伦斯笑着回答道:
    “谁知道。以后可不一定哦。”
    正当他打算接着说“所以你要小心注意自己的言行”的时候,却把话吞回了肚子里。
    他本以为赫萝会以诡谲的笑容回敬自己,却没想到赫萝露出了有点悲伤的笑意。
    “当然,我想也会这样。一定会这样吧。”
    然后,她自言自语地说着,采取了出乎意料的行动。
    赫萝坐起身子,爬到了罗伦斯身边,然后横着坐到了他的大腿上。最后甚至毫不犹豫地把双手绕到罗伦斯背后紧抱着他。
    脸正好就搭在罗伦斯的左肩上。
    罗伦斯当然看不清她现在的表情。
    只是,就算她做出这么明显的举动,罗伦斯也并不觉得她是怀着什么不轨企图。
    “所谓人很善变,的确是真的。如果是以前的汝的话,在这种状态下应该就会全身紧绷起来才对。”
    即使是无论何时也能装出冷静态度的赫萝,也无法控制耳朵和尾巴的动作。
    根据声音和左手的触感,罗伦斯可以感觉到她的尾巴正在不安地晃动着。
    于是,他轻轻握住了尾巴。
    就在这一瞬间,赫萝仿佛大吃一惊似的绷直了身体,罗伦斯慌忙放开了手。
    还没等他道歉,赫萝就用额头撞了过来。
    “别随便乱碰。”
    虽然赫萝偶尔会说“作为奖励就让汝摸摸尾巴”之类的话,不过看来这好像是一个弱点。
    不过,这样做的目的也并非为了确认什么,同时也不是纯粹的恶作剧。
    虽然不知道原因为何,但是看到赫萝的反应,也并不是发自心底感到沮丧,罗伦斯这才放下心来。
    “汝这大笨驴。”
    赫萝接着骂了一句,然后叹了口气。
    两人间出现了一段沉默。
    赫萝的尾巴断续地传出啪嗒啪嗒的声音,烧着动物油的灯芯发…的噼啪声也偶尔混入其中。
    就在罗伦斯心想还是由自己主动发话的时候,赫萝却同时开口了:
    “要是接受汝的这种关照的话,那就真的有损贤狼的名誉了。”
    看来她是察觉到自己想开口说话的意向了。
    只是,从这句话中却只能感觉到赫萝在故作精神,这恐怕不是罗伦斯的错觉吧。
    “真是的,要是咱撒娇的话不就倒过来了,明明说是汝向咱撒娇的嘛。”
    赫萝抬起了靠在罗伦斯肩上的脸,挺直腰身,视线的位置也稍微比他高出了一点。
    她以琥珀色的眼眸俯视着罗伦斯,一脸不高兴地扭着嘴唇说道:
    “汝什么时候才会大乱方寸啊?”
    “如果你把出心中所想的事说出来的话。”
    瞬间,赫萝就像吃了什么苦果似的,皱着脸挪开了身体。
    即使如此,罗伦斯也还是保持着不慌不忙的神态。赫萝马上就露出悲伤的表情,低声说道:
    “汝啊。”
    “怎么啦?”
    “咱想看到汝大乱方寸的样子。”
    “知道了。”
    听罗伦斯这么回答,赫萝又再次把身体靠在罗伦斯胸前,一边扭动着身子一边说道:
    “就在这里结束旅途呗?”
    如果要把这时候的惊讶告诉别人的话,恐怕就只能让那个人亲自看看这个场面了。
    只有这样才能理解罗伦斯当时的吃惊程度。
    但是,他接下来感觉到的却是愤怒。
    毕竟就算开玩笑,罗伦斯也不想从她口中听到这句话。
    “汝觉得是开玩笑吗?”
    “觉得。”
    他之所以毫不犹豫地作出回答,并不是由于他很冷静。
    恰恰相反,他紧抓住赫萝的肩膀,看了看她的表情。
    虽然那张脸在笑,但那并不是罗伦斯能生起气来的神色。
    “真是的,汝太可爱了。”
    罗伦斯不禁在心中沉吟道——
    如果要这样子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拨弄我下巴的话,就应该像往常一样露出更坏心眼的笑容才行啊。
    “咱可不是开玩笑。如果开玩笑地说出这种话,汝一定会生气的。然后——”
    赫萝把手重叠在罗伦斯握着自己肩膀的手上,接着说道:
    “最后还是会原谅咱。因为汝太温柔了。”
    赫萝的手指非常纤细,明明没有怎么修过指甲,可是形状却很优美。
    被那样的指甲毫不留情地刺在手背上的话,自然不可能不痛了。
    只是,就算被赫萝的指甲剌着手背,罗伦斯也没有放开她的肩膀。
    “我所接受的契约……是把你送回故乡去。”
    “已经到了相当接近的地方了。”
    “既然如此,上次在村里又为什么……”
    “人是会变的,状况也会变。当然,咱的心情也会改变。”
    说完,赫萝露出了苦笑。罗伦斯马上就察觉到,自己一定是露出了很丢人的表情吧。
    虽说只是一瞬间,但自己的确是愕然了。
    难道这是因心情改变就能决定下来的事情吗?
    “呵呵,看来还有没被耕种过的田地呐。但是,这可不是能随便穿鞋闯进来的地方。”
    虽然赫萝通过捉弄罗伦斯来欣赏他狼狈或者困惑的神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要是使用同样手段已经不能再引他上钩的话,这种方法也会变得越来越过激。
    只是,这里正如赫萝所说,是不希望破别人拿来开玩笑的地方。
    “但是,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那女人不是说过了吗?”
    “……是埃布?”
    赫萝点了点头,挪开了刺着罗伦斯手背的指甲。
    看到上面渗出了一点血,赫萝一边用眼光表示歉意,一边继续说道:
    “虽然相遇可以用钱来买——”
    “那个……但也还是无法决定其是好是坏?”
    “所以就要珍惜这种相遇。那人类的小丫头,自以为是地这么说…………”
    赫萝骂了句口是心非的话,然后把手贴在罗伦斯的脸上。
    “咱希望咱们的相遇是好的相遇。如果要让这句话成真,咱就觉得是不是应该在这里分别。”
    罗伦斯完全不明白赫萝话中的意思。
    在特列欧村里,赫萝故意避开了“到达故乡后要怎么做”的问题没有回答。
    那是因为两人都怀抱着“一旦到达故乡,两人的旅途就要迎来终点”的预感。罗伦斯是这么认为的。
    而且根据当初的约定,这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当初罗伦斯跟赫萝相遇的时候也是这么打算的,而赫萝大概也一样吧。
    只是,这佯的两人旅行的确非常快乐。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很希望能继续下去。
    无论如何,都总是会受到这种小孩子气的诱惑所影响。
    而且,这对赫萝来说也是一样的吧?至少从以前的旅途来看,罗伦斯也有着能确信这一点的自信。
    如果这样的话,在这里结束旅行,为什么会跟“把这次相遇变成好的相遇”扯上关系呢?
    赫萝把视线投向罗伦斯那难以掩饰困惑神色的脸,依然把手贴在他脸颊上,无奈地笑道:
    “汝这大笨驴,难道真的不知道?”
    这并不是开玩笑,也不是生气。就好像看着不成器的小孩感到无奈似的,她的脸上甚至有一种慈爱的神色。
    赫萝抬起脸,握着罗伦斯的手从肩上放下,又一次慢慢地抱住了他。
    “这样的旅途非常开心。可以笑,可以哭,连咱这种既冷静又狡猾的人,也像小孩子一样大吵大嚷起来。对长期以来都是孤身只影的咱来说,这实在是太美妙了。也曾经觉得,希望能这样子永远持续下去。”
    “既然这样——”
    罗伦斯正要开口,却突然无话可说了。
    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毕竟赫萝并不是人类,彼此生存的时间实在相差太远了。
    “汝虽然头脑转得快,但还是经验不足。汝毕竟是个致力于赚钱的商人,咱也觉得汝应该会马上理解到……咱可不是因为不想给你送终才这么说的。那种事……咱早就习惯了。”
    就好像冬季的茶色大平原上刮起的一阵风似的,赫萝轻松地说道:
    “咱如果有更强的自制心的话,说不定也能坚持到故乡。在离开之前的村子时咱也有这样的自信……可是,汝却是个彻彻底底的烂好人。不管咱做什么汝都会接受,只要咱有昕期望,汝就会尽量满足,咱实在很难忍受这一切,很难啊……”
    就算从赫萝口中听到这种仿佛写在骑士道物语的最后一页的话语,罗伦斯也完全不觉得高兴。
    赫萝想要说些什么,虽然还完全不明白,但是至少也能理解到一点。
    那就是,在这番话的最后,肯定会紧接着“所以就在这里分别吧”这句话。
    “所以,咱觉得……很害怕。”
    赫萝的尾巴仿佛涌上心头的不安似的鼓胀了起来。
    那是吃过全烧乳猪那天晚上的事。当时,赫萝说“很害怕”,感到非常畏怯。
    虽然那时候完全不明白,但是从这种情况看来,让赫萝感到害怕的就只有一件事。
    只是,罗伦斯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害怕。
    赫萝很希望罗伦斯能察觉到这一点。
    那天晚上,赫萝说过,如果罗伦斯察觉到那一点,会让她很困扰,即使如此,她也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说了出口,那肯定是由于赫萝觉得“如果他察觉不到的话就会很困扰”的缘故。
    赫萝是贤狼,她不会做多余的事,也很少会做错事。
    既然如此,就应该能通过目前提示的条件加以理解。
    罗伦斯拼命地转动着脑筋。
    凭着商人引以为豪的记忆力,拼命回忆起所有事情,并进行思考。
    埃布的话,赫萝突然提出结束旅途的要求,身为商人也许会明白的事。还有——赫萝所恐惧的事。
    无论是哪一件都好像没有关系,完全猜不透它们到底怎样才能联系在一起。
    而且,如果旅途开心的话,“希望一直持续下去”难道不是最自然的感情吗?
    虽然旅途总会迎来终点,但是赫萝应该不是在避忌着这个无可避免的结果。她应该早就理解了这一点,而罗伦斯也同样如此。在迎来旅途终点的时候,他也有自信能笑着跟赫萝道别。
    所以,这样子在中途结束旅程,一定是包含着什么意义。
    在旅行途中,在这个时机。因为觉得无法一直坚持到故乡……
    想到这里,罗伦斯就产生了一种联系起来的预感。
    快乐,旅行,时机,商人。
    在这一瞬间,罗伦斯完全无法抵抗身体绷紧起来的冲动。
    “……察觉到了吗?”
    赫萝仿佛很无奈似的说着,然后从罗伦斯的腿上站起了身子。
    “本来咱是不想汝察觉这一点的,但是如果这样下去的话,就会错过最佳的结果。汝也明白吧?这句话的含义。”
    罗伦斯点了点头。
    这实在再明显不过了。
    不,其实之前也隐约察觉到了。也许只是自己不想去承认而已。
    赫萝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了罗伦斯的身体,走下了床。
    罗伦斯在赫萝那琥珀色的眼眸俯视下,自言自语般地说道:
    “就连你,也没有看过那个故事吗。”
    “故事?这么说……就是那个意思吗?还真是个不错的比喻。”
    世界上大致存在着两种故事。一种是人获得幸福的故事,另一种是不幸的故事。
    不过,实际上应该分为四种故事才对。然而剩下的两种实在很难由人类编写出来,而且,说到要理解它的话,人类这种存在也实在太过不完整。
    如果说有谁能创造出来、而且有人能读懂的话,那就只可能是神。实际上,教会也能提供这种死后世界的保证。
    “持续着幸福的故事。”
    赫萝无言地慢慢踱着步子,把房间角落里跟行李堆在一起的、装满葡萄酒的水杯拿了起来。回过头来的她,脸上绽放着笑容。
    “那种东西是不存在的。当然,跟汝的交流非常开心,真的非常开心。开心到几乎要把汝一口吃下去的程度。”
    被她这样眯起琥珀色的红眼睛说出这种话,如果是刚认识的时候,自己恐怕会不由自主地怦然心动吧。
    可是,现在却没有任何动摇。
    希望永远像当初相遇的时候一佯——赫萝的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罗伦斯的胸口。
    “但是,不管是怎样美味的佳肴,一直吃着同样东西的话,会怎么样?应该会厌倦吧?而且最令人困扰的是,咱如果想要获得新的乐趣,就只能不断采取过激的行动。接下来等待着咱们的是什么,汝也应该知道吧?”
    本来光是牵手就会感到动摇,但是如今就算被拥抱也依然不慌不忙,还若无其事地在手背吻一下。
    如果继续推算以后会变成怎样的话,就肯定会变得一脸愕然了。
    自己两人能做的事,相对于漫长的时光来说,实在少得可怜。
    就算一次又一次地不断变换形式,也会很快就用尽的。
    虽然可以继续沿着阶梯住上登。
    但是,那道阶梯却不一定会永远存在。
    “最后咱们无论如何渴求也无法得到满足,所有的快乐交流都将尽数风化,只有褪色的快乐残留在记忆中。那时候就真的会想,刚相遇的时候明明是那么快乐呐。”
    她投来了恶作剧般的视线,也应该是故意的吧。
    “因此,咱就觉得很害怕。害怕让这种快乐加速磨灭的、汝的…………”
    从水杯里喝下一口葡萄洒,赫萝仿佛自嘲般说道:
    “温柔。”
    贤狼赫萝。
    生存了好几百年、掌管麦子的丰收、害怕孤独、能变化成人形的狼。
    她对孤独的恐惧,也有着难以理解的一面。如果光是不喜欢作为神被崇拜和敬畏这个理由的话,那实在是难以理解。
    当然,毕竟是生存在漫长时光中的存在,跟她度过同样时光的存在极其稀少。正是这个事实,使得她对孤独如此敏感吧——罗伦斯本来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到了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终于领悟到真正答案了。
    如果讨厌孤独的话,只要找那些跟自己生存在同一时光中的人们,一起开心度目就行了。但是她并没有那样做——不,她无法那样做,其中的理由。
    赫萝说过,自己并不是神。
    其真正的理由,就在于此。
    据说,神能把天国创造成一个没有生老病死的永久幸福世界。
    赫萝却根本无法做到这种事。
    她跟人一样,无论任何事都会逐渐习惯,然后厌倦,发出“以前明明是那么开心的事情啊”之类的感叹。
    希望永远都那么快乐。
    这个少女般的愿望绝对不会实现——对于生存了如此漫长时光的贤狼来说,是最清楚不过了。
    “只要结果好,就一切都好。汝等人类真是会说话,咱以前也觉得很佩眼。虽然咱也觉得这样想的确没错,但是真正快乐的事情却很难下定决心去结束。如果就这样一直拖着同到故乡的话,也不知道会变成怎样。所以,为了让咱和汝的旅行自始至终都那么快乐,最好还是在这里分别呐。”
    罗伦斯没有说话,而是伸手接过了走近自己的赫萝递出来的水杯。
    明明说话的内容没有包含任伺积极向前的因素,可是听起来却好像下定决心向前迈步一样。这也许是由于她的口吻跟自暴自弃差不多的缘故吧。
    “正好汝也差不多能实现梦想了。即使作为汝的人生故事的一个段落,也应该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吧?”
    “那样说,也的确没错。”
    因此,罗伦斯并没有打断赫萝的话。
    “而且,有件事咱本来打算之后再说出来,让汝大吃一惊的。”
    赫萝抿嘴一笑,就像刚才的对话根本没有存在过一样,以轻松的动作坐到罗伦斯身边,然后转身拿起了枕边的书本。
    “书本里,还出现了咱呢。”
    赫萝说完,不禁苦笑了一下。她多半是看到自己听了之后大吃一惊的样子吧。
    在听到自己将要实现梦想的时候,表情明明没有任何改变啊。
    “过去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不过在书中看到之前,咱都完全忘记了。”
    赫萝一边说一边翻到某一页,然后把书递到罗伦斯面前。
    这应该是在叫自己读一读吧?
    罗伦斯放下水杯拿起书本,把视线转移到书页上。
    以棱角分明的字迹写在书上的那个故事,是以“在一个所有人都依然处于无知和蒙昧之中的时代”这句话开头的。
    那时候,就连教会这个名词,恐怕也只能在遥远国度的传闻中听到吧。
    在那上面,记载着上次在异教徒城镇卡梅尔森那里,听年代记的作家狄安娜说过的那个赫萝的名字。
    “竟然说是麦束尾巴……真是有点心情复杂呐。”
    罗伦斯尽管觉得这种形容也差不了多远,但还是没说出口。
    “……你从以前开始就是个大酒鬼啊。”
    罗伦斯读到那个部分,不禁无奈地说道。可是赫萝不仅没有感到任何不快,反而得意地挺起胸膛哼了哼鼻子。
    “到现在我也能鲜明地回忆起来。跟咱斗酒的酒鬼是个比汝还要年轻的姑娘,到了最后,咱跟那姑娘与其说是醉倒,倒不如说肚子已经装不下了。那次较量的情景简直可以说是壮观——”
    “不,够了,我不想再听下去。”
    罗伦斯摆摆手插嘴道。赫萝当然很顽固,不过那姑娘恐怕也同样是个顽固的人吧。最后较量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就算不想也能猜得到。
    不过,上面虽然的确有写着斗酒的事情,但是实际上也只是在描写那个跟赫萝斗酒的姑娘的英雄事迹而已。
    要说这是理所当然的话,也的确没错。
    “呵呵呵,不过还真是令人怀念。明明在读到之前咱都忘记了呐。”
    “又喝酒又吃饭又唱歌又跳舞吗……虽然这也多半被重写过许多遍,但还是能感觉到当时的快乐氛围啊。原来的传闻肯定是笑话之类的东西吧。”
    “唔,的确非常开心。汝啊,稍微站起来一下呗。”
    “嗯?”
    罗伦斯照她的吩咐,从床上站起了身子。
    接着,罗伦斯又被赫萝指了一下,于是把手里的书也放下了。
    正当他想着到底这样要做什么的时候,赫萝嗖的把身体凑近过来,握住了罗伦斯的手。
    “右、右、左。左、左、右。汝明白吗?”
    就连思考“怎么回事?”的时间也没有。
    这应该是赫萝像书上所写的那样曾经跳过的、那条村子传承下来的古老舞蹈吧。
    不过,站到她身边之后,罗伦斯就理解了。
    赫萝身上有着狼的耳朵和尾巴。
    在这种轻松开朗的行动之后有什么在等待着自己,罗伦斯肯定不会不知道。
    毕竟赫萝说想要结束旅行,是由于旅行太快乐的缘故。
    “这种舞如果是喝了酒的话,没跳几下就会马上头晕目眩的。”
    赫萝抬起视线笑着说完,又立刻把视线转移到脚下。
    “右、右、左,接着就左、左、右,懂了没有?来,要开始了哟。”
    罗伦斯虽然从没怎么跳过舞,不过在异教徒城镇卡梅尔森的祭典中,他也曾经被赫萝拉着跳了整个晚上。
    要是练习了那么久的话,任谁都可以跳得像模像样吧。
    赫萝“嘿!”地踏出一脚,罗伦斯也配合着她的节奏跳了起来。
    就像牧羊女诺尔菈为了显示出自己是真正的牧羊女而跳舞那样,舞蹈也是随处可见的。虽然舞蹈的种类很多,但舞步基本上部是非常相似的。
    罗伦斯从第一步开始就配台上了赫萝的舞步节奏,眼前的赫萝顿时大吃一惊。
    “唔唔。”
    她多半是期待着罗伦斯出洋相而大大取笑一番吧,但是这个企图可没有那么容易得逞。
    咚咚咚……两人踏起了轻盈的舞步,现在反而是由罗伦斯来引导着脚步有点混乱的赫萝。舞蹈这种东西,只要懂得自信比技术更重要这个道理的话,接下来只要大胆地去眺就没问题了。

    不过,赫萝的动作因惊讶而变得迟钝,也只是刚开始的时候而已。
    她很快就踏起了圆滑的舞步,偶尔还装模作样地故意错开节奏。她多半是想打乱罗伦斯的节奏而让他踩上自己的脚吧。
    当然,罗伦斯没有中计。
    “唔,可恶。”
    从旁人看来,两人大概就像一对被缝合起来的人偶吧。
    两人的节奏的确非常吻合。
    右、右、左、左、左、右……尽管只是这种单纯的动作,但是两人的舞步在狭窄的旅馆房间里一直都没有停下。
    本以为会永远持续下去的舞蹈,到最后还是结束了。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结束的原因竟然是赫萝踩到了罗伦斯的脚上。
    “噢哇!”
    罗伦斯这么叫了一声之后,也许应该说是幸运吧。两人都同时倒在了床上。
    只有互相牵着的手没有分开。
    罗伦斯还以为是赫萝故意这样做的,可是赫萝却好像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似的愣住了。
    然后,她仿佛终于回过神来,跟罗伦斯对上了视线。
    笑声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
    “……咱们到底在干什么嘛。”
    “那种事还是不要细问比较好。”
    赫萝仿佛觉得很痒似的缩了缩脖子,同时露出嘴里的尖牙。
    她似乎的确很开心。
    正因为这样,她才能继续这么说吧。
    “上面还写着咱的故乡方向所在,是呗?”
    罗伦斯仿佛沉浸在愚蠢对话的余韵中一般保持着笑容,又回想起书上的内容,点了点、大。
    书上写着麦束尾巴之赫萝来自罗埃弗深山,那里是离村子约有二十天脚程的、介乎于睡眠与诞生方位之间的地方。
    睡眠方位就是指北方,而东方就是诞生方位。人们给方位赋予具体含义是常有的事。
    而且,更重要的是罗埃弗的深山这个记载。
    这个名字,罗伦斯也曾经听说过。
    那是跟流淌在雷诺斯城附近的罗姆河相连接的、其中一条支流的名字。
    几乎毫无疑问,所谓罗埃弗的深山,就是作为罗埃弗河的源流的山脉了。这样的话,赫萝就算孤身一人也应该可以回去故乡了。
    而且,这个预料应该不会有错。
    如果说有什么弄错了的话,恐怕就只有在帕斯罗村的时候,罗伦斯把麦子堆上装货台这件事了。
    “那么,你全部读完了吗?”
    仿佛觉得沉默会把两人显而易见的谎言揭穿似的,罗伦斯紧接着问道。
    互相牵着的手,也在坐起身子的同时分开了。
    “唔,最古老的故事,就是讲述为了让这个城镇能住人而打下第一根柱子的奇怪男子的故事。”
    “是你的老相识吧?”
    听了这句玩笑,赫萝也笑着回答了一句“说不定真的是”。
    “不过——”
    赫萝也坐起了身子。
    “或许还是应该趁还没把酒水污渍弄到书上之前还回去呢。毕竟也不是需要做成抄本,而且本来都是装在咱头脑中的东西嘛。”
    “的确没错,说不定你在读书的时候睡着觉,搞不好把口水也弄上去了。”
    “咱才不会那样。”
    “我知道,当然也不会打鼾了,对吧?”
    罗伦斯笑了笑,同时嗖地从床上站了起来。
    同叫装出一副“要是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说不定会被咬上一口”的姿态。
    “汝是不是想知道自己熟睡的死后在说什么梦话?”
    赫萝半眯着眼睛如此说道。
    这是曾经多次让自己内心怦然一动的话语。
    为什么这样的对话听起来会如此可悲呢?罗伦斯好不容易才忍着没有显露在表情上。
    “大概是这样子吧。不要、不要再这样子吃下去了……”
    做梦吃上了美味的东西,是常有发生的事。
    只是,自从跟赫萝开始一起旅行之后,他却做过好几次被她吃掉一大堆美味东西的恶梦。
    “汝不是好好赚回了食费了吗?”
    赫萝发出抗议,从跟罗伦斯相反的一侧走下了床。
    就好像在演绎着两人之间的吵架似的。
    “这是结论吧。要是在卡梅尔森没赚到钱,我的财产就真的被你全部吃光了。”
    “哼。人家都说要吃就要连碟子也吃光嘛,到时候我连汝也吃掉好了。”
    赫萝仿佛演戏似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巴,以妖艳的眼神看着罗伦斯。
    当然,罗伦斯从很久以前就明白到,这的确是在演戏。
    但是接下来的发展却跟以往有所不同,这一点,他也同样痛切地领悟到了。
    彼此的关系在某处出现了决裂。虽然那是非常可悲的事,但还没有到无法承受的地步。
    然而,他却觉得这样子才是最可悲的。那一定就是神的恶作剧吧。
    “真是的。那么在还了书之后,回来想吃些什么?”
    听罗伦斯这么说,赫萝一边啪嗒啪嗒地晃着尾巴,一边以恶作剧的口吻说道:
    “等会儿再告诉你。”
    只有这番对话,就像往常一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