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汽车站时刻表:干部酒后驾驶连撞3车 称领导劝酒不得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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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酒后驾驶连撞3车 称领导劝酒不得不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5日03:23  扬子晚报 微博

  前晚,南京东宝路上一名男子开着一辆大众轿车连着撞了几辆车,随后就没有动静了,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市民发现后报警,民警赶到后,发现男子浑身酒气,怀疑他酒驾,带往交警五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罗某,系南京市下关区某部门法制科科长,当天确实是饮酒后驾车。罗某自称早已戒酒,当晚是领导劝酒才不得不喝。目前,交警正在继续调查中。

  酒后挪车位撞了三辆车

  当晚,记者赶到现场时,事故现场已经被撤除。据附近居民孙先生介绍,当晚8点20分左右,他散步经过东宝路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急忙循声看去,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大众轿车,从停车位挪出时,一下子撞到经过的一辆面包车。这只是一起小碰撞,但大众轿车却一会前进一会后退,不仅又撞了前面一辆轿车,又多次撞到先前那辆面包车,还撞到了路上的一辆环卫车,最后停了下来。过路市民看到这个情况都感觉诧异,小心翼翼跑上前查看。结果发现大众轿车司机竟然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起来。据现场目击者介绍,肇事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年纪大约50岁。

  接到报警后,交警五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车门刚被交警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飘出。交警让司机下车后,司机走出汽车,走路有点摇晃,见警察到了,司机再看看被撞的汽车,掏出电话给朋友打电话,连称小事,不要紧的。由于司机涉嫌酒驾,交警将其带回交警五大队调查。

  司机自称已戒酒,当晚是领导劝着喝的

  交警五大队内,面对交警的询问,司机说话仍然是语无伦次。

  这名司机告诉警察:“人都是有感情的,你还晓得。我早就戒酒了,平时一点酒都不喝。主要是领导逼着,没办法,你还懂啊?”该司机自称姓罗,是下关区的公务人员。当晚和朋友聚餐,多年朋友聚在一起,加上又有领导劝酒,没有办法才喝了酒。到底喝了多少酒,他表示并不多。

  交警使用酒精测试仪要求其吹气时,该司机显得不配合,仪器没有检测到酒精数据。交警于是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测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调查中司机遭举报肇事逃逸

  就在交警五大队的交警调查事故时,市民季女士走进交警队报案,称自己的汽车被牌照为苏A92Q72的轿车撞击后,这辆轿车还撞了人,后来直接跑了。

  据季女士讲:“晚上这辆轿车,撞到我的汽车,我是正常行驶,被他撞了。后来这辆轿车又撞倒了一名步行的男子,肇事车直接跑了,只记下了车牌号码。被撞后,我就赶紧报警求助了。后来警察发现了肇事车辆。当时这辆车因为又撞上了别的车,被人逼停在了路边。”

  季女士介绍,被撞的步行男子,还好伤势不重,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后就离开了现场。自己的汽车有轻微车损,必须要交警出具证明才能理赔。幸好记住了肇事汽车的车牌号码,到交警队报案。

  根据季女士提供的车牌号码,交警一查,就是刚被带回交警队不久的司机所驾驶的大众轿车惹的祸。按照季女士的说法,司机驾车先在清江路上撞了行人和季女士的汽车,然后转弯来到东宝路,路边停车后再次挪车,又撞了汽车。至此,当晚有4辆汽车,被该司机驾车撞坏。

  肇事司机系下关区一名科级干部

  昨天,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罗某是苏A92Q72轿车车主,身份是下关区政法委法制科的科长。据法制科有关人员介绍,罗某以前是下关区宝塔桥街道综治办的副主任,经过竞选,竞争上这个岗位,到任时间是今年4月左右。该工作人员说,罗某今年40多岁,来到下关区政法委工作后,因为身体不佳,一直休着病假,平日和大家接触不多,并不了解其为人情况。罗某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目前鉴定结果尚未出来。记者电话联系罗某,但是电话通了一直没有人接听。

  本报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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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入刑4个月 酒驾同比下降四成多

  新华社电 记者1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法律的制裁措施,依法严格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法律的教育、警示和惩治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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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坚持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减。中秋节前夕,针对节日期间酒后驾车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公安部交管局及时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科学安排勤务,在饭店、宾馆、酒吧等餐饮娱乐场所及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9月10日,全国共出动警力16万余人次,查处酒后驾驶3272起,其中醉酒驾驶220起,努力为群众欢度节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安部下发醉驾案办理指导意见:

  自己灌酒避检查 提取血样前逃跑 都将立案侦查

  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 

  面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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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吹气后,有司机发现自己可能是醉驾,赶紧撒腿就跑。司机心想,如果通过呼气检测是醉驾,必须进行抽血检测,否则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南京交管部门人士透露,在醉驾入刑前,第一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醉驾,可“醉驾入刑”后,没有明确规定。第二种情况没遇到过,不过说实话,如果醉驾司机跑掉了,也不太清楚该怎么办。现在,《意见》都明确了。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