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惊现最胸lol女主播:[转贴]“李刚被指刑讯逼供案”,仍存三大明显疑点 【猫眼看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4:12:06
“李刚被指刑讯逼供案”,仍存三大明显疑点李正平 于 2011/9/10 12:03:0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李刚被指刑讯逼供案”,仍存三大明显疑点

作者:周蓬安

受到社会持续关注的“王朝抢劫案”(也称“李刚被指刑讯逼供案”),因媒体调查得出涉案嫌疑人王朝并不具备作案时间的结论,又被社会形象地称为“无作案时间抢劫案”。

由于王朝母亲不断上访、上诉,且牵扯到代表权力的“网络红人”李刚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因此备受关注。河北省高院迫于舆论压力,更害怕“我爸是李刚”事件会引火烧身,而于2010年11月22日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昨天,河北保定北市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了该案,新的一审结果,依然判决王朝犯抢劫罪,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

这个判决结果,和200712月那个判决结果其实完全一样。也就是说,王朝母亲四年来的努力,完全付诸东流。我想,王朝一定还会上诉。

笔者仔细阅读了该案的宣判词,除了一些深奥的法律问题一时还令笔者比较模糊,一些需要证人证言的问题笔者无法辨其真伪外,仍有三个明显违背常理的问题,还希望当地法院解释。

一是王朝实施抢劫的动机令人生疑。一般性抢劫事件的发生,都是因为案犯手头缺钱才不得已而为之,而王朝在石家庄有两个公司,身家数百万,全身穿名牌,开着20多万元的汽车,应该不缺“小钱”。如果这样的人实施抢劫,那也应该是对准富豪下手、以获取“大钱”才符合常理。而该受害者居住在一个电力系统的住宅小区里,并无明显“露财”的可能,不应该成为王朝的抢劫目标;而受害者失去的财物,也仅有人民币13000元、三星手机一部、首饰若干,这样的抢劫行为,和王朝的身份应该是极不相符。

二是王朝实施“跨地区入室抢劫”,令人不可思议。一般入室抢劫案件,都有个“踩点”的过程。而该受害者所在的保定市,离王朝所在的石家庄市相隔230多公里,如果真是王朝实施了该入室抢劫案,那也一定另有保定当地人参与。如今判定仅有王朝一人作案,在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内成功地实施了“跨地区入室抢劫”,这是极不严肃的,也为人们质疑该案提供了充足的理由。

三是及时使用抢劫得来的手机,缺乏常识。判词中的“14时30分许,王朝在京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新乐东五楼附近使用所抢手机接听邢世平打来的电话”,令笔者大惑不解。撇开“手机码”会为警方侦查案件提供方便这个专业术语不谈,人们还会纳闷,王朝在抢劫成功后仓皇逃窜的路上,放着自己的手机不用,还特意把自己的手机卡拿出来,安放在抢劫得来的手机上和朋友通话,这明显违反常理。再说,2006年的手机卡似乎只能储存50个号码,多数号码必须储存在手机上,如果王朝将自己的手机卡放到抢劫来的手机里,还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倒出手机内的号码。这样的举动,有可能吗?

笔者以为,如果以上均为事实,那王朝一定是个精神病人。而精神病人是不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

我不知道王朝反映李刚对其刑讯逼供是否真实,但法院在存有明显漏洞的情况下,依然判处王朝有罪,就令人不得不怀疑李刚果真有着惊人的能量了。

    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