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看欧美爱情:江苏泗洪教育系统连发7起职务罪案 公款借开发商赚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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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教育系统连发7起职务罪案 公款借开发商赚高额利息

2011年09月06日08:55    来源:《检察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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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以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在教育系统查办了包括4名校长、2名会计及1名办公室主任在内的7起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已有1人获有罪判决,其他案件还在侦查审理之中。

  相继发生在教育系统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也引起了教育系统的反思。目前,一场大规模的整顿活动正在泗洪县教育系统展开。

  将单位资金借给开发商自己赚利息

  从2007年底至2010年,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泗洪县城区商品房由每平方米1600元飙升至每平方米4000元。据官方统计,截至2010年底,泗洪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00余家。

  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房地产开发商一度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为缓解融资困难,他们将目标转向民间借贷,除了向身边的亲友借钱外,还将目光投向了集体资金。

  2007年底,房地产开发商崔某找到时任泗洪县某中学校长的朱富,称因自己搞房地产开发资金周转不过来,提出向其借款,并许诺年息30%。投10万元,一年的收获就近4万元,和自己一年的工资相差不大。而对方有经济实体,风险较小,且有借据为证,是桩值得做的买卖——如此一盘算,朱富心动了。但问题是自己除了固定工资外,没有多少存款,要投资房地产,钱从哪里来?朱富想到了学校的债务化解资金。

  2007年12月底,朱富找到学校报账员赵红商量,将学校债务化解资金中的40万元以教职工借款名义借给崔某,并立下字据。2009年7月,该笔借款到期,朱富的个人账户上连本带息获得还款60万元。除去还给学校的借款40万元,其余的20万元被朱富、赵红二人私分,其中赵红分得2万元,剩下的18万元归朱富。

  与朱富的直接挪用相比,双河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李西元则更高一筹。他知道直接从学校账务上挪钱私用是违法行为,在多方求教后,指使会计将学校公款办成定期存款单,然后用其质押,将存单数额的95%贷出来,高息借给房地产开发商从事经营活动。

  相似的手法,还在泗洪县某小学校长王德身上演绎着,只不过他是涉嫌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

  在物资采购和人事调配中收受好处

  作为学校“一把手”,校长负责学校全面事务,拥有至高决定权和影响力。

  在被泗洪县检察院查处的4名校长中,有3人自恃手中有权,在教学物资采购、人事调配、工程款结算过程中,涉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最典型的就是时任某专科学校校长兼党总支书记的秦笑峰。

  检察机关查明,从2007年开始,秦笑峰就在教职工提拔过程中屡屡接受当事人的好处费共计6万元。然而,贪婪的手并没有就此罢休,两年后,他变本加厉,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将学校铺道路的工程安排给俞某承建,之后,借机索要好处费20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除了挪用公款,王德在担任小学校长期间,还涉嫌受贿10万元;朱富在担任中学校长期间,还涉嫌受贿5万余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查处的这4名校长均是从普通教职工中走出来的优秀教师,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受教育不可谓不高,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能说不知道。然而,这4人最终都被自己手中的决定权所否定,走上身陷囹圄、自毁前程的道路。目前,这4名校长中,朱富、王德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逮捕,秦笑峰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李西元涉嫌挪用公款案还在侦查之中。

  办案检察官在为这些校长感到惋惜之余,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如果学校的决策权不是由校长一个人操持,学校实行校务民主管理,也许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监管不力导致会计私自挪用公款

  按照我国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制约。同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而在发案单位,办案检察官看到的往往是会计、出纳不分家,同时由一人兼任,既管账又管钱。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时任归仁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会计的许永,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伪造会计凭证,擅自将幼儿园公款共12万元冒领出来,借给房地产开发商使用,从事营利活动。

  6月16日,许永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作出有罪判决。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会计人员利用收取或保管本单位现金的职务之便,违反会计从业规定,擅自将公款挪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绝非个案。

  某中学财务人员赵红,涉嫌先后两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学校公款50余万元给他人使用,从事经营活动。

  东窗事发后,面对检察机关的调查,赵红坦言:“学校的钱放在我的手里,我一个人在管理,是没有人来查的。校领导也只是知道大概情况,不了解具体情况,只要学校用钱的时候我随时能拿出来,就不会被发现。”

  (因查处的7人中只有许永挪用公款案已有判决结果,故除许永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检察建议在案发后不久发出

  教育系统系列腐败案发生后,泗洪县检察院预防科干警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会,分析案件特点,研讨发案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4月29日,该院向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泗洪县教育局发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

  除了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外,该院建议教育系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对学校领导、会计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有效监督。在学校基建、物资采购、人事调配、招收学生等重大事项决策上,推行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的预算内外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其相关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全面审计。

  泗洪县教育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要求各学校对照检察建议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制定了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项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等。

  7月26日,泗洪县教育局举办全县中小学校校长专项培训会,专门邀请检察官作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检察官结合查办的案例,分析发案原因,提出健全权力监控机制、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切实严格自律的预防对策。

  目前,泗洪县教育系统正组织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但愿,此举能让校园职务犯罪止步,不再出现下一个“朱校长、赵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