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奚琴:权力不放够,谈不上社区自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6 22:43:05

权力不放够,谈不上社区自治

                          李铁2011-09-08

    2011年7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各省市对此纷纷出台相应的贯彻措施。安徽铜陵市走出了令人瞩目的一步:全面撤销街道办,部分职能由新社区行使。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在谈到这个“铜陵模式”时表示,会在对铜陵改革效果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再决定是不是推广,如果最终评估效果好的话将会在全国推广,但街道办取消是一个趋势,“这是肯定的”。

    黄仁宇曾指出明朝洪武政策的弊端:由于民众直接面对国家,缺乏独立性的中间团体的自治与发育,商业文明所需要的数目字管理的一些要素基本都被扼杀,分工无法细化,社会运作效率无法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低下。

    新中国成立以后,借助现代的管理技术,上级行政机构对基层社会的直接管辖比传统社会更强了一步。随着市场经济理念的不断深入,对这种治理模式的反思一直在进行,今年7月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正是这种改革思维的体现。

    社区自治,被广泛认为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方向。正如铜陵当地的一位官员所说:“要完全达到自治还需要一个过程,但社区自治是基层社会管理改革的一个方向。”从观念上来讲,这次铜陵撤销街道办的改革,无疑有相当的进步。

    从行政技术的角度来讲,撤销街道办也有利于精兵简政、减少无谓的行政内耗,最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由于原属街道办的行政人员直接进了社区,行政服务与居民的直接接触面变宽广了,行政服务的质量也有所提高,这一正面效应已经在铜陵的试点中有所体现。

    然而,也应该看到,铜陵此次撤销街道办的改革,更多的进步是体现在观念层面和行政技术层面,其改革举措距离社区自治的目标还有相当距离。“铜陵模式”与其说是社区自治,不如说是行政权力内部的一次优化。

    街道办撤销之后,原来的那些行政人员去了哪里呢?铜陵市铜官山区最终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所有人员身份不变、职级不变、待遇不变,全部一视同仁分流到基层,“要让人员和资源都下沉到社区”。

    这显然与国际上通行的社区自治方式有很大的区别。真正实现自治的社区,在基本制度安排上都大同小异。

    首先,自治社区里并不存在政府基层组织或派出机构,社区的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能都由居民自己用民主选举和契约来决定。另外,在财政方面,社区的管理人员不是政府官员,自然也不拿政府工资。这部分支出由社区居民自己解决。政府也会给社区服务组织一些资助或税收方面的优惠,但决不能干涉社区“内政”。

    虽然国外政府一般也有社区服务局这样的行政机构,但其角色不是像改革后的铜陵那样,区政府是社区的领导机构。社区自治下“社区服务局”仅仅是一个指导和沟通机构,职能在于加强政府与社区居民的信息沟通。而铜陵现在的社区是区政府的直接下级,这一点和真正的社区自治存在着本质的不同。

    社区的管理者如何产生,居民如何制约管理者,如何让管理者能真正为居民服务?这恰恰是“铜陵模式”能否真正实现社区自治的制度性关键。虽然从媒体报道中,我们看到了铜陵的新社区的行政人员亲民的一面,很多居民认为社区比以前民主多了。大到政府的项目建设,小到居民养鸡养狗,“社区都能保证让我们居民来决定”,但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我们必须追问,如果新社区的行政人员不顾居民的意见怎么办?如果他们罔顾民意,不愿亲民,是否有可靠的制度制约他们?

    依照目前的制度设计,新社区的管理者是行政人员,有着行政级别,和其他行政人员一样,任免升迁可能主要还是由上级的意愿决定。在铜陵的试点中,新社区的行政人员或许很亲民,居民的意见在这里“还挺管事”,但管理者的任免去留与薪资如果不由社区居民决定,对管理者缺乏硬制度约束,恐怕推广后就没那么乐观了。

    黄仁宇总结王安石变法的教训,认为他的变法把注意力放在上层机构,而忽视了最具决定性的基层机构。这种只从上层机构着手,而一直不对基层放权,使基层权责不清的改革,自然无法产生一层层合理的自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