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后茶蕊系列单品价格:辽宁查处一起流血拆迁事件 13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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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查处一起流血拆迁事件

13人被处理

《 人民日报 》( 2011年09月09日   09 版)

  本报沈阳9月8日电 (记者何勇)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4个多月前违规实施强拆,酿成一起被拆迁户持刀砍伤拆迁人员事件。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对这起拆迁事件进行通报,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年初,兴隆台区为建设一综合商业项目,拆除项目用地上的原有建筑。在拆迁“圣潮足道馆”所在的楼房时,区拆迁办只与足道馆所在的4层小楼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了补偿35万元装修费的协议,而未按照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而魏军却只同意给承租人3万元装修补偿,利益受损的承租人多次找拆迁办协商未果,拒绝搬迁。

  4月30日,魏军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强迫承租人搬迁,并砸坏门窗玻璃,派出所接警后未作严肃处理。5月2日5时许,兴隆台区拆迁办在没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80多人和20多名民警对足道馆实施强拆。被拆房屋的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人员进入,砍伤1名协警和1名强拆人员。

  日前,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李炜兴隆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职务;给予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原拟任其为副区长的决定;给予区城建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拆迁办主任于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创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创新派出所所长杜怀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兴隆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魏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建议按程序罢免其市、区人大代表职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崔兰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周中达行政记过处分。

  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