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喷涂对人的害处:李洪华 乡村“和事老”(身边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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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华 乡村“和事老”(身边的感动)

本报记者 刘成友

《 人民日报 》( 2011年09月06日   06 版)

 

  【阅读提示】

  他,拄着单拐,却“瘸个小腿逞能”,三十二年如一日,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他,曾经申请救助,却在感恩组织、反哺社会中升华境界。他,就是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村民李洪华。

  

  身高一米六,站立时靠单拐支撑,就凭这样的身体,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村民李洪华(见图。高雷鸣摄)三十二年如一日,穿梭于各家各户,调解矛盾纠纷,被评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

  自愿当起乡村调解员

  1979年,李洪华因伤退伍回家,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就靠妻子一个人支撑,生活很快陷入窘境。迫于生计,他托人到县乡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要求落实国家待遇。县里考虑到李洪华是一等伤残军人,又丧失劳动能力,就给了他4000块砖用于建房,还落实了每月15元的伤残补助金。李洪华请邻居打了些土坯,借了些檩条,翻新建起三间房屋。

  生活逐渐好转起来,李洪华特别感激政府和邻居。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大家做些事。但是,一个连站立都非常困难、生活还要靠别人照顾的残疾人,又能干些什么呢?

  “咱们村人多姓杂,家庭问题和邻里纠纷比较多。你有文化又是党员,还是退伍军人,大家都信服你,要是你能经常出面帮忙调解纠纷,村里就没那么多事了!”一位村民的提议,点醒了李洪华。调解不仅能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还能减轻政府负担,这是件不错的事!

  从此,李洪华自愿担任乡村调解员,一干就是32年。

  有了这个新差使,李洪华觉得坐轮椅太不方便,他开始练习用拐杖走路,右脚撕心裂肺地疼痛,还磨出了血泡。妻子实在看不下去,哭着求他放弃,但李洪华说什么也不肯。半年以后,他靠一根拐杖就站起来了。 

  自学法律让他更进一步

  起初,李洪华凭借自己对农村的了解,用亲情、友情、乡情劝说群众,再加上自己人缘较好,接连调解了十几起邻里矛盾,这更增强了他的信心。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李洪华明白,只靠劝说并不能调解所有事情。

  1982年5月,村民程某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李洪华听说后,主动上门调解。当事人对他那一套邻里之间应加强团结、相互忍让之类的说辞并不领情,坚持要依法办事,让李洪华拿出法律依据来。李洪华因对法律所知无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空手而归。

  被泼了一头冷水的李洪华意识到,仅靠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自己“退伍军人”的牌子和过去那套土办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要想做一名真正的调解员,还必须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此后,他托人买来《法律法规汇编》、《人民调解》等法律书籍,自费订阅了《法制日报》等报纸杂志,开始自学法律知识,逐字逐句推敲。不懂的地方,他就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请教,并结合报纸、杂志上的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学以致用,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

  李洪华的调解能力逐渐成熟,不仅可以调解家长里短,对于涉及法律的一些纠纷,也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镇司法所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评价李洪华:“我们司法所能解决的事,老李能解决;我们不能解决的事,老李也能解决!”

  一位村民说:“有了矛盾,看见李洪华拄着拐杖来了,心就先软了一半,什么事情都好解决了。” 

  当一名全能调解员

  李洪华自担任调解员以来,调解成功率高、履行率高,经他调解完毕的,至今没有一起诉讼。

  1986年,尹某在单位工作时左腿膝盖以下被机器绞断,治愈出院后,单位将尹某安排为合同工。2001年,单位因经营不善倒闭。由于不懂法律法规,尹某一筹莫展。李洪华得知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应该给工伤人员一次性发放一定数额的伤残补助金。于是,他四处奔走,找相关部门协调,终于为尹某争取到5万元伤残补助金,帮他渡过了难关。

  2001年3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洪华被村民推选为村委会委员,担任了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上任不久,他就成功制止了一起上访事件。

  力本屯村糠醛厂租赁本村21亩地,由于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老板借机溜走,致使拖欠村民的租赁费无法兑现,有人借机鼓动村民上访。村民们聚集在厂门口说:“政府要为我们作主,不拿钱说什么也不行!”矛盾一触即发。

  李洪华匆忙赶到现场:“请大家不要闹,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你们先回去,我帮大家协调解决。”他的真诚打动了在场群众,大伙儿逐渐散去。后经几番周折,李洪华与老板取得了联系,协商通过变卖资产、重新发包等方式,及时还清了欠款。

  2006年,马集镇成立了司法调解中心,鉴于李洪华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又在村民中有很高的威信,镇里聘请他任首席调解员。从此,李洪华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为全镇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道路。

  有了多年的调解经验,李洪华深深体会到,要想使群众矛盾减少,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懂法。于是,李洪华利用农闲、假日等时间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置办法制宣传栏。他还编写了化解矛盾的“七言诗”,印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发到邻里们手中。

  32年来,李洪华先后调解各类纠纷50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履行协议率在96%以上。李洪华也多次获得“优秀伤残军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2005年更是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

  “虽然我已经60岁了,但是只要我还能动,大家还愿意让我去调解,我就还是以前那个老李!”李洪华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