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河边草电视剧:如何理解表面上教导救恩可能丧失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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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表面上教导救恩可能丧失的经文?  

2009-12-26 14:27:48|  分类: 福音转载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如何理解表面上教导救恩可能丧失的经文?
是不是有的经文表明我们会丧失救恩呢?如何理解希伯来书6章4至8节,10章26至27节,彼得后书2章20节以及约翰福音15章2至6节?如果我们草率地阅读这些经文,并把它们与圣经的其它部分割裂开来,就会得出信徒会失去救恩的结论。然而,结合整本圣经,用正确的方式研读,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些经文不可能证明我们会丧失救恩。不然的话,有关救恩的永恒性以及神在这方面的应许的经文就要与此相抵触。
基督的身体:个体与团体
然而,那些似乎教导救恩可能丧失的经文仍不容忽视。它们毕竟也是圣经的一部分。如前所述,只要我们记住圣经是用两种方式表现基督的身体或教会,就能理解那些经文的真正含义。当圣经谈及基督的身体或教会时,它有时是指获得重生的单个信徒。正如我们在前文看到的,这些人无疑在基督里有着永恒的保障。
然而,圣经也将基督的身体当作一个团体来表现。这个团体由那些宣称愿意事奉神的成员组成。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在新约时期形成的、愿意事奉主耶稣基督的公会、教派及聚会小组。
在由教会成员构成的团体中,有许多未获重生的人。就团体而言,他们因为教会成员的身份而成为神国的公民;但就个体而言,他们尚未成为基督里的新人,基督并未赎他们的罪。他们本身并未接受自己灵性崩溃、唯有靠神的恩典才能得救这一事实。他们相信,只要已经入教,并且努力过圣洁的生活,自己在神面前就是配得的。他们懂得许多的圣经知识,明白圣经有关人性邪恶、人要承受神的震怒的道理,并且晓得基督是唯一的道路。但作为个体,基督并未成为他们生活中内在的、亲密的一部分。他们仍在罪中。
以色列:神肢体的预表
古以色列正是神的肢体的真实预表。这个肢体中有得救的,也有未得救的。但每一个以色列人都确信自己已经得救并为神所悦纳。他们这样认为,是因为以色列是神的选民,自认坚守礼仪和律法。然而,圣经教导我们,无论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大部分以色列人并未得救。希伯来书3章15至19节详尽地阐述了这一真理。神在这里说,以色列人因为不信而不能进入他的安息。
希伯来书中的这段经文回顾了古以色列人在通往迦南地的旷野上的经历。以色列人与神有着密切的关系。神白天以云柱,夜间以火柱为他们引路。以色列人饮用从岩石中奇迹般喷涌而出的水,吃从天上降下来的吗哪。尽管他们明白神的旨意,且有代表基督原形的摩西带领,然而,大多数以色列人并未得救。遗憾的是,希伯来书3章19节说,『这样看来,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希伯来书4章2节进一步说,『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
就整体而言,他们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与基督认同。他们是基督的新娘,熟悉神的应许。就整体而言,他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很多的福分。就个体而言,他们却并未得救,并未凭着得救的信心信靠神。因此,他们仍要承受地狱之罚。
当今的教会也是同样的情形。教会里有声望很高的成员:他们有的教主日学,有的是牧师,有的擅长激情洋溢的祷告,有的熟读圣经。总之,真正的信徒可能做的一切他们都能做。但是,倘若没有成为基督里的新人,他们就不能得救,只不过是希伯来书6章4至8节,10章26至27节,彼得后书2章20节以及约翰福音15章2、6节中谈到的那种人。像尼哥底母一样,他们必须从上面而生才能进入天堂。尼哥底母是当时的犹太公会中一个忠实的信徒。
显然,教会里那些自信已经得救但尚未经历新生的人,应当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会丧失神的恩典。他们所信奉的救恩就是以教会成员的资格或其貌似虔诚的基督徒行为在神面前称义。这种生活方式一旦停止,他们就不再与基督同为一体。
救恩可能丧失的教义是危险的
认为恩典或救恩可能丧失的教义是十分危险的,它实际是在倡导因行为称义。假若我们相信自己已经蒙恩得救,但却由于自身的软弱而违背神的律法,并因此在神面前负罪;那么,我们实际是在把好行为当作得救的条件。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自以为已经蒙恩得救,但实际不过是依靠圣洁的生活方式得救。
结果,我们设计了自己的救恩计划,以自身的好行为寻求神不断的恩惠与救恩。于是,救恩不再是神的恩典、不再是无望的罪人不配的恩惠,倒成了圣洁生活的回报。其结果是,我们陷入了犹太人所陷入的网罗,正如加拉太书第5章所述把行割礼当作得救的条件的情形。神说,行割礼的人不在恩典之下,乃是在律法的诅咒之下。以弗所书2章8至10节说,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不在乎行为。
我们的行为不能救我们。因为圣经教导我们,我们最好的行为在神的眼里也不过是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章6节)。雅各书2章10节说:『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自以为可以靠好行为得救,那么,我们所信的救恩计划,就是一个要求我们在神面前绝对完美的救恩计划。只要稍稍偏离神完备的律法,我们就被定罪并投入地狱。感谢神,我们的救恩是出于恩典!我们的行为不过是神的恩典在我们生活中的彰显而已。
有的人担心,如果我们教导救恩不会丧失,信主的人就会成为亵渎神灵的恶人。担心的人认为,如果确信基督赎了自己所有的罪,基督徒就会耽于罪中之乐。
任何人只要是神真正的儿女,都会明白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神真正的孩子是基督里的新人,灵魂已经永远地复活。他厌恶罪恶,不需要审判的威胁来鞭策自己过圣洁的生活。神的孩子深爱上帝,深切期望顺服神,取悦于神。
未得救的人,从灵魂到肉体都渴望犯罪,罪对他很有吸引力。灵魂业已复活的信徒则不然。当他犯罪的时候,他的人格里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冲突。如果信徒屈服于身体的情欲,他那新的灵魂就会感觉受到侵犯。信徒会发觉,顺服神才是最大的快乐,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是他的灵魂所喜悦的。
此外,神住在信徒里面。信徒是神的财产,是基督赎回的。如果他继续犯罪,神会管教他。因此,从天上生的信徒不可能走下坡路,不可能再回到他得救并成为基督里的新人之前的生活方式。
与神和好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救恩有着永恒的保障。可见我们这些蒙恩得救的人得到了多大的安慰!我们无需担心自己可能再犯下意想不到的、未曾特地求饶的罪,无需担心可能再次陷入地狱。我们内心里有神的平安,知道自己永远是神的儿子。一旦明白基督已经赎完我们所有的罪,我们的内心就会产生巨大的喜乐。神再也不会追究我们的罪,我们再也不会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主耶稣基督,我们的替罪羔羊和中保,已经在神面前代我们受了审判。他担当了我们的罪,承受了我们罪有应得的愤怒!神为我们预备了多么宏伟的救恩!  评论这张 转发至微博 转发至微博 0人  |  分享到:          阅读(1)| 评论(0)| 引用 (0) |举报   关于福音上的几个问题 既然神早已预定了,信徒何必传救恩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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